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真的成為愛情墳墓時,請一定要心存善良
文/黃靜芬
日子過著過著,不知不覺間,他們居然把婚姻過成了整天浸在洪水裡撲騰,架在烈火上煎熬。
形同路人也就罷了,消了愛情,沒了親情,跑了友情,大家不相干,彼此像觸摸不到的空氣,緊握不住的風,在同一屋檐下,你進你的房,我出我的門,這樣至少,承擔自己,再留餘力承擔共同生育的孩子,小小孩子太需要父母疼愛。可偏偏,連這樣沒質量、超常冷漠的婚姻,他們都無法維持。他們是什麼關係呢?他們是「敵人」。他常對孩子說起她,惡狠狠用三個字概括:壞女人。她常對女友說起他,義憤填膺也用三個字說明:神經病。
一年過去,兩年過去,黑暗長存,曙光未現。隨著時間緩慢推移,他們更加水火不容,冰炭不容,且將婚姻內的一場場「戰爭」不斷升級,愈演愈烈——好像兩人結婚,不是為了相親相愛,相疼相惜,不是為了全心全力經營一個溫暖的家,共同養育孩子健康成長,而是為了絞盡心計彼此折磨:你痛苦,我就快樂。
終於,她提出離婚。他撂一句:好,我等你這句話已經很久。他甩一句:想輕鬆離婚,門都沒有。他再擲一句:我決不會讓你好過。協議離婚不成,只好上法院。在法官、律師的莊嚴面容前,他們開始「惡補」關於離婚的法律知識。
她說,我要孩子,財產一人一半。
他說,孩子是最大財富,你要孩子,我得家產。
畢竟,都沒離過婚,都是第一次面對法庭,都沒第三者,誰也不是過錯方。畢竟,家庭冷暴力日日存在,但這種冰寒徹骨的暴力,不是拳腳相向大打出手的傷痕纍纍,難以找到見諸陽光的各種證據。法院將會如何判決,他們心裡沒底。上訴期間,她不斷想:離得成嗎?如果離不成,還怎樣過?離成了,帶個孩子,沒了房子,日子又怎樣過?他也不斷想:即使離成,也讓你脫層皮。
唉,這樣悲涼的婚姻故事,聽了心裡真不是滋味。什麼年代了,還有這樣的生動情節?然而,這樣活生生的事例,生活中並不鮮見呀。只是,旁觀者永遠愛問:難道做不成情人,就非得做仇人嗎?
做朋友,做陌路人,還是做仇人?這是一個難解問題。對一些男女而言,愛不是古典靜雅的,不是只要付出不求回報的,不是潛流下的水浪,表面僅是無聲;愛是在行走範圍和所及視線之內的,是有形有體,像房產、銀行卡一樣;愛是——即使疏離了,即使炙手了,即使寒心了,即使生厭了,即使仇恨了,仍是孩子習慣了抓在手裡的玩具,破了舊了壞了,還不肯丟棄。
婚姻徹徹底底失敗後,做到瀟洒放手,放彼此一條自由生路,你走你的陽光道,我過我的獨木橋,對一些男女來說,有時真的很難做到。所以,當婚姻真的成為愛情墳墓時,我希望,我們當初滿懷愛情嫁的或娶的那人,一定要,心存善良。心存善良,天地自寬。
如果,善良缺乏,當初就該覺悟,誓死不嫁不娶。當初不能覺悟,現在也該醍醐灌頂,離開你,自己溫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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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靜芬,媒體人,著有詩集《午夜的曇》《穿越我身體的花香》,散文集《青山看不厭》,紀實文學《新男女關係》,現居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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