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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正說 · 二、別釋-懺悔業障發菩提心

  懺悔業障發菩提心

  演培法師著述

  【云何懺悔業障?經言犯一吉羅,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吉羅小罪,尚獲此報,何況重罪?其報難言!】

  這是發菩提心的第八種因緣,亦即懺悔業障發菩提心。凡是佛教徒,對業障兩字,想來都是很熟稔的。業有善、惡、無記的三業差別,但懺悔業障所要懺除的業,是側重於罪惡的惡業說。人一旦造作了惡業,在修行的過程中,就會產生種種的障礙,使你修行沒法上路。這在上面標立十種發菩提心的因緣中,曾經簡略的講過。

  我們有了罪業做為障礙時,應當怎麼辦?依佛法說:唯有運用懺悔的方法去懺悔它,使我們的心地恢復清凈,才是最適當的辦法。如要通過一條道路,而在道路的中心,有一塊大石障礙了去路,自然須先搬移這塊大石,始能順利無阻的通過。當知這阻礙道路的大石,就如吾人所有的業障。佛法行者有了罪惡的業障,不論你去走人天的道路,或者是走解脫的道路,甚至去走無上菩提的大道,都會給予你各種不同形式的障礙,使你在前進的道路上,感到有不能順利通過的困難。

  業障,是人人都有的,誰也不能否認,只可說有輕重不同而已。既然人人都有業障,當你要走上菩提大道時,如不加以懺悔怎麼行?所以在佛陀的法門中,有這懺悔一門。法苑珠林說:在一類愚痴的人,常常作這樣的想:我只要不作惡,就等於行善了,還有什麼須懺悔的?世人作這樣想法的,實在不在少數。又常聽有人說:只要心好就是,何須信佛念佛?甚至還有人說:心好強如吃齋。這種說法都是錯誤的,不但害了自己,亦復害及其他是非邪正分不清的人。像這樣的人,不知他(她)的心裡有什麼在作祟,不但見人信佛持素,其心不生歡喜,不揚他人之善,而且毫無慚愧,且以這話文過飾非。

  經中佛對這樣的人加以呵斥說:如說未作惡即等於行善,然則未行善是否即等於作惡?若未行善即等於作惡的理論得以成立,那未作惡即等於行善的理由自亦可以成立;設不承認未行善即等於作惡,當亦不能承認未作惡即等於行善的言說。由佛陀所啟示的這一義理,可知未作惡即等於行善之說,是絕對錯誤而不成為理由的。對這,佛再舉喻顯示說:如未作惡即等於行善,則世間豬馬牛羊等的畜類,並未去做殺害、偷盜以及其他凡是人類所常犯的罪惡,是否它們即已等於行善?假定是否定的,則一般的錯誤觀念,應該予以根絕而不稍留餘地,不然的話,大家都作這樣不正確的想法,善法還有什麼人去修?

  業障既是人人都具有的,當然須要加以懺悔。『云何懺悔業障』?關於這個問題,先來說個故事:佛在世時,有個在俗的女子,名叫提韋,家貧且寡。既乏丈夫的慰藉,又受生活的煎迫,使她了無人生樂趣,深感自己罪業深重,以致想要走上自我毀滅之途,以為將此生命結束,一切罪障就可化為烏有,而得身心的完全解脫。

  正當她在生死邊緣躊躇不決時,一個比丘來到她的面前,知道她的用意後,就為她開示說:當一頭老牛拖著車輛向前行走時,感到車的沉重困苦,乃故意想將所拖負的車子予以蹴毀,以為車被蹴毀,就可免去荷負,身心不再受苦。哪裡知道,這一車子雖被蹴毀,另一新車又駕上它的項頸,且這新車上的載重,比原有的更為沉重,使其苦上加苦,始知蹴毀前車並不是解脫的辦法。

  比丘所說的老牛是喻人,所拖的車是喻人的身體。世間一般愚痴的人,覺得這生命的痛苦,就想將自己的身體,予以不正當的毀滅,以為一死百了,什麼都成過去。殊不知這是絕對錯誤的。當知,這一生命結束後,由於業感的因緣,另一個新生命,立刻接續而來。而這來的新生命,是否會較過去的生命好,既沒有誰可以擔保,亦沒有誰有這把握。如此,又何必犧牲這一寶貴的生命?

