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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本質

生命的本質是什麼呢?這是一般人都在苦苦追尋而無能給出答案的一個提問。

人從一出生至最終生命完結,其無不生活於慾望當中。因而,從這一意義來說,生命的本質就是慾望,而慾望的結果既快樂且痛苦。人就是帶著慾望出世來生活的,誕生前的意志則以真善美為欲(除個別惡靈除外);只不過當靈魂附托在肉體時便會站在生命(生命體)角度來認識世界及人生,以生命方式表達了這種不同的意志和慾望(即生命意志)。因此,在生命意志地影響下,人生活於慾望之中,人又因慾望而產生了快樂與痛苦。即人在滿足慾望時是快樂的,而在得不到滿足時又是痛苦的。所以,生命的形態就是快樂且痛苦,或者說是痛苦又快樂;其本質還應當歸結於慾望上。這一切皆因生命意志之慾望而引起,是意志決定了這一生命狀態及本質。

叔本華認為:「痛苦是生命本身產生的,而生命又是意志的現象,所以問題最終的解決仍要回到意志本身,期望通過神、上帝來獲得解脫註定是徒勞的……意志不斷地向前掙扎,但沒有目標能使這種掙扎停止,只是偶爾達到一個目標而獲得短暫的滿足,然後很快就繼續向另一個目標掙扎,以至無窮。這種掙扎我們最簡單的自然現象中都能看到。例如固體向液體掙扎,因為在液體中固體原有的化學性才能自由。植物也同樣如此,不停地進行永不滿足的掙扎,達到作為終點的種子,又從種子開始新的起點。意志達不到目標,受到阻礙時就會痛苦;達到目標時會滿足和幸福,但這種滿足和幸福會很快變成無聊,然後開始新的追求。這新的追求必然還會受阻礙,因為我們會繼續痛苦。這追求和掙扎的過程沒有盡頭,我們的痛苦也因此無法衡量,沒有盡頭。這種痛苦的程度會因為認識的清晰而加深……生活的本質就是痛苦,這不僅在人的生存中可以證實,在動物界同樣可以證明,只不過表現的程度不同而已……慾望和折磨是人的所有本質,但是一切慾望的基礎卻是需要,缺陷就是痛苦,所以人一直就是痛苦的。相反,人因為他易於獲得的滿足而消除了他的慾望對象,那麼,可怕的空虛和無聊就會他襲來,所以人生是在痛苦和無聊之間像鐘擺一樣的來回搖擺。事實上,痛苦和無聊兩者也就是人生的兩種最後內容。那不斷的追求折磨京是意志的本質……消除痛苦的結果其實只是消除了痛苦的形式」。

就叔本華所描述的,以多寡論之,人一生當中痛苦具多的為痛苦,快樂佔多的為快樂的;以結果論之,人臨終剎那間是痛苦的為痛苦,快樂的為快樂;以認識論之,當他最後對生命本質所認知的是痛苦就是痛苦,認為是快樂的為快樂。其實,生命本質更應在人對其內在真實性上來認識決定,這才是真正的生命本質所在。這麼說來,生命本質就是對生命意志的認識,並最後為意志的認識所決定的結果,包括對生命與生活、肉體與靈魂之關係等。正因為是意志所決定的,因此,就這個意義來說,生命的本質是快樂的。如果我們尋找到意志(自我)的本原,認識和了解到意志(自我)的真相,那麼,我們也就知道了生命的本質是快樂——為真善美的慾望而感到快樂,而不可能是痛苦。痛苦只是生命中變化的表象——是慾望引發的幻象。這裡,我們可能又會說,既然是幻象,那麼也就無所謂快樂的存在。這麼說在此角度上來說亦是正確的。然而,我們別忘記了,當我們認識了自我時,當我們找回了自我時,當我們回歸併與宇宙融合為一體時,我們註定是快樂的,也必然是快樂的。因為我們每一個的個體自我都來源於宇宙自我地分散和演化,我們的自我實際就是宇宙自我的組成部分,只是被分散了出來。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為自己找回自我而快樂?不為自己與宇宙精神(上帝)融合為一體而快樂的呢?當我們成就(認識自我)為全能的宇宙精神(上帝)時自然註定是快樂而自豪的。

余以為,對於生命意志之否定,實際上就是對純粹意志的肯定,即否定的只是變化暫時的而肯定了永恆的。無我的最高最原始的境界是回歸到宇宙自我這一本原狀態中,每一個個體的自我都來源於宇宙自我的分散和衍生,而無我只是回歸或還原到這一狀態上。

人在慾望與滿足之間時而快樂,又時而痛苦,快樂與痛苦之間處於不停地轉換和交替著。一般來說,人在未認識人生真締及自我時,人必定如叔本華所描述那般是痛苦的;而在認識了人生真締及自我之後,他則是快樂的,以叔本華描述的那般境況已不再符合和適用於他的實際境況。

雖然人的慾望是永無休止的存在,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將慾望引導向真善美的一面,抵制和消除醜惡假的一面。如此,我們的生命就不會為慾望所操控,相反的是我們在操控著慾望,在認識了自我時我們就能成為慾望的主人而非它的奴隸。這樣,我們為什麼還不是快樂的了呢?

慾望並不全都是罪惡的,只有當它走向了假惡丑時,慾望才成了邪惡的代名詞;而慾望朝真善美方向發展起來時,慾望又是正義與美好的象徵,快樂將永駐於其中。誠然,在生命過程當中,在未能認識自我並在未找回自我之前,生命還存在著痛苦且快樂並存的狀態。慾望乃生命之本質,追求真善美之慾望才是生命本質的實質,快樂就會永遠駐紮於該生命之內。痛苦只是對生命的一種考驗和襯托,快樂才是生命的實質。無欲是對生命以及意志的一種誤解,覺悟者仍然需要追求真理,追求更高層次覺解之慾望。況且,求知慾、表現欲與創造欲是自我中最根本的特徵,從宇宙萬物地演化過程中便可窺其個中實情。無欲、四大皆空,此乃不存在有意識,也毫無意志可言的事情,是喪失了自我的現象;佛陀仍然具有成佛之慾望。縱然是最高與全能的宇宙精神,祉依然是自我的象徵,依然是表現與創造慾望的象徵。沒有表現欲與創造欲的宇宙是一個不存在著萬物生機勃勃的單一且死氣沉沉的宇宙,因而說,慾望其實也是宇宙精神的本質。

以佛教理論說,痛苦只是相對於無明的人而論的;覺悟了的人並不覺得生命是痛苦的。他有的只是對追求真理和擁有真理而感到喜悅和快樂。別忘了,人乃萬物之靈,是可以通過自省和感悟找回自我的。而沉迷者在沒能醒覺之前則無法認識到原本的自我,痛苦自然是難免的了,如叔本華所描述那般。只要我們充分演繹並體驗完美的人生,不斷地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前進,我們為什麼又會感到無聊的呢?追求真理及真理的召喚是我們實現人生價值的力量源泉,是我們實現人生價值的基礎。認識自我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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