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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注釋

彼得前書注釋
壹.信徒的權利與義務(一1~二10)一.問候(一1、2)一1 這位親愛的漁夫稱自己為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主耶穌立他為十二使徒之一,呼召他作使者,宣揚那榮耀的、使生命改變的信息。他既接受了從神而來的任命,便成了得人的漁夫。所有信徒都蒙召在地上代表基督。我們應該全都是宣教士,不管是在本地或在海外。我們作耶穌的跟隨者,應以此為生命的中心目標;其它的一切都屬次要。這封信是寫給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或在那裡作外來人的。這些流徙的人是誰呢?彼得用了「分散」這字眼,使我們先入為主地以為收信人是猶太信徒,因為雅各也用了相同的字來形容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的信徒(雅一1)。此外,在約翰福音七章35節,這字也用來形容散居在外邦人當中的猶太人。然而,彼得書信的對象,很可能是因遭受逼迫而散居在周圍列國的外邦信徒。既是這樣,他用了很多本來是形容神的選民的名字,來形容這屬神的新群體,就是教會。他稱呼他們為被揀選的(一2),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二9)。此外,還有三處地方顯示他是寫信給外邦信徒的。他談到收信人的祖宗傳流下來的虛妄行為(一14、18),又指出他們從前並不是子民(二10)。最後,他在四章3節指出,他們昔日乃是隨從外邦人的方式生活。因此,有強而有力的證據顯示,彼得所說的分散各地的人,就是指基督的教會,其中的主要成員,在未信之時都是外邦人。縱使有人反對此說,認為彼得主要是作猶太人的使徒,但這也不足以否定彼得服侍外邦人的可能。外邦人的使徒保羅,不是也曾花時間服侍猶太人么?一2 作者進一步用收信人在得救上的四個進程來形容他們,這些進程涉及三一神裡面的聖父、聖子和聖靈三位。首先,他們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意思就是從亘古之先,神便揀選他們成為屬他的。揀選的道理並不那麼受人歡迎,但卻有一個優點──尊重神的地位。將這道理曲解來迎合人,結果只是忽視神的主權。神的揀選與人的責任兩者之間如有任何衝突,問題只在於人的頭腦有限,在神來說卻毫無問題,兩者都是聖經的教導,兩者我們都應該相信。真理正是在這兩個極端,求其折衷就不是真理了。神是按照他的先見進行揀選的。有人認為這是指神預知那些人會信靠救主。另有人認為這是指神很清楚知道,他若不施恩,沒有一個罪人會相信救主,因此他憑這先見,便預先揀選了一些人成為施恩的對象。雖然神的揀選蘊含著不可言喻的奧秘;但找們可以肯定,其中並沒有半點不公義。得救的第二步就是藉著聖靈得成聖潔。這方面的成聖,是在一個人悔改歸信之前發生的。(注1)這是聖靈的工作,將屬神的人分別出來(同時請參看帖後二13)。在父神進行揀選之後,就自然到這一步了。神在永恆里預先知道、揀選了人。聖靈在合適的時候工作,使這揀選在各個有關的人生命里生效。靈魂得救的第三步,就是罪人對聖靈工作的回應。經文將這回應形容為順服耶穌基督。這是指順從福音,認罪悔改,接受基督為救主。順從福音這觀念在新約聖經中十分普遍(參看羅二8;帖後一8)。最後,就是蒙他血所灑。我們毋須絕對按照字面意義來解釋,堅持認為一個人得救時,他在實際上是蒙耶穌的血所灑。這其實只是象徵性的用語。然而,其中肯定的含意,是指一個人順從福音時,他就承受了基督在各各他流血所帶來的一切祝福。救主的寶血,在一千九百多年前已一次過傾流出來;這血不會再流出來。然而,每當我們相信他,就能得著從這鮮紅的寶血帶來的赦免、救贖和無數的祝福。彼得在追述收信人新生命誕生的四個步驟後,還祝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他們。他們已經歷過神救贖的恩典,以及因此而帶來的、與神和好的平安。然而,在每一天的基督徒生活中,他們仍需要恩惠和力量,在這紛擾動蕩的世代中,他們需要平安。使徒彼得的心愿,就是他們能充充足足的得到這些祝福。鄧尼說:「恩典貫串了整個福音,而平安──靈里的康健──則是恩典所帶來的果效。」二.信徒身分(一3~12)一3 彼得在第3至12節,將救恩那無可比擬的榮耀陳述出來。他一開始便讚美這位救贖工作的創始者──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這稱呼將神與主耶穌的兩種關係介紹出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強調救主的人性。父則道出聖子的神性。聖子的全名是:主──有獨特權柄治理人心及操控生命的一位。耶穌──將自己的百姓從罪里拯 救出來的一位。基督──神的受膏者,被提升至天上至高之處。因為神的大憐憫,我們便藉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使我們得重生,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神就是這救贖計劃的創始者。他的大憐憫驅使他成就救贖的工作。救恩帶來新生命,且在今生給予獎賞,就是活潑的盼望。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為我們的救恩奠下公義的基礎,也成為我們活潑的盼望的根基。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只在今生有指望;在前面等著我們的,是審判及神烈火般的憤怒。我們作為亞當的後裔,都在死亡的咒詛之下。但神以基督所成就的救贖工作為公義的基礎,拯救不虔的罪人而不違其公義的本性。基督已代我們受了罪的刑罰,償了十足的罪債。公義的要求已得到滿足,所以一切順從福音的人,都可以得著憐憫。基督的復活,顯示神完全接納他兒子的代贖。主的復活,是父神以「阿們」回應他「成了」的呼喊。此外,主的復活也成了憑據,保證凡在基督里逝世的人,將來都要從死人中復活。這就是我們活潑的盼望──期待將來被帶往天家去,與基督在一起,並且永遠象他。邁耳稱這活潑的盼望為「現今與將來之間的橋樑」。一4 第4至5節將這救恩工作在將來的情況描述出來。我們重生後,便有一個堅定的盼望,就是可以得著……存留在天上的基業。這基業包括信徒將來在天上可以永享的一切,以及透過基督而得到的一切(詩一六5)。這產業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1)不能朽壞是指這產業永不會遭侵蝕,也不會破裂或腐敗。那是保證長存的。(2)不能玷污指這產業本身是完美的,其純凈不會因任何瑕疵而減損。那是永不會受罪污染的。(3)不能衰殘是指這產業的價值、榮耀或美麗,是永不會遭貶損的。那是歷久常新的。世上的產業卻是變化不定的。有時產業的價值會因市價下跌而銳減。有時遺囑內沒有提及的人,竟可以成功地要求分一杯羹。有時因為法律程序的問題,受益人會失去應承受的產業。然而,神所賜的產業卻不會因時間而改變,信徒的所有權也不會有漏洞。神為他的兒女將這產業藏在天上的保險庫里。一5 神不但看管基督徒要得的基業,還保守他們,使他們最終能得基業。在人世間,作嗣子的可能在未分得產業之前已去世。然而,保守信徒屬天基業的恩典,也保守我們,使我們最終能享受這基業。神所揀選的百姓,沒有一個會失落。那些在創世之先蒙揀選的,在今世的適當時候得拯救,並蒙保守進入將來的永恆里。在基督里的信徒,能得到永遠的保守。然而,在這永恆的保守中,有神的努力,也有人的參與。我們是蒙神能力保守的──這是神的努力,但也是因信──這是人的參與。這並不表示惟有人使用信心,他才可以得救。人有真正的信,他的信心就會維持下去。使人得救的信心,總有恆常持久的特質。神的兒女,乃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這是將來要成就的救恩。一般認為,救恩工作是有三個時態的:(1)在基督徒開始相信救主的一刻,他就從罪的懲罰中得拯救(弗二8)。(2)讓救主在他裡面活著,他便每天蒙拯救得以脫離罪的權勢(羅五10)。(3)被提的時候,他會被拯救脫離罪(來九28)。他的身體會改變成榮美的身體,並且永遠脫離罪惡、疾病和死亡。這將來要成就的救恩,也包括聖徒與基督一同重臨地上,清楚顯明是神的兒女(約壹三2)。一6 正因有身體得贖和可得榮耀基業的盼望,所以縱使信徒身處百般的試煉中,仍然大有喜樂。彼得前書的收信人因替基督作見證而受逼迫。彼得的話令他們想起基督信仰中一個令人欣喜的矛盾──在憂傷中有喜樂。一方面,他們是蒙保守的,且有基業為他們存留,因這指望的緣故,他們可以喜樂。另一方面,他們知道所身處的百般的試煉不過是暫時的,將來要得的榮耀卻是永久的(參看林後四17),所以他們可以因此而喜樂。朱偉慈談論在百般試煉中憂愁時,竟能經歷喜樂,他說:「我以前從沒有想過,在毫無指望的凄涼境況中,竟能找到盼望如泉涌。」一7 聖徒得到更大的安慰,知道他們受苦不但不會毫無原因,也不會是冤枉白受的。不虔的人所受的苦,只是他們將來在地獄裡要永遠受折磨的先聲。基督徒的受苦卻並不是這樣。神的兒女在世上受苦,益處不少,其中之一是要試驗出信徒的信心是寶貴(真實)的。彼得用金子來與我們的信心作對比。在人類所認識的物質中,黃金可說是最不朽的。它可以抵受極高的溫度而仍然看似完好。但事實上,黃金在使用的過程中,或在受壓之時,或在烈火之中,是能壞的。真正的信心卻是不可摧毀的。信徒或許會經歷嚴峻的考驗及試煉,然而這一切不但不能摧毀他的信心,反而會使他的信心更強。或許在人類的歷史中,再沒有任何人象約伯一樣,會在一日之內蒙受這樣巨大的損失;但他仍能夠說:「他必殺我,但我仍相信他。」(譯自作者引文)(伯一三15)在巴比倫火窯中的三人,就確曾被火試驗。這火的試驗證明他們的信心是真實的。火焰還將捆綁他們的繩索燒掉,使他們得釋放(但三12~30)。而在這烈焰的煎熬中,卻有一位「好象神子」的與他們同在。只有火,才能夠試驗出信心的真偽。環境順利稱心時,做基督徒是輕省容易的。然而,公開承認基督會招致逼迫與苦難時,表面的跟隨者便會漸漸疏離,退回世人中間。毋須付上任何代價的信仰,是毫無價值的。不願意付代價的信仰,是虛假的信仰。雅各所批評的,正是這種囗頭上的信仰。真正的信心,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會得著稱讚、榮耀、尊貴。信徒每一次經歷信心的考驗,將來都會得到神的獎賞。那些身陷困境但仍然喜樂的人,會得著稱讚。備受試驗與困苦,但能夠視這些患難為神寵信的明證的信徒,主會將榮耀、尊貴賞賜給他。當耶穌基督重臨世上,作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這一切便會顯露出來;而那時世人便會清楚看見,他們所唾棄的人,的確是神的眾子。將聖經各段對比參照之下,可知在信徒被提後,基督會在天上的審判台前宣布誰人得獎賞。但顯然地,基督第二次降臨時,這些獎賞便會公開地展現出來。一8 彼得繼而討論我們今世已經可以享受救恩,就是憑信心接受基督。雖然我們從來沒有親眼見過他,我們卻是愛他的。(注2)我們如今雖不得看見他,卻是信他的。正因如此,我們得以進入他對多馬所說的祝福中:「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29)林克安寫道:大家聲聲說愛,但愛神和基督的明證,就是在患難之時能說:「我不希望失去神的喜悅和笑臉,所以寧願受苦而不希望使他傷心。」只要神仍向他微笑,縱使只有碎餅充饑,愛神的人仍會感到滿足;他不會為高位厚祿,以及世人的逢迎,而失去神的笑臉。每一位真正屬神的兒女,都會面對這樣的試驗;這些試驗會將糠稗從麥子中簸揚凈盡。經過火煉的金子,染質除盡,便成為純凈的精金。(注3)我們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我們憑信心與他合一,就是與所有真喜樂的泉源毫無阻隔而又永遠地連繫起來。基督徒得著喜樂與否,並不取決於地上環境的順逆,而是因那位已經復活並被升為至高,如今在神右邊的基督。沒有人可以奪去聖徒的喜樂,正如沒有人可以將基督從榮耀的寶座上拉下來。兩者是並存的。一9 隨後,彼得便討論信心在今世帶來的結果,就是靈魂的救恩。身體的得救,是將來的事,要到基督回來接他的聖徒時才實現。然而,我們若憑信心相信基督,便得著靈魂的救恩。「靈魂」一詞是指人非物質的部分,是身體以外的部分。靈魂在人逝世時,便與身體分離。在這段經文中,靈魂包括人的心靈;人在心靈里知道世上有神。人的靈魂是在重生時得拯救的。一10 這救恩是很多舊約先知講論的主題。古時,神的代言人曾預言人要得著不配得的恩惠。然而,他們並不能完全明白自己所寫的是什麼意思(參看但一二8)。一11 顯然地,他們並不明白:(1)要以彌賽亞身分出現的那一位是誰;(2)他在什麼時候出現。在神的靈默示下,他們預言彌賽亞要受苦難,後來得榮耀。可是,他們並不知道,這兩件事發生的時間最少相距一千九百年。學者常比喻說,這些先知看見的是兩個山峰──(a)各各他,是耶穌受苦之地;以及(b)橄欖山,耶穌在榮耀里降臨的地點。然而,他們看不見介乎兩者之間的山谷,即我們所身處的恩典時代。我們在中間看見這兩件事,一件在以前已發生了,另一件則是將來的事。因此,我們比古時的先知更清晰地看見事情的關係。一12 他們從神的靈得了奧秘的啟示,他們所宣講之信息的對象是將來的世代。這些先知所說的話對他們所身處的世代固然有意義,但他們知道,這些話的意義,在他們當世並沒有完全實現。當然,這會帶來問題。舊約先知不也通曉因信稱義的真理嗎?他們不明白我們所得的救恩,到底是什麼意思嗎?何以見得他們宣講的對象是我們,而是他們自己呢?林克安說:基督降臨世上之前,神恩典的豐富並未完全顯露出來。誠然神能夠拯救罪人,把他們接到天上去,他也確曾這樣做,以諾就是一例。然而,要到基督受死及復活之後,人才可以經歷與基督連合,以及由此而帶來的一切。神何等樂意叫一切的尊榮,都歸到他的兒子身上!(注4)過去向眾先知隱藏的事,現在卻一一顯明出來。聖靈在五旬節從天上降臨,他賜給使徒宣講福音的能力,說明拿撒勒人耶穌就是那位預言要來的彌賽亞;彌賽亞為贖世人的罪而死,死後被埋葬了,並在第三日復活。他們宣告說,人只要相信基督,就可以白白得著這救恩。他們宣布神在這個時代里的計劃,就是要從萬國中招聚百姓歸他名下;並且主耶穌有一天要回來,統治整個世界。信徒在今世可以享受極大的特權,不單是因為他們能夠清楚明白神向眾先知隱藏的真理,更且連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關於救恩的真理。