  比丘為提韋說了這譬喻,接著又開示她說:如天上的月亮,本來是光明的,由於烏雲的遮蔽,光明就被掩蔽了。吾人的心月,本亦光輝的,因於過去生中造業的時候,心光為不凈的罪業遮蔽,是以感受苦痛的生命。要想不受苦果,先得除去苦因,除去苦因的罪業,唯一無二的辦法,無過於至心懺悔。能夠懺悔就如炬消暗,一切的罪障黑暗,在大火炬的照耀下,自然歸於烏有。

  由這比丘的啟示,我們可明確知道:在這世間做人,不怕承認有業障,只怕不懺除業障。不在這上面用工夫,而怕承認有諸業障,才是真正不可救藥的。修學佛法的人,應承認自己業障重,進而本著佛教的懺悔方法,懇切至誠的真實懺悔。

  現在先來解釋懺悔這個名稱:一、懺是首意,悔是伏意。如世間的人得罪於王,乖乖的順伏不敢違逆。不逆就是伏,順從就是首。修學佛法的人亦是這樣,俯伏在三寶足下,正順於諸法道理,從此不敢再為非作歹,名為懺悔。二、懺名修來,悔名改往。謂昔日所作的惡不善法,現在開始知道它是不對的,於是對它加以鄙惡,所以名悔。至過去所棄的一切善法,現在知道是應該做的,於是願從今以後,精進勇猛的修習,所以名懺。合而言之棄往求來,名為懺悔。三、所有的眾失,將之披陳出來,所有的過咎,將之發露出來,沒有一絲一毫的敢以隱諱,是名為懺;從此斷除相續為惡的心,舍離一切行惡的念頭,是名為悔。如是能作的心所作的惡,悉皆捨棄,名為懺悔。

  懺悔,不是隨便可得的,要有適當的處所,而最理想的懺悔處,則莫過於依法性處,這是最妙最上的懺悔處,是高出一切的懺悔處。懺悔業障的行人,假定真了解這意思,先當求覓法性道理為懺悔處。覓得此處又當怎樣?普賢觀說:『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我心自空,罪福無主,是名大懺悔,是名莊嚴懺悔,是名無相懺悔』。依法性處行實相懺,則你所觀的罪惡,就不復成為罪惡,罪惡當下就是實相,而所觀的福德,亦不復成為福德,福德當下就是實相。觀諸罪福純是實相,離實相外更無罪福,是名真實懺悔。通常說的『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亦是這一懺悔精神的表現。

  『經言:犯一吉羅,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講到罪惡,不用說,是有輕重之分的:最重的罪是四波羅夷罪,最輕的罪是突吉羅罪,亦即文中說的吉羅。突吉羅是印度話,中國譯為惡作惡說。惡作,是指身所犯的罪,惡說,是指口所犯的罪,不論身犯口犯,只要是屬吉羅之罪,都是極輕微的。以比丘言:當披衣時,應小心的披上身去,如將衣纏在頸項上,或將衣覆在頭面上,是即犯突吉羅罪。又如行路不留意自己的威儀而顯得輕浮時,是亦犯突吉羅罪。雖說行路不致影響他人,但以比丘身份來說,是不能不顧及的。還有比丘坐的姿態不端莊,同樣是犯突吉羅罪。以上所說的,都屬於身犯。至於口犯,例如比丘言談,不可輕浮戲笑,當進食時,不可含食而言,或以不如法的言語與人談笑等,都犯突吉羅罪。

  犯了突吉羅罪,是容易懺悔的,只要在犯後不久,立刻向人發露,表示懺悔一下,其罪就可消除;如果犯了而不懺悔,即以所犯吉羅小罪,將於死後墮泥犁地獄中。一旦墮入泥犁,時間是漫長的,不是短時期,出離得了的。前曾講過,四天王天的天人壽命,與人間的人壽相比較,真是難以計算。四天王天的一晝夜,等於人間的五十年。照三十日為一月計算,四天王天的一月,等於人間一千五百年。復以十二月為一年計算,四天王天的一年,等於人間一萬八千年。四天王天的壽命是五百歲,如是這樣加上去,五百年即等於人間九百萬年。諸位請想一想:犯一突吉羅罪,要受這麼長久的苦果,可不可怕?

