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文章,僅僅刪除是遠遠不夠的
魯迅文章,僅僅刪除是遠遠不夠的
肅慎書室主人
【概述】文章首先對魯迅的文藝行為進行善意解讀,認為魯迅試圖以文章療救國民精神,重塑國民性格,進而達到圖存圖強的目的。由於澤東同志的激賞,60年來,數十篇魯迅文章入選中小學語文教材,很多要求背誦,魯迅精神於國人可謂淪肌浹髓。然而,長期灌輸魯迅精神的實踐適得其反,是謂「魯迅悖論」。文章從中國觀、歷史觀、政治觀、道德觀、群體觀、文化觀六方面,對魯迅的錯誤思想進行了分析。
【提綱】
○、「魯迅悖論」證實,列舉部分魯迅精神被灌輸的事實,並比較今天與60年前的中國國民精神。
一、中國觀。魯迅未能充分參照世界來定義中國特點,其批判的所謂中國人「劣根性」深深植根於人性。中國人的國民性格,是對長期帝國形態的適應。魯迅對長城、漢字等進行虛無化,損傷了凝聚種群的精神核心。
二、歷史觀。魯迅《燈下漫筆》把中國歷史錯誤地說成「做穩了奴隸」與「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事實上,伴隨著歷史的分期式發展,中國國民的四項自由(指生命、財產、言論、信仰)呈上升趨勢。甚至即使奴隸也會對主人構成壓力。
三、政治觀。魯迅認為善惡是絕對的,是不可調和的。在《記念劉和珍君》中,對請願這一參政方式進行否定。魯迅片面主張「韌的塹壕戰」。而現代政治強調坦承、溝通、妥協,注重以壓促變。
四、道德觀。魯迅激烈抨擊「道德家」,而任何社會的維持都需要以道德自律律人的見義勇為者。
五、群體觀。魯迅在《華蓋集序編·一點比喻》中為人們描繪了一個詭譎恐怖的社團模型,並在《記念劉和珍君》中說,「我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這些觀點都導致民眾互相猜疑,增加建立信任與秩序的成本,促使社會扁平化,從而有利於集權體制。
六、文化觀。魯迅在《拿來主義》中,認為新文化的創造者必須是「沉著,勇猛,有辨別,不自私」的文化精英,由他們對外部文化挑肥揀瘦,適當引進。沒有意識到文化因子之間構成的生態系統。由誰來拿的說辭既有害,也不符合事實。
【正文】
○、魯迅悖論
毛澤東對自己在國共劇爭中的宣傳攻勢(即「筆杆子」)極為滿意。他在《新民主主義論》中寫道:「在『五四』以後,中國產生了完全嶄新的文化生力軍,這就是中國共產黨人所領導的共產主義的文化思想,即共產主義的宇宙觀和社會革命論。五四運動是在一九一九年,中國共產黨的成立和勞動運動的真正開始是在一九二一年,均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十月革命之後,即在民族問題和殖民地革命運動在世界改變了過去面貌之時,在這裡中國革命和世界革命的聯繫,是非常之顯然的。由於中國政治生力軍即中國無產階級和中國共產黨登上了中國的政治舞台,這個文化生力軍,就以新的裝束和新的武器,聯合一切可能的同盟軍,擺開了自己的陣勢,向著帝國主義文化和封建文化展開了英勇的進攻。這支生力軍在社會科學領域和文學藝術領域中,不論在哲學方面,在經濟學方面,在政治學方面,在軍事學方面,在歷史學方面,在文學方面,在藝術方面(又不論是戲劇,是電影,是音樂,是雕刻,是繪畫),都有了極大的發展。二十年來,這個文化新軍的鋒芒所向,從思想到形式(文字等),無不起了極大的革命。其聲勢之浩大,威力之猛烈,簡直是所向無敵的。其動員之廣大,超過中國任何歷史時代。而魯迅,就是這個文化新軍的最偉大和最英勇的旗手。魯迅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他不但是偉大的文學家,而且是偉大的思想家和偉大的革命軍。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他沒有絲毫的奴顏和媚骨,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寶貴的性格。魯迅是在文化戰線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數,向著敵人衝鋒陷陣的最正確、最勇敢、最堅決、最忠實、最熱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魯迅與共產黨人志同道合,是他得以被「封聖」的根本原因。
