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甲亢藥物治療的關鍵問題

抗甲狀腺藥物、放射性131碘治療和甲狀腺次全切除手術是甲亢的三大治療方法,三種方法各有利弊。藥物療法因其療效確切、方便無創、併發症少,不會造成永久性「甲減」而在臨床上應用最廣,缺點是療程長,停葯後容易複發。下面淺顯的綜述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所涉及的一些問題。哪些甲亢病人適宜用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的適應症是:

1.病情較輕、甲狀腺腫大不嚴重者。

2.年齡在20歲以下、孕婦、年邁體弱或合併嚴重心肝腎等病症不宜手術者。

3.手術前準備。

4.手術後複發且不宜用放射性131碘治療者。

5.放射性131碘治療後的輔助治療。抗甲狀腺藥物的作用特點

抗甲狀腺藥物(ATD)主要有硫脲類(如丙基硫氧嘧啶,PTU)和咪唑類(如他巴唑,MM)。其藥理作用是:

1.抑制甲狀腺激素的合成,但對已合成的甲狀腺激素不起作用,也不能阻止甲狀腺激素的釋放,因此,要將高代謝狀態降至正常水平則需要4~8周。

2.丙基硫氧嘧啶還可在外周組織抑制甲狀腺素(T4)轉變為活性更高的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3)。

3.硫脲類能改善機體免疫功能,抑制甲狀腺刺激性抗體(TSAb)的產生,提高甲亢的長期緩解率。抗甲狀腺藥物常見的不良反應

抗甲狀腺藥物的不良反應主要有白細胞減少、肝功能損害和藥物性皮疹,故在用藥之前和用藥期間要定期複查血常規和肝功。對於甲亢合併肝功異常者要區分是甲亢本身引起,還是由抗甲狀腺藥物所致,如果屬於前者,而且轉氨酶和膽紅素不是很高,可以繼續用抗甲狀腺藥物,同時給予保肝治療,並密切觀察肝功能。如屬於後者,應停用抗甲狀腺藥物,給予保肝治療,然後擇機改用放射性碘治療或手術治療。對於藥物性皮疹,不嚴重的可加用抗過敏藥物或更換其他硫脲類藥物,一般不必停葯。倘若皮疹嚴重,則須立即停葯,並用糖皮質激素治療,以免惡化成剝脫性皮炎。如何選擇藥物

一般可首選他巴唑(甲硫咪唑),因其作用較強,藥效穩定,可每天一次用藥,病人的依從性較好。T3型甲亢、妊娠期甲亢首選丙基硫氧嘧啶,另外,伴白細胞減少的甲亢病人也宜選用丙基硫氧嘧啶。如何適時調整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

甲亢的藥物治療可分為「控制」、「減量」和「維持」3個階段。在開始藥物治療的「控制階段」,根據病情的輕重給予丙基硫氧嘧啶100~150mg3次/日,或他巴唑10~15mg3次/日,一般1~2周起效,經過4~8周可使甲亢癥狀緩解,T3、T4恢復正常。隨後進入「減量階段」,每2~3周減一次,每次減丙基硫氧嘧啶50~100mg或他巴唑5~10mg,經過2~3個月,當病人病情控制良好,每日丙基硫氧嘧啶用量為25~100mg或他巴唑為2.5~10mg時,即可轉入「維持階段」,維持治療階段至少要1.5~2年。注意:在用藥的任何階段,當病人遭受感染或精神創傷時,需加大藥量,待病情穩定後再逐漸減量。治療甲亢的輔助藥物及應用

甲亢的輔助治療藥物主要有β-受體阻滯劑(如心得安等)、甲狀腺素製劑和碘劑,其中碘劑主要用於甲亢的術前準備及甲亢危象的搶救,一般不作為常規用藥。這裡重點講講前兩種藥物。1.β-受體阻滯劑:此類藥物可以改善病人交感神經興奮癥狀,對抗甲狀腺激素過量所致的高代謝表現如心悸、心動過速、興奮不寧、哆嗦等,但心得安不是治療甲亢的根本性措施,不能糾正病因,故不作為長期治療用藥,當心率降到80次/分以下,甲狀腺激素水平恢復正常後即可停用。注意:合併支氣管哮喘或嚴重心衰的甲亢病人禁用β-受體阻滯劑。2.甲狀腺素製劑:一般主張從減量階段開始加用甲狀腺素製劑,目的是為了穩定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的功能,抑制TSH的分泌,避免甲狀腺腫大和突眼加重。建議長期服用,與抗甲狀腺藥物一起停用。如何掌握停葯指征