在新舊兩約聖經中,天使都佔有重要的地位。聖經記載基督降生、受試探、在客西馬尼園中掙扎和復活時,都提到天使。不過,據我們所知,神並沒有為墮落的天使預備救贖。基督並非為拯救天使而來,乃是為拯救亞伯拉罕的後裔而來(來二16)。教會是給天使學習的實物教材,她彰顯了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然而,天使卻無法認識救恩為我們所帶來的喜樂。三.信徒因其身分而應有的行為(一13~二3)一13 經文的重點在此一轉。彼得一直在說明救恩的榮美。到這裡,他便根據以上所說的一切,提出一系列的勸勉。朱偉慈說:「這裡所作的勸勉,基於起先所提到的福音。……崇高的真理創造出屬靈的動力。福音的要義形成行道的原動力。」(注5)首先,彼得勸勉聖徒要將心中的腰束上(聖經和合本細字)。將心中的腰束上,是有趣的比喻。中東人所穿著的是長而寬鬆的外袍。他們要趕路的時候,便會在腰間束上帶子(參看出一二11)。這就是將腰束上的意思。然而,彼得說要束上你們心中的腰,是什麼意思呢?信徒進入這個充滿敵意的世界時,他們必須避免慌亂及分心。遭遇逼迫的時候,信徒很容易會驚惶失措及心慌意亂。束上了腰的心,就是一種堅強、沉著、冷靜和常作準備的態度。這樣的心,不會受內心的恐懼或外來的逼迫所影響。彼得用謹慎自守幾個字進一步勸勉信徒要有堅固的心。這是指對自我的控制,相對於歇斯底里的狀態。謹慎自守的心,是鎮靜的,穩定的。跟著,彼得又鼓勵聖徒要達觀,要向前看: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彼得拿出了基督再來的確據,作為信徒在身處風浪患難當兒仍然堅忍下去的動力。學者一般認為耶穌基督顯現是指他重臨地上,顯為榮耀之時。不過,這也可指聖徒被提,即基督回來接他的聖徒之時。一14 第14至16節的主題是順命的心。順命的兒女不應耽於他們未信主時常犯的罪。他們現在既是基督徒,肩負了主的聖名,便應仿效他來過活。他們若附從這個不虔的世界,就是將他們屬天的品性埋沒了。他們現今既已蒙聖靈光照,就應當除掉他們在矇昧無知的時候的所作所為。從前……的……私慾是指他們還未認識神之時所沉溺的罪惡。一15 我們的生命,應反映那位召我們的神的聖潔性情,而不是效法這個不虔的世界的種種風尚和方式。敬虔的意思,就是與神相似。神的一切作為都是聖潔的。我們要效法他,我們的一切言行舉止就必須聖潔。縱然我們盡此生也不可能跟他一樣聖潔,但我們仍要聖潔,因為他是聖潔的。一16 彼得引用舊約來證明神希望他的百姓效法他。耶和華在利未記十一章44節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住在基督徒心中的聖靈已賜給他們能力過聖潔的生活。舊約的聖徒並沒有這樣的幫助和祝福。然而,由於我們享有更多的權利,也就有更大的責任。彼得引用的這一節舊約經文,在新約聖經中,有更新更深的意義。在舊約中,這是禮儀上的要求;在新約中,這是生命中必不可少的。在舊約中,聖潔只是神的理想目標。真理的聖靈降臨後,這便成為實在的、常有的素質。一17 彼得不但勸勉我們要聖潔,還勸勉我們要有敬畏的心。這是指因尊崇而產生的敬畏,是因對神的認識而從心底里產生景仰。這尤其是指我們認識到,我們所稱為父的那一位,也就是那一位不偏待人,按照他兒女的行為來審判的主。我們既認識他是智慧無限,審判公正,我們便應心存敬畏地過活,謹慎自己的行為,免得令他不悅。父要審判自己的兒女今世的人生;他已將審判罪人的工作交給主耶穌(約五22)。林克安這樣寫道:「他看望著,留意所有的人,看是否有人抱著誠實的動機,竭盡所能,全心渴望討他的喜悅。」(注6)我們要存著敬畏的心,度過我們在這地上寄居的日子。這世界並不是基督徒的家。我們是從天家被放逐,居住在異邦中。我們不應安頓下來,彷佛這世界就是永久的居所。我們也不應仿效以這世界為家者的言行。我們應謹記天家才是我們的歸宿,並應有屬天公民的表現。一18 信徒在信主之前,跟世上其它的人沒有兩樣。他們的言行舉止,與周遭的人一樣空洞無價值。彼得將他們在未信主時的所作所為形容為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然而,憑著巨大的贖價,他們已經從這無意義的生活中被贖出來。藉著無比的贖價,他們已從世界這籠牢中被救出來。這些被擄去之人的自由,是不是用金銀買回來的呢(參看出三○15)?一19 不,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就象完美無瑕的羔羊的血。基督是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即是說,他無論內外都是絕對純全完美的。信徒若受吸引,反回世俗的享樂去,照世界的方式行事,效法世人的錯謬,他應要記得,基督正是為了要使他脫離這樣的生活而流血的。返回世界就是回頭橫渡鴻溝,回到原岸,這可枉費基督付上驚人的代價,使信徒渡到救恩的岸上。更嚴重的是,這行為其實是對救主的不忠。「放棄偉大的救恩,寧取滔滔的罪惡,並加以自圓其說。然後決定與神生命之子的性命換回來的一切了結關係。」一20 基督為我們成就的,並不是神事後才想出來的補救工作。在創世以前,救贖主已被預定要為我們受死。卻在這末世,就是在律法時代結束之時,他從天上降臨,為要拯救我們脫離過往罪惡的生活。林克安論說:「在這末時,世人用自己的道德來判斷的歷史已在基督的十架上告一段落。人類的道德已盡顯其所能,到此必須在神面前完結了。」(注7)彼得在這裡加上這些觀念,是要使我們更深刻地體會,基督既為我們受死,把我們從這世界的制度中拯救出來,我們便必須與這世界一刀兩斷。我們活在這世上,卻不屬於這世界。我們不可以避開未信主的人,相反地卻應將福音帶給他們。然而,當我們與他們相交時,卻絕不可參與或容忍他們的罪。我們要用生命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女。我們一旦與世人相似,我們的見證便會被削弱。世人若不能察覺我們與他們有別,比他們的生命可羨慕,他們便不會認為有需要信主了。一21 我們是因著他才得以信……神,所以就更應該對主耶穌忠心不二了。是他將天父的心意向我們顯明的。正如伍斯敦說:「人並不是透過神的創造、神權,或律法來認識神,而是透過基督。」(注8)天父叫基督從死人當中復活,又給他天上最榮耀的地位,顯示他完全滿意基督的贖罪工作。這一切的結果,是叫我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我們生活起居,行動存活,都是在他裡面,而不是在邪惡的今世制度之中。一22 使徒彼得促請讀者要有愛心(一22~二3)。首先,他對重生加以描述,指出重生帶來的其中一種改變,就是愛我們的弟兄(一22上)。跟著,他強調必須有愛心(一22下)。然後他又再一次提及重生,特別提到生髮出這新生命的種子,就是神的道(一23~25)。他隨後又再一次強調接受這道的人所要肩負的責任(二1~3)。彼得首先在本節上段對重生加以描述。你們既……潔凈了自己的心……。當然,我們明白是神在施行拯救時潔凈了我們的心;嚴格來說,我們並沒有能力潔凈自己。這裡的喻意表達法說出,我們這些已經歷潔凈的人,是在信主之時得著潔凈的。潔凈的途徑就是順從真理。彼得在這裡第二次將得救的信心形容為順服的表現(參看一2)。保羅在羅馬書也曾兩次提到「信心的順服」。我們不可在思想里把信心與順服分割。真正的信心,是順服的信心。這隻可能藉著聖靈而達成。(注9)新生命的其中一個目標,就是愛弟兄沒有虛假。從真實的意義上來說,我們得拯救,是要叫我們能愛所有其它的基督徒。因這愛,我們曉得自己是已經出死入生的(約壹三14);也因這愛,世人能認出我們是主耶穌的門徒(約一三35)。因此,隨後的勸勉是很自然的:就當從(清潔的)心裡彼此切實相愛。在新約聖經中,作者總是先把某個實況陳述出來,然後以其為發出命令的根據。這裡就是一例,所陳述的實況是:你們既……潔凈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然後發出的命令是:就當從(清潔的)心裡彼此切實相愛。信徒的行為實踐是根據他所站的地位。我們的愛,應是溫暖的、全心全意的,並且盡全力、熱切、不斷而清潔的。對於正在遭受逼迫的人來說,彼此相愛的勸勉是正合時宜的,因為很多時候,「在困難的境況中,微小的分歧往往會嚴重地化大」。一23 彼得再一次提到讀者的重生,這次是關於生出這新生命的種子,就是神……的道。二章1至3節的勸勉,就是以此作根據的。新生命的誕生,並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就是說,與肉體生命的誕生有別。帶來肉體生命的種子,當然受制於物質界的定律,會腐朽及消亡。從這些種子生髮的肉體生命,也有同樣的性質,只能短暫存留。新生命藉著神……的道而來。人聽見或研讀聖經信息時,會體會到自己的罪,明白基督是唯一而又勝任的救主,因而歸向神。人都是從不同途徑接觸到神的道而得救的,沒有一個例外。雷特歐在評說:……第一章中有三樣「不能壞」的東西──不能朽壞的基業(4節),不能壞的救贖(18,19節)和不能壞我們藉以重生的道(23節)。因此,我們有一個無玷污、無瑕疵的本質,這本質使我們配得享有無瑕疵的基業,並且是基於價值永存的救贖的。我們都領受了永遠純全完美的印記,以溫柔安靜的心作「不能壞的」裝飾(三4),是最合適不過的。(注10)這道是活潑常存的。(注11)天地縱要廢去,這道卻永不廢去。神的道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而所帶來的生命也是永存的。那些因這道而獲得重生的人,也具有這道的永存特質。在肉體方面,人類的種子(胚胎)已包含一個嬰孩的所有特質。這嬰孩結果會變成怎樣,由種子的特質來決定。這種子既是會毀壞的,從這種子長成的肉體生命也必然是會朽壞的。一24 彼得引用以賽亞書四十章6至7節,來強調人類生命短暫的特質。人的生命就如草芥一樣,不能持久。肉體的美麗,就象野地的花一樣稍縱即逝。草必枯乾,花也必凋謝衰殘。一25 對比之下,主的道是永存的(賽四零8)。因此,信徒的新生命同樣是不能朽壞的。這不朽壞的道,就是傳給讀這書信的人的福音;這道使他們得以重生。這就是他們的永恒生命的源頭。二1 基督徒既分享了神的生命,便應一次過除去以下種種無愛心的行為:惡毒──對另一個人存惡念。惡毒孕育出對抗的心態,累積仇怨,並暗地裡希望別人遭報、受害,或遇上不幸。美國植物學家喀威爾曾遭某所大學拒收入學,原因是他是黑人。多年之後,有人問拒收他的是哪一所大學,他回答說:「算了吧,這已是無關重要的了。」由此可見,他並沒有積存惡毒。詭詐──任何形式的不誠實及欺騙(所包括的形式可真多了!)。詭詐包括申報虛假的入息課稅資料,在考試時作弊,虛報年齡,賄賂官員,用不正直的手段做生意等。假善──虛情假意,矯飾做作,假冒為善。假善的人活象個演員,常扮演著另一個角色。他的家雖然象個戰場,毫不安寧,他卻虛飾著有美滿的婚姻。在禮拜天他總擺出一副屬靈的面孔,但平日卻跟下流人一樣耽於肉慾。他似乎很關心別人,動機卻是自私的。嫉妒──不加掩飾的妒忌。溫尼所下的定義是:看見或聽見他人得益或昌盛時那種不快的感覺。大祭司就是因為嫉妒,而將耶穌交給彼拉多處死(太二七18)。嫉妒今天仍具極大的傷害力。如人可以因別人有更美好的居所庭園,更漂亮吸引的衣飾,或出眾的烹飪技巧,而滿臉不悅。男人可以囗中稱讚友人的新車子或遊艇,心中卻想著:「等著瞧吧,我總會擁有更好的。」毀謗的話──在人後說的閑話,用意歹毒的流言蜚語,反唇相譏的惡言。進行毀謗就是中傷污篾他人,從而使自己看來較別人清高。毀謗人的方法可以是很隱晦的:「是啊,她確是個可人兒,但就是有這樣一個缺點……」,利刀就這樣靈巧地插在她背上了。有人甚至擺出一副屬靈的姿態,說:「我讓你知道的原因,只是希望你能代禱;你可知道他……」那人就這樣給中傷了。這一切的罪,都是違背了最基本的誡命,就是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因此,彼得叫我們要斷然除去這些罪。二2 新生命的第二個應有表現,就是對純凈的靈奶有無窮的愛慕。上一節所提到的各種罪,會妨礙靈命的成長;神美善的真道卻能培育靈命。象才生的嬰孩這說法,並不一定意味著收信人都是初信的;他們可能多年前已經得救。然而,不管他們信主多久,都應渴慕真道,就象嬰孩喊著要吃奶一樣。我們從一個健康的嬰孩急不及待地吮吸的模樣,就可以略為體會彼得所說渴慕的意思了。有純凈的靈奶,信徒就能在靈命上成長起來。(注12)今生追求靈命長進的最終目標,就是生命中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形象。二3 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這是何等大的推動力,吸引我們愛慕那純凈的靈奶!這若字完全沒有半點不肯定的含意;我們確曾嘗過也見過主的美善(詩三四8)。他為我們舍了性命,表現出無比的恩慈和慈愛(多三4)。我們既體會過他的恩慈,便應被激發要從他那裡得到更多餵養。與他親近的甘甜,應足以叫我們領會,離開他是愚不可及的。四.信徒在新的家裡和作祭司的特權(二4~10)二4 彼得從勸勉轉到討論信徒在新的家(教會)里,和新的祭司職分上的特權。在新的秩序下,基督是中心,因此我們是來到主面前(5節)。由於彼得正想像著一所建築物及建築材料,所以他用石來象徵主是不足為怪的。首先,他是活石。他不是一塊沒有生命的石頭或頑石,而是以無窮生命的大能活著的那一位(來七16)可是,他卻是被人所棄的,這看來難以置信。微不足道而眼光短淺的人類,活在笨拙、自私、膚淺的生命初階中,竟容不下他們的創造者和救贖主。正如旅店沒有房間留給主,他們在為自己作打算時,同樣沒有留下空間給主!然而,人的觀感算不得什麼。在神的眼中,主耶穌是他所揀選、所寶貴的。他不但蒙揀選成為一塊合適的石頭,更是必不可少的那一塊。對神而言,他是貴重無價的,他的寶貴程度是無法計算的。我們若希望蒙主使用,參與他的建造工程,就必須先歸向基督。我們合適作建築用的材料,只因為我們給看為與基督相同。我們唯一的重要性,就是能使他得榮耀。二5 這靈宮是用所有在基督里信徒來建成的,因此教會也一樣。教會與舊聖殿的相同之處,在於兩者都是神在地上的居所(王上六11~13;弗二22)。然而,教會又與聖殿不同。聖殿是物質的,有實體的建築物,所用的材料雖然美麗,但是沒有生命的,會毀壞的。教會的材料卻是活石。這裡所用的象徵比喻,從靈宮一轉而改為聖潔的祭司,將重點放在這靈宮的作用上。信徒不單是這靈宮的活的材料,也是聖潔的祭司。根據摩西律法的規定,只有利未支派亞倫一族的人可以做祭司。而且,縱使身為祭司,也不得接近至聖所。只有大祭司可以每年一次(Yom Kippur,即贖罪日)進入至聖所,而且要依照耶和華詳細說明的程序來行事。