執政黨地位確立之後,魯迅至今依然被尊奉為偶像。他的作品在當代中國的普及程度與毛澤東的著述不相伯仲。梁實秋先生在《關於魯迅》中不無諷刺地寫道:「魯迅死後,馬上有人替他印全集,因為他們原是有組織的、有人、有錢、有機構,一切方便。猩紅的封面的全集出版了,有多少冊我記不得了,大概有十幾冊到二十冊的光景。這不能算是空頭文學家了。然而呢,按其內容則所有的翻譯小說之類一齊包括在內,打破了古今中外的通例。魯迅生前是否有此主張,我當然不知道,不過把成本大套的翻譯作品也列入全集,除了顯著偉大之外,實在沒有任何意義。幸虧魯迅翻譯了戈果里的「死魂靈」而未及其他,否則戈果里的全集勢必也要附設在魯迅全集裡面了。」
同時,很多民間思索者也對魯迅推崇備至。特別當他們讀了周海嬰回憶錄《魯迅與我七十年·再說幾句》(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版)中披露的一則史實之後,更容易與魯迅產生感情上的共鳴。周海嬰說,一九九六年,他在一次巴人研討會中得到這樣的一個秘密:一九五七年,毛澤東小住上海,與幾位湖南老鄉閑聊。當中有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教授、俄羅斯文學翻譯家羅稷南,他與許廣平及周海嬰熟稔。由於那時候正值反右,人們談到文化人士在運動中的處境,羅稷南當場向毛澤東提出了一個問題:要是今天魯迅還活著,他會怎樣?據周海嬰說,當時毛澤東對此「十分認真,沉思了片刻,回答說:以我的估計,(魯迅)要麼是關在牢里還是要寫,要麼他識大體不做聲」。魯迅最受人喜愛之處在於其抨擊「國民性」及時弊的文章具有奇異的「代言性」,它為許多耽心以言獲罪的批評者提供了大批安全而合手的武器。林語堂在《魯迅之死》中詼諧地寫道:「魯迅所持非丈二長矛,亦非青龍大刀,乃鍊鋼寶劍,名宇宙鋒。是劍也,斬石如棉,其鋒不挫,刺人殺狗,骨骼盡解。於是魯迅把玩不釋,以為嬉樂,東砍西刨,情不自已,與紹興學童得一把洋刀戲刻書案情形,正復相同,故魯迅有時或類魯智深。故魯迅所殺,猛士勁敵有之,僧丐無賴,雞狗牛蛇亦有之。魯迅終不以天下英雄死盡,寶劍無用武之地而悲。路見瘋犬、癩犬、及守家犬,揮劍一砍,提狗頭歸,而飲紹興,名為下酒。此又魯迅之一副活形也。然魯迅亦有一副大心腸。狗頭煮熟,飲酒爛醉,魯迅乃獨坐燈下而興嘆。此一嘆也,無以名之。無名火發,無名嘆興,乃嘆天地,嘆聖賢,嘆豪傑,嘆司閽,嘆佣婦,嘆書賈,嘆果商,嘆黠者、狡者、愚者、拙者、直諒者、鄉愚者;嘆生人、熟人、雅人、俗人、尷尬人、盤纏人、累贅人、無生趣人、死不開交人,嘆窮鬼、餓鬼、色鬼、讒鬼、牽鑽鬼、串熟鬼、邋遢鬼、白蒙鬼、摸索鬼、豆腐羹飯鬼、青胖大頭鬼。於是魯迅復飲,俄而額筋浮脹,睚眥欲裂,鬚髮盡豎;靈感至,筋更浮,眥更裂,須更豎,乃磨硯濡毫,呵的一聲狂笑,復持寶劍,以刺世人。火發不已,嘆興不已,於是魯迅腸傷,胃傷,肝傷,肺傷,血管傷,而魯迅不起,嗚呼,魯迅以是不起。」
魯迅文章經官方提倡,充斥教材,甚至很多要求背誦。教師講解,累得口角流沫;學生筆錄,累得手肘生胝。六十年時光過去了,魯迅所謂的國民性格不但全然沒有得到「療救」,反而變本加厲,愈演愈烈。「療救」與「效驗」形成戲劇化的反差,是謂「魯迅悖論」。(「看客」、誠信、固執、迂腐等例略)
一、中國觀
