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案折射出民間借貸亂象:高利貸是始作俑者

民間借貸亂象待除

民間高利貸的解決,還是需要金融市場的改革,讓中小企業的融資途徑更加寬敞和規範,這樣就杜絕了民間高利貸生存的空間

文 《法人》記者 趙青

近日曝出的山東聊城「辱母殺人案」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因不堪忍受母親被多名催債人欺辱,22歲男子於歡用水果刀刺傷4人,並導致其中1人死亡。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當輿論就於歡刺死辱母者是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法律是否應該給予倫理足夠的尊重等問題進行關注和討論時,案件背後的民間借貸亂象也引發了外界的憂慮與深思。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民間借貸逐漸成為一種市場化的經營行為,並對民營經濟的發展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但由於長期以來的信息不透明及運作不規範,民間借貸滋生了很多問題,有些甚至演化為多米諾骨牌似的連環危機。

在山東聊城這起案件中,民間借貸演變成了高利貸,高利貸過程中又出現了暴力催收,暴力催收最終又釀成殺人命案的發生,民間借貸亂象暴露無遺。

千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天使投資人胡仁勝在接受《法人》記者採訪時表示,就民間高利貸來說,一方面是因為很多人有借錢或融資的需求,另一方面是民間資金有投資的需求,雙方資源匹配,開始有了這個市場。

「這部分市場屬於非標準金融服務,是傳統金融企業不願意或無法服務的部分,但近年來需求越來越大,所以在政府無法監管或不願監管的情況下,開始野蠻生長。」胡仁勝表示。

上海財經大學國際金融系主任奚君羊教授在接受《法人》記者採訪時亦表示,民間借貸是由供求兩方面共同作用產生的,從需求來說,整個金融體系還不夠發達,許多企業沒有有效的途徑獲得融資渠道,但又迫切要獲得資金周轉,在這種情況下不得不求助於高利貸來解決融資需求。從供應方來說,由於市場上存在這樣的融資需求,並且這種需求通過正當的融資途徑難以滿足,這就為高利貸的生存提供了條件。

事實上,高利貸存在於全世界,哪怕是在金融體系特別發達的西方國家。因為融資渠道畢竟不是對所有人都敞開,只不過西方國家正常的融資渠道相對比較完善,在制度上對高利貸的限制也相對比較嚴格。而我國金融系統還不夠發達,司法方面還沒有很嚴格的限制,導致提供高利貸資金的一方使用非常規的催債方式來獲得暴利,而債務人面臨難以承受的狀況,不得不通過借高利貸來還高利貸,再加上中國老百姓(43.680, -0.03, -0.07%)對高利貸缺乏理智的對應態度,有時不考慮高利貸的嚴重後果,從而形成高利貸泛濫蔓延的局面。

胡仁勝表示,民間借貸催生的這些催債公司,收回錢是他們唯一要做的事情,為此他們可以用非常極端的手段進行催收,甚至可以去踐踏法律。在這種業態下,雙方之間訴求的差異是非常巨大的。

此外,由於經濟下行壓力,銀行對風險變得敏感,鋼鐵等行業本來就是產能過剩行業,山東聊城案中的源大工貿又是民營企業,在銀行看來,源大工貿違約的風險相對比較高。面對企業生存壓力,企業主蘇銀霞除了選擇高利貸,沒有更好的辦法。

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資深分析師李子川在接受《法人》記者採訪時指出,在現有的金融體系中,對實體的支持仍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面向社會投資者與融資者的多層次資本市場正在完善過程中,尤其當面向資金需求旺盛的小微及個人群體時,金融支持力度仍有待提升,給民間「高利貸」留有了市場基礎。

胡仁勝也坦言,針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是一個非常高風險的行為。據胡仁勝介紹,中國的小微企業死亡率是非常高的。一個企業註冊以後一年內死亡的概率差不多有一半,五年內死亡的概率差不多有80%,而小微企業真正能做到盈利的,幾乎是鳳毛麟角。因為優勢資源都在國企或者大的企業集團手中,中小企業想要成功比較困難。

