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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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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約翰書信簡介

01 第一章:神聖之生命的交通—神是光

02 第二章:神兒女生活的原則—神是義

03 第三章:重生之生命的美德—神是潔凈

04 第四章:正確之信仰的表現

05 第五章:信主有永生的把握—神是生命

約翰書信簡介

約翰書信,是使徒約翰寫的。太10:2告訴我們,這約翰是西庇太的兒子,他的哥哥是雅各。可15:40所說的,當主耶穌在加利利時就跟隨主、服事主的撒羅米,該是約翰的母親。從約19:25來看,這撒羅米可能就是主母親的姐妹。依人看來,雅各、約翰也可能就是主肉身的表兄弟,所以在太20:20他倆會由於要爭著為大,動足了腦筋,拉關係、走後門,拉他們的母親出來,向主說情,預定在主國里,一個坐在主的右邊,一個坐在主的左邊。從可1:20來看,約翰的家境或許是相當富裕的,他父親有漁船和僱工。約18:15還說他「是大祭司所認識的」。

在約翰福音第一章就告訴我們,他原是施洗約翰的門徒。有一天,施洗約翰同兩個門徒站在那裡。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這兩個門徒聽見他所說的話,就跟從了耶穌,那一天便與主同住。這兩個門徒,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另一個沒有提起名字的,就是使徒約翰(因為約翰在自己所寫的福音書里從未提過一次自己的名字)。

路加福音第六章告訴我們,有一個安息日,主耶穌在會堂里治好了一個右手枯乾的人,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滿心大怒,彼此商議怎樣處治耶穌。那時,主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神。到了天亮,叫他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了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約翰就是其中的一個。

在這十二個使徒中間,有三個特別與主親近的就是彼得、雅各和約翰;在這三個人中間,約翰又是最親近主的,在最後晚餐的時候,他是躺在主耶穌懷裡的。約21:20彼得說的「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就是約翰。當主耶穌被盜賣和捉拿的那一夜,亞13:7「擊打牧人,羊就分散」的話也隨之應驗,可14:50說:「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門徒的錯是沒有信靠主對他們的判斷和認識(如果只有十字架而沒有復活,人們必定逃跑)。但是約19:26-27告訴我們,在十字架下,約翰是僅有的一個門徒在看主受苦;並且他接受了主的委託,把主的母親接到自己的家裡去了。

主復活升天以後,約翰與使徒們一起,遵照主的吩咐,留住在耶路撒冷,等候父所應許的聖靈降臨,直到領受了從上頭來的能力;並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主的見證。

他們聚集在所住的一間樓房裡,都同心合意地禱告。使徒行傳給我們看見,五旬節那天到了,果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得著能力;就在耶路撒冷,一同站起來傳福音,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

約翰記得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內的故事,他知道主是把天國的鑰匙交給彼得的。你看見在五旬節以後,他不再有爭著為大的思想了。在聖靈的帶領下,他站住自己的地位;他與彼得的合作是非常緊密的,顯出互相為肢體的功用。

在聖殿的美門口,一同幫助那個生來是瘸腿的,並對百姓作復活的見證。因此,他倆一同被祭司們、守殿官和撒都該人拿住、扣押並審問;(但聽道之人卻有許多信的,光男人的數目就約到五千。)他們不怕恐嚇,仍然放膽見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到了徒8:1「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那些分散的人並不是逃難,而是走遍各處去傳福音。教會開始走向她得勝的道路,不再單賴耶路撒冷。等一等,到了徒8:14-15「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

你記得可3:17說,主曾給雅各、約翰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約翰原是性情暴烈,常要打雷的人;但主最後把他變成愛的使徒,這就是聖靈在基督徒身上作的工作。

弟兄姊妹,你聽見過約翰打雷嗎?當他看到有人奉主的名趕鬼,可是又不和門徒一起跟從主,他就打雷了。禁止那人,而且是先打雷,後告訴主。結果,他從主受到了寶貝的教訓:認識基督的包容;對付自己為大的狂傲。路9:50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不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

路9:54告訴我們,本來雷子約翰曾在撒瑪利亞禱告過,但他是由於看到那些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大為惱火;不過那次他是想先告訴主,然後打雷,他求的是用從天上降下來的火燒滅他們。結果,受到了主的責備,也明白了人子來的目的:是救人,不是滅人。

沒想到在五旬節以後,約翰同樣在為撒瑪利亞人禱告,可這次他求的是聖靈降下來。感謝主,約翰經過雕刻、修理、造就,模成神兒子的形像。在一個雷子裡面,你所看見的,是炸藥,是恨的醜陋;結果,經過更新而變化,你在他身上看到榮耀,看到美麗,看到基督的愛。

多少時候,我們的情形就像約翰一樣。我們常常原諒自己說,不是我不好,是這件事太氣人。主啊,不是我脾氣壞,是別人惹了我;我的脾氣是蠻好的,不過別人惹了我一下,我就爆炸了。弟兄姊妹,你想想看,如果你肚子里是溫柔的水,人家用火柴怎麼來點也不會爆的;因為我們肚子里是烈性炸藥,所以一點就爆。這就給我們看見,我們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像約翰一樣,都是雷子。你的外包裝再好也沒有用。

當保羅殉道以後,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使徒約翰的工作已經往西移動,在小亞細亞一帶地方的教會中間事奉主。(這小亞細亞是羅馬的一省,並不是亞細亞洲。)他常住在以弗所,約翰福音和約翰的三封書信,該都是在以弗所寫的。

在羅馬暴君豆米先(Domitian)的時候,約翰從以弗所被放逐到拔摩海島(愛琴海里的一個荒島)。他在那裡看見了榮耀基督的異像,就寫下了那捲啟示錄。後來又回到以弗所,成為教會的長老。約翰在地上的年日很長,活到一百歲左右,他是十二使徒中最後離世的一位,據他的門徒玻利革拉底斯(Polycrates)說,使徒約翰在年邁的時候,還是為主殉道的。

彼得、雅各、約翰,這三個人是主在地上的時候經常帶著的。曾有三次,主給他們特別的機會,別的門徒都沒有份:一次是在變化山上;一次是在睚魯的家中;末了一次是在客西馬尼園裡。這三次的功課,對這三個門徒是非常深刻、非常寶貝,也是對他們非常必要的。因著主是這樣耐心地訓練和對付的緣故,後來他們三個都改變了。

因為主老早知道雅各要第一個為主殉道;主老早知道彼得要三次不認他;主也老早知道他要借著約翰來啟示他更多的性格:所以主首先把變化山上變了的形像給他們看。因為只有看見了、知道了主的榮耀,才有可能為主第一個殉道;才在三次不認主以後,能回頭;才能把主最高的啟示,在最荒涼的時候和最荒涼的地方記錄下來。

我們知道,在約翰晚年,背道的事已經特別多了,假先知、假基督已經不少了,福音已經失落,網已經破了,魚已經捕不牢了;聖靈帶動約翰來作補網的工作。約1:14說:「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那就是約翰在變化山上所看見的;所以他能作這美好的見證,把我們帶進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

二是關於主去睚魯家的事,在馬太福音第九章、馬可福音第五章和路加福音第八章都有記載。主在去睚魯家的路上,以及在睚魯家中所作的,都使約翰學習認識基督。

①主來的性質,乃是賜生命給人。睚魯的女兒是十二歲,摸主的女人患血漏病也是十二年。利17:11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血漏,就是生命的消耗,一直在走向死亡的路。世人在神面前不只是罪人,而且是死人。一個人把自己估價作罪人,還是估高了;應該要把自己估價作死人才對。對於罪,我是罪人,就是會犯罪,欲罷不能;對於神,我是死人,沒有生命,什麼都不會作。人必須站在這樣的地位上才能蒙恩。羅馬書第七章告訴我們,當你對自己沒有盼望的時候,你就起首對神有仰望,生命就要起首在你身上彰顯。約翰在這裡親眼看見病人摸主,也親眼看見主摸死人,結果是病人痊癒,死人復活,主把生命賜給了他們。所以在他的書信里,特別見證「親手摸過」。

②主來地上工作,乃是響應人的信心。主在地上的工作有兩個方面:在他乃是賜給生命,在我們乃是相信;所有主的工作都在這兩方面之內。主有權柄,我們需要相信;主有主權,生命在他裡頭。他伸手拉閨女的手,閨女就起來了;因為有主的摸,人就得了生命。

還有一點,那個患血漏病的女人,從來沒有禱告過,也沒有受過「應當來相信」的教訓。在前三本福音書里,只有這一個女人是表示信心的特點的。睚魯有信心,但還是表顯在禱告中。這個女人沒有禱告,也沒有聽見神的話,她的信心就是赤裸裸的信心,光是信心而已。可5:27-28說:「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意思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她對主是堅信不疑的,結果她得著了痊癒。約翰看在眼裡,領會在心裡,使他更認識基督。所以,他在約翰福音里用了九十八次「信」,在約翰壹書里用了四十二次「認識」。

約翰親眼看見我們的主能叫睚魯的女兒復活,他知道這不是人能作得到的。所以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當抹大拉的馬利亞從安放過耶穌身體的空墳墓那裡跑來見彼得和約翰,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裡」的時候,約翰、彼得就出來,往墳墓那裡跑。約翰跑得最快,先到了墳墓,他看見耶穌的裹頭巾和細麻布還分別放在那裡,就信了。他深信主已經復活了,這是何等大的安慰!

三是最後主把他們帶到客西馬尼園。(客西馬尼的意思就是榨油的地方。)我們的主經過那裡,也叫三個門徒經過那裡,讓他們看見說,憑著他們自己,他們心靈雖然是非常願意,但肉體卻是非常軟弱。儘管他們一百個願意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但是憑著自己的肉體,他們警醒一分鐘都辦不到。在客西馬尼園裡,主巴不得他們能與他一同警醒,但是沒有多久,他們就都睡著了。這也正是我們的光景。所以當聖靈帶動約翰寫約翰福音的時候,他紀念主的話,約15:5主說:「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

我們親愛的主為什麼在十二個使徒中分別出雅各、彼得、約翰,給他們特殊的機會,雕刻、造就他們呢?這裡有一個頂大的原因,就是神要借著他們,表明神的事怎樣有三條不同的線,在新約中建立。

不只於此,當主復活升天以後,徒9:3告訴我們,主又親自在往大馬色的路上揀選了保羅。在全新約中,為主使用的人雖然很多,可是站在特別地位上的只有四個人。主借著這四個人所表明的四條線,叫我們知道該怎樣在地上走路。

徒12:1-2說:「那時,希律王下手苦害教會中幾個人,用刀殺了約翰的哥哥雅各。」雅各在四個人當中,是最不顯露的一位。他向主忠心、為主受苦,他作了一件最大、最特別的事,就是:他是使徒中第一個殉道者。他是至死忠心,如果他不是向主忠心,就不會為主受苦。四條線里最特別、最要緊的一條,就是忠心、受苦。無論彼得、保羅和約翰的工作怎樣不同,可是有一條線是相同的,就是忠心、受苦,就是站在被棄絕的地位。因為僕人不能大於主人,所以忠心、受苦也是每一個基督徒的根本。

另外三條線,也都各有專指,各有他們的中心點。彼得是神的國,保羅是神的房屋(或者說是神的教會),約翰是神的家。我們若是能夠很清楚地領悟這四條線,神要給我們更多的亮光。

雅各是忠心、受苦的使徒,彼得是盼望的使徒,保羅是信心的使徒,約翰是愛心的使徒。我們都該以忠心、受苦為根基,在盼望、信心、愛心上建造。

約翰所講的就是關於神家裡的事,就是我們與神的關係是怎樣的。他的見證充滿了生命,滿了屬靈的實際。對於外面的事情,從來不講,關於個人的行為,他只說你們當彼此相愛。他一直講到那真實的,就是最深處的。所以當聖靈帶動他寫聖經的時候,用「生命」這個詞是特別的多:約翰福音有36次,約翰壹書有13次,啟示錄有17次;全部新約有136次,他差不多用了一半。

約翰的三封書信,該是寫在約翰從拔摩海島的放逐回來以後,大約在主後九十五年到九十八年之間,是新約中最後寫成的。約翰的特點,就是所有事情失敗後的復興。因為在約翰寫書信的時候,背道的事已經特別多了,假先知、假師傅、敵基督的已經出現不少了,人們把神的國棄絕了,把神的房屋(神的教會)當作是自己的了,徒有表面的粉飾,毫無屬靈的實際。所以聖靈帶動約翰來講裡面的事,就是生命。人能棄絕天國,人能修改房屋,可是,生命總是推不翻的。有了這個實際,就什麼都夠了。他的見證是末世的,是要領人到頂裡面去,看出神究竟是怎樣的一位神。

弟兄姊妹,當我們看教會外面的見證時,在外表上,好像已經完全失敗了。因著教會在外表上已經荒涼、已經分裂,她的性質和功用好像都變了的緣故,求神賜恩給我們,使我們能回到聖經里去。願帶動約翰的靈能使我們迷糊的眼睛明亮起來,看見裡面生命的寶貴;不然的話,什麼都是空的。這並不是說,彼得和保羅的工作用不著了,乃是說,現在所急需的,不在乎外面的,要先有裡面的實際,然後才有那些在外面的,是從裡到外。

我們應該認識、應該知道,網已經破了,魚已經捕不牢了,所以神才要約翰來補它。所補上的,不是新的,不是剛才發明的;乃是原來就有的,乃是從起初就有的。所以約翰說:「我寫信給你們,不是因你們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們知道。」乃是你們知道而忘掉了。

今天,有些愛主的弟兄姊妹,為教會的荒涼,心裡焦急;就聚在一起,研究對策。於是就想從外面著手,怎樣改變聚會的形式,從組織到名稱,從人的講台到主的桌子,力求能回到聖經里去。但如果忽略了裡面的生命,即使外面作得都對了(當然這是不可能的),仍然顯不出神的見證。但願神憐憫我們,能從約翰的書信里,看到什麼是我們今天所最需要的。

約翰壹書的主題就是認識基督。在約翰福音里,給我們看見,在那二十一章878節經文里,「信」字用了九十八次,而且都是動詞,平均不到九節就有一次「信」。到了約翰壹書,我們看見,用「知道」和「認識」共有42次之多。原文本是不同的兩個詞:一個是知道(曉得)(eido),原文是藉觀察而知道,是外面的認識,客觀的知,用了十七次。一個是認識(知道、認出、曉得)(ginosko),原文是由經歷而知道,是裡面的認識,主觀的知,用了二十五次。所以,在這五章105節經文里,平均兩節半就有一次「認識」或「知道」。

約翰所注重的,就是在神家裡的長進,在認識基督上的長進。所以他只寫神和我們,就是與父和子的關係。是怎樣從亞當起,他不寫,是怎樣從亞伯拉罕起,他也不寫,他是從耶穌基督起,乃是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起。因為外表已經墮落了、失敗了,亞當、亞伯拉罕已經不能挽回了,現在需要從起初原有的了。誰能把起初搖動一下呢?不能!起初是出於神的,凡是出於神的一切,永遠不會搖動。約翰的書信是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發表出來,要引我們回到起初的樣式。

「從起初原有的」是什麼呢?在約翰壹書的五章里,說了五個方面:第一章說神是光;第二章說神是義;第三章說神是潔凈;第四章說神是愛;第五章說神是生命。這光、這義、這潔凈、這愛和這生命,都是搖不動的,是屬於實際的,完全是裡面的。

弟兄姊妹,你看見嗎?約翰從不提一些外面的事。像夫妻、主僕、聚會、捐輸等等,他從不提起。他所提的就是我們與神的關係,絕對是關於裡面的那神聖生命的交通。如果我們看不出這個分別來,就按我們所當知道的,我們仍是不知道。

感謝神,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我們自己,乃是神所賜的。我們在基督里,是基督徒生活的開始;我們住在主裡面,是基督徒生活的延續。所以我們既離開了基督道理的開端,就當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借著神聖生命的交通,把客觀的知深進以成為主觀之經歷的知,才是真正的認識。這就是約翰寫書信的目的。

約翰壹書是新約書信中最後寫的,可以說是書信的總結。揭開神聖生命交通的奧秘,(就是神的兒女與父神交通,並神的兒女彼此之間交通的奧秘。)使我們從外面進到裡面來認識基督。排除一切外面的干擾,借著神聖生命的交通,使我們裡面的喜樂充足。

最近,有一位小姊妹回老家去探親。她說,看到有些人憑著肉體在迷糊地追求,聚在一起,就集體哭號,那真是哭得聲嘶力竭,如喪父母,令人毛骨悚然;而且是哭得越厲害越好,擾得四鄰不安,甚至惹得外面的人來問「誰死了」?誰去勸阻也不聽。他們這樣做的結果,非但沒有喜樂充足,簡直是哭號競賽,與聖經的啟示完全相背,是南轅北轍,背道而馳。

弟兄姊妹,這種愚昧無知的行為,非但可悲,而且極容易受異端的引誘,把自己帶入歧途。除此,今天教會裡還有一個難處,就是有知識而沒有生命的人太多。人可以講上一些神學的道理,卻沒有屬靈的實際;人可以說出一些聖經的知識,卻不認識基督,沒有對主的愛。

他們就像馬太福音第二章里的那些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一樣,聖經讀得非常熟(可是讀聖經是一件事,心裡愛主又是一件事)。當希律王問他們「基督當生在何處」時,他們不必回去翻閱聖經,就能立即回答,並且引經據典,說是「在猶太的伯利恆」。但結果呢?沒有一個人去伯利恆找基督,他們一動也不動。所以,講預言的人和等候主來的人完全不一樣;有聖經知識的人和認識基督的人完全不一樣。

多少時候,熟悉聖經的人不過是文士,在屬靈生命的經歷上沒有多大用處。如果我們能又作博士,又作文士,那當然最好;否則的話,寧可作博士,而不作文士。只有東方來的博士去拜主,這些人連看都不去看一下,根本沒有對主的愛。

弟兄姊妹,約翰壹書是寫給已經信主的人的。那時已經有了假師傅出現,已經有異端的教訓在播散,他們說「道」不會成為肉身(因為他們的主張是一切的物質都屬罪惡,所以神不能成為人)。因此,約翰一再拆穿他們的虛謊;並提出真實認識神和真實與神交通的真信徒有三個記號,或者說三種標誌:

①、認識基督,持守真理,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篤信聖經的啟示,不隨從異端;

②、行在光中,注重神聖生命的交通,潔凈像主,不行不義;

③、愛主愛人(這是生命之道的彰顯),不仇恨,不空談,得勝有餘。

為此,我們對生命之道,不但要有相當的知識,更應當有深切的經歷,把這神聖生命彰顯出來;追求長進,徹底認罪,與神交通,謹防異端,靠著主的恩典,把客觀的知都深進成為個人的經歷,而變為主觀的知。抓住約翰寫書信的目的,使我們的喜樂充足。求神憐憫我們,求聖靈引導我們,一同進入約翰書信,從壹書到貳書到三書。

約翰壹書

主題:認識基督——神聖生命的交通——將客觀之知深進以成為主觀的經歷之知。

第一章 神聖之生命的交通 神是光

約翰所傳的信息——那永遠的神聖之生命,不是道聽途說,更不是某人憑主觀的想法所臆造出來的虛謊;他乃是把自己曾經親耳聽過、親眼見過、也親手摸過的生命之道,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傳給我們。他要把這實實在在的永遠生命的知識和經歷與眾聖徒分享。借著永遠的生命,使徒享受了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的交通,他渴望眾聖徒也能享受這個交通。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光是神的性情、神的性質。我們犯罪的時候,乃是在黑暗裡行。我們若行在黑暗裡,卻假裝說是與神相交,那乃是徒然的撒謊。因為光與黑暗是沒有交通的。所以,我們與神相交,就必須行在光中。詩36:9大衛向神說:「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在這一章里,我們要思想三個題目:一、原有的生命之道;二、神人交通的實際;三、除去交通的阻礙。我們現在就按著這三個題目的次序來一一思想。

一、原有的生命之道(1:1-4 神子基督

西1:25-27保羅說:「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份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

保羅所說的隱藏的奧秘,是關乎基督與教會的奧秘,是基督在我們裡面作生命的奧秘。神借著保羅把這奧秘揭開,並傳得全備。可是,在他離世前後,他所完成的職事,就受到離經背道的損壞,和各種異端的干擾。現在神所揀選的約翰出來了,作補網的工作。什麼叫作補呢?補,不是換一個新網,乃是將已破的網帶到起初的情形里去。換句話說,就是用起初原有的來堵這個破口。

今天最需要的,就是回到神面前來得著生命,得著從上頭來的屬靈的能力;然後才能勝過世界,勝過撒但,勝過肉體,這是屬靈的實際。我們需要先抓住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以後再回到保羅、彼得所見證的。不然的話,也許你能有一些外面客觀的知識,但卻沒有裡面主觀的經歷,對你仍然無益。所以約翰是教我們先把網補好,先抓住那實際的永遠的生命,然後才能再作其它的。

不錯,我們從接受主耶穌、信入他名的那天起,他就賜我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了。我們是從神生的,有了神的生命和性情,但是,我們與神的關係怎樣,我們與神的交通是不是正常,卻是個大問題。約翰職事的中心點,就是神聖生命交通的奧秘。他揭開了神的兒女與父神並神的兒女彼此之間交通的奧秘。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永遠生命的顯現(1:1-2)

