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第三章第1條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脈證治第三
第1條
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治其病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默,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小便赤,諸葯不能治,得葯則劇吐利,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每尿時頭痛者,六十日乃愈;若尿時頭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尿快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見者,各隨證治之。
導讀:《金匱要略》編輯按照劉渡舟編著《金匱要略詮解》中分類方法,按照第幾章第幾條標註。注釋多選清代、近現代醫家著作,受個人認知所限,不免有所偏頗,讀者需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結合臨床,注重自我理解。歡迎大家留言補充名家論述或者發表自己的註解!
子恆試注
百合病的主要病機是心肺陰血虧虛,心主血脈,肺朝百脈,心肺為百脈之源,分則百脈,合為一宗,源頭陰血不足,則百脈全部受累,故言「悉治其病也」。
心藏神,肺藏魄,心肺陰血不足以養,則常出現精神方面的癥狀,形容「如有神靈者」。百合病常出現默默不語,想吃不能吃,想卧不能卧,想走不能走,時而欣然進食,時而厭聞食嗅,自覺寒而無寒,自覺熱而無熱等感覺、精神方面的異常,汗、吐、下法皆不能治,葯進反而吐利加重。百合病必然出現的脈證是口苦、小便赤、脈微數,符合心肺陰血虧虛、虛火內盛的病機,故而治療時應養陰清熱。
百合病日久陰損及陽,所以百合病的預後可根據陽氣的虛損程度判斷。而排尿需藉助陽氣的氣化功能,排便時陽氣隨之而泄,所以陽氣的虛損程度可以小便情況判斷。頭為諸陽之首,尿時伴有頭痛是陽氣已衰,陰陽兩虛之兆,需調理六十日可痊癒;尿時伴有惡風,是陽氣虛損,表陽不足所致,較前者病輕,調理四十日可痊癒;如果尿時快然通暢,伴有暈眩,是水道利而陽氣通的眩瞑反應,陽氣只被阻滯並無受損之象,調理二十日可痊癒。
病情有輕重之別,病程有長短之異,百合病的各種脈證或者是預見性的,或者是病四五日、或二十幾日、或一月時出現的,隨癥狀表現辨證治療。
清·尤怡《金匱要略心典》
百脈一宗者,分之則為百脈,合之則為一宗,悉致其病,則無之非病矣。然詳其證:意欲食矣,而復不能食;需默然靜矣,而不躁不得卧;飲食或有時美矣,而復有不欲聞食臭時;如有寒,如有熱矣,而又不見為寒,不見為熱,諸葯不能治,得葯則劇吐利矣,而又身形如和。全是恍惚去來,不可為憑之象。惟口苦、小便赤、脈微數,則其常也。所以者何?熱邪散漫,未統於經,其氣遊走不定,故其病亦去來無定。而病之所以熱者,則征於脈,見於口與便,有不可掩然者矣。夫膀胱者,太陽之府,其脈上至巔頂,而外行皮膚。溺時頭痛者,太陽乍虛,而熱氣乘之也;淅然、快然,則遞減矣。夫乍虛之氣,溺已即復,而熱淫之氣,得陰乃解。故其甚者,必六十之久,諸陰盡集,崦後邪退而愈,其次四十日,又次二十日,熱差減者,愈差速也。此病多於傷寒熱病前後見之;其未病百預見者,熱氣先動也;其病後四五日,或二十日,或一月見者,遺熱不去也。各隨其證以治,具如下文。
清·吳謙《醫宗金鑒》
【注】
百合,百瓣一蒂,如人百脈一宗,命名取治,皆此義也。百合病者,謂人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曰百脈即一脈也,猶言百體一體也,是蓋以周身言之也。周身之脈,分而言之曰百,合而言之曰一,故曰百脈一宗。若曰百合之病,總脈病也。脈者謂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脈也。傷寒大病之後,餘熱未解,百脈未和,或平素多思不斷,情志不遂,或偶觸驚疑,卒臨景遇,因而形神俱病,故有如是之現證也。百脈周於身,脈病則身病,故身形如和不和,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也。