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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沈藎與「沈藎案」若干史實的補證

關於沈藎與「沈藎案」若干史實的補證_歷史專業畢業論文 關於沈藎與「沈藎案」若干史實的補證_歷史專業畢業論文【內容提要】沈藎於自立軍起義後在京津地區曾先後由劉鶚安排在北京的掩埋局和《天津日日新聞》報館工作,他並沒有擔任記者,也沒有利用記者身份向8國聯軍告密使 ... 關於沈藎與「沈藎案」若干史實的補證_歷史專業畢業論文

【內容提要】沈藎於自立軍起義後在京津地區曾先後由劉鶚安排在北京的掩埋局和《天津日日新聞》報館工作,他並沒有擔任記者,也沒有利用記者身份向8國聯軍告密使載漪、啟秀等被處死。被稱為《中俄密約》的俄國7條要求並非由沈藎以偵探手段得之而揭露於報端。因此關於沈藎因揭露《中俄密約》而獲罪,致被清廷杖斃的說法是不能成立的。 【摘 要 題】近代人物 【關 鍵 詞】沈藎/沈藎案/劉鶚/自立軍起義/俄國7條要求 【正 文】 我曾在17年前在沈藎後人的幫助下撰《沈藎與沈藎案》(載《求索》1988年第6期)1文對沈藎生平和沈藎案始末進行了1些考證。其中,否定了沈藎因揭露《中俄密約》而獲罪,至被清廷杖斃的說法。但此文考證多有疏漏,關於沈藎與沈藎案的1些史實仍有許多疑問。近讀1些中國近代史和新聞史的論著,都認為沈藎因揭露《中俄密約》於報端而獲罪,並稱沈藎為最早為新聞事業獻身的人,中國近代第1個以身殉職的記者(註:這方面的論著主要有:春揚的《清末報律與言論、出版自由》(載《法學》2000年第3期)、李文絢:《百年新聞20世紀新聞事業編年史(上)》(載《中國記者》2000年第12期)、吳永良的《沈藎之死與英斂之辦報》(載《書屋》2005年第1期)、徐思彥的《社會轉型與報業現代化》(載《史學月刊》2005年第2期)、澹泊主編的《湖南名人傳》(中國檔案出版社1999年出版)等。)。目前最具權威、由中國歷史大辭典編纂委員會編纂的《中國歷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沈藎詞條也稱沈藎是因將《中俄密約》內容披露報端,引發中國留日學生和國內各階層的反對。被清廷逮捕杖殺。另外,所有這些關於沈藎的論著中,對沈藎在自立軍起義失敗後在京津地區的活動都語焉不詳。有鑒於此,本文根據近年來所接觸到的1些近人的詩作、筆記、日記等史料,對與沈藎和沈藎案有關的若干史事再作1番補證,以期引起史家的注意。 1、關於沈藎於自立軍起義失敗後在北京的活動 沈藎(1872-1903),原名克(很多文章誤為克誠),字愚溪(後改為虞希),號瀟湘漁太郎,祖籍江蘇吳縣洞庭山,太平天國運動時,其祖經商入湘,寄籍善化(今長沙縣)。戊戌維新運動中,他積极參与了湖南新政。戊戌政變後,他到上海會同唐才常東渡日本。次年年底歸國,與唐才常1起在上海創辦正氣會(後改為自立會),並任幹事員。1900年,他積极參与上海中國國會的活動和自立軍起義的準備工作,任自立軍右軍統帶,駐紮新堤。自立軍正準備起義之時,漢口自立軍總機關被張之洞破獲,唐才常、林圭等死難,自立軍起義失敗。 沈藎在自立軍起義失敗後潛回武昌,然後到上海探聽消息。當然清政府緝捕甚嚴,沈藎被列於通緝名單之首,並被懸賞2千元。