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老賴夫妻」為逃債務悄悄賣房 雙雙獲刑入獄
2017-11-0109:37海峽導報評論(0人參與)
A-A+- 台海網11月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周皓欣通訊員 思法/文 陶小莫/漫畫)老闆欠債不還,還轉移千萬資產;「老賴」把資產轉移到弟弟名下,自己繼續開豪車高消費……昨天上午,思明區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五起「老賴」案件,這些「老賴」統統被判刑。
- 今後,將會有更多的「老賴」受到嚴懲。僅今年以來,思明法院執行局就共計對122人次採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移送的拒執罪犯罪線索中,共有12件18人被公安機關立案,其中13人已進入司法程序。
- 案例1:悄悄賣房 「老賴」夫妻雙雙獲刑
- 鄒氏夫婦經營著一家裝飾工程公司,於2015年向銀行貸款40萬元,後來,公司因經營不善未能按時還款,被銀行訴至法院。當時,法院判決要求該公司償還30餘萬元;鄒氏夫婦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然而,2017年3月,二人將名下位於漳州的一處房產轉賣,款項用於他途,導致本案無法執行。
- 近日,鄒氏夫婦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案件審理過程中,其家屬已經代他們夫妻償還了上述判決所確定的債務。
- 但是,夫妻二人的行為仍然構成犯罪。昨天,思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二人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其中丈夫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妻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 案例2:轉移財產給弟弟,繼續開豪車
- 有錢也不還債,「老賴」為逃避債務,把自己名下的豪車和資產轉移到弟弟名下,繼續開豪車,享受高消費的生活。昨天,「老賴」大陳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 此前,大陳與老李等人因經濟糾紛鬧上法庭。2016年12月,經廈門中院調解,被告大陳等人簽下協議,承諾向老李分期支付172萬元。但是,該協議生效後,大陳卻僅僅支付過一筆10萬元的款項給老李。
- 2017年5月,思明法院裁定凍結、劃撥大陳等人的財產。大陳不予理會,還把自己名下的一輛雷克薩斯轎車轉移過戶至其弟弟小陳名下。
- 同時,大陳被法院限制出行、高消費後,在其公司賬戶和名下銀行賬戶被凍結的情況下,仍然使用其弟弟小陳的銀行賬戶繼續經營公司、享受生活,有錢卻不用於還款。
- 近日,大陳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案件審理過程中,其家屬代為履行全部債務。
- 法官說法
- 拒執,該當何罪?
- 思明法院主審法官方晉曄說,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法官警告說,在法院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配合執行才是正途,對抗和規避必將受到嚴懲!
責任編輯:黃敬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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