黃仁宇先生在《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中曾把帝國時代稱為缺乏「間架性的組織和體制」的「扁平體」社會。相反,現代公民社會中各種穩健溫和的民間社團都異常發達。這些因地緣、業緣、血緣關係而形成的民間社團能有效地降低政府與公眾之間的談判成本,並有助於提升公民的歸屬感和道德責任意識。而民間社團的出現除了要有比較寬鬆的管制氛圍以外,信任與秩序更不可或缺。魯迅抨擊最為苛酷的所謂的「國民性」,可以理解為中國一般國民經常採用的認知模式和行為模式。許多這樣的模式確實無助於現代公民社會的形成,但它們卻是經過不同模式之間的競爭而存活下來的,對個體而言最可靠的,因此也就是最穩定的生存策略(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一味地批評「國民性」中認知的愚昧和行為的麻木毫無用處,事實上很多人明知其並非最優仍然不得已而為之。苛酷的批評只能加劇人們之間的猜疑與敵對,從而誘使個體採納「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對策。反之如果能夠切實體察「國民性」中一些對實現現代公民社會形成阻礙的認知模式與行為模式發生的深刻社會原因,努力促進社會環境的寬鬆(甚至僅僅是反映在意識中的寬鬆),就有可能使國民選擇更有價值的認知模式和行為模式。「和風細雨」對移風易俗的作用總會優於「暴風驟雨」。
魯迅所謂的「國民性」是荒誕不經的。中國古代與今天的種種醜惡,外國古代與今天也同樣存在。仍以《燈下漫筆》為例,魯迅用了4段文字講述自己儲蓄貶值,然後大發宏論,殊屬無謂。中國人與外國人,共性多於差異,即使有自己特點時期的鮮明個性,也是與生態環境、技術環境、制度環境相適應的。片面要求改變國民性而忽視制度等因素,適得其反。
還有飽受從魯迅以來眾多人士批評的長城。魯迅在《華蓋集·長城》中說的「其實,從來不過徒然役死許多工人而已,胡人何嘗擋得住」也並不正確。現存長城中相當部分是由軍事專家、抗倭名將戚繼光設計並組織軍人修築的,在冷兵器時代成為防禦北方騎兵的重要依託。戚繼光在北方御邊的16年,「邊備修飭,薊門安然」,就與長城的修築直接相關。《義勇軍進行曲》中號召「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體現了一般民眾對長城的充分肯定。族群凝聚的動力與標誌主要是與眾不同的生活習慣及標誌物。缺失只能渙散民氣,分崩離析。
中華國民的性格中的確有很多被西方文明厭憎,被叢林文明痛恨的成分,比如說謊、不守承諾、膽小怕事、保守、喜賭好嫖、講究虛文、意氣用事、不顧公序良俗、敷衍面欺等等。魯迅稱之為「國民性」。這裡所謂的「性」,當然不會指「本性」,因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如果是本性如此,魯迅也就不會去試圖「療救」了。所謂「國民性」,只能指「國民性格」。
性格從何而來?西諺謂「行動養成習慣,習慣產生性格,性格決定命運」。中國國民的行為習慣,無非是在帝制時代被動適應,不得已建立起來的認知模式與行為模式。一味地要求國民改變性格,卻並不考慮相應的制度變遷,結果只能應了那句老話:「人改其常,不病即亡」。
中國人的國民性格也並不從來如此的。城邦時期,中國人也是信守承諾慷慨赴義的,與日本的武士道頗為相近。之所以日本人的國民性格中保存了質樸清新英銳之氣,是因為在日本歷史上,大一統的皇權帝國僅僅曇花一現,此後戰亂頻仍,直到大約相當於清初時間的德川家康,才重新在日本建立穩固的科層統治。魯迅不明所以,就開始了據日嘲中,實在毫無意義。古語說「不可同日而語」,就是講有些東西沒法比,比不得。
想要國民性格改變,首先必須要求制度變遷。可是人們又說,有什麼樣的國民,就有什麼樣的制度。這個悖論如何解釋?其實很好理解:制度的變遷是呈波浪狀的,不是像國民性格的養成那樣是平緩的。有句話說「人生關鍵處只有幾步」,其實一個文明的關鍵處不也就只有幾步嗎?人生能得幾回博?有時候一次大的決戰,勝敗只在毫釐之間,或勝或敗,制度也就被定義出來了。總之,制度的變遷,是可能超越國民性格中負面的局限,發揚其好的一面的。(此段拒絕惡意聯想)
中國的國民性格主要形成於長期的帝國(第一帝國、第二帝國、第三帝國)時期。帝國臣民,不單單是中國人,都是具有相同的「帝國病」的。
下面就國民性格的幾個不好的側面談談帝國病是如何養成的。
