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案美國重判中國留學生,國人為什麼拍手叫好?
作者 | 吳劍霞
來源 | 智合法律新媒體
本文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智合立場
什麼時候校園凌虐不再被當成惡作劇之類的小事,中國的校園暴力才能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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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學生凌虐案將宣判,最高刑期13年
1月5日,美國南加州大學涉嫌凌虐案的中國留學生翟雲瑤、楊雨涵和章鑫磊和檢方達成認罪減刑協議,三人分別獲刑13年8個月、10年和6年。2月17日將正式宣判。這樣的結果,很難想像會在中國發生,畢竟有那麼多大家都懂得因素制約著。
去年6月3日,受害人劉怡然在加州波莫納高等法院控訴了被告人對她的殘暴罪行,包括扒光衣服、用煙頭燙傷乳頭,用打火機點燃頭髮、強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頭髮逼她吃等,期間還有人用手機拍下了劉怡然受虐照和裸照。整個折磨過程長達5小時,劉怡然遍體鱗傷,臉部淤青腫脹,雙腳無法站穩。
說實話,雖然手段惡劣殘忍,但更嚴重的也不是沒發生過,可極少能走進中國的司法程序;在美國就不一樣了。美國加州的執法部門對此事的高度重視,不僅地方檢察院主動控訴,而且當地法院也極為重視,並未因為他們的學生身份就給予同情分,而是完全按照法律程序辦事。
根據美國加州法律,這種侮辱同學被定為「折磨(torture)罪」,是一項重罪,對酷刑的懲罰是判處終身監禁,並處最高1萬美元罰金。另外,根據加州刑法,開車、望風的從犯也同罪並處,所有犯罪人都承擔最重的懲罰。起訴書內容顯示,上述3名被告行為嚴重觸犯美國刑法,共受到6項綁架指控、2項折磨虐待指控和4項人身侵害指控,累計12項罪名。
據悉,翟雲瑤和章鑫磊兩人累計保釋金高達$600萬美金,算得上是美國歷史上留學生犯案保釋金最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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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裁人外媒震驚,司法接入國內震驚當地媒體稱,這宗案件性質之惡劣,手段之殘忍,涉案人數之多,所犯罪行性質之嚴重,在美國刑事案件中實屬罕見。「這些孩子粗暴殘忍,既無法治觀念,也毫無人性關懷。」
《世界日報》報道,犯罪嫌疑人代理律師說,「折磨罪」在美國十分罕見,他執業30多年來,這是代理的第一起。
當地其他華人律師評論道:「美國的刑法中,有一個felony murder rule,如果小孩子共同進行一個犯罪行為的話,所犯的罪全部人都要承擔最重的懲罰。這個案件里凸顯了留學生對美國法律的無知。」
洛杉磯郡檢察長也發表了看法:「當我們送孩子到外國去,我們需要確保他們必須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讓他們知道)自己國家的司法系統和法律在這裡是不管用的。如果你不能陪著孩子一起,那你就得儘可能多和他們溝通,並且幫助他們(為這裡的學習生活)做好準備。」
消息一傳回國內,網上也都是一片叫好的聲音——
這才是真正的法治國家,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為美國的秉公執法者點100個贊。
法律包含了最基礎的道德意義,如果連法律都不遵守,談何教育。
法官們要好好學習學習啦,這就叫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般情況下,國內警察會傾向調解,能不立案就不立案。法院也是。同樣的案子,歐美是必須要立案,檢察官公訴。要看到警察檢察官立案背後的有力量/監督制度支持的,我們應該尋求如何建議這種制度。
中國文化上下五千年,禮儀之邦,一直在強調道德建設,可是中國人是世界遊客排行榜上公認的素質最差,道德低下,先健全法律,再提道德建設吧!
法律是人們的生活準則,道德是錦上添花。
道德強調自我約束,沒有處罰的道德頂個卵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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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校園凌虐現象嚴重,然而……我們可以設想一下,類似事件如果發生在中國,會是什麼樣的處理結果?