為避緝捕,他改名為藎,並取道天津前往北京。在北京,他首先寄居於好友劉鶚之家。劉鶚(1857-1909),原名夢鵬,字雲摶,又字鐵雲,江蘇丹徒人,中國近代著名小說家和收藏家。劉鶚在戊戌維新運動中曾與康有為、梁啟超、汪康年等過往甚密,並曾列名保國會。當時,劉鶚住在北京的板章衚衕,沈藎、連夢青、狄楚青(即狄葆賢)都曾住在他家的後花園[1]。在劉鶚的《鐵雲詩存》中,還有與沈藎有關的3首詩[2](46-47)。前兩首題為《沈虞希以采芝所繪蘭花囑題》: 依稀空谷見精神,翠帶臨風別有真; 誰料彌天兵火里,素心花對素心人。 虞弦落落聽希聲,似采靈芝贈遠行; 1片幽情彈不出,冰綃飛出董雙成。 這兩首詩中暗含著沈藎在北京的時間和1些生活情況。依稀空谷見精神,翠帶臨風別有真應該是以蘭花品質比擬沈藎和繪蘭花圖的采芝的性格。從誰料彌天兵火里1句,可推測此詩寫於8國聯軍侵入北京的庚子秋冬或辛丑春。素心花對素心人1句應與詩題及下1首中的虞弦落落聽希聲,似采靈芝贈遠行兩句聯繫起來看,後兩句分明是將沈藎的字和詩題中的采芝嵌入其中。那麼,采芝是誰呢?後1首詩的最後1句為冰綃飛出董雙成,董雙成是傳說中西王母的侍女,她煉丹宅中,丹成得道,自吹玉笙,駕鶴升仙。顯然這裡是將采芝比作董雙成,而從劉鶚對其親熱的稱呼,則采芝有可能是劉家的侍女。那麼素心花對素心人則是指采芝對沈藎的感情了。由此可推論,沈藎在北京的這段時間裡得到了劉家特別是采芝別有真的照顧,很可能兩人有了特殊的感情。 《鐵雲詩存》中與沈藎有關的第3首詩是《夢中作》: 辛丑3月初5夜間,夢在伊犁為沈君設祖帳。遠望山川大漠,歷歷在目。即席賦詩云: 瀚海稽留客,天南沈少微。關河3萬里,風雪1人歸。予意難為別,君情不可違。離亭開祖帳,風急片去飛。 詩前小序中的沈君,即詩中的沈少微是不是指沈藎?查少微1詞原為古代星宿名,又稱處士星。後常以少微比喻為隱居不仕的處士。因此,用少微稱呼沈藎正符合他當時的處境,詩中關河3萬里,風雪1人歸似乎也與沈藎到北京前的遭遇相合。這說明劉鶚對沈藎此前的活動也是了解的。從這些詩中可知,劉鶚與沈藎的關係不同1般,也可知,庚子秋到辛丑春之間,沈藎確實住在北京劉鶚家。 另據狄楚青在其《平等閣日記》中記載,劉鶚設平糶局於北京東華門,從事慈善事業,又附設掩埋局,專掩埋無主屍骸。劉鶚委託沈藎主持掩埋局事務。譚嗣同好友王5在8國聯軍侵入北京時曾對侵略者進行了英勇的抵抗,後中彈被捕,8國聯軍將他作為義和團余部槍殺,並暴屍於北京街頭逾月。沈藎於辛丑年正月乃收5屍葬之。且樹碣志其地。事後,沈藎曾與人談及王5死狀:5死累月,天寒屍未腐,嚼齒怒視,目光炯炯如生,猶可想見當年憤斗之狀。[3](668)言語之間,表露出對抵抗8國聯軍侵略的壯士的敬佩之情。另外,當時與沈藎同在掩埋局的丁士源也在其《梅楞章京筆記》中回憶,1900年8國聯軍侵入北京時,他與德軍翻譯葛麟德及王文勤之子1起攜化裝成男人的京城名妓賽金花至北京南海8國聯軍司令部去見瓦德西,因瓦德西外出未見到。事後,丁將此事告訴了沈藎和浙江錢塘人鍾廣生,鍾廣生與沈藎遂各戲草1稿。1寄上海《戲報》,李伯元主筆;1寄上海《新聞報》,張主筆。謂賽金花被召入紫光閣,與瓦德西元帥如何如何,說成活現逼真[4](421-489)。這兩則與沈藎有關的史料從1定程度上說明了沈藎與8國聯軍的關係。