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紀中國佛教的走向(第二部分)
那麼,到底是那些原因促使宗教產生並持續存在呢?歸納而言,可提出如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歷史根源
馬克思主義的經典作家指出:「當社會通過佔有和有計劃地使用全部生產資料而自己和一切社會成員擺脫奴役的時候(現在,人們正在被這些由他們自己所生產的、但作為不可抗拒的異己力量而同自己對立的生產資料所奴役),當謀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時候,現在還在宗教中反映出來的最後異己力量才會消失,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會消失。原因很簡單,這就是那時再也沒有什麼東西好反映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55~356頁)在這裡,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深刻分析了宗教存在的社會歷史根源,亦即宗教實際是一個反映了異化社會現象的異化了的社會意識形態。人類只有到高度發達的共產主義社會,消滅社會中的一切異化現象,才有可能使宗教消亡。既然如此,邏輯的結論只能是:宗教的消亡與有神論的消亡一樣,將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是在非常遙遠的將來的事情。起碼在我們可以預期到的漫長的歷史階段中,宗教與有神論肯定還會長期存在下去。
(二)認識論根源
人,無論作為個體,還是群體,在一段時期之內,他們認識事物的能力總是有限的,而客觀世界需要認識的事物卻是無限的;事物本身在不斷地發展、變化中,這更加增加了人類認識世界的難度。中國古代的哲學家莊子曾經說:「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矣。」因此,無論人類的思維能力如何發達,認識世界的手段如何先進,人類將始終處在「殆矣」的感嘆中。既然客觀上永遠存在著人類還沒有認識的領域,宗教與有神論也就始終有其存身的基礎。
(三)倫理道德因素
人是一種社會的動物,人的本質是各種社會關係的總和。各色人等既然結成一定的社會關係而共同生存,則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一定要有一系列調節種種社會關係的倫理道德規範。中國的儒家最講究這種規範,諸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諸如仁義禮智信。而各種宗教也基於本宗教的理論提出種種關於道德的規範,如佛教講十善五戒等等。在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中,社會的穩定主要靠法制維護,世俗道德以及宗教道德僅起輔助作用。如果一個社會的法制不甚健全,社會的穩定在相當程度上便依靠人們自發的道德自律。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對宗教道德的精神需求就會加大,因為從道德自律的角度講,宗教道德要比世俗道德更為有效。總之,無論哪一種社會,宗教道德對社會穩定的維繫作用都是不可否認的。而正因為宗教具備宗教道德,正因為宗教道德對社會穩定有正面作用,所以社會需要宗教。
人又是一種個體的存在。作為個體的人,與一切動物一樣,具有延續個體生命與延續種族生命這兩種基本的本能。從這兩種本能,延伸出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善與惡等基本的道德規範。所以,我認為,無論是「性本善」、「性本惡」還是「先天無性,後天熏習」等理論都沒有說出人性的本質。而「人是天使與魔鬼的混合體」則庶幾乎近之。人性中的善的成分,使人本能地追求真善美。當社會整體的精神風貌積極向上時,人的這種追求可以煥發出無窮的力量。經歷過解放初那十七年,經歷過全社會學雷鋒時代的人們,一定能深切體會這一點。(當然,我們現在評價那十七年,既要看到社會制導在社會道德形成過程中的作用,也要看到在社會制導下形成的社會道德組成的複雜性。亦即由於社會制導的作用,惡也會假借善的面目出現。漢魏時代一批假孝子、偽君子的出現,就是例證之一。這是問題的另一個方面,本文不能展開論述。)而當社會整體素質下降,社會產生信仰危機,發生人生價值迷失,社會道德墮落,人際關係緊張時,或社會制導力放鬆,社會走向多元化時,有些人就會被宗教,乃至類宗教現象所吸引,到這些宗教,乃至類宗教中去尋求真善美的境界,以求自我人生的提純與生命的完善。