可能正如該案被告人代理律師說的,在被告人翟某看來,這不過是在校園司空見慣的學生惡作劇或打群架之類的小事,被發現後最多是被訓斥一頓或者是記過,連開除學籍都輪不到,更談不上被警方逮捕,還要坐牢,甚至是終身監禁。把毆打和傷害視為「惡作劇之類的小事」,這就是中國校園欺凌愈演愈烈的根源,也是其始終無以得到遏制的真正原因。
一份來自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的統計資料表明,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佔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十二歲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顯增加,其中十四五歲少年犯罪案件又佔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這些青少年走向違法犯罪,多是從學校的「小太妹」「小霸王」而來的。
根據騰訊評論《今日話題》的整理,去年3月到6月中旬,媒體公開報道的校園學生凌辱案件就有17起,如下圖所示:
現實中發生的,還有很多並沒有報道出來。至於事後處理,通常都是「中國特色式」的:
1998年,北京發生一起校園暴力,導致一名男生收受到重傷,左側睾丸破裂被切除,受害者自殺身亡,才判了一年半,賠償6萬元。
2002年,陝西6名學生毆打一名學生,導致其精神分裂,僅僅賠償了1萬5千元。
2014年,湖南1名女生,對班裡同學長時間毆打導致其精神失常,花費超過30萬,一個花季少女毀了,肇事者僅僅賠償了1.8萬元,還有一紙檢討書完事。
2015年,海南省一位女生遭受11名女生毆打,裸照發到學校QQ群,視頻在網上瘋傳,校長批評了此事,無任何民事賠償。
同年,雲南一名女生被七八名女生扒掉衣服毆打,裸照上傳到QQ空間,在朋友圈瘋傳,被判決叫家長對其當場賠禮道歉,並加強子女教育,無任何民事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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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來更好地保護孩子?校園暴力事件,於全球而言普遍存在,中國並非個案。但不同的是,中國並無專門針對校園凌虐的法律法規,也無專門處理這類事件的官方機構,出了事兒基本僅交由校方決定;而國外早已把此事納入立法的程序了。
美國:立法先行,依照法律進行規制
1.明確校園欺凌受害者的法律救濟和施害者的法律責任,主要表現在不斷完善有關欺凌的法律法規。早在2000年到2002年,加州等15州就通過了禁止校園欺凌的法案。
2.美國官方有專門的反校園欺凌網站和各類預防欺凌、研究欺凌的機構,很多公益性組織和專家也參與其中。
3.美國近年來也向部分州的學校派駐警察,警察除了維護學校秩序外,還負責督學工作。
英國:學校為主,結合家庭、社會、司法的綜合模式
1.在國家政策上,制定專門針對校園欺凌的政策法規。
2.在社會層面,創造出有助於有效治理校園欺凌的社會環境。從2005年起,英國每年的11月會舉行反欺凌周活動,集中開展各種宣傳活動。
3.在教育者層面,強調教育工作者在關注青少年學生成長上的法律責任,撥付專項經費用於老師的培訓,幫助老師掌握識別校園欺凌和進行早期干預和行為矯正的方法。
4.對學生校外行為進行管理,如果學生家長發現老師在校園欺凌方面處理不當,就可以向校長乃至地方教育當局申訴,以追究教師和學校管理疏漏的責任。
德國:從人性入手,從源頭上解決
德國對校園裡出現的恃強凌弱的「小霸王」關注態度鮮明,打擊力度也很大,其重視程度,遠遠超過了包括美國在內的不少西方國家。
1.在對兩次記過後仍不思悔改的校園「小霸王」,校方有權把他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門」給予強制管教
2.德國在幼兒園和小學就對孩子進行「善良教育」,從愛護小動物開始,培養他們做人的基本公德。
挪威:政府支持,學校干預,全民行動
1.政府鼓勵學校對包括網路欺凌在內的校園欺凌問題採取全校範圍的干預措施,例如對學生行為進行限制,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長提供心理諮詢等。
2. 2002年挪威國會通過一個宣言,號召國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長和教師團體加入到儘快根除校園欺凌現象的行動中。
日本:不欺負人,也不做暴力的旁觀者
1.日本社會上有很多幫助受欺負孩子的民間機構團體,NHK電視台曾經發起了百萬人行動宣言,號召人們更加重視校園暴力問題,號召孩子們不欺負人,也不做暴力的旁觀者。
2.政府專門成立檢查小組,監督教育那些無事甚至縱容校園欺凌的教師,文部科學省還制定了防止校園暴力問題的指導方針。
3.為了鼓勵受到欺負的孩子不要一個人承擔痛苦,開通24小時對話熱線。
韓國:加強校園暴力預防
韓國政府有可能將刑事責任年齡從14歲降低到12歲,並將實施校園暴力的行為記入學生檔案。
澳大利亞:政府與網路
澳大利亞建立了政府支持的組織和網站,如「反欺凌網路組織」和「澳大利亞無欺凌計劃」,以幫助學校了解欺凌現象,為學校制定相關政策,提供教師培訓的指導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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