黃中黃(章士釗)所作《沈藎》1書稱:聯軍屯聚於津沽,藎通刺謁聯軍諸將士,而與日將尤愜,謀盡覆滿族,徐著手以光復吾字。聞指摘拳魁如載漪、啟秀之流,皆死於藎筆札之間。章太炎為《沈藎》1書作序也說沈藎與聯軍諸將士往來,偽庄王啟秀等皆死其筆札間[5](234-307)。比較這幾條史料,與沈藎住在1起的狄楚青的記載以及與沈藎共事的丁士源的回憶應該更能反映沈藎的真實情況,沈藎安葬王5的行為和對王5的敬重以及對賽金花與瓦德西關係的渲染更符合沈藎的個性。而章士釗和章太炎根據傳聞所記,本身是有史實錯誤的:第1,載漪被8國聯軍指為禍首,但並不處死,而是奪爵戍新疆。[6](2359)第2,所稱偽庄王即庄親王應該是載勛而非啟秀。同時這些記載所記沈藎那些類似漢奸的勾當,既不符合沈藎的1貫性格,也不符合情理,其真實性當然是值得懷疑的。 2、沈藎去天津及其與《天津日日新聞》的關係 沈藎在北京劉鶚家住了幾個月,以後離開北京到天津。沈藎是什麼時候離開北京的,在劉鶚的《夢中作》1詩中也可以窺見大概。詩中小序寫明:辛丑3月初5夜間,夢在伊犁為沈君設立祖帳。按:祖帳是為人餞行的宴席。詩中有予意難為別,君情不可違之句,分明表達了作者不忍沈藎離去的情感和不得不讓他離去的無奈。詩的最後1句風急片雲飛似乎說明沈藎是在風聲緊張的情況下獨自1人離開北京的。雖然這是劉鶚記載夢境之作,但想必是他現實心境的反映。由此推斷,沈藎是1901年4月下旬以後離開北京去天津的。 劉鶚的《壬寅日記》中記載他於壬寅年(1902年)4月108、7月初9、2105曾3次去天津,並都與沈藎會晤,同時也記載了沈藎於8月至101月曾6次自津入京,也都會晤了劉鶚。[7](143-207)可見,沈藎在1901年春離開北京後至少到1902年底1直在天津。那麼,在這段時間裡,沈藎在天津做什麼?他頻繁往來於京津之間是為什麼呢?現有的大部分記載稱沈藎擔任了1家日本人辦的報紙《天津日日新聞》的記者。《天津日日新聞》是日本駐天津領事館於1902年出資創辦的1家報紙,其社長兼總編輯是劉鶚的好友方若(字葯雨)。從這層關係來說,劉鶚介紹沈藎到《天津日日新聞》工作也不是不可能的。劉鶚的兒子劉大紳回憶說:方拳亂後未數年,京曹中有沈禹希,連夢青兩先生者,均與《天津日日新聞》之方葯雨先生為友。這裡明確提到沈藎是方若的朋友,沒有提他是記者。提到沈藎向方若提供消息時也是說:某日沈以事赴津,偶語方先生以中朝事,方先生登之報端。[7](391-392)《劉鶚年譜》也采此說:夢青與沈愚溪同居京曹,而均善於天津《日日新聞》主筆方若,愚溪語若以朝事,若揭諸報端。[8](42)劉鶚《壬寅日記》中記載他1902年幾次到天津見到沈藎,沈藎又幾次到北京見他,以及他給沈藎寫信,其中沒有談及沈藎的職業,但也給我們1些藉以推測的資料[7](143-207)。第1,劉鶚幾次到天津,都是住在《天津日日新聞》的寓所(據劉鶚後代回憶,因劉鶚與方若關係非常密切,方若專門為劉鶚在《天津日日新聞》備有寓所,供其來天津時住宿),[7](208)沈藎都陪同他。這說明,沈藎也可能住在《天津日日新聞》報館。第2,劉鶚在《壬寅日記》中3次提到沈藎來京與古董字畫有關的內容。壬寅8月初3日(1902年9月4日):沈虞希自天津來,攜1磚、15銖范以來;8月2103日(9月24日):午後沈虞希來……予贈葯雨之磚囑其攜去;9月103日(10月14日):沈虞希至(自)天津來,……夜虞希來談,跋《瘞鶴銘》、《穎上蘭亭》。