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發展史揭開嶄新篇章——論《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價值蘊涵

對學前教育質量及教育公平的日益關注成為世界學前教育發展的基本趨勢。教育部制定《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是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的重要舉措。

  《指南》從其研製的過程到最後文本的形成,充分體現了科學性、民主性與先進性、時效性、操作性等特點。《指南》的研製工作歷時六年,經歷了五個階段:文獻研究、文本起草、效度檢驗、三次集中徵求意見和學前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審議。筆者作為後兩個階段的參與者,為研製過程的嚴謹性、科學性所震撼,深深地感受到了在《指南》文本的背後凝聚了整個研製團隊大量的心血與智慧。在不同範圍內多次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廣泛徵求意見,體現了教育部決策的民主性。

  《指南》的文本雖然薄的不足五十頁,但它所承載的內涵與價值卻極其的厚重:既有理性的高度,又有人性的溫度;既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又具有深遠的歷史價值。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彰顯了「育人為本」的理念

  從本源上看,教育是一種基於人、通過人而又為了人的活動。教育的基本宗旨是樹人育人,它以促進每一個兒童(學生)的健康成長和終身幸福為本。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堅持以人為本,在教育工作中的最集中體現就是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教育規劃綱要》提出了「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工作方針。「育人為本」是以尊重客觀規律為基礎的「科學發展觀」在教育中的體現。

  教育是人的生命的存在方式。但是,教育的工具主義思維方式導致了功利主義教育的盛行,造成了生命的遮蔽。在古希臘語中,教育意味著「引出」,也就是引出一個人來,是把人的內在天賦本性引發出來。課程是教育的核心。「課程」出於拉丁語,意指「跑道」,轉意為「學習之道」,意味學習者的路線。美國特拉華大學的托尼?惠特森教授非常欣賞從佛教與儒家孔子的思想中尋求課程智慧的觀點,認為課程是「人程之道」,即「人成之道」。課程中的「程」意味著人的形成,即「成為人,成人、成年」。生命是教育的基礎,教育是為了提高人的生命質量和實現人的生命價值而進行的活動。

  《指南》「以為幼兒後繼學習和終身發展奠定良好素質基礎為目標,以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各方面的協調發展為核心,……讓幼兒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童年」,表達的就是「育人為本」的價值訴求。《指南》針對當前學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誤區,從五個領域描述了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基本規律和特點,並提出了具體的教育建議,這不僅彰顯了「育人為本」的理念,還指明了科學育人的實施路徑。

  二、高揚了「尊重兒童」的旗幟

  我國教育史上的偉大先哲孔子倡導「有教無類」、「啟發誘導」和「因材施教」,《學記》提出了教師教學要「導而弗牽,強而弗抑,開而弗達」,這些尊重學生、尊重教育規律的思想至今仍熠熠生輝。在西方近現代教育發展史上,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理論、裴斯泰洛齊的「和諧發展」教育觀,以及蒙台梭利和杜威的教育思想與實踐等均飽含著「尊重兒童」的人文情懷。

  對兒童的尊重,建立在傾聽與理解、包容與接納、感性共情與理性認識的基礎之上,體現在依據兒童學習與發展的規律來實施科學的教育活動之中。教是為了學而存在的,學的存在規定了教的存在。教師的教只有根據兒童已有的基礎構建在恰當的起點之上,兒童的學習與發展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效。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曾明確指出:幼兒園教育應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特點,充分關注幼兒的經驗,引導幼兒在生活和活動中生動、活潑、主動地學習。教育活動目標的確定要以對本班幼兒的發展水平和原有經驗的了解為基礎。教育活動內容的選擇符合幼兒的興趣和現有經驗、貼近幼兒的生活、注重幼兒學習的必要性、妥當性。教育活動內容的組織應充分考慮幼兒的學習方式和特點。但是,這些條目還停留在抽象的理性層面,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指南》從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較為細緻地描述了幼兒的學習與發展,並提出了具有極強實操性的教育建議。

  教育是「根據一定的社會要求和受教育者的發展需要,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施加影響,以培養一定社會(或階級)所需要的人的活動」。健全的教育應該既與社會的根本利益相一致,也與兒童的根本利益相一致;既能滿足社會的需要,也能滿足個體的需要。長期以來,人們偏重於對社會價值的追求,而忽視了對個體價值的尊重。

  兒童從教育價值的邊緣走向教育價值的中心是我國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要特徵。《指南》強調「關注幼兒學習與發展的整體性」、「尊重幼兒發展的個體差異」、「理解幼兒的學習方式和特點」、「重視幼兒的學習品質」,這些基本原則都是「尊重兒童」個體價值的理性表達。

  三、增強了「家園共育」的合力

  兒童的發展具有豐富的社會文化內涵。教育不能消極地等待兒童的成長,也不能一味地順應兒童的本性。科學有效的教育在尊重兒童本性的同時,也主動地干預和理性地促進兒童的發展。教育與人的發展互為條件、相互促進。

  家長是幼兒園教師的重要合作夥伴。家園配合不僅可「使幼兒在園獲得的學習經驗能夠在家庭中得到延續、鞏固和發展」,「也使幼兒在家庭獲得的經驗能夠在幼兒園的學習活動中得到應用」。

  我國現代著名的兒童教育家陳鶴琴十分重視幼兒的家庭教育,認為家庭教育是幼稚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幼稚園教育的基礎。他在1925年所著的《家庭教育》一書中,提出了家庭教育應該遵循的101條原則,並歸納提煉出了兒童心理發展的七個基本特點。他強調 「家庭教育必須根據兒童的心理始能行之得當,若不明兒童的心理而妄施以教育,那教育必定沒有成效而言」。

  在我國,家長普遍存在著「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非平常心態,這種高期待的美好願望與科學理性之間尚存在著很大的落差。《指南》科學地回答了3-6歲兒童「應該知道什麼、能做什麼」,「應該學習什麼(學習內容)、怎樣學習(學習方式)」,以及教師與家長「應該提供怎樣的幫助與指導」等有關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基礎性與根本性問題,這不僅有助於提高教師與家長科學施教的意識與能力,而且也有助於教師與家長對幼兒的學習與發展達成基本的共識,從而保持步調一致,結成更穩定的互惠關係,增強「家園共育」的合力。

  《指南》是一場及時雨,不僅滋潤了受教育者與教育者,也是對揠苗助長的「超前教育」熱潮的有力降溫。

  《指南》描繪了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的一般樣態與普遍規律,無法涵蓋豐富的個案,不能簡單的對號入座。兒童的發展不僅具有個體差異性,也具有不同步性,即同一個體身心不同方面的發展也是不均衡的。每個兒童都有各自不同的成長速度,發展得早或發展得快,並不一定就意味著發展得好。

《指南》是價值導向,是行動綱領,不是篩查優劣的「標尺」,也不是統一訓練的「清單」。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將會遇到諸多的困難、疑惑與曲解,但只要我們懷揣理想,不斷地修正與完善教育理念與行為,扎紮實實地沿著《指南》指引的方向挺進,就一定會到達光輝的頂點。

東北師範大學教育學部 王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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