1節:「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這裡的「從起初」,在約翰壹書的前三章里,用了八次,約翰把我們帶到起初。在約翰福音里,指出罪人得著永遠生命的路,乃是相信神的兒子。在約翰書信里,指出那些已經得著神聖生命的信徒,在神聖生命的交通里,享受這生命的路,乃是住在神的兒子裡面。由於異端橫行,教會敗落,網已經破了,約翰出來補網,首先帶我們回到根本,叫我們徹底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

這裡的「道」,就是我們常說的Logos(話)。Logos這個詞是一位希臘哲學家Heraclitos在公元前五百年左右創新的辭彙。他說:「天下萬物流轉成長,此律永恆不變。」這律,就是Logos,重點在「永恆不變」,這正是神的特性。

中文把它翻作「道」是很有意義的。因為中文的道字,很久以前就有了。早在春秋戰國的時候,《老子》書中就用「道」來說明宇宙萬物的演變。《老子》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道」還可以解釋為客觀自然規律,同時又有著「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恆絕對的本體的意義。

在約翰壹書里,約翰用了十三次「生命」。這生命就是神聖的生命、永遠的生命、那分賜到在基督里的信徒並住在他們裡面神的生命。這生命之道在創世以前、在永遠里就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萬物都是借著他造的,他是從起初原有的,就是永恆的。在時間裡,他成了肉身,生命在他裡頭。這道就是基督神聖的人位,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

這裡的頭一個「看」,原文是「看見」的「看」。第二個「看」原文是「注視」的「看」。約翰對這生命之道,先是聽見過,繼而看見過,看見過以後,又留心注視過,並且用手親自摸過。這些辭句指明,生命之道不僅是能聽見的,並且因著成為肉身,也是摸得著的。

約翰對於「摸」,有特別的感受。對於在睚魯家中主所作的事,他曾留心注視,並且銘刻在心。他親眼看見病人摸主,也親眼看見主摸死人;結果是病人痊癒,死人復活。

路6:19也告訴我們,當主在地上的時候,「眾人都想要摸他,因為有能力從他身上發出來,醫好了他們。」這生命之道,不僅在他復活以前,在他的人性肉身里被人摸過;也在他復活以後,在他屬靈的身體里給人摸他。

路24:39主復活以後,曾向十一個使徒顯現,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為了消除他們心裡的疑念,主說:「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主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那光景是約翰親眼看見,親耳聽見的。在約翰寫書信的時候,有一種異端:否認神的兒子成為肉身。因此,約翰通過聽、看、摸,把他所學習的交通給眾聖徒,指明主在他可看、可摸的人性里,實在的本質。

2節:「(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這生命」是指基督。在永遠里,他與父同在;在時間裡,借著成為肉身,已經顯現出來。使徒們看見過這永遠的生命,現在又作見證,並且將這生命傳給信徒。

他們所經歷的不是任何道理,乃是神的兒子基督——這永遠的生命;而且他們所見證和傳給的,不是出於神學的知識,或人的遺傳,乃是出於這樣一個實在的生命。

2、生命交通的實現(1:3)

3節:「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這裡的「相交」原文是個名詞,與徒2:42的彼此「交接」和腓2:1的靈里「交通」是一個詞,原文含有「一同得份」、「共同分享」的意思。

使徒們是將自己所看見、所聽見的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基督傳給信徒,使他們可以在生命里與使徒們交通;並渴望信徒也享受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的交通。實際上,所有已經接受並得著神聖生命的信徒都在這個交通里。因為生命交通的實現,來自生命之道的流出;生命交通的內容,包括與父和他兒子耶穌基督並神兒女們的交通。

這種信徒的交通,是父和子在靈里交通的延伸。因此,當使徒的交通延伸到我們身上時,就是與我們共同分享基督。這就是交通的意義。所以信徒的交通是生命的交通,也是生命的分享。凡不是生命的,不是分享基督的,就不是交通。林前1:9說:「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份。」這「一同得份」原文就是「交通」。這就告訴我們,我們蒙召乃是得以進入神兒子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交通里。這完全是恩典。

3、喜樂充足的兌現(1:4)

4節:「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

這裡的「喜樂」與羅14:17聖靈中的「喜樂」與約15:11主所應許的主的「喜樂」在原文是一個詞。這是神聖生命交通的結果。這裡的「充足」原文有「充滿」、「滿足」、「應驗」、「完成」的意思。與約15:11的「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是一樣的。

在約翰福音第十五章里,主用葡萄樹和枝子來說明主與我們的關係是那麼密切、不能分開的;也說明主是我們的生命供應者。我們每一個基督徒裡面的生命是同一個生命,所以我們才能與父和主耶穌並神的兒女們有交通。與主保持完全的交通的人,就多結果子(喜樂就是聖靈的果子)。

約15:11主說:「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這是主的應許。就門徒而言,這種生命交通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要他們能有主的喜樂。如果我記得不錯的話,這是在主傳道的工作中,第一次記載他說到他的喜樂可以在門徒裡面。我們與主聯合、與主交通,表示我們能享有他的喜樂。這樣的人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喜樂,他們的喜樂得以滿足。

我們對主的喜樂知道得越深,就越能看出所有其它的喜樂,只不過像是荊棘在鍋底燃燒所發的爆裂之聲,或者像是要用「所多瑪的蘋果」(那種外表美麗,但一碰就成了灰燼的東西)來滿足你的生命,叫你得到一點泡沫效應而已。

到了約16:24主又說了同樣的話:「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到了約17:13主在他分離的禱告里,向父說的,也是「叫他們(門徒)心裡充滿我的喜樂。」

主知道,面對著世界,門徒會有憂愁,所以約16:20主說:「你們將要憂愁,然而你們的憂愁要變為喜樂。」主並不是說在你們憂愁之後,你們要得著喜樂。不!就在那憂愁本身,也就是那件使你們憂愁的事要轉變成喜樂。這是主奇妙的應許。凡經歷過的人都要說:「阿們!」

主在山上的教訓里,也有類似的話。太5:11-12主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多少時候,我們受到辱罵、逼迫、各樣的難處,就感到冤枉、委屈,心裡就憂愁、氣憤。當自己想盡了辦法也討不到公道的時候,就唉聲嘆氣:「反正咱是無告的子民,就只有忍了吧。」但是,不!主說:「應當歡喜快樂。」就是在那個時候,榮耀的靈要降在我們身上,能有平生所從來沒有過的大喜樂,就是不見天時,也在想著天。這是歷代跟隨主的人的經歷。

弟兄姊妹,這「喜樂充足」是主的應許,也是主的意願。林後1:20說:「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借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那應許我們的既是信實的,就請允許我頂直地問你一句話:「你的喜樂充足嗎?」如果你沒有,那恐怕就是因為你還不清楚什麼是主的喜樂,還沒有摸著使喜樂充足得到兌現的路。

馬太福音第十一章說到主在地上的遭遇和主所抱的態度。依人看來,全章所記載的,都是些很傷心的事。耶穌的先鋒施洗約翰,由於自己被下在監里,竟然會打發門徒去問主說:「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主來施行拯救,作罪人的朋友,竟然也會遭到一班人的毀謗。不只這樣,像主在哥拉汛、伯賽大、迦百農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可以說,我們的主是在被人疑惑、誤會,被人毀謗、中傷,被人拒絕、厭棄。

弟兄姊妹,如果你碰著這一連串的難處,恐怕你免不了要悲觀失望、傷心難過、怒髮衝冠了。但是我們的主則不然。太11:25那時,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在那樣一個時候,主心裡沒有痛苦、沒有怨恨、沒有委屈、沒有生氣,他仍然能感謝神。

接下去太11:26主有一個最大的安慰,就是:「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既然父的美意本是如此,那還有什麼話好說呢?主服在神的美意之下,他有更深的喜樂。

多少時候,在逆境中,我們不能說「父啊」。好像忘記自己是神的兒女,不相信神是我們的父了。但是,我們的主在任何的環境中,仍然覺得與父是頂親近。多少時候,在世界上,我們也不能說「天地的主」。好像不能相信天地之間還有一位掌管一切的主了。但是,我們的主承認一切都在神的權柄之下,所以他能說:「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弟兄姊妹,我們最大的難處,就是有許多時候,我們看不上神的旨意,所以總是不喜樂。不知道為什麼,有些神的兒女,就是怕聽見神的旨意。他聽見神的愛、神的能力、神的恩典,都能唱哈利路亞;惟獨聽見神的旨意,就有點怕了。在他看來,好像神的旨意都是對他不利的;嘴裡不敢這樣說,心裡卻是這樣想。但是,主對於神的旨意,不是說神的旨意,而是說神的美意。在主看來,神所有的旨意都是美的。一切臨到他的,都是父給的,所以他感謝,他喜樂。

弟兄姊妹,多少時候,我們與人的關係太深,與人的關係過於神的關係。所以一旦我們失去了人的愛;失去了人的好處,我們也就失去了喜樂。當我們遭遇了一連串的誤會、冤枉、毀謗、厭棄,我們會越想越氣。什麼親情、友誼、弟兄相愛,全部丟在腦後。見面連話都不說了,還談什麼彼此交通啊。非但與人的怨疙瘩解不開,還要跟主講道理,跟主起爭執,所以他的心裡就一點喜樂都沒有。他如果能到主的面前來對主說:「主啊,所有你所許可臨到我身上的事,我都說是的,我都感謝你。」那他立刻就要充滿了主的喜樂。

弟兄姊妹,神兒女之間的交通不能斷,我們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的交通不能斷,這神聖生命交通的實現,就是要叫我們的喜樂得以滿足。這是認識基督的結果,是主的應許的兌現。

二、神人交通的實際(1:5-7 行在光中

救恩實際就是神與人在靈里恢復交通。生命交通的實現,是由於從主得了生命。一有生命,就與主有了交通,既與主有交通,就借著主而且是在主里與父有交通。凡與父有交通的,彼此也就有了交通。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從主所聽見的信息(1:5)

5節:「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約8:12耶穌在殿里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這是約翰和其它早期門徒從主所聽見的信息。然而這裡說,這信息乃是「神就是光」。這是約翰對基督的認識:耶穌基督就是神。神就是光,光是神在他彰顯里的性質,在他毫無黑暗。

黑暗,乃是罪的黑暗,是撒但在它邪惡作為里的性質。感謝神,他已經拯救我們脫離了撒但的黑暗,進入神奇妙之光里。我們得著生命的光,就不在黑暗裡走了。為著要恢復那些已經失去的,約翰沒有報給我們什麼新奇的信息,他是把「神就是光」這一信息報給了我們。他只帶我們回到寶座前,叫我們面對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在裡面認識基督。

2、神與人交通的原則(1:6)

6節:「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這6節第一個「行」以及下面7節的「行」,與羅6:4的「一舉一動」和弗5:8的「行事為人」在原文是一個詞。這6節第二個「行」與約壹2:17的「遵行」和約14:12的「作」在原文是一個詞。

神與人交通,並不是為求合乎人卑陋的景況而降低神的準則。神就是光,在他裡面毫無黑暗。如果我們的生活、行事、為人,仍是習慣地在黑暗裡實行罪,卻假裝說自己是與神相交,就是在撒但的黑暗裡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為此,光明、聖潔的生命與生活,就是神與人交通的原則。

3、彼此相交在主血里(1:7)

7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基督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

今天有些信徒的彼此相交,僅停在人際交往、世俗應酬的膚淺層面,缺少屬靈的實際。聖經里的彼此相交,是以與神交通的原則為原則,那就是要行在光中。信徒的交通必須是在主里、在生命中,我們是一棵葡萄樹上的枝子,彼此相連,汁水流通,你不能把屬世的那一套帶進來。

聖經里彼此相交的條件,就是要行在光中。神就是光,沒有神的時候,就叫作黑暗。我們的生活、行事、為人,沒有在神面前的情形,就叫作黑暗。當我們活在光里,就在這光的光照之下,暴露出我們一切的罪,我們才看見自己的本來面目,知道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就覺得迫切需要主耶穌寶血的洗凈。感謝神,在主的血里,洗凈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與神並彼此之間的交通得以正常維持。

三、除去交通的阻礙(1:8-10 誠實認罪

我們與神的關係是牢不可破的。主的救恩是永久的;並不是今天得了救,明天又不得救。但我們與神的交通卻可能會有阻礙。前者屬乎生命,後者雖然也屬乎生命,卻是基於我們的生活。要除去交通的阻礙,必須認自己的罪,得到神的赦免和洗凈。詩19:12當大衛行在光中的時候,他禱告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1:8)

8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這裡的「自欺」原文含有「離群迷路」、「引入歧途」的意思。說自己無罪,就是說在我們裡面沒有羅7:17所說的「住在我裡頭的罪」,也就是說我已經重生,所以沒有罪了。否認了我們自己經歷中真正的事實,便是離群迷路,自欺欺人,因而引自己進入歧途,失去主的喜樂,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這也就是,我們否認了重生以後,在與神的交通里,在光照下罪的真實光景。

2、要相信神的信實與公義(1:9)

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

罪,指明我們錯誤的行為,對神、對人的虧欠。不義,指明錯誤的行為的玷污,二者都是神聖生命交通的阻礙。罪,需要神的赦免,不義,需要神的洗凈;我們要得著神的赦免、洗凈,除去交通的阻礙,就需要認罪。

弟兄姊妹,神在他的話上是信實的,在他兒子耶穌的血上是公義的。只要我們肯認自己的罪,神就必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交通的阻礙立即除去,靈交的喜樂也就隨之恢復了。所以,我們要相信: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

3、否認犯罪是以神為說謊(1:10)

10節:「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我們重生以後,我們在外面的行為上仍舊還犯罪,這是因為在我們裡面仍舊有罪。「他的道」是指神啟示的話,就是弗1:13所說的「真理的道」,就是那叫我們得救的福音。如果我們不承認自己重生以後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就否認了神啟示的話。

弟兄姊妹,約翰壹書第一章把我們帶入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使我們認識基督,曉得神聖生命交通的重要。這給我們看見一件事:神就是光。我們活在地上,必須要行在光中。這就是說,我們在地上生活、行事、為人,都不能與任何的人、事、物發生直接的關係;只能與神發生直接的關係。

正像詩39:9大衛說的:「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不然的話,你一碰著難處,一遭遇損失,一受到冤枉,就要傷心、流淚,就要生氣、埋怨,就要叫苦喊冤,就要陷入黑暗,就要失去喜樂。如果我們在神之外,就不能認識神;如果我們不住在主裡面,就不能認識基督。

今天,我們的人情太重了,我們的財寶太好了,我們在人中間得的安慰太多了,人所給我們的榮耀太高了,我們的生活太安逸了,我們的享受太豐富了:可是,我們總是不知足,這山望著那山高,還常常不滿意、發怨言。

一旦這些東西有些改變,或是有所損失,在有的人來說,那簡直就像天塌地陷一樣,覺得什麼都完了;因為在他的內心深處,還有一個要求,有一個幻影,就是有一個在神以外的計劃沒有成就。於是自己挂帥,拚命掙扎,多方忙亂,跟神討價還價。即使他能得著全世界於一時,卻與神的交通受到阻礙,失去了主的喜樂,那也是全世界最悲慘的事。

詩39:6-7大衛說:「世人行動實系幻影。他們忙亂,真是枉然;積蓄財寶,不知將來有誰收取。主啊,如今我等什麼呢?我的指望在乎你。」

第二章 神兒女生活的原則 神是義

在第一章里,聖靈給我們看見:神是光。神聖之生命的交通,必行在光中。信徒有光明、聖潔的生命與生活,方可與神交通。有時犯了罪,交通不免有阻礙。必須誠實認罪,在主的血里得到赦免、洗凈,把阻礙除去,才能恢復交通。

有一位弟兄,憑著約翰壹書第一章曾經說過:「一個人只要有了神聖的生命,就必定要求交通;有了交通,就必定看見光;看見了光,就必定尋求血的洗凈。這四件事是一串的,也是互為因果、循環不已的。這個循環,叫我們在生命里前進。一輛車的走路是靠車輪,一輪一輪地往前滾。這四件事的循環,恰好像車輪的滾轉。生命叫我們要求交通;交通叫我們看見光,光就叫我們得著血的洗凈;血一洗凈,就叫我們更多地得著生命;更多地得著生命,就叫我們更多地有交通;更多地有交通,就叫我們更多地看見光;更多地看見光,就叫我們更多地得著血的洗凈。這樣周而復始地一直往前轉,我們就要在神的生命里一直前進不已。什麼時候轉不動了,什麼時候我們在神的生命里就要停滯不前了。」這是認識神話語的人所說的話,這也是認識神的人所說的話。

第一章給我們看見神是光,人與神交通的原則是行在光中;第二章給我們看見神是義,神兒女生活的原則是活在義里。

我們一信主,就有了主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女;但這僅是開端,並不是神最終目的。我們都像才生的嬰孩一樣,還需要在生命里長大、成熟,健康成長,模成神兒子的形像。正如保羅在西1:28所說的:「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

弟兄姊妹,我們不能老是在得救的喜樂上原地踏步;必須離開嬰孩的開端,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我們有主的生命還不夠,必須讓這生命變作我們的性情,才是主所要得著的一班人。這班人就是要得著將來國度景況的人,所以太11:12主說:「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這特別是指著跟從主的人說的。努力,不是指救恩說的;完全是指國度說的。得救不能靠努力,越努力越不行;得救乃是因著信。但天國不一樣,天國乃是憑努力而進入的。

主在地上的時候,天國已經起首了。多少年來,天國已經被人努力了,也已經有人因努力而得著天國了。你是跟從主的人嗎?你努力了沒有呢?也許有人要問:「該怎樣努力呢?」我們的回答就是:「遵行神的旨意,活在義里。」

太5:20主耶穌告訴我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請你記得:山上的教訓,不是指罪人得生命說的,乃是指信徒裡面的生命生長說的;不是指基督成為我們的義說的,乃是指基督在我們身上所彰顯的義說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是舊約律法的義。我們的義如果是照律法行了,最多只不過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還不能進天國。基督徒的義要超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可以。

有一位弟兄到以色列去,住在加利利的一個旅館裡。那一天剛好是星期六,他發現有一個電梯專門為猶太人的安息日用的。他不大懂,為什麼有一個安息日電梯呢?原來猶太人在安息日是不可以作工的,你只要一按電鈕就是作工了。於是有一個電梯為他們預備好了,是每一層都停的,所以你可以不用按電鈕,只要等在那裡,就能進出,什麼工都不必作。他們忘記了,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2:27)。

今天,許多東西都是倒過來的,這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錢,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錢設立的。錢是最好的傭人,是最壞的主人。可是今天有多少人都作了錢的奴隸。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是對付外面的行為,基督徒的義是對付從裡頭出來的意念;一個是注意影兒,一個是注意實體。

西2:16-17「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所以,說到底,基督徒的義就是基督在我們身上所彰顯的義。

神是光,約8: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等一等在太5:14主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因為我們一信主就得著了生命的光。主沒有叫我們去作世上的光,乃是告訴我們:你們就是世上的光。

世界並不需要一個高超的哲學道理,或是特別新穎的人生觀。世人所需要的,乃是一個光,叫他們能認識神、認識自己;乃是一個生命,可藉以勝過死亡;乃是一個救法,可藉以脫離罪惡。所以主在太5:16給我們一個命令:「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你看見嗎?主把我們的光和我們的好行為當作是一件事。

光的照出,是神的性情在我身上彰顯出來,不是我自己。請你記著:基督徒得生命是一件事;被主修理、造就,培植有主的性情又是一件事。只有當基督的性情從你身上彰顯出來的時候,才是光照。人看見從你的好行為上所發的光,便將榮耀歸給神,說:「到底基督徒不一樣!」

光是沒有聲音的,但能被人看見。人從你口裡所聽見的,是不是跟在你身上所看見的一樣呢?光要顯出來,不必說話。你不僅要作見證勸人,並且要讓人看見你是基督徒,和他們不一樣。

主告訴我們:光是不能隱藏的。就像「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有的基督徒雖然是光,但是照不照呢?不照!他故意把光蓋起來,放在斗底下;或且他在信主之後,仍然以自我為中心,成為失了味的鹽。他連自己都活在黑暗裡,還怎麼能照亮一家人呢?

