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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剛:《背負十架的前提》(2) 求知論壇

  一、背負十字架的背景   我們先來講第一部分的背景。   1.三個十字架   講到背負十架,必須先區分三個十字架。這「三個十字架」不是各各他山上的三個十字架,而是我為了便於敘述而叫的。   A.罪犯的十字架   第一個是罪犯的十字架。   十字架的原本意義是釘罪犯的刑具,它是墮落的罪人理所當然應當釘的。據說十字架的刑具在人類歷史中是空前絕後的殘忍,對身體之折磨、精神之羞辱都是極致的,所以十字架不釘羅馬人,只釘那些羅馬人所輕看的十惡不赦的外族罪犯。十字架是拿來釘那些罪該萬死,被世人所唾棄,被人間正義、公理所定罪的人。   在各各他山上,耶穌身邊有兩個十字架不是徒然的,這兩個人代表著全人類,正如那個右盜所說的:「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路23:41)我們都是罪人,都應當身釘十架,所不同的是有人認罪,如右盜,有人不認罪,如左盜。右盜認自己的罪,就得著了基督,也得著了永生。但左盜不認自己的罪,反而覺得這個被釘在中間的拿撒勒人比他更罪大惡極,故而嗤笑祂,棄絕祂,就失去了最後一線得救之機。   這就是我說的第一個十字架的意思,這個十字架是我們這些罪人理當要釘的十字架,是我們所應有的十字架。    B.基督的十字架    第二個是基督的十字架。    基督的十字架是替贖的、功勞的,也是獨特的,獨有祂有資格釘的。這個十字架是父神為祂量身定做的,是無人可以代替的,這個十字架就是父上帝永恆計劃的中心點,是世人救命之所在,是信仰凝視的焦點。這個十字架之所以成為人類歷史的中心,是因為上面有神的兒子耶穌,十字架若沒有恩主,又有何用?當我們說瞻望十架時,是指要仰望這位無罪的卻為我們的罪而替贖的耶穌,倚靠祂的功勞而非我的功勞,這就必要涉及到信仰的中心,整全的福音,替贖的根本教義。    基督的十字架顛覆了人類的理性,天父的兒子取了罪身的形狀,永恆的主進入歷史之中,富足之主為我們成了貧窮,榮耀的主替我們受了羞辱,賜律者卻被罪犯拿來審判,全能者軟弱地掛在木頭上,生命之主被奪去生命……十字架包含著最大的反合性,神和人,罪和義,生與死,只有這個十字架才能把兩個相反的終極關聯在一起。    所以,這個十字架獨有基督才能背,除祂以外,天下人間,又有誰有資格背得了這個十字架?    C.我們的十字架    第三個是我們自己要背的十字架,也就是耶穌基督吩咐祂的門徒所要背的那個十字架。    十字架的意思無非就是要受苦,倒空自己,成全別人,自己走向死地,生留給別人。這是當初的門徒所熟知的語境背景。這個十字架既不是別人的,更不是耶穌的,而是我們自身的。當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時候,祂是要我們效法祂,像祂那樣為信仰受苦,捨棄自己。故而所謂「背起我們自己的十字架」,其中心意義在於每一個信仰個體要為信仰去受苦,去犧牲。這個十字架是個人性的,是別人所不能替代的,是主量定給那些要跟從並效法祂之人的。     這三個十字架是有本質區別的,不區分開來,我們的信仰就會混亂。當我們說背十字架的時候,我們背的是哪一個十字架呢?不是第一個十字架,如果我們今天還在背這個十字架,就仍在律法的定罪之下;我們也不是基督的十字架,基督的十字架只有祂能夠背,如果我們以為自己是在替別人背著基督的那個十字架,就是既無知又愚昧的自大狂,儼然把自己視為萬民的救贖主,不知不覺地坐在耶穌那惟一中保的地位上了。我們要小心兩種人,一種是無中保之人,他們以為可以不靠著基督隨時就能到神的面前;另一種就是把自己當成中保的人,「我是萬民的中保,人要藉著我才能與神和好,除我以外,別無拯救」。這兩種人都是假敬虔,都在假自由真放肆之中。這種人進到內屋不要基督可以隨時「見神」,出到營外不要基督他能帶人「歸主」。自我中心的人把自己代替基督,把自己置於別人與神之間,視自己是人與神之間的唯一中保。他忘記了聖經所說的:「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     所以我們說,我們既不是背著罪犯的十字架,也不是背基督的十字架,而是背著自己的十字架。