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皆禍害」:我們不能把一生都寄托在另一個人身上,哪怕是父母
《父母真的「皆禍害」嗎?》,北京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副主任、臨床心理治療師徐凱文的這篇文章不僅刷了屏,還引發了心理諮詢圈裡人的觀念之爭。在他看來,代際創傷不能都歸因於「父母皆禍害」,更重要的是,如何才能跳出原生家庭的輪迴。
採訪|吳呈傑
編輯|張薇
插畫|晁春彬
《人物》:「父母皆禍害」論調在年輕人中愈演愈烈,能算是一種年輕人的自我覺醒嗎?
徐凱文:我不覺得是一種覺醒,讓我來看有兩方面因素。第一個方面就是代際創傷的問題,父母也是從自己原生家庭那兒成長出來的,父母的父母,這一輩家庭教育本身有問題的話,那麼父母也會把這種問題模式傳承下去。另外一個層面是有價值觀的衝突。比如「孝順」在10年前、20年前是一個被普遍接受的觀念,但是現在因為西方價值觀和網路時代的影響,代際的差距越來越小。以往都是年紀更大的人更有社會經驗,但是現在年紀更大的人無法適應新技術的發展和網路時代的來臨,他反而是要所謂的文化反哺。所以這裡面有技術上的衝突,價值觀上的衝突,時代文化的變異,這些都是重要的原因。
《人物》:你是「父母皆禍害」論調的反對者嗎?
徐凱文:我覺得我不是「父母皆禍害」的觀點的反對者。確實有很多父母的行為是非常可怕和令人髮指的,在心理諮詢中,這種情況還是挺常見的。但是父母為什麼做出這些不合理的行為,甚至於很糟糕的行為,其實也跟他自己經歷過原生家庭的問題,和他自己經歷過的種種心理問題有關。所以與其看作父母是禍害,不如說父母本身也有問題、也有病,才會產生代際問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要去解決家庭問題,而不是把父母和親子關係當中的問題都歸因到「父母皆禍害」上面。更重要的是把問題解決,而不是說究竟是誰錯了,是誰變態,誰是禍害,我覺得這樣的觀點是不全面和不準確的,而且是有害的。親子關係是複雜的,不能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是至少我們不能說父母都是孩子出現問題的根由,尤其不能說父母都是刻意地要孩子受痛苦、被迫害、被虐待。
《人物》:你在網路上發布了調查《父母,愛與禍害之間》,希望能夠探討「病態和不愛子女的父母是極少數還是多數」,你得出了哪些主要結論?
徐凱文:這個調查共收到有效回答2272份,其中312人(13.72%)從未或很少感受到愛,36.03%的人常常感受到愛,16.59%的人總是感受到愛。這說明絕大多數人都知道,哪怕父母對自己有傷害,他並不是刻意去傷害。
而且如果受訪者認為父母是恨自己的,並不意味著父母就是恨自己,因為這是他主觀的感受和印象,實際上需要進一步去評估和了解。親子之間溝通會出現很多問題,親子之間往往也不能相互理解。我認為要去找到父母傷害孩子的原因,找到怎麼樣去終止這種行為的方法。更重要的是,不要把父母傷害孩子的問題行為代際傳承。
《人物》:你提到了中斷這種代際傳承的這種輪迴吧,你覺得最關鍵的是什麼?
徐凱文:最關鍵的是要看到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一個問題,以及我們要教會無論是父母還是孩子,還是孩子對自己的孩子,以一個什麼樣的健康的、適應性的方式去處理親密關係,怎麼樣去正確地表達愛和關注。
《人物》:為什麼你認為子女對父母的「恨」是怨恨而不是仇恨?反過來,父母對子女的「恨」是什麼?
