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心理諮詢師的情感關係諮詢心得

一位心理諮詢師的情感關係諮詢心得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2:58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情感遇到問題,發脾氣也好,生悶氣也好,自我開解也罷,喜歡對事情刨根問底的我都想找一個答案。或者說,沿襲理工科思維方式,總想尋求一個確切的解。這個過程中,差不多查遍了婚姻愛情的心理諮詢論壇,讓自己的怒氣慢慢平復。儘管心理諮詢看起來缺乏一個相對的道德底線(如對第三者的態度、對背叛的老公或是男朋友的態度等等),但這位諮詢師的心得卻對本人大有啟發。
命題1、愛之三角:激情、浪漫與承諾的奇妙結合愛是這樣一種人類生存機能,通過一個個體與另一個個體之間的親密接觸(聯合),實現或滿足個體及個體間的生物-心理-社會需要。1、生物需要:它意味著愛是人類生存的一種種族策略。種族進化過程中,適者生存。人類整體的不斷生衍,要求我們每個人類個體都參與到這個過程中。為了更好地傳遞人類基因,我們通過愛情達到婚姻,使我們的個體與另一個體相結合。滿足生物需要,就是滿足繁衍後代的需要。 2、心理需要:它意味著愛情是我們有效地擺脫孤獨無助,個人命運無常,力量單薄的感覺的必然途徑。愛是一種力量的疊加,是對孤獨的超越。通過相愛,我們可以和愛人分享信息,消除不確定性,以及基於不確定性的焦慮感;愛可以讓我們的精神相互安慰,相互支持;愛體現著我們助人的價值,贏得自尊,產生某種凝聚力;愛可以使我們擁有親密感,獲得性與情的雙重快樂;愛最終導向美感,導向審美與崇高。 3、社會需要: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因愛構成了社會的最小單位。社會規範下,關係和諧的愛情使社會生活成為可能,並穩定。愛的關係,必定因為相互的愛的承諾而使社會變成一個有機的整體,而不是一盤散沙。愛的關係,也因此包含了行為的社會規範。 4、總之,愛是一個穩定的三角關係:一邊是激情(生物的需要),一邊是浪漫(心理的需要),還有一邊是承諾(社會的需要),它們是缺一不可的緊密相聯在一起的,構成完整的愛之三角。任何一邊的缺損,都使愛情關係不完善。只有一邊或兩邊的愛情關係,都只是支離破碎的關係。現實生活中的愛情,很可能是不完美的,但它還可以是愛情關係。但要把愛情關係上升到相對完美的境界,卻是我們每一個人都要追求的目標。命題2、愛在愛者心中,不在被愛者身上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00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1、這個論題涉及到愛的主動性與被動性的區別。主動的愛者,是給予愛者,是行動者,是實踐者,是奉獻者;被動的愛者,是接受者,給予回應者,理解者。 2、在回應時,也要有一定的給予作為反饋,這種愛才形成一種相互愛的局面,建立健康的愛情關係。不然,最多還只是不和諧的一廂情願的單相思。在一廂情願的愛情關係中,本質上關係並沒有真正形成。但我們不能輕易否定一廂情願的愛情的價值。在我們被人一廂情願地愛上時,我們不必有什麼苦惱,正如人家送給我們一份禮物一樣,我們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只要人家是發自內心地表達其愛心,是能夠理解我們的選擇的:是完全接受呢?還是部分接受?是婉言拒絕呢,還是有保留地觀望。 3、只有被愛者身上也萌發了主動愛的因子時,愛的心心相印才有可能。任何勉為其難的愛,窮追猛打的愛,糾纏不清的愛,都是不智的。愛意味著相互尊重,相互尊重意味著,當發現對方心中並沒有主動愛的因子時,我們要適可而止,激流勇退。 4、因為愛在愛者心中,所以當我們面臨世俗意義上的「失戀」時,我們一定要想到,我只要還有愛,我便什麼也不會喪失!我所喪失的,也許只是被愛。那個不再愛我們的負心人,把他或她的禮物收回去了。那也罷了。我可以在沒有禮物的條件下生活下去,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我只要保持我自己心中的愛,或繼續給他或她,或收回來就是了。對方不要了,也不要緊,我可以繼續給予,只是改換了接受者,被愛者而已。說得極端一點,一個心理健康的主動愛者,是不存在什麼「失戀」的。他們在失戀中的挫折承受力相當完好,能夠具有強大的自我修復功能,處理情感關係中的各種應激事件而不至於輕易絕望。 5、所以愛是一種能力,它是源於我們充滿了柔情的內心的。這種能力,不因挫折而完全消失。我們喪失的,是我們的依賴,軟弱,不明智,而我們在「失戀」中得到的,卻是更為明智的認識,更為堅定的信念,更為獨立的姿態與更為健全的人格。命題3、一個人同時愛上兩個人是完全人性化的現象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03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1、人首先是一個生物,因此有些生物性是必然的。從生物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待,生物都是希望佔有最多的配偶的,以便於向子代傳遞更多的「自私的基因」。由此,邏輯地,我們導出命題:一個人同時愛上兩個人是完全人性化的現象。這裡的愛,是一種渴望與異性接觸、親密的衝動與需要。 2、注意我們的命題是一個「中性的判斷」。之所以說它是中性的,是因為它不涉及「價值」。而要是以價值判斷的方式來陳述這個命題,命題將是「一個人能否同時愛上兩個人」,它意味著,愛上不止於一個人的愛情心理與愛情行為,是好的還是壞的,是對的還是錯,在倫理上是可接受的,還是不可接受的,是值得欣賞的還是需要批判的。 3、當涉及價值時,我們要認識到價值是一個社會範疇。也就是說,它已經不是從生物或可能的角度來談論問題,而是從人類文化的角度來談論了。在這個角度講,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文化大環境,決定了對能不能問題的回答。 4、大而言之,在封建社會裡,一個人同時愛兩個人不僅是可能的,也是可取的。當時的婚姻制度決定了,一個人可以同時愛,而且也可以同時娶兩個人。只是,由於存在男女差異,只允許男人愛上不止於兩個人,卻不允許女人同時愛兩個人(一女不事二夫)。男人的最高代表(皇帝)甚至可以有三宮六院的生活,而女人則不行。甚至丈夫死了,也要守節。這是男女不平等的社會裡對是否可以同時愛兩個人的回答,它是畸形的解決方法。 5、而目前的婚姻制度,道德理想,戀愛觀念,則採用一刀切的辦法,對於同時愛上不止於一個人的現象,採用了完全否定的策略。它是否就是終極真理,不再有變化?從歷史的發展的觀點來看,也未必。說不準未來社會又允許這種多邊愛情變得更合法。為了理解一個人愛兩個人在歷史過程中的之所以受限制,我們應當看到這種複雜的關係曾經給我們的社會發展帶來了什麼樣的危害。法律的目標在於防止亂世的出現。若是有一天,各種因為一個人發展多邊關係的流弊都消除了,那麼,我們當然也有理由設想新的道德倫理、婚姻制度與行為規範了。