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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皮衣舉起炮,從此告別壯陽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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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ays On My Mind Elvis Presley - Walk a Mile in My Shoes: Essential 70"s Masters

很久之前,杜少曾經在一篇文章裡面寫過:「如果有一天世界末日到來,那麼我一定會穿著皮衣,如果一定要加一個款式,我希望是:斜拉的」。妄圖證明自己對於皮衣的喜愛:

結果卻發現:比起世紀末日這種世界性議題,單身直狗們更關注光棍節這種節日。而且每逢這類節日,總會有容易激動的男孩子壓抑不住自己即將迸發的荷爾蒙,匆忙跑去跟尾行了好久的姑娘表白,想最後拼一槍。沒成想姑娘只留下一句:「你是個好人,就是太娘炮太沒男人味了」。

那麼問題來了,「男人味」到底是什麼?

  • 維基百科上寫道:「男人味,是指通常與男孩或者男子相關的一組特質、行為和角色」。

  • 看完我笑了,說了沒說一樣。其實男人味是一種真實的味道,能讓方圓三公里內的異性集體翻牆等紅杏,世界上第一代名媛Marilyn Monroe就曾經描述過:「最讓女人著迷的男人味,是他身上穿了至少三年的皮衣的味道」:

    這裡所說的,絕對不是這種皺巴巴明顯大了一碼的商場二層男裝區皮衣,這樣的皮衣只能散發出田野間的氣息,而非男人味:

    一件老皮衣的味道從來無法被替代,人不同,穿衣服的方式不同,味道也不同,每件經過歲月的老皮衣,就像手指上面與生俱來的指紋,永遠沒有複製品:

    就像你知道的那樣,Leather Jacket最早的來源,是對於保暖性要求最高的空軍。早在1900年代,Leather Jacket就已經是一戰中德國空軍高級官員的戰服:

    不久之後,Leather Jacket就成為了很多國家空軍的標配,褐色皮衣也隨之出現。圖片上的杜立德敢死隊成員,就是穿著A-2 Leather Jacket完成了轟炸東京,為珍珠港復仇的壯舉:

    2004年,電影「The Aviator - 飛行家」中身穿Leather Jacket的小李子,塑造了世界上最有男人味的形象之一。這部電影當年獲得11項奧斯卡提名,奪得5項奧斯卡獎,但卻為小李子陪跑奧斯卡最佳男主角增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Leather Jacket配上一條修身的褲子,和一雙長靴,好像要把渾身上下的肌肉擠裂,評委組哪還有功夫看你演技,別開玩笑了:

    Leather Jacket本身具有收窄上半身的功效,所以穿著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配一條提氣且修身的褲子,如果配上一條松垮皮褲,很容易讓你的腿看起來只有30厘米長:

    每個想要體現成熟一面的男孩子都應當去嘗試一下皮衣,一個憂鬱的小眼神,一抹寂寞的小鬍子配上一件皮衣,叔的味道立馬就出來了:

    時裝小怪人們當然不會放過這樣的機會,用潘家園地攤上面買來的珠寶首飾把身上的皮衣裝扮地漂漂亮亮的:

    如果不是我提醒,你絕對不會把視線從身上的皮衣轉移到他腳下5厘米高的松糕鞋上:

    「看什麼看,我就是愛戴綠圍巾,看不慣的也給我憋著」:

    如果說Leather Jacket是皮衣界的老祖宗,那麼Motorcycle Jacket就是基因突變以後的變異體。

    1903年,21歲的William Harley和20歲的Arthur Davidson在一間小木屋裡研究出了一台在自行車上加裝了小型風冷汽油發動機所組裝成的改裝摩托車:

    除了製造生產摩托車,他們還培訓組建了自己的車隊,專門宣傳一種騎士文化:

    但是這幫人從來不好好騎車,一門心思研究怎麼改造的車才能更吸引大街上的姑娘,專門做加長車把之類的事情,為此沒少摔跟頭:

    點擊收看哈雷騎士們騎騎車,裝裝逼:

    直到1928年,年紀漸長的他們再也沒那麼經摔了,於是他們找到一個名叫Schott的大哥合作,要求他製造一款能防風抗摔還得帥氣的皮衣:

    這個叫Schott的哥們還真發明出了這件衣服,嗜煙如命的老煙鬼Schott,乾脆就用自己最愛的香煙品牌「Perfecto」來給它命名:

    從此,Motorcycle Jacket,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機車皮衣正式地被發明出來:

    點擊收看Schott的製作過程:

    Motorcycle Jacket的整體長度比起Leather Jacket較短,便於舒適的騎車,而袖口處的拉鏈和腰間的皮帶,是機車夾克最經典的特徵:

