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子必讀】孩子之間起衝突家長怎麼辦

孩子在揪打的過程中,不僅能漸漸地適應團體活動,而且還能感受到被打的疼痛,以及發現如何才能增進朋友間的感情,衝突可以提供孩子很多學習的機會。

指導專家:巨星宇(資深早教專家,紅黃藍廣東公司總經理、中國兒童心理學會、深圳學前教育委員會理事,從事兒童教育工作18年)

小夥伴間發生衝突是常態,作為旁觀者的家長卻常常煩惱不已,在「孩子被人打了心疼,孩子打人了內疚」之間糾結:是用「武力」戰勝對方,給他點「顏色看看」?是教會孩子向成人求助,等成人來評判是非?

還是放手不管,讓孩子在衝突中自我成長?

在專家看來,其實衝突不完全是壞事,它可以促使家長和孩子進行多角度思考,

學習溝通技巧,提高解決問題和與同伴交往的能力。

媽媽們的困惑

孩子打架,家長該不該護短?

受訪者:劉小姐,32歲,廣告業務員

上周末,劉小姐帶著四歲的兒子浩浩去公園玩,就在劉小姐和其他媽媽說話的瞬間,浩浩離開了媽媽的視線。當劉小姐四處張望尋找浩浩影子的時候,浩浩打人的一幕映入她的眼帘。

「兒子拿著10cm左右長的玩具車,正在打對方孩子顴骨的位置。我一個箭步過去,當時那個孩子的媽媽也正和其他媽媽說話,並沒有發現兩個孩子打了起來,我過去以後馬上喊來那個孩子的媽媽跟人家賠禮道歉,並拽著兒子讓他跟被打的小朋友說對不起,但是兒子大哭著躲在我的身後說"我不要道歉",並且哭聲越來越高。」劉小姐說回過頭來才發現,自己只顧著跟對方說「對不起」,根本沒有注意浩浩的臉部,當她將浩浩拽到身前要求他必須道歉的時候,才發現浩浩的鼻子有點青了,並且左臉上有一條3cm長的劃痕,已經破皮了,但是傷口並不深。

「我當時也不知道怎麼想的,就跟對方的媽媽說"你看我們也受傷了,是你們先打我們的",那個媽媽一看確實我兒子的臉也劃破了,跟我們一個勁道歉。」離開公園之後,劉小姐越想越氣,想不通孩子為什麼要去搶人家的玩具玩?因為自己家裡的玩具多得像一個玩具賣場。與此同時,又很懊悔剛剛自己跟那個孩子媽媽說那樣一番話。「事後想想,我為什麼要強調是人家先打我們的?我是想說我們沒錯嗎?但是看見孩子被打受傷委屈得哭了的時候,我壓不住自己心中的不快,可能我素質不夠,可能我太護短……孩子又會怎麼想呢?」

因為孩子打架,兩媽媽在餐廳上演口水大戰

受訪者:郭小姐,年齡33歲,公司會計

前天下午,郭小姐和朋友帶著兒子去附近的K FC玩滑滑梯。不知道什麼原因,5歲的兒子和另外一個看上去6歲左右的孩子發生了肢體衝突。

「我在遊玩區外面的凳子上坐著,看到了就叫住他們,別打架。」郭小姐覺得兒子不滿5周歲,個頭也要比對方矮一截,並不是帶有仇恨的攻擊,打鬧而已,覺得沒什麼大問題,就沒上前插手。「過了會兒,兒子不知道怎麼回事,又跟那個大小孩幹上了,這個時候就看到從後面衝出個女人一把把我兒子推倒在地,我兒子傻掉了!我也傻掉了!怎麼會有當媽的在孩子面前這麼做,於是馬上就說"你怎麼可以把小孩推倒在地上?!那個大孩子的媽媽見狀,抱起自己的兒子,開始數落我不懂教育小孩、小孩打架也不管。我說那是孩子們之間的事情,應該孩子自己解決,況且那個6歲的既沒哭又沒叫,大人為什麼要插手!然後那女人就罵得難聽了,甚至還說是我教兒子打架。」