  突吉羅罪是屬輕罪,亦是平時容易忽略的,犯一『吉羅小罪,尚獲』如此苦『報』,『何況』是犯『重罪』?『其』所得的苦『報』,自是更加『難言』。

  講到這裡,有一問題,不妨提出討論一下:犯了吉羅小罪可以懺悔,犯了波羅重罪,是否亦可懺悔?關於這一問題,部派說法不同:有的部派認為犯了重罪不可懺悔,因為犯了重罪已失戒體,失去戒體的比丘,已失比丘的資格。有的部派認為雖犯重罪,亦可依法懺悔清凈,而成為一如法比丘。這兩種說法,在經中亦可找到根據:有的經中說是不通懺悔的,有的經中說是可以懺悔的。前者是一般所了解的,後者或不以為然。現在據經說明如下:一次,佛告舍利弗說:過去有一比丘,名叫欣慶,曾犯四根本戒,後來到僧團中,向眾發露懺悔,經過九十九夜的不休不眠,至誠懇切的求哀懺悔,於是『戒根還生,如初受戒』時一樣。由此可以證明,犯了四根本戒,仍然是可懺除的,不過要至誠真切的發露懺悔,才得懺悔清凈,不是馬馬虎虎可以還生戒根的。

  另有一部經的說法,與上所說稍有出入。佛對比丘說:犯了四根本戒,固然可以懺悔,但要在犯罪後,立刻發露懺悔,不可稍作覆藏,如覆藏所犯的罪行,不但不可以懺除,而且還要加上一層覆藏罪。

  據上所說,可知任何罪行都可懺悔,問題只在罪的輕重以及所運用的不同懺悔方法。懺悔的方式固須如法,而求懺悔的心,更須至誠懇切,如此,沒有不懺悔清凈的。

  【今我等日用之中,一舉一動,恆違戒律;一餐一水,頻犯屍羅。】

  『如今我等』四眾佛子,在『日』常雜『用』生活『之中』,不論『一舉一動』,總是『恆』常的『違』背如來所制的『戒律』。諸位不要以為這個說得太過,事實的確是這樣的,因為戒很微細,稍為一不留心,就與戒律相違。如有名的紫柏大師,脅不著席者四十餘年,仍然認為自己對微細戒,未能持得如法清凈,不敢為人授沙彌比丘戒,到了真的必不得已的時候,亦不過為人傳授五戒而已。又如蕅益大師,雖已受了比丘戒,後來自覺自己不夠資格做一如法比丘,而自動的退居為三歸人,後來精進勇猛的修占察懺,祈得菩薩鬮,始自署為菩薩沙彌。比丘戒是極微細的,在日常生活中,如不嚴加註意,是難以守持清凈的。太虛大師曾自謙的說:『比丘不是佛未成』;弘一律師也自謙的說:『就我自己而論,對於菩薩戒是有名無實,沙彌戒及比丘戒決定未得;即以五戒而言,亦不敢說完全,止可謂為出家多分優婆塞而已!這是實話。』可見如想當一如法比丘,是比當一菩薩還要難的!

  不唯一舉一動,恆違如來戒律;就是『一餐一水』亦『頻』毀『犯屍羅』。屍羅是印度話,中國譯為清涼,亦即戒的別名。大乘義章說:『言屍羅者,此名清涼,亦名為戒。三業之非,焚燒行人,事業如熱,戒能防息,故名清涼。清涼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為戒』。大智度論解釋屍羅說:『屍羅,秦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屍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屍羅』。這樣說來,屍羅是通於一切善行的。為人能夠離諸罪惡行諸善法,自然覺得心安理得,俯仰無愧於人,當然心無熱惱,而感清涼自在;遠離穢惡,所以又名性善。

