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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治理問答第三章 論教會聖職人員

教會治理問答

第三章 論教會聖職人員

第一節 論教會中特殊聖職人員—使徒、傳福音的與先知

75. 問:基督在其教會之中,設立了多少種教會聖職人員呢?

答:設立了兩種教會聖職人員:

(1) 特殊聖職人員;

(2) 一般聖職人員。

[弗4:11] 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76. 問:特殊聖職人員,指的是什麼呢?

答:特殊聖職人員,乃是指:

(1) 那些被賜給超自然恩賜及特殊權柄的人;

(2) 他們當中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

77. 問:設立這些特殊聖職人員,目的是什麼呢?

答:基督教需要

(1) 一系列神跡奇事以證明自己的神聖淵源;

(2) 也需要用默示來啟示出一切必要的真理。

設立這些特殊聖職人員,目的乃是:

(1)要滿有權柄地顯明基督的旨意;

(2)設定教會的架構;

(3)並將教會的管理交託給教會中那些一般性、持續性聖職人員。

[多1:5]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提後2:2] 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

(參見弗4:11-13)。

78. 問:這些人的特徵和本分有沒有人能繼承,成為特殊聖職人員呢?

答:沒有。

(1) 我們在聖經中並未讀到這樣的事;

(2) 聖經也沒有告訴我們,說:有人會繼承他們的職分,成為使徒、傳福音的或先知。

[徒14:23] 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

79. 問:要成為一名使徒,有什麼必要條件呢?

答:需要有以下必要條件:

(1) 使徒必須親自見過主耶穌基督;

(2) 直接從主基督領受對自己的差遣;

(3) 被賦予行神跡奇事的恩賜;

(4) 能將神奇的能力傳遞給他人;

(5) 對普天之下各處的教會都擁有權柄。

[彼前 5:1] 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

[林前 9:1] 我不是自由的么。我不是使徒么。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么。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作之工么。

[徒19:6] 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或作又講道)。

[林前7: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上帝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80. 問:誰是傳福音的呢?

答:傳福音的乃是指:

(1) 特殊聖職人員;

(2) 在初期教會中侍奉;

(3) 處於使徒引導管理下;

(4) 接受旅行佈道的差遣;

(5) 他們可以按主耶穌基督及其使徒所設立的系統按立牧師,設立教會[36]。

[徒21:8] 第二天,我們離開那裡,來到該撒利亞。就進了傳福音的腓利家,和他同住。他是那七個執事里的一個。

81. 問:誰是先知呢?

答:先知乃是那些:

(1) 在聖靈引導與特殊影響之下;

(2) 解釋聖經,堅持其中的教義;

(3) 公開向教會說話;

(4) 並預告未來事件的人[37]。

[林前 14:1-4] 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 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

82. 問:這些在教會中擔任特殊職分的人,唯獨忙於行使他們的特殊功用嗎?

答:並非如此。

(1) 他們可能會積极參与教會的治理工作;

(2) 與此同時,他們也會承擔牧者一般職分方面的工作。

83. 問:那麼,到底在何種意義上,當前教會中的牧師可以稱為使徒時期教會中特殊聖職人員的繼承者呢?

答:有兩個方面:

(1) 就其特殊屬性和功用而言,這些特殊聖職人員不可能有任何繼承者;

(2) 就其一般屬性而言,所有傳講福音真道的牧師,正像通常所稱呼的那樣,他們保守眾使徒和先知的教訓,乃是他們真正的、合法的繼承者。

[林前 12:28-29]上帝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豈都是使徒么?豈都是先知么?豈都是教師么?豈都是行異能的么?

[林前 13:8]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參見啟2:2)。

[多1:5]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徒2:42] 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第二節 論教會中一般與持續性聖職人員――首先是長老[38]或監督[39]

84. 問:基督教會中一般聖職人員是誰呢?

答:基督教會中一般聖職人員乃是:

(1) 眾監督或牧師;

(2) 治理性長老;[40]

(3) 執事。

[腓1:1]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里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

[徒20:17]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

85. 問:那些被稱為長老的人之間有什麼分別嗎?

