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看佔中:搞民主你們沒有風度,搞革命你不敢

我一直記得,很久以前,在李敖的書中,他提到一個國民黨老賊「立委」對著當時抗抗爭的民進黨,罵了一句話:搞民主你們沒有風度,搞革命你不敢。他真是一語語道破所謂台灣的「民主運動」或是「抗爭運動」的真相。 今年所謂的太陽花花學運時,就一直讓我的腦海中,浮現出他的這句話。

香港學聯深夜聲明,稱此次「佔領中環」絕非顏色革命

台灣的反對運動,抗爭運動,管他是當年的所謂「衝撞體制」的「自力救濟」,還是今年改了一個稱呼的「公民運動」,都是一樣:講民主,你沒有風度,搞革命,你不敢。所以儘是這種驢不像驢,馬不像馬,非驢非馬的行徑。

我很痛心,也很難過,在今年三月的時候,我們這種非驢非馬的所謂「民主」,或是所謂「爭民主」行為,其實就是台灣為惡二十多年來,造就社會對立的民粹運動,居然被繼承下來了,下一代的人,沒有活過戒嚴時代,受到黨化教育世代的一代人們,居然以為這叫是「民主」,這就叫「抗爭」,他們高聲的說他們是「公民不服從」,而又從頭到尾是「革命」的行徑、口號,這種頭腦不清的荒謬論述,居然就這樣被他們「繼承著」,現在還發揚光大,被香港人「效法著」,而一堆的大陸混人,還認定這就是「民主」,「民主的公民不服從」!

難過啊!我們台灣人,二十多年來為惡的所創出的變態民主論,居然被廣大的一群中國人,視為「民主」的樣版。不管是認同的,還是反對的,都認為「民主該是這樣的」,如此才會有「民主」。 我們台灣人居然造了這種孽,將這種鬼民主論創造出來,後來可能成為中國未來民主化的主要論述,能不憂心嗎?

不是這樣的!如果是「革命」,那就是反對掉既有體制,既有體制的一切,都沒有必要承認,任何行動都是「合理」「必然」的,反正革命不是請客吃飯,是與非,是革命的勝利者說了算,只要革命了,新體制、新政權建立,一切的種種,別說是佔領公家機關了,就是殺人、暴力,都是可以接受的,因為,革命是一種暴力行為,是一群人用暴力,推翻另一群人的暴力行動。

可若要說是「公民不服從」,那就是說,承認現有政府、法律的正當性,可是認為現有的政府錯了,政策錯了,所以,出來對抗政府的人,是不惜自我犧牲,對抗現有的「法律」,不惜「以身試法」,來喚醒國人,現有制度的不合法,以更高的道德信念,來對抗「現有體制」「現有法律」,用自我犧牲,坐牢、面對警方暴力的折痛,這樣的自我犧牲行為 ,來喚醒國人醒覺,讓新的民意壓力,逼迫為惡的政府改變,行善,這才是公民不服從。

甘地是這樣的,馬丁路德是這樣的,革命行動失敗的曼德拉,後來改變也是這樣的;而要革命,就該學毛澤東,或是學卡斯特羅,要不是就去加入現在的IS,徹底的用暴力,和壞政權對抗。

可不管是台灣,還是現在的香港,到底搞的這是什麼?

革命?既然是革命,你可以打政府,打官員,反正你要革人家的命,怎麼?人家不許還擊,不許還手,乖乖等你殺,被你打,你要用暴力搶走人的權力,你可以對人施加暴力,人家就不許,天底下有這種的「革命家」嗎?有這種的「革命論」嗎?這種革命,還叫革命?