目前認為,甲亢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甲狀腺刺激性抗體(TSAb)是導致本病的主要原因。抗甲狀腺藥物固然能在短期內(2~3個月)使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但要使血TSAb轉陰卻需要較長時間。TSAb活性與維持治療的時間呈負相關。甲亢的停葯指征包括以下幾點:

①甲亢癥狀緩解,甲狀腺縮小,血管雜音消失,突眼改善。

②T3、T4、TSH正常,TRH興奮試驗恢復正常,TSAb陰性。

③療程達到兩年以上。5藥物維持劑量小(PTU25mg/天或MM2.5mg/天)。達不到上述要求者,應延長抗甲狀腺藥物的療程,甚至終身用藥,或是改用放射性131碘或手術治療。甲亢治療過程中需要監測哪些指標

甲亢病人在治療過程中,每隔2~4周應檢測一次甲狀腺功能(T3、T4、TSH),同時結合病人甲狀腺腫大及突眼的變化情況,作為調整用藥劑量的參考依據。另外,抗甲狀腺藥物可導致白細胞減少,嚴重者可造成粒細胞缺乏。這種情況大多發生在初次用藥後2~3個月或再次用藥1~2周,因此,在開始的控制階段,每周至少要化驗一次血常規,以策安全。另外,在治療前後均應查肝功,如果在用藥前就有肝功異常,多半是甲亢本身所致,此時不必停葯,隨著甲亢的控制,病人肝功可隨之恢復正常;如果病人用藥前肝功正常,用藥過程中出現肝功異常,則可能是藥物性肝損害,此時應更換藥物或改用其他治療方法。影響甲亢痊癒及複發的因素

概括起來有以下兩點:

1.用藥不當,療程不足:減葯過快、間斷用藥或停葯過早是導致病情反覆的最常見原因。有些病人根據癥狀來決定是否用藥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目前主張在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後繼續維持治療1.5~2年,複查甲狀腺刺激性抗體(TSAb)轉陰,方可停葯,若TSAb陽性,療程還要延長,直到轉陰為止,這樣才不容易複發。2.強烈的精神刺激、嚴重感染、過度勞累、妊娠等應激狀態及高碘飲食也是引起甲亢複發的重要因素。此外,複發與年齡、性別也有一定關係,一般說來,年輕的患者、男性比年老的患者、女性容易複發。

甲亢防治的新觀念

甲亢是一種器官特異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發病原因可能是具有遺傳素質個體,在細菌、病毒感染和精神、肉體創傷以及服碘過多等因素的作用下,激發了細胞和體液免疫紊亂而發病。現在的藥物治療方法,主要是控制癥狀,使疾病順利度過自然病期,而達到治癒目的。由於甲亢治療療程長、複發率高,即使正規治療兩年,尚有25%~50%患者複發,有的留下終身的突眼或甲狀腺腫大。下面談談一些診治甲亢方面的新見解。短療程向長療程轉變