這種文化也許還是我們今天難以設想的,但我們不能因此斷然拒絕它的可能性。 6、在當前的歷史條件下,如果我們的愛人同時愛上自己與自己之外的另一個人,我們要採取的態度是什麼?它是每一個婚外情危機的當事人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由於給出的答案不同,婚姻危機的走向會有很大的差別。有許多人連起碼的理解也沒有,那麼,危機就有可能越來越嚴重,關係走向僵化甚至惡化也就在所難免了。而理解之後是否能接受,更是決定了今後的關係類型。 7、說到文化,不同的文化氛圍決定了人性在該文化中的位置與比重。比如,在藝術圈這個亞文化中,很多人的情感生活方式都是傾向浪漫化的;它就默許當事人多方戀愛。而且在這種文化圈中,性道德尺度是相對寬鬆的。世俗的觀點認為,藝術圈裡的人很「亂」,很濫情,主要原因就是他們的文化意識允許一個人同時愛上不止於兩個人。 8、我們首先得承認我們是一個真實的人;然後才能努力做一個道德的人。首先我們應當認識它是什麼,然後再考慮它應該怎麼樣。如果連這一點也缺乏認識,那麼,我敢說,我們可能被我們的文化污染了,因此喪失了科學的求實性,卻執著於某種虛偽的道德純潔性。命題4、情感關係質量並不取決於相互欣賞的程度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05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1、一個串聯電線的通斷,主要取決於這條線路中最薄弱的環節,在那裡如果出現了很大的問題,整個電路也就斷開了。 2、婚姻問題的瓶頸,也在於雙方對對方的問題或缺點的包容度。 3、在包容度低下的那些方面,存在著危機的可能性。而一旦發生危機,也只不過是顯示了那些包容度差的方面而已。 4、所以一個婚姻或情感關係的質量並不取決於相互欣賞程度的大小,而是取決於相互包容的程度大小。 5、所謂的婚姻或情感磨合,其實就是指這樣一種狀態,通過相互交流,相互對話,把自己的缺點與問題,不良的習慣,一時半會兒無法克服的困難,統統披露給對方,以求得對方的理解、接受與幫助;反之亦然。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出現不理解,難接受,更不能主動包容與幫助的情況,磨合就宣告失敗了。相反,如果雙方有著欣賞(它是基於審美的)之外的另一種價值取向(也就是善的取向),磨合要容易得多。 6、最後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為什麼相愛容易相處難?因為在相處中,激情消退了,只剩下磨合的意義,而磨合只不過意味著接受對方的問題,缺點,與困難! 7、第二個結論是,善意永遠高於美,以及基於美感的情感需要!所以也可以說,婚姻情感是特別需要同患難共甘苦的精神支撐的! 8、從這個意義上講,只有那些把自己放得比較低,樂意自我犧牲並成就他人的利他主義者,最終才可能成為一個婚姻的「勝者」。這是因為,情感關係的本質決定了,唯有把自己無條件地投入,才能得到!命題5、問題即挑戰,危機含轉機!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07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1、危機意味著轉機。很多時候,婚姻關係的緊張,並不是壞事;哪怕是出現婚外情這樣的「險情」也不例外。只要當事人不畏不懼,針對危機做出一定的調整,危機就有可能轉化為轉機。 2、最可怕的是,對危機的這個可能轉換缺乏認識,一挨遭遇危機,立即亂了分寸,亂了步調。各種「應激反應」本質都是一樣的,即高估了危機的負面影響,而忽視了它的正面作用。 3、實際上,危機的各種表現,都不過是關係發生「病變」的「癥狀」。而只要找到「病根」,並對症下藥,生一場病是可以有效地增加免疫力的。經過礪煉,情感關係就可以導向相對成熟了。 4、只要當事人的最根本的一些品質,比如善良、慈悲、自信等依然完好無損,危機的轉化希望很好。婚姻情感關係也是一個有生命的東西,它的發展或成長,都是伴隨著種種可能與挫折、失落、痛苦相關的事情,一系列的體驗。如果我們的當事人能本著更重過程而不是更重結果的生命哲學來面對問題,問題也就變成了挑戰,危機也就變成了轉機。 5、然而,為了能完成這樣的轉變,當事人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沒有不付出代價的成長,沒有順境條件下的自然成熟。逆境變為精神財富是有條件的。心理諮詢的目的就是幫助求助者減少代價,促進成熟。 6、我們見到很多這樣的例子了,通過危機的解決,最終情感關係得到了提升或鞏固。有道是,「不經歷風雨哪能見彩虹」是也。 7、我很讚賞一句口號:將愛情進行到底。婚姻中的愛情也是這樣的,需要接受各種考驗,穿越危險地帶,最後迎來風和日麗,鳥語花香。命題6:情感危機意味著至少一方對關係內系統的深度失望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09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婚姻是兩個人的緊密結合體,其凝聚力所在,是情感聯繫,愛的聯繫。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是情感上的種種問題,導致對婚姻系統或關係的深度失望,這個系統的穩定性,是不會受到挑戰的,發生婚外情的可能性自然也不會太高了。 所謂失望,有這樣幾種情形:1、兩方都失望――常有爭吵、打架等衝突事件發生,婚姻呈現為緩慢老化,關係逐步惡化的態勢;2、一方失望,另一方不失望――這情形中,失望的一方有兩個可能,一是2.1正面表達過失望,但沒有引起不失望一方的重視,也沒有引發任何反思與改善;另一是2.2不曾正面表達過,暗中使勁,一開始就對這個婚姻不看好,輕易放棄。不管哪一種,只要失望的深度足夠,婚姻內平衡的困難就會很大,婚外情的發生概率也就很高。有的時候出現一種稱為「晴天霹靂」的不平衡狀態,乃是由於婚姻中兩方對婚姻質量的評價相差太懸殊的原故,一方在精神上毫無準備,另一方卻已經在行為上出軌了。以上分類是便於分析所用,實際生活中的情形常常又是多種類型交雜存在的。 從系統論角度講,婚姻系統的穩定與不穩定,取決於這個系統內部的和諧性,以及這個系統與外界的合理的開放性。和諧性,是系統本身內部各子系統之間的關係,處於一種相互增益的狀態,而非相互制約、相互抵消、相互損耗的狀態。作為一個整體的功能水平,如果在關係變遷過程中慢慢地變得低於個體獨立存在的功能,系統的穩定性就成問題了。或者,這時候,要麼面臨解體的威脅,要麼就面臨強力介入外界力量,以打破系統舊有低效能的平衡狀態的可能了。婚外情,通常就是在這樣的形勢下發生的,即此時系統處於低效能狀態,通過系統內部調整已經無能為力了。系統內部的不和諧,為婚外情的引入提供了婚外情者最好的心理上的條件或理由。 還有一種特殊形態的婚姻,其穩定性是一種奇異的平衡,這種平衡的穩定性在沒有強大外力衝擊的條件下保持得相當好;但系統內部的某種隱患或裂痕,卻早已悄然生長,一如長堤下小小的成排的蟻穴,它註定了在大潮來臨的時候會一潰千里。看起來兩個相敬如賓的夫妻,有時候也會因風雲際會而分崩離析。原因是,他們有系統的內傷,他們的不滿或深刻失望只是被壓抑著,被掩藏起來了。