有一些實在認識神的聖徒,當我們和他們一同禱告、交通的時候,神的光從他們身上發出來,我們就看見了前所未見的屬靈實際,便立即感到神的同在。我常常想起他們是發亮的基督徒,這就是基督在基督徒身上所彰顯的義,這就是神的性情在基督徒身上彰顯出來。主留我們在這裡,叫我們顯出神的性情來,就照亮了世界,就照亮了所有住在黑暗裡的人。

主在山上的教訓,是約翰親眼看見、親耳聽見,並且銘刻在心的。所以聖靈帶動他在這裡提到神兒女生活的原則,就是活在義里,能保守神聖生命的交通,不至於間斷。在這一章里,我們要思想三個題目:一、認識基督的表現;二、常存恩膏的教訓;三、彰顯出神的公義。我們現在就按著這三個題目的次序來一一思想。

一、認識基督的表現(2:1-11

教會的根基是基督,但還要加上對基督的認識。今天的難處,也可以說是一個悲劇,乃是:我們許多人在教會裡,信了主、受了洗,或且還加入了所謂的教會,卻缺乏對基督的認識。我們沒有在光中看見並認識基督。對我們來說,似乎他是一位在理論上和教義上的基督,而不是一位被啟示出來的基督。但理論不能勝過陰間的門,只有照著太16:16-18主耶穌所宣布的,有他作根基,並且對他有認識的教會,才能勝過。

我們或者已經忘記了教會在地上的使命與託付。有時候,在市場上你會看見一種瓷盤子,畫著各種各樣的圖案,但不是放在桌子上盛菜用的,而是掛在牆上,或是立在木架上,作為一種華麗的裝飾品用的。今天許多基督徒也把教會當作類似的東西,僅僅懂得欣賞其外形上的完美。然而神的教會卻有其實際的功用,決不是為著外表上的裝飾。

若教會只有生命的外貌,在環境順利的時候,是好像足夠應付一切;但當陰間的權柄出動,反對我們的時候,我們就深深感到不行了。我們才知道每一個基督徒最急切的需要,就是直接從神那裡得著對他兒子耶穌的啟示:認識基督。在遇到試煉的日子裡,只有這種第一手的屬靈認識,才是靠得住的。一個基督徒真的在光中認識基督,必然有認識基督的表現,就愛神並愛弟兄是自然的。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認識基督是中保(2:1-2 )

1節:「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這裡的「小子們」原文的意思是「孩子們」,通常用在長輩對晚輩的稱呼。你記得在約翰福音第十三章里記載著,逾越節以前,主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他洗門徒的腳,給門徒作了榜樣。當主賜給他們一條新命令,叫他們彼此相愛的時候,約13:33主對門徒的稱呼乃是「小子們」,就是這裡的「孩子們」。這是約翰親眼看見、親耳聽見的。到他晚年的時候,這親熱的稱呼,仍在他耳邊迴響。所以年老的使徒,把他所有的受信者都看作是他在主里親愛的孩子(包括13-27節的三班人:父老們、少年人和小子們),約翰是以長輩的姿態,愛護、關心他們。

這稱呼在約翰壹書裡面,原文一共用了七次(2:1,12,28;3:7,18;4:4;5:21)。達袐(Darby)弟兄說:「這稱呼含有父母之愛,適用於所有的基督徒,不論他長大的程度如何。」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這些話,就是指第一章的話。神的兒女(就是有神聖的生命,並有份於這生命交通的重生信徒)仍可能犯罪。雖然一個得了救的人,不會再不得救,但他們若不行在光中,若不憑著神聖的生命而活,仍有犯罪的可能。約翰在第一章已經講了他寫信的目的,是為了叫他們共同分享屬靈的交通,並得到滿足的喜樂,認識主寶血的功效,行在光中。這裡又說他寫信的目的「是要叫你們不犯罪」。因為罪會成為交通的阻礙,失去滿足的喜樂,陷自己於黑暗之中。

「若有人犯罪」原文為假設語氣,指一次的行為,不是習慣的犯罪。假設有人偶然犯罪怎麼辦?「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中保」的原文,在全新約只用過五次,除了這裡翻譯成「中保」以外,其它四個地方都在約翰福音(14:16,26;15:26;16:17)里。那裡都翻譯成「保惠師」。原文含有代求者、辯護者、安慰者和幫助者的意思。

羅8:31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34節還說:「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這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在父那裡有中保,這指明是家庭中的事。這不是十字架的上的救主,乃是父前的中保。借著重生,我們已經生為神的兒女;重生以後,我們若犯罪,就是兒女得罪父親的事了。我們的中保乃是解決、處理我們犯罪的事,以恢復我們與父的交通。

2節:「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挽回祭」原文是個名詞,全新約只用過兩次(在約壹2:2和4:10里)都翻譯成「挽回祭」,意思是和解的遮蔽處。所以它的形容詞在來9:5就翻作「施恩座」。主把自己當作祭物獻給神,不僅是為著救贖我們,更是為著滿足神的要求,平息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

因此,那義者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他不是單是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然而這挽回、這平息,是以人相信主、接受他為條件的。來9:28是說:「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但不信的人,卻經歷不到這平息的功效。感謝神,使我們認識基督是中保。我們的中保不僅是在父那裡,也是住在我們裡面。這是保守神聖生命交通的第一條件、第一要求。

2、遵守主道與愛神(2:3-6)

3節:「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這裡告訴我們:認識神、認識基督不是一句空話,是以遵守神的誡命為憑據的,是可以試驗的。看你如何遵守神的誡命,便曉得你是不是真正認識神。

這個曉得,不是在道理上,乃是在經歷上:是指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在經歷上對神的認識;是說到我們與神交通的第二條件、第二要求,就是遵守主道與愛神。

4節:「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這「人若說」乃是人主觀的認為。人既不遵守神的誡命,卻說「我認識他」,就證明這人是說謊話的,同時還證明「真理也不在他心裡」。遵守神的誡命,就是人認識神的試驗。

5節:「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這裡的「道」與上面的誡命該是同義的。愛得以完全,在乎遵守主道。提前1:5說:「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愛是神的本性。凡遵守主道的,上愛神,下愛人,神的愛在這人的裡面就得了成全。同時,我們也就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遵守主道就是愛神的試驗。

6節:「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本節提到住在主裡面的憑據。林前1:30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感謝神,在基督里,是基督徒生活的開始,是神一次永遠的作為;住在主裡面,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延續,是我們在日常行事為人上活在義里。正像腓2:5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照主在地上的行事為人去行,活出基督在我們身上所彰顯的義。

弟兄姊妹,你的人生是不是以「主所行的」為標準呢?照主所行的去行,就是住在主裡面的試驗。

3、在光中與愛弟兄(2:7-11)

7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

這裡的「道」原文是話(logos),本節說到愛的命令。從約翰來說,這不是一條新命令,因為是指主耶穌即將離世歸父的時候,在約13:34所賜的命令。這是信徒所聽見、從起初就有的話——叫門徒彼此相愛,並且要像主那樣地愛。因為這樣愛的結果,主說:「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眾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不是借著我們所背誦的聖經,不是借著我們所唱的詩歌,也不是借著我們所遵守的禮儀,乃是借著我們彼此相愛的事實,這就是基督在我們身上彰顯出來的義。

愛,是令人羨慕的,也是人類最需要的。基督徒越是不能彼此相愛,世人就越是不能信任基督徒,或接受我們的信仰。

彼此相愛,就是主耶穌所說作門徒的試驗。

8節:「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

8節還是說到7節的「命令」。從主來說,這是一條新命令。雖然在摩西時代就有這樣的誡命,(像:申6:5「你要盡心、盡性、儘力愛耶和華你的神。」利19:18「要愛人如己。」)可是多少年來,卻沒有人能夠遵守。正像加3:11所說的:「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

主所賜的命令之所以是個新命令,是因為他的靈感是新的。主既然愛我們這些屬他的人,就讓他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這些不能愛的人,用主的愛也能彼此相愛。其結果是很自然的:我們的愛和主的愛的性質就完全相同了。在舊約,律法要求的愛是難的;在新約,因有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的緣故,彼此相愛就並不是太難的事。這在主既是真的,在我們也是真的;所以這命令是新鮮的。

從時間上來看,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與約翰福音第十三章所記的,該都是主耶穌被賣的那同一夜的事。路22:20記載在逾越節的筵席上,主耶穌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特別突出「新約」。約13:34記載約翰親耳聽見主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特別突出「新命令」。這兩處的「新」在原文是一個詞,都是性質上的新。

因這新約,我們有了重生的新生命。主賜的新命令,乃是給我們的新生命的;這命令裡面有了新能力、新意義,在門徒的新生命中有了新效用,當然也就成了一條新命令。把律法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因主用自己的血所立的新約,變為能行的,使我們的新生命能照主所行的去行,用主愛我們的愛來彼此相愛,保守靈交的不斷活在義里;當我們的光這樣照在人前的時候,你用不著說什麼話,眾人因此就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了。他們會發出感嘆,說:「喏!看看這些基督徒彼此多相愛呀!」這樣,當神的性情從你身上彰顯時,就變作光照;人看見從我們彼此相愛上所發的光,就把榮耀歸給神。

你不要擔心福音難傳,你不要推託自己嘴笨,你不要責怪罪人心硬,你也不要嘆息環境黑暗,我們都要捫心自問,我們有沒有執行主的新命令?我們有沒有像主愛我們那樣彼此相愛?

弟兄姊妹,這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我們也是真的。因著主命令真光的照耀,黑暗漸漸過去,正在消逝,使這條命令在整個基督徒的生活中,一直是新鮮的。

9節:「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

9節和10節的「光明」與1:5的「光」,在原文是一個詞。光,是神的性質。恨主里的弟兄,乃是在黑暗裡的表記。照樣,愛弟兄,乃是在光中的表記。愛叫我們住在光中,光叫我們愛弟兄。

10節:「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

這裡的「住」字,與約翰福音第十五章里的十一個「常」字,在原文是一個詞,都是「住」的意思。約15:4主說:「你們要常(住)在我裡面。」並且用枝子與葡萄樹的關係作比方。9節主還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住)在我的愛里。」怎麼個常(住)法呢?接下去10節主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住)在我的愛里。」

那我們清楚了:愛弟兄,就是遵守主的命令;遵守主的命令,就常(住)在主的愛里;常(住)在主的愛里,就是常(住)在主裡面;常(住)在主裡面,就是住在光明中。愛叫我們住在光中;光叫我們愛弟兄。人在這強烈、明亮之光中行走,一切都會看得清清楚楚,當然沒有絆跌的緣由。

11節:「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本節說到恨與黑暗:恨叫我們在黑暗裡;黑暗叫我們恨弟兄。從亞當起,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恨就佔據了人的心,使人無親情、不解怨,發生了多少次怨恨、爭吵、戰爭、兇殺的事。在人類長久的歷史中,除了主耶穌以外,沒有一個人沒有恨過別人。人有了恨,就落在黑暗裡,很難看清楚事物的本質;並且恨使人在黑暗裡行。

「也不知道往哪裡去」是約翰親耳聽見主說過的話。約12:35主說:「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這是何等可怕!黑暗蒙瞎了人的眼睛,使他看不見當行的路。但主是光,即使人已經在黑暗裡了,他仍叫人有指望。約12:36主說:「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

按照新命令行的,「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中。」只有行在光中,才能活在義里。凡恨弟兄的,都是在黑暗裡,行在黑暗裡的,都不知道往哪裡去,那結局是悲慘的。

弟兄姊妹,沒有主的時候,就叫做黑暗,失去了與神相交的喜樂,就叫作黑暗。你看不見你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就是在黑暗裡。你心裡恨弟兄,還覺得自己有理由,就是在黑暗裡。

弟兄姊妹,黑暗與光明是不能共存的。恨與黑暗總是聯在一起的,而黑暗是屬於魔鬼的。但黑暗不能阻擋光,越是黑暗越是能彰顯光。神是光,光總是在照著在黑暗裡的人。

從創3:9首先的人亞當陷入魔鬼的網羅中,他在黑暗裡的時候,神就呼喚他,說:「你在哪裡?」這光,這聲音,一直在照著,一直在呼喚。

弟兄姊妹,「你在哪裡?」在你裡面是恨、還是愛?現在你是在怎樣行?你還打算要怎樣行呢?如果光已經叫你看見你是在黑暗裡,你準備怎麼辦?你計劃怎樣行呢?求神憐憫我們:救我們脫離黑暗,救我們脫離那惡者;使我們行在光中,彼此相愛,遵守主道,活在義里,叫我們的喜樂得以滿足。

二、常存恩膏的教訓(2:12-27

神借著真理的聖靈,不但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並且從我們信主的那天起,聖靈就住在我們裡面。林前6:19-20說:「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今天有些基督徒之所以沒有經歷聖靈的能力,是因為他們缺乏敬畏的心;他們之所以缺少敬畏,乃是因為他們的眼睛還沒有被開啟,因而沒有看見聖靈內住、同在的嚴肅事實。

弟兄姊妹,聖靈住在信徒的裡面,這是一件無可爭辯的事實;但有些人卻沒有看見。這就是為什麼有些神的兒女是過著得勝的生活,但另有些人卻經常在在失敗的情況中,甚至活在黑暗裡。這個差別不在於有沒有聖靈的同在(因為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有聖靈住在他裡面),乃在於有些信徒認識聖靈內住的同在,按著從主所受的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而有些信徒卻沒有這種認識。結果就是:有人清楚地認識他們的生命是屬於神的,而有人卻仍然是自己生命的主人。

弟兄姊妹,只要我們看見了自己是主重價買來的,有主的恩膏常存在我們裡面,就會有革命性的巨變。在這一段里,我們要注意三件事。

1、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2:12-17)

12節:「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借著主名得了赦免。」

這裡的「小子們」與1節的「小子們」(就是「孩子們」)在原文是一個詞。借著主的名,罪得赦免,是寫給所有受信人的。這是神福音的基本成份。路24:47當主復活以後,對門徒說:「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13節:「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

這裡的「父老」是指在神聖生命里成熟的信徒,約翰把他們列為受信中的頭一班人。他們不是在道理上知道生命之道是指著耶穌基督,而是在經歷上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這是成熟、老練的父老們的特徵。這種認識,會叫我們不受新神學的異端所欺騙。

「少年人」原文的意思是年輕人,指在神聖生命里長大的信徒,約翰把他們列為受信人中的第二班人。「勝了那惡者」乃是長大而剛強的年輕信徒的特徵。那惡者,是指魔鬼撒但。

這裡的「小子們」與2:1,12,28的「小子們」在原文不是一個詞。原文的意思是「小孩子」,指剛得著神聖生命的信徒,約翰把他們列為受信人中的第三班人。約17:3主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父神是神聖生命的源頭,認識父是重生最初的結果;這種認識,乃是作神家裡的小孩子的基本資格。

14節:「父老啊,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

本節的「寫」,原文是過去式,所以這裡翻譯作「曾寫」。但這並不是指約翰曾給他們寫過前書,乃是指他重複13節所寫給他們的話,所以應該是指「剛才曾寫過」。

「常存」與2:6「住在主裡面」和2:10「住在光明中」的「住」,在原文是一個詞。約翰是用「剛強」和「神的道住在你們裡面」來加強上面13節剛寫給年輕人的話:「你們勝了」。「剛強」原文是形容詞,與路11:22的「更壯」和來11:34的「勇敢」是一個詞。「勝了」原文是個動詞,與路11:22的「勝過」和約16:33的「勝了」是一個詞。

路11:21-22是主說到趕鬼的時候,打的一個比方。「壯士」就是那惡者魔鬼,他的「住宅」就是撒但控制的範圍,「比他更壯的」就是主耶穌。主一來,就勝過了他。所以約16:33主對門徒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主已經勝過撒但、勝了世界;我們因著信,也能得勝。所以主吩咐我們可以放心,在世上的苦難里,可以享受在主裡面的平安。來11:34告訴我們:歷世歷代,有許多人因著信,「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約翰時代的年輕人,是因信顯出剛強,並有神的道住在他們裡面,所以他們也勝了那惡者。

弟兄姊妹,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那的確可以放心了。但願我們都能遵行主道,因著信顯出剛強,並且也勝了那惡者。

15節:「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15節到17節是寫給少年人(年輕人)之話的繼續和發展。你們勝了那惡者,並不是屬靈爭戰的結束,從此就可以馬放南山、刀槍入庫了。因為那惡者魔鬼撒但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還在尋找可吞吃的人;所以約翰提出「不要愛世界」。這就是說,不要給魔鬼以可吞吃的機會,這是約翰憑著經歷說的。

「世界」(Kosmos)原文是個名詞,是指一個有秩序的組織或安排;一個有計劃的系統或制度。它在新約聖經里的用法,大致有三類:

第一類,指物質的世界、宇宙或天地。就像徒17:24說:「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約1:10說:「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第二類,指居住在這地上的人、世人或人類。就像約3:16的「神愛世人」,約15:18主說的「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

第三類,指這世界上的事。不單指物質的,也包括那些抽象的或意識的、靈界的。諸如這世界上的物質、利益、榮華、富貴、宴樂、享受等等。雖然是虛空多變的,卻能激起我們的慾望,並吸引我們離開神。可以說,這世界上的事,最能攔阻我們向著基督。所以雅1:27要基督徒「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在我們讀新約聖經的時候,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很快就會發現:「世界」(Kosmos)這個詞是約翰用得最多的。在全新約的186次里,約翰用了105次,超過了半數(約翰福音里用了78次,書信用了24次,啟示錄用了3次)。

約翰對世界有很深的認識。他借著摸得著的事物,碰見了摸不著的東西;聖靈讓他透過現像看到了本質。他看見眼前的世界,知道了世界背後還有故事。所以從約12:31起,約翰一再說到「這世界的王」;到了約翰壹書,在第二章這裡就稱他為「那惡者」;到了4:4將他描寫為「那在世界上的」。

約翰認識到魔鬼撒但是一個背叛神的、黑暗世界的統治者。就是弗6:12所說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約16:11約翰更認識到這世界的王已經受了審判,要永遠被趕出去。當主耶穌從地上 被舉起來,使信他的人都得有永生,成為神的兒女。因為有真理的聖靈住在信徒的裡面,神的道常存在信徒裡面,所以剛強的信徒勝了那惡者。

弟兄姊妹,約翰的認識,正是我們所需要認識的。的確,除非我們能看見在屬物質的背後那看不見的權勢,除非我們能摸著在世界上的事的後面那惡者的手,我們就難免常受欺騙,陷入撒但的網羅,而不能自拔。

這就像釣魚的魚餌,是套在魚鉤上的,魚餌本身是中性的、是無辜的,但魚若吞了魚餌,就把暗藏在魚餌裡面的魚鉤也吞進去了。你不能說,我單吃魚餌,不吞魚鉤,那是辦不到的。為此,我們必須警醒。

「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可見「愛父的心」是一種東西,可以放在裡面,也可以跑出去的。在同一空間里,不能同時放進兩種東西,這是任人皆知的事。可就是有些神的兒女反而胡塗,既愛世界,又想愛神。那怎麼可能呢!

多少年輕人捨不得世界。聚會的時候,受到激勵的時候,好像要不愛世界了;但好景不長,在另一個時候,又好像跟世界有斬不斷、理還亂的緣份。弟兄姊妹,遲早你會發現,愛世界與愛神是不能共存的。

我們必須有一個更好的在裡頭,愛世界的心才能丟下。有的小孩子喜歡拿刀來玩,他並不知道刀會割破皮肉,流血疼痛,甚至危害性命。正當他玩得興起的時候,你想把刀從他手中搶下來是難的。如果你把一個比刀更好的東西放在他面前,他才會把刀丟下,來拿那更好的。

弟兄姊妹,你不要搞錯啊!我們的神不是忍心的人(太25:24),「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神從來沒有叫我們摔掉什麼,神乃是把更好的放在我們面前。我們如果認識要去得的基督為至寶,就自然會把世界和世界上的事都丟棄了。

有一位小弟兄,對不要愛世界,感到心裡作難。他對我說:「世界的福,你享過了,所以你們年紀大的人能說不愛世界。但是,我還年輕,我不能啊!這位小弟兄會信神,但他不會愛神。我們要知道:信神,可以拯救你脫離罪惡;愛神,才能叫你脫離世界。

弟兄姊妹,時候一到,我們不得不進到世界裡面去,並和它有接觸;今天的世界也會來找我們,使我們沒法不和它有接觸。像大學生畢業後的選擇工作,下崗後的再就業,人們要選擇職業,都是在與世界打交道。你有沒有感覺到,這世界的背後,有一個勢力非常龐大,要俘虜人呢?