20世紀50年代抗甲狀腺葯一般服用6~12月即停用,複發率50%左右。20世紀80年代主張將抗甲狀腺葯療程延長到1.5~2年,複發率降到25%。現在主張將療程延長到2~3年或更長。大量病例表明,療程越長,複發率越低。抗甲狀腺藥物一般價格低廉,在維持期用量小、副作用少、日服一次即可,所以長療效方案被廣大醫生和患者所接受,複發率降到20%以下。控制期用藥從大劑量向小劑量轉變以他巴唑為例,以往控制期用量,每日30~40毫克,目的是儘快控制甲亢的高代謝癥狀,一般在用藥20~30天癥狀消失,1~2個月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以後發現這種急功近利的方法,使原來不突眼的出現了突眼,原來突眼輕的發展成重的,原來甲狀腺腫大不明顯的發展成明顯的,原來身材苗條的發展成肥胖的。這種大劑量短時間的衝擊治療,使血中的甲狀腺激素很快降低,反射性地引起垂體分泌大量促甲狀腺素和致眼球突出物質,使甲亢在已經被控制的情況下,出現了突眼加重,甲狀腺腫大,病人和非專科醫生往往誤認為這是抗甲狀腺藥量不足,又加大用量,使病情更加惡化。為預防此種情況發生,可將治療初期的用藥劑量掌握在每天15~20毫克,控制期延長到2~3個月,特別是對有突眼和甲狀腺腫大的患者,可將他巴唑改成丙硫氧嘧啶,同時還要每日服用甲狀腺素20~40毫克,直到治療終結。抗甲狀腺葯治療向放射性碘治療轉變放射性碘治療甲亢已有60多年歷史,一次治癒率達53%~80%,已治療百萬餘病人。放射性碘治療比藥物、手術治療癌變率未見增高,是一種安全,療效確切、複發率低、治療時間短又經濟的治療方法。69%的美國醫生對甲亢首選放射性碘治療,美國前總統老布希患甲亢就是用此法治療的。我國甲亢病人懼怕放射性碘治療會引起癌變,就像糖尿病人害怕用胰島素「成癮」一樣,實在是一種誤解。放射性碘治療需與強的松聯用,以防止突眼加重。隨著科學的發展,科普宣傳的逐漸深入,相信放射性碘治療將會從目前甲亢治療方法排位第三上升為首選。控制甲亢癥狀向積極防治突眼、甲狀腺腫大轉變目前在甲亢的治療中,過多重視了甲亢癥狀的控制,但對同時預防和治療突眼和消除甲狀腺腫大重視不夠,措施不利,片面認為甲亢治好了,突眼和甲狀腺腫都會自然恢復。殊不知,約有30%左右的甲亢病人,甲亢治癒後突眼和甲狀腺腫大會遺留終身。正確的理念應該是把突眼、甲狀腺腫大看做甲亢的表現之一,應同時治療。方法是:①抗甲狀腺藥物劑量要少些,控制期可長些(已如上述)。②同時服用甲狀腺素每日20~40mg,療程2~3年。甲狀腺素可防甲亢複發、防突眼加重、防甲狀腺腫大。③對突眼2度、甲狀腺腫大2度的病人,要儘早採取措施,與甲亢同時治療,效果較好,否則治療時間長而且效果又差。可用強的松30~40mg/日,4周後逐漸減量或用地塞米松5毫克/次,甲狀腺內注射,每周一次;也可用昆明山海棠3~6片,日服3次;左旋咪唑0.5克,日3次,服4天,停3天,45天一療程;金水寶4片日服3次,3個月1療程;蒲公英60克,水煎成400毫升,200毫升口服,日1次,另外200毫升洗眼,日3次;對甲狀腺腫大者,可用中藥膏敷貼。4注意保持生活規律,戴墨鏡,睡眠時枕頭抬高,吃低碘食物。停葯指征從監測甲狀腺功能向監測免疫抗體轉變以往當甲亢治療2~3年一切正常後,是否可以停葯,經常以甲狀腺功能是否正常為標準,如此複發率仍高。經過研究認為總T3(納克/毫升)/總T4(微克/毫升)>20,此時停葯87.5%的患者將在3~12月複發。較好的指標是測定甲狀腺刺激抗體(TSAb),該抗體是一種興奮性免疫球蛋白,與促甲狀腺激素(TSH)受體結合後,可使甲狀腺素分泌、釋放增加,引起甲亢。故只要它存在,就表示甲亢未愈,就不能停葯,否則就會複發。多次服用他巴唑向單次服用轉變1992年福建醫學院黃國良等對155名甲亢病人採用他巴唑日30mg、20mg、10mg三組分別服用情況進行了研究:其中25名進行了手術,他們測定切除的甲狀腺他巴唑的含量。結果:日服30mg和20mg者,甲狀腺內他巴唑濃度無顯著差異;劑量相同,但日服1次或3次者,對他巴唑的濃度也無影響。因而建議他巴唑用量以日服15~20mg為宜,每日服1次為合理。故目前除控制期用藥量較大,需日服2次外,維持期均為日服1次,但此法對丙硫氧嘧啶不適用。

