褲子的簡史
褲子的簡史
1760年是清乾隆25年。中國古代從漢昭帝上官皇后之後,才慢慢有現代意義上的連襠褲。那時的褲子是一種廣義的開襠褲——只有兩隻褲腳管,上端連在一起,用帶系在腰間,所以叫做袴,實際上它的用途常常是防護小腿,也無所謂襠不襠——所以必須屁股著腳跟地坐,否則會露底。古代一般不允許女性著褲裝,認為兩腿分開,不成體統。
大約1760年左右,大多數男人開始穿褲子——馬褲(breeches),一種緊身服裝,自腰及膝,腿的其餘部分由長筒襪遮蓋。單詞britches則是breeches的非正式用法。這之前,人們穿的是各種式樣的短裙和長裙。
男式馬褲(pantaloons,由它我們得到單詞pants)於1812年由美男子喬治·布萊恩·布魯梅爾(George Bryan Brummell)推而廣之。他用一根腳帶穿著他的馬褲,就像現代的滑雪褲,以保持褲子的緊身和避免褶皺(如圖)。
布魯梅爾,是未來的欣德·喬治四世的密友,制定了一套著裝準則——任何人,不僅僅是皇族,都可效仿。他去除了時尚指向而強調清潔(一種當時新奇的想法)。
pantaloons第一次出現於英語是在1600年代,來自於義大利喜劇人物Pantaleone。這個人穿著第一條寬鬆的「小丑褲」。終於,這一人物名字的意思逐漸成為他所穿的褲子。在英格蘭,pants仍然只指內衣褲。
隨著深入上流社會,1789年的法國革命也成為一場對馬褲的反叛。鄉村農民的褲子(trousers)的樣子也入時了。
單詞trousers可能源自trunk hose(寬鬆短罩褲)和/或trousse(覆蓋、捆束)。它們比緊身男式馬褲寬鬆,更看好於白天,而男式馬褲更是一種晚裝。騎馬要為了更能保持正式禮服的清潔,這時褲子(trousers)勝過了馬褲(breeches)。
從1580年代起,水手一直還穿著更為寬鬆的適合工作的褲子,因為那允許他們把褲腿捲起來,以便涉水上岸或者攀爬桅索。
1846年,哈里·拉姆斯登爵士在印度旁遮普指揮英軍,用旁遮普睡褲取代了他的亮色白褲,以求找到減輕擺脫酷熱的辦法。為了偽裝它們,他用mazari(當地一種植物)的提取物將之混染著色。這樣,卡其(Khaki)誕生了,這個印度辭彙的意思是「泥巴、塵土」。作為一宗副產品,拉姆斯登發現新的卡其褲比白褲子紅上衣更適合於戰鬥。混染很不錯。卡其是一種顏色,但是現在等義於一種軍事斜紋褲。
1851年,卡其褲從印度走到了南非的卡菲爾戰爭,並且在1878年的蘇丹戰爭和阿富汗運動後,它於1884年被官方制服採用。同一年,卡其序列色彩也被其他軍隊採用,包括1898年西班牙-美國戰爭中的美軍。
雖然,並不是所有軍隊願意那般地放棄他們色彩明亮的制服:
「紅色的褲子,它就是法蘭西!」法國的軍人說。
斜紋棉布褲也是一個軍事褲子問題,它原本屬於中國人,made in China。英國卡其褲找到了進入中國的途徑,它們被批量生產,賣給菲律賓的美軍做制服。斜紋棉布褲不一定是斜條紋的,但是常常是棉花的結實編織。斜紋棉布褲可能是卡其色。軍事風格沒有折褶,並在腿底逐漸變細,以節省材料。當士兵們從二戰回到平民生活,他們繼續穿他們的軍事斜紋棉布褲,特別是在大學。
據報道,美國Bill公司的卡其褲是市場上最好的褲子之一,而美國L. L. Bean公司的牛仔褲則是棉布褲的最好(如圖)。
我們可以談談女士燈籠褲嗎?這種褲子由Elizabeth Smith Miller發明,由一條內配收緊於腳踝的寬鬆褲子的短裙構成。這種陽剛貨色的衣著正投紐約霍爾的女性Amelia Jenks Bloomer所好。大約1850年的時候,作為一種反叛,她採取並使得這一款式流行起來。它們被第一批女性解放大軍和頗具體育意識的女士所接受——那些女性駕馭著1890年代的自行車狂潮。
在1860年代,因為比如打獵和高爾夫球的種種原因,長至膝蓋的褲(膝褲)普及開來。它們採取了寬鬆馬褲的形式,比如長及膝下四英寸的plus fours(一種燈籠褲)。我們仍然可以在高爾夫球場上看到它。整個1920和30年代,它們一直流行維持和防衛分布廣袤的帝國,那時它們為人所知的名字變成knickerbockers(燈籠褲)。這之前,紐約的荷蘭人還穿著傳統的膝褲,那是最後的流行。
短褲也是一種英國軍事發明,用來。百慕大短褲(中短褲)下及膝蓋,以英國島嶼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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