所謂中國的三個帝國時期,分別指秦漢、隋唐(初唐盛唐)、元明清,都是邊緣族裔在軍事征服基礎之上建立的。帝國疆域廣闊,管理層次較多,權力高度集中。這可以解釋國民性格中很多負面因素。
①敷衍面欺,就是在明知對方不會相信的情況下公然撒謊。由於帝國大一統的各項政令絕對不可能適合所有地區,督察官員對下級絕無可能全部履行也都心知肚明。如果他們揭發下屬的舞弊欺詐,只能讓自己受到皇帝責罰,並讓皇帝難堪。反正帝國事務眾多,皇帝加上幾個顧問也絕不可能事事明察,只要能對朝廷敷衍就好。欺上不欺下就這麼產生了。百姓們對官員的做法是感激的,可也對文官體系產生了不信任,上行下效,百姓也就學會了文官們的這一套。
②缺乏勇氣即魯迅所謂的「看客」。這個倒不是因為征服時期敢於反抗到底的傢伙全被趕盡殺絕了。人類的勇怯不是由遺傳決定的,所謂的「孱頭」也能生出勇士,所謂的英雄也能生出軟蛋。我們平常看到的龍生龍鳳生鳳老鼠兒子會打洞,對人類來講,主要不是基因作怪,而是由於家族傳統,即潛移默化的熏陶。就是說,帝國建立之後,民眾缺乏勇氣不是由於軍事征服過程本身。一般時候,民眾對朝廷更替是漠不關心的,反正誰當官家給誰納稅,而征服者也不會主動去炫耀幹掉了多少反對者,反而會表彰那些不服從自己的已經戰死的敵對頭面人物。
「看客」精神的出現源自尋求公正的成本無限大,風險無限大。如果村社街巷就是一個封閉實體,有壞蛋欺負人,反抗者只要拿出勇氣把他幹掉就成了,收益一目了然。可是在帝國情況下,這個壞蛋就會一層層向上找幫手,最後甚至動員起整個帝國的力量來與一介匹夫開戰。因此,國民遇到有勢力有背景的壞蛋,一想到「博弈」的局面,就委曲求全了。越是明智的人,越早繳械投降,如林沖。
帝國體制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新皇登基,舊的壞蛋會垮掉一批。所以尋求正義的一個途徑是「等」,坐等壞蛋被上邊幹掉。這也的確是個可行的好辦法,比如明代的沈小霞他爹沈煉,就是這麼平反昭雪的。這種等靠要的習慣,就把勇氣消蝕凈盡。
③一盤散沙,當仁必讓。這個好理解,誰也不想當頭兒嘛。有時帝國採取分化辦法,把當頭兒的嚴辦,給追隨者幾個甜棗。吳思的《血酬》一書詳盡地分析了幾個這樣的例子。強出頭的人不但沒有獲得風光體面、美女青睞,反而搞得灰頭土臉,久而久之,這樣的傻事兒就沒人幹了。
④動員不足。帝國的賦稅必須較輕,否則到了下面那裡百姓就受不了。正如波斯某詩人說過:國王拿走百姓的一個雞蛋,文官就會取走百姓的一隻母雞。輕徭薄賦的後果就是帝國財政空虛,不能集中力量辦大事以發揮優越性,老百姓也沒有受益。真正得益的是文官系統。所以,上下都喊冤,只有文官們偷著樂。每逢帝國面臨挑戰,皇帝常感到無能為力,國民也心懷怨恨不願幫忙,文官又啥也不是,帝國也就容易崩解。
魯迅玩的是文化萬能論,什麼事兒都往國民身上賴,官不好也是因為國民壞,制度不好更是國民缺心眼了。他指望徹底西化倭化的年輕人多起來。歷史已經無數次證明,這些年輕人的數量是無法多起來的。而所謂覺醒了的青年,或者如《傷逝》人物那樣死得軟弱凄美,或者如俄國十二月人士那樣死得決絕悲壯。這個思想的根源,在仲尼那裡,就是以教化為先。
二、 歷史觀
作為對「國民性」抨擊的終極,在《燈下漫筆》中魯迅將中華歷史概括為:一、想作奴隸而不得的時代;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換言之,中華數千年「古國古」,都是奴隸社會了。所謂奴隸,指不能自由支配身體,沒有財產自由,生命自由也受限制的人。而自古以來,中國人的自由是逐漸提升的。
以魯迅當時經常肯定的日本為例,在許多方面與民國一些地區不相伯仲。再以魯迅「歷史」的眼光來看,在中華民眾已經「暫時做穩了奴隸」(魯迅語)的帝國時代,日本人兀自爭戰不休,一般民眾「想作奴隸而不得」。後來政治剛剛統一,日本人就被天皇陛下蠱惑驅趕著走向戰場攻城掠國,橫屍無數。直到人稱「太上皇帝」的麥克阿瑟,才「釐定規則:怎樣服役,怎樣納糧,怎樣磕頭,怎樣頌聖。而且這規則是不像現在那樣朝三暮四的。於是便『萬姓臚歡』了」(語見《燈下漫筆》)。