  在日常餐飯茶水中,為什麼會常犯屍羅?這因在茶飯中,不能避免傷害很多的微細生物。所謂:『佛觀一缽水,八萬四千蟲』,亦可作為於茶飯中易犯屍羅的佐證。印順導師曾說:『受戒容易守戒難』。受戒是何等的容易?只要在傳戒的眾師前,一切應行的儀式照作一番,就算受了戒了。可是戒雖受了,要想守持清凈,卻是相當困難。所以佛說:在這南閻浮提,如有五個如法清凈比丘,正法就可住世。在末法的今日,不說要找五個如法清凈比丘是不可能,即使想找個把青年發心出家都不容易。本來,在世俗上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在佛法上說:『人未證果,孰能不犯戒禁』?問題在於能不能改過和懺悔。『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犯罪當懺悔,懺悔則清凈』。站在佛法的立場說:能不犯戒,當然是最好的,一旦犯戒,就應生慚愧心,認為這是自己的業障,時刻要求懺悔清凈。如果犯了戒,還自以為是,那就罪不容誅了!

  【一日所犯,亦應無量,何況終身歷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

  吾人的身心行為活動,從朝至暮的『一日』之中,『所犯』的各種不同罪惡,已是『無量』無邊的那麼多,『何況』是『終身』所造的罪?更何況是『歷劫』所造的罪?總說一句,在生生世世中『所起之罪』,是不可說不可說的那麼多,所以說:『更不可言矣』。眾生所造的罪,是沒有體積的,假使有體積的,誠如佛在普賢行願品中說,盡虛空遍法界,亦容不了所造的罪,試想罪有多少?

  【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為優婆塞戒,尚不具足,何況沙彌、比丘、菩薩等戒,又不必言矣。】

  佛為七眾弟子制有各別不同的戒,現在『且以五戒言之』:所謂五戒,是指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為在家佛子所受持的戒。受五戒的人,儘管是為數不少,但『十』個受五戒的『人』,恐怕就有『九』個會毀『犯』的。能守持清凈的,真是少之又少,且對所犯的戒,『少』有發『露』出來,『多數是覆『藏』起來。『五戒名為優婆塞近事男戒』,尚且『不』能圓滿的『具足』守持,『何況』比五戒更難守持的『沙彌、比丘、菩薩等戒』?自『又不必言矣』!沙彌有十戒,比丘有二百五十戒,菩薩有三聚凈戒,或如梵網經中所說十重四十八輕戒,或如優婆塞戒經中所說六重二十八輕戒等。以上所說的種種戒,都是難以守得如法清凈的。尤其是菩薩戒,與比丘戒比較,大體上說,菩薩戒似不拘小節,而實際上,比比丘戒更難守持,為的是比丘戒要通過身語才算犯戒,而菩薩戒是論心的,只要心裡動了一個不正當的念頭,就算是犯戒了。以日常極平凡的事說:一個受了菩薩戒的人,絕對不可說四眾過,但放眼看去,今日受菩薩戒的人很多,能守持這條戒的人又有幾個?持戒的困難,於此可見,不過諸位不要因持戒困難以致不敢受戒,須知受戒有受戒的功德,受而能持,其功德則更是無量。

  【問其名,則曰我比丘也;問其實,則尚不足為優婆塞也,豈不可愧哉!】

  這幾句,又是針對出家比丘說的。『問其名』稱,『則』必答『曰我』是比丘;『問其實』際,『則尚不足為』在家修學佛法的『優婆塞』。如是有名無實,名實不相符合,難道不感到羞愧嗎?所以說:『豈不可愧哉』!這種現象,在佛教中,一直是存在著,不過如今尤烈而已。佛教到了今天,可說衰敗已極!推究根本原因,實由於僧品的日趨低落,而僧品的所以日趨低落,實源於戒學的廢弛。長期這樣下去,佛教前途,實在不堪設想!