答:確有分別。長老分為

(1) 教導性長老或牧師;

(2) 治理性長老或輔助者。

[林前12:28] 上帝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86. 問:在教會中設立教導性長老、牧師或監督為一般聖職人員,這有什麼確證呢?

答:這種聖職人員,乃是:

(1) 借著眾使徒的權柄在各教會中設立的,在教會中從事明確的侍奉;

(2) 他們是由上帝設定的;

(3) 是基督升上高天所結出的果子;

(4) 蒙受聖靈的呼召。

如此,就使他們可以餵養地上上帝的教會。

[徒14:23] 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

[多1:5]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參見以弗所4:11;徒20:28)

87. 問:牧師的責任是什麼?

答:牧師的責任乃是:

(1) 宣講福音,解釋並堅持《聖經》真道;

(2) 帶領公眾崇拜的各個部分;

(3) 施行洗禮和聖餐;

(4) 施行教會勸懲;

(5) 檢查眾信徒與各家庭的信仰狀況;

(6) 通過這些方式,在教會中按照基督的律法施行治理。

[提後 4:3] 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

[徒13:15] 讀完了律法先知的書,管會堂的叫人過去,對他們說:「二位兄台,若有什麼勸勉眾人的話,請說」。

[林前10: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么。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么。

[提前5:20]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徒20: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

[提前 5:17]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88. 問:在《聖經》中,承擔這一職分的人還有什麼名字呢?

答:擔任這一職分的人在《聖經》中有不同的名稱,表明他們所擁有的各種責任。

(1) 他有照看基督群羊的責任,所以被稱為監督。

(2) 他要用靈糧餵養他們,所以被稱為牧師。

(3) 他在教會中服侍基督,所以又被稱為僕人。

(4) 作為群羊的榜樣,他有責任舉止端莊,謹慎行事。

(5) 他是上帝的使者,所以又被稱為教會的使者。

(6) 他受差遣向罪人宣告上帝的心意,並懇請他們借著基督與上帝和好,所以他又被稱為大使[41]。

(7) 他將上帝的各樣恩典,以及主基督所設立的聖禮分給眾人,所以又被稱為上帝諸般奧秘事的管家。

[徒20: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

[耶3:15] 我也必將合我心的牧者賜給你們。他們必以知識和智能牧養你們。

[彼前5:1] 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

[彼前5:2]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的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彼前5:3] 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彼前5:4] 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

[啟2:1] 你要寫信給以弗所教會的使者,說,那右手拿著七星,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的,說,

[林後5:20]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象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

[路12:42] 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89. 問:這些名稱,是否表明教會中的權柄有不同的層次呢?

答:並非如此。在《聖經》中,這些名稱乃是毫無差別地用來指擔任同樣職分的人;因此在傳講福音的牧師中間,絕不容許有人因為年齡、敬虔、學識或熱心而凌駕於其他牧師之上。

[太20:26]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傭人。

[提前5:17]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第三節 論監督與牧長的同一性

90. 問:談到教會中更高的職分,基督教牧師一直被冠以什麼頭銜呢?

答:監督的頭銜。

91. 問:「監督」一詞字面的意義是什麼呢?

答:這個詞(episcops)翻譯成「監督」,字面的意思乃是監督者(overseer)的意思。

[徒20: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

92. 問:在《聖經》中,所有牧長都可以稱為監督嗎?

答:誠然如此。他們都被稱為牧長和監督,並無任何分別。

[徒20:17,28] 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的)。

[腓1:1]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里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參見多1:5-7)。

[彼前 5:1,2] 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的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參見:提前3:1-7,5:17-19;徒15:2,4,6,22,23;林前12:28-30;弗4:11)

93. 問:就尊貴及功用而言,牧師的職分在教會中是不是居於首要的位置呢?

答:誠然如此。教導乃是一件更尊貴、更重要的事,超過單單治理的職分,就是那歸給主教[42]的職分;因此,一位治理者或主教,並不能超乎教師或牧師之上。

[提前 5:17]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林前 12:28]上帝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94. 問:基督教牧師的職分與權威是否來自一種以上的最終差遣呢?

