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男孩不服父親打罵管教方式 10次離家出走

10歲男孩不服父親打罵管教方式 10次離家出走

2014年05月30日13:10 來源: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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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標題:不服「狼爸」打罵 男孩今年10次出走

    28日上午,隨父母來榕的10歲男孩小楊,因不服父親動不動就打罵的管教方式,再一次離家出走了,這是年初以來小楊第10次離家出走。

    28日9時許,倉山高湖路連江南路口附近一小區的居民張女士,發現一名身穿淡紫色上衣、牛仔短褲的小男孩,再次出現在她居住的小區內。

    此前,這名小男孩已經在小區內遊盪了好幾天,每次張女士見到他都會拿一些食物給他。但張女士問這名小男孩住在哪裡時,他一言不發扭頭就走。

    27日下午,在小區居民報警後,民警將小男孩送回家。沒想到,28日上午,這名小男孩又出現在小區里。張女士將小男孩帶到位於三叉街的母親家中,隨後報警求助。

    民警到場後,經過耐心溝通,獲悉了小男孩的班主任的名字和電話,隨後聯繫了小男孩的班主任。小男孩的班主任表示,小男孩叫小楊,今年10歲,在臚廈小學就讀,平時比較頑皮,常與同學打架、逃學,最近半個月都沒去學校上課。

    通過與小楊的溝通交流,民警得知,小楊在家中時常因逃課、打架等行為被家長教育、打罵,正處在叛逆期的小楊不服管教,經常離家出走,而且一走就是好幾天,每次都是被民警或相識的群眾送回家,回家後又會被家長打。久而久之,小楊根本就不願意回家,寧可在外面遊盪。

    28日,小楊覺得張女士是個好人,就在離家後來到了張女士居住的小區。得知張女士要報警將他送回家,他一再懇求張女士不要報警。

    民警隨後聯繫了小楊的父親楊先生,不久後,楊先生趕來了。他一見到小楊,就用方言痛罵小楊,並作勢要打,嚇得小楊趕緊躲到民警身後。

    民警與楊先生溝通後得知,因為工作忙,楊先生和妻子疏於管教小楊,小楊從小就打架、偷東西,且經常逃學、離家出走,僅今年就已離家10次了。27日下午,離家出走的小楊被民警送回家後,楊先生又對小楊進行了「教育」,並將他反鎖在房間內。28日凌晨,小楊趁父母熟睡,用鑰匙將門打開後再次離家。

    編後快評

    棍棒不是教育「神器」

    不服父母動輒打罵的管教方式,10歲男孩小楊屢次離家出走,僅今年就已離家出走10次。

    這樣一則新聞,應該引起我們的深思。

    「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之類的古訓,在當下一些人的頭腦中仍根深蒂固,有的甚至將其作為教育「神器」。誠然,有人使用「棍棒教育」將孩子打進了北大、打成了「器」,但更多的則留下了「硬傷」。美國一項研究發現,從來沒有挨過打或極少挨打的孩子,在智力測驗中的表現,要比常挨打的孩子好得多。另有研究結果顯示,長期生活在體罰環境中,兒童的情商會受到負面影響。這種經由心理性、實驗性數據得出的結論,應該得到中國家長的廣泛認同:體罰是「害」,而絕對不是「愛」,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實踐早已證明,成功的教育首先應該是讓孩子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棍棒」鍛造不出棟樑,「打罵」代替不了教育。正如有關專家指出,「教育的真諦在於愛,而愛是通過溝通和交流來表達的」。只有因勢利導,從思想和自身行為示範上教育孩子,才能讓孩子心服口服。倘若遇到事情,一味訴諸暴力,則只能阻塞與孩子溝通交流的通道,不僅不利於孩子改正錯誤,還會給孩子心靈造成創傷,甚至培養出「倔牛」來。不滿情緒不斷發酵,孩子離家出走等「叛逆」事件多發,也就不足為奇了。

    同時,這種「棍棒教育」還可能因觸犯法律而造成難以彌補的後果。我國《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都強調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在尊重意識、平等意識已成為世界教育理念的今天,更多的中國家長應該走出「棍棒教育」等思想誤區,應該像對待朋友、同事一樣對待孩子,多給孩子一些發自內心的尊重,讓孩子輕鬆學習、快樂成長。(記者 陳海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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