  【當知佛戒不受則已,受則不可毀犯;不犯則已,犯則終必墮落。】

  瓔珞本業經說:『一切眾生,初入三寶海,以信為本;住在佛家,以戒為本』。所以做個佛弟子,特別是做個出家佛弟子,必須要受戒持戒。這如進入社會任何團體,皆須遵守其法規一樣。而且佛在遺教經中,特別告誡我們說:『若人能持凈戒,是則能有善法;若無凈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當知戒為第一安穩功德之所住處』。佛陀所以一再的教誡弟子受戒持戒,『當知佛』所制的『戒』禁,我們『不受則已』,如果『受』了,那就『不可』予以『毀犯』。因為這是一切善法的根本,是關閉惡趣的大門,是人生向上的起始,是趣向解脫的正因。如果受戒而又犯戒,『不犯則已』,一旦『犯』了,最後『終必墮落』三惡道中去,受三惡道的苦果,永難脫離。

  智度論中曾說這樣一個故事:有個貧困的人,由於窮極無聊,就天天向天祈求財富,前後一共祈求了十二年。十二年的時間,不是一個太短的日子,因而感動了他所祈求的天,天神一天忽然顯現在他面前,並且問那窮人說:『你每天這樣虔誠的求我,究竟想求什麼』?『我生來窮苦,現在唯一的要求,是怎樣的轉貧為富,讓我享受一點快樂生活』。窮人這樣回答天神。天神聽了他的所求,立刻賜他一個美妙寶瓶,寶瓶妙在能變化無窮,心裡想要什麼,寶瓶立即就能為他變化出什麼,從來沒有使他失望過。於是這個幸運的窮人,不久,不但有了美奐美輪的華屋,亦復有了七珍的麗服,真如天人一般,思衣得衣,思食得食,思屋得屋,思車得車,因而立即成了一個富有的富翁。他的暴富,引起他的親友注意,大家感到非常詫異,乃異口同聲的問他在短期內所以致富的原因,他也很歡喜的將天神賜他寶瓶的經過告訴他們,且更得意忘形的站在寶瓶上手舞足蹈起來,哪知正在他跳得興高彩烈時,寶瓶忽而拍的一聲爆裂開來,所有的華屋、麗服以及一切財寶,頃刻之間化為烏有,使他的美夢歸於幻滅。這個譬喻是說:一個人受了戒,一切功德法財,都可因而生起;可是一旦犯了戒條,一切功德也就隨之消失。所以受了戒後,如果又犯於戒,必然會要墮落。持戒是這樣的困難,誰也沒有把握絲毫不犯,那麼犯了又當怎樣來謀補救?曰:

  【若非自愍愍他,自傷傷他,身口並切,聲淚俱下,普與眾生求哀懺悔,則千生萬劫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八因緣也。】

  受戒而又犯戒的唯一補救辦法,就是求哀懺悔,亦唯求哀懺悔,始得罪業消滅,假定不是這樣,那就很難清凈。然則如何懺悔?首當『自』己憐『愍』自己,為什麼會造出這麼多的罪業?由自己推及他人,憐『愍他』人同自己一樣的造了很多罪惡。進而『自』己哀『傷』自己,為什麼這樣的迷惑顛倒?由自己推及他人,哀『傷他』人同自己一樣的迷惑顛倒。為了自己,為了眾生,生生世世在迷惑顛倒中所造的罪業,現在必須在三寶前,身則虔誠禮拜,口則發露罪愆,如是『身口』二業一『並』懇『切』的,並且『聲淚俱下』的,『普與眾生求哀懺悔』。身口並切,是顯示三業的同時懇切。因為身口二業的活動,必須由於意業的推動,所以身口之中含有意業。聲淚俱下,是形容懇切的狀態。文中『若非』兩字,意謂假定不是這樣的求哀懺悔,那你的罪業就不能消除。罪業消除不了,經說:『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那就『千生萬劫』,墮在苦趣之中,長期受諸『惡報』,要逃也『難』以『逃』得了的。在這世間,逃債、逃國法的制裁,是都可以做得到的;唯有業報,是無法可逃的,『唯有懺悔,可以消除業障』。唯有業障消除,始得不受惡報。為此,佛在很多經中,都要各人懺悔,不僅為自己懺悔,亦要為眾生懺悔,使自他懺悔清凈,而得身心解脫,『是為發菩提心』的『第八因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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