再看德國,當明清易代這際,德意志大地上進行著激烈的三十年戰爭,其死傷之慘重、擄掠之兇惡實非東方可比。
再看英國,當雍正皇帝解放明代賤民的時候,英國卻在進行著罪惡的奴隸貿易。
為什麼偏指我中華為「奴隸之邦」?這種提法破壞了朝野和解,毀滅了上下信任,消蝕了民族自尊。
附:我對中國史的看法,可搜《中國歷史分期最優技術標準》。
三、政治觀
對劉和珍同學的正面表述意見,以利官民溝通的行為全盤否定。魯迅片面強調「韌的塹壕戰」。文宣如用兵,也應該講究奇正配合,即,正面頂住,側後襲擾。一味腳底抹油,不是辦法。如果魯迅能以久病之軀當一回聞一多,勝過千軍萬馬。
至今「國民性」依然與現代公民社會的要求差距很大,絕不能說與魯迅抨擊「國民性」過為苛酷偏激無關。梁實秋先生在《關於魯迅》中評論說:「但是要作為一個文學家,單有一腹牢騷,一腔怨氣是不夠的,他必須要有一套積極的思想,對人對事都要有一套積極的看法,縱然不必即構成什麼體系,至少也要有一個正面的主張。魯迅不足以語此。他有的只是一個消極的態度,勉強歸納起來,即是一個『不滿於現狀』的態度。這個態度並不算錯。北洋軍閥執政若干年,誰又能對現狀滿意?問題是在,光是不滿意又當如何?我們的國家民族,政治文化,真是百孔千瘡,怎麼辦呢?慢慢的尋求一點一滴的改良,不失為一個辦法。魯迅如果不贊成這個辦法,也可以,如果以為這辦法是消極的妥協的沒出息的,也可以,但是你總得提出一個辦法,不能單是謾罵,謾罵腐敗的對象,謾罵別人的改良的主張,謾罵一切,而自己不提出正面的主張。而魯迅的最嚴重的短處,即在於是。」梁實秋先生所說的「慢慢的求一點一滴的改良」,更講求策略,也更為可行。
公允地說,魯迅也並非絕對不提出自己的下面主張。梁實秋先生在《關於魯迅》中記述了兩人之間很重要的一次交鋒。「我曾經寫過一篇文字,逼他攤牌,那篇文章的標題即是『不滿於現狀』。我記得我說:『你罵倒一切人,你反對一切主張,你把一切主義都褒貶的一文不值,你到底打算怎樣呢?請你說出你的正面主張。』我這一逼,大概是搔著他的癢處了。他的回答很妙,首先是襲用他的老戰術,先節外生枝的奚落我一番,說我的文字不通,『褒』是『褒』,『貶』是『貶』,如果不作為貶用,貶字之上就不能加褒,(魯迅大概是忘記了紅樓夢裡即曾把『褒貶』二字連用,作吹毛求疵解,北方土語至今仍是如此。)隨後他聲明,有一種主義他並沒有罵過。我再追問他,那一種主義是什麼主義?是不是共產主義?他不回答了。」魯迅的「不回答」,可能出於安全考慮,也可能出於謹慎。
四、道德觀
建設現代公民社會除了最根本的寄望於國民的自覺性以外,必要的強制力也必不可少。魯迅在《再論雷峰塔的倒掉》中寫道:「雷峰塔磚的挖去,不過是極近的一條小小的例。龍門的石佛,大半肢體不全,圖書館中的書籍,插圖須謹防撕去,凡公物或無主的東西,倘難於移動,能夠完全的即很不多。但其毀壞的原因,則非如革除者的志在掃除,也非如寇盜的志在掠奪或單是破壞,僅因目前極小的自利,也肯對於完整的大物暗暗的加一個創傷。人數既多,創傷自然極大,而倒敗之後,卻難於知道加害的究竟是誰。」對此魯迅寄望於人們做「革新的破壞者」,不要有「占些目前的小便宜的朕兆」,未免迂闊。其實只要有一個敢於得罪人的熱心者,就足可以讓雷峰塔多延年歲。然而這樣「鐵肩擔道義」的人又不可避免地受人責難,魯迅《論雷峰塔的例掉》中的法海,就可以這樣來解讀。
白蛇傳的傳奇愛情故事深受民間喜愛,其中法海完全是一個無事生非,萬人唾罵的角色。然而假如真的發生人類與異物之間的婚姻,相關立法必不可免。它與「安樂死」問題類似:都在某種意義上合乎情理,並都屬個人私權,不直接關涉他人。但除荷蘭等極少數國家外各國都沒有使「安樂死」合法化,因為一旦「安樂死」合法,甚至可能給謀殺犯罪以可乘之機。類似的,我們以神話角度來審視,蛇、人之間的婚姻是否也可能給人類造成災難呢?答案無疑是肯定的。《聊齋志異》就講述了大量人與異物的婚姻導致悲劇的故事。「傳奇」一詞本身就意味著屬於小概率事件,當然無法作為立法依據。另外還要考慮「基因污染」問題。我們當然都不是種族主義者,但一想到一個女子完全有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嫁給一個有二分之一爬行動物血統的許仙之子,就不能不心下怵惕。所以法海禪師干涉白蛇與許仙的婚姻並不是毫無原因,而且唐代傳奇中許多類似的做法都曾受到肯定。至於後來青白二蛇「水漫金山」,也決非法海的責任。魯迅怒斥法海,只能「戮其能憂心、能憤心、能思慮心、能作為心、能有廉恥心、能無渣滓心」,「起視其世,亂亦竟不遠矣。」(龔自珍語)