有關服用抗甲狀腺藥物者是否要定期檢查血常規的討論

應用抗甲狀腺藥物是治療甲亢病人的有效方法,也是目前我國絕大多數甲亢病人選擇的治療方法。有學者在2000年向全國300名內分泌醫生的問卷調查發現,98%以上的醫生對初治甲亢病人首先選擇抗甲狀腺藥物治療,而首選同位素和手術治療的各佔不足1%。抗甲狀腺藥物由於治療效果肯定,適應症範圍廣,深受醫生和甲亢病人的歡迎。但是抗甲狀腺藥物治療也有其弱點,包括停葯後容易複發(大約為50%)和用藥中的一些藥物副作用,如藥物過敏、胃腸道反應、關節疼痛、肝功能受損、粒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和罕見的血管炎等,其中尤其以粒細胞缺乏症最為嚴重。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由於沒有有效的藥物治療,抗甲狀腺藥物引起的粒細胞缺乏症死亡率約為50%左右。試想一個甲亢病人本來不治療還不會死亡,用了抗甲狀腺藥物,一旦發生粒細胞缺乏,只有50%的生存機會,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為此很多醫生在病人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期間,定期檢查病人的白細胞,以防止出現粒細胞缺乏。有些醫生讓病人每周檢查一次白細胞,有的醫生讓病人每兩周查一次白細胞。有的醫生為了防止出現粒細胞缺乏,同時給病人加服一些升白細胞的藥物,如維生素B4、鯊肝醇或利血生等。根據國外資料,抗甲狀腺藥物引起的粒細胞缺乏症發生率很低,約0.2%~0.3%,為了篩選出少數(0.2%~0.3%)病人,讓絕大多數病人定期做血常規檢查,從效益/成本原則來講,並不合適。而且抗甲狀腺藥物引起的粒細胞缺乏症有時發生是突然的,今天檢查白細胞正常,明天卻突然發生了粒細胞缺乏,每周一次血常規檢查並不能預測所有的粒細胞缺乏症發生。自20世紀90年代後期應用粒細胞刺激因子(G-CSF)治療,抗甲狀腺藥物引起的粒細胞缺乏症死亡率大大降低,粒細胞刺激因子(G-CSF)治療粒細胞缺乏症的有效率達到90%以上。 由於絕大多數甲亢是甲狀腺自身免疫疾病引起,病人常常合併其他自身免疫現象,如白癜風、白細胞減少症或血小板減少症,雖然白細胞總數減少,但是粒細胞比率仍然是正常的。這和抗甲狀腺藥物引起的粒細胞缺乏症不同,後者不但白細胞總數下降,同時粒細胞比率明顯下降,粒細胞比率甚至下降到0%,而淋巴細胞比率上升。當粒細胞總數小於1.5×109/L時,應該停止藥物治療,或者在嚴密觀察下繼續用藥觀察,如果粒細胞繼續下降,則應立刻停葯。有人在1998年曾經回顧性分析了18例抗甲狀腺藥物引起的粒細胞缺乏症,年齡在21~58歲的患者,無一例兒童病例。18例病人都是在應用較大治療劑量時發生粒細胞缺乏症。所以該分析結論認為,在兒童甲亢服用抗甲狀腺藥物過程中,不需常規檢查血常規。即使成年病人在服用小劑量維持藥物時也無需常規檢查血常規。國外對於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的病人並不採取常規檢查血常規的方法,而是叮囑病人,在服藥過程中,一旦出現發熱、咽痛,應當立即去當地醫院或醫療機構做血常規檢查,如果粒細胞明顯減少或缺乏,應立即到醫院急診就診。對於利血生、維生素B4和鯊肝醇是否有確切的升白細胞作用,尤其是它們是否有升粒細胞作用,多數學者持懷疑態度。臨床上大量應用這些作用不肯定的藥物是否合適,值得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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