答:並非如此。所有牧師的職分與權柄都本於基督,受同一差遣,領同一真道,任同一職分,因此同一職分的權柄也必屬乎眾牧師。

[可16:15]祂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95. 問:可不可說,儘管眾監督都是牧長,但並非所有牧長都是監督呢?

答:凡監督都是牧長,凡牧長也都是監督。監督的稱號乃是表明一種監督群羊的職分,凡受託照看特殊事工的牧長都可適用,他們乃是合乎聖經的真監督[43]。

96. 問:那麼,這種監督和牧長的同一性又如何得著進一步證明呢?

答:從三個方面:

(1) 在《聖經》中,並無任何一個地方將託付給眾監督的責任與託付給眾牧長的責任分別開來;

(2) 為某一職分所設定的資格,與另一種職分的資格也並沒有什麼不同;

(3) 相反,兩種職分都要求具有同樣的資格,承擔同樣的責任,因此說他們乃是一樣的。

[多1:5,7]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監督既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不義之財。

97. 問:提摩太和提多是主教式的監督嗎?

答:他們並不是主教式的監督;顯然他們也沒有任何固定牧師的託付。他們乃是傳福音的[44]。

[提後 4:5-10] 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你要趕緊的到我這裡來。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革勒士往加拉太去。提多往撻馬太去。

[林後 8:23] 論到提多,他是我的同伴,一同為你們勞碌的。論到那兩位兄弟,他們是教會的使者,是基督的榮耀。

(參見林後12:18;還可參見第五十四問)

第四節 論教會的使者

98. 問:在《聖經》中,當談到使徒教會某一職分超出一般性監督或牧長時,又用到其他什麼稱謂呢?

答:教會的使者。

99. 問:這個詞是在何處用到的呢?

答:在《啟示錄》一卷書中用到的,用來指亞西亞教會。(參見《啟示錄》第2章)

100.問:「使者」一詞,指的是什麼意義呢?

答:「使者」一詞是指信使,可用於指任何一個上帝的僕人,他從上帝領受了信息;而牧長或監督,就其職分的屬性而言,確實如此。

101.問:那麼,有沒有談到這些使者的位置超過亞西亞教會中的一般監督或牧長呢?

答:並未談到。在任何其他地方也未如此談到。

102.問:聖經中是否分別提及亞西亞眾教會中的監督或牧長,好使我們想到教會中的使者乃是一種不同的職分呢?

答:聖經中並沒有分別提及他們的名字。

103.問:那麼,為什麼要使用「使者」這一稱呼,而不使用監督呢?

答:可能由於這個詞所在的整卷書,文體是非常象徵化的;因此,人們總是認為這卷書比《聖經》其他經卷更難於理解;而且,還因為要透過這些使者,將這種特殊的預言性信息傳遞給他們所在的各個教會[45]。

104.問:我們有沒有理由推測說,「使者」一詞,對用到該詞的使徒約翰、對那受書的猶太人及其他早期基督徒來說,都很熟悉呢?

答:實際上,我們有這樣的理由相信,「使者」一詞乃是對猶太會堂中承擔某種職分者的稱謂;而這種會堂,在普天之下凡有猶太人的地方都有。

105.問:「使者」一詞,首次被這位受聖靈默示的作者使用時,是否向讀者傳達了這樣的信息,說某種聖職人員與眾不同,超過基督教會中一般性的監督或牧長呢?

答:並非如此,也不可能如此。因為

(1) 在每個猶太會堂之中,都有一位監督(正如目前在每個長老制教會之中,都有一位監督一樣),有數位長老和執事;

(2) 這位監督,則被毫不例外地稱為主僕、牧師、牧長、監督或教會使者;

(3) 正如長老制教會中,這些人可能被稱為監督、牧長、牧師、主僕或教會使者一樣[46]。

106.問:當用在上帝聖道之中時,「使者」一詞又有什麼另外的意思呢?

答:這個詞可能是指長老會主席,就是當時在這幾個教會的監督中負責主持的人,是這些人彼此交通的正式管道;或者可能是在其集體性功用方面,代表這些監督。(啟2:8,10,13)。

第五節 論監督的持續性、呼召與按立

107.問:在教會中,牧師或監督職分是持續性的嗎?