在新的恩典時代,所有信徒都是祭司,不管日夜,隨時都可以覲見這宇宙的君王。他們的職責就是奉獻……靈祭(相對於摩西律法所規定以牲畜、雀鳥和五穀獻上的各種祭)。新約祭司的靈祭包括:1.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這是在屬靈上的事奉敬拜(羅一二1)。2.以頌讚為祭:「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來一三15)。3.以善行為祭:「不可忘記行善……」,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一三16)。4.以財物金錢為祭:「不可忘記……捐輸的事」,這樣的祭,也是神所喜悅的(來一三16)。5.以事奉為祭:保羅將他對外邦人的工作形容為祭司所獻的祭(羅一五16)。這些祭是藉著耶穌基督而為神所悅納的。首先,我們藉著耶穌基督這位中保才可以來到神面前,也只有他能夠使我們所獻的祭蒙神悅納。我們所作的一切,包括敬拜與事奉,都是不完全、受罪玷污的。但這一切在到達天父面前之前,都先經過主耶穌。他將一切的罪除掉,以致來到父神面前的時候,一切都是完全可悅納的。舊約大祭司的冠冕上系著一塊金牌,上面刻有歸耶和華為聖的字樣(出二八36)。戴上這金牌的作用。是因為百姓在獻祭的過程中,可能會因干犯聖物而犯罪(出二八38)。所以,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戴上大祭司冠,擔當我們任何干犯聖物的罪。信徒皆祭司的真理,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明白、相信及樂意實踐的。然而,這真理卻不可以被濫用。雖然所有信徒都是祭司,但並不是每一位祭司都有權向會眾宣講和教導。有一些約束是必須遵守的。1.女人不可教導男人,也不可以轄管男人,只要安靜(提前二12)。2.男人講道,要按著神的聖言講(彼前四11)。換句話說,他們要十分肯定所說的話,正是神要他們在當時的情況下說的。3.所有信徒都有恩賜,正如身體的每一部分都有本身的功用(羅一二6;林前一二7)。然而,並非所有恩賜都與向公眾宣講有關,並不是所有人都有傳道者、牧師和教師所特有的服侍恩賜(弗四11)。4.青年人應將那在他裡面的、神所賜的恩賜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若那恩賜是講道、教導,或任何形式的公開宣講,牧者就應給他機會在會眾面前運用這恩賜。5.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6節說明了信徒的祭司職分應如何運作:「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那一章聖經也提到在會眾中公開運用恩賜時有很多應遵守的規矩,以保持教會中的秩序,及確保信徒得造就。雖然基督徒都有祭司的身分,但我們卻不可在地方教會中濫用這祭司身分。二6 彼得仍然想像著一座建築物,他回到以基督為石頭的比喻,並以基督為房角石。他引用以賽亞書二十八章16節,證明基督為房角石的角色,在聖經中早已預言了。他指出,神早已命定基督擁有這獨特的地位,就是要成為所揀選和所寶貴的石頭,是絕對可以倚靠的。相信他的人,總不會失望。在這裡譯成房角石的字(注13),最少可以有三種解釋,而每一種解釋運用在主耶穌身上,都是正確而適宜的。1.在現代建築中,房角石是放置在基層上一個角落的石塊,將兩邊的牆連繫起來,象徵著整座建築物的根基。基督是房角石,是唯一真正的根基(林前三10、11);他就是將猶太和外邦信徒(就象一座建築物的兩堵牆)連合起來成為一個新人的那一位(弗二13、14)。2.有學者認為這是指一堵拱門的主石。要放置好這塊石,拱門才成形,而建築物的其它部分也由這石塊連繫在一起。我們的主當然符合這樣的描述。他是拱門上的頂石,若不是他,整座建築物就毫不穩固,也無法連繫。3.第三種解釋認為這是指金字塔的壓頂石,占整座建築物的最高位置。在整座建築物中,只有這塊石有這樣的形狀。這塊石的形狀,決定整座金字塔的形狀。這是最後一塊要擺放的石頭。同樣,基督是教會的壓頂石,那塊真正獨一無二的石。教會的特質從他承襲而來。他再來的時候,建築工程便告完成。他是所揀選所寶貴的石頭。他是蒙揀選的,因為神揀選他去得著最尊榮的位置;他是寶貴的,因為再沒有其它人可以跟他相比。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這裡引用的是以賽亞書,原來的經文是這樣的:「信靠的人必不著急。」若將兩者合而為一,你會看見一個寶貴的應許,就是凡以基督為房角石的,必不會失望羞愧,也必不會紛亂急躁。二7 在上面幾節經文中,主耶穌被形容為活石、被棄的石、寶貴的石,以及房角石。雖然彼得沒有明說,但他似乎把耶穌比喻作試金石。只要在試金石上擦磨,就可以試出金屬的真偽。舉例說,試金石可以試驗出一塊礦石含的是真金還是黃銅。任何人接觸到救主,便會表露出真正的面目來。他們對他的態度,反映出他們的真相。他在真正信徒的眼中就為寶貴;不信的人卻拒絕他。信徒只要想像一下,如果生命中沒有救主會是怎樣的,就可以略略體會他是何等寶貴的。世上所有的享樂,「都不足以跟滿有基督的一刻相比」。他是「超乎萬人之上」的,並且「全然可愛」(歌五10、16)但在那些不順從或「那不信的人」(注14)來說又如何呢?詩篇一百十八篇的作者預言,匠人會摒棄這塊寶貴的石頭,但這塊石頭將來卻要成為房角的頭塊石頭。有一個關於建造所羅門聖殿的傳說,正好闡明這預言。建造聖殿的石頭是預先在附近的石礦場準備好的,到需用時,工人便運往建築工地。有一天,石礦場工人將一塊形狀尺寸十分獨特的石頭送往工地。匠人看來看去,仍認為不能用來作聖殿的任何一部分,因此便隨意把它推到山邊去;日子久了,這塊石頭便長滿了青苔,又給雜草蓋著了。聖殿的建築工程接近完成時,匠人要求準備一塊若干尺寸的石頭。石礦場的人回答說:「這石在很久之前已送去給你們了。」經過一番搜尋後,匠人終於找到這塊被棄置的石頭,並把它放在聖殿的適當位置。這傳說的喻意是明顯的。主耶穌第一次降臨時便向以色列民顯現。然而,以色列民,特別是他們的領袖,卻容不下他。他們摒棄他,並把他送到十字架上釘死了。然而,神使他從死里復活,並叫他坐在天上自己的右邊。當這位被摒棄的主再來時,卻要以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身分而來。到時,大家就得公認他是房角的頭塊石頭了。二8 基督比作試金石和房角頭塊石頭的比喻,現在變為基督比作絆腳的石頭。以賽亞預言,對那些不信的人來說,基督是一塊絆腳的石頭,一塊使人跌倒的磐石(賽八14、15)。這預言在以色列國的歷史中具體地應驗了。彌賽亞來到時,猶太人因他的出身和簡樸的生活方式而厭棄他。他們想要的,是一個政治領袖和軍事強人。縱使有最確實的證據,他們仍拒絕承認他就是那位應許要來的彌賽亞。但這預言不單應驗在以色列人的身上。對任何不信耶穌的人來說,他都是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都要被他絆跌。人要末憑著悔改與信心,在他面前俯伏下拜,以致得拯救;要末被他絆倒,下到地獄去。「本來要賜給他們的救恩,卻成了他們受更重審判的原因。」兩者之間並沒有折衷;他不是救主,就是審判者。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為什麼會絆跌呢?並不是因為他們在理性上遇上不解的難題。並不是因為主耶穌有什麼方面令他們覺得不可能相信他。他們……絆跌,是因為他們故意不順從道理。問題在於人的意願。人不得拯救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願意得拯救(約五40)。本節的最後一句:也是預定的,似是說他們不順從道理是預定的(編按:在聖經原文和英文譯本里,「是預定的」緊隨在「不順從」之後)。這裡的意思確是如此嗎?不,這句話說明,那些故意不順從道理的人,就註定會被絆跌。也是預定的這個從句,是從屬於以上的整個從句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神已經判定,拒絕敬拜主耶穌的,都要被絆跌。任何堅決要拒絕相信的,就預定要被絆跌。「既不願意順從,絆跌便成了無可避免的結局。」(譯自費廉思譯本;JBP)。二9 彼得回頭再論信徒的權利。他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神曾應許要將這一切權利賜給以色列民,只要他們肯聽從他: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一九5、6上)。由於不信的緣故,神的應許不能夠在以色列人的身上實現,這民族也就失去了作為神子民的身分。在這時代,以色列民因不順從而失落的地位,給教會取代了。在今天,信徒是被揀選的族類,是神在創立世界之前已揀選歸基督的(弗一4)。然而,基督徒並不是世上某個種族,源於同一個祖先,或有獨特的容貌及身體特徵;基督徒是同以神為天父,同有相類似的屬靈特質,是屬天的子民。信徒也是有君尊的祭司。這是本章第二次提到祭司的經節。第5節形容信徒為聖潔的祭司,負責獻上靈祭。這裡形容他們為有君尊的祭司,負責宣揚神的美德。作為聖潔的祭司,他們憑信心進到天上的聖所中敬拜。作為有君尊的祭司,他們在世人中作見證。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遭監禁的事迹,說明了這兩種祭司身分的不同性質。作為聖潔的祭司,他們在半夜時分向神歌頌;作為有君尊的祭司,他們向看守他們的禁卒傳福音(徒一六25、31)。信徒是聖潔的國度。神的本意,是要以色列民成為一個以聖潔見稱的民族。可是以色列人卻墮落了,隨從外邦鄰國一起犯罪。因此,以色列被暫時擱在一旁;現在,教會就是神聖潔的國度。最後,基督徒是屬神的子民。他們單屬於神,在神眼中有特別的價值。本節的最後部分,將屬神的新族類、祭司、國度和子民的責任縷述出來。我們應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過去我們在罪惡與羞恥的黑暗中摸索。但神施行奇妙的拯救,引我們進入他愛子的國度里去。這黑暗令人難以忍受,但光明卻是清凈而輝煌的。面對為我們成就這一切神,我們應獻上何等的讚美!二10 彼得在結束這段時,引用了何西阿書。神以這位先知不幸的家庭生活為教材,向以色列民宣判。由於以色列人對神不忠,神說他不再憐憫他們,他們亦不再作他的子民(何一6、9)。然而,神並不是從此便把以色列丟棄,耶和華卻應許以色列將來會被挽回:……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你是我的神。」(何二23)彼得前書的收信人中,有一部分也曾經屬於以色列,他們如今是教會的一分子。他們因信靠基督而成為神的子民,不信的猶太人則仍然被丟棄。因此,彼得看當日猶太人信主的情況,已應驗了何西阿書二章23節的應許一部分。他們在基督里成了屬神的新子民;他們在基督里蒙了憐恤。在以色列全國得享神透過何西阿所應許的祝福之先,這一小撮得救的猶太人早就先嘗這些福分了。我們不應從彼得這段話來下結論,認為如今教會既是神的子民,他與以色列國已經斷絕了關係。我們也不應假定如今的教會就是屬神的以色列,不應以為神對以色列的應許現已適用於今日的教會。以色列和教會是兩個分別而獨特的個體;在解釋預言之時,這觀念是至為關鍵的。由亞伯拉罕被呼召起至彌賽亞降臨,以色列是神在地上揀選的子民。然而,這民竟將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其悖逆與不信達至空前的高峰。由於以色列犯了這彌天大罪,神暫時不再看以色列為他的選民。今天,以色列民是古時在地上屬神的子民,但卻並非他現今所揀選的子民。在現今的世代里,神有新的子民,就是教會。在神治理以色列的過程中,這段教會時代是一段插曲。當這段插曲終結時,即是當教會被提到空中後,神會再次處理他與以色列的關係。那時候,以色列民中那些信主的人,會再一次成為神的子民。何西阿的預言要在將來才會完全應驗,要直到基督第二次降臨時才成就。那時候,這拒絕接受彌賽亞的國將「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亞一二10)。這樣,悔改信主的以色列人便會蒙憐憫,並再次成為神的子民。彼得在本節要說明的重點,是今天信主的猶太人,提前實現了何西阿的預言,而不信的猶太人,仍然與神分隔。當「救主從錫安出來」並「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時(羅一一26),這預言就會全然地成就。貳.信徒的各種人際關係(二11~四6)一.以客旅的身分面對世人(二11、12)二11 彼得前書餘下的部分,大多是談論基督徒在不同的人際關係上應有的行為表現。彼得提醒信徒,他們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這事實應對他們的一切行為產生影響。他們是客旅,意指他們在異域居住,在那裡他們並不享有公民權。他們是寄居的,指他們在某地只是居住片時,該地方並非他們永遠的歸宿。不少舊日的詩歌提醒我們,信徒只是世上寄居的。例如:既蒙天召,從神得生(過去我等,屬地子民);在世寄居,心繫天家,韶光過後,欣得產業。既為客旅,我心不慕,地上一切,終歸黃土;主的十架,盡除捆綁,寶貴救主,彼岸輝煌~戴雅各然而,這些情懷在今天的詩歌中已不多見。當教會適應了這個世界,安頓下來時,高唱一些我們經驗以外的情懷就顯得有點虛偽了。讀到彼得勸我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我們馬上會聯想到性慾的罪。然而,這勸告節應用更廣泛;這是指與神的旨意相違背的強烈意欲。包括好酒貪食,嬌養己身以致睡眠過多,耽於聚斂貨財,或貪圖世上的享樂。這一切都不斷向我們的靈命宣戰,打擾我們與神相交,妨礙我們在靈命上的成長。二12 我們不單要在肉體的軟弱上約束自己,還要保守自己在外邦人中(即不信的世人),品行端正(注15)。我們不應效法這世界的方式來度日。我們必須另有楷模,不與世同。這樣做難免會受到批評。歐德曼這樣描述彼得所身處的時代:……基督徒由於不信奉異教的諸神,因而被詆毀為反宗教者;由於不與世人一樣貪行各種敗德的行為,因此被譏為傻瓜或禁欲主義者;由於只效忠於天上的大君王,就被誣陷為對國家不忠。(注16)這類批評是無可避免的。然而,信徒卻無論如何都不能給世人一個確鑿的理由來加以指責。信徒應該用純全良好的操守來駁斥一切誹謗。