    不過,要說機車皮衣真正走進大眾視野,還得歸功於一個名叫Elvis Presley的男人,也就是「貓王」。

    1947年,還不是很紅的Elvis Presley登上了「The Enthusiast」的雜誌封面,身上穿著的機車夾克和手中揮舞著帽子加上臉上的招牌笑容,瞬間炸裂了整個音樂世界,斬殺了無數姑娘的心:

    在那一段時間,一件緊身黑色皮衣配上一件V領白色T-Shirt 是貓王的經典著裝風格,而且你別說,皮衣穿在他身上,就算再緊身你也不會覺得他娘:

    但真正使機車夾克變成獨立自由的象徵的是1953年「The Wild One - 飛車黨」里的Marlon Brando,身穿Motorcycle Jacket配上一頂貝雷帽,照片下面應該再加一行字幕,「你誰啊,沒我帥的別跟我說話」:

    這群人往這裡一站,簡直就是當年的EXO啊,請注意wuli白蘭度挽起的牛仔褲腿,再低頭看看你松垮的褲腳和運動鞋:

    在這裡隨便擺個姿勢,就是在告訴你這是我的地盤,你得小心了:

    還能相信這是「God Father」中假正經的「Don Vito Coppola」嗎:

    到了19世紀70年代,那時候機車夾克已經借著Punk的鼻祖級樂隊Ramones,在朋克小青年中穿的風生水起,這群小年輕還開始在夾克上加上鉚釘和誇張的徽章:

    更少不了Sex Pistols的Sid Vicious,作為一代Punk精神領袖的他,幾乎只穿綴滿鉚釘的機車夾克演出:

    某奢侈品大牌,還專門借著Sid Vicious給自己出品的機車皮衣做了營銷:

    當年笑起來還很青澀的川久保玲同志,也曾經穿著機車夾克招搖過市:

    直到Macheal Jackson在MV當中穿上了那件幾乎是音樂史上最有名的夾克,皮衣在搖滾小青年、朋克小青年和流行小青年心中的地位同時達到了頂點,沒有件機車夾克都不好意思出門:

    現在,機車夾克已經普及到世界的任何一個角落,真正成為了從明星到街頭小青年的全民著裝,就算你踩著滑板車也能穿著它。

    就算你只打算在酒吧里靜靜地坐著,身上皮革味早就飄到了十公里外:

    騎上摩托車準備離開的時候,卻發現有幾個女孩就站在旁邊等你:

    袖口處的拉鏈是機車夾克最重要的特徵,不管是什麼品牌,都會保留這一經典的設計:

    因為機車夾克的長度足夠短,能夠顯得腿長,隨便穿個靴子配條褲子,姑娘們就盯的你不好意思抬頭:

    尤其是戴上頭盔以後,能夠充分地體現出你叛逆小青年的身份,但千萬別忘了把眼睛遮擋好,不然抓無證上路的摩托車時不好跑:

    把頭盔摘掉,嘴裡叼根煙,也有同樣的效果:

    但是注意:胯下的車一定要好,最起碼不能是電動的的三輪子,在地鐵口5塊錢一位走不走,不然「中華田園男」說的就是你:

    對於工作性質沒有那麼嚴肅的同志來說,上班也能穿機車夾克,體現自己內心的不羈,只是老闆可能會覺得你比較難搞,因為你經常對同事說「再改需求neng死你」:

    戴上眼鏡以後打上領帶,還突然有一種校園氣息,讓人感覺人畜無害:

    穿好Chinos和德比鞋,拿張電影票對女同事說:「約嗎」,結果被其男友狂毆:

    當然,和別人一樣決不是時裝小怪人的作風,用鱷魚皮才能滿足他們躁動的心,挨揍指數直接爆表,只有郭德綱老師才能穿好:

    小怪人們還用毛呢代替皮革,搭配領帶,收拾好了,可以擠地鐵上班了:

    最後,購買皮夾克時,還有幾個小Tips要送給觀眾老爺們:

  • 儘可能選你買的起的最貴的那一件。貴的價錢不一定能買到好的皮料,但好的皮料一定不會便宜。

  • 價格:豬皮<牛皮<羊皮<鹿皮<麂皮<鱷魚皮

    羊皮柔軟,紋路分布不規則:

    牛皮稍微厚和硬一些,紋路密集:

    注意:當羊皮和牛皮前加上「小」字的時候,價格會翻倍:小羊羔皮/小牛羔皮意味著這是一塊在出生35-40天時被宰殺的小動物的皮,會更柔軟細膩,價錢自然翻倍。

  • 一定要注意袖子的貼合情況,廉價的皮夾克在手臂和肩膀連線的地方會過於肥大不服帖,購買皮衣的時候建議袖子選擇寬鬆一些。但是袖長千萬要合適!如果袖子蓋住手,瞬間氣場瀉到地板,給人一種鄉鎮企業家的感覺。

  • 以上,祝你們都選到一款適合自己的皮衣,擁有所謂的:「男人味」。

    聽說,轉發到朋友圈的都能堅持一個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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