百脈通於心,脈病則心病,故常默默也。如寒無寒,如熱無熱,似外感而非外感也。意欲食復不能食,或有美時,或聞食臭,有不用時,似里病而非里病也。至脈數、口苦、小便赤者,是鬱結之熱,雖侵里而其熱未甚也。方其初病之時,醫者不識,誤為表裡之病,以葯汗下之,故劇吐利也。雖劇吐利,不變諸逆。若有神靈,身形如前之和,而脈則比前微數,故其勢即不能遽進,不覺加甚,而亦不能速愈也。試以緩愈之期,約略言之,重者不過六十日,輕者不過二十日,輕重之間者,不過四十日可愈也。然愈必以每尿時頭痛不頭痛,惡風不惡風,快然不快然辨者,以經脈之邪,莫不由太陽而愈也。頭痛惡風,是其經之候也;尿時快然,是其腑之徵也。其證或未病而預見者,其證指百合病等證言也。未病,言未病傷寒病也,猶言未病傷寒之前,而預先見百合欲食不食等證也。或病四五日而出,謂已病傷寒之後,而始見百合病證也。預先見者,是先有情志不遂,偶觸驚疑而召病也,或病二十日或一月才見者,是因傷寒病後而才見也。故曰:各隨證治之也。
【集注】
李彣曰:《活人書》云:傷寒大病後,氣血未得平復,變成百合病。今由百脈一宗,悉致其病觀之,當是心、肺二經之病也。如行卧、飲食、寒熱等證,皆有莫可形容之狀,在《內經》解?病似之。觀篇中有如神靈者,豈非以心藏神、肺藏魄,人生神魄失守,斯有恍惚錯妄之情乎?又曰:《內經》云: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氣遺留不去,伏於脈中,則昏昏默默,凡行卧、飲食、寒熱,皆有一種虛煩不耐之象矣。
沈明宗曰:若邪淫於胸中連及上脘,則意欲食,復不能食;走於肝腎,故常默默;流入脾胃,故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邪不在胃,飲食或有美時;壅抑胃氣,則聞食臭;流於膽則口苦;流於膀胱則便赤。以上諸證,非一齊並見,皆移易變動而見也。
清·黃元御《金匱懸解》
百合病者,傷寒之後,邪氣傳變,百脈一宗,悉致其病。百脈者,六氣攸分,五行不一,而百脈一宗,則殊途同歸,悉致其病,則百端俱集。意未嘗不欲食,復不能食,常默然無語。動止不安,故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甘美之時,或有惡聞食臭之時。如寒而無寒,如熱而無熱,口苦便赤,諸葯不效,得葯則劇,吐利不測。身形如和,其脈微數,如是則經絡臟腑,莫名其部,寒熱燥濕,難分其條。
此有法焉,觀其小便。溺時頭痛者,水降而氣升也。氣水一原,在上則為氣,是謂上焦如霧,在下則為水,是謂下焦如瀆,在中氣水之交,是謂中焦如漚。上焦清氣昏蒙,心緒煩亂,濁氣稍降,頭目猶清,溺時清氣降泄而濁氣升騰,頭上壅塞,是以作痛。此其病重,兩月乃愈。若溺時頭上不痛,但淅淅振栗者,氣雖上升而未甚壅遏,其病頗輕,四十日愈。若溺時快然,但覺頭眩者,氣雖上升而不至填塞,其病更輕,二十日愈.其溺時之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方出,或病二十日及一月而後見者,各隨其證之輕重而治之也。
清·曹穎甫《金匱發微》
百合之病,余未之見,然意則可知。仲師以「百脈一宗,悉致其病」為提綱,即可知其病在肺。蓋飲食入胃,由脾陽運行上承於肺,肺乃朝百脈而輸精皮毛。百脈精液得以沾溉而不燥者,肺為水之上源,足以貫輸而不竭也。故肺主一身治節,而獨為五藏主。肺主皮毛,過於發汗,則肺液由皮毛外泄,而水之上源一竭。肺與大腸為表裡,過於攻下,則太陽寒水由大腸下陷,而水之上源再竭。咽為食管,喉為氣管,並接會厭,吐之太過,則胃液竭而肺液亦傷,而水之上源三竭。三者之中,苟犯其一,則肺必燥。肺燥則無以滋溉百脈,而百脈俱病。加以肺陰虛耗,病延血分,陰絡內傷,腸中敗血瘀阻。或由上源虛耗,胃中生燥,因病渴飲。或久渴不愈如消渴狀。況肺陰一虛,易生內熱。水澤不降,虛陽外浮,是生表熱。病情不同,皆當以補肺之百合為主治之方葯,此百合病之大略,可由方治而揣測者也。肺陰不濡,則濁氣不降,清氣不升,諸藏之氣,悉為頓滯,是故胃氣頓滯,則欲食而不能食。意興蕭索,百事俱廢,故常默然。且肺陰不降,膽火上逆,因病煩躁,故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肺陰雖傷,胃氣尚存,故飲食或有美時。然以筋脈懈弛,不能動作,中脘易於停頓,故或有不欲聞食臭時。