這樣,那些誹謗我們的人,就不得不在鑒察(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鑒察(眷顧)的日子是指主來臨的任何日子,可以是來施恩,也可以是來審判。路加福音十九章41至44節運用了這句式。耶穌為耶路撒冷哀哭,因為這城不知道自己正處在眷顧的日子;即是說,耶路撒冷城並不知道彌賽亞已在慈愛與憐憫中降臨了。這裡的意思可以指:(1)神的恩典臨到批評他的人,使他們得救的日子,或(2)沒有重生的人都要站在神的審判台前的審判之日。大數的掃羅可作第一個解釋的例證,他有分誣陷司提反,但司提反的德行勝過一切的反對。大馬色的路上,神在恩典中向掃羅顯現後,這悔改的法利賽人便將榮耀歸與神,並和司提反一樣,藉那滿有基督樣式的生命散發出光輝,影響了其它人。朱偉慈說:美好的生命,是要提升他人的思想,以致他們敬重那榮耀的神。他們看見從人的生命反映出來的神是何等美好的時候,也就會被吸引而與神相交。他們會被說服,但不是由於我們三寸不爛之舌,而是因為我們為人所發出的光芒。我們高尚生命所表現的美好素質,可以使「無知的愚頑人閉囗」,而這種閉囗不言,是人受感獻上生命的第一步。(注17)至於第二個解釋,意思是指沒有重生的人,不得不在審判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到時他們不再有藉囗,因為他們不但聽過福音,更從信主的親戚、朋友和鄰居身上看見福音的見證。由於神的兒女有無可指摘的行為,神的名字便被高舉。二.以公民的身分面對政府(二13~17)二13 接下去的五節經文談論基督徒與政府的關係,這裡的鑰字是順服。事實上,在整卷書信中,彼得共有四次囑咐信徒要順服。公民要順服政府(二13)。僕人要順服主人(二18)。妻子要順服丈夫(三1)。年幼的信徒要順服年長的(五5)。賴恩融這樣說:在面對逼迫、詆毀及批評時,基督徒最好的回應,就是無可指摘的生命、不能貶損的行為修養,以及良好的公民操守。其中尤以……順服最能反映基督的美德。(注18)世上的政府是神所立的(羅一三1)。統治者是神的僕人(羅一三4)。即使統治者不是信徒,從他們官方身分的角度來說,他們始終是神的人。縱使他們是獨裁者或暴君,有他們治理總比沒有人治理好。一個國家完全沒有統治者,就會是無政府狀態,沒有任何群體可以在無政府狀態下生存。所以,不管是何種類型的政府,有政府總比完全沒有政府好。有秩序總勝於混亂。信徒要為主的緣故,順服人的一切制度。他們這樣做便成就了神的旨意,並做了討他喜悅的事。不管統治者是皇帝,或是擁有最高權力的人,這些吩咐仍是合用的。甚至是在尼祿的統治之下,大原則是要順服他。二14 順服的囑咐,適用於統治者之下的官員,例如臣宰。他們蒙神授權,懲罰違反法律的人,獎賞遵守法紀的人。事實上,政府官員鮮有時間或打算去獎勵守法者;可是,這並不減低基督徒要順服的責任!歷史學家湯恩比曾說:「只要人性中仍存有原罪,凱撒就仍要忙得透不過氣來。」當然,凡事總有例外。有時信徒並不需要順服。若政府給信徒的命令是要他們違反神所啟示的旨意,信徒就必須不順服政府了。在這種情況下,信徒便有更高層次的責任;他應當順從神,不順從人(徒五29)。信徒若為此不順從人而要面對懲罰,他就應當勇敢地接受。他不可造反,不可推翻政府。技術上來說,偷運聖經進入封閉國家的人,是觸犯法律的。然而,他們乃是遵行那比人的律法更高的律──將福音帶到萬民去的命令。因此,從聖經的立場來說,人不能以此指控他們。又例如政府命令一個基督徒參軍。他是否有責任順從接受武裝?如果他認為這是直接違反神的教訓,他就應該先儘力尋求各種可能的途徑,保留不參戰的身分,或作一個因宗教理由而拒絕服兵役者。如果這一切都行不通,他就得拒絕徵召,並準備承擔一切後果。很多基督徒對參軍服役,並沒有良心上的不安或顧慮。有關這方面,各人應自行在心中確立定見,並容許別人有不同的意見。至於基督徒應否投票或參與政治,則是另一類的問題。政府並沒有要求所有人參政,所以問題不在於順服與否。每一個人必須尋求聖經的亮光,按個人行為操守及公民責任的原則而行。在這一方面,我們同樣要容許他人有不同的見解,而不應堅持他人也要與自己的意見一致。二15 神的旨意,是要他的子民過一個光明磊落和無可指摘的生活,好使未信主的人沒有合理的根據指控他們。基督徒具典範的行為操守,能夠也應該足以反映出那些糊塗人對基督信仰的反對是何等無知。基督徒與基督信仰,不斷受到糊塗無知人的攻擊。可能是在大學的課室里,可能是在科學實驗室中,甚至可能是在教會的講壇上。彼得指出,回應這些攻擊的一個最佳方法,就是過聖潔的生活。二16 我們過著自由人的生活,不是受到政府的束縛或奴役。我們毋須奴顏婢膝,或是在恐懼中度日。畢竟,我們在主里是自由的人。然而,這並不表示我們可以自由地去犯罪。自由不等於放縱。自由並不包括無法無天的行為。所以,我們絕不可以用自由為作惡的藉囗。悖逆犯罪,永不能用虛假的屬靈藉囗來開釋。披上宗教外衣的惡行,永不能叫基督的工作得益。如果我們以神的僕人的身分生活,我們就會和政府保持妥當的關係。我們要在神的光中行事,凡事順服他,一切為榮耀他而作。最優良的公民,莫過於信徒以神僕人的身分而生活。可惜,多半政府都不知道,相信並遵從聖經吩咐而活的基督徒對社會有多大的貢獻。請細味神的僕人(奴隸)的意思。邁耳說:「神往往用上我們最厭惡害怕的名稱,使之閃耀悅目,直至原本看來使人生畏迴避的稱謂,成為我們最嚮往欣羨的目標。」(注19)二17 面對人生每一種人際關係是基督徒必然的責任。故此,彼得就在這裡用了四個簡明扼要的吩咐,將整個範圍概括起來。務要尊敬眾人。沒有人的言行舉止,能令我們對他常存尊敬之心;但我們可以謹記,每一個人的生命比整個世界都寶貴。我們應該認識,每一個人都是按神的形象樣式造的。我們不可忘記,就是世上最不配的人,主耶穌也為他流血捨命了。親愛教中的弟兄。我們要愛眾人,但我們尤其有責任去愛屬靈家庭里每一位成員。這種愛,就象神對我們的愛,是完全不計較對方是否應得的,是愛那完全不可愛的,不求報答,且比死更頑強。敬畏神。當我們尊神為至高的主宰時,就是敬畏他。這樣,榮耀神就成為我們的首要任務。我們畏懼做任何令他不悅的事,也畏懼在人面前丟他的臉。尊敬君王。彼得再次談到世上的統治者,作最後的提醒。我們應敬重統治者,因為他們是神所指派,以維持社會秩序的人。即是說,我們必須這樣做:「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羅一三7)一般來說,基督徒可以在任何形式的政權下生活。只有在一種情況下,他不應該順從,就是當統治者命令他作出妥協,要他違背對主耶穌基督的忠誠或順從。三.以奴僕的身分服侍主人(二18~25)二18 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新約聖經對僕人的指示,比對王者的指示更多。很多初期教會的信徒都是僕人。聖經的記載中,多半基督徒都來自社會的中下階層(太一一5;可一二37;林前一26~29)。這段經文是寫給在主人家中作僕人的,不過,所說的原則各行各業的僱員也可應用。基本的提醒是僕人要存完全尊敬的心順服主人。在任何社會或團體中,都必然有掌握權力的一方和服從權力的另一方。僕人順服主人,是對自己有利的,若不然,他就會失業。然而,順服對基督徒來說,有更重要的意義。其中所牽涉的不單是薪金收入的問題;他的見證也關係重要。僕人不應因僱主的脾性,來決定對他順服多少。當然,任何人都能夠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僱主。但聖經呼嘆信徒不要這樣,他們應該連那些乖僻的、專橫的老闆也要順服。這樣做便顯出基督徒特有的態度。二19 我們因不公平的對待而受苦時,會得到神的欣賞。神若看見我們因著與他的關係,雖然忍受不應有的痛苦,也沒有為自己申訴或反抗,他便因此而感到喜悅。我們若謙和地承受不公平的對待,就是將基督表現出來;這種超自然的生命,會贏得神的讚賞。二20 如果我們因自己的錯失而受苦,縱使能忍耐,也沒有什麼可稱讚的。神肯定不能從中得榮耀。這種受苦不能顯出我們作為基督徒有何獨特之處,也不足以令別人受吸引而歸信主成為基督徒。然而,因行善受苦而能忍耐,卻是有價值的。這是超乎常情的,是世上鮮有的,足以使世人感到驚訝,因而體會自己的罪,甚至願意領受救恩。二21 信徒因行善而受苦的觀念,很自然地引出以下一段關乎我們偉大的榜樣──主耶穌──的莊嚴而超卓的經文。世上沒有人象他一樣,受到那麼不公平的對待,也沒有人象他能這樣忍耐。神呼召我們,吩咐我們要仿效他,忍受別人所加的苦害。這裡榜樣一詞的含意就是如字帖一樣有完美的筆法。學書法的人要儘可能完全依照字帖來摹寫。若他能小心翼翼地臨摹,他的字體會寫得不錯。但他把字帖放得愈遠,他的臨摹就會愈糟。只有緊緊倚靠著這「榜樣」,我們才可以確保有好的成績。二22 我們的主並不是因自己的罪過而受苦,因為他根本沒有罪。他是「那無罪的」(林後五21),他並沒有犯罪(本節);「在他並沒有罪」(約壹三5)。他說的話沒有絲毫詭詐。他從不說謊,也不隱瞞事實。這是超凡出眾的!他竟是一個曾活在世上,卻絕對誠實、絕無虛飾、絕無詭詐的人。二23 他在挑釁之下仍保持忍耐。他被罵,卻不還囗。他受譴責,也沒有還囗。他被誣告,並沒有自辯。他竟完全沒有自我辯護的衝動。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曾這樣寫道:當自己無故地受詆毀,而仍能處之泰然,就顯出最深刻、最真實的謙卑。受人侮辱與不公平地對待而能保持安靜,就是學會我們的主那尊貴的態度。回想他雖是無辜的,卻承受各種苦害。我們卻往往有衝動要自辯及開釋,這不是愚不可及嗎?他受害不說威嚇的話。「他安靜的舌頭,從沒有吐出一句粗暴或威嚇的話。」或許那些攻擊他的人,會誤將他的沉默看為軟弱。倘若他們也曾這樣沉默,就會發覺這樣並非軟弱,而是超然的剛強!他能夠忍受這些無故的凌辱和傷害,力量到底是從何而來呢?這是因為他相信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聖經也勸勉我們要如此行。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一二19~21)。二24 救主的受苦不單是我們的榜樣,並且是為了救贖我們的罪。在這一方面,我們並不能模仿他,而彼得也沒有叫我們這樣做。本節所說明的論點,是救主受折磨,並不是因為他自己的罪,因為他根本沒有罪。他是因為我們的罪而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既已為我們的罪一次過代受痛苦,我們便不應再讓自己落在因犯罪而受苦的光景下。他為我們的罪死了,叫我們可以向自己的罪死。不但如此,我們不單只消極地避免犯罪、向罪死,更應當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鞭傷一詞在原文是單數的,含意可指他全身已被摧殘至體無完膚。救主既付了這樣高昂的代價來使我們得醫治,我們對罪應抱怎樣的態度呢?狄奧多勒說:「這是一種嶄新而奇特的醫治方法。那醫者忍受醫治的痛苦,病者卻得到醫治。」二25 我們在信主之前,都好象迷路的羊──迷失、破碎、受傷、淌血。彼得在這裡提到迷路的羊,是在這段經文中第六次也是最後一次引用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21節:「基督……為你們受過苦。」(參看賽五三3、4)22節:「他並沒有犯罪,囗里也沒有詭詐。」(參看賽五三9)23節:「他被罵不還囗。」(參看賽五三7)24節:「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參看賽五三4、11)25節:「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參看賽五三5)26節:「你們從前好象迷路的羊。」(參看賽五三6)我們得救後,便回到我們的牧人那裡去──就是那位為羊捨命的好牧人(約一零11);那位「親切而不懈地看管羊群,並為羊群流血捨命」的大牧人;那位不久要再來,引領羊群到天上的青草地去的牧長──我們從此便不會再走失。歸信主,就是歸到我們靈魂的監護人(注20)那裡去。在創世之時,我們本是屬他的,後因犯罪而迷失了。現在,我們歸在他的看顧下,並且永遠安全穩妥。四.以妻子的身分對待丈夫(三1~6)三1 彼得著重說明了基督徒有責任順服政府和地上的主人,現在開始討論妻子對丈夫的順服。每一個妻子都要順服自己的丈夫,不管他是信徒與否。神已經將領導的位置給男人,他的心意是要女人承認男人的權柄。丈夫與妻子的關係,跟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類同。妻子要順服自己的丈夫,正如教會要順服基督。在我們今天的社會裡,這種觀念已經過時了。女性的地位已提升,甚至可以管轄男性,我們的社會已變得愈來愈由女性當權。在很多教會裡,女性看來比男性更活躍,又更有恩賜。然而,神的話語屹立不倒。男人作頭是神所設立的秩序。不管論據聽來何等合理,女性取代男性的領導地位,最終只會造成困擾和混亂。縱使丈夫並不是信徒,妻子仍要尊敬他為自己的頭。這是妻子向丈夫所作的見證,表明她在基督里的信仰。妻子表現出順從、關愛、專一的品行,可以吸引丈夫歸主。她甚至可以令不聽道的丈夫歸主。即是說,妻子毋須不斷向丈夫說教。妻子喋喋不休地向丈夫講說福音,硬要將道理塞進丈夫的腦袋中,可能會弄巧反拙,產生很大的反效果。這裡所強調的,是妻子應讓丈夫看見她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讓丈夫被吸引過來。要是丈夫干預妻子的信仰生活,妻子又應當如何呢?丈夫若要妻子違反聖經中一個明確的命令,她就應當不服從丈夫,而對主保持忠誠。然而,如果事情只關係基督徒的權利,而不是一個責任,她便應當順從丈夫,放棄所擁有的權利。雖然彼得談到基督徒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但這樣並不表示他容許信徒與非信徒結合。這決不是神的心意。彼得所處理的情況,主要是指妻子在婚後才成為信徒。妻子的責任就是順服,縱使丈夫並不是信徒。三2 不信主的丈夫,可能會因為妻子的敬虔和貞潔的品行受感動。神的靈可以藉此使他體會自己是個滿有罪污的人,他可能因而歸信基督。穆勒曾講述一個關於一名德國富人的故事,他的妻子是一位熱心的信徒。這個德治人嗜酒如命,經常在酒館流連至深夜。他的妻子會吩咐僕人先去休息,自己一直等待丈夫回來,服侍他,從不責罵或埋怨他。有時,她甚至要為他更衣,扶他上床。一天晚上,這人在酒館對他的友伴說:「我敢打賭,如果大家跟我一起回家,一定會看見我的太太坐著等我回來。她會出來開門,熱列地歡迎我們。如果我要求的話,她還會為我們做一頓晚飯。」他的朋友起初不大相信,後來還是決定跟他一起去看看。他的話果然非虛,他的妻子來應門,禮貌地歡迎他們,並且很樂意為他們預備晚餐,沒有絲毫不滿之意。