(四)終極關懷因素
人作為一種具有主觀能動性的思維的動物,他除了思考與當前生活直接有關的現實問題之外,還要思考世界的本原,人類的終極等等形而上學的問題。古往今來,諸如「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到哪裡去?」「世界到底是什麼?」這類問題,不知難倒了多少聰明才智之士,使他們竭盡才思,孜孜竟日。而宗教就根植在人類對宇宙、人生奧秘的這種無限探求中,根植在人類對終極關懷的這種追求中。
綜上所述,宗教的存在有其社會歷史根源、認識論根源、倫理道德因素乃至終極關懷因素。只要社會上這些原因沒有消除,人群中就會自發產生宗教情緒與宗教需求。而只要人群中存在宗教情緒與宗教需求,自然也就會有宗教出來撫慰這種情緒與滿足這種需求。這就是宗教得以產生與存在的基本原因。
當前,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在我們這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宗教與有神論的上述產生原因依然存在,並且在短時期內不可能被消除。所以,宗教將在我國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長期存在。從宗教的長期性這一基本特性出發、在我國的具體條件下,它又衍生出民族性、群眾性、複雜性、國際性等若干重要屬性,成為我們處理一切宗教問題時必須認真考慮的基點。
總之,在整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有神論作為一種意識形態,將會長期與無神論相比較而存在;宗教作為有神論的高級表現形態之一,也會長期與科學將相比較而存在。從社會主義國家的基本立場來講,為了社會的進步與發展,自然需要在全社會弘揚科學,宣傳無神論。但我們必須認識到,這種宣傳固然是必要的,有效的,但也是有限的。在相當長的一個歷史時期中,這種無神論宣傳的結果,不是宗教與有神論的消滅,而是促使宗教與有神論向新的更高的層次發展。也就是說,在整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無神論與有神論、科學與宗教這種相比較而存在的局面實際上是一個互動的過程,這一過程使無神論與有神論、科學與宗教既相互鬥爭,又相互促進,最終的結果是誰也吃不了誰,出現一個無神論通過與有神論的鬥爭來發展自己,有神論也通過與無神論的鬥爭來發展自己的局面。這是我們必須正視的一個必然的,不可改變的最基本的社會事實,這個事實也應該是我們制定宗教政策與處理一切宗教問題的基點。
社會是一個大體系,宗教是其中的一個子系統。從這個角度講,宗教是社會這個大體系在千百年來的自我運動中產生出來的合理衍生物。什麼叫合理衍生物?就是社會需要它,所以產生它。由於從總體來說,在組成社會的諸多系統中,宗教一般傾向於維護現存秩序,一般偏重於保守(當然,這裡不排除在特殊情況下的宗教的激進作用),所以人們因此往往批判宗教。其實,對一個社會來說,宗教的這種保守的作用到底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還是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為什麼這樣說?我認為,正因為宗教具有這種保守的功能,它可以起到社會的制衡器與穩定器的作用,在一定的條件下,這種作用可以是積極的。比如,當一個社會大亂求治,要求安定團結,維護穩定時,宗教會因其具有的維護現存秩序的功能而對社會產生正面影響。當然,當一個社會的各種矛盾極其尖銳,不衝破舊的平衡無法求得發展時,宗教也會因其維護現存秩序的功能而成為社會發展的障礙。也就是說,宗教的社會作用究竟如何,實際取決於社會本身,取決於某社會當前的情況。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承認,宗教對社會有著正反兩方面的作用。其實,推動歷史前進的第一生產力的科學技術,它的社會作用不同樣也包含著積極、消極這兩個方面嗎?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可以一分為二。
