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六對同性戀伴侶欲登記結婚 被認「於法不合」
06-14
台灣女同性戀伴侶辦理結婚登記遭拒,盼「同志婚姻」早日合法。
中新網9月21日電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昨天9月20日諧音「就愛你」,台灣綠黨高雄市議員候選人梁益志號召6對同性戀伴侶,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但於法不合遭駁回。明知會被拒,這些同性戀伴侶仍盼藉此喚起重視,給他們結婚權利。
梁益志也是同性戀,他感慨的說,很多同性伴侶就算相伴十幾、二十年,最後在喪禮上,卻也只能是沒有法律關係的「其他人」。他呼籲政府重視同性戀,並儘速通過「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讓同性伴侶也能在法律保障下,共組家庭。
參與登記活動的6對同性伴侶,分別是2對女、4對男。愛情長跑9年的中學教師圍圍(30歲)和喵喵(27歲),走過外界異樣眼光,最後用堅定愛情,獲得親友祝福,連學校校長都支持2人結婚。圍圍說,就算知道法律不許可,還是想以行動表達訴求。喵喵說,相信社會「是可以被改變的」。
另一對女同性戀伴侶李月(20歲)和茶米(22歲)都是學生,2人在同性戀諮詢辦公室當志工時相識,交往1年。李月說,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有婚姻需求,也希望能獲得法律保護。茶米說,沒有法律保障,再相愛也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這6對同性伴侶備妥相關證件,要求登記結婚。戶政人員表示,因戶政系統設置問題,只能讓「1男1女」登記結婚。戶政事務所主任魏瑟瑄表示,依台灣「民法」972條定義,是「1男1女」辦理結婚登記,同性於法不合,因此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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