招呼他們入座後,她便回自己的房間去。她一離開,其中一位朋友便責備這個作丈夫的,說:「你這樣刻薄一個那麼好的妻子,算男子漢嗎?」晚餐還未吃完,這位友人就起身離開了。隨後,其它人也一個接一個說了同樣的話,而且晚飯還沒有吃完,他們就全都走光了。不到半個小時,這位丈夫已深深地體會自己的惡行,尤其它對自己的妻子是何等的麻木不仁。他走到妻子的房間,求她為他禱告,他又認罪悔改,並向基督降服。自此之後,他便成了主耶穌忠心的門徒。不聽道的已被吸引歸主了!穆勒於是勸勉說:假如你要忍受未信主之親人的惡待,不要氣餒。主可能很快會使你所想的成真,應允你為他們所作的禱告。不過,在目前,應找機會將真理表達出來。這並不是因他們對你的所作所為而斥責他們,而是向他們彰顯出主耶穌基督的謙虛、溫柔與慈愛。(注21)三3 好象筆鋒一轉,談論到婦女的服飾,然而實際上,彼得所處理的,主要是妻子取悅及服侍丈夫的最佳方法。妻子的外表對丈夫產生的影響力,遠不及她內心的聖潔和順服的生命。有幾種外在的妝飾是要避免的:1.辮頭髮:有人認為,根據這裡所說的,就連端莊正派的辮子也不可以。不過,似乎彼得所反對的,是層層迭迭,繁複不已的辮子髮飾,這在古代的羅馬是很流行的。2.戴金飾:有人認為這表示要完全禁止佩帶金首飾。有人卻認為是表示不應佩帶奢侈炫耀的飾物。3.穿美衣:明顯地,所禁止的並不是穿著衣服,而是賣弄炫耀衣飾。請參考以賽亞書三章16至25節,看神對各種奢華服飾的觀感。附篇 基督徒的衣著有關信徒的衣著和佩帶飾物方面,有些指示是適用於所有信徒的,不管是男或女。第一個原則是關於開支方面的。我們花費多少金錢在衣服上呢?這是必須的嗎?這些金錢可以有更好的用途嗎?提摩太前書二章9節阻止我們穿昂貴的衣服:「不以……貴价的衣裳為妝飾。」問題並不在於我們是否負擔得起。基督徒將金錢花費在昂貴的衣服上是有罪的,因為神並不准許我們這樣做。同情心也不容許我們這樣做。貧窮國家交煎的困境,在屬靈上和物質上大量的需要,指證將金錢不必要地花在衣服上,是何等的麻木不仁。這不單是指衣服的品質方面,也指我們所購買的數量。有些基督徒的衣櫥,跟服裝店大同小異。他們出外渡假的時候,帶很多的裙子、襯衫和套裝,看來就象一個周遊四境的衣服推銷員。我們為什麼會這樣做呢?是不是為了個人的榮辱呢?原因在於我們都喜歡別人稱讚我們有出眾品味和優雅外表。在我們選擇購買什麼衣服時,開支的考慮只是其中一個原則。另一個原則就是正派與否。保羅說,衣著要「廉恥、自守」。「廉恥」這個詞的一個意思,就是「端莊正經的」。衣服的一個用途就是要遮蓋人的身體。起碼在始祖的時候是這樣的。然而,現今衣服的設計,卻愈來愈趨於要將人體暴露出來。換句話說,現今的人正以自己的羞辱為榮。不敬虔的人這樣做,並不足為怪,但連基督徒也仿效著,就叫人感到驚訝了。正派的衣飾有雅觀吸引的意思。換句話說,基督徒應該衣履整潔。衣衫襤褸,不修邊幅,一點也不可取。章伯斯曾說,不修邊幅是對聖靈的侮辱。信徒的衣服應該是清潔的,熨貼的,完好的、稱身的。一般來說,基督徒應避免穿著一些吸引別人注意自己的服裝。他生命的意義並非如此。他並不是要做人世間的裝飾品,而是要做結滿果實的葡萄樹枝子。事實上,有很多方法可以令我們吸引別人的注意。其中之一就是穿著舊款的衣服。基督徒應避免穿著過於樸素,或俗艷,或奇怪的衣服。最後,基督徒不應穿著挑逗撩人的服裝──這個可能特別是年輕信徒的問題。我們已討論過關於暴露的衣服。然而,一些遮蓋整個身體的衣服,也足以引誘別人產生不潔的慾念。現今的時裝,不是要設計來促進人的靈命。相反地,時裝潮流正反映當今時代泛濫的情況。信徒所穿著的衣服,不應是刺激他人的情慾,或影響別人的基督徒生活的。當然,信徒要面對的大問題,就是來自潮流風尚的巨大壓力。信徒歷來都面對這問題,將來仍要面對。基督徒要抗衡盛極一時的風尚,跟眾人的意見逆流而上,在服裝方面與福音相稱,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只要我們讓基督成為我們衣櫥的主,一切就會妥當。──三4 使信徒能真正吸引人的衣飾,是裡面的美麗。時尚的髮式,昂貴的首飾,以及華麗的衣服,都會消逝。彼得將這樣強烈的對比擺在我們眼前,是要挑戰我們作出選擇。邁耳說:「有很多人,外面衣飾華麗,內里卻襤褸不堪;但有一撮人,外面的衣履破舊,內心卻美不勝收。」(注22)在人的眼中,珠玉是寶貴的;但神卻認為溫柔、安靜的心才是寶貴的。三5 舊約聖經中屬神的婦女妝飾自己的方法,是培養內心的道德和屬靈的榮美。其中一種美就是恭敬地順服自己的丈夫。這些都是仰賴神的聖潔婦人。她們過著以神為中心的生活。她們渴望在凡事上討神的喜悅,因此接受神所命定的家庭次序,順服自己的丈夫。三6 撒拉是其中一個例子。她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我們翻看創世記十八章12節時,得知撒拉是在「心裡」這樣稱呼亞伯拉罕的。她並沒有四齣張揚,公開地稱呼亞伯拉罕為主,以表示對他的順服。她是在心裡承認他是自己的頭,且用行動來表示。凡仿效撒拉榜樣的,都是她的女兒。猶太女子生下來就是撒拉的後裔。不過,如果要真真正正成為她的女兒,就必須效法她的性情。兒女當然有家族的特徵。她們應當行善,並且不受任何阻嚇。意思就是,基督徒妻子應儘力扮演神所派定的角色,做一個順服的協助者。而且,縱使因未信主的丈夫不合理的行為而受苦,仍不受阻嚇;當然這並不包括面對暴力或生命受威協的時候。五.以丈夫的身分對待妻子(三7)彼得轉過來向丈夫說話,並說明他們所要肩負的責任。他們應體恤妻子,用愛心、尊重,並按情理對待她們。他們應當用愛惜的態度對待妻子,因為知道女性是比較軟弱的。在高呼婦女解放的今天,聖經將婦女形容為軟弱的器皿,似乎是落伍了一點。然而,平均來說,女性在體質上確實較男性軟弱,這是淺顯的事實。再者,一般來說,女性控制自己情緒的能力比不上男性,而且較常受情感牽動,並不常由理性邏輯思維來引導。思考深奧的神學問題,並不是她們專長。而且,一般來說,她們較男性需要有所倚賴。不過,婦女在一些方面較為軟弱,並不表示她較男性為次等;聖經從來沒有這樣暗示。這亦不會否定女性在某些方面可能比男性強,更能幹。事實上,婦女在信仰上一般都較男性熱心。她們通常較能忍受長期的痛苦和逆境。男人應該明白,他的妻子是與他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這是指夫妻都是信徒的情況。雖然婦女在一些方面較男性軟弱,但她們在神面前享有與男性同等的地位,並一同得著永遠的生命。而且,在生產新生命方面,她們比男性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夫婦不和,禱告就受到難阻。貝格說:「妻子受到傷害而發出的哀嘆,令神不聽丈夫的禱告。」(注23)再者,如果夫婦的關係受到破壞,他們就很難一起禱告。為要建立和平幸福的家,夫婦要遵守幾個基本的原則:1.要保持絕對的誠實,以建立互相信任的基礎。2.維持溝通。兩者都必須願意透過溝通來解決問題。蒸氣若封閉在氣窩裡,遲早必會爆發。透過溝通解決問題,包括雙方面都願意說:「對不起」,以及彼此饒恕──可能是無限次的饒恕。3.不要計較小過失及習性癖好。愛能遮蓋許多的罪。自己既不完美,就不要求別人十全十美。4.務求在財政上有一致的原則。應避免揮霍,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物,也不要忙著在物質上趕上別人。5.須謹記相愛乃是命令,並非一種不能自制的情感。愛是指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所說的一切。例如,愛是不作害羞的事;這樣,夫婦就不會在其它人面前批評或反駁自己的伴侶。愛亦會阻止夫婦在子女面前吵架,因為夫妻吵架會使兒女失去安全感。透過上述及其它種種途徑,以愛為家庭帶來愉快的氣氛,避色衝突和分離。六.以弟兄的身分與信徒相交(三8)本節勸勉大家要同心並相愛如弟兄,可見所討論的,主要是基督徒與信徒相交的關係。其餘的三樣勸勉,會有更大的應用範圍。總而言之這句,並不表示彼得將要結束他的書信。他已經對幾方面的人說了話,包括僕人、妻子和丈夫。現在,他對你們說話,作為這一段的結尾。你們都要同心。這並不表示,基督徒在每一件事上都要意見一致;那只是劃一不變,並不是同心。以下一段為人熟識的話,是同心的最好方程式:在基本原則上──同心;在不重要的事情上──自由;在一切的事上──愛心。我們要彼此體恤。按字面的意思,這是指「一同忍受」;這勸勉對於那些正在經歷逼迫的人來說,特別合適。這勸告在任何時候都適用,因為沒有任何一個時代的信徒是免於受苦難的。相愛如弟兄。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寫道:上天沒有詢問我們喜歡誰人作我們的弟兄,這已經是派定了的;但卻吩咐我們要愛他們,不管我們本性的好惡和品味。你會說:「這是天方夜潭吧!」然而,不要忘記,真愛並非出於情感,而是源於意志;不是一種感覺,而是實踐;不是一時的情緒,而是行動;不在於婉約的言語,而在於高尚而又無私的行為。存慈憐……的心,就是對別人的需要和感覺敏銳。縱使受到惡待,亦不會以冷漠、麻木不仁或尖酸刻薄來回應。存……謙卑的心(注24)──教導基督徒要有謙卑的品性,是最恰當不過的。謙卑的主要意思為他人著想,以他人為先,言談舉止滿有仁慈。謙卑就是先服侍他人,樂於幫助別人,並懂得立刻回謝別人的善待。謙卑的人不會粗魯、鄙俗,也不會無禮。七.以受苦者的身分面對行逼迫的人(三9~四6)三9 這書信的背景,正值信徒受逼迫與受苦之時。由本節起至四章6節,所討論的主題就是基督徒與逼迫他們的人的關係。彼得再一次勸勉信徒為義受苦而不要報復。我們不應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相反,我們應當祝福那些對我們不好的人,並以仁慈回應侮辱。基督徒不是蒙召去傷害他人,而是要造福他人,不是要咒詛,而是要祝福。這樣,神就會將福氣賜給這樣的人。三10 從本節到12節,彼得引用詩篇三十四篇12至16節上,來確證神的祝福會歸與那些避免惡言惡行、反而行善好義的人。本節的要點是:任何人如要徹底地享受生命及經歷美福,就應禁止囗出惡言或詭詐的話。他不應以同樣的話回應侮辱和虛謊。約翰福音十二章25節指責愛惜生命的人,但那節經文的意思是指人只為自己活,而忽略了生命的真正意義。這裡卻是指按神所喜悅的方式生活。三11 信徒不但不可囗出惡言,更不可以行惡。報復只會加深糾紛。用世人的方法來招架回敬,只是一種屈從的態度。信徒應以善報惡,並謙卑地忍受傷害,藉以促進和睦。沒有人可以用火來撲滅火。勝過惡行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加以抵抗,聽任其自行消亡。抵抗只會火上加油,製造更多的惡。惡行沒有遇上反抗及阻力,對方只是默默地忍受,惡就會尖鋒儘儘失,這時,惡所遇上的,確是一個無可匹敵的對手。當然,受害人要放棄任何一點的抵抗,並完全否定報復的意圖,這才可能發生。惡行找不到目標靶子,就不能衍生更多的惡,而自行消亡了。~選錄三12 主以嘉許的眼光看行義的人。他留心聽他們的祈禱。誠然,主聽他所有子民的禱告。對於那些為基督受苦,而又沒有以惡報惡的人,他會特別照顧他們。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這主要是針對逼迫神子民的人,然而,也會包括以暴力和惡言反擊敵人的信徒。惡就是惡,神抵擋所有的惡,不管是得救的人還是失喪的人作的。彼得引用詩篇三十四篇16節時,漏了結尾的一句:「……要從世上除滅他們的名號。」這並不是疏忽遺漏了,而是有用意的。我們正活在神施恩的時代,是耶和華收納之年。神施行報應的日子尚未來到。主耶穌以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身分回來時,就會懲罰一切作惡的人,並要從世上除滅他們的名號。三13 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彼得以問題的方式再展開討論。這問題的答案自然是:「沒有。」然而,殉道者的歷史似已證明,福音的仇敵確會加害於誠信的門徒。這樣的矛盾,至少有兩種解釋:1.基本上,走在義路上的人是沒有人會加害他們的。實行不抵抗的方針,使反對者手足無措。會有例外,但基本上那些渴望行義的人,會因自己的義行而不致受害。2.敵人對基督徒所能做的,無論多惡劣也不會是永恆的傷害。敵人可以傷害他的身體,但決不能傷害他的靈魂。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有一位十二歲的基督徒男孩拒絕參加一個在歐洲推行的運動。那些人說:「難道你不知道我們有權把你處死嗎?」他卻安靜地回答:「難道你們不知道我有權為基督而死嗎?」他深信沒有人能真正傷害他。三14 不過,如果基督徒因對主盡忠而被逼迫受苦,那又如何呢?結果有三個:1.神為自己的榮耀支配這苦難。2.他透過這苦難將福氣帶給別人。3.他祝福那因他的名而受苦的人。不要害怕人,也不要因人的威嚇而驚慌。殉道者都是這方面的典範!坡旅甲知道只要他肯褻瀆基督,就可以得釋放時,他說:「我服侍了基督八十六年,他從沒有虧待我。我又豈能褻瀆我的王、我的救主呢?」羅馬總督恐嚇他,要把他交給猛獸時,他回答說:「能夠俐落地脫離這痛苦的人生,確是件好事。」最後,執政者恐嚇要把他活活地燒死時,坡旅甲說:「這焚燒一時的火,不足畏懼;你可知道那永遠不滅的火是何等可怕?」三15 在14節下半部分和本節,彼得引用以賽亞書八章12節下和13節,經文說:「他們所怕的,你們不要怕,也不要畏懼。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以他為你們所當怕的,所當畏懼的。」有人曾說:「我們不大畏懼神,是因為我們過於懼怕人。」這段以賽亞書的經文指出,應當畏懼的對象是「萬軍之耶和華」。彼得引用這段經文時,聖靈向他啟示,他說成只要心裡尊主基督(注25)為聖。尊敬主的意思,就是以他為我們生命的主宰。我們的言談舉止,都必須合乎他的心意,討他喜悅,並使他得榮耀。基督應當主宰我們生命的每一範疇,包括我們的財產、職業、收藏、婚姻、閑暇,無一不包括。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基本上這是應用在基督徒因信仰而受逼迫的時候。信徒體會有主基督的同在,他們就有從神而來的膽量,引導他們作美好的見證。本節也適用在每一天的生活上。許多時候,別人會問一些問題,令我們可以頗自然地與他們談論關於主的事。我們要常作準備,將主為我們所成就的大事告訴他們。在任何情況之下,我們都當存著溫柔和敬畏的心來作見證。談到我們的主和救主時,絕不可有半點苛刻、苦澀或輕率。三16 信徒必須存著無虧的良心。如果他自問沒有犯過任何罪行,是清白的,那麼當他經歷逼迫時,就可以膽壯如雄獅。