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與中國傳統文化範式

關鍵詞:禮;中國傳統文化;範式;孔子;儒學 作者:丁鼎,山東師範大學齊魯文化研究中心教授。來源:《齊魯學刊》(曲阜)2007年第4期,第13-15頁。 上個世紀中期,美國著名科學哲學家和科學史家托馬斯·庫恩(Thomas Sammal Kuhn,1922-1996)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中提出影響深遠的「範式」理論。「範式」(paradigm)一詞來自希臘文,原來包含「共同顯示」的意思,由此引申出模式、模型、範例等義。特別是用在文法中,表示詞形變化規則。庫恩借用這一詞來說明他從科學史研究中獲得的關於科學發展的某種規律性的模式。庫恩對「範式」這一概念有許多解釋,但基本意思是認為範式是一個整體性的認識世界的框架和價值標準,是集信念、理論、技術、價值等為一體的一個範疇。他還認為「範式」很接近於「科學共同體」這個詞,因而可以把「範式」理解為科學共同體所共同具有的信念、價值、技術手段等的總和。儘管庫恩的「範式理論」本來是對科學史而言的,但是後來人們經常借用該理論進行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研究。在本文中,我們即擬用庫恩的「範式理論」來審視和解釋「禮」與我國古代社會和傳統文化的關係。 庫恩對科學發展持歷史階段論,認為每一個科學發展階段都有特殊的內在結構,而「範式」就是體現這種內在結構的模型或模式。範式通過一個具體的科學理論為範例,表示一個科學發展階段的模式,如亞里士多德的物理學之於古代科學,托勒密天文學之於中世紀科學,伽利略的動力學之於近代科學的初級階段,微粒光學之於近代科學的發達時期,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之於當代科學等。庫恩從社會的、歷史的角度出發,把哲學、社會、心理等要素引入到範式理論中。他的「範式」概念有兩層意思:一是社會特殊共同體的共有信念;二是常規科學作為規則的解謎基礎。他指出:「我所謂的範式通常是指那些公認的科學成就,它們在一段時間裡為實際共同體提供典型的問題和解答。」[1](P6)「一方面,它代表著一個特定共同體的成員所共有的信念、價值、技術等等構成的整體。另一方面,它指謂著那個整體的一種元素,即具體的謎題解答;把它們當作模型和範例,可以取代明確的規則以作為常規科學中其他謎題解答的基礎」[1](P157)。庫恩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中證明了「範式」是一種有關價值、信念和方法論的共識,那麼一種科學「範式」的實質就可以看成是一種世界觀或方法論。通俗一點說,範式就是某一個歷史時期為大部分社會共同體成員所廣泛承認的問題、方向、方法、手段、過程、標準等等。 如果我們借鑒庫恩的「範式理論」來審視中國傳統文化,不難發現,中國古代的「禮」文化完全具有「範式」的意義。按照庫恩的範式理論,對照中國古代的文化和歷史,我們完全有理由說中國傳統文化是一種以「禮」為特質和表徵的文化。如果說從周公「制禮作樂」至清王朝終結,在這近三千年間漫長的歷史時段內所形成的中國傳統文化屬於一種文化範式的話,那麼,這個文化範式就是「禮」的範式。「禮」是一個內涵豐富、外延廣泛的概念。舉凡行為儀節、典章制度、倫理道德以及政治思想和社會觀念都屬於「禮」的範疇。「禮」既是社會各階層的行為規範,也是歷代社會共同體所追求的理想社會的理論框架和價值標準, 並作為歷代社會意識形態規範著人們的生活行為、心理情操、倫理觀念和政治思想。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所倡導的「禮」是中國傳統文化有別於西方文化的特質。中國數千年歷史所積澱的文化就是「禮」的文化,中國古代政治就是禮的政治,中國古代歷史就是「禮」的歷史。中國古代,「禮」的發達程度,「禮」在整個民族精神和社會政治中的作用,有著獨特的、極其重大的文化意義。因此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中國傳統文化的整體特徵與核心就是儒家所倡導的「禮」[2](P1)。 「禮」本來是中國古代逐漸發展和形成的有關祭天、祀祖、區分尊卑上下和維護宗法制度的一套儀節制度和行為規範。西周初年,政治家周公對前世流傳下來的禮儀制度加以因革而「制禮作樂」[3](《禮記·明堂位》),建立了一整套與當時的宗法社會相適應的禮樂制度,通過「禮樂」的形式把階級社會中各等級的權利和義務制度化、固定化,使社會秩序處於相對穩定和諧的狀態之中。周公制禮作樂所涉及的內容廣泛、複雜,它包括當時社會生活的各方面,如嫡長子繼承製度、封建制度、井田制度、廟堂制度、刑法制度、婚姻制度等。而與這些典章制度相適應的一些儀節制度和行為規範便成為人們在相互交際時用來表達倫理思想和感情意識的一種外在形式。也就是說,在這些繁複的禮節和儀式的背後,潛藏著禮的核心內容:體現在宗法血緣關係之中的等級觀念和宗法觀念。 春秋時期,儒家的奠基人孔子把「禮」納入自己的思想體系之中。孔子所傳授的儒家六經,滲透著濃重的「禮」學內容,如清代經學家皮錫瑞所說:「六經之文,皆有禮在其中。六經之義,亦以禮為尤重。」[4](P81)孔子從哲學本體論和社會歷史觀的角度,對「禮」進行了全方位、多層次的闡釋和論證,奠定了中國傳統文化關於生命本質與意義目標的基本觀念,創擬了旨在讓社會各階級(階層)在「禮」的約束下和諧共處的社會理想,並使古老的「禮」觀念逐步升華為全社會普遍接受和認可的社會意識形態。孔子積極倡導周禮,主張以「禮」的精神對士大夫們進行修身、齊家、治國等方面的教育,並把建設一個禮制社會作為其社會理想。 在孔子的思想體系中,「禮」是孔子政治思想和社會倫理思想的出發點和歸宿點。《論語·顏淵》記載:「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對於孔子所說的「克己復禮」,人們有多種解釋和理解,筆者認為,所謂「克己復禮」就是按照「禮」的標準和要求來約束和規範自己的行為。在孔子看來,「禮」是「仁」的內在根本和要求,也是儒家修齊治平思想的終極目的。孔子及儒家學派的政治思想和社會倫理思想都是由「禮」一以貫之的,都以「禮」為內在依據和終極目標。如《禮記》即開宗明義說:「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庄。」