在郭小姐看來,小孩子打架太平常不過了,孩子之間的事情只要不是什麼大問題,應該讓孩子自己去學會處理這種衝突,哪有當媽的出手幫自己兒子打架的?「大學畢業的我,怎麼也算是個文明人,甚至想不起上一次與人當街大吵是什麼時候。但是K F C那一戰讓我至今鬱悶不已,真想找人評評理。」郭小姐說,小孩之間起衝突本身很正常,但是家長採取一個什麼樣的態度卻是值得商榷的。

衝突解讀

衝突中的攻擊性行為可以分為工具性與敵意性兩種

巨星宇指出,孩子在衝突中出現的攻擊性行為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工具性攻擊行為和敵意性攻擊行為。所謂工具性攻擊行為,是指將攻擊作為實現某種目的的手段,如為了爭搶玩具而推倒對方;敵意性攻擊行為,則是指以傷害他人、使他人感到痛苦為目的的攻擊行為,如毆打、辱罵、嘲笑等。0-6歲的孩子之間的攻擊性行為多數是工具性攻擊行為,是在交往中的互動活動,更像是一種遊戲,因此衝突後仍然可以見面沒有仇恨,經常以肢體上的相互挑逗來吸引對方,就像我們俗話說的「賤招」。極少數升級為「欺負」和「格鬥」。攻擊性行為與年齡段密切相關

「孩子在衝突中出現攻擊性行為,與年齡段密切相關。通常情況下,這種攻擊性行為都是從2歲左右開始的,之後隨著年齡的增長與同伴發生衝突的頻率越來越高,並在4歲達到頂峰,之後逐漸降低。3-5歲兒童之間衝突逐漸減少,一方面是因為他們逐漸學會用友好的方式解決衝突和爭端,另一方面,"動手"逐漸轉變為"動口",即語言攻擊,比如故意說氣人的話、嘲笑、誹謗、取外號等。6歲左右,孩子開始表現出針對人的敵意性攻擊行為。在學齡期和青春期,"動手"這種外顯的、容易被發現並引起報復的攻擊性行為不斷減少,男孩會用難聽的話、恐嚇、欺負、打鬥等方式攻擊他人,而女孩則隱蔽得多,除了說難聽的話,還會用排斥、不接納、說謊話和散布謠言的方式來製造衝突。」

孩子與孩子之間容易爆發衝突,與親子互動的方式有關聯

在巨星宇看來,孩子與孩子之間產生衝突,除了天性使然,和家長與孩子互動的方式也不無關聯。有的爸爸喜歡跟兒子「鬧」,故意招惹孩子,孩子本能地用手打、口咬、腳踢甚至揪爸爸的頭髮,爸爸哈哈大笑,高呼「我兒子會打人了!」孩子以為是嘉獎;爸爸用頭去頂孩子的小肚子假裝還擊,孩子錯認為這就是你來我往的遊戲;很多大人看到喜歡的小孩,尤其是胖孩子,喜歡握捏孩子的小臉蛋、或者擰擰小屁股,孩子以為那就是親昵的表達;有的家長「示愛」的方式是輕輕「咬」上一口粉嫩的小肉肉,孩子也會不知不覺模仿……正是在與家長的互動中,孩子學會與夥伴交往的方式,當他們把這種「示愛」的方式用到其他小朋友身上,衝突常常在所難免。

家長應對等待觀察描述過程總結反思

「父母的教育是否成功取決於孩子長大後是否能夠成功地融入社會。因此,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變遷,家長對孩子的教育也應該與時俱進。在尊重人權、強調團隊合作、遵守法紀、與世界接軌的社會發展浪潮中,我們需要的尊重感、認同感、價值感不能靠拳頭獲得,把孩子培養成擅長溝通、協商解決爭端和衝突的世界人無疑會讓孩子走得更穩、更遠。」巨星宇強調,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孩子打架,父母老師應是旁觀者而非仲裁者。