一旦遭遇外部刺激,被壓制的內能就如火山噴發,一發不可收。記得《廊橋遺夢》中的故事吧,實際上也就是講這類情形。 挽救婚姻的方式,在舊有系統全面危機的條件下,外力介入是有必然性的。鑒於此,有時候婚外情的發生,甚至也有利於舊有婚姻系統的重建,給了這個將近死亡婚姻的一個重新機會。這時的外力介入,雖然有點殘酷,卻是必然。明智的婚姻經營者,會以更為良性的方式尋求外界支持,比如親友的好言相勸,比如心理諮詢師的專業幫助;而一些性格上比較偏執的,對於愛情有盲目信念的,追求完美而缺乏寬容的,過於愛面子而不願直面問題的,……這些人,則可能直奔婚外情而去,不計後果。缺乏有效的婚姻和解資源者,比較容易選擇婚外情,就象是久病亂投醫者一樣。幻想通過婚外情的強力介入糾正婚姻系統內部的矛盾者,比比皆是。但結果往往內外交困,進退維谷,令危機局面雪上加霜,積重難返。 只有少部分人,以其良好的素養耐受了婚姻的不滿,把失望合理地轉化為改善婚姻的動力,促進了婚姻的良性發展。這時候,需要極大的智慧、愛心與毅力,需要以一種大無畏的姿態去迎接挑戰,超越危機。 命題7:親密的雙生關係常被誤以為理想的愛情模式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12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所謂的「雙生關係」,就是一種「我不能沒有你,你不能沒有我」的相互關係,這種關係看似緊密,和諧,其實是很危險的。現實生活中的雙生關係,並不象自然中的動物寄生關係,可以相安無事。因為在人的雙生關係中,環境因素與這種雙生關係之間存在著大量無法控制的干擾因素,使雙生關係變得極為敏感而脆弱,經常出現摩擦衝突。而且,由於人本能地需要除了親密之外的另外的精神需求,比如獨處和自由,使這類關係在長時間的相處中變味,出容易出現內部的危機。現在我們只談內部的危機,嘗試著對此展開討論。 「我不能沒有你,你不能沒有我」,雖然意味著某種形影不離、如膠似漆、甜蜜纏綿,但它的代價是十分明顯的:雙方都不可能自由行動,做任何事,都得「首先為對方考慮」。特別可怕的是,按照這個雙生關係的邏輯,如果對方對自己有所忽略,自己就會立即產生不滿,失衡。因此,自己把照顧自己的責任,無形中轉交給了對方。對方因背負照顧自己的責任而感到吃力。長時間地照顧對方,看起來十分神聖,美好,實際上卻難免於經常違背自己的意願:自己的意願,按邏輯,是要由對方來照顧的!所以,關係發展到後來,都成了瞎子摸像,充滿了猜疑、臆測與不確定性。在這樣的一個極端例子中,當事人是一對錶面上看起來十分恩愛的夫妻,每晚都要相擁入夢,要是一方不在,另一方就會坐卧不寧,徹夜難眠了。如果一方因事不能及時回來吃晚飯,這一方會一直等,等到夜深人靜也不罷休,可謂是痴心不改啊。這樣的須夷不可分狀態,是甜蜜了,是纏綿了,但效能下降了,不安全感增加了,彼此擔心牽掛,彼此憂慮束縛,時間長了就彼此倦意滋生,彼此精神能量下降,熱情消退,危機在被掩蓋中不斷擴大! 這樣的雙生關係,內含某種可怕的理念:如果你不高興,我怎麼能高興呢?如果你不幸福,我怎麼能幸福呢?所以,「快樂著你的快樂」之外,還要加上「悲傷著你的悲傷」。其實很可怕。你可以邏輯地推演一下,一定能明白我之所謂的「可怕」是什麼。現在設想,一方因某種原因受到了打擊或挫折,陷於不良情緒中(比如悲傷),另一方,因「悲傷著你的悲傷」而難過悲傷,這一方又看到了對方的悲傷,結果自己更悲傷。如此下去,就雪崩反應了:悲傷到極限,不就是死了?不是這樣的。生活會自動教育他們,讓他們中止悲傷。然而,他們為了表現他們的理念,表現他們為對方的悲傷,他們開始學習嘗試著假悲傷!這就是非常可怕的一個後果了。因為情感上的相互過度緊密的聯繫,往往使情感關係中的兩個人表現出假的情感來。所以,長期的「悲傷著你的悲傷」,結果是假慈悲! 這個「悲傷的推演」導致了荒謬,已經明了。下面我們再看看雙生關係中的生氣吧。因為他的生氣,她也生氣;因為她的不快樂,他也不快樂。他們的理念是,你「應該」知道什麼會讓我生氣,你不該讓我生氣;而我的生氣,只不過是因為你生氣了!我的情緒要由你來負責,是你激惹了我。你應該了解我,知道什麼事情會讓我難過的。雙方都這樣想,自己對自身的情緒就失去了自主,就會把自己的情緒交給了對方。不管是為了對方著想,對對方的情緒負責,還是把自己的情緒交給對方要由對方來照料,都是喪失了自主性的表現。雙生關係的典型特徵就是自主性的消亡:在這樣的關係中,對方與自己是沒有界線的,分不清彼此的,因此,所有的關係責任都是一筆糊塗帳,都是怎麼算也算不清的。當然,發生負性情緒事件時,彼此推諉、指責也就在所難免了。彼此因此都只是一個可憐的沒有被照顧好的人,一個受害者,如果是女人,則是一個怨婦。 雙生關係中的人,最常犯的錯誤是放棄自身的行為責任,卻妄圖為對方的行為負責!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混亂的原因。在這樣的關係中,誰是誰是說不清道不明的。新娘子早晨起來的時候告訴新郎官,親愛的,從此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都是我們的!新郎在洗手間里時回答新娘的問題「親愛的,你在做什麼?」時說,「親愛的,我在刮我們的鬍子!」可笑極了。 其實,雙生關係中的人要想一想,為何不能在對方不開心的時候,保持自己的心情平靜呢?為什麼要把自己的情緒交給對方去管理呢?本質上,做不到人際界線分明的原因,實際上只有一條,那就是自戀也。自戀者,往往把自己延長,把對方認同為自己的一部分。就如嬰兒,把母親的乳房,甚至母親整個人都認同為自己的延長一樣。這個雙生關係中的人,根本上就沒有分化(或,以心理學術語講「孵化」)出一個完整的「自我」,因此,人我為一,物我不分!不獨立,死死地抓住親密,不過是未分化的嬰兒思維,不過是拒絕成長的小大人,長大了的寶寶。在雙生關係中,昵稱很流行,彼此稱呼很肉麻,概由於此也。什麼乖乖、寶寶、心肝!都是這類兒戲也。雙生關係中的人,缺乏的正是獨立的完整的人格啊。處於雙生關係中,個體就不可能善處孤獨了。 剪不斷理還亂的雙生關係,再親密也只是海市蜃樓,曇花一現,終歸不是長久之計。沉迷於雙生關係的愛情寶寶們啊,這樣的遊戲是兒戲,不能設想兩個兒童長時間不發生爭鬥而和平地玩耍。成長,是雙生關係中當事人未完成的人生使命,有時候,甚至是他們從未意識到的一個人生髮展任務。兩個雙生關係中的人彼此幼稚化,彼此在努力營造神奇的童話,努力在沙堆上建造「巴比倫之塔」!他們的命運註定了,有朝一日他們的愛情故事會和沙器一樣分崩離析,支離破碎!相互寄託,相互依賴,結果就是相互傷害,相互埋怨,相互記恨!嗚呼哀哉。 命題8、缺乏自由或限制自由的愛情是沒有活力的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14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自由並不累;累的是試圖限制對方的自由! 愛與自由的衝突,乃在於個體對自由的價值的忽視;這種個體的一個愛情幻覺在於,通過親密關係,似乎就可以找到生活的意義了。而現實情況是,價值一旦定位在這裡,並且單一化,那麼,愛的主體無不在後來的生活中自我否定:要麼就是疲憊,要麼就是壓抑,要麼就是窒息。沒有或缺乏自由的愛情關係,是短命的;註定如此。因為這種關係的本質,是一個「封閉系統」,它是缺乏活力的,因而是容易枯萎的。