我們若依然還在背第一個十字架,意味著我們還在定罪之中,不在恩典之下。若我們代替耶穌,背起耶穌的那個十字架,我們則會成為一個以宗教事工誇口的自大狂,或許也會豪情萬丈,大發熱心,但卻根本不曉得自己在做什麼。我們背的是自己的十字架,基督也只要求跟從祂的門徒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請認清楚,當我們說背負十架時,我們背的是這個十字架。     這三個十字架的區別一定要弄清楚,不要搞混了。你看,這三個十字架中,基督的十字架在中間,是中心,因為這個十字架,前面的第一個罪犯十字架才得以被廢除,後面的第三個我們十字架才能夠背得輕省。基督的十字架是擔當,它廢除了神對罪人的刑罰;基督的十字架是功勞,我們的十字架則是對這功勞的支取;基督的十字架是恩典,我們的十字架則是對這恩典的經歷。有了基督的十字架,十字架的苦難被賦予一層新的意義,成了耶柔米所說的「甜蜜之軛」。      真正的基督徒必定是背負十架的基督徒,在這點上,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有特權豁免,若不背負十架,就不配作祂的門徒。問題是在於我們背負的是哪一個十字架?又是如何背負這個十字架?離開十字架談侍奉,談信仰,談對主的認識,都是空談,是水中花鏡中月。因為十字架是照妖鏡,惟獨它才可以把我們肉體的本相照清,惟獨它才可以使我們越過世界的花花綠綠,看到後面的真相,惟獨它才可以使我們各樣的「觀」——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等得以歸正。沒有十字架就沒有信仰,這是我們的神命定的法則。     那麼,我們所要背負的這個十字架有什麼特點呢?     2.十字架三大特點     A.它是受苦的     十字架的第一個特點是苦難性。     很顯然,十字架是跟受苦緊密相連的。我剛才講了它帶給人兩層的苦,一是身體的痛,二是心靈的苦,合起來叫做痛苦,而且這種苦是極致的。十字架是刑具之中最殘忍的,人要掛在上面幾個小時,甚至數日,耗光精力而死。十字架對人內心的折磨也達到極致,這包括了剝奪人的尊嚴,羞辱人的人格。為什麼要罪犯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上刑場?就是要羞辱人,這有點類似我們的遊街,因為人人都知道被釘的是最卑劣的罪犯中的罪犯。不但如此,據說被掛在十字架上的罪犯都是赤身露體。十字架帶給人內心的壓力和心靈的煎熬是難以用語言表達的。     罪人生而受苦,世上每一個人都在苦中。無非是被動受苦,還是主動受苦而已。所謂被動受苦,就是不管你願不願意,你都要因罪而苦;所謂主動受苦,就是有人在受苦上開始突破,化被動為主動,開始把受苦轉化成自己的追求,願意受苦、甘心受苦。比如世間的仁人志士,他們也在為他們的理想,他們的追求而受苦,甚至拋頭顱、灑熱血也在所不惜。我們不單單要認識到苦難的被動性,還要認識到苦難的主動性;不單要認識到罪中之苦,還要認識到普遍恩典之中受苦的價值。但無論是為罪受苦,還是為人間正義受苦,這些都不等同於十字架的苦難。十字架的苦難之所以有意義,乃是因為它是為遵行神的旨意而受苦。     所以弟兄姐妹,十字架跟受苦是分不開的,對十字架的苦難性沒有充分的認識,我們的信仰就不紮實。在夜深人靜時,在靈修獨處中,你當退到心靈最深處,去看看自己對苦難的真實態度如何?若我們心中對為信仰受苦還帶著懼怕,我們就需要在主面前祈求更多認識十字架。我不是說信徒得救後就沒有了膽怯,不,我們的膽怯肯定會有的,軟弱會有,懼怕也不能免。主既勸我們不要怕,就表明我們會有懼怕,但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們不必懼怕。這裡有極大的反合性,在過程中我們常有軟弱,但在基督里我們一無所懼。還記得那位勸他的主斷乎不可上十字架的彼得嗎?正是他,後來寫下了這樣的話:「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前4:1,12-13)     我們有沒有立志受苦?有沒有把受苦當作兵器?「八福」的最後一福也是最大一福,就是受最大的苦——逼迫,基督徒被興起是為受苦來的,先生所喝的苦杯學生豈能不喝?