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瘦肉精引進者:如果介紹副作用 論文就發不了【2/2】
2011年03月27日 08:53來源:健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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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產值30億的科研生產聯合體
許梓榮的貢獻不僅在於科研領域,他也是一個優秀的產品推廣者。《瞭望周刊》1993年6月的一篇報道名為《集科學家與推銷員一身的許梓榮》。
早在「浙農一號」飼料研發過程中,許梓榮就找到了多家企業進行合作。浙江一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一星公司」)就是其中之一,1989年成立時,一星公司還只是一家鄉鎮飼料廠。
一星公司建廠時就同許梓榮的飼料研究所聯手,應用研究所的科技成果。公司年產值從1989年的503萬元增加到1999年的4.5億元。如今,一星公司已成為跨領域的國家中型企業,浙江省級農業龍頭企業。
依託與企業的合作,飼料研究所同樣獲益頗豐。浙大動物科學學院院長劉建新曾表示,到2008年3月許梓榮退休,飼料所單儀器設備就從最初的5萬元增加到價值上千萬元,「主要是通過產品和技術轉讓的方式,與企業合作獲得經費」。
一份公開資料顯示,以「浙農飼料科研生產聯合體」為核心,全國建立了11家規模在10萬噸級、產值上億元的示範骨幹企業,並帶動了數百家中小型企業。研究所的高科技成果推廣到全國24個省市240多家飼料廠和養殖場,2001年時年產值已達30多億。
但許梓榮對媒體表示,自己從未對克倫特羅進行過市場推廣。
如今,「浙農一號」飼料早已成為歷史。一星公司技術部一名浦姓工作人員向本報記者澄清,該公司從未在「浙農一號」飼料中添加過克倫特羅,甚至沒有添加過任何營養再分配劑。他還表示,「當時和飼料研究所合作的企業很多」,自己並不了解其他企業的情況。
然而事存蹊蹺。2001年時,時任浙大動物科學學院黨委書記的金佩華在《高等農業教育》雜誌公開發表了一篇文章。這篇名為《高校高新技術產業化工程初探》的文章中清楚地寫著,浙大飼料研究所研發的全價飼料預混料,除應用營養性添加劑外,還「應用營養再分配劑等提高畜禽瘦肉率、改善肉質、增加風味」。
多頭管理亂局
目前有跡可查的最早銷售克倫特羅的公司,是浙江浙大陽光營養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浙大陽光」)。該公司的創辦者陳劍慧是一名浙江大學的畢業生。陳劍慧曾向媒體坦言,當初銷售克倫特羅曾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因為國家在推廣」。
有知情者稱,當年浙大陽光生產的「瘦肉精」主要集中向湖南、湖北銷售推廣,這兩地的豬肉則大量銷往廣東。
1998年春,上海農昊生物技術研究所楊再教授到廣州出差,其時正好發生了一起內地運往香港的豬肉引發的「瘦肉精」中毒事件,楊再調查得知,這批豬肉正是產自湖南。
這是國內有據可查的第一宗「瘦肉精」中毒事件。此前,國外頻發的中毒事件令農業部對克倫特羅做出了禁令。
但克倫特羅被禁用後,並未消失在養殖產業中,高利潤的誘惑令其一直存在至今。
楊再教授介紹,「瘦肉精」目前已成為較成熟的地下產業,其流通渠道有二:一是流向具有特定藥物生產批文的正規藥廠,二是流向一些藥品中介公司,這類公司只要具備相應的證件和授權,就能夠購買到製作「瘦肉精」的原料。
作為一種興奮劑,我國《反興奮劑條例》對克倫特羅的生產、銷售作出嚴格規定:生產企業只能向醫療機構、符合規定並被批准的藥品批發企業和其他同類生產企業供應產品。
正規渠道被封死後,那些謀求非法使用「瘦肉精」的飼料、養殖企業只能將目光投向非法渠道。北京市飼料監察所一名技術人員告訴本報記者,「事實上,克倫特羅合成工藝並不複雜,一般的小型化工廠即可生產」。
但目前法律對販賣「瘦肉精」的處罰多是罰款為主,直到2003年,浙江桐鄉人曹雪生因銷售違禁藥品,被判處三年半有期徒刑,其中就包括克倫特羅近3000公斤。
楊再教授介紹,在一些違法商販手中,「瘦肉精」原粉被石灰粉稀釋後,換上簡單的包裝,規格為10g每包,每包含原粉1g,這些小包裝被轉給下一級經銷商,一般最後僅賣給熟悉的養殖戶。
而沒有「瘦肉精」貨源的養殖戶則「獨闢蹊徑」,2005年6月時,在國家嚴打「瘦肉精」的形勢下,竟然有養豬戶直接買哮喘葯餵豬。
「瘦肉精」屢禁不絕的原因之一,是現實執法中的多頭管理格局。在整個產業鏈條中,養殖、飼料歸農業部門管理,而克倫特羅出自藥品生產企業或化工企業,是由葯監、質檢和工商部門負責。
一名醫藥領域專家告訴記者,《藥品管理法》管理生產克倫特羅企業的行為,但克倫特羅作為一種可以合法生產的興奮劑,限制它的流通難度極大。
一名基層農業部門工作人員抱怨說,「儘管農業部不時拉網式地檢查飼料添加劑,但化工廠卻是我們檢查的死角。面對上門檢查,化工廠通常不給我們進門,稱自己有營業執照,合法經營,而農業部門沒有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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