但他若是良心有愧,就會受罪疚感所纏繞,在敵人面前站立不住。事實上,即使信徒在生活上是無可指摘的,福音的敵人仍會找他的把柄來誣陷他。但當對簿公堂,發覺有關的指控是毫無根據時,舉報的人便會自覺羞愧。三17 有時,神的旨意是要基督徒受苦;基督徒若有必要受苦的話,就必定是因行善的緣故。但他不應因過失而為自己帶來痛苦,這並沒有什麼可取。三18 本章餘下的部分,介紹基督是為義受苦的典型例子,並提醒我們,在他來說,受苦是通往榮耀之路。他的受苦有六方面值得留意:(1)他的受苦有贖罪的功效,使罪人因信可以從罪的懲罰中得釋放。(2)他的受苦有永遠的功效。他一次受死,就永遠解決了罪的問題。救贖的工作已經完成。(3)他是代替世人受苦的。義的代替不義的受死。「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五三6下)。(4)他的受苦有和解的作用。透過他的死,我們被帶到神面前。那使人與神隔離的因素已經消除。(5)他所受的苦是很殘暴的。他乃是遭處決而死的。(6)最後,他的受苦以復活作結。他在第三日從死人中復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一句的意思,是指他透過聖靈的大能而復活。三19 本節和20節,是新約聖經中最令人感到費解的經文之一。一方面,這段經文被利用來支持煉獄的教訓,另一方面又被利用來支持所有人都得救的說法;但這些教訓都是不合乎聖經的。然而,在福音派的圈子中,這經文有兩種較受大眾接納的解釋。第一種解釋認為,基督在受死之後、復活之前,靈魂曾到過陰間,並宣告他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偉大工作。提倡這解釋的人,對於「在監獄裡的靈」到底是指信徒、非信徒,還是二者,意見不一。不過,有一點是頗為眾人所接納的,就是主耶穌並沒有向他們宣講福音。否刖,就牽涉有第二次得救機會的教義,那是聖經從沒有提到的。持這種觀點的人,喜歡將這段經文與以弗所書四章9節一起理解;那裡形容主曾「降在地下」。他們認為那是另一個證據,說明主曾在身軀以外,下到陰間去,宣告他在各各他所成就的勝利。他們也引用使徒信經中的一句話──「降在陰間」。第二種解釋則認為,彼得所形容的,是挪亞時代的情況。基督的靈,曾藉挪亞向洪水之前不信的世代傳道。當時,他們並不是在身軀以外的靈,而是活生生的人,因不信挪亞的警告,結果遭洪水所滅。因此,他們現在都是在陰間監獄裡的靈。第二種解釋最能配合這段經文的上文下理,所引起的問題也最少。讓我們逐句研究本節經文。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所說的這靈,是指18節末的按著靈性說。這靈應理解為聖靈。一章11節指出「基督的靈」,就是聖靈,曾透過舊約的先知說話。神又在創世記六章3節指出,他的靈,即聖靈,對洪水之前的人已近乎忍無可忍的地步。他……曾去傳道。正如上述,傳道的是基督,不過他是透過挪亞去傳的。彼得後書二章5節將挪亞形容為「傳義道的」。這裡提到基督傳道時,也用了相同的字根。給那些如今在監獄裡的靈聽。他們都是挪亞傳道的對象,是仍活著的男男女女,他們聽見洪水要來的警告,以及凡進入方舟者可得救的應許。可是他們沒有接受警告,結果就給洪水淹沒了。他們現在都離開了肉體,成為在監獄裡的靈,等候最後的審判。因此,本節經文可以擴充成為:「他(基督)藉這(聖)靈曾(透過挪亞)去傳道給那些(如今)在監獄裡(陰間)的靈聽。」然而,我們可以根據什麼來假定在監獄裡的靈就是挪亞時代的人呢?答案就在下一節。三20 本節清楚地指出了在監獄裡的靈是誰。他們到底是誰呢?他們是從前……不信從的人。他們在什麼時候不順從呢?就是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他們結果怎樣呢?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我們也應在這裡稍為停頓下來,重溫整卷書信的思想發展。這卷書信寫成之時,信徒正備受逼迫。彼得去信的對象,正因他們的生命與見證而受苦。或許他們會感到疑惑,如果基督徒的信仰是正確的,他們理應得勝,為什麼這時卻要受苦呢?如果基督的信仰是真理,為什麼世上只有這麼一小撮的基督徒?彼得指著主耶穌,來回答第一個問題。基督也曾為義受苦,甚至被殺害。但神使他復活,並使他在天上得榮耀(參看22節)。榮耀之路,必經受苦的幽谷。然後,彼得提到挪亞。這位忠心的傳道者,花了一百二十年的時間,警告當時的人說神即將用洪水毀滅世界。然而,他所得到的回應,是恥笑和拒絕。神拯救了他和他的一家,免受洪水淹沒,證明他是正確的。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如果我們是對的,為什麼會這樣勢孤力弱?」彼得回答說:「曾經有一個時候,世上只有八個人是對的,而其餘的人都錯了!」人類歷史的其中一個特點,就是大多數的人都沒有站在正確的一邊。真正的信徒通常都只是一小撮余剩的人;因此,縱使得救的一群只屬小數,但信心仍不應動搖。在挪亞的日子,只有八個信徒;今天的信徒已是數以百萬計。本節末這樣說: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他們不是靠著水得救,而是藉著水得救。洪水並不是他們的拯救者,洪水是審判;神帶領他們平安地經過這洪水的審判。如果要正確地理解這句話及隨後的一節經文,我們就要先明白方舟與洪水的象徵意義。洪水說明了神的審判。方舟則是唯一得救的途徑。當洪水涌到時,只有在方舟內的人可以得救;所有在外面的都滅亡了。因此,基督是唯一的拯救;凡在基督里的,就安穩如在神的手裡。那些在基督以外的,則徹底地失喪了。這洪水並不是得救的途徑,因為一切在洪水中的都被溺斃了。方舟才是避難所。這方舟經過了審判的洪水,完全承受了風暴的衝擊。那些在方舟內的人,一滴洪水也沒有沾上。同樣地,因我們犯罪的緣故,基督承受了神忿怒的審判。凡在基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受審(約五24)方舟之下是洪水,雨水又打在方舟之上;方舟的四周都是水。然而方舟卻盛載著這幾位有信心的乘客,經過洪水,平安抵達新世界。同樣地,那些相信救主的,就得蒙帶領,經過死亡與幽暗,平安地到達復活及新生之境。三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也拯救你們。到這裡,我們又再一次要面對困難與爭議了!提倡透過洗禮得救的人,與否定洗禮有任何拯救能力的人,在本節上爭論不休。附篇──洗禮首先,讓我們看看本節所說的可能是指什麼,然後考慮它不可能指什麼。事實上,一個使我們得救的洗禮確實存在──並不是在水中的洗禮,而是差不多在二千年前發生在各各他的洗禮。基督的死就是洗禮。他乃是在審判的大水中受洗。當他說:「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一二50),正是指這個意思。詩篇的作者也形容了這洗禮:「你的瀑布發聲,深淵就與深淵響應;你的波浪洪濤漫過我身。」(詩四二7)基督受死,受神波濤洶湧般的忿怒洗禮,而這洗禮也正是救恩的基礎。然而,我們必須親自接受他的受死代贖。正如挪亞和他的家人必須進入方舟才可以得救,我們也必須接受主作我們唯一的救主。我們這樣做,就是在他的受死、埋葬和復活上與他連合。這樣,我們就實實在在地曾與他同釘十字架(加二20),與他一同埋葬(羅六4),一同出死入生(羅六4)。這一切都在信徒的洗禮中反映出來。水禮的儀式,是將在屬靈上所發生的一切,在象徵的意義上表達出來;我們已經受洗歸入基督的死。我們沒入水中,是承認已經與他一同埋葬。我們從水中上來,是表示已經與他一同復活,並希望一舉一動能有新生的樣式。這預表的洗禮如今拯救我們──這洗禮是指基督受洗以致在十字架上被釘死,我們在這洗禮上與他聯合了,而水禮正代表這種聯合。基於下列的原因,本節的意思,不可能是指我們透過水禮的儀式而得救:1.我們的得救若是透過水禮,拯救我們的就不是主耶穌,而是水了。可是,他說:「我就是道路。」(約一四6)2.這也表示基督的死是枉然的。如果人可以藉著水而得救,主耶穌又何必受死呢?3.實際上,這樣做並不奏效。很多人雖然已經過水禮,但他們其後的生活表現證明,他們並未重生得救。本節也並非表示,我們要透過相信和水禮才得救。1.若要加上水禮才可得救,救主在十字架上所做的工作就不圓滿了。根據這種見解,當主說:「成了」之時,實情卻並非所說,因為在救贖工作上,還須加上水禮。2.如果人必須受洗才可以得救,那麼,為何主從沒有親自給任何人施洗呢?約翰福音四章1至2節說明,耶穌並沒有親自替跟隨他的人施洗,乃是他的門徒施洗。3.使徒保羅感謝神,為的是他很少替哥林多的信徒施洗(林前一14~16)。如果洗禮是得救的必須條件,這位福音的使者竟會作出這種感謝,就確實令人大惑不解了!保羅確曾替部分信徒施洗,顯示他有將洗禮的道理教導信徒;但他只是替一小撮人施洗,證明他並不認為水禮是得救的必須條件。4.那個在十字架上悔罪的強盜,雖然並沒有受洗,基督卻肯定表示他要與主同在樂園了(路二三43)。5.於該撒利亞得救的外邦人,在相信的時候,就有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徒一零44),證明他們是屬基督的(羅八9下)。他們受了聖靈(即已經得救)之後才受洗(47、48節)。由此可見,水禮並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他們是先得救,然後在水中受洗的。6.在新約聖經中,經常與水禮並提的,是死亡而不是屬靈的新生。7.新約聖經有差不多一百五十處經文教導說,救恩是單憑相信而得的。雖然有兩三節經文似是指出水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但不足以推翻這教訓。因此,當我們讀第21節:……洗禮,現在……也拯救你們時,並非指我們所受的水禮,而是指基督所經歷的死亡的洗禮,以及我們在這洗禮中與他聯合。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念這書信的猶太基督徒,對舊約聖經的儀式上的敬拜很熟悉;這些儀式能夠提供外面的潔凈,卻不能夠使祭司或百姓在面對罪的時候,有一個無虧的良心。彼得所說的洗禮,並不是指肉體上或儀式上的潔凈。水誠然能夠清洗身體上的污垢,但卻不能使我們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只有親自與基督的死、埋葬、復活聯合,我們才可以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隨之而來的問題自然是:「我在神面前怎樣才算為義?我當怎樣才能夠在他面前有無虧的良心?」答案就是彼得一直所說的洗禮──即基督在各各他所受的死亡的洗禮,以及人親自接受他所成就這洗禮的功效。因基督的死,罪的問題便一筆勾銷了。藉著耶穌基督復活。我怎樣知道神已經感到滿意?我知道,因為神已經使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了。無虧的良心,與耶穌基督復活是不可分割、息息相關的。這復活告訴我們,神對他兒子所完成的救贖工作感到完全滿意。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就永遠無法肯定我們的罪已被清除了。他的死,或許跟一般人無異。然而,復活的基督是我們絕對的確據,我們的罪價,已經全數在神面前償還了。正如聖詩作者戴雅各所寫:「我們的良心有平安,那是永不會消失的:在於高天寶座上的羔羊。」因此,這……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我可以享有無虧的良心,完全是基於主耶穌的死、埋葬和復活。次序如下:1.基督為我在各各他受死亡的洗禮。2.當我相信他,以他為主為救主時,我在靈里就與他的死、埋葬、復活聯合了。3.既知道他已復活,我就可以有無虧的良心。4.透過水禮,我在形式上表達了我在靈里所經歷的釋放。三22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主耶穌基督不單從死人中復活,更進了天堂,回到他原本居住的地方。他今天就在那裡,並不是看不見,沒有形質的靈體,而是一個永活的人子,有榮耀的軀體。這軀體永遠帶著他在各各他受苦所留下的傷痕──清楚而又永遠地表徵著他對我們的愛。我們的主乃是在神的右邊,這位置代表了:能力:右手一般都比左手強壯,因 而叫人聯想起能力(太二六64)。尊榮:基督被「高舉在神的右邊」 (徒二33,五31)。安息:基督既已作完了工,「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也參看八1,一○12)。這安息是因滿足愜意的緣故,並不是要從疲勞中恢復過來。代求:保羅指出,基督現今在神的右邊,替我們祈求(羅八34)。超越:「……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弗一20、21)統治:在希伯來書一章13節,父神對聖子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彼得前書三章22節所 強調的,正是統治權:「……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無疑是包括在天上各階級的靈體。他們全都聽從復活及得榮耀的基督的差使。這就是我們的主因行善而受苦的經歷。世人拒絕他,不管是他在降世之前透過挪亞所作的見證,還是他以人子的身分第一次降臨的時候。他在各各他接受死亡的洗禮。然而,神叫他從死人中復活過來,並使他得榮耀,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在神永恆的旨意里,榮耀之先是受苦。這教訓不但適用於彼得原來的讀者,也適用於我們。我們若因行善而遭遇反對甚至逼迫,也不用沮喪,因為救主在世上時也有同樣的經歷,我們不配比他受較好的對待。神既應許,我們若與主一同受苦,就必定和他一同得榮耀,這樣我們便應因此得安慰(羅八17)。再者,現在的受苦,與將來我們要得的榮耀相比,實在是微不足道(羅八18)。現在的苦楚是輕微而又短暫的;那榮耀卻是永恆的、極重無比的(林後四17)。四1 這段經文與前段(比較三18)有密切關係。我們一直思想的,是基督無辜受苦的榜樣。他因為行義的緣故,而在惡人手上受苦。既是如此,他的跟隨者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他們要準備好因他的名而受苦,也要準備好因基督徒的身分而忍受逼迫。