劉鶚和方若都是著名的古玩文物收藏家,互相之間經常有古董字畫相贈,可以認為,沈藎來京帶來帶去的古董字畫,應該是為劉鶚和方若傳遞。由此可以推斷,沈藎在天津的工作與方若有關。第3,在該日記中,劉鶚還提到和沈藎的1些似乎與印刷有關的往來。7月2107日(8月30日):……寄信封花樣給虞希;9月2108日(10月29日):午後,沈虞希來,所印格那士估單亦來,似乎是劉鶚委託沈藎給他印了1些信封和估單之類的東西。從這些資料推斷,是否可以這樣推測:沈藎確實在《天津日日新聞》報館謀事,但不是記者,而是管理印刷廠的職員。 3、關於沈藎被捕以及告密者的身份 沈藎是光緒2109年閏5月2105日(1903年7月19日)被人告密而遭清廷逮捕的。各種記載都稱向西太后告密的是慶寬和吳式釗,但似乎都沒有直接的材料證實。清宮中奏摺檔中存有沒有署名的告密說帖。從其內容中可以大致看出沈藎被人告密的情況,也可據此對告密者的身份進行1些推測。告密說帖內容如下: 謹探訪富有票首逆沈克,去歲潛隱京師南城外,行趾無定。去歲布散逆信,難保不非所作。而且時與外洋內地匪黨及大學堂同鄉辦事人密通消息。查該逆曾經兩湖督臣張之洞奏參通緝,並知照各國領事在案。湖北前將康逆所用首犯唐才常拏獲正法,其餘從黨多未就獲。刻下沈逆既已來京,必有密謀。若不設法殲除,誠恐異外生節。奴才愚忠愚見,探妥蹤跡,1面覓人具奏,1面即時聯絡同志識認者設法誘挐,庶不至漏風逃遁。奴才雖訪有此事,甚為躊躇,究未敢擅便從事,謹具說帖密陳,伏乞慈鑒。如何請暫勿露洩,俟訪確跡,再行捕拏交部。非如此辦法,不足以昭慎密。若俟從前捕康逆辦法,必至打草驚蛇,任其漏網。奴才謹陳辦法,伏候聖裁[5](278)。 說帖稱沈藎去歲潛隱京師南城外,行趾無定,由此可以推測:可能是沈藎於1902年底或1903年初又到了北京。說帖中有沈藎時與外洋內地匪黨及大學堂同鄉辦事人密通消息之語,這說明在這段時間裡,沈藎曾結識和遊說清朝廷有關人士,以刺探清廷內幕。而他結識和遊說的人中有1個是吳式釗。吳式釗,原籍雲南,生於湖南,戊戌前在湖南參加1個叫湘社的文人團體的活動,與沈藎有過來往。後到京城,為翰林院編修。1898年,英國福公司以劉鶚為中介與河南豫豐公司合作開發河南煤礦。因劉鶚不便出面,由吳式釗以豫豐公司名義與福公司訂立《河南礦務合同章程》。後來此事遭河南士紳反對,清政府革除了吳式釗的翰林院編修職,並被遞解回籍[9](89)。庚子年他來到北京,希望尋找機會恢復原職。他與劉鶚多有往來,肯定見到過與劉鶚往來密切的沈藎。另1個與沈藎來往較多的人是慶寬。慶寬隸正黃旗,原為內務府郎中,侍候慈宮,頗見信用。但後因得罪光緒帝被查辦革職[10](75-76)。因此,他也想找機會復職。從說帖行文來看,很可能是慶寬所寫。因為說帖中幾個地方都是自稱奴才。按清制,內務府官員主要由上3旗(即內務3旗:鑲黃、正黃、正白)包衣擔任。在滿語中,包衣意為家奴。內務府的包衣是政府官員,但他們對皇帝要自稱奴才[11](491)。慶寬雖然被革職,不再是內務府的官員,但仍隸上3旗中的正黃旗,因此在對太后的說帖中必須自稱奴才。這1說帖很可能是慶寬委託李蓮英帶呈給西太后的。另外,說帖中有聯絡同志識認者設法誘挐沈藎的打算,這裡所說的識認者很有可能就是吳式釗。慶寬後來以緝獲沈藎功,始賞給道員,選江西鹽法道[4](288)。 