所道道德,即社會意識形態之一,是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和規範。[此據辭典]
道德的社會性決定了一個人的不道德表現必然要受到其他人的懲治。
首先,一個人的道德觀念的形成,絕大部分並非源於自己的良心發現,而是倚賴於接收到他人的負面反饋。尤其是在幼年時期,在學校、家庭里。這種懲治對塑造一個人的道德觀貢獻最大。養成道德觀後,對其他人的不道德行為即嫉恨有加,必欲懲治而後快。(可參見荀韓一派的性惡論,及猴子割尾實驗,即未割尾的新猴子被普遍割尾的群猴如法炮製。史例多多,所謂浪子回頭立地成佛)道德形成過程,伴隨著心靈與肉體上的種種痛苦,這也是自由主義者對道德他律深惡痛絕的潛意識原因。但是,在道德問題上自由放縱,畢竟是有益無害的。
其次,既然道德屬於「準則與規範」,就必然配合有相應的獎勵與懲罰機制。這些懲罰有輿論上的聲討批評,見義勇為人士的打破沉默,民意導致的相關立法,對不道德者合理權利的漠視與損害等等。下面舉例詳談。
「道德他律」的外在形式是多種多樣的,輿論監督是最主要的方式。現代司法中有「賠償名譽權」一說,因為每個人都有受人尊重、被人愛的需求,被人指點唾罵,可不會是很爽的感覺。俗諺說,千無所指,無病而死;又說,積毀銷骨,眾口鑠金。嚑沫星子造成的精神傷害,絕對不亞於肉體傷害。
因為行為不端,被他人律了,不僅名譽受損,還將失去「發展的自由」或曰「第五項自由」。一個小夥子沒有好名聲,姑娘們當然不願意跟他談情說愛,姑娘的家裡人也會阻撓他們談婚論嫁的。一個行為不端的企業家,借貸艱難,推銷無門,只好倒閉。這一點中國人做得不好,沒有記性,而且笑貧不笑娼。
不僅失去了未來,被人道德他律一下兒,很可能吃眼前虧。這個世界從來不缺見義勇為的好事之徒,或者找上前來直直羅鍋,或者找個借口把觸犯道德準則的人痛扁一頓。《水滸傳》里的魯智深為什麼打死鄭屠?當然不是因為鎮關西服務不周到,而是鄭屠行為不地道。千萬別把這些義士們想像得太崇高,有很多時候是他們想藉機揚名立腕,謀取私利。比如劉邦為義帝發喪,聲討項羽,就是典型的假道德,但項羽卻實實在在地被律了。
道德與法律的關係也是交叉的,道德他律可以表現為法律制裁。在漢晉時代,不孝忤逆就是殺頭重罪。後漢有個「孝子」,跑父母墳墓里住著表示孝順,結果期間生了幾個孩子。有位長官下車伊始,就把他砍了。自由主義者最反感的就是這類道德與法律纏夾不清的事兒,那就講講西方。在西方法制社會,不道德的行為可能觸動公眾,釀成立法,再加個追溯期,不道德的人,照樣無處可逃。
不道德的人被社會拋棄後會是什麼後果呢?看看非洲沒有法律的俾格米部落就知道了。部落里有人爭吵殺人了,一般沒有巫婆領著大家用石頭砸他的,而是離他遠遠的。原始人類獨居的結果只有一個:死亡。
歧視也是一種道德他律行為。西方人輿論的力量也是非常利害的。但西方人不像中國人認為道德決定一切,更重視技術,而且西方人的自由意識、法律意識強烈,別人隨便律他,他就要對薄公堂的。所以西方一般人都成了好好先生,彬彬有禮的。中國的道德他律,很多加諸弱者身上,對於強者,又表現得道德感不強。但不能因此一概否定道德他律的存在及價值。在西方的園林綠化中,也把樹搞成圓球形的、圓錐體的,及一切奇形怪狀的。
附:參見我的《中國的道德家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五、群體觀