人今天最愛談論的,豈不就是錢嗎?人今天終日所想的,豈不就是吃什麼、穿什麼、住什麼和玩什麼嗎?你無論到什麼地方去,人最熱衷談論的題目就是這些,甚至連基督徒也不例外!從來沒有一個時刻像今天這樣危急。

當我們面臨取捨和選擇的時候,我們所注意的,不該僅僅是好與壞、或得與失的問題。不!我們當查問的是:這事是屬於這世界的呢,還是屬神的?這就是神兒女生活的原則。

16節:「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這裡說到世界上的事,都不是出於父神,乃是出於世界。而世界又是由它背後的統治者撒但所管轄的。這裡舉出三樣世界上的事:「肉體的情慾」,就是身體的慾望,超過天然需要的貪婪;「眼目的情慾」,就是魂借著眼睛而有的慾望,永無休止;「今生的驕傲」,就是人生虛空的驕傲,包括物質的和精神的炫耀。這三樣是那惡者魔鬼所慣用的三條詭計。

約翰用它來描寫這世界上的事的性質,清楚地反映出創世記第三章伊甸園裡的故事。當日魔鬼在蛇的背後引誘人的時候,就是用肉體的情慾——好吃,眼目的情慾——好看,並今生的驕傲——使人有智慧,向神獨立。

等一等,到了路加福音第四章,魔鬼試探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的時候,那是赤膊上陣的。魔鬼試探耶穌照樣是借著這三樣:肉體的情慾——吩咐石頭變食物,眼目的情慾——天下萬國的榮華,並今生的驕傲——從殿頂上跳下去,試探神而自顯。弟兄姊妹,從古到今,那惡者魔鬼引誘、試探歷代的信徒,都不外乎這三條詭計。

17節:「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本節的原文,在遵行神旨意的前面有一個定冠詞——「這」。「這遵行神旨意的」是指經常不斷地遵行神的旨意,不是偶爾遵行一下。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正在過去,惟獨這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2、要防備敵基督的出來說謊(2:18-23)

18節:「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

本節的「小子們」與13節的「小子們」在原文是一個詞,是指受信人中的第三班人。「敵基督的」原文是個名詞,全新約只用過五次,都是在約翰的書信里[約壹2:18(兩次),22;4:3;約弍7]。「敵基督的」與太24:24的「假基督」不同,假基督是用欺騙的方法,冒基督的名來迷惑人。而敵基督的是否認耶穌基督的神格,不認耶穌為基督,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在使徒的時候,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這是末時的一個徵兆。

19節:「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

本節的「他們」是指敵基督的。這些敵基督的,是不認父與子的。他們不是從神生的,也不在神聖生命的交通之內,因此,他們不屬於教會,就是不屬於基督的身體。所以約翰說,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是要顯明他們都不是屬我們的。

20節:「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

這裡的「聖者」是指基督耶穌。這「恩膏」是指聖靈說的。羅8:9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所以,有沒有從那聖者受了恩膏,是基督徒與敵基督的之根本區別。

剛信主的小孩子們,對聖經的真理不一定有很好的基礎,或且受文化的限制,自己還不能讀聖經。可是,他能對住在自己裡面的恩膏很敏感,所以,當他遇到異端的教訓、情慾的誘惑,儘管他不一定能說出是什麼道理,但心裡卻能感覺到是與非、對與錯。順服恩膏的教訓,就平安、喜樂,一切光明;違背聖靈的感動,就懊惱、沮喪,一片黑暗。這是真基督徒都該有的經歷。

21節:「我寫信給你們,不是因你們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們知道,並且知道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

這裡告訴我們,真理與虛謊是互不兼容的。約16:13主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信徒知道真理,不是由於自己的聰明、才智,乃是因為他們受了恩膏,有了聖靈的結果。在這件事上,博士和文盲是一樣的。

22節:「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

這裡告訴我們,敵基督的就是說謊話的。他們是與神為敵,也是與真理為敵。他們出來,把關乎基督身位(就是關乎基督的神性與人性)的異端到處散布。約10:30主說:「我與父原為一。」所以,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就等於不認父與子;這就是敵基督者的說謊技能。

23節:「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這裡的「不認子」是指否認人子耶穌是神,所以就沒有父,這是極大的異端。

「認子」的「認」與太10:32主說的「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里的兩個「認」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公開明說」的意思。所以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3、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內(2:24-27)

24節:「論到你們,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裡;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裡,你們就必住在子裡面,也必住在父裡面。」

本節是對受信人說的話。前面的「存」字和後面的「住」字在原文是一個詞。使徒並沒有給他們講些什麼新奇的道理,只是囑咐他們,務要讓那從起初所聽見的住在自己裡面。我們這樣作了,就住在主裡面,也住在父裡面了。

25節:「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

「主所應許」是指在約翰福音里主所應許的,是約翰親耳聽見的。像約6:47主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26節:「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引誘你們的人說的。」

這裡的「引誘」與1:8「自欺」的「欺」,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欺哄、迷失和引入歧途的意思。約翰剛才寫的這些話,是有針對性的,是指著那些用關於基督身位的異端,欺哄信徒的人。這些敵基督的將信徒引入歧途,使他們從永遠生命之道上岔出去,離群迷路。

27節:「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本節開頭的「常存」與末了的「住」在原文是一個詞。我們從主領受的恩膏,是常存在我們心裡的,或者說,是住在我們裡面的。可是,在神的兒女之中,很容易把領受恩膏這件事,變作一件外表的事。我們很容易把膏油和能力連在一起,在屬靈的追求上產生偏差。

我們要知道,聖靈在人身上作能力,是膏油的結果。人得著膏油,不是為著說方言,也不是為著顯神跡、行奇事;人得著膏油,乃是為著在神面前分別為聖,來事奉神。

在舊約里,受膏只有一個意思,就是表明這一個人是屬於神的。像出28:41論到亞倫和他兒子時,神說:「又要膏他們,將他們分別為聖,好給我供祭司的職份。」就是這一種的完全歸於神,是事奉神的第一個條件。

到了新約,路3:22給我們看見,當聖靈降在主耶穌身上的時候,第一件事,不是他去工作,而是神的承認。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所以,膏油乃是表明神的所有權。當主從死里復活、升天,就賜下聖靈,住在信徒的裡面。

我們從主所受的恩膏,是在凡事上教訓我們,不是外面用言語的教訓,乃是裡面膏油的塗抹。是借著內里屬靈的知覺的教訓,並不用人的教訓。恩膏的教訓和人的教訓完全兩樣。人的教訓是要講許許多多的理由,是要說許許多多的話,所以越講越複雜,你越聽越胡塗。但是恩膏的教訓就不同。不是在那裡告訴你許許多多的事,乃是借著膏油的在那裡與不在那裡來教訓的,這是一個特點。

比方:你今天要去作一件事,如果是主要你作的,當你動的時候,你就有膏油,你就知道這是對的;如果是不該作的,你就覺得像車胎走了氣一樣,提不起勁兒來,你就知道是不對的。恩膏的教訓,不是用道理,不是用理由;所以我們的是非、對錯,是根據恩膏的同在或不同在,不是根據有道理或沒有道理。

所有神的兒女,要學習一個功課,就是:我們在跟從神的事情上,不是講理由,而是看聖靈給不給我們一個滋潤的感覺。神所給我們的恩膏,是為著證明我們是他的。一切的事奉,根據於分別為聖,所以我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這可以由我們基督徒生活中真實、實際的經歷得著證明的。如果我們的頭腦里填滿了許多人的教訓,又還混淆不潔,我真怕這麼一來,會為自己構成一個虛妄、荒謬的世界,作繭自縛,無以自拔。

我們怎麼知道我們從主所受的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呢?感謝父神,賜給了我們這一本聖經,這聖經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同一位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在凡事上教訓我們。任何人的道理、教訓,如果與住在我們裡面的恩膏教訓不符,如果與神所默示的聖經相矛盾,那就是假的,不是真的。

從主所受的恩膏能保衛信徒不受敵基督者的欺哄、誘惑。所以每一個基督徒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這就是神兒女生活的原則。

三、彰顯出神的公義(2:28-29

1:9告訴我們,神是公義的;2:1給我們看見,那義者耶穌基督。從28節開始,使徒約翰把重點從神聖之生命的交通,以及按從主所受的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轉到神的公義上。與神相交,行在光中,和領受恩膏,住在主內,應當有一個結果:就是活在義里,彰顯出神的公義。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要住在主裡面(2:28)

28節:「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這裡的「小子們」與2:1,12的「小子們」在原文是一個詞,就是「孩子們」。使徒寫完了給三班不同受信人的話以後,在27節,結束於一個囑咐:「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從28節起,又回到所有的受信人,因此,再一次稱呼「孩子們」。

使徒約翰對他們繼續講述住在主裡面的生活(這到第三章里還要詳細講)。這裡的「他」是指要來的基督。以主必再來,突出住在主裡面的重要:一是主顯現的時候,可以坦然無懼;一是主再來的時候,不至於慚愧。

「住在主裡面」不是得救與滅亡的問題,乃是與主聯合、結果子的問題。這也就是太7:20-23主所說的「進天國」的問題。在上文的2:17里說到「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這裡就說到主若顯現。所以我們務要保持繼續住在主裡面,順從神,遵守主道。這樣,當主顯現的時候,就可以坦然無懼。在上文的2:11里說到瞎眼的人「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這裡就說到當主來的時候。「慚愧」恐怕就是指太24:51和25:30的受處治、被丟在天國外面的「哀哭切齒」說的。

2、當知道神是義(2:29

29節:「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

這個「知道」(ginosko)原文是指憑著有主觀知覺之認識的了解,不是道聽途說,人云亦云,乃是內里更深的看見。這是為著認識主。神是公義的來源。知道神是義的,是根據認識父,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

3、真信徒的標誌(2:29

29節:「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

這個「知道」(eido)原文是指外面客觀的知識,這是為著認識人。「行公義」的「行」原文是「實行」,「凡行公義之人」不是指偶爾行義,乃是習慣行義,是一種普通的日常生活,不用特別注意,就不知不覺地實行義。這是由於我們是神所生的,藉裡面的神聖生命所產生的自然生活。這不僅是外面的行為,乃是裡面生命的顯明。

「他所生的」就是指約3:3我們的「重生」。這神聖的出生是聖靈感動約翰所非常強調的。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可能有習慣實行義的生活。基督徒的行公義,並不是「立志為善」,乃是按從主所受的恩膏住在主裡面的結果。

神是公義的,凡從神生的,必行公義,彰顯出神的公義是真信徒的標誌。

第三章 重生之生命的美德 神是潔凈

什麼是重生之生命的美德呢?林前15:49說:「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在我們還沒有變成屬天的形狀以前,我們的形狀是屬土的。可以說,所有在亞當里的,都是屬土的,都是土裡土氣的,那是被罪污染過的。我們本來是屬土的,因著神的恩典,我們得在基督里,現在我們能有屬天的形狀。

今天主還留我們在地上,他所做的工作就是變化的工作。那神聖的生命已經在我們的靈裡面,並且要慢慢支配、管理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叫我們愛神所愛,恨神所恨,喜愛良善,恨惡罪惡;叫我們能夠揀選神所揀選的,能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弟兄姊妹,請你想想看,如果一個人的心思、情感、意志,都讓基督所佔有,而且他所想的就是基督所想的,他所愛的就是基督所愛的,屬地的東西摸不著他,這個人豈不就是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了嗎?這就是聖靈在我們裡面所要作的那個變化的工作:把屬土的形狀變成屬天的形狀(這是指著今天來說的),當基督的生命、性情從我們的身上流露出來,給人看見的,就是基督徒重生之生命的美德。

從前,在農村有一位姊妹,她在沒有信主以前,是那個村子裡有名的潑婦。你不能得罪她,如果你得罪她,她不光罵你,還要罵你父親,罵你父親的父親,一直罵上去,沒完沒了:所以人們都非常怕她。希奇得很,有一天她蒙恩得救了,性情完全變了。

有個年輕人想試試看,就拿一個白薯(或叫山芋、地瓜),從她背後往她身上一扔,扔了之後,拔腿就跑,怕她追過來罵。結果,她看了那個年輕人一眼,並沒有追,也沒有罵;她把那個白薯撿起來,拿回家,就把它種在自己的菜園裡。

後來那白薯長出好多的白薯來。她就全部挖出來,挑著白薯到那個年輕人家裡去叩門。那個年輕人開門一看,見是她,嚇得愣住了。她就笑著說:「這些白薯,就是用你前些時候扔在我身上的那個白薯生長出來的。現在我把它全部送還給你。」

你看見嗎?這就是基督的性情。這個人本來是潑辣、蠻橫出了名的,但現在卻在她裡面有基督的溫柔。這個溫柔,不是教出來的,也不是硬擠出來的;裡面的性情就是這樣。你只要是蒙恩得救的,你就有這個性情。所以,模成神兒子的形像,是完全根據基督的生命。

今天,你蒙恩得救,我蒙恩得救,那重生的生命既然在你我裡面,這生命自然就會有一種形像。現在你只要照著這神聖生命一直發展下去,讓生命長大、成熟,就自然會有基督的性情彰顯出來,給人看見重生之生命的美德。

今天我們的難處,是在給這神聖生命以太多的捆綁;讓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霸佔了我們。結果,基督的生命就不能自由地發展。

據說在一千多年前,我國的南唐李煜,就是那位能詩文、喜音樂、功書畫、善於填詞的南唐李後主。他曾經叫他的宮嬪窅(yǎo)娘用布把腳纏起來,纏得細小,形同一彎新月,供他取樂。上行下效嘛,於是就有很多人爭相效法,認為那是最美的。把一個小女孩的雙腳,好端端地從小就用布緊緊紮起來,使足骨變形,腳型尖小,造成殘廢,還美其名曰「三寸金蓮」。

我母親就纏過腳。我問她,纏的時候痛不痛?她說疼!我問她,你哭不哭?她說,纏的時候,強忍住,不哭,因為要好看;如果大人不給纏,倒反而要哭了。我問,那是為什麼?她說,腳大難看,沒人要唄!怕嫁不出去,所以要哭。

你看見嗎?這世界把人的思想扭曲了,把美與丑顛倒了。所以,不是我們今天不能叫人看見基督的榮美,問題是我們的心偏向世界:我們不是要討神的喜悅,而是要得到世界的認同;我們不是在為主受苦,而是在為世界受苦。

「三寸金蓮」就是為世界受苦的結果。當然現在沒有人再干這種傻事了,但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儘管表現不同,原則還是一樣的。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前些時候,上海的染髮熱曾悄然升溫。不光是白髮要染黑,年輕人還要染紅、染黃,雖然明明知道染髮容易生癌,還是要心存僥倖,染它個五顏六色,好領先世界新潮流。

甚至在基督徒中間,你也會常聽到一句話:「現在人家都這樣,基督徒怎麼也不能太那個了!」弟兄姊妹,你能從這「不能太那個」的背後,摸到那惡者的權勢嗎?今天魔鬼撒但仍然用「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這三條布來纏緊我們的腳;使我們不能走義路,使我們不能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這三條裹腳布真是又臭、又長,很難擺脫。因著這三條布的纏繞,就把在我們裡面的基督的生命裹住了,壓住了,結果基督的生命就不能自由地發展,我們就仍舊停留在屬土的形狀上,叫人沒法從我們身上看見重生之生命的美德。

聖靈知道我們的光景。所以,在第一章講到這神聖之生命的交通;在第二章就講到神兒女生活的原則;到了第三章,就把基督徒重生之生命的美德指給我們看。在這一章里,我們要思想三個題目:一、神的兒女要潔凈像主;二、愛是出死入生的明證;三、藉生命和聖靈實行愛。我們現在就按著這三個題目的次序來一一思想。

一、神的兒女要潔凈像主(3:1-10

感謝神,我們已經接受主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成為神的兒女了。西3:4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基督的生命也就是永遠的生命。我們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裡面都有永遠的生命。

創1:24告訴我們,神造出的活物,都是「各從其類」。每一個生命,自然它含有一種性情。比方說,雞有雞的性情,鴨有鴨的性情。你怎麼知道它們的性情呢?你只要把它們趕到河邊去就行了。小雞一看到水,就膽怯,不敢下去;小鴨一看到水,就高興,不用人教,它就下去游水了。

我國東北有一種銀鼠,天性潔凈,每到冬季,它全身呈純白色,毛皮珍貴。它出外捕食時,遇到危險,它本能就返身逃回家去。獵人在它的洞口,放上污穢的東西。銀鼠寧可自己被獵人捉住,也不肯玷污自己的身體。這就是銀鼠的性情。

弟兄姊妹,當我們蒙恩得救以後,就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這個生命是潔凈的,那就是基督的性情。所以,自然就會有基督的性情從我們身上流出來。人能碰到基督的潔凈,這就是我們的見證。人家會說:「這個人不像過去的他了。」這個人是一個基督徒,他所活出來的乃是基督的性情,這是所有蒙恩得救的人或多或少都有過的經歷。

有的人或許會感到很苦惱:這個經歷倒底是真還是假?如果是真的話,為什麼有時有,有時又沒有。問題就在這裡,性情與性格是有些不同的。原因就是基督的性情必須要經過時間,也就是要經過十字架的工作,要把這個性情變成性格,那就牢了。

如果一個人有潔凈作為他的性格的話,那你每次看到他,都是潔凈的;不是偶然有潔凈的性情。可以說這個人是個潔凈的人,這就是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如果用顏料把畫畫在瓷器上,看起來很漂亮,如果你不小心,把它一擦,就模糊掉了;這就像我們的性情一樣。但是你若把那畫了畫的瓷器,用高溫的火燒過,你怎麼擦都擦不掉,那就叫性格。那火就是指著十字架的工作。

基督的性情已經在我們裡面,這是我們得救就得著的。你只要不壓住,不捆綁,它自然會流露出來。我們或多或少都嘗過個中的滋味,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我們想要像我們的主,就必須經過十字架的工作。

弟兄姊妹,十字架不只是救贖我們,叫我們不再是罪人,叫我們得著基督的生命;十字架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把我們從基督得來的性情,組織在我們裡面,成為基督的性格。感謝神,弗2:10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這是神的傑作和智慧,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

羅9:16「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求神給我們一顆信而順服的心。主,我只有一個禱告:「你能加增,我減少。」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神兒女有潔凈像主的指望(3:1-3)

1節:「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這裡特別提起父。父是神聖生命的源頭。父神差他的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他得著永遠的生命。從弗2:3的「可怒之子」成為神的兒女,這是何等的愛!正因這奧秘的重生是人的頭腦所無法理解的,所以世人就不認識我們。

約3:4的「如何能重生呢?」以及9節的「怎能有這事呢?」是尼哥底母提出的兩個問題,也是世人普遍存在的問題,一直問到今天。世人之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從靈生的,不曉得我們乃是由神重生的,是因為未曾認識神自己。

2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這裡特別論到信徒。根據父賜給我們的愛,使我們現在就是神的兒女;像主,乃是將來必然的事。只是這事在時間裡,現在還沒有顯明。這指明神的兒女是大有前途的。

「他的真體」原文的意思是「他所是的」或者說是「他的真樣子」。原文在這裡還有一個副詞,就是下面3節里「像他潔凈一樣」的「像」和7節里「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的「正如」。所以這句話的意思該是: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我們必要看見他,正如他所是的真樣子。

3節:「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凈自己,像他潔凈一樣。」

這裡的「指望」,乃是指上面所說的盼望像主。這裡第一個「潔凈」是動詞,第二個「潔凈」是形容詞,原文的意思乃是「純凈」或者說是「純潔」。「像他潔凈一樣」原文是「正如他是純潔的一樣」。

我們知道,純凈、純潔與潔凈、清潔不同。清潔,是指乾淨說的,意思就是沒有污穢;而純潔,重在純字,不只沒有污穢,並且還得沒有雜質。雜質不一定是污穢,但是一樣東西的裡面有了雜質,就不能說是純潔的。

比方:我們吃的鹽,大多是用海水晒成或是熬成的。在海水裡面,有污穢、有鹽和其它的雜質。曬鹽的人可以把污穢的東西除去,一般人看上去是清潔的,但是從化學家的眼光來看,裡面還有許多別的東西,像鈣、鎂、鉀等等,夾雜在其中。這些東西,有的也是人體所需要的,但你如果需要純凈的氯化鈉,這些雜質就得設法除去。

所以,純潔的意思,不只是沒有污穢,並且也沒有一點雜質,即使是人看為是好的也不行。按屬靈的經歷說,原則上也是如此。

感謝我們在天上的父,給了我們一個榮耀的盼望:「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這個盼望,激勵我們純潔自己。凡一切需要血來潔凈的罪,都得除凈;凡一切需要十字架對付的肉體,都得脫去;凡與父對立的世界,都得分離;一切以自我為中心,以己為源頭的,都得拒絕。總而言之,就是將一切的污穢與雜質,將一切與主不相合的東西,都去除乾淨,那標準乃是「正如他是純潔的一樣」。

什麼叫「他所是的」、「他是純潔的」呢?四福音書回答了這個問題。約14:30-31主說:「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主是這樣純潔的。我們的主不是用逃避世界來顯出他是純潔的,而是在世界上愛父並行在神的旨意之中。太4:10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我們的主是這樣純潔的。

天然的人,往往容易走極端。他若愛世界,就緊緊地抓住他所有的世界上的事,被世物所支配;他若熱心宗教,往往就看破紅塵,甚至拋棄一切。但是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和屬天然的人完全不同。

因著有「主若顯現」的指望,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就給了我們一個基督徒生活在世上的原則。林前7:29-32說:「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我願你們無所掛慮。」

保羅雖然論到好幾件事,但顯然有一個共同的因素支配每一件事,那就是「時候減少了」。這一方面提醒我們,要學會數算自己的日子,知道自己的日子正在一天一天地減少;另一方面更是提醒我們,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 延,知道我們等候主來的日子也在一天一天地減少。當我們生活在這不信、不敬虔的世代,唯一能使我們受到保護的,就是持守那原則——「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

有些弟兄姊妹對這一點不理解,認為這和以弗所書有矛盾。因為弗5:25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而林前7:29卻說:「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我們怎麼能一面愛妻子要愛到為妻子舍己,而另一面又要作到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呢?怎麼能調和這兩個極端呢?

