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皇帝為什麼不願意與皇太極議和?
崇禎十年到崇禎十一年,明朝在對內鎮壓農民起義方面取得了不錯的成績,張獻忠被迫在谷城投降,李自成只帶著十八騎突出重圍,逃進商洛山,此時楊嗣昌的「四正六隅十面張網」計劃正處於收官階段,眼看就勝利在望了,為了穩定東北,楊嗣昌建議崇禎皇帝暫時與皇太極議和,為「安內」爭取時間,可是,崇禎皇帝始終沒有明確支持此次議和,以至於洪承疇、孫傳庭率兵北上,抵禦皇太極發起的「秋季攻勢」,從而喪失了一次「安內」的絕好機會。
通過崇禎皇帝的表現,我們可以發現,崇禎皇帝不願意議和,甚至不願意把議和作為一種謀略來使用,可能這有損他作為真龍天子的威嚴,那麼,崇禎皇帝是不是真的不願意議和呢?崇禎皇帝雖然說非常愛面子,甚至有時活要面子死受罪,但是,他不是一個傻子,而且也有一些謀略,因此,他應該明白,楊嗣昌的建議是合理的,此時與皇太極議和,將議和作為爭取時間的謀略,是非常有必要的,那麼,他為什麼依然不同意呢?筆者認為,崇禎皇帝是不敢同意議和,他怕承擔議和所帶來的一系列責任,他更害怕這影響到他作為帝王的權威。
崇禎十三年至崇禎十五年間的「松山之戰」,就很能說明這個問題,明軍與清軍軍事力量相當,勝敗本來很難預料,由於朝廷的一再催戰,導致洪承疇被迫出兵,以至於中了皇太極「圍點打援」之計,其實洪承疇是知道皇太極的用兵方略的,明軍方面這是明知是圈套還要往裡鑽,皇太極偷著笑呢!最終,洪承疇被圍於松山,導致松山慘敗,錦州失守,寧遠以北疆土全部落入敵手,此役打了兩年,朝廷方面都有些什麼動作呢?
崇禎十五年正月初一,崇禎皇帝專門就松山之役召開御前會議,大過年的還召集重臣們加班加點開會,敬業精神確實令人敬佩,兵部尚書陳新甲,也就是一再催促洪承疇出兵解圍的那個人提出了一個建議,那就是希望能與清軍議和。
陳新甲進言非常謹慎,他將議和說成「款建虜」,「款」就是施加恩惠的意思,「建虜」是對清朝(建州女真)的蔑稱,在松山被圍以後,松錦局勢嚴峻,這個建議應該說體現了陳新甲作為兵部尚書應有的水平,松山之戰以後,清軍肯定將乘勝進攻寧遠,如何緩解這種危局?戰肯定是下策,那麼就只有和了。
無論是陳新甲,還是崇禎皇帝,包括洪承疇,都非常清楚松山之役的重要意義,此時的崇禎皇帝說了一句很無可奈何,也非常重要的要,「可款則款!」這是什麼意思?崇禎皇帝終於放下了他高貴的身份,因為他如果不議和,就只有失敗得更多,而他已經敗不起了,所以他只得同意陳新甲的意見,與皇太極議和,盡量將損失降到最低吧!至少要保住寧遠和山海關。
列位看官,我們再從皇太極的角度來想一想,松山戰役打了兩年多,皇太極親臨前線指揮,終於完成了圍點打援的戰略部署,目前,洪承疇兵困松山,祖大壽的錦州也被圍得水泄不通,皇太極離勝利已經不遠了,他還會同意議和嗎?