魯迅在《華蓋集序編·一點比喻》中為人們描繪了一個詭譎恐怖的社團模型:「山羊很少見;聽說這在北京卻頗名貴了,因為比胡羊聰明,能夠率領羊群,悉依它的進止,所以畜牧家雖然偶而養幾匹,卻只用作胡羊們的領導,並不殺掉它。」「比喻」本身就是一種認知模式,這個比喻對任何民間社團都有著致命的危害。魯迅在《記念劉和珍君》一文中有句名言,「我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極易產生誤會,一旦再發生認知導向上的偏差,猜疑與敵對就會像瘟疫一樣瀰漫,從而使最危險的敵人坐收漁利。魯迅更在《狂人日記》中貶責人類歷史都是「血戰前行「的「吃人」史,源於把達爾文進化論中「物競天擇」片面理解為只有衝突而非合作才是「競爭」。英國生物學家裡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寫道:「偉大的生物學家達爾文所說的『適者生存』,其實就是穩定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stable)這一宇宙普遍法則的一個特殊情況。整個宇宙為穩定的物質所佔據。所謂穩定的物質,是指那些原子的聚合體,他們具有足夠的穩定性或普遍性而被人們賦予一個確定的名稱。」(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P12)同書還介紹了科學實驗證明最成功的個體生存策略是:對方每侵犯兩次則己方回敬一次。如果懷著猜疑的心態經常把別人的行為理解為敵對並加以回擊,顯然對個體不是上策,也絕非社團之福。
《狂人日記》中,魯迅假託狂者,說中國人的歷史就是一部吃人史。這直接否定了統治者與地方士紳的維持社會的正麵價值。即使一個人過去吃過人,也不等於現在就一定吃你。歷史上,人類都曾經是茹毛飲血的食人族。
不能忽視制度價值,一味懷疑。人類是需要一點偽善的。由偽善、暴力形成的秩序有其獨特的價值。如果人群形成秩序,就可能改變行動方向。日本學者曾說,任何系統中都有四種人,即領導者、支持者、反對者、乘車者。每次系統劇變,新的領導者往往是過去的支持者。
六、文化觀
魯迅在文化上主張「取其精華,剔除糟粕」的「拿來主義」。首要的問題是,「精華」、「糟粕」的判定權屬於誰?「拿來主義」的執行權又屬於誰?是國民全體還是「文化精英」?
魯迅是這樣比喻的:「譬如罷,我們之中的一個窮青年,因為祖上的陰功,(姑且讓我們這麼說說罷),得了一所大宅子……」這個窮青年究竟是指國民全體還是指「文化精英」?我們很容易根據「主權在民」的思想,把「這個人」誤解為國民全體,但是,魯迅對「這個人」是如下嚴格規定的:「然而首先要這人沉著,勇猛,有辨別,不自私。」很顯然,「這個人」只能是指「文化精英」。因為國民全體上文化上無所謂自私與不自私,並且假如國民全體已經達到魯迅的規定,也就不必建設「新文化」對所謂「國民性」加以改造了。那麼一般民眾在「拿來主義」中應該充當何種角色?作者沒有說。根據魯迅在《吶喊·自序》中「自己不是一個振臂一呼,應者雲集的英雄」一句,再參照當時影響廣泛的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所謂「創新」與「模仿」的社會轉型學說,理解魯迅認為一般民眾應該對「文化精英」追隨、模仿,恐怕沒有太大偏差。
那麼在現實文化演進中「文化精英」和一般民眾究竟發揮了什麼作用?我們通過三個例子來進行考察。
1977年「國語委」公布了第二批簡化漢字,字形類似日本的「片假名」、「平假名」,激進得令人瞠目結舌,知識分子居然幾乎讀不懂報紙了!國務院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於1986年6月24日明令宣布廢止第二批簡化字,並指出:「今後對漢字的簡化應持謹慎態度,使漢字形體在一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全面評價漢字簡化的成敗得失幾乎是不可能的,真正令人痛心的是漢字簡化的出發點和推行過程。彭小明在《漢字命運憂思錄——讀《昭雪漢字百年冤案》》中寫道:廢除漢字,「走世界共同的拼音化道路」,是偶像他老人家的「最高指示」。這條危險的道路已經走了快一百年了。最早的「拉丁化」提倡者是清末民初的思想家錢玄同(北京大學和北師範大學教授)。