求主光照我們,讓我們看清自己到底是在真實背十字架,還是僅僅把十字架當作信仰的一個觀念?     B.它是舍己的     但十字架的中心意義還不是受苦,而是舍己。受苦是十字架的基本體現,舍己卻是十字架的中心意義。不是所有受苦的人都在背十字架,但真正背十字架的人必定有苦難。犯罪受神的責打有沒有苦?在自我中為自己的宗教利益苦待自己有沒有苦?所以,只要偏離舍己這個中心要義,受苦就沒有真正的價值。     舍己是什麼?就是舍掉自己,棄絕自己。但我們這些在成聖過程中的聖徒,卻還要懂得區分兩種舍己狀態,就是舍己的消極意義和積極意義。消極性的舍己是指棄絕有罪的老我,積極性的舍己是指活在不斷給出去造就別人的那個基督的生命中。     真正的舍己,是積極意義的舍己,就是效法基督,像主基督那樣舍己。主耶穌裡面是無罪的,所以祂不存在著消極性的舍己,祂是積極主動、甘心樂意地面對苦難,迎向耶路撒冷而去。     但我們這些在過程中的人卻有消極性舍己,消極性舍己舍的是舊己,你若在老我中,就必要捨棄它,否則就違背了新生命的規律,這叫做脫去舊人,也是保羅所說「攻克己身」、「靠著聖靈治死地上的肢體」的意思。昨天有弟兄說,我們怎麼強調對全然敗壞認識的不充分都不會過分,我很阿們。懼怕強調全然敗壞的人,往往是因為他們無法勇敢直面自己的老我。     關於聖徒裡面的罪,神學家們有很多不同的說法,有的人不同意聖徒裡面還有罪性,認為應該叫做舊性情,其實,無論是「罪性」,還是「舊性情」,叫「原罪」,還是叫「老我」,無非是名詞的不同而已,爭論沒有什麼意義的。我們只要知道一個原則,就是我罪已得赦免,再也不會下地獄,但有生之年我不可能完全,還要不斷與我裡面隱藏的「罪和死的律」爭戰。縱然我的靈性能夠像大衛,也還存在著拔示巴的「滑鐵盧」。     我們裡面的罪性是那麼根深蒂固地隱藏著,聖徒的完全不是實際,而是地位和願望。主為什麼這樣安排?威斯敏斯德的神學家們回答是:要你謙卑,讓你曉得在自我里毫無良善。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成功時的沾沾自喜、自我高抬,就是跌倒失敗的開端。我常說,每次大事工之後都會有軟弱,有同工就問我,為什麼?我回答說,就是要你謙卑,使你不會忘記,得勝和成功都是主的,是祂賞給那些與祂同行的人,免得你把祂的得勝攬到自己身上,卻把祂給關到門外。不是說面對得勝和成功我們不可以喜樂,而是要你在祂裡面喜樂,從心裡把榮耀歸給祂。肉體很會自欺,明升暗降,榮耀歸給主是口號的,歸給己卻是實際。所以主要讓保羅身上有一根刺,也要讓我們常看到自身的軟弱和敗壞。     這就是我說的消極性的舍己,是我們一生一世都要學習的功課。為罪受苦沒有什麼可誇的,(參彼前2:20)但為罪受苦卻是必須的。如果我們承認自己全然敗壞,承認在成聖路上難免有自己的軟弱和失敗,卻又不願意被神用苦難來熬煉,那豈不是正在自欺?讓我們受安慰的不單是神的竿,還有神的杖。(參詩23:4)請問,是在犯罪中歡歡喜喜好,還是在犯罪中痛苦憂愁好?     但我們素來所說十字架的舍己,其中心意義乃在於積極性的舍己。基督的生命是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神的榮耀,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造就他人的生命。請注意,不求自己的益處本身不是目的,求神的榮耀和人的造就才是目的。自我中心的人也會大公無私,甚至苦待自己,但他卻不會求神的榮耀和他人的造就。所以,若我們不求主名被高舉,主心得喜悅,人心得歸正,我們說十字架,說舍己,就毫無價值。因為你可能是在用不求自己益處的名義來更隱蔽地求自己的益處。所以,當你看到有人捨棄萬貫家財時,不要急著下結論說他一定是在舍己,可能他的追求不在這裡,他追求的是名,因為他本就不愛財只愛名。當你看到一個凡事低調的人時,你也不要急著說這弟兄非常謙卑,不愛出名。因為可能他是因怕槍打出頭鳥,才不愛揚名立萬的。有的人殷勤主工並非是出於愛主之心的激勵,而是把基督教當成一種自我事業來追求。有的人熱衷於神學研究,他所滿足的是神學的理性思辨,而不是神學後面的那位神。     你看到嗎?我們越思想十字架,就越覺得神的道路在深海,祂的智慧超越一切,人只能在祂面前屈膝敬拜。人既要自己作主來悖逆敵擋真正的主,祂就定意要用十字架來征服人的自我,十字架與人的自我天然對立。