請不要著急。首先,我們必須說,這裡面沒有矛盾,惟有正常的基督徒才能有這種經歷。請你注意是「要像沒有」,不是「沒有」。一個在基督里的人,乃是從裡面得了釋放,並不是在外面改變他的行為。基督徒解決問題的辦法,並不在於外面的禁絕世事或拋棄世物,乃是從裡面蒙拯救,脫離世事、世物的轄制。基督徒並不離絕妻子,對妻子的情愛也沒有削減,只是作妻子的和作丈夫的,都尊主為大,不再受情愛的轄制。

同樣,雖然使我們哀哭的難處還在,但我們不再受那難處的轄制;雖然使我們快樂的原因還在,但我們裡面有一種內在的勒住,叫我們不使自己任由虛空的快樂所鉗制;雖然我們也吃也喝、也娶也嫁、也買也賣、也耕種也蓋造、並且也生兒養女,還繼續生活在世上,仍然是用世物的,一如既往,但是我們從裡面得了釋放,使我們不再受這些事的捆綁。雖然這些都還在,但這一切對我們卻像沒有一樣。

主是純潔的,那世界的王在他裡面是毫無所有。這純潔不在主所站的地,乃在他的心中。我們必要像他,這是神的旨意。我們是用他純潔的標準來純潔我們自己;如同純潔的童女獻給基督。對撒但,我總是說不;對父神,我就說是。因順從真理,純潔了自己的魂;這純潔的結果,乃是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2、住在主里就不過罪的生活(3:4-6)

4節:「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這「犯罪」的「犯」字原文意思是「實行」,是習慣並且持續地行,不是偶一為之。「凡犯罪的」就是「凡實行罪的」,不僅是偶然有犯罪的行為,乃是羅6:2所說的「在罪中活著」,過罪的生活。

「違背律法」與太24:12的「不法」在原文是一個詞。這不是指沒有摩西的律法,乃是指沒有或不在神管治人的原則之下過生活,所以,不法就是罪。

5節:「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這裡的「除掉「與約1:29的「除去」在原文是一個詞。那裡說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那借著亞當入了世界的罪;這裡是主除去眾人所犯的罪。

林後5:21說:「神使那無罪的(「無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們成為罪。」在主的裡面並沒有罪,這使他有資格除去我們人的罪。

6節:「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住在他裡面」就是約壹2:27的「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這兩個「犯罪」的原文含有「失誤目標「的意思。住在主裡面,是信徒該有的生活。犯罪,是罪人失誤目標的生活。所以,凡住在主裡面的,就不過罪的生活。

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這是在黑暗裡的光景,根本看不見主,並且對主也毫無主觀經歷上的認識。

3、神子顯現為除滅魔鬼作為(3:7-10)

7節:「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這裡的「小子們」就是2:1的「小子們「,也就是「孩子們」。這是約翰對所有受信者的稱呼。年老的使徒把所有的受信者,都看作是他在主里親愛的孩子。

這裡的「誘惑」原文的意思是「引入歧途」,使你們離群迷路。「行義」的「行」意思是「實行」。實行義,就是過義的生活。「行義的才是義人」這仍是純潔我們自己,所以說「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8節:「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本節開頭的這個「犯罪的」就是上面4節的「犯罪的」,是「實行罪的」,乃是活在罪中,過罪的生活。後來的這個「犯罪」就是上面6節的「犯罪」(原文含有「失誤目標」的意思。)魔鬼從創造以來就失誤了目標。正如結28:17所說,他「因美麗心中高傲」。高傲到一個地步,就像賽14:14他心裡曾說:「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他被強暴的事充滿,以致犯罪,神在他中間察出不義。

魔鬼的生活是罪的生活。他從起初就不斷地犯罪,罪是他的性情。所以,凡實行罪的,凡習慣地犯罪,活在罪中的,都是屬魔鬼的。為這個緣故,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正如來2:14所說,我們的主「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9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這「凡從神生的」就是指約1:12-13所說的,接受主耶穌,信入他的名,蒙恩重生,成為神的兒女的人。這裡的「存在」與上面6節的「住」在原文是一個詞。本章說到神的兒女不犯罪有兩個「住」。一是因為神的種子住在他裡面。這由神生的神聖生命,是不實行罪,也不能犯罪;二是住在基督里的就不犯罪。

但幾時神的種子,這神聖的生命在我裡面受捆綁,我還會落到罪里;幾時我被誘惑,不住在基督里,我就會失敗。這就像一隻羊,有時也可能會失誤,跌在泥里,但它潔凈的本性,不會容許它像豬一樣,留在泥里打滾。

10節:「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這「從此」二字,是指實行義或不實行義,就是活在罪中或不活在罪中。在這上面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就顯出來了。這不是外面行為的問題,乃是裡面生命與性情的問題。出於什麼生命,就有什麼性情。

我們承認:重生的信徒可能有犯罪;沒有得救的人也可能有義行。但此二者都是他們外面的行為,並不顯明他們裡面生命和性情的所是。所以,在這裡就進一步從義說到愛。多少時候,義多是外面的,愛多則是裡面的。因此,愛比義更有力地顯明我們是出於神,是神的兒女。感謝神,我們真是神的兒女,這是何等榮耀的事實!所以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這是肯定的。還不止,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有時我一個人騎自行車,走在那熙熙攘攘的馬路上,每想到自己是神的兒女,就抑制不住內心的喜樂,常會笑出聲來;我是有指望的人。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因自己是神的兒女而自豪過呢?

弟兄姊妹,我們不單是神的兒女,神還要把我們模成他兒子的形像,要我們像主是潔凈的,像主是義的一樣。這是我們榮耀的前途,榮耀的盼望。但我們不要忘記:遍地滿了撒但的權勢,撒但正在想方設法,要用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來捆綁我們。

人若行在光中,順從從神那裡來的恩膏,純潔自己,那麼撒但也就無計可施了。神為我們划了一道安全線,就是神的同在。凡住在主裡面的,撒但就毫無辦法,只能退去;神若佔有一切空間,撒但還有什麼地方可占呢?讓我們因著神的愛,把自己獻上,住在主裡面;活出重生之生命的美德,把榮耀歸給神。

二、愛是出死入生的明證(3:11-20

如果我記得不錯的話,全部新約聖經只有兩個地方用「出死入生」這句話,而且都是聖靈感動約翰寫出來的。一個地方是約5:24,主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另一個地方就是約壹3:14,這裡說:「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約翰福音給我們看見說,聽而信的人,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但在使徒時代,已經有偷著進來的假弟兄。在今天,也有人混到基督教里來,自稱是屬神的人,實在是沒有基督生命的人;自稱是神的兒女,事實上是魔鬼的兒女;自稱是基督徒,實際卻標榜另一個福音。

那我們怎麼能知道一個人的信是真的還是假的,我們怎麼能知道一個人是已經出死入生,還是仍住在死中呢?約翰書信就替我們解決了這個難題。這裡說「出死入生」是有憑據的;愛弟兄就是已經出死入生的明證。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彼此相愛是原初的命令(3:11-12)

11節:「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這裡的「命令」與1:5的「信息」在原文是一個詞。全新約就用過這兩次。這裡該是指約13:34主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這彼此相愛,是使徒約翰原初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信徒的信息;就是信徒所聽見,從起初就有的話。所以,我們已經出死入生的人,能夠彼此相愛,也應當彼此相愛。在生命與生活上,顯明我們是屬神的,是神的兒女。

12節:「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這該隱是人的第二代。人是亞當墮落的子孫,生來就是屬那惡者;屬那惡者,就是出於那惡者。

約8:44主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這些話是約翰親耳聽見的。我們的主很清楚地說到魔鬼是怎樣的。主說到兩件關於他的事:①他是殺人的;②他是說謊的。這就說明了一切。

約翰壹書這裡把我們帶到創世記第四章,用該隱與亞伯的故事來說明「惡」,就是殺人、說謊,犯罪的源頭是出於那惡者魔鬼;而「善」,就是義的,源頭是出於神。這給我們看見,對行為的善、惡,應該怎樣來區分。

該隱為什麼殺了他的兄弟呢?理由很簡單,就是「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這理由好像講不通嘛,怎麼能就為著這個來殺自己的兄弟呢?聖經告訴我們:「他是屬那惡者。」也就是出於那惡者,這相當於他是魔鬼的兒女。他的兄弟亞伯是出於神的,是神的兒女。魔鬼是與神為敵的。該隱裡面有魔鬼的私慾,他殺自己的兄弟,實際是對著神的,是發泄他對神的不滿。

2、相愛要以主的愛為標準(3:13-17)

13節:「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世人若恨你們」這句話是約翰從主口中親耳聽見的,並且主說出世人恨門徒的原因。約15:18主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

世人為什麼恨主呢?理由也很簡單,約15:25主說:「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地恨我。』」這就是說,恨主的理由是「莫須有」的。因為約3:20說:「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黑暗與光明是不能並存的。

那麼,世人為什麼恨基督徒呢?理由也很簡單,約15:19主說:「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基督徒無故地被人恨,乃是自然的事,我們用不著希奇。

感謝主,約16:33主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我們有主勝了世界的平安,就足夠了;恨的風浪再大,又能奈我何哉!

弟兄姊妹,基督徒被人恨,不應該有別的緣故,只應該是為主的緣故。你帶著主的名,就夠叫人恨了;人不是恨你,乃是恨你的主。我們若住在主裡面,不是被人愛,就是被人恨。而太10:22主應許我們,說:「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如果你是為自己的犯罪被人恨惡,那就不在主的應許之內了。

14節:「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本節說,出死入生是有憑據的。愛弟兄就是已經出死入生的憑據。死是出於魔鬼的,生命是出於神的。死與生命不僅分別出兩個源頭,也顯出兩個範圍。這是在我們重生的時候,發生在我們身上的。

信是道路,愛是證明;信是接受永遠的生命,愛是憑著這個生命而活。將這生命彰顯出來,就是重生之生命的美德。

「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這裡所說的愛,不是指著普通的愛,乃是指著愛弟兄的愛。一個人是不是真基督徒,是不是從神生的,只要看這個人的裡面有沒有愛弟兄的感覺。

神所給你的生命,不是獨立生存的生命。這一個生命有愛弟兄的天性,自然而然叫愛基督徒,喜歡和信主的人在一起;自然而然要推你和別的有同樣生命的人接近、相愛,叫你覺得基督徒比親兄弟還要親。你對神的兒女有一種特別的味道,特別的吸引力,有一個英名奇妙感覺,這一件事相當緊要。如果有人在他裡面沒有這一個愛弟兄的心,聖經就指給我們看,他是「仍住在死中」。

15節:「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本節特別提到恨。你絕不能說,一個人相信主了,還可以殺人。像該隱那樣殺自己的兄弟的人是少有的。但聖經在這裡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這個「凡」字很厲害!不管你自以為有多少該恨的理由,只要你恨了,就是殺人的;而殺人是在撒但的範圍里,因他從起初是殺人的。所以今天這一個問題是非常嚴肅的事。

在神的兒女中間,彼此相交的時間一長,可以有許多的情形。對某些問題,由於看法不同,會有辯論;對某些真理,由於領受不同,會有爭執。但不能有恨。

或者有弟兄作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我能用很重的話來責備他。但我沒有恨,我裡面只有愛。即使有弟兄犯了應該被革除的罪,我也許會發怒地對付這件事,但存心是為著挽回他,這是愛,不是恨。

從前有弟兄問達秘弟兄,關於革除的事。他第一句話說:「我想一個罪蒙赦免的罪人,來革除另外一個罪人,這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事。」你看見嗎?在這裡有一個態度是出乎愛的態度,你能摸著這是出乎生命的。

在神的兒女中,有許多事情要做、要責備、要對付,但裡面沒有恨。因為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弟兄的,不管那個恨有沒有理由。

弟兄姊妹,我們要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這是何等嚴肅的事!恨與愛,惡與善,罪與義,死與生,黑暗與光明,虛謊與真理,都是相對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了。

16節:「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本節特別提出「主為我們捨命」。什麼叫作愛弟兄的愛呢?這裡替我們解釋了。我們活在自己裡面,不容易知道愛是什麼。你看主為我們捨命,在這件事上,我們就知道什麼叫作愛了;所以我們也應當在合適的時候為弟兄捨命。

你看見嗎?聖經里說的愛,不是一句空話,是十分具體的。愛弟兄的愛,就是說對所有的弟兄,對所有的姊妹,有一種丟掉自己來愛他們的心;捨棄性命來成全他們的心。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也當為主的緣故,捨棄個人的成見、偏心、利益、面子,不計較個人的恩怨、禍福,以主的愛為我們彼此相愛的標準,來愛所有的弟兄姊妹。愛的方式和程度,是以主作榜樣。接下去就提出一件具體的事。

17節:「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這裡的「財物」與路21:4的「養生的」在原文是一個詞,意思就是養生之物,是養活肉身的東西。這是主耶穌說明他稱讚那個寡婦的原因時所用過的一個詞。主說:「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里;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這是窮寡婦愛神的行動,她把自己賴以養生的所有家當全給了神。

現在你有世上養生之物,你的弟兄有需要,你該怎麼樣呢?記得戴德生弟兄在做實習醫生的時候,曾經深入社會,作義務診治。有一次,他看到一位窮弟兄患了肺結核。他知道這種病是需要補充營養的,但他看弟兄的家境又作不到,他就想要幫助弟兄。一摸自己口袋,只有一個英鎊,這是他要靠著養生的。他想還是自己的需要大,不能顧到弟兄了,就說了幾句無關痛癢的話,告辭出來了。

在回家的路上,心是一直不能平安,那手還一直碰到那個英鎊,好像還發出一個聲音:「你看見有需要的,你不給他,就是偷!」他舉出很多自己有需要的理由也沒有用,最後還是跑回去,把那個英鎊給了那位弟兄。那位弟兄不肯受,說:「這怎麼可以呢?」戴德生說:「我求你拿去,幫幫我!幫幫我!你不拿,我受不了啦!」

弟兄姊妹,我們讀聖經要非常仔細才可以。有世上財物的人,有養生之物的人,如果看見弟兄窮乏、有需要,而把憐恤的心塞住了,在這裡不是說牽涉到愛弟兄的心,而是說牽涉到愛神的心;不是說不愛弟兄,乃是不能愛神。

人如果塞住了憐恤弟兄姊妹的心,這一個人愛神的心也就沒有了。他不能自己欺騙自己,說:「我雖然不愛弟兄姊妹,但是我愛神。」沒有這件事。因為我們與神的眾兒女關係是從神來的。

主為我們捨命,也為他們捨命,這是父賜給我們的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都是神家裡的人。神愛他,你怎麼能不愛他呢?不是因為他可愛,才愛;乃是因為他是弟兄,就愛。

有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背上背了個三、四歲的孩子。有人圍問她,說:「小朋友,你這麼一點兒大,怎麼背得動一個孩子呢?」她說:「我背得動。」又問她:「你不覺得重嗎?」她說:「不重,因為他是我的弟弟。」你看見嗎?今天你的弟兄,你的姊妹,都是從神生的。你應當把待他們的軟弱,包容他們的過犯;不以為難,不以為重。因為同屬一個生命,愛就沒有困難,也不是重擔了。

馬丁·路德說得好,凡是因信稱義的人,地位是非常崇高,可惜經歷非常卑微,也可以說是氣質不夠。一個人重生得救,一是地位的改變:該滅之的罪人成了神的兒女;二是氣質的改變:恨變愛、私變公、污穢變潔凈、犯罪變行義、至終模成神兒子的形像。基督徒氣質的改變是一輩子的事,在愛弟兄上是最容易顯露出來的。

明朝的宦官魏忠賢,就是那位結黨營私、專斷國政,自稱九千歲的大太監。很多人都知道,他是一個出了號的大壞蛋。曾經有人問過他:「什麼是君子?什麼是小人?」他回答說:「君子就是好人,小人就是壞人。」再問他:「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呢?」他說:「與我者,皆好人也;與我壞者,皆壞人也。」意思就是,跟我好的,都是好人;對我壞的,都是壞人。他是以自我為中心,來判斷好人與壞人。這種宦官哲學,在黑暗裡到處存在。光明之子絕不能隨聲附和。

3、相愛要在行為和誠實上(3:18-20)

18節:「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上和誠實上。」

這「小子們」,仍是2:1那愛的稱呼,就是「孩子們」。言語是與行為相對的。行為所說的,不言語更響亮。舌頭是與誠實相對的。舌頭最會玩弄虛空的談論,「誠實」原文就是下面19節的「真理」,是指愛的實際。你光說愛,沒有用;需要行為來證明。

教會的生活是愛的生活。愛是活出來的,不是喊出來的;今天不是看你怎麼講,今天是問你怎麼行。把愛掛在嘴上,用優美的詞藻、精彩的辭彙,把自己包裝得再好也沒有用,因為神要的是愛的實際。

19節:「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

這裡的「安穩」與腓1:14的「篤信不疑」在原文是一個詞。有了實際的愛弟兄,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篤信不疑地安穩。這就是屬真理的,正如提前1:5所說的:「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為此,我們都要自己勉強,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住在主裡面,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使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

20節:「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伯36:26說:「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神比我們大多少,這是不能測度的。羅16:27保羅稱神為「獨一全智的神」,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所以,如果連我們自己的心都責備我們了,神當然更會責備我們。我們的心這種自責的知覺叫我們留意、提防與神交通受阻礙的危機,並且還會保守我們住在主裡面。

三、藉生命和聖靈實行愛(3:21-24

本來我們都受了罪的污染,所以在我們身上有畸形的發展。我們有愛,不錯,但是多少時候,連母親的愛也會扭曲成為溺愛;溺愛,不是愛兒女,而是在不知不覺之中毀了他們,這是罪的結果。

現在不是有很多非常能幹的母親,從小就把兒女捧在手裡,一切都包辦代替,讓兒女得到最好的享受,為兒女畫一張最美的藍圖;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啊!結果,常是事與願違,只培養出一些高級廢物。這些能幹的母親,自己還莫名其妙,不但自己得到幾滴辛酸的傷心淚,更毀了寶貝兒女的一生。

我們知道,一個很強的母親,常常有一個很弱的兒女。因為所有的主張,母親都替兒女包了。等到兒女真的要工作、要結婚,真的需要選擇了,他們不會選擇。

最近新聞報導,天津有一位產婦,生了一個兒子。這兒子的奶奶,也不知道是疼孫子,還是愛媳婦,要想辦法給媳婦補一補。產後兩小時,就開始吃雞蛋,臨睡時又吃了二十個雞蛋;這一天一共吃了三十五個雞蛋。結果,蛋白質中毒,真是愛之適足以害之。弟兄姊妹,這些都是在亞當里的悲劇。等到我們重生得救了,生命進到我們裡面來,我們仍舊是母親,現在聖靈在管理那個愛,結果就是基督在我們身上顯大,發出馨香之氣,把溺愛改變成純潔的愛,對母親和兒女都有益處,給人看見基督徒重生之生命的美德。所以每一個神的兒女,都必須藉生命和聖靈來實行愛才可以。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心不自責向神坦然無懼(3:21)

21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本節仍是講我們相愛的實際。若是相愛在行為和誠實上,我們的心能不自責,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在第四世紀,有位聖徒叫奧古斯汀(Augustine),他的愛實在是在行為和誠實上的。有一個冬天,他和幾個弟兄到外面去傳福音。他看見在接受主的人當中,有一個窮人凍得直打顫;他立刻就把外衣脫下一件給那個窮人穿上。同去弟兄問他,說:「你脫了自己的衣服給他穿,你自己不冷嗎?」他說:「弟兄,我裡面還有一件,我看見他需要,我有兩件而不給他一件,我就是偷他的。因為一切都是神賞賜的,神為我們預備得豐豐富富,現在別人不足,我怎麼可以塞住憐恤的心,不分給他呢?我如果不給他,在神面前,我就是偷竊;我的心會責備我,我就不能向神坦然無懼了。」你看見嗎?這就是他屬靈的光景。明明是他的衣服,他卻說是偷(有而不給就是偷)。

同樣的原則,你有養生的錢財,看見弟兄有缺乏,你塞住憐恤的心,你不幫助他,就是偷。錢雖然是你的,東西雖然是你的,卻都是神預備的。神不賜給,我們什麼也沒有。徒17:28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如果神收回我們的氣息,我們的肉體只好被送到火葬場去了。

請你想想看,有哪樣東西是你自己,不都是神給的嗎?今天你享受了神的豐富預備:有吃、有穿、有住、樣樣齊全;有弟兄,有姊妹,在那裡有難處,你能無動於衷嗎?你能說這與你沒有關係嗎?我們必須順著新生命的知覺,讓良心在聖靈的管治之下,把神的恩典拿來與人分享,使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安穩才可以。

2、遵守主命禱告得蒙垂聽(3:22-23)

22節:「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一切所求的」是包括我們所有的禱告。就是說,我們不論求什麼,結果就都從他得著。這是約翰的經歷。太7:9-11主在山上的教訓,是使徒親耳聽見的:「凡祈求的,就得著。」主給我們一個厲害的應許,毫無保留。

也許有的弟兄姊妹要問:「這應許在使徒身上完全兌現了,為什麼到我身上就卡住了呢?為什麼有些事,我求了很長時間,還是沒有得著呢?我覺得我並沒有妄求,要浪費在自己的宴樂中啊!為什麼禱告還是不靈呢?」

我想本節那「因為」後面的話,也許能回答你的問題。你是不是借著主在我們裡面的那神聖生命的運行,習慣地遵守主新約的命令,並且經常實行神看為可喜悅的事呢?