因為凡在肉身(這身體)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信徒面前有兩個選擇──犯罪或受苦。一方面,他可以選擇跟周圍未得救的人一樣地過活,與他們一起享受罪中之樂,藉以避免逼迫。另一方面,他可以選擇過純凈敬虔的生活,承擔基督的羞辱,在惡人手下受苦。殉道者郭德理在被絞死之前說:「親愛的朋友,在大家犯罪之前,請跟我一起為這苦杯祝謝;因為在我面前的選擇,是犯罪或受苦,而我已經選擇了受苦。」當信徒定意寧願因基督徒身分的緣故而忍受逼迫,也不願意繼續在罪中生活,他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不是說他從此不會行差踏錯,而是指罪的勢力不能再轄制他。當一個人寧願受苦也不願意犯罪,他就不再受肉體的支配了。四2 這樣,信徒度過在世餘下的光陰時,就不再受人類情慾的支配,而是跟從神的旨意了。他寧願以基督徒的身分受苦,也不願象個非信徒一般犯罪。他寧願死,也不會否認他的主。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即是過他在世上尚余的年日。信徒決定,要用這些年日來榮耀神,而並非滿足肉體的情慾。四3 彼得寫信的對象,有部分在信主之前,曾生活在外邦世界的種種敗德壞行之中。他們的這種生活已經夠了!他們既是基督徒,就是新造的人,應當摒棄舊日的罪。尚余的年日是屬神的,他們應當把這些年日獻給神。經文所列出的罪,仍充斥著今日外邦非信徒的世界──如性罪行、酗酒、假宗教。邪淫──盡情放縱,主要是指在性方面的敗德壞行。惡欲──任何不法意欲的滿足,可能特別指性方面的罪。醉酒──任由自己受酒精的麻醉,以致意志力遭削弱,不能抗拒試探。醉酒與敗德壞行有密切的關係。荒宴──喧鬧放蕩的聚會,以及通宵達旦的尋歡作樂。群飲──一些狂飲的酒宴,常會導致縱情放蕩,爭吵打架。可惡拜偶像的事──敬拜偶像,以及與這種敬拜有關的各種不道德行為。敬拜者與敬拜的對象會愈來愈相似。離棄真神之後,人的道德標準,也會自動降低。降低了的標準任由他們隨從一己之欲,縱情於罪中之樂。正因如此,敬拜偶像的宗教,是培育罪政和敗壞的溫床。四4 本節所形容的,是那些從敗壞生命中得拯救者的共同經驗。他們以前的朋友以為他們瘋了,並指他們是宗教狂熱分子。他們認為,基督徒不再與他們一起跳舞、參加派對、放縱情慾,是極之愚蠢的。信徒清潔而又端正的生命是對罪人的譴責;難怪他們討厭這種改變!四5 雖然不敬虔的人會侮辱基督徒,但他們要為自己的一言一行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台前交賬。主是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明顯地,彼得心目中所指的,是未信主的人。那些尚在生的非信徒,會在千禧年開始之前受審判;至於那些已死的惡人,則會在基督在地上的統治結束時受審判。他們被定罪,證明神的兒女是合乎義的。四6 為此──即神的兒女得證明是合乎義的──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這又是一句難以解明的經文。經文是指人死後仍有福音傳給他們,還是指他們在生時有福音可聽?這些人到底是誰呢?經文所指的,是這些人尚在人間時,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而他們也信了主。由於他們勇敢地堅持真理,所以他們受到惡人的迫害,有些甚至殉道。雖然這些人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或被定罪,但神卻證明他們是對的。他們現今正與主一同享受永恆的生命。當福音傳給他們時,他們尚在人世。然而,按肉體說,現在他們都是死人。雖然世人認為他們是瘋狂的,但神卻給他們尊榮,現在他們的靈魂已在天堂。福音為一切相信的人帶來兩方面的結果──人的侮辱和神的嘉許。伯恩斯解釋說:雖然一般來說,他們會受世人審判,甚至置諸死地;但福音傳給他們的目的,是叫他們那更高更美的本質,即是他們的靈魂,能夠向神而活。(注26)叄.信徒的事奉與受苦(四7~五14)一.因末日將至而迫切要做的事(四7~11)四7 萬物的結局近了這一句,引出一連串的勸誡。這句話一般有幾種理解:(1)耶路撒冷被毀,(2)信徒被提,(3)基督再來作王,(4)天地在千禧年結束之時遭廢去。經文所指的似乎是上述最後一個的解釋。第一個勸誡是要謹慎自守,謹醒禱告。當時的背景是信徒正遭受逼迫,所以這裡的意思是,信徒的禱告生活,不應受到因壓力而造成的恐慌及情緒波動所影響:信徒與神的關係,不應受到不利的環境所左右。四8 他們必須留心與其它信徒的關係(8、9節),並要與信徒群體的每一分子切實相愛。持著這種愛心,就不會將其它信徒的過失和缺點公開,反而保護他們以免暴露在眾人面前。有人這樣說:「憎恨,使人看見所有事情最醜惡的一面。愛,卻能加以遮蓋埋藏。」「愛能遮掩許多的罪」(箴一零12)一句,不應從教義上解釋作如何除掉罪惡。罪的刑罰和罪咎,只能透過基督的室血除去。我們不應利用這節經文作縱容罪惡的藉囗,也不應讓教會推卸對犯罪者執行紀律的責任。經文的意思,是指真正的愛,足以使人寬恕其它信徒的輕微過失或失敗。四9 向弟兄表達愛心的一個途徑,就是毫無怨言地款待他們。在受逼迫的日子裡,這勸勉尤顯重要,因為那時糧食可能已漸漸短缺,而窩藏基督徒會遭逮捕監禁,甚或招致殺身之禍。能夠款待他人,實在是無比的權利。有人在不知不覺間,竟款待了天使(來一三2)。神的兒女行善,就是做在主自己的身上(太二五40)。不管所做的是如何微不足道,總會得到極大的報酬;就算只是奉主的名贈予一杯涼水,也必定得到報答(太一零42)。那些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必得先知的賞賜(太一零41);這在猶太人的眼中,是最高的賞賜。不少基督徒作見證,講述他們因接待主的僕人,結果全家得到祝福。耶穌教導我們應當招待那些沒有能力報答我們的人(路一四12)。這並不表示我們不應招待那些能回敬我們的親屬、朋友或鄰居。我們的目的,是要奉主耶穌的名善待他人,而不期待有所報答。誠然,當世上仍有多人未聽聞福音,信徒應否經常與自己的友儕飲宴作樂,是很成疑問的。四10 信徒各人從主那裡得到恩賜,作為基督身體的肢體,各人要發揮自己獨特的功用(林前一二4~11、29~31;羅一二6~8)。這些恩賜是神分給我們管理的,目的並不是要使我們自己得到利益,而是要榮神益人。我們不應成為神恩賜的終點;他的恩典臨到我們,但不應停留在我們那裡。我們應該成為媒介,讓神的福氣能夠傳到他人身上。我們要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這裡神的恩賜是指人不配領受,但神仍賜下的恩惠。百般的字義,是指色彩斑爛的,或是豐富多採的。費廉思的翻譯是:「多采動人的。」四11 一個人就算有講道或教導的恩賜,也必須肯定所說的話,是神要他在該特定處境下說的。這就是要按著神的聖言講。單講論聖經並不足夠。講道者必須肯定他所講的,正是神要他在這時候向這群聽眾傳講的信息。若有服事人的,在服事的時候,應當謙卑地承認他的力量是神所賜的。這樣,那本屬於神的榮耀就歸於他。正如彼得所說,這榮耀乃是透過中保耶穌基督呈獻給父神的,也為著神透過他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我們要歸榮耀與神。頌讚、權能都是這位寶貴救主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二.有關受苦的勸勉和解釋(四12~19)四12 本章餘下的篇幅,是關於因基督的名而受苦的勸勉和解釋。「受苦」一詞以及其衍生詞,在這書信中共用了二十一次。基督徒在遇到逼迫時,總會認為是奇怪和不尋常的。面對苦難,我們會感到驚奇。不過,彼得告訴我們,要看苦難為正常的基督徒經歷。世界這樣對待我們的救主,我們沒有理由期望可得到優待。凡打算在基督耶穌里過敬虔生活的人,也都要受逼迫(提後三12)。那些堅決明確地站在基督一邊的人,必定會受到激烈的攻擊。撒但從來不會將彈藥浪費在掛名的基督徒身上。他會將火炮對準那些動搖陰間門檻的人。四13 我們有幸能夠與基督一同受苦,應感到極大的喜樂。我們當然不能夠分擔他贖罪的痛苦,因他是唯一的贖罪者。然而,我們可以分擔他作為一個人的時候所經歷的苦難。我們可以經歷他所受到的拒絕和詆毀。未信主的人,今日仍希望傷害主的身體,我們的身體也要承受這些傷害。如果神的兒女今日在受苦時可以歡喜,到了基督榮耀顯現的時候,他們的歡喜快樂不知要大多少倍。救主如猶大支派中的獅子重臨世上的時候,他會顯現為那全能的聖子。今世為他受苦的每一個人,那時候都要與他一同得榮耀。四14 初期教會的信徒,因被算是配為基督的名受辱而心裡歡喜(徒五41)。事實上,每一個有幸得以因基督的緣故而受辱罵的信徒,也應感到歡喜。因為這樣受苦,便清楚顯示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我們身上。這聖靈常住在受逼迫的基督徒身上,就好象在舊約聖經中,榮耀的雲彩停留在會幕上,表示神的同在一樣。誠然神的靈住在每一位真正屬神的兒女心內,但他卻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常住在那些全心全意追隨基督的人身上。他們曉得神的靈的同在和能力是怎麼一回事,但其它人並不明白。那位遭逼害者辱罵的主耶穌,從他那些受苦的聖徒身上得榮耀。(注27)四15 基督徒不應讓自己因錯失而受苦。他決不可殺人、偷竊、作惡或好管閑事。這樣並不能榮耀神,只會失見證,使基督受羞辱。四16 然而,任何人若為作基督徒受苦,並沒有什麼可恥。邁耳說,不管所受的苦是「生意損失、名譽受損或痛失家園;遭父母、兒女和朋友的唾棄;誤會、憎恨,甚至死亡」(注28),仍是沒有什麼可恥的。若為作基督徒的緣故,這一切的試煉都足以使人歸榮耀給神。摩根勸勉說:不單是因這稱呼而感到光榮。這是指整個生活要叫神得榮耀。一個人如果被稱為基督徒,生活表現卻與這稱呼不符,就會叫神受羞辱。披戴這稱呼,也就是願意承擔一個偉大、榮耀的責任,這責任也是十分嚴肅的。(注29)四17 彼得將神的子民在今世所受的痛苦,與惡人在永恆里所受的痛苦作一比較。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所說的時候,是指教會時代,始於五旬節聖靈降臨,到教會被提時結束。神的家是指教會。在這世代,教會不斷受不信者的審判。信徒在今世不斷受苦,正如耶穌在世上的經歷一樣。若是如此,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怎樣的結局呢?基督徒在今世行善也要受苦,不信的人因其不敬虔的行為在永恆里更要受何等的苦呢?四18 本節中引用箴言十一章31節,提出相同的論題:「看哪,義人在世尚且受報,何況『惡人和罪人』呢?」義人是僅僅得救,或他們得救但遇到困難。從神的立場,義人的得救是用重價買回來的。從人的立場,聖經告訴人:「你們要努力進窄門。」(路一三24)聖經教訓信徒:「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一四22)基督徒受到各種危難和試探包圍,只有神奇妙的恩典能夠保守他們直到進入天上的國。既是如此,那些沒有悔改、並未得救、在罪中逝世的人豈非勢數難逃?以下由邁耳縷述的一段軼事,可以看到這真理的具體例子:一位敬虔的信徒有一個熱切的心愿,就是希望他逝世時是得意洋洋的,好叫他那些並未歸主的兒子們,能夠體會福音的大能確能使人得堅固,可走過死蔭的幽谷,因而受吸引、信服主。可是,事與願違,他的靈里陰霾密布,他的心滿是害怕擔憂,受盡了敵人的攻擊。然而,這情況卻深深地影響著他的兒女。大兒子說:「我們都知道父親是個多麼好的人;然而,我們也目睹他靈魂所受的折磨。我們這些對自己的靈魂毫不關心的人,更可以期待有何等的收場呢?」(注30)四19 彼得堅持說,信徒受苦,必須是照神旨意。宗教狂熱分子沒有尋求神的指引,只憑衝動行事,會招致災禍。那些有殉道情意結的人會試探神,結果帶來羞辱。基督徒真正的受苦之途,卻是通往永恆之榮耀的。既是如此,他們應不惜任何代價,繼續走在正路上,並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得在這裡稱主為造化之主,而不是救主、大祭司或牧人,顯得有點奇怪。從兩方面來說,基督是我們的創造者──在起初的創造里,我們是屬他的;在新的創造中,我們也是屬他的(弗四24;西三10)。在這兩方面,我們都是他所愛所顧的對象。我們將自己的靈魂交託給那位創造並拯救我們靈魂的主,是最合理不過的了。三.勸勉和問候(五1~14)五1 彼得前書的最後一章,內容主要是勸勉和問候。首先是給長老的話。彼得形容自己是同作長老的,是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以表示他是根據所擁有的權柄作出這告誡。同作長老的──這與自稱為「至高教皇」之舉,相距何止萬里!作……見證──彼得目睹好牧人為羊群捨命,這種愛的回憶驅使他以助牧的身分,忠心地看顧羊群。同享者──不久榮耀會來臨,基督要顯現,我們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里(西三4)。在此之前,彼得仍要致力完成救主的託付:「你餵養我的小羊!……你餵養我的羊!」(約二一15~17)。五2 長老是具有基督徒成熟品格的人,聖靈給他們恩賜,使他們可以在屬靈方面領導會眾。新約聖經的原則,就是設立眾位長老──不是按立一位長老帶領一間或一組教會,而是在一個群體中有兩個或多個長老(腓一1)。有關作長老的資格,請參考提摩太前書三章1至7節及提多書一章6至9節。在初期教會時期,新約聖經寫成之前,長老是由使徒或他們的代表所指派的;而一家新建立起來的教會必須經過一段時間,清楚證明誰有資格,方可指派長老。今天,基督徒應承認和聽從那些合資格並執行長老職責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群羊是屬神的,但長老懞神賜予作助牧的職責。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注31)照顧群羊的工作,不能透過投票選舉或委任來勉強人執行。聖靈賜下負擔與能力,長老須以甘心樂意來回應。因此,提摩太前書三章1節說:「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聖工。」神將條件賜給人,但人必須以樂意的心來配合。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作長老的動機,決不可以為了斂財。