答:牧師或監督,受命傳講福音,施行聖禮,目的在於使罪人歸正,造就信徒,使反駁者知罪,因此在教會中必定是持續性的職分。

[徒26:18]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勢下歸向上帝。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太28: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譯者註:英文中此處有「阿們」)

108.問:監督的資格是什麼呢?

答:要勝任監督職分,他應顯出令眾人滿意的憑據來:

(1) 信仰純正;

(2) 有良好的公共演說的才能;

(3) 敬虔無偽,品行無可指責。

[提前5:22]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提後2:2] 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

[多2:7,8] 你自己凡事要顯出善行的榜樣,在教訓上要正直、端莊,言語純全,無可指責,叫那反對的人,既無處可說我們的不是,便自覺羞愧。

109.問:任何個人,若自以為擁這些資質,都可以自行擔任監督的職分嗎?

答:並非如此;那可以承擔監督職分的恰當人選,必須是蒙上帝呼召的人。

[來5:4]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

[耶23:32] 耶和華說,那些以幻夢為預言,又述說這夢,以謊言和矜誇使我百姓走錯了路的,我必與他們反對。我沒有打發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他們與這百姓毫無益處。這是耶和華說的。

[提前 5:22]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羅10:15]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110.問:承擔這一服侍工作,要蒙上帝呼召,這是什麼意思呢?

答:這種呼召有兩方面含義:

(1) 上帝的呼召;

(2) 教會的呼召。

111.問:何時才能說某人蒙受上帝呼召,要他作監督呢?

答:當他

(1) 顯出這樣的憑據來,證明他擁有勝任這一職分所必需的資質;

(2) 感到自己有一種強烈願望,要承擔這一職分,藉此在上帝愛子的福音中服侍上帝時。

[提前 3:1] 人若想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多1:7-9] 監督既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

112.問:何時才能說某人蒙受教會呼召,要他作監督呢?

答:由其所在教會眾監督和長老所組成的長老會,盼望並相信他確實已經得蒙上帝呼召;因而接受、認可、接納他承擔這一職分時。

[提前 4:14] 你不可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

[提後 2:2] 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

113.問:除了這種呼召之外,要設立某人為教會中的監督,是否還有其他必要的程序呢?

答:誠然如此,他必須接受按立。

[多1:5]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提前 2:7] 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

114.問:「按立」這個詞指的是什麼意思呢?

答:按立就是設立的意思;或者說使這人分別出來,承擔某一職分;或者說賦予他某種服侍的功用或權柄。

115.問:監督或牧長是如何按立的呢?

答:乃是借著組成長老會的眾牧師按手禱告而按立的。

[提前 5:22]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徒13:3] 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

[提前 4:14] 你不可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

116.問:就「按立」本身而言,它是必需的嗎?還是說只是維護教會次序和純潔的一種保證呢?

答:有三個方面:

(1) 按立本身,並不能看成是將任何隱藏或奧秘的恩賜或能力傳遞給那被按立者。

(2) 它僅是一種外在的莊嚴的儀式,藉此那被按立者被視為得蒙上帝呼召,並得著他所賜的權柄,由此進入神聖的教牧侍奉。

(3) 同時,也不應將這種儀式視為必不可缺,或認為若無此種按立儀式,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有合法的侍奉和真正的教會。

117.問:那些正在準備接受這種侍奉,相信他們已蒙受上帝呼召的人,該用什麼名字來稱呼呢?

答:他們被稱為「牧師候選人」(candidate for ministry)。

118.問:那些已經得到長老會允許,可以講道,並證明自己配得這一職分的人,該用什麼名字稱呼呢?

答:他們被稱為「有傳道資格的牧師」(licentiate),因為他們已得到這樣的許可或權柄,可以發揮自己的恩賜。

119.問:有時這些人還可以怎樣稱呼呢?

答:「見習牧師」(probationer);因為他們在接受按立之前,乃要接受試驗,以決定是撤回還是確認他們的執照。

120.問:當某人被按立為監督職分之後,他是否要被分別出來承擔某一特殊職事呢?