[3](《禮記·曲禮》)由此可見,「禮」是調整一切社會關係的根本準則。不僅如此,孔子及其七十子後學還從形而上的高度對「禮」進行了闡述。如孔子在與學生子張、子貢、言游一起討論「禮」的時候說:「禮也者,理也。」[3](《禮記·仲尼燕居》)而孔子的七十子後學則進一步論述說:「禮者,天地之序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3](《禮記·樂記》)。由此可見,以《禮記》的作者為代表的先秦儒家學者已經從形而上的高度論證了「禮」的至高無上的地位,認為「禮」有著與天道一樣的形而上的本體地位,是天地一切事物間關係和秩序的規範與準則。 「禮」經過孔子及儒家學派的提煉和闡釋成為儒家學說的核心範疇。從其內涵上說,「禮」既是一種社會政治理想,也是一項倫理道德原則與行為儀節規範。在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學者的大力提倡下,「禮」在春秋戰國時期從「禮壞樂崩」的狀態下逐步起死回生,並逐步成為當時思想文化界的「科學共同體」所廣泛承認的價值標準、倫理規範以及社會制度的標準模式。當時的「科學共同體」普遍承認「禮」既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具有普遍的大法和綱紀的性質,又具有人倫道德屬性,具有整飭、安定社會秩序,矯正人性的功用。春秋戰國時期的思想家曾從不同角度對「禮」的性質、功用等進行過多方面論述,如《左傳·隱公十一年》:「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左傳·昭公十五年》:「禮,王之大經也。」《國語·晉語》:「禮,國之紀也。」最有代表性的是《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記載晏嬰的話:「禮之可以為國也久矣,與天地並。君令臣共(恭),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說明了「禮」對於治理國家有著如同天地一樣重要的意義。因此,「禮」是從先秦即已逐步形成的中國傳統倫理道德規範體系的邏輯起點與核心觀念。 漢代以前,儒家只是諸子中的一家。漢武帝獨尊儒術以後,儒家所倡導的「禮」也成為官方正統的政治倫理思想基礎,「禮」的一些基本觀念和價值標準與國家宗法制度密切地連結在了一起,具有了絕對的權威性。在此後約兩千年的封建社會中,「禮」便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突出表徵,並一直「作為一種規範,一種社會控制的手段,一種對秩序和對修養與文明的追求」[5],而對整個中國歷史、文化的發展產生了廣泛、持久和深刻的影響,從而使我國傳統文化表現為一種「禮」的文化範式。 當然,我們說中國傳統文化是一種「禮」的文化範式,並不是說「禮」的具體內容在我國數千年的發展歷程中是永恆不變的,而只是從總體上說「禮」的價值標準和理論基礎始終為歷代社會「共同體」所普遍接受和認同。實際上,即使終生以「克己復禮」為己任的孔夫子也並不是認為「禮」的具體內容是永恆不變的,他曾說:「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3](《論語·為政》)意思是說,禮的發展有所「因」(繼承),又有所「損益」(增減變化)。不過,孔子所謂「損益」,是指「禮」的具體內容的發展變化,而並非指「禮」的精神和基本原則。前引《禮記》所謂「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與漢儒董仲舒所謂「天不變道亦不變」,實際上都是說「禮」的精神和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因而不能將孔子所謂的「損益」理解為「範式」的轉換。 儘管在中國古代社會中,由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帶來的經濟關係和思想意識的變遷,以及異族文化的影響和入侵,傳統「禮」文化多次受到衝擊和挑戰,「禮」的某些內容也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有所「損益」,然而,中國古代傳統文化的「禮」範式始終保持了自身結構和功能的完整統一,「禮」始終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各種社會制度的理論基礎和價值標準,也始終是中國歷代意識形態所追求的理想社會的制度模式。實際上,無論是漢儒董仲舒所論定的「天不變道亦不變」的「道」,還是魏晉玄學所討論的「名教」,抑或是宋明理學所探討的「理」或「天理」,雖然在形而上的程度上有所差異,但其主要內涵是相通的,實質上都是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對「禮」的本質內容的認識和界定。因此可以說中國傳統文化就是一種禮的「範式」。中國古代社會之所以長期呈現為一種「超穩定結構系統」,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中國古代社會以及與其相適應的傳統文化長期處於「禮」的範式之中。參考文獻:[1][美]托馬斯·庫恩.科學革命的結構[M].金吾倫、胡新和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2]丁鼎.禮: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A].禮學與中國傳統文化———慶祝沈文倬先生九十華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C].杭州:浙江大學古籍研究所,2006.[3]十三經註疏[M].北京:中華書局,1980.[4]皮錫瑞.三禮通論[A].經學通論[C].北京:中華書局,1982.[5]楊志剛.禮與傳統的創造性轉化[J].復旦學報,1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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