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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中的故事(17)

《論語》中的故事(17)

第十三章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有子的這段話分三句,講了三個方面的事情。

第一句是針對個人信用而言,一個人的承諾,對別人許下的諾言,只有符合義的時候才會兌現。

第二句是指與人交接的態度。

第三句說的是一個人在社會立足的基本點。

現在的問題是:1,為什麼信只有近於義,才能做到「言可復」?2、「恭近於禮,遠恥辱」的原理在哪裡?3、因不失親是什麼意思?

字典里有關於義的詳盡解釋。「義」在春秋時期,在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意思,為了理解上的簡單起見,我們可以用一個簡單的公式來套一些帶有「義」的句子:「義」就是指合情合理的,人們應該持守、遵守的規範。

比喻說「君子之義」這幾個字,一般指作為一個君子來講,應該做到的事情,像前面講的「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就是一種君子之義。因為君子是執政者,一個合格的執政者就該那樣做;我們今天講的朋友義氣,也是指從朋友的角度講,應該做到的一些事情,只有做到了,才能稱得上朋友之間的義,才算有義氣;人們時常稱頌的民族大義也是如此,站在自己民族的立場上,有利於整個民族的操守、品格、氣節,都算民族大義。

我們看《論語》,許多品格都可以算作是君子之義,如:仁、敬、信等等,我們常說的

「仁義」,「仁」和「義」不是並列關係,仁是描述義的屬性的。同樣,信義也是如此,指「信」這種義,有些辭彙因為我們經常這樣說現在大家都接受它,有些因為在我們的生活里沒有這樣的習慣,連起來說就比較彆扭,像「敬」,在古代也是人們非常重視的一種品格,屬於君子之義的,但是我們很少說敬義這個詞。

人們把仁、義、禮、智、信,拿出來作為儒家五常,仁、禮、智、信都好解,都有專門的內容與之相對應,唯獨義跟仁、禮、智、信放在一起有些奇怪,按說仁禮智信與義應是從屬關係。現在誰能說說儒家五常中的「義」究竟指什麼?它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信近於義,言可復也」中的信是指誠信,對承諾的一種信守。只有人們的承諾合情合理,這種承諾才有兌現的可能,才能在實際生活中複製它。

每個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每個人能承擔的責任也是有限的,我們的承諾只有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在自己應有的職責下才可能兌現,而且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也都認為自己應該兌現,不兌現就會內疚。

如果違背了這個原則,小的承諾會出小問題,大的承諾會出大問題。

最近的溫州借貸風波就是對「信近於義,言可復也」的最好註解。

借貸利息高達一百幾,這就是說借貸的人要用這些錢掙出遠高於利息的利潤來,請問現在在中國有如此高利的行業嗎?如果真有的話,政府就有問題了,這麼大規模的資金,從事如此暴利的行業,不影響國計民生么?如果沒有這樣暴利的行業,借貸者用什麼償還利息?

從這個角度講,溫州借貸最後鬧出波瀾來是一種必然,早晚的事情。因為這種借貸已經違背了常理,出現這種違背常理的事情,人們都還非常的信奉它,這就是一種奇怪的事情了,背後的原因非常值得思考,究竟是什麼導致了人們如此的不理性?

兩個朋友在一起喝酒,喝到興處,一個對另一個說:我如果中了大彩,一定送你一輛汽車。

這種承諾兌現的可能性非常大,因為對於幾百萬、幾千萬的意外之財來說,一輛汽車確實不算什麼。

但如果他說:我如果中了大彩,一定分你一半。那麼我們就可以斷定,這個人是真喝醉了,如果你能證明他沒有喝醉的話,就一定要遠離這種朋友。

我們老家管這種人叫「說大話,使小錢」,屬於品行可虞的一種人。

不但今人是如此,古人也是如此。

想當年,晉獻公寵幸驪姬,為了立驪姬的兒子做繼承人,害死了太子申生,又逼走了公子夷吾和重耳。晉獻公死了之後,晉國開始發生動亂,驪姬和他妹妹(註:姊妹倆同時嫁給了晉獻公,這種事情在古代屬於正常現象)的兒子先後被立為晉國的國君,又先後被國內的大夫殺死。

