詳解清朝內閣制度

內閣制度出現於明代,清代統治者仿而效之,不過在實際內容上卻有頗多變化,確切一點說,清代的內閣遠遠沒有明代那麼有實權。

有人把清內閣淵源追溯到關外皇太極時代的文館和內三院。文館創於天聰三年(1629年),出任者都是當時稍有學問的儒生,主要從事翻譯漢文典籍和記錄國家政事,屬於備「顧問」性質。

由文館改為內三院,是皇太極適應改元稱帝,實行體制的一個部分。三院的名目分為國史院、內秘書院和內弘文院。三院各置大學士(起初叫承政),掌領院事。

入關後,清廷的日常政務大大增加,於是內三院便承擔了轉呈一部分題奏本章的任務,不久又將翰林院併入內院,稱內翰林國史院、內翰林秘書院和內翰林弘文院。

與此同時,內三院的職官設置也漸漸完備,除滿漢大學士、學士外,還有侍讀學士、侍講學士等官,又規定大學士品級與各部尚書相等,學士等同於侍郎。

順治十五年(1658年)正式將內三院改成內閣(滿文稱多爾吉衙門),大學士加殿閣銜。康熙初年,輔政四大臣以「摒去漢俗」,「仰法太祖、太宗謨烈」為由,曾一度恢復內三院名稱,把大學士品級由正二品改歸為正五品,但為時不長,到康熙九年(1670年)康熙掌權後,又恢復了內閣名號。

雍正、乾隆時期的內閣變動,主要限於官員品銜、數額等方面的調整。雍正時設額外大學士,即後來的協辦大學士,是大學士的副職,由晉大學士為一品銜,協辦大學士從一品。

乾隆十三年(1748年),確定了大學士員額是滿漢各二名,協辦大學士滿漢各一至二名,學士滿六、漢四,並重新調整殿閣兼銜,由原四殿(中和、保和、文華、武英)二閣(文淵、東閣),更改為保和、文華、武英三殿,文淵、體仁、東閣三閣。道光、咸豐以後,大學士的員規例,又趨向與鬆動。

根據《會典》的記載,內閣「掌議天下之政」,為皇帝草擬頒布制、詔、敕,下屬大臣向皇帝進呈的題奏表簽,都經過內閣票擬,奉旨後轉六部各院執行。

內閣是協助皇帝辦理國家政務的最高中樞機構。所以在清代,很多人把它比之為前代的中書省。將如內閣叫做「登政府」,榮呼大學士為「相國」、「宰執」、「揆席」,也有叫做「中堂」的。

但是,上面這些稱呼,很大程度上就形式而言的。在清代專制主義集權新發展的情況下,內閣行事都得嚴格秉承皇帝的旨意。

正如乾隆所言:「夫宰相之名,自明洪武時也廢而不設,其後置大學士,我朝亦相沿不改,然其職僅票擬承旨,非如古所謂秉鈞執政之宰相也」。離開了皇帝,內閣大學士就無法行使其職。

儘管如此,在清代,內閣畢竟是具有「表率百官」的法定部門,能代皇帝草詔票擬,且得利用討論折本的機會,與皇帝商議政事。這在當時就是很大的特權,弄的不好,難免會出現明代那樣大學士擅權、弄權的局面。

在康熙年間,玄燁很重視衙門聽政,議政,內閣的職權也發揮得比較充分,有的大學士便利用機會結黨營私,先後被揭露出來的就有索額圖、明珠、余國柱、徐乾學等人,所以清朝統治者特別注意防範。

順治、康熙之際是滿洲貴族大臣專權時期,「凡軍國重務不由閣臣票發者,皆交議政大臣會議」。後來,康熙又視南書房大臣為親信,也奪去了內閣部分權力。到雍正建立軍機處時,內閣實際上已經就是個擺設了。

內閣雖是擺設,但大學士一般兼任各部尚書又多充為軍機大臣,所以大學士的權力並沒有遭到擠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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