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盛衰原因論》書摘

〔法〕孟德斯鳩著,婉玲譯,商務印書館1962年版。

1.最足以使羅馬人成為世界霸主的一種情況,就是在他們經常不斷對一切民族作戰的時候,他們只要是看到比自己更好的習慣,他們立刻就放棄了自己原有的習慣。

2.在社會制度剛剛產生出來時,共和國的首腦們就締造了共和國的制度,而後來則是共和國的制度造成了共和國的首腦

3.羅馬把國王趕跑之後,就建立了每年選舉執政官的制度。這一點也是使它變得極其強大的原因。每個國王在他的一生里都有野心勃勃的時期,但在這之後就會是縱情於其他享樂、甚至是懶散的時期了。然而共和國的領袖是年年更換的,他們總是想在他們的任職期間成就赫赫的功業以便重新當選。

4.沒有任何一個民族在準備戰爭時能夠像羅馬人這樣小心謹慎,在作戰時能夠象羅馬人這樣毫無畏懼。

5.對於國家來說,一個國王的暴政的害處比起不關心公共利益對一個共和國的害處還要小些。一個自由的國家的優點是它的收入分配得比較好,但如果分配得較差的時候,則自由的國家的優點是它根本沒有寵臣;但是當事情不是如此,不是使國王的朋友和雙親發財,而是使參加政府的一切人的朋友和雙親發財的時候,那末一切便都垮台了。

6.迦太基憑藉自己的財富對羅馬的貧窮作戰,但正因為如此,卻有它不利的一面:金銀有一天是會用完的,至於德行、堅忍、力量和貧困卻永遠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7.羅馬人由於驕傲而野心勃勃,迦太基人則由於貪慾而野心勃勃。羅馬人是想統治別人,迦太基人則企圖獲致利益

8.在像羅馬和拉棲代孟這樣的共和國里,人們遵守法律並不是由於恐懼或由於理智,而是由於熱愛法律;因此不可能有比這樣的共和國更加強大有力的了,因為那時除了一個好政府的賢明之外,還要加上一個派別所能擁有的全部力量

9.在一切都十分順利的時候,人們一般容易粗心大意。

10.羅馬人認為,相信一個敵人的忠誠,這的意思就是使自己喪失各種各樣的物品、人物、土地、城市、廟宇、甚至墳墓。

11.一個自由的政府,也就是說經常動蕩的政府,如果它自己沒有法律來糾正自己的錯誤,它是無法維持下去的。

12.在一個自由的國家裡,要求人們在戰爭中大膽而在和平時期中膽怯,這無異是要求不可能的事情:可以說有這樣一個普遍的慣例,這便是每當人們在一個自稱為共和國的同家裡看到,所有的人都安靜無事的時候,那就可以肯定,在那裡是沒有自由的。

在一個政治組織中人們稱為聯盟的東西,乃是一種十分曖昧費解的東西;真正的聯盟是和諧的聯盟,這種聯盟使我們看來不管是多麼矛盾的一切組成部分都能協力促進整個社會的幸福,就好像音樂中的不協和音有助於全體的和諧一樣。在人們認為是存在著混亂的一個國家裡,仍然可以有聯盟存在,這就是說,存在著一種和諧,從這種和諧中產生出構成真正和平的幸福。

在那裡就同這個宇宙的各個部分一樣,它們永遠是借著一些部分的作用和一些部分的反作用相互聯繫在一起的。

但是,在亞細亞的專制制度中,這就是說,在一切並非溫和的政府的和諧中,卻總是有一種真正的糾紛。農民、士兵、商人、官吏、貴族等人所以結合到一起,不外是由於一些人壓迫另一些人而沒有遇到另一些人的反抗罷了。如果人們在那裡也看到有聯盟存在的話,那末它並不是團結一致的公民,它只不過是一些挨著另一些埋葬下去的屍體而已。

13. 在一個共和國里,對一個公民所表示的過分的偏愛永遠會產生必然的後果:或者是引起人民對他的嫉妒,或者是產生對他的過度的愛戴。

14.使人們感到最受侮辱的事情,莫過於他們的儀節和習慣受到破壞了。設法去壓迫他們,這有時反而證明你對他們的尊敬;如果破壞他們的風俗習慣,這卻永遠是一種蔑視他們的標誌。

15.在一個一無所有的人看來,從某些方面來說,他生活在什麼形式的統治之下都是無所謂的。

16.有一種在希臘和義大利的一切共和國中確定下來的國際法,一種意見:它把殺死篡奪國家最高權力的人的行動看成是一種美德。在羅馬,特別是在趕跑了國王以後,明確地制釘了這一類的法律,這也都是有例可循的:共和國把武器交給每一個公民,為此授他以高級官吏的權力並承認他是自身的保衛者。

17.自尊心,對自我保存的愛,是以這樣多的方式出現,並且依照這樣相互矛盾的原則發生作用,以致它竟然使我們為了愛自己的存在而犧牲自己的存在;我們竟然這樣尊重自己,那就是我們由於一種自然的和朦朧的本能而同意結束自己的生命,這種本能使我們愛自己甚於愛自己的生命。

18.儘管軍隊是世界上最盲目亂動的,從而不斷地摧毀自由,然而甚至士兵也還是渴望祖國的自由的。

19.如果把恩惠大量地給予一個人,那末你使他產生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想辦法保存它們:因為你使他有了一些應當保衛的新的利益。

20.在法國我們看到兩種內戰:一種內戰是以宗教為借口,這種內戰是持久的,因為引起戰爭的動機在勝利之後還存在著;另一類內戰老實講沒有任何動機,它們是由於某些大人物的輕率或野心而引起的,因而它們從一開頭就被鎮壓下去。

21.奧古斯都恢復了秩序,這就是說,一種持久的奴役,因為在人們剛剛篡奪了統治權的自由國家裡,凡是可以建立起一個人的無限威信的東西部被稱為秩序。凡是可以支持臣民的正直的自由的東西都被稱為騷動、傾軋和不良的統治。

22.自從皇帝們當政的時候起,歷史就更加難寫了:因為一切都變成秘密的了;行省的一切公文信件都送到皇帝的辦公廳;人們能夠知道的,只有暴君們的愚蠢和大膽所不願隱藏的東西,或是歷史家們所能猜想到的東西而已。

23.沒有比在法律的借口之下和裝出公正的姿態時所做出的事情更加殘酷的暴政了,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可以說,不幸的人們正是在他們自己得救的跳板上被溺死的。

24.君主以元老院的名義掌握了一切職位的時候,人們就使用不正當的手段來請求和取得它們了:取得它們的必不可缺的手段是諂媚、卑鄙行徑、犯罪。

25.和平是不能用金錢購買的,因為出賣和平的人是會迫使購買和平的人買第二次的。

26.由軍隊建立起來的帝國需要軍隊來維持

27.偉大的品德通常是隱蔽或是消失在奴役當中的。

28.古代的羅馬人由於容許各種各樣祭儀存在,從而加強了自己的帝國。但是在後來,由於把那些並非主要的教派一個接著一個地取消了,而帝國也就變得什麼都不是了。

29.君主們可以迅速行動,因為他們手裡有國家的力量。陰謀者的行動必然是遲緩的,因為他們什麼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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