真正背十字架的人會對驕傲的定義進行重新詮釋。驕傲是什麼?驕傲就是自我,驕傲和自我的主權是連在一起的。自我作主的人無論怎麼謙卑都是驕傲,而且越謙卑越驕傲。相反,一個生命降服在神主權之下的人,無論他多麼勇敢,多麼率直,多麼堅持,多麼被別人看為不謙卑,都是真正謙卑的。謙卑是什麼?唐牧師說謙卑就是對真理持續不斷地降服和追求。我說謙卑就是不自我作主的生命狀態。     十字架的中心在於舍己的真理,我們還可以透過兩處經文來看。一處是著名的客西馬尼園的禱告,當我們的主說「父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時,(太26:39)請問,祂的「我的意思」里可有任何私意嗎?我們的「我的意思」里充滿了肉體的私慾,但祂的意思卻絕不會與父的旨意對立。因此,主在這裡是要藉此向我們做榜樣,讓我們曉得生命的意義只在於遵行神的旨意,己意和神意對立,舍己若不能遵行神的旨意,就等於沒舍己。     另一處就是剛才念的基督對彼得的那一次責備:「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3)我們從中也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凡體貼人意的就是不體貼神的意思,人意是十字架的仇敵。人意是指在自我中心生命中發出的一切與真理相對立的意思,它就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就個人而言,人意就是我們的己意,就社會群體而言,人意就是集體性的民意。無論是個人還是群體,在人類墮落後,罪中的人意就與神的旨意對抗。     所以,我們說啟示論是信仰的前提,聖經的權威觀如果沒有奠定,所有的信仰就都不要談了。我們不要再迷信於人的名望,倒要看他說的合不合聖經。無論是誰,只要人一開口,就會顯出是「人的」還是「聖經的」,而我們這裡所說「聖經的」,是指以神為本的正確解釋,不是以人為本的謬解。神的兒女認得神的聲音,為什麼有人會信有人不信?人有信心相信這本聖經是神的話語,那是神的恩賜,這是辯論不出來的,也是無需辯論的。這是聖經給我們看到的一個先設前提,是極大的奧秘。     這是我說的十字架的第二個特點,也是它中心性的特徵——舍己。     c.它是恩典的     苦難是十字架的基本體現,舍己是十字架的中心特性,但我們要說,十字架的本質卻是恩典性。如果僅僅知道十字架的受苦和舍己,卻未能知道十字架的恩典性,還沒有整全把握十字架的真正意義,那樣,受苦和舍己就都會變形走樣。     若把上述所論的三個十字架連在一起思考,我們就能更清楚地看到這一點。從理當被釘的第一個「罪犯的十字架」,到能夠背負起第三個「自己的十字架」之間,有一個奇異恩典的「基督的十字架」。若未經過這個恩典的十字架,我們只配受的是那一個釘罪人的十字架,而不可能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     當耶穌要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的時候,這不僅是主對跟從祂之人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們的主在宣告一個基本事實,這個事實就是,因著祂上十字架,使得所有屬祂的人都能背負十架跟從祂。所以,背負十架跟從主並不是罪人向神交換的得救前提,而是主救贖罪人的恩典結果。     當我們要求人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的時候,這裡要有一個前提,就是這人已領受了基督耶穌並祂釘十字架的信息,只有那些被聖靈藉著這恩典信息重生的人,才會義無反顧背負十架來跟從他的主,「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因此,它是一個得生命的結果,而不是交換生命的前提。這就是十字架的恩典性了。     所謂恩典,就是不憑行為,沒有功勞,而是神白白的賜予。十字架是神恩典的集中體現,離了十字架,我們不會曉得什麼是恩典。神的普遍恩典有萬千,世人都在領受,卻不會生髮感恩;神的特殊恩典浩大無比,但許多神的子民卻常忘恩負義。為什麼?