一如籠中的鳥,沒有真正的生命力;又如離開了樹枝的花,美麗一時之後就是凋零。當然,一個開放系統的特點是隨時接受代表生命的活力的能量與信息的交換。拒絕交換以求取穩定,穩定是穩定了,可是,一潭死水的局面也就漸漸形成了。 害怕改變,迴避挑戰,是大多數人的性格弱點,因此,企圖通過結盟,依附,放棄自我的方式在他人中證明自己,完成價值定位的人,最後也就陷於一潭死水的泥沼,在作繭自縛中悲嘆!親密關係在自由這個活性因素去除掉之後,便只剩下空虛了。 一個害怕喪失無法獨立的人,自然地,也就不能為自由立碑了。自由,在未獨立的個體來說,多麼可怕。所以弗洛姆才有了《逃避自由》的著作,才因洞穿了人們寧可按社會或他人規定的方式生活,也不願有任何創意或任何冒險的生活,而成為一代心理學家!自由並不意味著快樂,而只是意味著責任啊。 當一個婚姻風雨飄搖之際,一個人已經開始逃離親密、趨向自由了;另一個呢,卻還是害怕自由,渴望親密,這樣兩個個體如何才能相互理解,相互吸引,相互依存呢?難啊。婚姻關係取決於心理距離遠的那一個,因此,當自由與親密發生衝突時,我們可以自然地推論出自由高於親密。 婚姻是一個社會細胞,婚姻的解體意味著社會的一個細胞死亡;因此,社會以婚姻法的方式來維護婚姻的穩定性;但是,這種對穩定的維護與強調,如果超過了一定的度,就可能侵害公民的基本權利:自由!社會中的個體如果都以犧牲自由而維護親密,那麼,不只是自由的犧牲帶來精神能量的瘀結,創造性的喪失,更可怕的是,親密的生活質量也因嚮往自由者的心不在焉而受到損失。親密,在離開了自由的基礎之後,就只剩下束縛、限制與內耗了。所以,要是我是法官,當我遭遇到夫妻一方堅決要求離婚,這要求又是十分冷靜而非一時衝動的話,我會毫不猶豫地判離!強扭的瓜能甜嗎!有著自由的兩個個體,對社會而言,要遠遠地好過捆綁在一起的一對怨偶! 不管婚姻內還是婚姻外,不管是婚內情還是婚外情,我們的行為啊,都要進行自審:我違法了嗎?很多人輕易去捉姦,豈不知,在維護婚姻法的同時違犯了憲法!這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啊!而在婚姻內的查對方的電話清單、聊天記錄……這些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還不是如出一轍嗎?我們要反省啊! 我們有權處置我們個人的情感,有權以行為來表示我們不愛了!但我們沒有權力直接干預我們的愛人的任何自由行為!如果我們以愛的名義來干預了,我們就很可能會落下違反了憲法的陷阱中。這個陷阱,以心理學術語講,就叫「以愛的名義控制」對方的自由!原則上,我們的愛人人身自由是高於其婚姻中的人生責任的,我們如果以對方違反婚姻中的責任而剝奪對方的自由,我們就可能犯了本末倒置的過失!我們離開就行了,為何我們要死死地纏著「負心的人」呢?我們這不是與我們自己過不去嗎?愛一個人,又不願去信任他;愛一個人,又剝奪這個人的自由,這是何等的殘酷?也許,我們本來就不是愛,而只是過度渴望被愛而已!命題9:自我反省是打開關係僵局的必由之路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17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關係僵局一旦形成,就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了。這個時候,我們千萬不著急,象是要讓一個被冰天雪地凍僵了的人復甦過來,千萬不能讓這個人馬上烤火一樣,應慢慢來;又如當我們不幸陷入了一塊沼澤地,不能馬上努力掙扎不顧一切想脫身一樣,那會越努力陷得越深,越難以自拔。僵局下的選擇,僵局下的行為,跟我們處於交通的歧路口時一樣,我們得站定了,看清了,想透了,才能有所作為,正所謂「一慢二看三通過」也。 而慢下來的要看的,除了外在於我們的環境,更要看的是我們自身。我們看周圍人容易,看環境容易,看清楚自己不容易。我們的眼睛習慣於看外界,看不見自己,更看不清自己了。我們在僵局下要看清自己,得找到一些鏡子,一些參照物。也許,心理諮詢師在這個時候為我們提供的就是一面鏡子,一個參照系的作用。我們看清了自己,也就看清了形勢。這裡的看,不僅只是眼睛的看,更是用腦的看,用心的看。 這僵局是如何形成的?在這個僵局形成的過程中,我都做過了什麼?我的作為對僵局的最終形成起到了什麼作用?我負有相應的責任嗎? 在這個僵局中,我的心理處於強勢還是弱勢地位? 我想把僵局導向哪裡?我想挽回這個婚姻呢,還是想保衛尊嚴?我是需要維護好受到損害的愛情關係呢,還是要把入侵的外敵趕跑?哪些目標是我的主要目標,哪些是次要的?為什麼我想要這些目標? 我一直以來的所作所為對於我當前的這些目標有什麼意義?為什麼僵局形成之前我沒有發現最終導向僵局的危險性?我的「老一套」是什麼?――我專橫了嗎?我軟弱了嗎?我苛求了嗎?我嫉妒了嗎?我依賴了嗎?我操控了嗎?……這種「老一套」,使我的婚姻情感形勢日薄西山,道路越走越窄,我應總結歸納出它的模式來。不然,我還是執迷不悟,也就可能重蹈覆轍。我需要換一種活法,以求變革。只有變革才是情感關係健康發展的基礎,救關係於水深火熱的長久動力。 所有這些問題,都是在僵局條件下需要停下來反思的。而這些與自我有關的問題的回答,極大程度上決定了這個僵局是否有解,危機中的關係是否有救。而大凡我行我素,固執己見,無謂掙扎,盲目衝動的行為者,努力的結果必將會是魚死網破,雞飛蛋打。生存還是死亡,在僵局條件下確實還是一個問題!所以,不能反思者其婚姻情感關係必亡。而不能停下來,靜下來者,連反思的機會也沒有了。命題10、我們不只是危機的受害者,更是責任人!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19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我們的存在,常常只是一種反映器;對這種狀態我們缺乏自知力。 所謂的「反映器」,就是我們會全自動地對他人或外界給予我們的刺激作出反應,而不是基於自我調節的自信來讓外界對我們的刺激進行自主的處理,使我們的情緒與行為具有某種獨立性。說得嚴重一點是,我們不自覺中把自己當成是一台開關控制在他人或外界手裡的「情緒機器」,當成是一台由別人輸入控制的自動化的印表機!別人輸入什麼,我們就列印什麼,毫無自我選擇的餘地。 你惹我,我當然有理由生氣了!你出軌,我當然有理由抱怨,有理由報復,有理由譴責了!這就是很簡單的被動的反映器的「機器邏輯」!當一個人被這種「機器邏輯」所支配時,就不再是一個自主的人。 我們所沒有想過的可能是,我們不只是作為一個反映器而存在的;很多時候我們可以是刺激源!也就是說,我們的行為、語言與心理會成為對外界有影響力的某種決定性因素。比如我們生氣了,很可能會影響到對方的感受,從而決定了他的後續行為。對此我們如果沒有意識,我們的自我情緒與行為的控制力必定是低下的,因此行為也就會異常盲目,異常有害而不自覺了。 這種條件下,發生關係危機我們就再也看不到自己的責任。我們只有成為一個「受害者」,一個「怨婦」,一個「無辜的人」。我們很可能會在「我吃虧了」,「我感到羞辱」,「為什麼命運對我這麼不公」之類的思緒下失去自我平衡,產生嫉妒、怨恨、憤怒等心理毒素,並理直氣壯地做出過激反應,陷入破壞性的危險之中。很多情感危機就在這種不自覺的機制中發展到了惡化的地步,無可挽回。 