雖然就一般情況而言,傳統的正信的宗教,由於已經與所在社會有著較為長期而充分的互動發展史,所以它們一般都有與所在社會相協調的功能,可以為社會穩定發揮一定的正面效應。但它所具備的消極的層面依然有一定的消極的社會作用,這也是不容忽視的。對這種消極的因素,需要社會用它的另一些層面、另一些功能來限制與規範。例如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規,也包括進行科學與無神論的宣傳等等。在我國,憲法中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宣傳無神論的自由。同時,黨和政府又提出「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一處理宗教問題的基本方針。這些理論與方針就是針對宗教將在我國長期存在而制定的,同時也體現了發揮宗教的積極作用,限制宗教的消極作用,促進社會健康發展的目的。
因此,正確地、全面地、深刻地理解與全面落實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的方針,對於我們維護安定團結,促進社會健康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站在上面論述的基礎上,我認為,「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這一方針本身應該包含兩個層面的含義。首先是國家及代表國家的各級有關部門在處理各種宗教事務時必須充分體現「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這一基本方針,亦即在積極引導宗教走「愛國愛教,團結進步」之路的同時,充分尊重各宗教的教義、儀軌、傳統、習俗以及信教群眾的宗教感情。只要不違反維護法律尊嚴、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這些原則,就不應去干預各宗教的正常活動。而各宗教則應該在嚴格遵守社會主義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堅持自己的宗教主體性,亦即堅持一切有利於維護法律尊嚴、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的教義、儀軌、傳統、習俗,改革一切與社會主義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不相符合的成分。堅持「愛國愛教,團結進步」之路。
總之,所謂 「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其內涵應該是指各宗教的一切活動必須在憲法的範圍內,在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因為這些憲法、法律、法規就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國家意志的體現。而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則應該嚴格尊重信仰自由,在法律的範圍內放手讓各宗教自行處理各自的宗教事務。
但是,當前在我國部分幹部與群眾中,對宗教的長期性及其群眾性、民族性、複雜性、國際性等特性還缺乏清楚的認識,由此引起行動上的若干不協調處,對我國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物質文明建設產生一定的干擾。
當前,這種干擾主要來自左、右兩個方面。
來自左的方面的干擾,主要表現為有意無意地把宗教乃至信教群眾看作異己力量,過多地干預宗教團體的內部事務,甚至將宗教問題泛政治化。這種干擾產生的原因主要是受長期的左的思潮的影響,對宗教的態度並沒有真正改變,有意無意地把宗教作為革命的對象,乃至情緒化地處理宗教問題。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一針見血地指出:杜林「唆使他的未來的憲兵進攻宗教,以此幫助它(指宗教——方按)殉教和延長生命。」(《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56頁)所以,馬克思主義從來認為,對宗教宣戰是一種愚蠢的舉動。這種左的方面的干擾,使部分地區的宗教政策無法落實,宗教活動無法正常開展。嚴重的甚至可能造成社會動蕩,人心浮動,後果是嚴重的。