都是因為沒有十字架或偏離了十字架。只有真正看見十字架,人心才能真正明白什麼是恩典。耶穌基督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才知道什麼是愛,也才知道什麼是恩。至大的神不惜為我們舍了祂自己的兒子,使我們這些落在祂震怒中,理當下地獄的人,罪得赦免,成為祂的兒女,這是怎樣驚天動地的恩呢?     我們與不可見之神的接觸點在耶穌,我們與耶穌的接觸點在救恩。離了救恩遇不見基督,離了基督沒有神。怎樣才能持續住在基督里呢?就是以救恩為頭盔,活在救恩中,思想救恩,經歷救恩。思想救恩,就是思想救主,經歷救恩,就經歷到了救贖之主。思想救恩就是瞻望基督的十字架,經歷救恩則要背負自己的十字架。只有那些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的人,才能真正親歷到基督十字架的奧秘恩典。     這樣說來,背負十字架不但不是苦不堪言的苦差事,反倒是神給我不配得的恩典,我靈命更新的必須,我對恩典的體驗。原來捨棄自我,就是活出基督;活出基督就是棄絕自我。無論是從消極性意義論舍己,還是從積極性意義論舍己,背負十架都是像主那樣,為了榮耀上帝、造就別人,而放棄自己的益處。新生命的特點是拿出去,舊生命則是撈進來。詩人說,你若利己,人必誇獎你。(詩49:18)透過十字架,我們看到了一個與世人完全不一樣的價值評判標準。     有沒有十字架看問題的眼光是不一樣。我們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總有很多的人擁擠祂,有的人是要擁戴祂作王,有的人是為了吃餅得飽來就他。聖經說我們主不把自己交給他們,祂的眼光總是越過眾人,看到那些患血漏的、瞎子、瘸腿。我們主看人和我們的看人實在有很大不一樣。我們總愛往宴樂的家去,不愛往遭喪的家去。我們會覺得花上一輩子時間去陪伴一個孤寡病癱的老人家是大材小用。我常告誡我的同工們,在小事上不忠心,大事上必定不忠心,不願與人同孤單的人,決不能讓他進入萬眾擁戴的環境。教會事工的託付只要在真理中,就是教會之主的託付,當你對一些不顯山不露水的「小事工」難以有熱情,卻只對人來人往的「大事工」有興趣,你乾脆就回家不要服侍了,因為這違背了新生命的規律。     我剛才說到,我們裡面的新生命是倒出去給別人的生命,是服侍人而不是受人服侍的生命。為榮耀神而造就別人、服侍他人,是這個生命的底色,是聖徒的習慣,是他的本能反應。我們以前的生命不習慣十字架,如今,主給我們一個全新的開始,把我們的生命性情給改變了。從這個角度講,重生就是主給我們一個新的慣性;成聖則是把原本所不習慣的習慣化。我們原來的自由意志,能夠選擇的都是利己,現在我們所選擇的就是絕對不利己。當然,我不是說我們今天完全了,我們還在過程中,還有很多軟弱,但我們的質已經改變了,欲求已經不一樣了。     新生命的痛苦,不是己的慾望得不到滿足,而是痛苦自己還有很多私慾的摻雜。我們的痛苦是自己不夠愛主,不夠舍己,我們這些初熟果子的盼望是能夠完全,愛主完全,靈命完全。所以,聖徒不求自己的益處是無目的的,這就是一些人所說的動機神學了,我所說的聖徒行善是無動機的,也是這個意思。因為那是出於一種本能性的、純自然的反應。那些與神同行的人曉得我說的,當我們住在基督里的時候,這種生命的反應純真又自然。奧古斯丁說,聖徒是個奧秘,路德說,若沒有另一雙眼睛,看不見神的教會。而這雙眼睛的中心點就是十字架。     回到我們講的恩典性上。這樣,若沒有看到十字架的恩典性,我們所看到的就不是基督那個十字架,而是釘強盜的那個十字架;若沒有看到十字架的恩典性,我們所背起的就不是我們的十字架,而是釘強盜的那個十字架。十字架的體現在受苦,關鍵在舍己,而若離開恩典,受苦和舍己就都成了苦待己身的自我折磨。    其實,若單論受苦和舍己,世上各種宗教和文化也都在講,「勞其筋骨,苦其心志」有沒有受苦?「大公無私、吃虧是福」有沒有舍己?那麼這些思想與基督教的苦難觀和舍己觀區別何在?在於它們沒有基督,沒有恩典。因此,我們說神的恩典透過十字架彰顯,就如同神的愛透過十字架彰顯,神的義透過十字架彰顯一樣,這樣,我們說十字架是一副新眼鏡,使我們能看見神要我們所看見的。如果說我們原來的眼鏡是上了霧氣而模糊不清的話,那麼現在,神則賜予我們這副十字架的眼鏡,只有戴上它,我們眼中的鱗片才會脫落。