很多人都認為議和的可能性很小,但是,皇太極是一個具有戰略遠光的帝王,他同意了這次議和,畢竟,目前部隊需要休整,國家需要恢復元氣,更需要補充大量的物資,這場戰爭國力的消耗太大了,他更希望通過議和,能達成某些協議。
皇太極把在征戰中搶奪來的原明朝發給海西女真四部及蒙古諸部的敕書(實即與明朝的貿易許可證),一直保存到崇禎十二年,這就可以表明了他要與明朝發展貿易的願望,他希望通過與明朝的貿易來加強國家的力量,畢竟,清朝那時的國力相對與明朝,實在是相差懸殊。
就算在松錦決戰處於優勢時,皇太極也非常清楚,內修政理其實還沒有徹底完成,目前的團結一致是由於處於決戰的關頭,他需要一定的時間去整合自己國內的政治「山頭」(這一點在皇太極去世後表現得非常明顯,差點引起了內部的大火拚),由此可見,明清之間原本是存在著議和成功的可能性的。
那麼,此次議和成功了嗎?一開始還比較順利,陳新甲全權負責此事,他派兵部馬紹愉以二品官銜赴瀋陽與皇太極進行秘密談判,皇太極熱情地款待了馬紹愉,並表示了同意議和的誠意,須知,此時已是三月,皇太極已經攻陷松山和錦州。
在清軍處於優勢地位時,明清的議和,明朝是肯定要付出一定代價的,皇太極提出了幾點要求,首先是要承認清朝的合法地位,相當於裂土封王了,然後劃分國界,基本在寧遠和塔山之間,這意味著明朝將基本放棄遼東(除了寧遠),在寧遠和塔山之間建立兩國互通貿易的交易區域,皇太極是想通過這種方式達到增加國家財力的目的,在金錢方面,皇太極要明朝每年饋贈黃金一萬兩,白銀一百萬兩。
其實,皇太極的議和條件還是不錯的,至少暫時平息遼東戰火,寧遠前線的壓力可以得以緩解,更重要的是,明朝大量的精銳部隊可以騰出手來「安內」(就算松山之戰後,吳三桂率殘部退守山海關,關寧鐵騎依然是明軍的精銳),而且,「安內」的軍費問題也可以得到徹底解決,因為,遼東戰場所耗軍費佔整個軍費開支的絕大部分,可見,此時議和,對於明朝有利無害。
皇太極對於此次議和,也表明了態度,他給崇禎皇帝寫了一封信,結尾處寫道:「若不願和好,再勿遣使致書……約九月不至則治兵。」這應該算是給崇禎皇帝下的最後外交通牒了,一旦議和失敗,那只有刀兵相見了。
陳新甲看到馬紹愉的信件之後,知道了談判結果,這應該是一個好消息,可惜,百密一疏,這件事屬於國家最高機密,他的保密意識太差,就這麼放在桌上了,他的秘書以為是一份普通的塘報,竟發表在邸報上,這就相當於將議和之事公佈於天下。
崇禎皇帝看到後非常生氣,內閣輔臣也都明哲保身不置一詞,言官們馬上蜂擁而上,彈劾陳新甲賣國投敵的奏則,猶如雪花一般飛到崇禎皇帝的御案前,一場口水仗開始了,崇禎皇帝震怒,看來這個責任他是不會負的,內閣輔臣諸如周延儒之流,也不是有擔當的人,沒有出來說公道話的,能夠擔這個責任的,就只有陳新甲了。
陳新甲作為具體操辦議和事宜的人,就應該替這位愛面子的皇帝頂這個黑鍋,崇禎皇帝頂多也就是給他一個革職查辦的處分,走走形式,給輿論一個說法,說實話,崇禎皇帝還是挺欣賞他的,可是,此時的陳新甲就有點兒犯書生意氣了,非常沒有大局觀,洋洋洒洒寫了一大篇文章,還聲稱這是皇帝要他做的,崇禎皇帝沒辦法,只得殺了他。
議和是戰爭中的一種政治手段,崇禎皇帝卻沒有意識到議和的重要意義,更不想為此承擔責任,明朝與清朝在東北對峙多年,除了這一次陳新甲議和,之前的袁崇煥,也曾提出過議和的建議,但也是由於皇帝和大臣死要面子,又不願意承擔責任而沒有成功,最終袁崇煥被崇禎皇帝凌遲處死,可謂自毀長城。
陳新甲之後,再也無人向崇禎皇帝進言與清朝議和,崇禎皇帝也不願意再提與清朝議和之事,列位看官,再回到開頭的問題,在崇禎十年至崇禎十一年間,李自成和張獻忠元氣大傷之時,崇禎皇帝為什麼沒有採納楊嗣昌的合理化建議,與皇太極議和,以爭取時間,全力「安內」?看看陳新甲的結局就明白了,因為崇禎皇帝不願意為議和所帶來的權威損失承擔責任,這才是核心原因。
直到大明王朝的最後時刻,崇禎皇帝才意識到「策遼事者,不宜戰而宜和也」,實在可惜,明白得太晚了,既然要面子,不願忍胯下之辱,又不願意挺身而出主動承擔責任,那就只能為整個大明王朝的覆滅負總責了,這是皇帝的歷史責任,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實在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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