徐凱文:子女對父母的「恨」,與其說是恨,還不如說是怨恨。希望得到正常的愛而不得才怨恨。換個角度說,為什麼很多時候怨恨父母,是因為你對父母是有期待的,你覺得他應該愛你,你需要他愛你,但是他沒有以正確的方式給你愛,所以我們會怨恨。一個陌路人對我不好,對我來說影響是很小的,一個至親的人對我不好,造成的傷害更大。這個傷害背後是對親密關係的渴望。
父母對孩子造成的傷害則是愛不能,就是他不會愛。人會生孩子,這是本能,但是人不會因為自己會生孩子就會當父母。因為沒有習得好的方式才會對孩子造成更多的傷害。父母是需要培訓的,需要去學習怎麼樣成為一個好的父母。
《人物》:為什麼現實社會中還會出現父母以愛之名對子女進行情感勒索的情況?
徐凱文:還是因為父母有「病」。父母是人,你同意吧,好,人所有的缺點父母也會有,所以他帶著自己人所有的這種性格的缺陷和問題,他現實中就是一個自私的人,那在親子關係中他也可能是個自私的人。
當我們說「父母皆禍害」的時候,我們會有一個對父母的理想化的預期,但實際上很多時候不太容易達到這樣的預期。父母是人,人所有的缺點父母也會有。但是我們還是有個基本的觀念,就是人的親子關係是與生俱來的關係,是一種強烈的情感紐帶。人有本能去愛和撫養自己的孩子,這種愛是超越一般人際關係的。如果我們簡單地否定這種天然的聯繫,實際上是自我毀滅性的行為,是非常愚蠢的。父母愛自己的孩子和他最後對孩子造成傷害這兩件事情不矛盾。我想愛,不見得我會愛。戀愛關係中也是這樣子,我特別愛一個人,結果我把對方傷得特別深,這也是很常見的現象,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情歌了。
《人物》:我們需要放棄對父母的理想化期待?
徐凱文:對,不管這個家庭是否幸福,父母和孩子關係如何,孩子都要剪斷臍帶長大成人。任何一個人都應該有獨立思考、獨立生活的能力,不管父母是否足夠愛你。有的時候父母特別愛自己的孩子,孩子跟父母沒有這種所謂的怨恨,但是因此孩子對父母有終身的依賴,對他也是不利的。
父母完全可能有太多的問題,一定不能說只有父母好了我才能好,只有父母改變了我才能夠改變,我才能幸福。我們不能把自己的一生都寄托在另外一個人,哪怕是自己父母身上。如果來自於有很多嚴重問題的原生家庭,就應該去尋求其他的支援幫助,建立自己好的親密關係。
所以我們要通過心理諮詢的方式,或者在後天重建親密關係的方式。很大程度上來講,這個問題的解決是,就算原生家庭有很多問題,父母對自己造成很多傷害,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在這個環境中成長,然後我們能夠保持人格和經濟上的獨立。然後倒過來,這個時候你就可以擺脫原生家庭對你造成的負面影響,你甚至於可以有力量去幫助父母去改變他們的問題,解決他們的問題。至少要使得自己的問題對自己孩子的影響,對自己親密關係的影響能夠被打斷。如果能夠自己做到這一點當然非常好,如果自己很難做到這一點,確實很多時候很難做到這一點,可以去尋求專門的心理諮詢的幫助,去改變自己的問題關係模式,使這種創傷不再不斷重演。
《人物》:你之前還提到過,一些青少年自殺,他不是因為想殺掉自己,而是想要殺掉父母的孩子。對於這些特別痛恨自己父母的年輕人,讓他們去接受父母的不完美,是不是一件比較不現實的事情?
徐凱文:我覺得他們就需要去接受自己父母可能就沒法完美。然後他不用攻擊傷害自己的方式去處理、去懲罰自己的父母,這是心理的成長和人格的完善。因為恨他,所以我通過傷害自己來傷害他,其實是非常不明智的。
《人物》:當子女接受父母的不完美,是否會給子女造成「即便父母犯錯也要原諒」的心理負擔?