來自右的方面的干擾,主要表現為把宗教當作生財有道的工具,在宗教中實施政府行為、企業行為。不是保護與促進宗教的正常健康發展,而是利用宗教謀取地方或小團體、甚至個人的經濟利益。其典型提法是所謂「宗教搭台,某某唱戲」。這種干擾產生的原因主要是受商品大潮的衝擊,迷失了黨的基本宗旨與基本路線。這種右的方面的干擾,使宗教喪失其主體性,乃至失去其維繫信教群眾的威信與力量。當前社會出現某些信仰真空,使某些不甚健康的信仰形態得以乘虛而入,與傳統的正信宗教的不能很好維繫群眾,無疑有著直接的關係。這種做法的另一個後果,就是使有關部門與幹部的形象也受到極大的損害。
上述左右兩種干擾與目前一些單位與部門嚴重存在著的官僚主義以及腐敗風氣結合在一起,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因此,現在確有必要對廣大幹部與群眾再次進行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的教育,進行黨的宗教政策的教育。要讓廣大的幹部與群眾認識到,社會上存在宗教現象是正常的。在社會主義社會,宗教將要長期存在下去。應該一分為二地、實事求是地看待宗教的社會作用。要讓廣大幹部與群眾明白,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在政治上、經濟上的基本利益是一致的。而信教與否只是每個人個人的事。應該再次嚴格重申:宗教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各級部門與幹部也必須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依法處理宗教事務。要堅決防範與嚴厲打擊假借宗教的名義謀取私利的種種不法行為。
四
在我國,宗教有其存在的基礎並將繼續存在下去,這是否說明佛教也有其存在的基礎並也將繼續存在下去呢?這個問題要分析。
縱觀世界歷史,宗教在一定的民族中產生,與一定的民族文化相結合,也成為一定的民族文化的一種表現形式。在宗教從一個地區傳到另一個地區,一個民族傳到另一個民族時,都會因時空及民族的變化而產生一定的變容。在這一點上,印度佛教傳入中國,與中國傳統文化相結合,發展成為中國佛教。中國佛教既保持了印度佛教最基本的理論特質,又融納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優點,在印度佛教理論與中國文化精華之間保持著一種適度的張力與和諧的共存,乃至產生一種新的中國佛教的「自我」,這可以說是最為成功的例子之一。而晚明、清初基督教因拒絕與中國傳統文化相結合,最終被逐出中國,則可以說是失敗的例子之一。開封猶太教被中國文化所融化,淹沒在中國文化的汪洋大海中,完全喪失了自我的主體性,則是失敗的另一種形式。
宗教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而任何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即使興盛一時,只要它後來不能隨著當時、當地的社會的變化而變化,失去與社會的有機結合,或失去自己的宗教主體性,就會失去它存在的基礎,失去生命的活力,乃至最終衰亡。佛教在古代印度的衰亡,摩尼教、基督教的聶斯脫利派在古代世界的衰亡都是這一規律的例證。
應該說明,這裡所講的某宗教、或某教派的衰落與滅亡與上面講的宗教將長期存在並不矛盾。因為一個社會中某宗教或某教派的衰亡,並非該社會中所有宗教的衰亡。相反,某宗教與某教派的衰亡,往往伴隨著另一些宗教或教派的興起。因此,所謂某宗教或某教派的衰亡,其形態無非是兩種:一種是它被另一種宗教所取代,如中亞及我國新疆地區原來流傳的佛教被伊斯蘭教所取代。一種是暫時出現某種「真空」,最終仍將被某種宗教所填充,如我國的「文化大革命」時期,宗教幾乎被掃地出門,但隨著非常時期的結束,宗教以更大的勢頭捲土重來。所以,只要某宗教適合了社會中部分人群的需求,則單純依靠外力是不可能消滅它的。中國古代三武一宗廢佛的失敗及統治者對白蓮教長期鎮壓的無效就說明了這一點。