實際上,我們在與人交往時是生活在交往「場」中的。這種場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確實存在。場的特點在於,它總是在互動中演進著。我們的行為,不只是一個反映器的作為,被動的作為,而是很有可能被場中的另一個體當成了對他或她的刺激被解讀的。這樣,我們就要明白我們自身行為的雙重含義:它既可以是一種輸出,也可以是一種輸入!我們這個個體系統的輸出,正好是另一個體系統的輸入。 由此我們可以說,很多的因果鏈是環形的,而不是線形的。如果我們把環形的因果關係簡化為線形的,我們很可能犯邏輯歸因的錯誤:切斷了整個大系統中各小系統本應有的聯繫,使事物「孤立化」了。 所以,真正的心理健康意味著,我們內部要有一個「過濾器」,外部任何刺激,尤其是不良刺激,都應在這個過濾器中得到緩衝,沉澱與過濾,然後從容地輸入理性的結果。心理不健康的人缺乏的正是這種過濾器或緩衝器。立足於排除外部刺激可以讓我們得到一時的安寧,立足於建設一個良好的反應系統,不只是反映器,還有過濾器與緩衝器,再加上「中央處理器」(健全的理性,合理的程序),我們才能成為一個理性的,行為尺度合理的心理健康的人。 這個過濾器或緩衝器的組成部分中,有一點就是對事物因果關係的環性的自覺認知。有了它,我們就不僅要看到對方的行為對自己的影響,更應從自己的行為如何影響對方著手看一看相互之間的關係。這樣,也就把線性關係還原為環形關係了。這樣,才讓我們認識到什麼是互動,什麼是我們作為一個參與互動的個體所應負的個人責任,並勇於承擔這部分責任。 我們會不自覺地切斷因果鏈,導致認知的失真。讓我舉例來說明這種常見的情形吧。丈夫出軌-妻子應激反應。這是一個因果鏈,是看得很明白的。但作為妻子,很難看到「丈夫為何出軌」,也就是說「……-丈夫出軌」中的省略號,在妻子的思維中被忽略了。因此,實際上的因果鏈被切斷了。丈夫妻子角色調換後,也是相似的結果。 在切斷因果鏈的條件下,丈夫的行為就是所有行為的起點,因此,他的行為的偏差就不可理解了。妻子也就無從去真正地與丈夫進行溝通,丈夫也就只能被簡單地定位到「品質敗壞」、「抗誘惑力低下」之類的位置上,成為必須低頭認罪的罪犯了。出軌一事,似乎就成了無源頭的無由頭的事件了。 大至出軌,小到其它的日常衝突,這類切斷因果鏈的認知過程,是經常發生的。之所以發生這樣的內隱的思維過程,主要原因是,人們會傾向於把自己的行為當成是對方行為的跟隨器,傾向於把互動過程簡單化為「都是你不好」「都是你惹的禍」等,好象自己只是被動的存在,並因此受到傷害。自己的所有反應都不過是「正當防衛」,不過是為了討回公道而已。我們注意不到自身行為對對方的影響,只是一味地把目光盯在對方行為是如何影響甚至決定了自身行為這一點上。這樣做,我們有了更好的「無辜者」或「受害者」定位,卻因此而無法去反思,更無法去承擔屬於自己的責任。我們覺得我們是正確的,對方是錯誤的,我們是無辜的,對方是問題的始作俑者,我們是受害者,對方是入侵者。我們的行為由對方決定,我們的情緒也要由對方來決定,甚至要由對方來負責! 了解了自己的行為,也可能作為對方行為的原因而存在,而不只是對方行為的某種後續反應,對於自我情緒與行為的自主控制,與合理調節,是非常有意義的。這樣看待互動過程中的問題,就可以把問題放到關係系統中進行考查,而只是簡單地單向地歸因為對方的不是,我們也就可以變得更為心平氣和了。命題11:人們容易找到借口卻難以認識真正的行為動機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21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歸因的傾向性因人而異,而共同的一個趨勢是,人們傾向於把問題歸因於他人與外界,而不歸因於自己。因為,只有這樣,人們才會覺得自己的人格是完善的,不必有什麼不安。這在婚姻情感關係中,往往成為一種具有極大破壞性的潛因因素,它讓夫妻雙方很多時候不知不覺中走向彼此誤解,彼此嘔氣,彼此隔閡。 在婚姻關係中,如果一方有了出軌,或出軌衝動,能正面承認它的人很罕見,原因也在這裡。人們對自己的花心是忌口的,別說向自己的愛人承認,就是自我承認也非常困難。就是有了花心,明明意識到了,也更願意說成是對方誘惑我們的,而不是我們原來就是容易被誘惑的。重大的事情上如此,一般的小事也是如此,我們總是極不情感地迴避自身可能存在的弱點,人性的弱點。它導致我們無法真正有效地認識自我,常常高估了自己,在犯下過失時自動地採用消極迴避、粉飾、隱瞞、抵抗的方式以圖文過飾非,瞞天過海。 我們明明是不放心愛人,想知道他或她的每時每刻的行蹤與行為,卻會偽裝成是關心對方、在意對方的樣子,彷彿自己很愛對方一樣。以愛為表,以控制為里的婚姻情感關係非常多見,雙方表面上恩恩愛愛,實際上彼此都喪失了自由。「我在乎你」的意思無非是,「我不能沒有你」或「我離不開你」,或乾脆一點,在精神上「我依賴你」!以親密來損害自由,因此顯得冠冕堂皇,理直氣壯。我們不知道,原來我們的「愛」只是「渴望被愛」,原來我們的「關心」,「牽掛」,只是害怕對方因自由而離開我們。我們不知道,我們「愛」對方,原來不過是為了對方感激我們,讓對方牢牢地被我們所控制。 如果一個人能對自己說出真實的內心,那麼,對於內心的監察就會基於實際的踏實的基礎上,因此其自我管理就比較到位,失控就減少了。比如,我們可以對自己說,「我有時候會為美色所動,它似乎是一種人性。」如果這樣,我們對花心的免疫就可以增強了。相反,我們老不承認自己的內心的騷動,我們不了解自己的性格,不了解人性的普遍的弱點,我們就變得看起來強大實質上壓抑又虛偽。我們的情感,經常在這樣的自我蒙蔽中被扭曲了,無法被很好認識。我們愛上一個人我們不敢承認,我們怨恨一個人也不敢承認,甚至於我們生氣了,也不願去面對。我們對於負性的情感活動,總是遮遮掩掩,躲躲閃閃。我們無法表達這些情緒,有時候甚至無法識別它們。比如,當我們的愛人問我們:你剛才是不是生氣了?或你是不是不舒服?我們自動化地反應:沒有啊,我很好啊!這何其頻繁!我們害怕暴露自己的問題,生恐被當人一個軟弱的人!我們不明白,我們因此失去了成為一個真實的人,柔軟的人的機會,我們不明白,我們的溫柔就是這樣慢慢變成了僵硬! 「你辦公室里那個年輕大學生,真是太漂亮了!你對她動了心嗎?」妻子這樣試探丈夫。丈夫回答:「哪裡哪裡,別亂開玩笑好不好?」其實呢,丈夫確實是動過心的,不然,那天妻子怎麼發現丈夫會盯著那個女孩看得那麼入神,她在他背後觀察了半分鐘,那目光根本沒有離開過她的臉膀呢?可是,丈夫矢口否認,妻子變得疑神疑鬼,心思不定起來。如果這個丈夫能這樣說,情況可能就不同了:「我承認我有所動心,親愛的。對於漂亮,動心是一種人之常情,希望你能理解。不過,同時請你相信我,我了解我的身份,我知道婚姻有責任,情感關係也有責任與痛苦的內容,我雖然感受到了誘惑,但我會有自己的尺度,自己的分寸。你可以相信我能把持自己。我願意為我們的婚姻保持潔身自好,願意學會經受誘惑。」可惜的是,現實中的夫妻,往往誇大了承認這種情感活動的危險性,以否認或壓抑的方式來應對,結果反而埋下了在強烈刺激下出軌的極大禍患。一個人否認自己的情感,又如何去有效地加以管理呢? 這樣的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的人,往往沒有了幽默感。這樣的無法認清內心世界的人,往往在強烈的被誘惑同時不斷強化對它的壓抑的過程中反覆體驗著焦慮,它反過來損害了正常的理智,正常的自我管理能力。