凡不戴上它的人就仍在分別善惡樹下,在自以為是的眼目清晰中,聖經把它稱為「屬世的智慧」。     人所看為尊貴的是上帝所鄙視的,人所輕賤的卻是上帝所寶貴的。原來我們是稱暗為光,稱黑為白,但如今,十字架讓我們曉得什麼是真光。十字架隱藏著至大的反合性,這是耶和華上帝所命定的,祂就是用這種方法來救人,正因此,世上那些有錢有勢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沒有一個在乎。(林前2:8)凡貪圖肉體虛榮的斷不會要十字架,(加6:12)凡不背十字架的就不是真正屬神的。若不戴著這一副眼鏡,終我們一生之力都不可能看到真相。或許你可以作一個神學家,但卻是一個無神的「神學家」。    我這樣說,並不表示我輕看神學教義的研究,我所反對的是那種割裂生命的書齋式的空洞研究。主基督鄙視那些能說不能行的空談家。(參太23:1-4)改革宗神學是瑰寶,有深厚的歷史積澱,是聖經的純正解釋。但我們要小心走入那種無生命的學習之中。如果過去曾有樂於天天查考聖經,卻不願到主面前得生命的人,(參約5:39)今天又豈會缺乏熱心神學學習,卻對生命之主不屑一顧的人?從這個角度,我才說,今天我們最需要的不是研究改革宗神學,而是遵行改革宗神學。這個時代在呼喚改革宗神學的實踐者,重於呼喚改革宗神學的研究者。主對猶太人說,只有立志遵行神的旨意,才能明白神的旨意。(約7:17)路德說苦難造就神學家,真正的神學家必是神學的實踐者。有人說這個時代在呼喚華人改革宗神學家興起,呼喚華人改革宗神學巨著產生。其實,神在歷史上所興起的偉大的改革宗神學家和宏篇巨著已經夠多了,他們是華人還是西人,在今天還是在過去,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今天的我們,應當怎樣領受他們的教訓,怎樣把它應用出來,傳講出來。    今天研究神學的人多,但願意進入貧窮人家,走進苦難,背負十架效法基督,去舍己造就人的不多。我的意思不是說不要學神學,不要進行神學研究,而是說不要讓神學研究脫離了十字架的實踐。若不背起十字架,我們會講十字架,寫十字架,但實際上卻對真正的十字架一無所知。     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就是要經歷真理才能傳講真理。真理是活的位格,必須用活的生命去經歷。幾時我們放下了十字架,真理依然還是真理,我卻在死的狀態中,那樣,我可能還在研究,還在講,但我已經在死的正統中了。所以,我說至高的主把一切的主權放在自己手中,尊主為大,就是看己為卑。主大己卑只在十字架上體現,也要求以背負十架來證明。     苦難性,舍己性,恩典性,這是十字架顯明的三大特性,既是如此,我們就應當認真反思這三個問題:     第一,我們應當認真反思自己對苦難存著怎樣的態度?既然十字架是受苦的,那麼請問,受苦有沒有成為你的心志?連神的兒子來到世上,也要經過苦難學會順服,也要經過苦難進入榮耀。那麼,跟從祂的人能夠免掉這個程序嗎?不經過流淚谷到達不了泉源之地,那些躲避苦難,想不經過受苦的歷練直接上天堂的人,是沒有十字架記號的人。     第二,我們應當誠實地問自己的良心,我們所背的是哪一個十字架?我們看到有三個十字架,我們背負的不再是釘罪人的十字架,也不是主耶穌的十字架,前者帶來的是定罪的捆綁,後者帶來的是自義的自高。我們所背負的應該是我們自己的十字架。     第三,我們應當反思自己帶著怎樣的心態背負十字架?是咬著牙痛苦不堪地背,還是因仰望了基督的十字架而滿心歡喜地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八福」的最後一福也是最高一福,主在那裡告訴我們,逼迫不但不是我們灰心喪氣的理由,反而是我們歡喜快樂的原因。使徒彼得說,當我們遇到火煉的試煉時,不要以為是什麼了不得的大事,保羅的榜樣是為基督的緣故,看凌辱為榮耀。(參林後12:10)這些都顛覆了我們素來的觀念,不是要我們以苦為苦,乃是要我們以苦為樂。所以我們不但要背負十架,還要歡喜快樂地背起它。這誰能夠做到?只有在那位主動順服的耶穌生命里才有這樣心志。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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