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主義在中國的命運

個人主義在中國的命運徐友漁2009-9-25 0:06:21

新近出版的丹尼爾·沙拉漢的《個人主義的譜系》再一次激起我們思考個人主義在近代、現代和當代中國的遭遇:它為什麼一直是命途多舛,受到的誤解和攻訐遠遠多於理解與支持?個人主義的本意是什麼,它在中國現代化的過程中起正面還是負面作用?

有相當長一個時期,在許許多多中國人的思想里,「個人主義」乾脆就等於「自私自利」,屬於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範疇;即使有人舍己利他、捨己為公,但若是表現出了個人的勇氣、能力,沒有把全部功勞歸於上級和組織,也會得到「個人英雄主義」的惡名。這種誤用有深刻的根源,而最高政治領袖脫離原意的誤用起的作用很大。比如,文化大革命中批判劉少奇的《論共產黨員的修養》,說此書「轉彎抹角地提倡資產階級個人主義」,且不談這裡面有打倒政敵的政治動機,這個說法的邏輯也很奇怪,談個人道德修養的書,怎麼就成了鼓吹「個人主義」呢,而個人為什麼一定就是「資產階級」呢?難道無產階級是三個五個、八個十個打成一捆、連成一體地集體思維和行動的?其實,「個人主義」一詞和「自由主義」、「形而上學」等辭彙一樣,由於領袖的誤用而在中國長期造成誤解和混亂。

本書在新穎性方面唯一一次認真努力是企圖引入中國傳統中「報」這個概念來頂替個人主義,但作者花費的三千來字顯然沒有下足工夫,既無法弄清「報」的準確含義,也無法考證這個概念在中國思想文化中的地位。人們滿可以問:為什麼是「報」,而不是更重要的「仁」,或者「理」?

作者在書中說,「個人主義」這個術語打開了一個意義的迷宮,回溯歷史,尤其是它在中國的命運,這個評論有中肯的一面,但令人感到撲朔迷離的東西,也是本書製造的。

雖然從二十世紀後半葉起,個人主義被搞得名聲很臭,但當它剛從西方引入中國時,其形象和作用是相當正面的,其實人們原本有理由指望它始終是正面的,在現代化進程中起除舊布新的作用。

中國自鴉片戰爭起慘遭列強入侵和欺侮,志士仁人從西方尋求救國自強的藥方,經歷了從器物到典章制度再到思想文化層面的過程。對西學了解最深、引介最力的嚴復在《天演論》、《原富》等譯述性著作中鼓吹,西方國家的富強源於其國民個人的活力和能力,以及其文化中鼓勵個人奮進、個人表現的因素,這與中國傳統提倡隱忍退讓,壓抑自我,強使個人拘束於宗法家族之內形成鮮明對比。他認可西方那種以「文明利己」精神為核心的個人主義,批判中國傳統只講「仁義」而不講「利」,認為只有尊重和保護個人利益,才能促進個人能力的發揮。他進而主張,只有在自由、平等、民主的制度環境中,才能實現上述一切。

在「五四」運動的前夕,陳獨秀髮表文章,讚揚西方文明中的個人主義精神,「舉一切倫理道德政治法律,社會之所嚮往,國家之所祈求,擁護個人之自由權利與幸福而已。」他批判東方的家族宗法制度,列舉其四大惡果:一、損害個人獨立自尊之人格;二、窒礙個人意思之自由;三、剝奪個人法律上平等之權利;四、養成依賴性,摧殘個人之生產力。中國要想進步,必須以個人本位主義取代家族本位主義。

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胡適提倡一種以「易卜生主義」為名的,以個性解放為核心內容的個人主義。他贊成易卜生提出的「首先救出自己」的口號,他認為,社會是個人組成的,在黑暗不公的社會,多救出一個人便是多備下一個再造新社會的分子,所以易卜生說得對:「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妙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

胡適強調,個人自由和個人責任缺一不可:「自治的社會,共和的國家,只是要個人有自由選擇之權,還要個人對於自己所行所為都負責任。若不如此,決不能造出自己獨立的人格,如同酒里少了酒麴,麵包里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腦筋:那種社會國家決沒有改良進步的希望。」

從以上所述可以看出,近代以來,個人主義是由渴望國家進步、富強的志士仁人鼓吹;他們並沒有片面強調個人的自由、權利和利益,而是將其作為民族強盛的基礎。直到今天,認同個人主義的人仍然持這種態度。

在上世紀中期,隨著中國社會轉型引起的思想文化氛圍的變化,個人主義這個觀念蒙著「個體主義」的面紗羞羞答答出現於中國讀書界。劉軍寧於1996年發表書評「毋忘我」,引起熱烈討論和強烈共鳴。

「我」的重新登場以及相伴而來的對於個人權利、利益的肯定,引起一些自稱要捍衛「社會主義遺產」而實則迷戀過去「左」的一套的人的不快和警惕。對立出現了,但論戰是披著厚重的學術外衣隱晦曲折地進行的。

