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網經菩薩戒略註:乖尊卑次序戒
06-14
第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若佛子,應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坐,不問老少,比丘、比丘尼、貴人、國王、王子、乃至黃門、奴婢、皆應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次第而坐。
佛法論戒臘,不論世壽,受戒一年名一歲,受戒十年名十歲,以此定先後。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坐,以戒老少而分次第。又比丘一類分先後,比丘尼一類分先後,國王與國王分先後,王子與王子分先後,乃至黃門奴婢,隨類分先後,先受戒在前,後受戒在後,隨戒臘老少,次第而坐。
莫如外道痴人,若老若少,無前無後,坐無次第,如兵奴之法。
外道未悟,不知道體尊貴,故無準則。色身無常,少壯老病,如旋火輪,何有先後,唯佛法小乘有四果之分,大乘有五十菩提之路,見道有大小,證道有淺深,故有定準,不同外道痴人,不見法身妙理,不知「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但見生年老少,混同兵奴,罔分前後。
我佛法中,先者先坐,後者後坐。
我佛法中,以戒為體,受戒有先後,持戒有老少,故先者先,後者後。
而菩薩一一不如法次第坐者,犯輕垢罪。
普照三昧經云:「阿闍世王請文殊,文殊讓迦葉前行,曰:『大迦葉久為沙門,世間所有羅漢,皆從仁後,仁當前行。』迦葉曰:『計於佛法,不以年歲而為尊長,佛法所載,智慧為尊,神智聖達,乃為可尊,博聞才辯,乃為可尊,諸根明徹,乃為可尊。』文殊乃前行。」
文殊始讓迦葉,不敢違古佛之恆規,迦葉終遜文殊,所以順請主之本意,此乃權變合法之文,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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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梵網經菩薩戒本》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