弟兄姊妹,我們住在主裡面,遵守他的命令,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能修直並清理我們向神求的路。約15:7主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23節:「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本節論到神的命令,突出兩個字:信與愛。信,是在我們與主的關係上接受神聖的生命;愛,是在我們與弟兄姊妹的關係上活出神聖的生命。人信耶穌的名,得到了重生;愛的生活就證明了這個事實。信主的名這一件事已經做了,下面那一個愛也必須做。

神先賜給你那一個愛,神然後給你那一個愛的命令——彼此相愛。今天我們要將神賜給我們的那一個愛,用來彼此相愛。從與人相愛顯出與神相交。

神所擺在我們裡面的種子,我們要按著那一個性質來用它、寶貝它,不應當毀它、傷害它,這是我們今天特別要注意的。

3、住在神里神也住在人里(3:24)

24節:「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本節給我們看見,遵守神命令的結果。告訴我們,信徒與神的關係是雙方面住的關係。這是約翰親耳從主所聽到的話,也是約翰親身從聖靈所得到的經歷。

約15:4主說:「你們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約翰福音十五章里的「常」原文都是「住」。約翰很注重住,住的原文在新約歷來一共用了119次,約翰卻用了多一半:福音書里用了40次;書信里用了27次。)我們是借著住在神裡面,享受神住在我們裡面。

信徒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信徒裡面,這個奇妙的事實,信徒是憑著神所賜的聖靈才確實知道的。這聖靈就是加3:14所說:「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弟兄姊妹,我們都應該求聖靈開我們的心竅,叫我們心裡明白過來,知道住在主裡面和主住在我們裡面的重要。

約15:5主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

第四章 正確之信仰的表現

詩3:8說:「救恩屬乎耶和華。」這給我們看見,救我們的這件事,不是從人起頭的,乃是神起頭的;不是人想救自己,乃是神想救我們。羅3:23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人是犯了罪的,人是當滅亡的,但是人沒有意思尋求得救。正如詩篇第十四篇所告訴我的,沒有尋求神的人,人也不求告神;只是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所以在舊約聖經里,大衛就告訴我們,救恩是屬乎神。

為什麼救恩是屬乎神呢?最大的原因:因為神是愛。今天之所以有救恩的發生,就是因為:一方面神有愛;一方面人有罪。人的罪,給我們看見人的需要;神的愛,給我們看見神的賜給。救恩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在宇宙里有這兩個最大的事實。

關於神的愛,在聖經里是一直講的。有三方面是必須要清楚的:第一,神就是愛;第二,神愛世人;第三,神愛的顯明(這也可以說是道成肉身的奧秘)。神就是愛,是說到神的性質;神愛世人,是說到神的動作;神愛的顯明,是說到神的作為。

羅5:8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神的愛是有表示的,乃是在基督的死里。愛一被表示出來,等到這愛作在人身上的時候,立刻就是恩典,我們之所以能得到這恩典,是因為神的憐憫。

憐憫是從愛生的,正像彼前1:3說:「願頌讃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你看見嗎?神所有恩典中的工作,都是照著他在愛中的憐憫來定規的;所以重生和活潑的盼望都是連於憐憫。因為有憐憫,所以有恩典。

感謝神,我們已經得救了,我們已經屬乎神了,我們已經有活的盼望了,但今天我們活在這地上,還會有許多的試探和誘惑,常受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的騷擾。所以猶大書21節要我們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我們雖然不屬世界,但我們還在世界上。我在這個世界上為主的名遭逼迫,仰望主耶穌憐憫我;我在這個世界上受罪的纏累,仰望主耶穌憐憫我;我在這個世界上受撒但的攻擊,仰望主耶穌憐憫我,救我脫離那惡者。你看見嗎?當你在地上過日子的時候,你要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要仰望他的憐憫,直到主耶穌來的時候,他提接我們去。

神就是愛。你記得來4:16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這「得憐恤,蒙恩惠」在原文里該是「接受憐憫,找到恩典」。當我們去主面前禱告的時候,我們就接受憐憫,找到恩典,我們就得著隨時的幫助。哈利路亞!救恩是出於神,不是人思想的產物;救恩是聖經的啟示,不是人造的宗教。這就是我們所承認的正確的信仰。

弟兄姊妹,我們都要在這正確的信仰上建造自己,在聖靈里禱告,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在這一章里,我們要思想三個題目:一、神兒女辨認諸靈;二、在神愛中的享受;三、愛神當流露神愛。我們現在就按著這三個題目的次序來一一思想。

一、神兒女辨認諸靈(4:1-6

這一段乃是插進來的話。警告信徒:一切的靈,信徒不可都信,要借著試驗,辨別諸靈,看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從而使信徒能認出假先知和敵基督者的靈來。

在約壹2:18曾經提醒我們:如今是末時了,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若不加以辨別,就容易上當受騙。假先知就是敵基督的,就是那些將關於基督身位的異端教導人的。約翰福音和約翰書信都是為著末後的日子寫的。

神託付給約翰的啟示,乃是要帶領神的兒女與復活的主自己有新鮮的接觸,而使他們回到神原初的旨意里,就是回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與這永遠的生命發生正當的關係。

如果我們回到這原初永遠的生命里,一切的難處就迎刃而解了。所以,在約翰的書信里,不注重那些外面的、暫時的事物,乃是要我們撇開這些,借著真理的靈而進入生命。

弟兄姊妹,現今所有的事物都破敗、墮落,人必須回到這從上頭來的生命那裡。約翰所作的補網工作,並沒有用什麼新奇的道理,只是把我們帶回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叫我們成為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

我們怎麼能知道有這個事呢?在約翰壹書第三章的末了就告訴我們,是由於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就是真理的靈;是從神來的靈(林前2:12)。約6:63主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所以,當我們接受這位釘死並復活的救主的時候,賜生命的靈就進到我們裡面,將永遠的生命分賜給我們。

你看見嗎?我們接受的是主耶穌,得著的卻是賜生命的靈。使我們能夠遵守神的命令住在主裡面,主也住在我們裡面,才能多結屬靈的果子;有正確之信仰的表現,父神就因此得榮耀,我們也就是主的門徒了。

但是,聖經在這裡提醒我們,除了真理的靈以外,還有謬妄的靈,也就是敵基督者的靈在到處興風作浪,攪擾基督徒,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保羅在林後11:4也提到有另傳一個耶穌,另受一個靈,另得一個福音的情況;會誘騙基督徒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真理的靈是從神來的靈,是出於神的;謬妄的靈,本是鬼魔的靈(啟16:14),是敵基督的;就是提前4:1所說的「引誘人的邪靈」,使人離棄真道。

所以,神的兒女不要盲目相信,總要辨認諸靈。雖然林前12:10保羅論到屬靈的恩賜時曾說,聖靈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那是說有人有聖靈賜他辨別諸靈的恩賜,能把出於神的靈從那些不是出於神的靈辨別出來。但是聖靈卻在這裡感動約翰寫出試驗那些靈的一個方法;就是以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為依據,使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要試驗那些靈是否出於神(4:1)

1節:「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不是出於神的靈是會直接殘害人的。像可5:2那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常住在墳塋里,沒有人能制伏他。後來是主吩咐那污鬼從這人身上出來,結果是「污鬼就出來,進入豬里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入海里,淹死了」。路6:18:「還有被污鬼纏磨的,也得了醫治。」太10:1主耶穌預備了十二個門徒,在打發他們出去的時候,「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這三處的「污鬼」在原文都是「污穢的靈」;這污穢的靈附在人身上的時候,都是赤膊上陣,親自出馬的。但是,好像有更多的時候,他更會使用假先知來達到他敵基督的目的;引誘人離棄真道。所以,對於一切的靈,神的兒女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

這裡的「試驗」跟路12:56節的「分辨」和腓1:10的「分別」,在原文是一個詞。意思就是借著試驗,辨別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為什麼要辨別諸靈呢?因為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進到世界裡了。

太7:15主在山上的教訓里,已經向門徒提出警告,說:「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怎樣辨別羊和狼呢?接下去在太7:16-17,我們的主說了一句簡單易懂的話,主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果子就是憑他們的本性所產生的。不是結不結果子,乃是憑什麼本質會產生什麼果子。任何放大主說的窄門,改了主說的小路,都是假先知。凡否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都是假先知;凡是憑著自己的意思曲解聖經的都是假先知。

假先知是來投你之所好,來修改主的話語。他們外面披著羊皮,像是屬乎主的人,但裡面還是殘暴的狼,是沒有生命的人。假先知乃是披著羊皮說狼話的人。在徒20:29保羅對在以弗所的教會的長老們也曾經說過:「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這「不愛惜羊群」,就是壞樹結的壞果子。

有人說,壞的果子必定是指不道德的事說的。這可不一定;我們不能把假先知臉譜化了。撒但寧可用真道德而假道理的人;用人的道德來包裝鬼的道理——是狼披上羊皮。這些人可能在外表的行為、道德、脾氣,看上去都很好,但裡面是狼。

林後11:14說:「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把吼叫的獅子的嘴臉,用羊皮包裝起來,好達到他吞吃人的目的。撒但最上算的工作是把假道理調在真道理裡面,把人造的宗教混在聖經的啟示里,把殘暴的教訓攙雜在健康的教訓里。

現在已經有許多假先知出來,進到世界裡了。他們把基督徒正確之信仰改了,把主對神兒女的要求也改了。他們道貌岸然、神態莊嚴、一本正經地曲解聖經,一字一板地散播毒素,謬妄的靈就是在不知不覺之中來解除我們的武裝;污穢的靈是無時無刻不在蠶食著我們的信仰。所以總要借著試驗去辨別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既是這樣,我們要如何試驗,怎樣辨別呢?真理的聖靈就感動約翰在這裡很具體地告訴了我們。

2、分別神的靈與敵基督的靈(4:2-4)

2節:「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

這裡的頭一個「認」,與羅10:10的「承認」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公開明說」的意思。第二個「認」,與下文6節的「認識」在原文是一個詞,是主觀的認識,含有「由經驗而知道」的意思。

「凡靈」,凡是出於神的靈必定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承認耶穌雖然是從馬利亞生的,卻是從聖靈成孕,他的出生是直接出於聖靈的。正像路1:35所說:「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太1:18說,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他的源頭是聖靈,借著童女馬利亞,他取了人的形像,成了肉身。

當我們翻開聖經第一卷創世記第三章,在大約主前四千年的時候,神就有「女人的後裔」的應許;但並沒有指定是怎樣身份的人。直到賽7:14,大約在主前700年,主自己給我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才有了為童女所生的預言。

人總是多疑多慮的。如果光是一個人,就將來還有失敗的可能吧?主知道人的軟弱,所以在賽7:14還給我們看見,女人的後裔不光是人,乃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意思就是在耶穌裡面人和神碰了頭了。主耶穌是神和人的人,又是神和人的神,他的本質是以馬內利。以馬內利乃是永遠得救的根源,只要你我在基督耶穌里,我們的得救就永遠穩妥。

主耶穌之所以能作救主,就是因為他是以馬內利,以馬內利不是一個團體,乃是一個人。只有主耶穌那個人才是以馬內利,只有在主耶穌身上才能神和人同在。所以我們必須在他裡頭才能神和人同在。哈利路亞!所有蒙恩得救的人在基督耶穌里也是以馬內利。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是先知描寫彌賽亞生平最仔細的一章,它的題目是「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告訴我們,「耶和華要來作救主」。我真盼望初信的弟兄姊妹,能把這一章仔細地讀一下。聖靈會叫你更寶貴自己所白得的奇妙救恩。

「耶穌」是希臘文,希伯來文是「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是救主」,或「耶和華施行拯救」。主耶穌來到地上,他如果不是以馬內利,他就不能作耶穌。

弟兄姊妹,你看見嗎?創世記第三章有女人的後裔,以賽亞書第十四章有為童女所生,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有耶和華要來作救主;這三條線的預言都集中應驗在馬太福音第一章里。聖靈叫我們以在肉身里來的耶穌基督來試驗、辨認諸靈。出於神的靈都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所以,在此我們就可以認出神的靈來了。

3節:「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這裡的「認」,與2節的第一個「認」,在原文是一個詞,都是承認的「認」。那敵基督者的靈是不承認耶穌的,也就是不承認耶穌是道成了肉身來的,不承認耶穌是基督,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在試驗辨別是不是出於神的靈時,是以「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為依據的;在試驗辨別敵基督者的靈時,也是以耶穌為依據的。

有一位在銀行里工作的姊妹,我曾經問過她,如果出現有假幣,你是怎樣辨別一張紙幣是真的還是假的呢?是不是要把所有的假幣都研究過呢?她說:「不!人不可能、也沒有辦法把所有的假幣都研究過。我是把真幣仔細研究過,作到心中有數,遇到凡與我所承認的依據不符的必定是假幣。」

弟兄姊妹,你看見嗎?在辨別諸靈的事上也是這樣,我們必須像提後1:12保羅說的「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才能持守我們所承認的信仰,因為那敵基督者的靈現在已經在世界上了。

4節:「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信徒是從神生的,所以是屬神的。「他們」是指上面幾節所說的「假先知」和「敵基督者的靈」,信徒是勝了他們的。

因為約壹3:24說:「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在信徒裡面的是神。那在世界上的敵基督者的靈、引誘人的邪靈,雖然貌似強大的壯士,霸佔墮落的人類,但在信徒裡面的比他更大。正像路11:22主所說的:「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因此,讓我們向父神屈膝,求他按著他榮耀的豐富,借著他的靈,用大能使我們裡面的人剛強起來(弗3:16)。

3、辨認真理的靈與謬妄的靈(4:5-6)

5節:「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

那些假先知和敵基督者的靈,是屬世界的。所以他們所講說的,都是出於世界的事,世人和他們有共同的語言,當然會聽從他們。

6節:「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信徒都是屬神的,使徒所教導關於基督的真理,以及所承認的耶穌,都是出於神的。因此從神生、認識神的人就會聽從我們、與我們在一起。林前12:13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不屬神的人就不是出於神的,因為他們不是從神生的,沒有神榮耀的靈住在他們身上(彼前4:14)。他們不領會神的靈的事,正像林前2:14所說:「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當然就不聽從我們。從這些事實,我們可以辨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真理的靈就是聖靈。約16:13主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謬妄的靈就是弗2:2所說的「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謬妄」這個詞原文的意思就是迷惑、妄為、錯謬。在弗4:14把它翻譯成「異端」。)提前4:1:「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弟兄姊妹,基督徒正確之信仰有一個很重要的根據或根基;這個根基乃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謬妄的靈,福音的仇敵,在教會歷史上從來沒有停止過他們的瘋狂。

兩千年來,當陰間的門敞開的時候,所有攻擊的火力都集中在主耶穌的身上,尤其是對基督身位的攻擊。但是,感謝神,我們有從主所受的恩膏住在我們裡面,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更有你我信仰的根基,這整本的聖經為主作見證,讓我們看見一個人,不只是復活的基督;在他復活以前,他是歷史上的耶穌。他曾降生在馬槽,他被童女馬利亞所生,而馬利亞是從聖靈懷的孕,他是成了肉身來的。他在這地上約有三十三年,後來他為我們掛在十字架上,三天以後,他從死里復活,最後他升天,到父神那裡去,並且應許他還要再來。這是千真萬確的事,是我們正確的信仰。我們怎麼知道呢?因為約5:39主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弟兄姊妹,今天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那敵基督者的靈已經在世上了。他們不承認耶穌,也反對聖經。所以謬妄的靈總是借著假先知和敵基督者的口,最惡毒地攻擊耶穌和聖經,不是強解、曲解聖經,就是否認、否定耶穌。但聖經經過暴力、理性、科學的考驗仍然活著。

在本世紀初,有一個不信耶穌的人說:「我要在一百年以後,把聖經送到太平間去。」結果沒有用一百年,說這句話的人,早已經被送到太平間去了,而聖經呢,卻一直健康地活到今天。據說在歐洲有一個無神論者,曾經揚言,說聖經將成為過時的書了,不久人們都會忘記他。確實是不久,是在他死後不久,他住的房子被日內瓦的聖經公會買去了,在那裡印聖經,大量發售。而他的著作呢?卻無人問津,當然也賣出了九十幾本,一共只賣了兩塊錢。

弟兄姊妹,為了防備受假先知的錯謬所誘惑,警惕被敵基督者的靈所欺騙,我們都應當認真地讀聖經,我們都應該接受彼後3:18的勸勉,「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叫我們可以辨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主啊!求你憐憫我們吧!

二、在神愛中的享受(4:7-8

新約聖經里一個最大的啟示,就是給我們看見神就是愛。

神就是愛是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神的自己、神的性質、神生命的本質就是愛。神是愛,是說愛就是神的本性,神就是愛的泉源。神是完全的愛,也是愛的完全。這一個啟示是人類最需要的,更是基督徒最大的快樂與榮耀。

羅5:5保羅說:「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我們能歡歡喜喜地盼望神的榮耀,就是因為神是愛,因為享受神是愛,並且是因為在神愛中的享受;使我們有份於神的生命,有份於神的性情,有份於神的愛。

為什麼說我們人最需要這個啟示呢?因為人不認識神。人對神有許多推想,有許多偏見,有許多迷信;人們會在那裡想:到底神是怎麼一回事?到底神存的什麼心?到底神對我們人有什麼意思?到底神自己是怎麼樣的?所以,你隨便問一個人:「你對於神是怎樣想的?」每一個人都有他的觀念,都會說,我想神是這樣的,我想神是那樣的,或者否認神的存在。

世界上的宗教、人手所造的偶像都是人想出來的。譬如:人想神比人的能力大,就造個三頭六臂,千手千眼的偶像;人想神是兇悍無比,就造個令人望而生畏的偶像。人這樣想,人那樣想,人都是在那裡揣摩、推測神是怎麼樣的。就連有的基督徒也會對於神有許多的推想。太25:24主說的那個又惡又懶的僕人,竟然會在主回來的時候對主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他嘴說害怕神,心卻遠離神,雖說是神的僕人,卻對神有極大的誤會。為著更正世人對於神各種各樣的猜想、迷信,神就在福音的光中顯現給人看見,神就是愛;給人看見神是可以親近的;神不是不可捉摸的。

弟兄姊妹,基督徒最大的認識就是認識神是愛。今天為什麼有些基督徒是那麼困苦、可憐、貧窮、赤身的,就是因為瞎眼。雖然是有神的信仰,過的卻是無神的生活;雖然是蒙愛的人,卻看不見神就是愛。所以沒能在神的愛里享受神的豐富。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愛的本質與表現(4:7-11)

7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

這一節告訴我們,我們彼此相愛是我們認識神的表現。我們為什麼要彼此相愛呢?因為愛是從神來的。有愛的人都是從神生的,神自己就是愛。神生我們的時候,就把愛也生在我們裡面。在我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我們需要愛,但我們裡面沒有愛,從我們重生的時候起,有了這個從神來的愛;神給我有愛,神也給你有愛,神也給他有愛,每一個從神生的人都得著了生命,同時神也都把愛生在他裡面,所以神的兒女們才能夠因認識神而有彼此相愛。

每一個弟兄姊妹,主在他裡面都賜給他一個生命,都有愛生在他裡面,然後說:「我們應當彼此相愛。」今天我們只能低下頭來說:神的兒女能相愛。這一個生命是新的,是有能力的,因為神先給我們愛,然後說要彼此相愛。因為我們乃是從神生的緣故,所以我們基督徒從起頭就要學習愛弟兄,總得抓住機會,讓愛從我們身上出去。

8節:「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神就是愛」,凡是因信耶穌得著永生的人都該有愛在他裡面,因為愛是第一彰顯在基督徒裡面的。你是從神生的嗎?那就有愛在你裡面,每一個有愛的人,就自然而然地能彼此相愛。如果今天在這裡有一個人,自稱是從神生的,卻不能與神的兒女們彼此相愛,那倒是奇怪的事了。因為神就是愛,沒有愛的人,就是未曾認識神的人,這也是一個鑒別。

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9節:「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世間,本是墮落的人類所在的地方,而愛是神的本質,所以提前1:15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受的。在神的愛里,神的獨生子不僅用他的血救我們脫離罪(弗1:7),更用他的生命救我們脫離死。他不僅是神的羔羊,除去我們的罪,也是神的兒子,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並且按約6:57所說,我們還要因主活著。神愛的本質就在這裡向我們顯明了。

10節:「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這一節所說的「挽回祭」就是約壹2:2的挽回祭。全新約就用過這兩次。聖靈感動約翰所注重的是神差主耶穌到世間來,為我們的罪,將自己當作祭物獻給神;不僅為著救贖我們,更是為著滿足神的要求,平息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顯明神對我們的愛。

弟兄姊妹,這卓越高尚的事實,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神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乃是愛的實際,在這個事實里,就是愛的表現。

11節:「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我們彼此相愛是以神的愛為基礎的,也就是說用神的愛彼此相愛,如同神愛我們一樣。約壹3:23說:「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全本聖經里雖然滿了神的旨意,(有許多是神對人的期望,)但以命令的形式說出來,要我們絕對遵從的並不多。請你注意:神在這裡清楚地命令我們兩件事:第一是信,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第二是愛,所有蒙愛的人彼此相愛;信——得著生命,愛——彰顯生命。信與愛都是在恩典里。