「孩子在揪打的過程中,不僅能漸漸地適應團體活動,而且還能感受到被打的疼痛,以及發現如何才能增進朋友間的感情,衝突可以提供孩子很多學習的機會:被欺負的孩子,會想方設法求取制勝之道,與此同時,打架能增長個體挨打的直接經驗,理解拳頭和口頭表達的不同效果,使受教育者在打與被打的反覆操練中,獲得暴力和侮辱的有機聯繫。」

巨星宇指出,孩子之間發生衝突,中國的家長一般有以下五種表現,並引發5種與之對應的結果。

1、如果孩子沒有「吃虧」就裝作沒看見,如果孩子「吃虧」就立刻衝上去教訓對方(即使對方是小孩子),給自己的孩子「報仇」、「解恨」。

對應結果:你會漸漸發現孩子身邊的玩伴越來越少,甚至沒有孩子願意和自己的孩子玩。

2、站在孩子旁邊「支招」。

對應結果:家長只要在,孩子一般不會「受欺負」,但只要家長不在,孩子就不知所措,左顧右盼尋求支援。

3、做「裁判」斷定誰對誰錯,給孩子講道理,讓錯的孩子給對的孩子道歉。

對應結果:孩子有時非常不配合,拒不認錯、寧死不屈;有時打過人後馬上承認錯誤,「媽媽我錯了,媽媽我錯了,以後再也不打人了。」態度誠懇,但是轉眼又犯。

4、不干預,只要孩子不危害自己和他人,直到「問題解決」,若孩子又開始一起玩,或者不理彼此,事情過去就過去了。

對應結果:家長認為自己的做法就是在培養孩子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但不利於經驗的總結與知識的獲取。

5、教育孩子別惹事,遇到壞孩子要躲著走。

對應結果:它會讓孩子變成一個「受氣包」,千方百計避開外界威脅,沒有了面對外來攻擊的信心,一旦面臨危險,就會不知所措,依賴大人,害怕報復,甚至留下心理陰影。

究竟哪種方式好?有沒有更可取的呢?在巨星宇看來,面對孩子之間的衝突,家長首先應該學會等待。當小朋友之間發生衝突時,除非有危險,家長不要過早干預,而是細心在一旁觀察。當衝突結束後,應該要求孩子彙報衝突的起因、經過、結果,以及軀體和心理感受,不用懲罰動手打架的孩子,但要告訴孩子用「動手」解決問題的利和弊,並鼓勵孩子以後遇到類似衝突時,如何更「高明」一些,如何不傷害自己和好夥伴。這種做法之所以比以上四種家長慣常的方式更可取,是因為在處理衝突的過程中多了等待觀察、描述經過和總結反思三個過程。

等待觀察:父母給自己留下了觀察的時間,做出準確的判斷,而不是衝動地判定打人的孩子就是錯的。

描述經過:父母引導孩子首先描述自己的感受,目的是培養孩子的自我覺察能力,覺察自己的身體和心情;在描述衝突經過時,鍛煉孩子的觀察能力和記憶力,留意衝突雙方語言行為方面的細節;最後鼓勵孩子把事件描述得完整、連貫、富有感染力,提高孩子的語言表達能力。此外,通過描述,還有助於孩子消除憤怒、平復心情,使孩子更容易從雙方的角度審視事件。

總結反思:讓孩子在父母的啟發下進行反思總結,例如今天我們通過「動手」解決問題,這種方式有什麼好處,又有什麼壞處?我喜歡這種方式嗎?這種方式適合我么?以後怎樣才能做得更好?從而提高孩子的思考水平。