在溝通中,因為無法了解自己真正的情感,扭曲它,愛人會發現其中的不誠實,自己也不踏實。對人性的普遍弱點過度防範,導致它成為我們的潛意識,而潛意識又在不受我們左右的方式控制了我們的行為。因此我們成為某種被動的存在,無法主宰自身的命運。很多人在回顧出軌過程時都會說自己「不知怎麼就那樣了」,其實是與自己的情感歪曲有關的。出軌了之後呢,不檢查自身的問題(當然問題並不在花心,而是在對花心的不認識,不當管理。),反而輕易歸因於他人對自己的誘惑,歸因於自己的「一不小心」,「不知怎麼地」。其實,這樣的人情商往往已經受到了損害,不能在關鍵時刻以睿智應對危機,因為那時候,他們的情感往往不是清明的,而是混亂的! 我們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個「正人君子」,我們努力讓他人對我們無可挑剔!結果是,我們打腫臉充胖子,吃力而不討好。我們往往陷於欲掩彌彰的尷尬境地,往往在某種照妖鏡下露出「狐狸的尾巴」!很多人人偷情都是在玩火,因為,他們自己也不了解這是一種危險的遊戲!他們極力告訴自己,只要自己的另一半不知情,就不構成對對方的損害,就可以心安理得了。一直到東窗事發,他們還是不能坦然地承認自己婚外情的正當性。如此,這樣的情感關係能有力量嗎?既要為之,又不能正當地為之,自始至終,自己就被自己責疑,被放到了無法順當地自我接受的地位,被自己內心的道德所審判,能不焦慮嗎?能不成為一個「偷兒」嗎?地下的婚外情何其多!之所以如此,就與人們的懦弱有關,與人們的人格面具有關!中國人很多時候都是這樣的,「能說的不能做,能做的不能說!」太彆扭了!不能了解並承認自身情感,導致了多麼可怕的結果!命題12:關係的親密度決取於心理距離遠的那一個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23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很多危機關係中的當事人不明白這個簡單的道理:婚姻系統中的兩個人,就象是串聯電路中的兩隻燈泡,一隻不亮了,沒有熱情了,另一隻,縱然是熱情萬丈,也不會真正發光的。 你渴望親密沒有錯,而且往往覺得「我們是夫妻,我們應該是親密的」,顯得義正辭嚴,理所當然。此時,如果對方的反應比較冷漠或冷淡,自己就覺得受了委屈,不高興,甚至生氣,甚至怨恨。這時候,你的情緒失衡了。而情緒失衡的根本性的原因在於我們對於串聯電路的特點缺乏認識。 在僵局的關係中,一方已經對關係嚴重失望,心灰意冷了,另一方也許還是糾纏不清,時不時地想著把對方拉過來,不斷地拽著對方,不讓對方有絲毫的獨處的機會,喘息的機會。對方對關係越是厭倦,越是逃避,這一方就越是不安,越是要糾纏。關係質量取決於心理距離遠的一方,這個與串聯電路相似的道理,早就被遺忘了。 出現這類情況的根本原因在於,糾纏一方的依賴與控制心理的交替出現。依賴是因為「沒有你不行」的思維決定的;控制是因為「我害怕失掉你」的思維決定的。而這兩種思維卻常常是潛意識水平的。它們不被當事人意識到,乃是由於這樣想是不愉快的,有損自我尊嚴的。當事人所想到的就是「應該」,夫妻「應該」是親親熱熱的,婚姻中的關係「應該」每時每刻都是親密無間的,我們「應該」可以回到戀愛時一樣,「應該」有那時候同樣的感覺,「你是我的,我是你的,我們是一體的」!如果我們在諮詢中指出求助者的潛意識思維誤區,對方會以這些應該作出反應,表現出心理阻抗。 從關係心理學的角度看,這樣的個體,其心理機能是適應不良的;這是一個未脫離母親的監護的孩子的行為方式。或者,在「衛星化」的關係中,孩子是與母親一體的,從屬於母親的;或者,倒過來,認為母親只是自我的一種延長,延伸。這種情況下,當事人的人格結構是功能不全的,與環境的關係是一種聯繫過於緊密的「雙生關係」。 自然,這也就決定了這個未成熟的孩子的不安全感。關係中,過度要求親密反映了不安全感的深刻性。越是無法給予對方以自由,越是需要對親密的不斷強化,越是不安全的行為表現,而且,它也越有可能導致另一方的熱情進一步的冷卻與關係的進一步惡化。退一步海闊天空,對於這類個體,是從來不曾認真想過的事情,也不敢想,更不必說去主動嘗試了。他們就象是緊緊拉著母親的手不願放開的學步的孩子,依賴慣了,無法真正地獨立行走。 我們發現這樣的個體有許多的基於認知錯誤的適應不良的行為。比如,他們會以自己害怕孤獨為理由,不願一個睡,不讓另一半出差,甚至要是對方不把胳膊放到自己的頭下枕著也很難過,無法入睡……在對方不在現場的時候,他們需要確切地了解對方在做什麼,與誰在一起,有沒有危險等。他們會把愛理解成「關心」、「牽掛」、「擔憂」、「在乎」、「離不開」,甚至理解成「嫉妒」、「生氣」與「怨恨」!此外,什麼是「自由」、「尊重」與「成長」,在愛中似乎就沒有任何地位了。 他們會不斷地以自我中心的思維來要求她所需要的慾望的滿足,如果稍有不滿,或延遲滿足,他們立即顯示出他們被忽視的憤怒與悲哀來。他們總是覺得對方虧待了自己,自己永遠只是一個受害者。他們的情緒交給了他人,與外界,無法自己掌控,成為一種情緒奴隸。她的臉上寫著「我是最重要的」。另有一些,對愛人的愛發展到了極為畸形的地步,會強加自己的熱情給對方,總是認為對方「應該」會領情,「應該」會感動。他們以愛的名義控制局面,試圖讓對方與自己永遠不分開,永遠守著自己的愛情夢。對於雙生關係,他們的執著與愛好,已經超過了對於自由的嚮往,――不如說,他們從根本上害怕自由,逃離自由! 不幸的是,所有的孩子都要斷乳,所有的孩子最終都會從母親的懷抱中被剝奪,被放到更具風險的現實環境下。每一個成熟的個體,到最後也都只能基於獨立來尋找親密。親密因此只能是一種退行,一種記憶,不能執著的對人生的某種原始本能的甜蜜回顧。除了尊重,在成年人的現實世界中,沒有第二個重要的法則可以保證關係的基本健康了。 如果你是心理距較離近的一個,那麼,在處理你們之間的關係時,請你更多地尊重心理距離遠的!強扭的瓜不甜,親密關係的發展,還得以尊重自由為前提!命題13、素雅的菊花不要去羨慕(嫉妒)桃花的妖艷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25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1、這個命題六,主要討論我們的價值定位。婚姻矛盾的最底層,除了溝通問題就是價值定位問題。2、我們選擇了一種價值,就有可能無法顧及另一種;這是在價值選擇中的困境,想來很多過來人都是有體會的。可是,我們中的很多人卻不明白,我們的愛人,除了喜歡、愛我們之外,還可以喜歡另一個另一種不同的人,不同的價值!身為菊花,我們很多時候老在臆想著愛人只痴迷於沉醉於我們的美(素雅、高潔),我們的優長,而忘記了與此同時,他們仍然本質上是一個自由人,他還可能,還可以喜歡與我們完全不同的東西(牡丹的富貴,荷花的清純,桃花的妖冶……)。這些東西,與我們其實是不可比的;比起來也是沒有任何意義的。3、婚外情出現了,其實很可能只是表明,我們的配偶有了另外的需求,在我們這裡是無法得到滿足的。危機中的當事人一定要認識這一點,才能獲得平和的心態,進而理解配偶的行為與心理。4、在所有的價值選擇中,我認為如下一些對立的價值是特別值得我們留意的:A。責任與自由;B。浪漫與現實;C。穩定與發展;D。個體的重要性與關係的重要性;E。情感與理智。