「因此,金融機構從避開風險的角度往往不太樂意給中小企業進行貸款,除非他們有足夠的抵押物。當然,對一個中小企業主或者是創業者來說,有抵押物也不太現實。如果他們再失去抵押物就會變成社會極不安定的元素。」胡仁勝談道。

值得注意的是,聊城案中警方出警是否存在缺陷也成為了輿論爭論的焦點之一。對於警察到了又走,警方的解釋是「進一步了解情況」。警方當時既沒有帶走暴力催債人調查,又沒有將雙方隔離,其實際後果與於歡殺人之間是否構成了一定的因果聯繫,亦是學界爭論的焦點。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施鵬鵬在接受《法人》記者採訪時表示,僅就本案而論,警察的處置行為有失妥當,並未能有效地制止衝突升級,恰恰相反,放之任之的心態讓一個普通的民事糾紛上升為刑事案件。公權力並不能隨意介入民事糾紛,但一旦民事糾紛上升為治安事件,公權力便應保持一種警惕的態度,防止衝突升級。警察至少應向雙方當事人解釋法律的相關規定,要求雙方當事人應以平和的心態去面對糾紛,而不是採用違法的手段。

在施鵬鵬看來,高利貸很難用禁止性的法律條款來解決。在比較法上,雖然主要發達國家對高利貸均有一定限制甚至禁止性規定,但實際操作會比較困難。因為規避的方法比較多,證明上存在難題。民間高利貸的解決可能還需要金融市場的改革,讓中小企業的融資途徑更加寬敞和規範,這樣就杜絕了民間高利貸生存的空間。

胡仁勝亦認為,從政府監管的角度來說,一方面沒有辦法覆蓋到如此層面的金融行為,另一方面也沒有很好的辦法去管制民間借貸糾紛。

「因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一種對政府金融行為的補充,無論公權力哪個部門介入,都要承擔相應的代價,而這樣的代價是政府和金融機構都無法承擔的,於是監管選擇暫時性地失明。」胡仁勝說。

「辱母殺人案」折射出的民間借貸亂象,一方面反映出現代企業對於金融服務以及融資的渴求,另一方面也說明金融機構、股權投資機構或者資本市場對中小企業沒有太多支持。

奚君羊表示,金融市場競爭不充分,金融機構獲得牌照門檻比較高,使得金融業只要為大中型企業提供融資就可以獲得充分的利潤來源。因此要解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缺失,就需要整個金融系統提高競爭程度,適當地降低門檻,使得更多的民間資本可以進入金融領域,使得金融機構錯位競爭,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

胡仁勝表示:「我個人不建議過於鼓吹讓每個人都去創業。創業雖說可以滋生出一些新興的產業,但更多的是對於社會資源等共同資源的流失。在不了解行業、不了解做一個企業所需要的基本知識之前去創業,實際上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情。中國不可能有一百萬個馬雲,也不可能有一百萬個華為。」

「但是,對於中小企業,他們創業失敗的過程實際上是替國家解決就業的過程。從這一點來說,似乎應該對中小企業去做一些傾斜,在稅收、法律援助、政策支持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條件,讓中小企業活得稍微容易一點。」 胡仁勝說。

全國民間借貸亂象已十分嚴峻,需要各方有識之士加強探索,進一步加大力度進行金融改革,在改革創新中讓中國金融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更好地服務於扶貧攻堅和全面小康。

李子川建議,在解決如上金融服務缺失的問題時,非銀金融信息服務機構作為主體是一類不錯的嘗試,如時下發展較快的網路借貸、眾籌、消費金融服務商等。要強調的是,即使相關的金融服務機制獲得長足的健全發展,「高利貸」也不會消失。

「並非所有的『高利貸』行為都是不可取的,核心是公權力約束下的疏堵結合度的問題,應支持民間借貸合理定價,嚴防嚴懲地下資本『惡性吸血』與暴力催收的行為。」李子川說。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


推薦閱讀:

高利貸
為什麼高利貸會泛濫成災?
溫州許多中小企老闆欠高利貸外逃 溫家寶率大批高官到浙江救局
黃世仁被打倒七十年後,高利貸又回來了
躲入深山當礦工,只為還上高利貸

TAG:殺人 | 高利貸 | 折射 | 民間 | 民間借貸 | 借貸 | 辱母 | 辱母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