公民不服從?既是公民不服從,就該以身試法,你扮演你的覺醒公民者的自我犧牲角色,而政府就當扮演他冥頑不靈的壞角色,去暴力對待有著更高道德價值,為了這價值不惜自我犧牲的先行者,讓民意看著這場運動,也是種「表演」,來決定是否該改變了。以合法,尊守民主法治程序的方式,來改變現有的不合理。這才是「公民不服從」。

可台灣人搞的是什麼?是民粹,靠著「法不責眾」,乾的和黑社會逼債沒什麼兩樣的行為逼迫政府,逼迫社會,脅迫社會,威脅社會,來滿足他們的願望。還說這叫是「民主」。天底下那有不理會法治,破壞法治的民主?

現在的政府是暴政,是不民主,那就「革命」,暴力推翻暴力;若不認為是,要搞公民不服從,那就遵循法治,為了更高道德,不惜以身試法,不該認為自己是「合法」,而政府一切都是非法。因為公民不服從,就是相信法治的存在,可是法治錯了,為了更高的道德信念價值,不惜當個違法的人,以身試法,也要從事。要認為自己一切都是合法,那你是在搞「革命」,革命就革命,暴力相持,以勝利者所有的主張行為,當然就是「正義」的,都是正確的,都是合法的。

這是很簡單明了的道理,可台灣這二十年來的衝撞,搞出來的是這樣的歪理,非驢非馬,既不是革命,也不是公民不服從,而是民粹當道,一切比人「勞」人多,法不責眾,因為無法「責」起,該責的人太多,責人的也不想承認自己被人革命推翻,事實上也沒有。

那怎麼辦?民主沒建立,法治被推倒,「民粹」當道,是與非,對與錯,完全在「勞」出的人多不多,街頭群眾來決定勝利與否,現在更是進化,是誰霸佔了虛擬世界空間的多少與否。這完全是民粹當道,這不是民主,否認了法治的民主,就不是民主,就是民粹。

那該是革命,可又沒膽死,沒膽搞,正應驗了那個老賊「立委」的話:「搞民主,你們沒風度;搞革命,你不敢。」

台灣二十多年的民主,說穿了就是無視法治,不斷的葬送法治的「民粹」運動。不斷的在選舉動員的民粹活動中,折驣著台灣人,搞得台灣分裂,台灣人彼此對立的「民粹」運動。這是台灣人的悲劇。

我難過啊!二十幾年來的鬼民粹民主論,居然被年輕一輩的人完全繼承了,甚至還發揚光大了,他們的論述,比民進黨的論述還要更滑頭,更不負責任。還變得幼稚化、傲嬌化。

更痛苦的是,居然還傳教成功了,被視為華人的「民主論述」,成為該被模仿的典範。我們自己折磨自己不夠,居然這種胡鬧,成為華人民主的導師了,這還得了?

我是個中國人,我希望有朝一日,中國可以完全民主化,真的民主化,中國人比較賤是怎麼的?只配當個被統治者?中國人比較蠢怎麼的?就不能和世界一流的民族一樣,可以民主自治?只配被人「統治」?

可台灣的民主路,是「死路一條」,是一條錯路,歪路、斜路,該是見不賢當自省的對象,怎麼成為廣大中國人,認為的民主化方向?

這太可怕了!香港人瞎了就算了,反正香港人愛和台灣相濡以沫,就一起來死吧,香港、台灣人,在中國人中,幸福了太久,所以太傲嬌了,受點罪也好。

可中國大陸如果民主化的路,也是學習台灣的錯路,中國這三四十年來,好不容易得到的安定和富足,一定會搞到活像台灣的淪落,這還了得!我要提醒的是其他的中國人,台灣這是非驢非行的民主化道路,結果是建立「民粹」世界,造就內部的彼此對立,造就整個社會的淪落。中國的民主路,不要學;台灣不是華人世界的民主榜樣,而是壞榜樣。

台式民主,台灣式的民主論,是最壞最爛的民主,非驢非馬,千萬不要學。

台灣的折騰沒看到嗎?別跟著自殺了。

台灣人所謂的民主運動,說穿了就是:搞民主,沒有度量;搞革命,不敢!

在民粹交加下的一場島內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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