引導孩子不同年齡段採取不同的應對方法

處理衝突的原則是讓孩子認識到,我和你是平等的,一方的謙讓不意味著軟弱,更不意味著另一方可以予取予求,謙讓是向對方展示自己的善意、開放和大氣。

1-4歲

根據低齡兒童認知水平、語言理解和表達能力,家長可以用以下三個字來引導1-4歲年齡段的孩子處理交往中的衝突:

輪:兩個孩子爭搶一個鞦韆,請你的孩子與小朋友商量:「你盪10下,我盪10下。我們一起來數,你先玩,然後我玩。」如果想一起玩的人比較多,孩子們還可以排隊,按順序來玩。

換:雙方通過交換而獲得想要的玩具,並且共同約定換回來的時間。

妥:「我有10塊糖,你想要,我把我的一部分讓給你」,一定要強調「一部分」,讓孩子知道保護和捍衛自己的權利,「這次我謙讓你,下次你謙讓我」,通過雙方的讓步平息衝突。

4-12歲

巨星宇指出,年齡較大的孩子認識水平相對較高,能夠約束自己的行為、推測他人的動機。自主選擇,但情緒控制能力較弱,容易衝動行事。作為家長,可以換用以下三個字來引導4-12歲的兒童來應對與同伴之間的衝突。

泄:恐懼、煩躁、憤怒、悲傷等消極情緒會使人的判斷力和控制力下降。在情緒爆發的時候不要急於解決問題,讓孩子離開現場,通過哭泣、傾訴、奔跑、打沙袋的方式將消極情緒宣洩出來。待情緒平復後再解決問題。

變:同一件事,如果看待的角度發生變化,情緒和行為反應也會不同。比如,同樣是發生肢體衝突,將「這是在挑釁我,如果我不還擊,以後會被當成軟柿子捏」轉變為「他撞疼了我,可能是對我不滿,也可能是不小心,讓我來問問」。人的觀念不都是正確的,積極而靈活的觀念無疑會更有利於解決衝突。家長可以從孩子的反應推測孩子的觀念,也可以通過開誠布公的溝通來直接了解,這需要家長的細心和耐心。

談:衝突發生時,允許孩子各自用文明的語言表達負面情緒和此刻真實的想法,進行協商。如,「你搶了我的玩具,我很生氣,我很想打你,但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那樣做!我希望你把玩具還給我。」這樣能夠幫助孩子把關注的焦點放在問題上,而不是情緒上。日常生活中,鼓勵孩子自我表達能夠提高孩子的表達和協商能力。

特別貼士

巨星宇特彆強調,每個寶寶在成長過程中都難免與別的孩子發生衝突,並出現程度不同的攻擊性行為,此時,作為家長絕對不能用體罰的方法來教育他。所謂的體罰,是指通過引起兒童身體不舒適或疼痛來阻止他重複某種行為,以糾正他的行為或教育他的方式。對於2- 4歲的寶寶,很多爸爸媽媽通常採用比較溫和的體罰方式,如打屁股。但是,體罰不僅不能阻止寶寶打人,還會使寶寶產生不良的心態和心理偏差。

在巨星宇看來,體罰雖然可以暫時壓制寶寶的打人行為,但不會使他對打人行為進行長期抑制。你會發現,你在場時寶寶通常不會打人,一旦離開,寶寶便「故伎重演」。事實上,在家常常受到體罰的寶寶,在家門以外會特別具有攻擊性和挑釁性。其次,體罰,會為寶寶提供成人攻擊榜樣。很多心理學實驗研究表明,寶寶在與同伴互動中會採用成人曾對他使用的懲罰手段。與此同時,經常受到體罰的寶寶會逐漸學會通過迴避你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當他不願接近你,不願跟你打交道時,你的教育作用會大打折扣。此外,經常被體罰的寶寶容易自卑、懦弱、被動。尤其是當眾被打,寶寶的自尊心將嚴重受到傷害,從而懷疑自己的能力,感到「低人一等」。

本版采寫:南都記者米春艷 實習生 樊華 圖片由採訪對象提供

作者:米春艷 樊華 圖片由採訪對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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