肺主皮毛,肺陰傷則衛陽不能衛外,微覺惡風,故似寒無寒。津液不濡皮毛,時苦幹燥,故如熱無熱。口苦者,肺陰不能滋溉中脘而膽胃燥也。小便赤者,水之上源不足而下焦熱郁也。溺時頭痛者,水液下泄,鬱熱上沖於腦也。衝激不甚,則太陽穴經脈跳動,而但見淅淅然似痛非痛。小便暢適,但有浮陽上冒,而病頭弦,則其病更輕。若不知其肺陰之虛,而誤投藥劑,熱葯入口即吐,為其陰虛而內熱也。涼葯入胃即利,為其初無實熱也。所謂如有神靈者,正如《左氏傳》所云晉候夢二豎,居膏之上,肓之下,葯所不能攻,針所不能達,使良醫無能為力也。但病者身形雖如微和,其脈必見微數,微數者,肺陰虧而水之上源不足以溉五藏而濡百脈,五藏熱郁而經脈俱燥也。故此證但補肺陰,而諸恙不治當愈。譬之發電總機一開,而萬燈齊明,萬機齊動,所謂伏其所主也。此證或未病而見者,肺陰先虛也。或既病而見者,肺陰因病而虛也。或二十日、一月後見者,則葯誤也。所以致此病者不同,故治法亦略有差別。此證大抵出於失志懷憂之人,平時本鬱鬱不樂,以致此病一發,行住坐卧飲食,不能自主。若有鬼物驅遺之者,口中喃喃,時欲速死,又如前生怨鬼索命。世無良醫,無怪鄉愚病此,召幽靈而女巫唱秋墳之鬼曲,設醮壇而道士擅司令之淫威,未收愈疾之功,而已室如懸罄矣,哀哉!
清·沈明宗《張仲景金匱要略》
蓋詳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乃人身五臟六腑,十二經絡,皆致其病。然雖臟腑百脈皆病,終不離平肺主氣,心主血,心營肺衛受邪也。夫營行脈中,衛行脈外,晝日行陽二十五度,夜行陰二十五度,邪氣隨其營衛,流行經脈臟腑,朝會氣口,以故見證不一,為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若邪氣淫於胸中,連及上脘,則意欲食復不能食。走於肝腎,故常默默。傳入太陰脾胃,故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邪去於胃,飲食或有美時,壅抑胃氣不伸,則不欲聞食臭時。熱流於腎,故如寒無寒。虛邪抑鬱心包三焦,故如熱無熱。轉於膽腑,則生口苦。流於膀胱,併入小腸,故小便赤。然葯入此臟而邪往彼臟,藥力不能追病,所以諸葯不能治,反傷胃氣,得葯則劇。胃中營衛之氣不和,吐利如有神靈。外無表熱,身形如和。脈微數者,數為陰虛,微屬氣弱,要知邪正氣血皆虛,纏綿為病矣。
以上諸證,非一日盡現,是數十日移易而見證。若起於肺,遺與膀胱,則子母之氣合病。然膀胱之氣下達則溺,而溺時邪郁於巔,不能下達,故每溺時頭痛。然膀胱太陽屬寒水之經,當以地六成之之數定期,則當六日氣更轉過一臟,應當六十日,終於五臟六腑,故頭痛者,六十日愈。若邪氣積於肺之皮毛,而溺時通泄肺氣,故淅淅然。因肺之經脈而不上頭,故溺時頭不痛,但洒洒然矣。以地四生金之數應之,四日氣更轉過一臟,當行四十日,終於五臟六腑,故頭不痛而淅淅然者,四十日愈。若邪郁心包,而木火通氣,邪並於肝,故作頭眩。溺時則小腸之氣下通,而心氣亦通,故溺時快然。以地二生火之數應期,二日氣更轉過一經,是當二十日,終於五臟六腑,故快然者二十日愈。若心營肺衛是動,為未病而預見,或始起如寒無寒,後見如熱無熱,故曰四五日而出也。若治感冒六淫之病,以汗吐下虛其正氣,余邪藏伏營衛之中,故二十日、一月後見病,是當隨證治之。
清·陳修園《金匱要略淺注》
論曰:百合病者,分為百脈,合為一宗,無經絡可別,悉致其病也。第見其證,意欲食而復不能食,口欲言,而又不言,而常默默,欲卧而又躁,而不能卧,欲行而又懶,而不能行,欲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欲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小便赤,諸葯不能治。得葯則劇吐利,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以上諸證,全是恍惚去來不可為憑之象,惟憑之於脈與溺,確知其為熱。其脈微數,數則主熱也。溺出膀胱,膀胱為太陽之府,其脈上至巔頂,溺時頭痛者,太陽乍虛,而熱氣乘之也。今每溺時而頭每痛者,乃熱氣之甚者,必六十日之久,月再周而陰氣復,陰氣復而陽邪平,然後乃愈;若溺時頭不痛,淅淅然者,則病稍淺矣,大約四十日可愈;若溺時快然,但頭眩者,則更淺矣,不過二十日可愈。其百合證多於傷寒大病後見之,或未病而預見,熱氣先動也。或病四五日而出,或二十日或一月後見者,遺熱不去也。各隨證治之。