這並不表示長老不可以接受地方教會的供應;提摩太前書五章17和18節顯示有「全職長老」存在。這裡的意思是,真正從事基督使命的人,決不可唯利是圖。五3 彼得作的第三句勸勉是這樣的: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長老應作群羊的榜樣,而不是做獨裁者。他們應走在群羊之前作領導,而不是在後面驅趕。他們不可將群羊看成是屬於自己的來對待。這正好針對專制獨裁的領導!大家只要能遵從第2和3節中的三個指示,基督教圈子中很多錯謬就可以避免了。第一個指示可以除去一切的「勉強」,第二個可以杜絕「圖利」的心態,第三個可以從教會剔除「官僚主義」。五4 長老的工作,需要付出極大的體力和心力。他要同情、輔導、責備、駁斥、教導、管教和警告。有時候,這些工作不會換來欣賞和感謝。然而,神卻應許,忠心的長老會得到特別的獎賞。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他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坦白說,我們對聖經所應許的各種冠冕所知不多──包括喜樂的冠冕(帖前二19)、公義的冠冕(提後四8)、生命的冠冕(雅一12;啟二10)以及榮耀的冠冕。我們並不知道這些冠冕是不是實物,可以拿來放在救主腳前;還是指當基督作王時,我們獲頒賜的權柄(路一九17~19);又或是指會存至永遠的基督徒美德。然而,我們知道這些冠冕絕對足以彌補在世上經歷的所有流淚、試驗和苦難。五5 凡年幼的,不論是在年齡方面或屬靈程度方面,都應該順服年長的。為什麼呢?因為這些監督在神的事上累積了多年經驗,所以具有智慧。他們對神的話有深入及從經驗而得的認識。神也已將照顧他羊群的責任交託了他們。所有的信徒都應以謙卑束腰;這是一種崇高的美德。莫法特說:「穿上謙卑的圍裙。」這是最恰切不過的了,因為圍裙正是僕人的標記。有一位到印度去的宣教士曾這樣說:「如果要我選擇兩句在屬靈長進方面必需的話,我會選:『我不認識』和『對不起』。這兩句話,顯示了深厚的謙卑品性。」試想像全會眾都有這種謙卑的心;他們都看別人比自己強;他們都比別人更願意做卑微的工作。這樣的教會,不應該只是想像之中的理想,而應該是實存的。縱是找不到謙卑的理由,以下這一點應足以叫我們謙卑下來: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得所引用的,是希臘文版本的箴言三章34節)。試想像一下──全能的神阻擋我們的傲氣,決意要加以打擊;相反,全能的神面對破碎憂傷的心靈,則無力肭擋!五6 信徒不但對人要有謙卑,對神也應一樣。在彼得的時代,聖徒面對的苦難有如火煉的試驗。雖然這些試驗不是神賜下的,卻是他所允許的。彼得指出,面對試驗最好的方法,是謙卑地從主的手中接受過來。到了時候,他會堅固他的子民,並叫他們升高。五7 信徒的特權,就是能夠將他們的一切憂慮卸給主,深信他顧念。再一次,彼得引用了希憂文版本的舊約聖經(詩五五22)。巴斯德指出,這裡提到兩種顧念:有關於憂慮的顧念,就是說:「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也有關於愛顧的觀念,就是說:「因為他顧念你們」。相對於我們自己的憂慮,是救主永不褪減的愛顧。(注32)憂慮是不必要的;他既願意並能夠替我們肩負重擔,我們就毋須將擔子扛在自己的肩頭上。憂慮是毫無作用的;憂慮不能解決問題。憂慮是罪。有一位傳道者這樣說:「憂慮是罪,因為憂慮否定神的智慧;憂慮是認為神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憂慮否定神的愛;認為神不理會。憂慮也否定神的能力;認為神沒有足夠能力將我從所憂慮的事情中解救出來。」這段說話值得深思!五8 雖然我們不用憂慮,卻務要謹守、儆醒;因為我們的仇敵強而有力,就是魔鬼。要謹守,就是要抱認真的態度,實際地面對人生,智慧地針對撒但的種種策略。潘德科說的好:一個人如果對世界的本質或特性毫不察覺,對我們的仇敵魔鬼的動機和攻擊又掉以輕心,就會漫不經心,或輕率隨便地生活。但那些以耶穌基督的眼光來理解生命的人,他們對生命一定會有一個嶄新的態度,一個截然不同的眼光,其特點就是謹守持重。(注33)我們必須經常保持儆醒,隨時準備好去面對惡者的一切攻擊。這裡將仇敵形容為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魔鬼會以不同的形態出現。有時他是一條蛇,引誘人做出敗德的行為。有時會假裝成光明的天使。企圖在屬靈的事上欺騙人。在這裡他是吼叫的獅子,全力透過逼迫來恫嚇神的子民。五9 我們不可被他的怒氣懾服。相反,要透過禱告和神的話來抵擋他。我們自己並沒有力量與他對抗,但只要我們在信心上堅固、倚靠主,就必定能抵擋他。撒但其中一種技倆,就是令我們以為所身受的苦難是別人所沒有的,以致我們感到沮喪受挫折。當我們身處火煉的患難時,往往會以為自己是天下間最悲慘的人,這樣就失去了勇氣和鬥志。彼得提醒我們,在世上的基督徒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五10 能看見神是在事情的背後工作,藉以達成他奇妙的旨意,這就是在逼迫中真正的勝利。不管我們經歷什麼試驗,第一件應謹記的事,就是他是賜諸般恩典的神。神這個寶貴的名提醒我們,他不是按照我們所應得的對待我們,而是以他的慈愛待我們。無論我們所經歷的試驗是如何艱難,也可常存感謝的心,因為我們並不是身處地獄──一個我們本來要去的地方。第二個莫大的安慰,就是他曾……召我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這使我們的眼光超越現今所受的痛苦,看在將來我們要永遠與救主在一起,並要象他。請細想這一點!我們竟從渣滓堆中被揀選出來,並蒙召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第三方面的安慰,是這苦難只是暫受的;當與永遠的榮耀相比時,今世的苦難不過一瞬間的事。最後的鼓勵,就是神用困難來教導我們,模造我們有基督的品格。他訓練我們,好使我們將來能夠和他一同作王。經文列出訓練的四個範疇:成全──試驗使信徒強健起來,孕育出所需的特質,使他在靈命上成熟。堅固──苦難使基督徒更趨穩定,有美好的言行,並能夠抵受壓力。這正是主耶穌對彼得說話時所用的字眼:「……要堅固你的弟兄。」(路二二32)賜力量──撒但企圖透過逼迫來恫嚇信徒,令他們軟弱消沉,然而卻帶來相反的效果。逼迫反而使信徒更有力量忍耐下去。建立(聖經新譯本)──在原文中,這動詞與「根基」一詞有關。神要每一位信徒,都能夠將根基穩固地建立在他兒子和他的話語上。雷西說:基督徒生命歷程中無可避免的苦難,往往會為培養信徒的品格帶來美好的果效。苦難使信心更精鍊,品格更完美,並且能堅固、賜力,及建立神的子民。(注34)五11 神既用奇妙的作為,支配著逼迫與苦難,以成就神的榮耀,叫我們得益處,難怪彼得在這裡傾瀉出心中對神的頌讚:願權能(新英王欽定本作「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只有這樣的一位配得榮耀,只有這樣的一位配掌握權能!五12 西拉是忠心的兄弟,他把彼得囗述的這封信筆錄下來,很可能他也是送信人。彼得寫這封信的目的,是要堅固分散在各地的信徒,使他們確信所持守的基督信仰是真實的──或用他自己的話:是神的真恩。或許在逼迫熾烈的時候,信徒會懷疑自己相信基督是否一個正確的選擇。彼得宣稱,他們做對了。他們已尋得神的真道,應在其上站立得住。五13 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教會(譯者按:原文是抽象名詞,英文是代名詞「她」)問你們安。我兒子馬可也問你們安。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到底是指誰或有什麼含意,不能絕對確定。以下是幾個主要的解釋:(1)是指「弟兄」(二17,五9)。但在希臘文中,這個抽象名詞是陰性的。(2)是指彼得的妻子。(3)是指當地一個有名的婦人。此外,巴比倫也不能肯定是指什麼。可能的解釋包括:(1)在幼發拉底河邊的名城,有不少猶太人在那裡居住;(2)尼羅河上同名的軍事據點(但這不大可能);(3)羅馬。一般認為,啟示錄提到的巴比倫大城是指羅馬(啟一七1~9,一八10、21)。第三個問題是提到馬可。這裡是指彼得肉身的兒子,還是指馬可福音的作者約翰馬可呢?相信後者的可能性較大。如果真是這位馬可,我們便要查看彼得是因為曾領他歸主而稱他為兒子,還是兒子一詞是用來形容一個長者與較年幼的信徒在屬靈上的親密關係。彼得所用的兒子(35)一詞,與保羅用來形容自己與提摩太和提多之間的親密屬靈關係的字詞並不相同。這也與從古時流傳下來的說法吻合:馬可生動的福音記載,是根據彼得親眼的見證寫成的。五14 這位長老用告誡和祝福作結束。告誡就是:你們要用愛心彼此親嘴問安。弟兄之間要用愛心相待,是教會的常規;當然,表達愛心的方式可以因文化及時代的不同而有異。祝福是:願平安歸與你們凡在基督里的人。聖徒正因基督的名而蒙受患難,還有風浪的衝擊。這話起了平定心靈的作用。耶穌用寶血買贖回來的群羊,在動蕩的世代里為他受苦的時候,耶穌輕聲對他們說:平安。平安,完全的平安;縱使死亡籠罩我們和我們的至親,耶穌卻將死亡和陰間的權勢征服。~伯格史達評註1(一2)還有其它形式的成聖在日後實現。當一個人重生時,他在地位上已經成聖,因他是「在基督里」的(來一零10、14)。在他的基督徒生命歷程中,他有經驗上的成聖,即不斷效法基督(彼前一15)。到天堂時,他便得著完全的成聖,因為他永不會再犯罪(西一22)。有關成聖的補論,請參考希伯來書二章11節的附篇。2(一8)大部分的希臘文抄本不作「見過(idontes)」而作「認識(eidotes)」。但是兩種說法都不改句子的意思,即:他們本人並沒有在地上跟耶穌相識。3(一8)林克安(W. Lincoln),Lectures on the First and Second Epistles of Peter,頁21。4(一12)同上;頁23。5(一13)朱偉慈(J.H. Jowett),The Redeemed Family of God,頁34。6(一17)林克安(Lincoln),Lectures,頁30。7(一20)同上;頁33。8(一21)伍斯敦(W.T.P. Wolston),Simon Peter : His Life and Letters,頁270。9(一22)批判性文本(NU)及中文和合本沒有「藉著聖靈」一句。10(一23)格連特(F.W. Grant),Peter的註腳,The Numerical Bible,希伯來書至啟示錄,頁149。11(一23)NU本沒有「常存」一詞。12(二2)亞歷山太抄本(新英王欽定本註腳所引的NU文本)作「漸長至得救」。不過,這譯文對於得救的確據會產生疑問。13(二6)聖經時代希臘文litnon(石),akro-(頂上或尖頂),goniaion(角落的);因此是房角石或頂石。14(二7)NU文本不作「不順從的人」,而作「不信的人」;不過,不信福音的人被稱為不順從福音的人,所以兩者的意思相近。15(二12)按字面直譯是高尚的或可愛的(希臘文即kalos,可與英文calligraphy,即「端正秀麗的字體」作比較)。16(二12)歐德曼(Charles R. Erdman),The General Epistles頁66。17(二12)朱偉慈(Jowett ),Redeemed Family,頁88、89。18(二13)賴恩融(Leslie T. Lyall),Red Sky at Night,頁81。19(二16)邁耳(F. B. Meyer),Tried by Fire,頁91。20(二25)希臘文是episkopos,即「監督」。21(三2)穆勒在一分期刊The Word中的文章,Richard Burson編,日期不詳,頁33~35。22(三4)邁耳(Meyer),Tried,頁117。23(三7)貝格(Charles Bigg),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s of St. Peter and St. Jude (ICC),頁155。24(三8)「謙卑」在NU文本作「謙卑」tapeinophrones而不是「謙恭有禮」philophrones。兩種美德都與上下文配合;至於那一個是原文,則取決於對新約原文審定的觀點。本文在這裡採納英王欽定本(KJV)的傳統,即後者。25(三15)NU文本作「主基督」而不是「主神」。換言之,新約的基督即舊約的萬軍之耶和華。26(四6)伯恩斯(Albert Barnes),Notes on the New Testament: James, Peter, John and Jude,頁191。27(四14)NU文本並沒有第14節的最後一句。因為「常在你們身上」與「榮耀」在希臘文的結尾字母是一樣的(-etai),所以很容易因一時之誤而漏掉。從技術上來說,這是因有「類似結尾」而造成的遺漏。28(四16)邁耳(F. B. Meyer),Tried by Fire,頁27。29(四16)摩根(G. C. Morgan),Searchlights from the Word,頁366。30(四18)邁耳(Meyer),Tried,頁180、181。31(五2)NU文本不作「出於甘心」,而作「按神心意」。然而,KJV及NKJV版本聖經一貫採納的譯法(TR)及主要文本(M)也一樣),與出於勉強相對,較能與上下文配合。32(五7)巴斯德(J. Sidlow Baxter),Awake, My Heart,頁294。KJV版本聖經在這裡巧妙的字眼運用,並不是出於希臘文;在原文,兩個cares是不同的用字(譯者按:中文聖經分別作「憂慮」和「顧念」)。這種雙關譯法來自第一本英文新約聖經(1526年),就是由傑出的翻譯者、宗教法庭下的殉道者William Tyndale(1484-1536)的作品。他的譯文是:「你們要將一切所顧念的事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33(五8)潘德科(J. D. Pentecost),Your Adversary the Devil,頁94。34(五10)雷西(Harry Lacey),God and the Nations,頁92。35(五13)一般所用的希臘文字眼是huios,保羅所用的是teknon,字面意思是「生下來的」或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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