徐凱文:當然不是。父母做了傷害孩子的事情他就是錯的。但是在親子關係當中,並不是認定是誰的錯,就把問題解決了,而是父母為什麼會犯這樣的錯,怎麼樣使父母不再犯這樣的錯誤,以及如果父母沒法改變的話,我怎麼樣還能夠自己很好地生活下去。絕對不是說父母傷害了自己,我還要去接受他的傷害是合理的。
這都是你的錯,所以你要為我的悲慘人生負責,甚至於我要通過傷害自己來報復你,這是不夠明智的。明智的做法是,我知道是因為家庭代際創傷的問題,一代一代人都是這樣相互傷害的,這種代際創傷在我這兒可以停下來,因為我看明白,看懂了。我可能從來沒有從我父母那兒學會怎麼樣去處理好親密關係,但是我可以通過心理諮詢、學習心理學或者其他的途徑,使得我自己有好的親密關係,哪怕父母一點都改不了也沒關係。不一定需要子女去原諒父母,有的時候確實很難做到。
《人物》:你提到楊國樞教授做過一項研究,發現華人與其生活環境的互動方式主要是社會取向為主, 而西方人的互動方式主要是個人取向。這是否會造成東西方處理親密關係方式的差異?
徐凱文:我認為會,而且我不認為西方的方式就是一個好的方式。中國有5000年的文化傳統,有至少2000年的文字記載的文化,為什麼一定會比三四百年的文化來得糟糕呢?中國人的文化和西方就是不同的,我們更強調集體,更強調對家族的歸屬。有利的一面是他有更好的社會支持,有更多的親密關係,他的親密關係質量有可能是更高的,也可能是更糾結的。就我們的文化而言,應該是強化親人之間的親密關係,而不是去否定它。為什麼北上廣深的學區房房價這麼貴?父母努力給自己孩子最好的東西,甚至這種焦慮導致了房價的飆漲,這種情況在西方是比較少見的。中國文化中強調大家庭的觀念,強調血緣之間的關係,是「guanxi」。西方是沒有真正的關係的,他們只有「relationship」,是人與人之間簡單的關係,而我們是關係網。
我們應該去學習西方保持獨立人格,不是依賴家庭,我什麼事情都要父母來幫我解決,如果父母解決不了,我這人生就完蛋了。這方面是值得學習的。孩子各方面都穩定下來了以後,也就是進入成人階段以後,肯定是孩子越來越有力量,父母相對來說影響力和經濟能力會走下坡路,比如退休、收入減少等。中國這些年一直在非常高速的發展,非常明顯地可以看到一點,一代比一代強,無論是孩子所受的教育還是所處的社會階層,都在發生積極的變化。當孩子越來越擁有經濟上的能力或社會上的資源,他們就可以更好地照顧父母。這是一個反哺的關係,對父母、對家庭負責任,這實際上是非常自我肯定的行為,對自己的成長是有幫助的。
《人物》:你是怎麼理解「孝順」的?孝順和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人格平等,是可以同時達成的嗎?
徐凱文:一個基本的想法是,「孝順」是要隨著歷史發展不斷進步的,而不是完全像以前那樣,父母說什麼話你都得聽,你不能夠提出不同的意見,這種極端的孝順當然是不合時宜的。但不要因為否定孝順或者否定我們的文化就否定親情之間的親密關係。這是人生的基礎,它和古今中外是沒關係的,人的根本特點就是需要這種親密關係的。
孩子在很小的時候,我們同樣可以尊重孩子,這並不意味著就放任孩子。社會規則中,教育本身就佔了一部分,我和孩子是平等的、是互相尊重的,我尊重他的意見,我教育他,把我的人生經驗分享給他,當他做一些錯誤的事情的時候,我會及時制止,以及告訴他為什麼不可以這樣做。
等孩子更有力量了以後,和父母的關係是平等的關係,並不是說只要是父母說的話都要聽。這和我尊敬他,給他提供好的物質和生活的環境,給他情感的支持,定期去看自己的父母,完全不矛盾的。小的時候是這樣子,大的時候也是這樣子。最根本的一點是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
我愛自己的孩子是出於天性,出於本能,這件事情就是他快樂,所以我快樂,我愛自己父母也是同樣的,對吧。就是我對自己父母好,我為他們提供在我能力情況下更好的生活條件,然後我經常回家跟他們在一起,老人都盼望自己孩子回來,然後他快樂我快樂呀,也不是很勉強做這件事情。幸福的家庭這些事情本來很自然就發生,從小到大都是如此,這不是誰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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