此詳言百合病之證脈也。此證多見於傷寒大病前後,或為汗吐下失法而變,或平素多思不斷,情志不遂,或偶觸驚疑,猝臨異遇,以致行住坐卧飲食等,皆若不能自主之勢,此病最多,而醫者不識耳。
程雲來云:頭者,諸陽之首。溺則陽氣下施,頭必為之搖動。曷不以老人小兒觀之?小兒元氣未足,腦髓不滿,溺將出,頭為之搖,此陽氣不能充故耳;老人血氣衰,肌肉澀,腦髓清,故溺出時,不能射遠,將完必濕衣,而頭亦為之動者,此陽氣已衰,不能施射故耳。由此觀之,溺出頭之痛與不痛,可以觀邪之淺與深矣。故百合病溺出頭痛者,言邪舍深而陽氣衰也。內衰則入於臟腑,上則牽連腦髓,是以六十日愈。若溺出頭不痛淅淅然者,淅淅如水洒淅皮毛,外舍於皮膚肌肉,尚未入臟腑之內,但陽氣微耳,是以四十日愈。若溺出快然,但頭眩者,言邪猶淺,快則陰陽和暢,營衛通利,臟腑不受邪,外不浙浙然,則陽氣尚是完固,但頭眩者,是邪在陽分,陽實則不為邪所牽,故頭不疼而眩,是以二十日愈也。其說亦通。
劉渡舟《金匱要略詮解》
本條論述百合病的病因、病機、證狀和預後。百合病是由心血肺陰兩虛,陰虛內熱引起的疾病。是因熱病之後,陰血未復,餘熱未盡,消爍津液;或因平素思慮傷心,情志不遂,鬱結化火,耗津爍液,而使心血肺陰兩傷,陰虛內熱,則百脈俱受其累,以致百脈不和,證狀百出,故曰:「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
由於心血肺陰虧損,虛熱內盛,熱邪散漫,未歸於一經,而遊走於百脈。肺朝於脈而繫於心,心神是失慧,而有意欲食,復不能食,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等似是而非,全是恍惚去來不可為憑之象。惟口苦、小便赤,脈微數三證,則反映了內有鬱熱不解。若其人每溺時而頭痛者,此乃熱邪之甚者,必俟六十日之久,使陰氣復而病則愈;若溺時頭不痛,而淅淅然畏惡風寒者,則病熱稍淺,必等四十日方愈;若溺時快然,但頭眩者,則邪更淺,不過二十日便愈。此證每見於熱病之後,也有或未病而預見,或先見,或後見等等不同,應各隨其證而治之。
至於溺時而頭痛的病機:因肺有通調水道,下輸膀胱的功用,膀胱經脈行於脊背,上行至頭項,入絡腦。溺時陽氣下泄,不上充於頭,故見頭痛。此為陽氣衰弱,病情較重,故曰六十日乃愈;如溺時頭不痛,淅然者,為陽氣虛弱,不能溫暖肌表,病情較輕,故曰四十日愈;如溺時快然,頭眩者,為陽氣稍虛之頭眩,乃病情最輕者,故曰:二十日愈。如上所述,百合病因病情的輕重不同,證狀也不相同,病癒亦長短不一。至於二十日、四十日、六十日,乃大約之數,不可拘泥。
胡希恕《胡希恕金匱要略講座》
「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那麼這一句什麼意思呢,說人身上的血脈呀,分言之謂之百脈,這人身上的經脈多得很,就是分著說可有百,這是約略之詞了。而合言之呢,就是血脈,所以他說是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就是分著說,合著說,一言以蔽之就是血脈病,這種精神官能症古人怎麼叫做血脈病呢,古人認為血通於心,因此血病它病在心,我們後頭講這個五藏風寒積聚呀,也有這個情形。
這個心病,古人認為心主神明,這個心生病了,人的精神就要恍惚,就發生病,古人這麼看的。那我們現在覺得大概這個看法是不對的,因為這個精神的不正常啊,都屬於腦神經的關係了,所以叫精神病。古人他是這樣子,所以我們現在對治療精神不正常的葯,大概都與腦系有關係,古人認為這是心臟,古人的看法是錯誤的,但治療是對的,他用這個葯是治這種病的。開始講的他說的是病的根源在百脈。那病的形狀呢底下詳細地說了。
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然,他想要吃但又不能吃,就是精神不正常了,經常這個人吶,默默然嘛,就像一個傻子似的,靜默不語言,也可以說是渾渾然的意思。欲卧不能卧,打算躺下又不能安於卧,他躺不住,躺下一會兒又起來了。欲行不能行,是要打算活動,可是又不能堅持他這種活動,他走走又跑回來了。
飲食或有美時,那麼對飲食來說呀,有的時候也挺美,就是吃得也挺香。或有不用聞食臭時,或者也有這個時候,聞著食臭他都厭煩,他就是不吃。這個精神病有這種情況,人給他飯他怕裡頭有毒藥,這都是精神不正常了。如寒無寒,看著有時候像有寒,但又不見其寒,你各方面看不出他有什麼寒來,那他形象看著像。如熱無熱,也是如此的,也不見其熱。