如何把不同的價值在夫妻關係中有機地結合起來,使之適宜不同條件下的情感發展的需要,是我們每一個婚姻情感關係走向成熟的必經之路。5、什麼樣的價值選擇是最好的呢?以我之見,主要是能遵循這些原則進行價值定位的選擇是最好的:A。多維價值的選擇因好於單一價值的選擇;B。隨著情境而發展的價值選擇會好於一成不變的價值選擇;C。權變的價值選擇又好於固定而僵硬的價值定位。總之,我們要使自身的價值選擇成為我們成長過程的變數,成為一個「開放系統」。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不斷變化的世界上立於不敗之地,而不是在面對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時被動挨打,疲於奔命。命題14:每一個人都須對自己的情緒起所有的責任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26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我們最容易犯的一個忌是,我們情不自禁地捲入某種情境,被激惹,然後失衡。我們第一個念頭並不是去反思自己,不去平息情緒,而是找誰激惹我們,在生氣乃至怨恨的心理條件下,以誰對誰錯的思辨來強化我們的委屈,怨氣,與受害者角色的無辜感!結果,就是情緒的失衡很長時間不能歸於平靜。在婚姻中,我們會為了一些事後想起來確實很小很小的事情而情緒失衡,而沿著這個思路,我們又會長時間維持這種失衡。我們有一肚子的氣,有一胸膛的委屈,有一古腦兒也說不清道不明的難過!我們為此憋得慌,感到氣悶,感到窒息!我們很少想到的是,哪怕他人激惹了我們,我們的情緒最終還得由我們自己來平息。我們平息情緒的能力大小,主要要看我們在多長時間內讓自己從被激惹的狀態歸於平靜。似乎,我們習慣於生氣,這種生氣,就是因為我們「在乎」,我們在乎我們的愛人,在乎他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他們什麼時候做得不「對」了,不合乎我們的期待與要求了,我們就覺得他們「不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總之他們不應該惹了我們,不應該不了解我們的所思所想!我們認為,他們虧待了我們,忽視了我們!我們生氣的時候,常常是「理直氣壯」!如果他們來安慰我們,我們還會覺得「不稀罕」!誰叫你又來激惹我,又來哄我!我們潛意識地認為,我們與對方是一體的,所以我們以傷害自己的方式傷害對方,控制對方,報復對方!我們覺得,我生氣了,你應該也心疼才對。我們假設我們難過,對方也應該難過,這就是愛!在這樣的關係模式下,我們自然就有了十分緊密的聯繫了。我們滿足於某種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敏感的雙邊關係,覺得這就是同命運共患難了。我們把親密關係簡單化成是「你如何我便如何」,這樣一種一一對應的一觸即發的高度共生的關係!我們把對方不受我們負性情緒的影響說成是「冷漠」,說成是「不在乎」,「沒有一點愛」,以及「鐵石心腸」!我們拒絕自己對自己的情緒負責任,拒絕以自我暗示的方式來自我調節,更多的時候,我們只是寄望於對方來主動向我們道歉。如果他們也生氣,而且沒有能力自我平息,我們與他們之間就成了越來越難以收拾的爭戰,彷彿雙方都只是為了爭個贏,爭個心理優勢而不計時間代價與精力成本!我們好象根本不擔心因為持久戰而造成無謂的內耗,卻無論如何不肯首先認輸、「投降」!我們的情緒交給了外界,交給了他人。我們的愛人因此似乎義不容辭地成了我們情緒的調控器,成了我們心理健康的顧問,成了我們心情不好的責任人。我們無形中把自我弱化了,把壓力轉嫁給了對方。如果此時有人來勸告我們,我們就會瞪眼:「如果我們的愛人在這個時候也不理不睬我們,我們要愛情幹什麼?要婚姻幹什麼?」我們就這樣把生氣向無限遠的地方延伸下去……嗚呼!哀哉!命題15、理性的出軌者是遊戲規則的重新修訂者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28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不出軌或出軌,其實並不是由規則決定的。它是由一定的情感狀態下與原規則相應的理性不同的「另種理性」決定的,而原有的規則卻只是一種婚姻的「社會理性」。結婚之初,對於規則是默認的:我們都要相互忠誠。可怕的是,這種默認的理性規則,是沒有認真推敲其執行過程,當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以及它的難度的。這就造成了,雖然有潛在的規則,但執行起來並不是沒有問題。在情感關係越來越不好的時候,這些規則的可執行性也就一點點降低,最終出軌一方是由於無法再嚴格執行規則,並在痛苦中做出了違反規則或創設了新規則的事情!遵照文化的要求,我們有理由認為,破壞規則的出軌者,是應當受到譴責的一方。這毫無疑義。問題是,出軌者本人也不是不知道自身的行為很可能是「遺臭萬年」的,也知道作為一個規則的破壞者必定會有千夫指萬夫罵,可是,是什麼導致了出軌者義無返顧呢?(這裡的出軌者指「理性出軌」一族,不包括那些為了一時歡欣忘乎所以的一夜情者)它說明了,支配出軌者的行為的,還有另一種理性。出軌者自己不會蠢到那種程度,連什麼是輕重也不知道了。因此,必定在出軌者內在的心理中,還有一個權衡的過程,決定的過程。他「選擇」了出軌,或者說。他在明知出軌的「非道德性」的前提下,依然選擇了這種行為。所以才被稱為「反叛」。很多理性的出軌者的反叛歷程,是充滿風險,充滿痛苦的。站在沒有出軌的,依然遵守規則的一方來思考,來感受,一種不公平感必定是存在的。所以她或他才需要痛責,需要抱怨,需要聲討呀。但我們知道,聲討對於改變局勢是無意義的,因為出軌者的另種理性早已經預料到了,並把幾乎所有的負性的壓力都考慮在內了。他既然已經選擇了,也就沒有後悔的餘地。在「另種理性」中,有可能就是對理性-情感價值的重新定位。當然還有其它的價值重新選擇的可能。每一出軌者的真正不同可能就在這裡。作為「受害者」一方,應當好好想一想「加害」於我們的一方的選擇,是基於什麼樣的價值調整。有一些出軌卻可能在價值上是動搖的,不明晰的,不堅定的。他可能選擇了,然後又後悔了。或者,他根本就沒有選擇,只不是貪婪之心在起了作用,於是以小偷小摸的方式來貪多求全。再說規則,是沒有正誤的(後現代的價值觀)。跳棋有許多種不同的下法,一如紙牌有許多種不同的打法一樣。在默認規則的地方,有著大量的歧義,這是致命的地方。為了對規則能有深入的了解,把默認的規則明朗化,把潛在的規則公開化,把粗疏的規則細緻化,以求得對規則的真正一致的認同,我們都要不停地注意修改規則,補充規則,並對規則進行各種各樣的解釋,在遭遇新情況時還得提出修訂方案來。嘗試性的親密關係(比如婚前同居)的作用其實就在於加速規則的制訂、形成、確定等,它其實是一個學習的過程。有時候,我們的當事人受潛意識支配,悄然中改變了規則還不自知,這也不是不可能的。在規則越來越不適應親密生活時,許多的出軌者,並沒有真正的反叛的膽氣,只是對規則進行一些小修小改,並試圖通過瞞天過海、偷梁換柱等不正當的手段來達成自身的貪婪目的。這類出軌者,無法真正成為一個對規則有思考、有創造的人,而不過是任意(不嚴肅地)修改規則,盜用規則的實用主義者。