這時候,最有資格回到晉國繼承國君位置的有兩個人,夷吾和重耳,按照禮樂制度來講,應該重耳有優先權,因為他長於夷吾。

但是在秦國派人找到重耳,了解他有什麼想法的時候,重耳卻拒絕了秦國的好意。並不是重耳不想回國做國君,而是他現在正在替父親服喪,身在孝中,勉強回去爭位很難獲得人心。

但是重耳的兄弟夷吾就不這麼看了,如果按照正理來說,應該是自己的哥哥重耳回去繼位,自己如果想得到國君的位置,只有趕早。

所以,當秦穆公派人來了解他的想法的時候,他對秦國的使者說:國內的大夫們都支持我,我已經給倆個領頭的說好了,只要他們支持我回國,我答應給里克增加一百萬畝的封地,給丕鄭增加七十萬畝的封地,如果貴國肯支持我的話,我就把黃河以西的五座城池送給貴國的國君。

對於夷吾來講,晉國就像他的一張彩票,只有能中頭獎,什麼願都可以許。

對於秦國來講,他們也需要衡量一下,究竟支持誰才對秦國最有利。所以當使者把重耳和夷吾的情況彙報給秦穆公的時候,大家開始討論。

秦穆公說:我認為重耳合適,他仁德。咱們派去使者,他只跪拜,不磕頭,一切做得有禮有節,而且不私下來拉關係,不追求私利,這種人適合做國君。

先後會見過重耳和夷吾的使者公子縶說:你這個想法不對。你如果想為晉國找個好的國君,當然重耳合適,但你如果想做要這件事情對秦國有利,就不如支持夷吾了。

站在秦國的立場上,公子縶的這種盤算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前提是夷吾要按照規則出牌才行。

回國之後的夷吾成了晉惠公,他先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殺掉了里克和丕鄭,賴掉了國內的賬,回過頭來,又背棄了對秦國的承諾。

五座城池呢,憑什麼給你?

對此,秦穆公只好啞巴吃黃連,有苦往肚子里咽。不但如此,晉國發生了饑荒,向秦國糴米,秦穆公力排眾議,將糧食賣給了晉國,等秦國有了饑荒,向晉國購買糧食的時候,晉惠公卻不肯將糧食賣給秦國。

反正賴掉五座城的事情已經得罪你們了,再得罪你們一次又如何?

秦、晉兩國為此狠狠地在韓原打了一架,史稱韓原之戰。由於晉惠公過於貪婪,在晉國很不得人心,軍隊的數量雖然有優勢,人心卻有些渙散;而秦國兩次被愚弄,所以士氣非常旺盛,大家都憋著勁兒地想跟晉惠公拚命。因此,在這一戰中,晉惠公被秦國俘虜。

在晉國立國君這件事情上,無論是里克、丕鄭還是秦穆公,大家都違背了禮樂制度的基本原則,都想得到額外的好處,背棄了禮義,最後的結果是里克和丕鄭丟掉了性命,秦穆公也勞師動眾,什麼好處沒有得到。

禮樂制度屬於賢人制度,對於執政者的要求很高,一個貪婪的人是不會克制自己的,更不要說按照禮法來治理國家了。違背了禮法,背棄了民眾,晉惠公一直沒有得到國人真正的擁戴,到他兒子晉懷公的時候就失了國,晉懷公被殺死,晉惠公自己再也得不到後人的祭祀了。

恭,恭敬,通常指地位低的人對地位高的人所持的禮儀與態度。

禮,是古代道德法律等一切社會規範的總和,因語言環境的不同,有時會有不同的涵義,比如,孔子說「為國以禮」、女叔齊說「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等都是指禮法而言。