那麼有一個病它是長期不變的,口苦、小便赤,嘴苦、小便發紅,而小便到後面就看出來了,小便不但赤還很堅澀,小便少而赤。那麼這種病呀諸葯不能治,吃什麼也不好。得葯則劇吐利,這種病呀因為口苦、小便赤,一般都認為有熱,所以用吐葯、用下藥,以攻熱的法子來治療呀,要是吃這個吐葯,吐得更劇烈了,而病不去,吃下藥也是如此,劇烈下利,完了病也是不去的。如有神靈者,那麼這個病呀就像神靈作怪似的,說這個人精神恍惚啊,就像有鬼靈附身一樣,總結以上這一切,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飲食有時候挺好,有時候乾脆就不吃,看著有寒實在不見其寒,看著有熱實在也不見其熱,那麼吃什麼葯也不好,一吃藥就大吐大下,病還是不去,這個病呀如有神靈一樣的。那麼看他外表呢,不像有病,這病在臨床上常看到啊,這身形如和,和平常人一樣。但是這脈呢,既微而數,微者虛,數者熱。說明他是虛熱的一種證候了。那麼到這地方我們看出有幾點是固定的,口苦、小便赤而脈微數。其它都是一個恍惚迷離,似有似無,精神不正常的一種反應。
每溺時頭痛者,六十日愈,那麼這個病啊我們看出來了,就是一個津液、血液虛,同時有熱,那麼這個液虛,撒尿也困難,怎麼知道困難呢,後頭有,等我講後頭咱們回頭再說呀。溺時,他是用力了,而且這個津液有所去,反應到上面而頭痛。那麼這是小便堅澀,說明這個最重啊,熱也重,虛也重,這是虛熱具甚的話,他一撒尿的時候小便堅澀,而上邊頭痛,這種得好得要慢,得六十天才能好。
若溺時頭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這個就像我們講那個白虎湯,講那個痙濕暍那個暍病一樣,暍病就是津液特別虛衰了,他也老覺得撒尿洒洒然毛聳嘛,前頭有,這個也是那個意思,就是撒尿的時候身上淅淅然,也就是那個洒淅惡寒的那個樣子,也就是洒洒然毛聳那個意思。這都是虛的反應,虛而有熱。咱們那個暍病不就是津液喪失太多了,才有這種反應嘛。這個比那個溺時頭痛啊虛熱之象比較輕了,所以這個四十天可以好。
若溺快然,由這個句我們知道上面這個溺時是不快然,那是堅澀。古人寫文章啊,你到後頭看,就知道前頭那溺時頭痛的道理了,那個小便堅澀,這個呢撒尿非常的快然,沒有那個情形,不堅澀,所以它頭也不痛。但頭眩者,腦袋只是比較暈嘛,他一撒尿往外出津液,身上這個陰虛更虛了,當時有這個反應腦袋裡眩,這個眩就是貧血性那個眩了,這是最輕的,所以二十天就可以好。
其證或未病而預見,這個其證,就指上面這些的證,溺時頭痛啊,如果溺快然,但頭眩者,等等上面說得這三項,指的是這個症,這個證啊或未病而預見,未病指的什麼病呢?指的百合病,就像前頭那一大段。得了百合病,沒得以前先有這些癥狀,小便的時候艱澀,而又有各種不同的反應。那麼這種反應,沒得百合病就預先見著這個症。或者已得了百合病了,四五日後才出現上面這種症,或者病二十或一月才微見著,也有。各隨症治之,有什麼症,我們隨之各種不同之證而來施行治療。這一句話,一般書上都搞錯了,一般認為這種百合病都是大病之後才見,說在大病的時候指的是傷寒病,在沒得傷寒病就發現這個癥狀,這是瞎胡說,他這句沒明白。這個證就指這三種症,撒尿而有這些反應的癥候。這個得病也是指得百合病,而不是指傷寒病,哪有那個事。
那麼這段說的是百合病的總綱了,百合病第一個它精神失常,這麼一種病。這種精神失常啊根據癥候的反應,他是一個拿現在的辨證說就是陰虛有熱,那麼就是一種虛熱證了,就是虛熱性的精神失常的這麼一種癥候,現在說不就是精神分裂呀等等的吧,也就有癲啊,不是狂,不是打人罵人,就是精神失常,說陰虛者為癲嘛。底下講的是具體治療,這個病好懂,但各家的注說越說越不好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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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說明
版權說明:本文部分內容摘自《金匱要略詮解》,作者/劉渡舟;《胡希恕金匱要略講座》,講述/胡希恕。轉載旨在傳播中醫文化知識,版權歸相關權利人所有,如存在不當使用的情況,請隨時與我們聯繫協商。文中《子恆試注》部分為原創內容,轉載請說明出處。
全章內容