有人認為,伸張個人權利是自由主義的特點,而他們根據自己對當代西方政治哲學界中關於自由主義和社群主義論爭的一知半解,以為自由主義遇到了社群主義的「挑戰」、正處於「困境」和「危機」中,於是,他們的論戰策略以大談社群主義對於自由主義佔上風的形式出現。比如,一位學者以其一貫的晦澀語言斷言:「當代自由主義沒有能力在一個同質化和異質化相互交織的世界裡提供普遍主義的權利理論」,「當代自由主義剛剛還沉浸在『歷史終結論』的興奮之中,卻迅速地感覺到了較之以往更為深刻和嚴重的危機。」

對個人主義的否定往往流於一種不加辨析的老生常談,批評個人主義只強調人的個體性、分立性,忽視人的社會性、整體性,「原子式的個人」成了一些人不假思索地攻擊個人主義的標籤。同一位學者說:「如果一個人真正地堅持個人的權利,並承認這種權利的社會性,他就應該拋棄那種原子論的個人概念,從而必然具有社會主義傾向。」這是在個人主義問題上混淆了本體論、方法論和價值觀。

經常被當作社群主義代表人物而引證的查爾斯·泰勒指出,在爭論中兩類完全不同的問題很容易混淆,一類是本體論問題,講什麼是社會構成的基本要素,用方法論的術語說就是,你把什麼當作說明社會生活的邏輯順序中最初的出發點,在這方面,原子論和整體論爭論了好幾百年,原子論常常指方法論的個人主義;另一類是倡導什麼價值的問題,關係到道德立場和政策。採取某種本體論——方法論立場並不等於倡導某種生活價值觀,社會本體論的原子論並不等於生活價值中的個人主義,不管你是否認為社會是由原子式個人組成,你還必須在要不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要自由社會作決定。

社群主義本身的發展也沒有為用整體利益壓倒個人權利的企圖提供資源。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美國一批社群主義者發表宣言,其中說:「社群主義者並不一味說社群好,也不認為任何一類價值僅僅因為發端於社群就是好的。確實,某些社群(比如新納粹)可能會培育應受譴責的價值。社群主義者認為社群的價值必須由外在的、普遍有效的標準,必須基於人類共同的經驗來判斷……社群主義的基本主張是在個人和群體之間,在權利和責任之間,在國家憲法、市場和市民社會之間尋求平衡,這是持久的事業。不過,由於這種尋求是在歷史之中,在變化的社會條件中進行,評價什麼是恰當的道德立場也將隨時間、地點條件的變化而不同。如果我們是在今天的中國,我們會為更多的個人權利而作強有力的證明;而在當代美國,我們強調個人的和社會的責任。」

《個人主義的譜系》的作者表現出了一定的清醒和現實感,他在專為中文本寫的序言中說,「嚴格說來,中國處於本書所描述的許多觀念傳統之外」,所以,雖然本書的結論是「個人主義已經壽終正寢」,但他在本書中試圖表明:「其他非西方文化還沒有看到作為它們的哲學和意識形態構成之主要內容的個人主義的發展:至少在這樣一些情形中,個人主義也許仍然大有可為。而中國無疑就處於這種情形當中。」

這是負責任的態度,這使人想起,《走向後現代主義》一書的編者佛克馬在此書的中文版序中說,後現代話語具有明確的地理與社會限制,與後現代相聯繫的生活狀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存在,不能設想在中國出現對於後現代主義的贊同性接受。

但是,作者看來並不甘心於只是得到這樣的結論,他暢想了這麼一種前景:中國文化中的一些要素可以為個人主義提供一種補充或替代,並創造出一種在未來服務於所有文化的均衡的世界觀。他指的是,由美籍華裔人類學家許烺光提倡的,含有互惠和慷慨意味的「報」這個概念可能產生一種綜合的、均衡的,比個人主義高級的理念。

我擔心這種設想可能對中國人產生致命的誘惑。作者在這裡迎合了中國人最流俗的思路:有些觀念誕生於西方而為中國傳統缺乏,它們既有價值,也有缺陷,可能在發展過程中產生副作用;但是,我們的劣勢很可能變成優勢,正因為我們過去沒有,或者在學習時根基不牢,所以我們在避免其弊端時不會太費力,在超越和形成高級的綜合時反而容易後來居上。抽象地說,這種思路有道理,但經驗事實告訴我們,後發劣勢自動地轉化為後發優勢,天底下這等好事少得很。對於民主和科學,對於理性、啟蒙、現代化等等,我們中不少人想的不是它們的必不可少,而是他們的副作用。我們一廂情願地以為可以得到比它們高級的,超越於它們的「後……」,但實際上卻是「反……」。我們的超越夢想的後果除了補課,還是補課。

個人主義是否十全十美,當然不是;個人主義是否需要其他價值平衡和補充,當然是。但在它的價值得到肯定和實現之前,我們最好不要耽溺於虛幻的海市蜃樓而懶於邁出踏實的一步。(文章出自東方早報上海書評。)
推薦閱讀:

性格即命運
命運線綜合斷定十法則
屬龍人的終身命運錦囊,拆開終生受用
南陽王府山,末代唐王朱聿鍵的命運悲歌(下篇)
鬼谷子:三大命運法則,悟透福報自來!

TAG:中國 | 命運 | 個人主義 | 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