明白不同規則不過是不同玩家的喜好,也就沒有什麼正誤是非了。至少對於規則是這樣的。我相信,只要共同遵守規則,什麼規則都是可以接受的;當然,這些規則不能不被當事人所生存的社會環境所認同,如若不然,則要為這種另類的規則付出較高的代價。這也是難免的。但規則的最起碼的一條是,至少情感關係當事人要通過,並願意遵守。「玩」得好,這些規則可以發揚光大,「玩」得不好,可以重新制訂規則。因此,我個人以為規則並不是絕對不可改變的事情,一如我們的足球、藍球各種遊戲或運動的規則,每年都可能考慮改變一樣。大家的婚姻合約很好地體現了規則,而這些合約,是在磨合過程中不斷得到修繕的。一勞永逸的規則,只在完美主義者那裡才有意義。當然,相對來說,在一個規定規則有效的時間內,我們應當是遵守規則的;當我們對規則產生懷疑的時候,應就如何修訂規則進行共同參與遊戲各方的溝通,商討。「我們要相互忠誠」作為一條規則,其實是有局限性的;真正的規則,則是應當更高水平的一種,比如,對於新情況應允許我們修改已有的規則;又如,在發現對原規則有疑義的時候,就要及時提出修訂要求,及時溝通;還如,相互忠誠應是對共同規則的忠誠,而不是對個體的忠誠,如此等等。命題16:對「壞人」的信任是心理健康程度較高的標誌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30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說到對人的信任,我們一般人的想法是,只有對方可信,我才去信任他(她)。問題是,我們如何去證實對方可信呢?通常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交往。可是,交往開始時我們不能信任的結果是什麼呢?往往是這個交往的對象,在我們與之交往的過程中,由於我們的不完全信任,導致了對我們的戒備。這是很可以理解的,因為對方很可能與我們秉持相同或相似的想法,他們也會以「對方是否可信」來決定自己給予對方以多少信任,這樣,彼此之間很可能就有了相互的不信任。不信任就會有保留,有懷疑,有戒心。這樣的保留、懷疑與戒心,導致不信任在交往中蔓延,導致不信任的隨著交往而不斷擴大,延伸。最後,就有可能趨向於惡性的循環,趨向於彼此關係僵化,惡化。互動地看待交往,我們可以導向這樣的結論:兩個都對陌生人有懷疑的人,很難相處,很難成為一對好朋友。生活中,這樣的情況是很常見的。到底有多少比例,說實在的,很值得心理學家與社會學家去深究,去探索。它的比例大小,決定了我們整個社會的心理健康水平。而個體對陌生人的戒備心大小,對一個不相識的人的信任度大小,也就意味著這個人的心理健康水平高低了。這是邏輯的推論,沒有什麼破綻紕漏。還是有不少人成為無話不談的朋友,其原因是,至少有一方可以主動打破戒備之心,放下嚴重的防禦心理,敞開心扉,主動把信任給予看起來並未被證明可信的人。作為一個人,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問一問自己,在自己的朋友關係(如果有的話)中,自己處於什麼位置,是主動的信任對方呢,還是在對方被證明可信之後才去信任對方?有多少良性的人際關係是我們主動的信任形成的,有多少是我們被動形成的?我們應該知道,如果我們的良性人際關係中主動信任的關係比較多,我們的心理素質就比較高;反之亦然。對陌生人如此,對於所謂的「壞人」就更是如此了。所謂的「壞人」,就是事實至少有一次證明這個人有不可信的地方,或曾經辜負了我們的信任。這時候,我們怎麼辦?我們面臨著選擇,是持續地信任對方,還是因為對方的某一次爽約、食言、說謊、違紀而不再信任?我們當然會知道,人格是有一致性的,上一次這個人表現了不可信的某種品質,這一次也有可能會故伎重演。因此,我們若要信任,就會有風險。至少我們主觀上會有這樣強烈的感覺,它阻止我們繼續去信任這個人。只有我們自身擁有強大的自我,不怕冒風險,不怕我們的再度信任被利用,不怕因此禍及我們自己,我們才有能力再次給出我們的信任。這裡,表現了持續給予主動信任者的勇氣、膽略與信心。對於一個被我們的經驗暫時地認定是「壞人」的人,我們若是能堅定地再度信任,至少說明了我們的心理承受力比較高,而且對人性的不斷發展有著根本的信任――即在我們心中,我們相信,哪怕是「壞人」,他或她還是有可能轉變的!一個曾經偷盜過的青年,被判過刑,出獄後的生活非常艱難,其原因是,大部分的人生活在自己的經驗中,很難相信這個出獄的青年會改邪歸正,迷途知返。大部分人的心理健康水平是適應水平的,不是發展水平的,因此,他們也就傾向於保守,明哲保身;他們不願意冒險去幫助一個「壞人」,有不良行為紀錄的人。同樣,一個曾經出軌的愛人,要得到另一半的信任,何其難!如果出軌者的愛人,沒有過硬的心理素質,想去信任他也就很難很難了。因此,這個出軌紀錄在身的人,也就很難真正得到寬恕,也就難以有機會贏得愛人的信任,從而也減少了他重新做人的機會。不被人信任的痛苦,只有那些缺乏信任的人最清楚。有過出軌並決心悔改的人,在愛人信任不足時,是很容易老毛病重犯的。這是太簡單不過了,因為,在他努力自我更新一段時間卻得不到應有的信任與承認後,他就沒有了被鼓勵被支持的機會,他就會傾向於破罐子破摔,他心想「反正都一樣,我怎麼努力對方都不會信任我了,我反正是一個『壞人』了!」良好的親密關係意味著基於「無條件信任」的關係。在實踐中我們都難以做到無條件信任,但我們都應知道,它是一個美好的個性發展方向,並願意努力朝向這個方向發展自己。如果我們一定要以對方的所謂「可信」為前提來給出自己的信任,吝於主動奉獻自己對人性的信任,對對方無條件的愛,那麼,我們的關係就很可能是很脆弱的,很難經受打擊的。這是因為,從另一個角度講,很多時候我們所認定的「壞人」,「失約」、「食言」,不過是我們一邊倒的認知,很可能有水分,可能有誤區,可能是因為其它問題造成的偏見,比如由於信息的無法及時溝通造成了彼此的不能守信等。這樣的生活中的磕磕碰碰實在在所難免。因此,那些對於對方的「可信」過度講究的人,也就不能學會寬容,不能學會給對方與自己以發展的機會。過度講究對方的「可信」,以此為出發點,雖然可以保證我們有更少的損失,卻也可能因此讓我們喪失我們的學習機會,喪失我們的與人深交的機會,喪失我們找到「鐵哥們」的機會!所以我們有理由認為,給予一個曾經犯錯的人、失信的人以信任,是一種美德;這種美德,基於我們過硬的心理素質,良好的心性。在我們這樣的信任里,飽含了真誠的愛,遠比那種信任「可信的人」來得深刻、深沉,因此也更為珍貴,更值得我們珍惜。真正的信任,並不是對某一個個體的信任,而是對人性,對整個我們所生活的世界的信任。只有這樣的信任是健全的,對我們周圍的每一個個體的信任,才是有基礎的,才是可靠的。而對人性的信任,是從對自己的堅信開始的。每一個對自我信心不足的人,都不太可能對他人有十足的信心,更難以對人性的發展性有信心了。這樣的信心來自我們自小所接受的教育,來自我們的監護人給予我們的無條件的愛的多寡,及其質量水平的高低。我們的心靈,當被不信任的毒汁所浸潤時,我們就會變得狹隘、自私、封閉、嫉妒而偏執!只有我們學會了信任陌生人、「壞人」、犯過錯誤的人、冒犯過我們的人、曾經失信於我們的人時,我們才有真正的健康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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