第1條: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治其病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默,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小便赤,諸葯不能治,得葯則劇吐利,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每尿時頭痛者,六十日乃愈;若尿時頭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尿快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見者,各隨證治之。
第2條:百合病發汗後者,百合知母湯主之。
第3條:百合病下之後者,滑石代赭湯主之。
第4條:百合病吐之後者,百合雞子湯主之。
第5條: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黃湯主之。
第6條:百合病一月不解,變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第7條:百合病渴不差者,栝蔞牡蠣散主之。
第8條:百合病變發熱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第9條:百合病見於陰者,以陽法救之;見於陽者,以陰法救之。見陽攻陰,複發其汗,此為逆;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
第10條: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閉,卧起不安,蝕於喉為惑,蝕於陰為狐,不欲飲食,惡聞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蝕於上部則聲喝,甘草瀉心湯主之。
第11條:蝕於下部則咽干,苦參湯洗之。
第12條:蝕於肛者,雄黃熏之。
第13條:病者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七八日,目四眥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赤豆當歸散主之。
第14條:陽毒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紋,咽喉痛,唾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
第15條:陰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
熟讀成誦
第1條: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治其病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默,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小便赤,諸葯不能治,得葯則劇吐利,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每尿時頭痛者,六十日乃愈;若尿時頭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尿快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見者,各隨證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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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匱要略】第一章第9條
※中醫古書 王雪華講《金匱要略》31 血痹虛勞病脈證並治第六
※《金匱要略論注》注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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