4、關於清廷急於杖斃沈藎的原因 由於慶寬和吳式釗的告密,光緒2109年閏5月2105日(1903年7月10日)沈藎在北京東單牌樓3條衚衕被清廷逮捕。被捕後,沈藎作為要犯在刑部受審。開始,沈藎1口咬定不是沈克,也不是湖南人,而是江蘇人沈藎。清廷1方面著張之洞致電署湖廣總督端方,命密加詢訪,如確有識認沈克之人,迅速資遣來京,令其辨認,以別真偽[5](278)。另1方面傳吳式釗到案對質。沈藎始知被小人出賣,於是對參加自立軍之事直認不諱。清廷對沈藎猶恐殺之不及,沈藎既已供認,就不待湖北遣人前來辨認,急匆匆於6月初8日(7月13日)著軍機處傳旨刑部: 本日貴部審明會匪沈藎即沈克,照章定擬1折,軍機大臣面奉諭旨:萬歲月內例不行刑,著即日立斃杖下,欽此。相應傳知貴部欽遵辦理可也[12]。 刑部接旨後,即杖苔沈藎達4個小時之久,最後又以繩子將其勒死。據說沈藎死後,原廣西提督蘇元春、名妓賽金花都獲罪入刑部獄,都曾關押在沈藎被杖斃的牢房。戊戌時期的著名帝黨人士王照也曾於光緒310年獲罪入刑部大獄,也被關押在此牢房。他在《方家園雜詠紀事》中對沈藎被杖斃事作了較詳細記載: 光緒2109年,湖南沈漁溪(名藎),被吳式釗譖陷入獄。夜半宮中傳出1紙,天未明而沈已碎屍矣。其明年,余入獄所居即沈之屋,粉牆有黑紫暈跡,高至45尺,沈血所濺也。獄卒言,夜半有官來,遵太后手諭就獄中杖斃,令獄吏以病相報。沈體極壯,群杖交下,遍身傷折,久不死。邊擊至兩3點鐘,氣始絕雲[4](31)。 前述軍機處傳旨刑部說是軍機大臣面奉諭旨下令將沈藎即日立斃杖下,王照聽獄卒傳言所記為遵太后手諭就獄中杖斃。兩種記載有此許差別,但都反映出西太后急於將沈藎處死的心情。為什麼西太后這樣急於將沈藎杖斃呢?沈藎死後,革命派的報紙《江蘇》和《浙江潮》以不同題目發表了同1篇時評,對清廷要杖斃沈藎的原因進行了如下分析: 沈藎之被慘戮,其原因終不得而知。或日:滿政府與俄人訂密約7條時,沈君適為天津某報館之訪事,聞之而首發表於某報紙。其事既表白於天下,於是內地各處電達政府,竭力抗拒者理相接。滿政府因而怒沈君,遂杖殺之[5](309)。 接著章士釗以黃中黃的筆名寫了《沈藎》1文,將這種說法進1步具體化,他在列舉了所謂中俄密約的內容後說: 此密約也,乃詭秘不可端倪,雖得聯俄派之畫諾,方未得間以暴白於外。無何,盡騰載於日本各新聞,號外號外之聲,大激動東京吾國留學生之腦,電達全國,到處響應。義勇隊、革命軍等名詞,突兀出現。而各國亦大起不平之論,咸用詰責。滿政府陡遇此內部外部之逼拶,茫然不知所為。久之思得其故,必發難於白雲觀之中也,則機事之泄,群言沈藎之所為,蓋藎乃任日本某報之探訪員者也。此次密約,確由藎以偵探手段得之[5](303)。 這種分析被當時的革命派及其宣傳工具所廣泛接受。馮自由在《興中會時期之革命同志》中介紹沈藎時說,沈藎在丁未(19○7)6月,以揭發中俄密約為清西後刑斃杖下[13](45)。其後又在《庚子唐才常漢口自立軍實錄》中說沈藎因在報上揭發清廷與俄人私訂密約,事為李蓮英、慶寬告密,清太后那拉命以非刑立斃杖下,中外嘩然,時在丁未(民國前5年)6月初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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