三十年代的中國共產黨總書記、左翼作家瞿秋白說:「漢字真正是世界上最齷齪最惡劣最混蛋的中世紀的茅坑。」(瞿秋白文集二卷六九○頁。)魯迅認為「漢字是愚民政策的利器」,是「勞苦大眾身上的結核」,「倘不先除去它,結果只有自己死。」(魯迅全集六卷一六○頁。)蘇聯對於這種傾向曾經給予支持,西方漢學界著名語言學理論家幾乎都一致地認為漢字是落後的語言文字,是殘餘的象形文字,而拼音文字才是科學的、先進的文字。西方的傳教士也早已開始編創中文的拼音系統。從威妥瑪式到耶魯大學式,從趙元任的國語羅馬字到台灣的注意字母第二式,從北洋政府的注意符號到中國大陸全面推行的漢語拼音,世界上出現了不下一百種漢語拼音系統。其中由中共元老林伯渠(前國家副主席)、吳玉章(前中國人民大學校長、國務院文字改革會主任)在海參崴(一九三一年)草創,瞿秋白(一九三二年)在上海制定,一九五六至五八年在國務院修改通過的《漢語拼音方案》影響最大。當時的意見是先用它來注意,幫助識字,一旦時機成熟廢除漢字取而代之,在漢字未被取代之前,先實行漢字簡化,並取消異體字,廢除繁體字。當時並非沒有直言異議之士,一九五七年反右鬥爭一來,所有持異議者竟被打成右派,降職降薪,勞教、勞改。(其中包括《昭雪漢字百年冤案》作者之一李濤先生。)。
「中醫」則幸運得多。魯迅因為父親經中醫治療而終於病逝的緣故怨恨中醫,在《吶喊·自序》中說中醫有意無意是一種騙子。有很多受過現代科學教育的「知識精英」也都持有類似的看法。儘管得不到「精英」們的支持,中醫特別是針炙風靡世界,所依據的最為玄奧的「經絡」理論雖然科學界依然沒有給出完滿解釋,卻自有「經絡」客觀存在的證據有。
所謂「文化精英」本身就是一個幻象。魯迅在《未有天才之前》中寫道:「在要求天才的產生之前,應該先要求可以使天才生長的民眾。——譬如想有喬木,想看好花,一定要有好土;沒有土,便沒有花木了;所以土實在較花木還重要。」這個比喻遠較「大宅子」精緻。如果把「文化精英」規定為魯迅所說的「然而首先要這人沉著,勇猛,有辨別,不自私」,產生它就必須有合適的土壤。然而「單是有培養天才的泥土也難」,土壤本身就是極為複雜的生態子系統,就代表了生機勃發的新文化。如果土壤已經具備,當然會湧現大批真正的「文化精英」,問題在於,魯迅再給這些「文化精英」指明實行「拿來主義」,建設新文化的使命,未免早已失去意義。
把文化比喻成「土壤」是精緻的,但文化中包孕著無數相互作用的認知模式和行為模式,更像是一個複雜的生態系統。基於把文化看作生態系統的認知模式,我們再來審視魯迅拿來主義究竟有多少可行性。如果忽視了其他文化中所謂「精華」之處的生存依託,急功近利地加以「拿來」,很可能畫虎不成翻類狗。例如握手禮,就必須結合個人的良好衛生習慣才可行。如果一定要「取其精華」,也必須儘可能地把握其他文化的全貌,然後系統地加以移植。其實中國古人早就明白這個道理。比如讀書講究「出入法」,就是說沒有了解全書內涵精髓之前就不應該只是尋章摘句;練習書法同樣也講究「入帖」和「出帖」。今天許多魯迅研究者為了更好地了解魯迅,甚至勉強自己飲用紹興黃酒,也都是值得讚賞的。有人會擔心那樣豈不成了全盤異化,還稱作什麼「新文化」。這種擔心是多餘了。近代日本學習歐美,築「築鳴館」,「求知於世界」,亦步亦趨(見《日本現代化研究》120頁,劉天純著,東方出版社,1995年版),但直到今天日本文化依然保持著濃郁的民族特色。
總之,魯迅「拿來主義」中使用「大宅子」比喻在認知模式上是粗陋的,邏輯上自相矛盾,而實踐中的教訓尤為深刻。
以近代以來的翻譯界為例,既有嚴復的陽春白雪,也有林紓的下里巴人。
實現文化上的革新決不能依賴「文化精英」,正是最廣泛的民眾的參與,選擇,實幹,創造,才使中華文化煥發生機,進而產生世界性的影響。對借鑒外國文化,我主張泯滅東西,想用則用。
(說明:正文由多篇縫綴而成,語言風格不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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