當然,世界上的事物無不處在不停的流變當中,群眾的宗教感情與宗教需求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個多元的社會中,新的宗教以及准宗教現象將層出不窮,會吸引部分群眾,使他們的宗教情緒與宗教感情發生轉移。而這時傳統的宗教如果不能適應這種局面,及時地採取新的方式爭取群眾,則這些宗教可能喪失部分群眾。一個宗教,如果對外部環境的變化始終採取「以不變應萬變」的方針,對信眾始終採取「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的態度,則必然會無可挽回地在競爭中衰敗下去。這種情況也適合某些社會現象。如近二十年來,中國社會各種氣功功法乃至所謂健身法層出不窮,此起彼伏。什麼甩手療法、雞血療法、紅茶菌療法、鶴翔樁、這個功,那個功,大體是各領風騷僅幾年,甚至僅若干個月,就被新的浪潮打下去,有的還能維持奄奄一息的局面,大多則乾脆壽終正寢。應該說,這實際是我國社會走向多元化過程中的一種正常的社會現象。由此,我們應該明白,某個宗教,或某個宗教中的某個教派被社會、被歷史所淘汰,實在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既然這樣,無論從佛教傳統主張的釋迦牟尼一代教法有正象末三時的說法也好,從上文的分析也好,我們都不能說因為宗教會在中國存在下去,佛教就一定也會在中國存在下去。當然,我在這裡說佛教在中國也會衰亡,這只是一種純理論的推斷;如果就目前的佛教現狀而言,也可以說是危言聳聽。因為如下文所說,目前的中國佛教實際正處在近代史上最為興盛的黃金時期。但是,正如前面已經指出的,當今佛教也正處在一個轉軌時期,如果佛教不能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與時俱進,則它在社會上的作用將日益削弱,它的衰亡也就不是不可預期的了。這也正是在這世紀之交,我們要思考佛教向何處去的原因。
回顧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大陸的佛教,發展之迅速,歷史罕見。所以,我認為這二十年來是中國近代史以來佛教發展的黃金時期。這主要表現為經過五十年代的相對沉寂,六、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以後,社會大眾對佛教的態度日益理解與寬容,對佛教感興趣的人日益增多。隨著外部環境的日益寬鬆,瀕臨危機的佛教僧團的迅速恢復與壯大,大批寺院的重建與新建。佛教在社會上的影響日益擴大,寺院香火日益興盛,以至一年香火收入在千萬元以上的寺院已經不在少數。
對佛教來說,大發展本來是一件好事。但隨著寺院經濟力量的壯大,信徒資源的擴展,也產生一些消極現象。這主要表現在有些寺院不是將精力放在修鍊「內功」,努力提高僧團的自我素質上,以及弘法度生、慈悲濟世,進一步擴展佛教的社會功能上,而是孜孜於擴修寺院,再塑金身。由此出現所謂的「廟多僧少,佛大僧小」這樣一種畸形發展的局面。部分人求利養而出家,因缺乏必要的信仰情操,他們行為直接敗壞了教團的風氣,也在信眾中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在這類僧人中,有些人自詡尚能夠遵守食素獨身等「職業道德」,但由於缺乏內在的信仰,其行為與真正的僧人仍相距甚遠。也有些人甚至連基本的「職業道德」也擯之腦後,被人稱為「獅子身上的虱子」,可謂恰如其分。至於由於市場經濟的影響,教外的一些力量在經濟上利用佛教的做法已經相當嚴重,這更是直接扭曲了佛教的形象,危害無窮。也就是說,在佛教大發展的潮流中,一些消極現象也正在涌動,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關切與隱憂。針對這一情況,中國佛教協會大聲疾呼加強佛教界自身建設,包括信仰建設、道風建設、教制建設、人才建設、組織建設等諸多方面,呼籲將提高四眾素質作為今後工作的重點。許多有條件的寺院與有遠見的寺院住持也紛紛開辦各類佛學院、佛教研究所,致力於佛教人才的培養。這則是佛教大發展勢頭中的積極因素。上述兩種因素與社會其他一些因素的交互作用,將決定中國佛教的未來。尤其在目前,中國大陸佛教新老僧人的交替已基本完成,「文化革命」以後出家的新一代僧人迅速走上各級領導崗位。他們的表現將直接決定中國佛教的未來。這也正是二年前我提出佛教面臨轉型,正處在一個關鍵時刻,面臨一個重大的轉機的主要理由之一。人類的命運由人類自己把握,佛教的命運也由佛教自己把握。中國佛教怎樣把握這一轉機,把握自己的命運呢?