答:有時,他被長老會按立為傳福音的[47]或宣教士,在尚未建立教會的地方工作;但通常來講,他乃是被按立承擔某一特定的職事。

[多1:5]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彼前 5:1] 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

[彼前5:2]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的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徒20:17,28] 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

第六節 論治理長老

121.問:在監督或牧師職分之後,教會內的第二種職分是什麼呢?

答:是治理性長老[48]。

122.問:為何這一職分被稱為治理性長老呢?

答: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1) 因為他乃是被設立來幫助監督,就是那教導性長老進行教會治理的;

(2) 之所以稱他為治理性長老,是要藉此將他與教導性長老區分開來。

123.問:這一稱呼是從何處得來的呢?

答:是從猶太會堂的管理次序中得來的。在猶太會堂中,除一位同被稱為長老的監督之外,還有數位長老,他們與那位監督共享權柄。

124.問:這些長老在猶太會堂中有什麼權柄呢?

答:有一般性的治理與勸懲的權柄。

125.問:《聖經》中承認治理性長老嗎?

答:承認;因為我們在《聖經》中已見到有幫助人的、治理事的及其他弟兄,他們在早期教會會議中與眾使徒、牧長一同做工。

[林前 12:28]上帝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參見羅12:18;徒2:15,26;6:1-6以及15章;太18:15-17)。

126.問:到底從其他哪些方面考慮,我們才可得出結論說,治理性長老是必要的,而且切合《聖經》呢?

答:教會的權柄是由基督賜予教會眾成員全體的。但他們不能全部聚集以處理其中事務或承擔其中的職分。所以,為達到這些目的,就必須要由他們選派出來的治理性長老或代表來處理教會事務。

127.問:通常認為《聖經》中哪段經文最清晰地談及治理性長老這一職分呢?

答:在使徒保羅所講論的這段經文中,「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5:17)[49]。

128.問:治理性長老總的責任是什麼呢?

答:治理性長老的責任是:

(1) 在實施教會權柄時,作為「幫助人的」和「治理事的」,與監督或牧師一起行動;

(2) 隨時照顧群羊,幫助監督或牧師將成員納入或逐出教會,警戒、責備那無法之人,探訪、安慰那困苦之人,教育、引導年輕之人,並勸勉眾人,為他們禱告。

129.問:作為教會治理者,治理性長老擁有與監督同樣的權柄嗎?

答:誠然如此。作為教會的治理者,儘管他並非教師,但與監督擁有同樣的權柄[50]。

130.問:治理性長老和教會其他成員要在哪些方面順服監督呢?

答:因為按立監督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治理,也是為了教導;所以只要監督的教訓與上帝之道相符,長老同樣有責任與教會其他成員一道在主里順服他,並接受他的教導。

[提前 5:17]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彼前 5:1] 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

[來13:17]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儆醒,好象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131. 問:為了能智慧地處理教會中眾多事務,是否有必要讓治理性長老與牧師一同做工呢?

答:教會的監督或牧師,必須用大量時間

(1) 研讀《聖經》;

(2) 預備講章;

(3) 閱讀各類書籍,裝備好自己為福音真道辯護;

(4) 參加教會審議會;

(5) 照顧教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促進教會的福益。

因此,這些擔任治理性長老職分的人與監督或牧師合作,乃是任何一個教會興盛所不可或缺的

要素。

[徒 6:2-4]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上帝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參見雅5:14;徒:15:4-6;)

132.問:要擔任治理性長老這一職分,需要有哪些必要的資格呢?

答:要擔任治理性長老這一職分的資格乃是:

(1) 誠實虔敬;

(2) 信仰純正;

(3) 善於判斷;

(4) 謹慎自守;

(5) 為主熱心;

(6) 有無可指責的好名聲。

[提後 2:21]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代上 12:32] 以薩迦支派,有二百族長都通達時務,知道以色列人所當行的。他們族弟兄都聽從他們的命令。

[提前 3:4-7]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里。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里。

133.問:治理性長老在教會中代表誰呢?

答:牧師代表教牧侍奉,治理性長老是代表教會眾成員。

134.問:這些治理性長老又是由誰選舉擔任這一職事的呢?