當我們仔細讀聖經,我們會發現在四本福音書里,有一半以上是主耶穌直接說的話。(在馬太福音的28章1071節里有644節;在馬可福音的16章678節里有255節;在路加福音的24章1151節里有586節;在約翰福音的21章878節里有419節。)這也就是說在那四本福音書總共3778節里有1904節是主耶穌直接說的話。在那麼多主耶穌直接說的話當中,只有約13:34主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這是約翰接受主為他洗過腳之後親耳聽見的。

主賜的這一條新命令:彼此相愛。並且要以主對我們的愛為標準來彼此相愛,遵從這命令的結果,就是見證。眾人因此就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了。為了強調這條新的命令,接下去主耶穌又說了四次「我的命令」。

一是說到遵守主的命令與愛主的關係。約14:15主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二是說到遵守主的命令與主顯現的關係。約14:21主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三是說到遵守主的命令與住在主的愛里的關係。約15:10主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里。」

四是說到遵守主的命令與主愛我們的關係。約15:12主說:「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主為什麼用「命令」這個詞呢?我們知道「命令」是軍事術語,既是「命令」,就必須絕對服從,不能講理由,不許推客觀,不讓擺條件,不可拖時間,不準有修改。

請弟兄姊妹注意,主是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主沒有說我「宣布」或「下達」一條新命令。你看見嗎?既然是賜,就是恩典;主是將彼此相愛這條命令作為恩典賜給我們。主並不是要你去作無可奈何的事,乃是要你去蒙恩,這是在基本概念上首先要澄清的。

2、愛的聯合與根據(4:12-16)

12節:「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這一節給我們看見彼此相愛與神的愛是什麼關係。彼此相愛是神住在我們裡面的表現,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他的愛也在我們裡面得到成全了。我們乃是接受神的愛作我們的愛,用這愛來愛神並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有時候我們要愛神,要彰顯神的愛,好像沒有實習的機會,也沒有實習的地方,心裡在作難。你不必作難,今天神把許多弟兄姊妹擺在我們面前,他們就是我們實習愛神的對象,他們就是我們實習愛神的地方。

弟兄姊妹,不要空口在那裡說愛神,要學習愛弟兄,愛神與彼此相愛是分不開的,神的愛是在愛弟兄上來彰顯的。

13節:「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

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聖靈就將客觀的知在我們裡面深進,以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的知。從此每一個信徒都能夠有把握地清楚知道他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這是愛的聯合。約15:4我們的主用葡萄樹與枝子來說明這愛的聯合的特點:「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我們曾經說過,約翰福音十五章里的「常」字,原文都是「住」字。

14節:「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是指道成肉身的耶穌說的。使徒約翰強調他自己曾經看見過耶穌,並為他作見證。弟兄姊妹,我們今天經歷的基督,乃是信心的基督,但信心的基督有一個很重要的根據,或者說是根基。這個根基乃是歷史上的耶穌。我們千萬不要把歷史上的耶穌與信心的基督分開來,因為這是愛的根據。

15節:「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

這裡的「認」,原文是承認的「認」。彼此相愛是神住在信徒裡面的條件之一,現在提到另一個條件,就是承認耶穌為神的兒子,這也就是4:2所說的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是對耶穌基督身位的肯定,承認耶穌是基督、是神。我們有了這個承認,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也住在神裡面,這是基督徒正確之信仰。

16節:「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神愛我們的心」,也可以說「神在我們身上的愛」,這愛是在神差子作我們的救主的愛上,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這是第二次在這一章裡面說神就是愛。

弟兄姊妹,神就是愛,神盼望我們能流露出愛弟兄的愛,並且住在愛裡面,愛就是神自己。你住在愛裡面就是住在神裡面,結果就是以馬內利。神也住在我們裡面,神住在我們裡面,就是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並在外面作我們的生活。就是過著習慣地用神的愛來愛弟兄姊妹的生活,使神能夠在我們身上得著彰顯。

我母親在信主以前很喜歡打麻將。她有一個牌友,年輕的時候就死了丈夫,只有一個女兒,她含辛茹苦地把女兒撫養成人;並且結了婚。迷信的人常說禍不單行,她的女兒後來又得了精神分裂症。她花盡了一切所有的給女兒治病,也沒有治好;她每天真是以淚洗面,那種痛苦是可想而知的。後來,我母親蒙恩得救了,就把她帶到主耶穌面前;感謝神,她也蒙恩得救了。兩個人就離開麻將牌,一同奔天路。雖然她的處境還是那個處境,在某些方面也許比以前更困難;但她的生命卻有了奇妙的大改變,痛苦變成了喜樂。後來,她的女兒去世了,女婿不能容她。我母親知道了她的情況,就把她接到自己的家中,養活她。這樣過了幾年,她得了胃癌,我母親就陪她去醫院看病,為她安排好生活,在床前精心地服侍,特別護理,直到她在主里安睡,為她料理好後事。事情到此,本來可以划上個句號了。不料,她的女婿跳出來,到法院把我母親給告了,說世界上沒有那麼好心的人肯養活一個孤老太太,說我母親是為了貪圖他岳母的細軟首飾和貴重的財物才那麼乾的,要我母親把吞吃的好處吐出來給他。

法院的工作人員,很認真地下來向街坊鄰居們調查了解,大家一聽,可氣壞了,都為我母親打抱不平,向法院擺事實、講道理,結果法院駁回了他的訴狀。他看硬的不行,又來軟的,就親自上門,向我母親賠禮道歉說:「我也是窮得沒辦法,才出此下策,你老人家是大人不見小人怪,宰相肚裡能撐船嘛。看在我岳母的份上幫幫我,給我點錢,讓我度度難關吧。」我母親本來沒什麼錢,但看他說得可憐,就湊了點錢,打發他走了。事情過後,有一天我問我的母親,我說:「你為著主的緣故,把我大姨接到家裡來,讓她安度晚年,直到離開世界;照理,她的女婿應該感激才對呀,怎麼能如此無理地待您,您又怎麼會那麼寬厚地對待他呢?」我母親只是淡淡地一笑,很輕鬆地說出了四個字:「神就是愛。」

弟兄姊妹,你看見嗎?對於神在我們身上的愛,我們光知道、光有信是不行的,還得是住在愛裡面的人,就是住在神裡面的人,過著以神作我們裡面的內容和外面的表現的生活,使神能在我們身上得著彰顯。這樣,神也住在我們裡面。我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了。

3、愛的目標與完全(4:17-18)

17節:「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這樣」就是16節的在我們住在那是神的愛裡面這事上。「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就是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了成全。「審判的日子」是指基督再來的時候,林後5:10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這就是說當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也就是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顯明。我們就可以在主再來的時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面對審判,坦然無懼,這就是愛的結果。

「因為他如何」的「他」是指耶穌基督,他曾在這世上活出神,就是愛的生活;現在他是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在這世上活出同樣愛的生活,與他所是的一樣。愛得以完全,就使信徒像主耶穌,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模成神兒子的形像,這是神給信徒的愛的目標,是以愛得以完全而成全的。

18節:「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里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里未得完全。」

弟兄姊妹,「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我不知道你們看見這句話的寶貝嗎?全部聖經只有約翰壹書第四章告訴我們,怎樣才能站在審判台前不害怕。約翰把秘訣告訴我們,他說:你們要住在愛裡面,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

你記得主在山上的教訓里論到愛的時候,太5:48主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這就告訴我們,我們的彼此相愛的愛,是以神的愛為標準的。不能比這個標準低。所以我們對弟兄姊妹除了愛之外,沒有別的,只有一個意思就是愛他。這一種的行為在你身上就是一種操練,到了有一天,你整個的人住在愛裡面,愛住在你裡面,你活在地上的時候,也就把所有的懼怕趕出去。聖靈的這一個果子——愛,在你身上能保留、能繼續,一直到審判的日子,我們可以在審判台前坦然無懼。弟兄姊妹,你看見嗎?愛里沒有懼怕,完全的愛把懼怕除去;沒有怕死的心,也沒有怕神的心,這是一個頂奇妙的地方。

「懼怕里含著刑罰」。這懼怕不是指懼怕得罪神,乃是指懼怕我們已經得罪神,並要受神審判,所以說懼怕里含著刑罰。而懼怕的人就是沒有活在神的愛里,沒有使神的愛在他裡面得以完全顯明。

路12:45-47是主說到主再來的一個比喻。那個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的僕人,動手打主人的僕人和使女,就是一個沒有活在神的愛里的人。結果呢,那個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這就是刑罰。一個人如果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著主人的意思行,必多受責打,因為那是明知故犯,就必有自己已經得罪神,並要受審判的懼怕。

弟兄姊妹,我們已經看見愛弟兄就是愛神,愛弟兄叫我愛神的心能夠完全。你清楚嗎?愛神就要在地上愛弟兄,只有會愛弟兄的人,才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根本沒有懼怕,這是一件稀奇的事。所以總要讓神的愛在我們身上有出路。

三、愛神當流露神愛(4:19-21

愛不能潛伏地滯留在我們裡面,愛必須流露在我們的行為上;要不然的話,愛會逐步地減少以至於消失。愛神是要有具體的行為的,今天神不是聽我們能喊出多少愛神的口號,乃是看我們能行出多少愛神的行為。你如果說你愛神,你就應當讓神的愛從你的身上流露出來。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愛的來源與流露(4:19)

19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信徒裡面的愛是來源於神的,是神先愛我們,借著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並且在我們裡面產生出愛來,使我們能用這愛來愛神並愛眾弟兄姊妹,讓神的愛流露在我們的行為上。

2、愛的回應與特點(4:20)

20節:「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

約翰就是給我們看見愛弟兄就是愛神,愛弟兄就是對神的愛的回應;不能愛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神。這是愛的特點。如果有人嘴上說我愛神,行為上卻恨自己的弟兄,就證明他不是住在愛里,違背了彼此相愛的命令。卻恨他的弟兄,就證明他不是住在光中。約壹2:9給我們看見:「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這種言行不一,就是說謊。箴10:18說:「隱藏怨恨的,有說謊的嘴;口出讒謗的,是愚妄的人。」

3、愛的命令與標誌(4:21)

21節:「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神所給我們的生命就是愛的生命。我們不要光注重神的生命不犯罪的這一面,而忘記了神的生命是愛的另一面。你如果要愛神,你就應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感謝神,神的生命是不犯罪的這一面,我們已往已經注重了。今天就請弟兄姊妹也同樣地去注重神的生命是愛的另一面。

我們得著了重生,就是神先愛我們,叫我們裡面有了愛,叫我們裡面有了愛弟兄的心。彼此相愛不但是愛的命令。也是蒙愛的人愛的標誌。所有愛神的人都應當流露出神的愛來。所以從今以後,我們要學習不得罪愛,我們總要遵守神的命令,學習不作得罪愛的事,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我們也就是主的門徒了。

但願我們因順從真理,潔凈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末了,讓我們用彼前4:7-8的話來共同勉勵:「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第五章 信主有永生的把握 神是生命

我們信主有永生是絕對有把握的。有永生,並不在乎我們是何等人,也不在乎我們作了什麼事;乃是在乎神自己。因為弗2:8-9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我們如果懷疑聖經上的話,就是對那不能說謊之神的信實懷疑了。

當聖靈帶動約翰寫第四章的時候,就提醒我們,除了真理的靈以外,還有謬妄的靈,也就是敵基督者的靈,已經在世上了;趨使著許多假先知進到世界裡,來更改基督的福音,引誘人離棄真道,使人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陷在撒但的網羅里。

今天,有的基督徒已經中了仇敵的圈套。如果你問他:「你曉得不曉得自己是個罪人?」他說:「曉得。」問他:「你承認不承認耶穌是神所差來作我們的救主的?」他說:「承認。」問他:「你相信不相信耶穌是你的主?」他說:「相信。」再問他:「你知道不知道你有了永生?」他說:「那誰敢說呢!」

他們覺得自己很軟弱,還有罪,以致他們以為,如果肯定說自己有了永生,便是傲慢,或者是放肆;甚至於他們想經過自己的努力、熱心修行,到了有一天,或者才可以說自己有永生。你看見嗎?這就是假先知所製造的混亂、困惑中的一種。

弟兄姊妹,如果救恩只不過是由耶穌基督創始,卻需要由信他的人自己「成終」,那基本上還是人本主義的宗教,是人思想的產物,是以人的自救為中心的謬妄,不是神的啟示。是在刑罰和懼怕之下行善、苦修的原則,與聖經的真理完全是背道而馳。

所以,在第五章里,聖靈借著約翰,把信主有永生的把握指給我們看。在約壹5:13約翰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在這一章里,從三個方面給我們看見信主有永生的把握:一、借著在子里永遠的生命;二、借著神垂聽我們的禱告;三、借著主所賜的三個確知。我們現在就按著這三個題目的次序來一一思想。

一、借著在子里永遠的生命(5:1-13

信主有永生的頭一個把握就是借著在子里永遠的生命。因為這永遠的生命是在神的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這是神所賜的恩典,這是人經歷的重生;所以每一個基督徒都有兩個生日:一個是從母腹生下來的生日,還有一個生日就是我們蒙恩得救的那一天,從神生的生日。

如果一個人不生兩次,就要死兩次。第一次是來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這是人肉身的死。第二次是啟20:15死了的人在白色的大寶座前受審判的時候,「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4告訴我們:「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感謝主,我們不需要死兩次,因為我們是相信主耶穌的人;我們生了兩次,我們的名字已經記在生命冊上了,第二次的死不是我們的份。

當我們蒙恩得救的那一瞬間,我們的靈活過來了,我們獲得了重生。並且這個新生命就開始在我們裡面作變化的工作,結果就是林後3:18所說的「變成主的形狀」,也就是我們常提到的「模成神兒子的形像」。哈利路亞!救恩是出於神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感謝主,我們信主有永生的把握是十分可靠的,因為我們原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信心的生命勝過世界(5:1-5)

1節:「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這一節的話是非常寶貝的。信耶穌是基督,乃是從神而生之人的標記。這樣的人必定是愛生他之神的,你如果愛生你的神,你就必愛從神生的,這是極其自然的事。你不能說我愛神,而我和從神生的這些弟兄姊妹沒有感覺,這是不可能的事。

2節:「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

這裡的「遵守」與提後4:7保羅說的「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的「守住」在原文是一個詞。這不是偶一為之的遵守,乃是習慣而且持續實行的守住。這裡的「知道」在原文含有主觀之知的意思,是由經驗而知道。

在這裡給我們看見: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乃是我們愛神的兒女的先決條件。這是根據我們是從神生的。

3節:「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本節給我們看見:我們遵守神的誡命,是我們愛神的證據。這使我們想起約14:21-27主在賜給門徒一條新命令,叫他們彼此相愛以後,對門徒所說的那一段話。「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這句話是約翰親耳聽見過,並且又親身經歷了的。

這告訴我們,我們若是愛主,我們必定遵守他的命令。可是有多少時候,我們好像怕主的命令。並且錯誤地認為,主的命令總是和我們的思想相反的,好像要塞住耳朵不聽才可以,因為我們都有不能丟下的世界。

弟兄姊妹,我們必須清楚:信主,可以拯救我們脫離罪惡;愛主,才能叫我們勝過世界。我們的難處就在於,我們會信主,但是我們不會愛主。因為我們總是想著自己,即使要愛主,也總是要靠著自己的力量去愛主,要用自己的辦法去愛主。由於受今世風俗的影響,人情勢力的感染,連對神的恩典——白白賜給的永生,也想該自己作點什麼善事才能得到。

可10:17「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善良的夫子,我當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太19:20說這個人是少年,路18:18說他是個官。這個年輕而富有的官,能當著眾人的面,跪在主面前說話,他的態度是尊敬的,內心是真誠的,但他的問題卻是錯誤的。他仍是人本主義的宗教思想。

他為搞好人際關係,確實付出了代價。出34:1告訴我們,十條誡是神寫在兩塊石板上的:前面的四條誡,是關於人與神的關係;後面的六條誡,是關於人與人的關係。請你注意,可10:18-19告訴我們,當時我們的主給那個人衡量他生活的標準,與前面的四條誡命無關,而是後面的六條誡命,是屬於人際關係的。

可10:20那個人立刻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他說的是實話,所以主看著他,就愛他,主願意他是個完全人,立即告訴他說:「你還缺少一件,」並指給他一條進入神國的路;叫他「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把財寶積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他掂量一下主的話,覺得份量太重,要付的代價太大,靠自己是不可能作到的,也就不再問主說,我當作什麼事了,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他把神的國和自己的產業來比,還是覺得自己的產業更實惠。算了吧!咱就不進神的國了。

他走後,主對門徒三次提到「進神的國」,實際是告訴門徒,那個人的難處在哪裡,他拒絕做的是什麼。一個人若不答應主的呼召,就是拒絕神的國。在這裡,門徒希奇主的話,又產生另一個問題,他們對主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可10:27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這意思是說,神的命令、主的話語是出於神的,必須是出於神的才能遵守,在人這是不可能的事。主耶穌在這裡,不是說神能作不可能作的事,而是說人借著神就可以作一切不可能的事。我們蒙恩重生,成為神的兒女,就不能再走世人的老路,要信而順服,撇下所有的跟從主,借著神,一切不可能的事都可以作成了。

那個少年的官是從人來的。他按人的理想,衡量自己的生命,只會按人的標準來生活,所以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凡是想靠自己的力量來遵守神的誡命的,也都是這樣。

為什麼聖經說「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呢?因為我們是從神生的。人一旦與神連結,一切人所不可能的事,都要成為可能了。這裡的「難守」與林後10:10的「沉重」在原文是一個詞。那個少年的官,因為活在自己裡面,覺得主的話份量太重,不能遵守。我們這些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的,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所以神的誡命就不是沉重的,也不是難守的了。

4節:「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這裡為什麼說「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呢?因為我們從神那裡所領受他賜給的永生,乃是來自天上的生命,從未屬於這世界。這生命和世界毫無相通的地方,卻和天完全相符。雖然我們在每天的生活里,不得不和世界有那麼多的接觸,但是我們從神所得的那屬天的生命,永遠不會讓我們在這世界定居,並且深深感覺這世界不是我們的家。

勝過這世界的關鍵,就是我們和神兒子耶穌基督的聯合,並得勝的信心。約16:33主對門徒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惟有主耶穌能這樣宣告。因為主這樣說了,所以我們也敢這樣說:因為我蒙了重生,得在基督耶穌里,所以我能像主曾在這地上生活一樣生活在這世界上;同樣,我也可以像主一樣不屬這世界,乃是一個放在燈台上的燈,照亮一家的人。

正如約壹4:17說:「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這信心的生命勝過了世界。但我們如果忘記神的愛,忘記自己是從神生的,我們就勝不過世界了。

基督徒之所以是從神生的,是因為主已經為我們死了,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除了十字架以外,沒有愛。主為什麼要我們時常聚會擘餅紀念他呢?主是不要我們離他太遠了。好像我們要忘記了,所以他又把我們拖回來。我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不是紀念主的死,乃是宣告並陳列主的死。我們是藉表明主的死,來紀念主自己。

主已經替我死了,這已經把神的心告訴我了;我看見主的血,就知道神是何等愛我了。我們如果記得我們是罪人的時候是何等苦,主救我們的恩是何等大,就怎麼能不愛主呢?