在這樣的現狀下,我們展望二十一世紀的宗教,將會怎樣呢?在此我想先介紹復旦大學王雷泉教授的一些觀點。[1]
王雷泉教授認為:就經濟、政治、精神三大層面而言,中國在二十一世紀最需要的是財富、正義與天理。宗教講的是天理良心,它是維護社會正義最重要的精神資源之一,也是評判社會財富獲得和流向的重要價值尺度。
他同時認為:「人類在精神深處從來也沒放棄過回歸自然、回歸本真、回歸永恆的要求。宗教主要是在情感和意志上,對有限個人的存在性缺陷所作的彌補和超越,是對人類和世界命運的終極關懷。它對個人提供安身立命之處,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對社會則提供了一種宣洩和解毒機制,對財富進行分流和再分配,維護著社會的安定和精神生態平衡。」
王雷泉教授提出:「無論是為政、弘教、治學,目標都是為了社會祥和、人民康樂、世界和平、人類進步。政教學三界互為犄角,相互制衡,如此才能構成一個穩定的正三角。任何一方的畸輕畸重,都將造成人類社會的不幸。『法不歸位』的毛病,過去的宗教曾經犯過,學術與政治也未必能免『越位』之嫌:企圖用科學取代宗教,企圖用政治干預宗教和學術。其實,理性與信仰並不對立,它們各有所司,相互補充。信仰若無理性的提純,它將是盲目的;理性若無信仰的升華,也將是褊狹的。人們反對的是邪惡的信仰,因為它對社會造成了危害;人們厭惡的是虛偽的信仰,因為它玷污了信仰的神聖意義。」
由此,王雷泉教授對二十一世紀的宗教發展,提出以下五點看法:
「一、重樹宗教的主體性和神聖性
面對來自世俗主義和新興宗教這二個極端的衝擊,傳統宗教必然反求諸己,從原來僅僅滿足於在社會層圈和文化層圈中較為淺層和表層的效應,回歸神聖的信仰根源。如果說宗教世俗化運動在二十世紀成為主流,那麼可以說基要主義將成為二十一世紀宗教的主流。傳統宗教的修行道路,特別是東方宗教的內證體驗,將會得到強調。在繼續推進宗教的社會適應和社會關懷功能同時,宗教的社會批判功能將會加強。
二、宗教思想在對話中和平競賽
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已經超越地域的藩籬,形成類似佛教『無盡緣起』的全球性文化。解決宗教與宗教之間、宗教與社會各種思想之間的矛盾,還會摻雜有武力爭鬥和政治干預,但更多的是訴諸思想上的對話。對話的前提,就是承認各種思想都含有真理性。宗教對話不是你死我活的取而代之,而是取長補短的相互共存。在世界走向一體化的過程中,佛教否定創世主及獨斷論神學、主張主體覺悟的學說,將會被更多的知識分子所認同,從而在信仰市場中取得更大的份額。
三、宗教組織將趨於社區化、小群化
在現代化進程中,將會形成一大批擁有恆產、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強調主體性的階層。原來在封建社會中形成的教階制度,現代社會中同政治結合過分緊密的宗教團體,都將趨於衰落。在可見的將來,中國或許也可能興起連鎖店式的超級宗教組織,但更多的將是社會福利性的、社區俱樂部式的、類似基金會的社團組織。與居住社區平行發展的,網路宗教社區也將以現在無法想像的規模發展。在信息化時代,原來需要凝聚巨額宗教經濟所從事的社會活動和文教事業,將成為全人類共享的公共資源,或委託專業人士代理。宗教將越來越多地回歸精神領域,真正在情感和意志層面上成為個人的私事。
四、新興宗教與邪教道門仍將相繼登場
即使二十一世紀解決了『克隆人』、『換頭術』、『人造器官移植』等醫學問題,仍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死亡問題。如果傳統的制度性宗教不談或喪失了處理、溝通神秘經驗或彼岸世界的能力,無法滿足民眾的精神追求,新興宗教必然應運而生,填補傳統宗教留下的信仰真空。但新興宗教本身在現代化社會中也不能免俗,往往帶有『快餐宗教』的色彩,與眾生『貪』、『懶』的習性相應。眾多邪教道門相繼登場,群魔亂舞,仍將成為二十一世紀的一大景觀。