答:因為治理性長老代表教會眾成員,所以由他們選舉擔任治理性長老職分。

135.問:治理性長老的職分是如何被賦予的呢?

答:在受到教會呼召,並經過教會選舉之後,便可以通過禱告,或通過禱告並按手,將他們莊嚴地

分別出來,擔任治理性長老的職分。

136.問:每個教會中,到底應當有幾位長老呢?

答:教會中長老的數目,當以能夠使他們對教會全體成員履行所承擔的各種責任來確定。

第七節 論執事

137.問:教會中第三種聖職人員是什麼呢?

答:是執事。

138.問:執事是否有一定的教導或治理教會的責任呢?

答:沒有。《聖經》中並無任何一處談到執事有教導或治理教會的責任。

139.問:執事的職分同治理性長老的職分又是如何區分的呢?

答:治理性長老作為會眾[51]的代表,作為聖職人員,出席教會內各種審議會;而擔任執事的聖職人員卻是在某一特定地方教會中擔任聖職,他由該教會選舉,不能出任各種教會審議會成員。

140.問:《聖經》中明示的執事的職分是什麼?

答:執事的職分是要管理教會中與財產有關的事務,特別是照顧那些貧窮者的需求,調查他們的處境,供應他們的需用。

[徒6:1-3]那時,門徒增多,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上帝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能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

[提前3:8] 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

141.問:但那被按立為執事的腓利不是隨後教導人,並給人施洗嗎?

答:從《聖經》記載來看,這並不是在他作執事時施行的,而是在他成為「傳福音的」之後。此時,他才得到並行使教導與施洗的權柄。

[徒21:8] 第二天,我們離開那裡,來到該撒利亞。就進了傳福音的腓利家,和他同住。他是那七個執事里的一個。

142.問:在基督教會中設立執事這類職分,是不是有必要呢?

答:基督教會應該供應會眾中那些確實無力謀取生活必需品的人。要找出這類人,進行探訪,並要管理那些為供應這些人需要而籌集的各種基金,設立執事這樣的聖職人員是非常必要的。

143.問:將教會在物質上的救濟與屬靈的教導和安慰分開施行,是不是明智的呢?

答:這是非常明智的,可以預防假冒偽善和低估屬靈相交的情形出現。

144.問:作為一名執事,必要的資格是什麼呢?

答:執事應當具有敬虔、正直、勤勉、受人尊重的品行。

[提前 3:8-12] 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女執事(譯者註:原文作他們的妻子或作女人)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145.問:在向窮人分發款項的過程中,執事是否應向那些教導性長老和治理性長老負責,並服從他們的教

訓呢?

答:誠然應該如此。因為我們看到,即便在這些執事設立之後,眾使徒和長老仍然受託管理這些為窮人募集的款項。

[徒11:30]他們就這樣行,把捐項托巴拿巴和掃羅,送到眾長老那裡。

146.問:執事是如何選舉出來的呢?

答:他們是由所屬教會中凡有選舉權的會眾選舉產生,並借著禱告和牧師與長老的按手而分別出來。(參見使徒行傳第6章)。

第八節 論聖職人員的選舉

147.問:教會成員是否擁有不容置疑的權利,可以選擇自己的牧師、長老和執事呢?

答:誠然如此。教會與其他自由社團一樣,同樣擁有這一特權。

[徒1:15,26] 那時,有許多人聚會,約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說,……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簽,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

[徒6:5] 大家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進猶太教的(譯者註:原文作改教者)安提阿人尼哥拉。

[林後 8:19] 不但這樣,他也被眾教會挑選,和我們同行,把所託與我們的捐資送到了,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

148.問:教會成員如何履行這種責任呢?

答:教會成員當

(1) 憑著屬靈的溫柔、謙卑、和平與禱告;

(2) 極其關注基督的榮耀與教會屬靈的益處;

(3) 不帶任何個人偏見,也不看個人的情面。

[腓2:3] 凡事不可結黨(譯者註:呂振中譯本作「凡事都不要憑著營私爭勝而作」),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徒1:24] 眾人就禱告說,主啊,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

[林前 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榮耀上帝而行。

[雅3:17]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能,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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