以色列人在曠野,紀念到埃及的黃瓜、西瓜、韮菜、蔥蒜;他們竟忘記了法老王的虐待,竟忘記了在埃及作奴僕的苦處,竟忘記了神將他們從那樣的苦難中救贖出來;因此,他們的心好像捨不得埃及。

我們如果忘了十字架,也就要忘了神的愛;忘了神的愛,也就不免要想到世界了。弟兄姊妹,我們要站住在十字架下。就是你以後的靈性比今天再強一百倍,也請你記得,你的罪是如何得了赦免。

5節:「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5節向我們提出一個問題:勝過世界的是誰呢?從亞當為那惡者開了門,讓他進到神的創造里那一天起,這世界就卧在那惡者的手下了。只有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得在基督耶穌里的人,能勝過世界。因為林後5:17說:「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在我們裡面的基督能代替我們應付外界各種的需求,藉這個奇妙生命的湧出,使我們勝過世界。

2、救恩的見證勝過罪惡(5:6-10)

6節:「這借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這一節提到水和血。拿撒勒人耶穌被證實為神的兒子,乃是憑著他受浸的時候所經過的水和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神第一次宣布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在路1:30-35神藉天使向馬利亞宣告,她要由聖靈懷孕生子,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第二次宣布是在太3:17耶穌受洗之後,天忽然為他開了,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第三次宣布是在太17:5變化山上有聲音從雲彩里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第四次是在來1:5所說:「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哪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又指著哪一個說,『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我們知道這是指耶穌從死里復活說的,就是羅1:4:「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正式宣布只有這四次;第一次和第二次相連,第三次和第四次相連,主來到世上就是作神的兒子,這「神的兒子」是指著主耶穌作人說的——是以馬內利;(指神格:乃是用「神的獨生子」)每一次說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的時候,是已經把主耶穌的神而人的人格包括在內了。

太3:15主告訴我們,他來受洗,不是認罪,乃是盡義。義,就是說這件事是對的。罪人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而去受洗是對的,是義;自己是罪人而心裡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這是不義。主為什麼說要盡諸般的義呢?因為約1:29說:「看哪,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主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來受洗,所以是盡義;借著耶穌受洗的時候所經過的水,發出最強的光。凡不憑神的光審判自己的人,乃是不義的人,我們越以為自己清潔,我們就越不義,我們越找理由辯解,我們就越有罪。因此,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西1:19-20論到主耶穌,說:「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既然借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這「血」就是路22:20主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所以這裡說,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7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這一節是根據約15:26主說的話:「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主在這裡給我們看見他復活升天,因為約16:7主說:「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果然,當主復活升天以後,到了使徒行傳第二章五旬節,聖靈降下來為主作見證。所以按聖善的靈說,耶穌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8節:「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本節所說的「聖靈、水與血」的作見證,分別開始於耶穌復活升天后的五旬節、耶穌受施洗約翰的洗與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這三樣見證是一致的,也都歸於一。就是歸於在見證中的那個目的,那件神聖的事實——耶穌是神的兒子。

9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這裡的「更該領受」與約壹4:4的「更大」,在原文是一個詞。那借著水、血與聖靈,說出耶穌是神的兒子的見證,乃是神的見證,這見證比人的見證更大。在舊約申19:15就有「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的原則,那就是人的見證;到了新約太18:16主教導門徒怎樣挽回弟兄的時候,也提到同樣的原則:「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到了林後13:1保羅也使用了這個原則:「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要定準。」這都說的是人的見證。

我們既會領受人的見證來判斷是非,何況神的見證比人的見證更大,神為他兒子所作的見證是借著水、血與聖靈而來的呢!神的見證是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是救恩的見證。

10節:「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10節再一次強調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這救恩的見證勝過了罪惡。正像羅6:22告訴我們的:「但現今你們既從罪里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但這信神兒子的信必須是各人的,不會遺傳,也不能代替;各人必須對這個救恩的見證有反應。

人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就領受了神的見證,就會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見證,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這不單只是知識的懷疑,更是個人棄絕神的救恩,勢必死在罪中。

3、神賜的永生勝過死亡(5:11-13)

11節:「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

這一節指明永生是神賜給我們的。神的兒子乃是神賜給我們永生的憑藉,這永生就是神對我們的目標。羅6:23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感謝神,我接受了他的兒子進入我裡面,我就有永生,神賜的永生勝過死亡。

12節:「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12節強調生命是在神的兒子裡面。約1:4說:「生命在他裡頭。」並且神的兒子就是生命。約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你看見嗎?神的兒子與生命乃是一,因此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這生命與世上短暫的生命大不相同,是永遠的生命;世上所有的生命最後都會結束於死亡,但神所賜的永生勝過死亡。救恩的實際就是得了神兒子的生命。

13節:「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這裡的「信」,與約1:12「信他名的人」的「信」和約3: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的「信」在原文是一個詞,都是動詞。「信奉」的「奉」在原文是個介系詞,意思是「進入」。隨著約1:12和3:15的「信」字,也都有這個介系詞,所以該是「信入」,是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聖經上所寫的話,乃是那些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有永遠生命的確據。

約5:39主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我們憑信而接受永遠的生命乃是事實,聖經上的話就是這事實的確據。借著經上的話,我們有了確據,知道只要我們信入神兒子的名,就有永遠的生命,不需要我們靠自己再作什麼。

有些信徒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乃是本乎信的義,想要建立自己的義,正像羅10:3所說:「就不服神的義了。」他們悄悄地在「因信稱義」之外,加上些人的行為。他們覺得自己很軟弱、有罪,他們不確實知道自己是已經得救了,也不敢斷言自己有永生,於是就想用人的辦法來成就神的義。他們以為神是恨惡罪惡的,信徒必須認清自己的罪才能有把握得救;如果一個信徒犯了罪,還沒有來得及認罪,就遇到天災人禍死了,那肯定是不得救的。

但約翰被聖靈感動告訴我們,我們是應該有把握確信的。我們說了再說,有永生並不在乎我們是何等人,也不在乎我們作了什麼事,乃是在乎神的應許。約5:24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經上的話是夠清楚的,我們若懷疑這話,就是對那不能說謊之神的信實懷疑了。

弟兄姊妹,有些信徒在基督里還僅僅是個嬰孩,每一種新奇的道理都會使他們受影響。所以弗4:13-14說:「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

還有些人說,如果神的恩典那麼大,一信就得著,人豈不就可以仍在罪中活著,可以在恩典之下犯罪嗎?這是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的人說的話。

羅馬書第六章早就回答了這個問題,在羅6:2,15就有兩次說到「斷乎不可」。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里乃是永生。真正有神生命的人,真正是從神生的人,是不可能仍在罪中活著,放膽犯罪的。

感謝神,我們信主有永生是有確實的把握的,約翰壹書就是為「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撥開迷霧,要叫他們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有永生,約11:25-26主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二、借著神垂聽我們的禱告(5:14-17

這是信主有永生的第二個把握。我們因著相信神的兒子便得著了永遠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女。根據這個事實,我們就能借著接觸神,在永遠生命的交通里禱告,並且應該確實知道神聽我們的祈求,猶如兒女到父親面前一樣。在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神垂聽我們照他旨意求的禱告(5:14-15)

14節:「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照他的旨意」就是尊重神的主權,甘心樂意接受神的決定;「照他的旨意求」的這個「求」與太6:8的「祈求」,以及太7:7-11的「祈求」和「求」在原文是一個詞。祈求就是承認自己的不夠而來祈求神,為著彰顯神的榮耀。我們的主在山上的教訓里,有兩次提到祈求:太6:5-15的話是指禱告的賞賜,太7:7-11的話是指禱告的答應。

馬太福音第六章主說的施捨、禱告和禁食,這三件都是義(太6:1的「善事」,原文是「義」),施捨是與人有關的,禱告是與神有關的,禁食是與自己有關的。不論對人、對神、對自己,天父都正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所以禱告不僅今生能得著答應,並且能在審判台前被紀念,成為義的一種而得著賞賜。

弟兄姊妹,禱告乃是我們和神有深密的交通,應該是我們最隱密的生活。所以,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故意叫人看見。凡故意在那裡顯露自己的禱告,而缺少進入內屋,單獨向神禱告的人,將來在 審判台前沒有賞賜可得。主說,禱告乃是一種義。基督徒要養成一個習慣,就是有秘密地行義的心,義要在暗中行;盼望弟兄姊妹不缺少這一種的義。禱告少的人,不只今天在地上沒有答應,並且將來沒有賞賜。

我們禱告的答應,乃在我們的心愿和態度,而不在話語。主說:「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那為什麼還要禱告呢?因為我要說出我的心愿,我要表示我的態度,我要依靠神,我要信神,所以我要禱告。

我們該照他的旨意求什麼呢?太6:9-13主給我們一個樣子,主說:「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原文沒有那個「說」字,乃是要像這個樣子。很多人都會背的「主禱文」,並不是叫我們學著說的,乃是一個樣子。「我們在天上的父。」這是從神生的人對神最親的稱呼,凡不信耶穌是神兒子的,是沒有得著神生命的人,不能是神的兒女;只有得著永生的人,才能稱神為父,這是禱告的起點。神的兒女有禱告的生命、地位和權利。

弟兄姊妹,「主禱文」的重要是過於我們所能思想的。這個樣子,引領我們「照他的旨意求」。神的旨意不光是我們所說的許多零零碎碎的旨意而已;神有一個非常大的旨意,所有零零碎碎的旨意都已經包括在這個大的旨意裡面,大的旨意成功了,其它許多的旨意也就成功了。

什麼是神的大的旨意呢?就是「主禱文」開頭關乎神的那三件事:人都尊神的名為聖,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通行。我們該知道,「在地上如同在天上」這句話是上面三句話所公用的。

什麼叫禱告?禱告最高的意思是表明人的心愿,就是「主禱文」里的那三個「願」。我用我的口來說神心中的旨意,他就聽我的禱告。從我們愚昧的思想來看,好像根本用不著禱告,我們所需用的神早就知道了,叫他的旨意成全的是他的能力,那我為什麼還要禱告呢?面對這禱告的奧秘,我只能說,我不知道那理由,只知道那事實:就是神有他的旨意,他要作一件事,但他不作,要等地上有人也有這樣的負擔而禱告的時候,他就作;這乃是神在聖經里所啟示給我們的基本信仰。

五旬節聖靈要降臨,但要等120人同心合意地恆切禱告。禱告的存在是告訴我們:神有旨意,但要我們禱告了,神才行他的旨意。弟兄姊妹,照神的旨意求什麼是有具體內容的,這三個「願」的禱告是為神的名、神的國和神的旨意;這是神自己所要成全的事情,是關乎神的,但主也沒有忘了我們。因為禱告的人一受攻擊,禱告就馬上停止。禱告固然重要,禱告的人也重要,所以主接下去要禱告的人替自己求三件事:第一、求神供給我們日常需用,第二、求神免債,使我們良心無虧,第三、求神拯救我們脫離那惡者。主要我們照這個樣子來禱告。所有我們禱告的根據都該是這樣。我們說了再說,「主禱文」是榜樣,不是儀文。

弟兄姊妹,你看見嗎?這就是「照神的旨意求」。為神求三件事是基本的,為自己也求三件事是為保護的目的,好在地上能多作禱告的工作,末了的三件事是禱告人的讚美:「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最後,主又提到饒恕的問題,這非常重要。一個不饒恕人的心留在我們裡面,很容易給撒但留地位,若不除去,就破壞禱告。禱告要得答應,良心必須無虧,一有虧,信心就失去了,禱告便不能得答應,所以必須認真地對付。

「他就聽我們。」這是指禱告的答應。太7:9-11主在山上教訓的末了,給我們一個厲害的應許:「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今天世界的兒女好像比光明的兒女更聰明,他們沒有求石頭、求蛇的。但我們不一樣,多少時候,我們以為是餅的,事實上是石頭;我們以為是魚的,事實上是蛇。主說祈求就給,尋找就尋見,叩門就開門,所有的禱告神都垂聽,答應的條件最寬大,「他就聽我們」,父的答應總歸是有的,但不一定照你所求的。我們禱告得不著所求的,是神在答應的時候把它給更改了。神答應禱告是憑他的知識,不是憑我們的知識,父是把好東西給你,不是把你所要的東西給你。

弟兄姊妹,你記得主在山上的教訓里,還提到禱告與信心的生活,就是太6:24-34的話。主說:「不要為生命憂慮」,並命令我們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你知道先求神的國的這個「求」在原文就是太7:7的那個「尋找」。信心的生活就是在我的生活里、思想里,把神算在內。神在宇宙中養了許多生物,各從其類,都不困難,為什麼在人就覺得困難了呢?如果你要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你要起首學習仰望神,因為物質的需要,乃是父照管的,「這些東西(就像衣食)都要加給你們了。」

我非常喜歡這個「加」字。「加」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神的國和神的義,你必須得著,這些東西又加給你;你對神的國和神的義的態度是對的,衣食就沒有問題。信心的生活不是為傳道的,乃是為尋求天國的人的。

「坦然無懼的心」原文含有自信、有把握和放膽明說的意思;在約翰壹書里一共用過4次(2:28,3:21,4:17,5:14)。這裡是指我們在與神的交通中,為著禱告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正像徒24:16保羅的態度:「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15節:「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

本節的「我們一切所求的」不是指在我們裡面照著自己的心意求,乃是指在主裡面照著神的旨意求。約15:7主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這是我們在主里的願意,不是在肉體里的願意,所以我們必須住在主裡面。約15:16主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所以我們祈求必須奉主的名。約16:23-24主說:「到那日,你們什麼也就不問我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弟兄姊妹,你看見嗎?我們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必在主的名里賜給我們。這「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確實叫我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2、當為犯了不至於死的罪者祈求(5:16)

16節:「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這一節是指我們住在與神交通里的禱告。什麼是「至於死的罪」呢?「至於死的罪」是指肉身要在今世死亡的罪。這裡是與犯罪的弟兄有關的,與不信的人沒有關係。在永遠生命的交通里,神照著他每個兒女的屬靈光景施行對付。

有些神的兒女由於犯了某種的罪,被判定肉身要在今世快速地死亡;這種光景就像徒5:1-11的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因著欺哄聖靈,便受到肉身死亡的對付。又像林前11:29-30有些哥林多的信徒在擘餅聚會的時候,因著不分辨是身體,就受到同樣的審判,在肉身上「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0:5-11講述神在曠野里,對付以色列人的歷史,「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不要拜偶像、不要行姦淫、不要試探主、不要發怨言。還有些由於別的罪也被叛定肉身要死亡的,就像有人觸犯了國家的法律,而被判處死刑的。你記得路23:39-43與主同釘的兩個強盜中的一個,在十字架上承認耶穌是將來得國降臨的基督,並求主紀念他。我們的主沒有使他的肉身在今世不死,而是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弟兄姊妹,神的對付是嚴厲的。但神對他的兒女對付的刑罰與永遠的沉淪完全是沒有關係的。神的這種對付與我們和神的交通,以及弟兄之間的交通有關係。所以說:「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這是一件在神聖生命的交通里,分賜生命的事;也就是借著為弟兄祈求,供應生命,使他與神的生命交通能夠恢復正常。

一個弟兄犯的是不是至於死的罪,乃在於神照著個人在神家中的地位和光景而有的審判。然而無論怎麼樣,對於神的兒女來說,犯罪是件嚴肅的事,也許會遭受神的審判,肉身在今世快速地死亡。關於這樣至於死的罪,使徒約翰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3、分清不義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5:17)

17節:「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基督徒對什麼是罪一定要非常清楚才可以。使徒約翰在約壹3:4已經告訴我們:「違背律法,就是罪」,這「違背律法」與太24:12的「不法」在原文是一個詞。這不是指沒有摩西律法,乃是指沒有或不在神管治人的原則之下過生活。所以說,不法,就是罪。

到了約壹5:17使徒約翰更是具體地告訴我們:「凡不義的事都是罪。」這就是說,凡不正直、不公義的錯誤行為都是罪。但在神的對付里,並不是只要一犯罪就立即判定肉身要死亡,乃是根據神每個兒女的屬靈光景和在神家裡的地位而有不同的審判。所以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這是我們必須要分清的。

三、借著主所賜的三個確知(5:18-21

這是信主有永生的第三個把握。到約翰壹書的末了,聖靈帶動約翰寫出三個知道(eido),這是主所賜給我們的。從這三個確實的知道,進而達到5:20的「認識」(ginosko)。

使徒約翰以為受信的人,是已經在基督里認識神,有進步的人。好像他們已經領受了聖經的啟示,應該要求長進,與神交通,謹防異端。對生命真理不但要有相當的知識,更要有深切的經歷,把生命真理表揚出來;所以他勉勵受信的人,要按從主所受的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主也住在他裡面,把客觀的知深進以成為個人的經驗,而變為主觀的知。使凡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都更有把握地知道自己有永生,在地上過得勝的生活,這是約翰壹書的目的。這一段里,我們要看三件事。

1、從神生的是得勝生活的基礎(5:18)

18節:「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18節是主給我們的第一個「知道」。約翰壹書十分重視「從神生的」,在這五章105節經文里,一共用過8次(3:9、9,4:7,5:1、1、14、18、18),加上2章29節的「他所生的」(按原文也是「從他生的」),計有9次之多。因為「從神生的」是基督徒得勝生活的基礎,所以約翰壹書從開頭到結束,一直強調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與我們的關係,乃是生命的關係。信耶穌是基督,乃是從神而生之人的標記。信子的人有永生,不是盼望而是事實,這不是出於我們自己,乃是神所賜的,是聖靈和聖經叫我們有把握。在這一節里,提到從神生的有三種特點:

第一,從神生的必不犯罪。約壹3:9已經說過「因神的種存在他心裡」。這基本的事實,不許可我們重生的人實行罪,就是羅6:2所說的「在罪中活著」。在這裡我們要有清楚的分辨才可以,這「不犯罪」,是指從神而生的生命說,舊生命是作不到的。所以一個基督徒在承受羅馬書第六章神的恩賜以後,還要經歷羅馬書第七章新舊交戰的苦,最終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脫離罪的捆綁,進入羅馬書第八章在基督里的釋放,過得勝的生活。這就是將客觀的知進深以成為主觀的經驗的知。

第二,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犯罪不僅會使神聖生命的交通中斷,甚至也會帶來肉身的死亡。使徒為了避免犯罪的事,所以一再強調從神生的乃是得勝生活的基礎。我們的主不是改良主義,主對我們從肉身生的舊人不抱任何希望(因為舊人只配死),乃是賜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叫我們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

「保守」這個詞的原文在本書里一共用過8次,其餘的7次都翻譯成「遵守」。這從神生的必然是愛神,又遵守神的戒命,所以從神生的必不犯罪,還能保守自己不活在罪中。

第三,從神生的必勝過那惡者。這裡的「害」,原文含有摸、拿、碰、抓住和取得的意思。那惡者的「惡」,原文的意思是惡、壞、毒。按著原文並不是指本質上無益的、邪惡的特性,也不是指一般的不好、敗壞,從原有美德上的墮落,乃是指從裡面大量地迸出毀壞性的、有害的邪惡,能影響別人,也成為邪惡、惡毒的。這樣的惡者就是魔鬼撒但。

太4:3稱撒但為「那試探人的」,啟12:9說魔鬼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從神生的既是必不犯罪,魔鬼對他的試探就毫無用處,只能離之而去了。從神生的既是必保守自己不活在罪中,並且遵守神的誡命,當然不會被撒但所迷惑。正是由於從神生的住在主裡面,主也住在他裡面,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或者說,那惡者也就無法抓住他,不能取得他,只能不摸他、不碰他、灰溜溜地離開他。

2、凡屬神的已從受轄制到自由(5:19)

19節:「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惡者手下。」

19節是主給我們的第二個「知道」,說到兩方面:

第一,我們是屬神的。林前6:19-20說:「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借著從神而生,基督寶血的買贖,我們便從世界分別出來,歸於神。所以,羅14:7-8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這就是「屬神的」。

第二,全世界都卧在那惡者手下。這裡的「卧」原文是個動詞,意思是安放、設立,有被動的味道。這裡的「那惡者」與上文18節的「那惡者」在原文是一個詞,都是指魔鬼撒但。全世界被動地卧在魔鬼撒但的手下,受轄制,沒有自由。

這兩方面是涇渭分明、清濁不混的。凡屬神的是已經從受轄制到自由,主動地憑著神的生命生活、行動。全世界卻被動地卧在那惡者魔鬼撒但的霸佔並操縱之下,無法擺脫,甚是可憐。所以當主耶穌在受戲弄、被釘十字架的時候,路23:34主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這就夠清楚地讓我們知道,受撒但的轄制與神兒女榮耀的自由的區別。

3、一切真理都在耶穌基督裡面(5:20-21)

20節:「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20節是主給我們的第三個「知道」,說到四個事實:

第一,神的兒子已經來到。這是指主耶穌,就是約1:14所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第二,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這裡的「智慧」與太22:37主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中的「意」和彼後3:1「誠實的心」的「心」,在原文是一個詞。意思是心思、領悟、理解力;與一般所用的智慧不同。詩119:125「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里的「悟性」,就是心思的機能,與這裡的「智慧」相符。這裡的「我們」就是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這裡的「認識」原文就是我們說的主觀的知(ginosko)。這裡的「真實的」是個形容詞。它的名詞在原文里就是約1:14和14:6的「真理」,以及約4:23的「誠實」。

真實的或者說真正的、實際的,它的反義詞就是虛偽的、假冒的。「那位真實的」是指真正的、實際的神,是主耶穌將認識真正、實際的神的智慧賜給我們。

第三,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裡面。我們不僅認識真神,也在他裡面。約1:1明確地告訴我們:「道就是神。」西2:9說:「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所以,在真神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一切真理都在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生命交通的真實。

第四,這是真神,也是永生。「這」是指那已成肉身而來的主耶穌。約10:30主說:「我與父原為一。」約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感謝神,永生是在真理裡面。約6:47主實實在在地告訴我們:「信的人有永生。」主的話使我們有確切的把握。

21節:「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

「小子們哪」在本書一共用了七次,這個稱呼含有父母之愛。年老的使徒把所有的受信者都看作是他在主里親愛的孩子,這是愛的流露。「自守」的「守」字與彼後3:17的「防備」在原文是一個詞,就是防備外來的攻擊。如有惡人的錯謬誘惑、異端邪說的襲擊,我們要保守自己在基督里。

一個正常的基督徒,一定遠避偶像。什麼是偶像呢?凡與神反對的東西都是偶像。不管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一切頂替真神的東西都是偶像。出20:3是神在西奈山所傳的十條誡命中的第一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接下去4-5節特別指出:「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無論什麼,凡在人的心目中比神更優先的,變成在人心裡所崇拜的對象的,就是別的神,就是偶像。到了新約,林前10:14也說:「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對偶像的拜和事奉是大忌,所以約翰在書信的末了,特別告誡信徒,必須遠避偶像,好保守自己完全屬乎神。

弟兄姊妹,感謝神,賜給我們約翰壹書,使我們確實知道自己有永生;也確實知道我們所信的是怎樣的一位神:神是光,神是義,神是潔凈,神是愛,神是生命。但是光知道不行,還需要靠主的恩典去經歷,你經歷得越多,就離神越近,就愛主越深,漸漸就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求神憐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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