五、政治、宗教、學術三者關係趨於合理
宗教與學術,本質上是理想主義的。而理想主義是我們這個急功近利的現代化社會的凈化劑。宗教在信仰、社會、文化三大層圈中向信仰核心復歸的傾向,反映了在政治、宗教、學術三極關係中,重樹宗教主體性的社會訴求。在重塑宗教主體性和修證精神的進程中,知識分子獨立不倚的誠實研究,將會對宗教的發展,起到一種類似民主政治的監督和制衡作用。在一個經濟小康、政治民主、信息開放、資源共享的現代中國,宗教應該無須再為自己存在的必要性進行政治性的辯護,也無須再為自身團體的生存進行生產自救式的經濟活動。如同教授、醫生、律師、政治家、企業家用自己的本門專業為社會服務一樣,社會對宗教師的訴求也將聚焦為:為社會的凈化,為眾生的精神拯救,提供專業性的指導。」
雖然王雷泉教授的觀點理想色彩較為濃厚,但我對他的觀點基本上表示贊同。此外還想就二十一世紀佛教的發展作如下幾點補充。
我認為,在二十一世紀中,隨著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的進一步健全,隨著宗教政策的進一步落實,隨著黨風與社會風氣的日益改善,佛教將日益得到一個更加寬鬆而完善的外部環境。這無疑有利於佛教的發展。
佛教傳入中國兩千年,已經深深地融入中國傳統文化。現在,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中國新的社會主義文化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可能照搬外國的,它只能在吸收中國傳統文化一切精華,其中也包括佛教文化的精華的基礎上發育成長,在吸收人類一切優秀文化的基礎上發育成長。因此,越來越多的人注重佛教文化的研究與繼續,這無疑也有利於佛教的發展。
科學技術的發展,社會物質財富的增長,需要有正確的哲學思想作為理論的引導,需要有深厚的人文素質作為價值的保證。科學技術的進步不能保證道德的進步,而只有人類道德的進步才能保證科學技術不致迷失方向。佛教的哲學思想、倫理道德思想、環境保護思想等,是佛教對人類思想寶庫的一大貢獻,至今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從這個角度講,佛教的思想今天依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此外,佛教對人的終極關懷的思索,至今仍吸引著千千萬萬的人們。這些無疑都是佛教繼續發展的動力。
但是,隨著經濟領域多元化傾向的發展,在思想領域、信仰領域,多元化的傾向也十分顯著。各種各樣的思潮紛至沓來。中國的現有的五大傳統宗教都在發展,有些宗教發展得比佛教更快;一些新的宗教現象、新的宗教派別也會不斷湧現;還有一些不強調宗教身份但實際上屬於宗教或接近與宗教形態的信仰實體,一些附佛外道甚至邪教也會趁勢而上。這些宗教或准宗教團體共同爭奪社會資源與信徒資源,自然會對佛教的發展形成競爭乃至挑戰。
隨著高科技社會的日益成熟,社會科學技術水平的日益提高,這既為佛教的發展提供空前的機遇,同樣也對佛教的存在與發展提出進一步的挑戰。所謂機遇,主要指佛教高科技為佛教的傳播提供了現代化的手段,比如聲光電合一的新型寺院,網上的佛教社區,電子化的大藏經等等。所謂挑戰則在於科學技術的發展將進一步消除人類對自然界的神秘感與神聖性,科學的地盤進一步擴大,宗教的地盤進一步縮小。雖則由於世界本身的無窮大,無論科學的地盤怎樣再擴大,宗教的地盤怎樣再縮小,兩者各自依然擁有無窮大的地盤。但宗教必然要對科學的挑戰作出回應。
[1] 王雷泉:《展望二十一世紀的宗教》。本稿為王雷泉教授在上海華林佛學班開學典禮上的講話,未刊。對王雷泉教授允許在本文中引用該未刊稿,特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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