「恭近於禮」之「禮」指的是禮儀,在孔子那個時代,不同的社會級別拜見不同的人需要用不同的禮儀。在古人眼裡,這些禮儀制定的尺度非常合適,既不需要過分持守,又不可儉省,與人交接,照著禮儀規範去做就行了。

如果過度的恭敬,超過禮儀的要求了,就會陷入諂媚的境地。

在孔子時代,魯國國君失權,政出大夫之門,魯國的大夫們拜見國君時採用的禮儀與制度的規定相比簡略了許多。對此,大家已經習以為常了。後來孔子做了魯國的大夫,用標準的禮儀侍奉國君,大家都認為孔子諂媚,對此孔子曾經發牢騷說:事君以禮,人以為諂。

反之,則是失禮的表示。

諂媚的人會被人瞧不起,失禮有時會給自己帶來災禍。重耳流亡的途中,衛國國君、曹國國君先後無禮於重耳,重耳得國之後,先後帶兵攻打曹衛,並削減了曹國的封地分給諸侯以示懲戒。

按照禮儀對人,不過分地恭敬,也不失去應有的禮儀,不卑不亢,既不會為人非議,又不會被長者指責,當然是遠離恥辱之道了。

「因不失親」指做事要依靠自己的親族。

王室動遷之後,與鄭國的關係處理得一直不是很好,公元前639年,鄭國攻打滑國,周襄王派人前去說和,結果鄭國把周王派來說和的大夫給扣留了,周王大怒,準備藉助狄人討伐鄭國。

對於中原國家來講,大家無論怎麼有意見,都是兄弟之國,是一家人,狄是異族人,所謂「異姓則異德」,哪有哥倆打架找外人揍自己的兄弟的?所以大夫富辰勸說周襄王:古人有句格言,叫做:兄弟讒鬩,侮人百里。周公也曾做詩說:「兄弟鬩於牆,外御其侮。」鄭國對王室而言,是兄弟之國,而且鄭國多次對王室立有大功。現在兄弟之間有了矛盾,卻去藉助別人的力量來報復,這是不義;遺棄了自己的親族親近狄人,這是不祥;以怨報德是不仁。義能生利,祥能事神,仁能保民,古代的賢王能夠憑此三德擁有天下,這是不能遺棄的。

周襄王不聽,不但藉助狄人來攻打鄭國,而且娶了狄族女子做了王后,終於造成了後來很大的一場內亂。

禮樂制度是宗法制,宗法制的理論基礎上血緣關係相近的人,利益關係也近,彼此可以依靠,所以王室在封建各諸侯國的時候,與王室血緣關係最近的諸侯的封地距離王室的腹心最近,並以此向外展開。

姜太公儘管在周與商的爭鬥中立有大功,仍被封在營丘,這在當時屬於相當偏遠的地區了,屬於王室的衛籓之國。

這種道理其實非常好理解,即便是放在今天,我們有了困難,首先要依靠的都是自己的父母兄弟,親情不但是我們的物質基礎,也是我們的精神支柱,他們如果有了困難,也是我們首先該去幫助的人。

一個人如果對待自己的親人都冷冰冰地,這人也就不值得深交了。

因此,「因不失親,亦可宗也」的意思就是:有什麼為難的事情去找自己的親人,通常是比較靠譜的。

在《論語》的泰伯篇里,記載了與本章內容相似的另外一句話,也是闡述禮儀與人們之間關係的,如下:

子曰:「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故舊不遺,則民不偷」

意思是說:過分恭敬,超過了禮節的要求,人們就會感到勞頓;過於謹慎,失去了禮儀的節制,就會顯得縮手縮腳,給人一種懦弱的感覺;勇猛不以禮節制,就會魯莽無知,創下禍亂;直率不以禮節制,人就會變得尖刻;執政者溫厚地對待自己的親人,老百姓就會受到感化,具備仁德;執政者不遺棄故朋舊友,老百姓就不會變得冷漠無情。

這樣的意思,周公也曾對他的兒子伯禽說過:「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這些章節的基本內容都差不多,是血緣關係、利益、親情整合到一起而形成的一種社會倫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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