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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唯識三十頌講話

  《唯識三十論》之本頌繫世親菩薩最後所作,惜自未釋論。迨後由陳那菩薩等先後作釋,共有十家,而以護法菩薩的正義,玄奘法師為之傳譯。後由窺基法師所請,遂將百卷之釋糅成十卷之文,即今《成唯識論》是。

  復由基師作《述記》,繼有惠沼作《了義燈》,智周作《演秘》,如理作《義演》,道邑作《義蘊》,莫不蘭菊各挺其秀。第論及註疏因卷帙繁多,鈍根後學常難入門,所以時下的教家如太虛大師有《唯識三十論講要》及《紀聞》,芝峰法師之《唯識講話》等,期使便於了解。

  余因寄蹤南洋,特為一班初機入門之方便而作此簡易之講話如下。

  【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外人問:「如果照你們唯識家的道理,說一切外物都是『假有』,那末,為什麼佛教也說有種種『我相』及種種『法相』呢?縱然在世間迷情的人說得不對,那末,你們覺悟的聖教上,就不應該這樣說:也有『我相』和『法相』啊。」

  唯識家答覆這個問題很簡單的,只用「假說」兩個字就夠了。意思就是說:世間人所執的是「無體隨情假」,聖教上說的是「有體施設假」。

  什麼叫做「無體隨情假」呢?就是說,世間人所執的「我相」和「法相」本來是「無體」的。不過是因為世間上的人,隨著自己的迷情而執著當為是「實有」的,其實在真理上說起來,完全是假的,所以叫做「無體隨情假」。

  什麼叫做「有體施設假」呢?就是說,佛經上所說的「我相」和「法相」,它的「真如法性」是普遍一切法上的,是有體性的,不過是佛菩薩親證的「離言法性」,本來是沒有言說的,因為要度眾生起見,不得不用方便言說,施設種種名言,所以叫做「有體施設假」。

  (1)世間人所執的「我」,有種種相:有情、命者、作者我、受者我、……種種「我相」。

  (2)世間人所執的「法」,有種種相:實德業等、數論師所執的二十五諦等、……種種「法相」。

  (3)佛經上說的「我」,有種種相:聲聞、辟支、菩薩、佛陀等、……種種「我相」。

  (4)佛經上說的「法」,有種種相: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四攝等、……種種「法相」。

  我們現在要研究這世間所執的和聖教所說的,對於這些種種「我相」和「法相」究竟是從什麼地方生出來的呢?

  老實和你說吧,這些「我相」和「法相」都是依託各人的「八個識」,心王和心所的「自證分」變出來的「見分」和「相分」。列表說明之。

  識的自證分 見分——我相——有知——能緣

  相分——法相——無知——所緣

  所變的既有「我相」和「法相」,那末能變的究竟有幾種呢?

  答:能變的唯有三種啊。

  那三種呢?

  答:其一為「第八異熟識」,其二為「第七思量識」,其三為「前六了別境識」。

  【謂異熟思量 及了別境識 初阿賴耶識 異熟一切種】

  怎樣叫做「異熟」呢?「異」是「不同」,「熟」是「成熟」,就是我們這個果報的識。其意義有三:

  (1)異時而熟,由「因」至「果」,時間不同故。

  (2)變異而熟,由「因」至「果」,必有變易故。

  (3)異類而熟,由「因」至「果」,性質不同故。

  怎樣叫做「異時而熟」呢?譬如桃李,從初種到開花結果,至成熟的時候,時間必有前後而不同,這就叫做「異時而熟」。

  怎樣叫做「變異而熟」呢?譬如桃李,從最初結果至成熟的時候,中間的形相和味道也有些變易的不同,這就叫做「變異而熟」。

  怎樣叫做「異類而熟」呢?譬如大海之水,是從江河溪澗而來的,其性質各各不同,但是到流到大海裡面去,就變成一味了,這就叫做「異類而熟」。

  第八「阿賴耶識」是由前世造的「因」,而成了異熟的「果報」,所以時間就不同。既是由前世所造的因,至成熟時,當然也有些變易,從少變多,由小變大,所以在「因」中所造的善惡一到了受「果」的時候,就變成了非善非惡的無記果——是「異熟果」,不是「等流果」。

  怎樣叫做「思量」呢?「思」是「思慮」,「量」是「卜量」。就是第七識的「見分」去思慮、卜量第八識的「見分」為我、一、常、遍、主宰。

  但「思量」的意義八個識都有,須加「恆」和「審」二字來區別它:

  (1)前五識是非「恆」非「審」的思量。

  (2)第六識是「審」而非「恆」的思量。

  (3)第七識是亦「恆」亦「審」的思量。

  (4)第八識是「恆」而非「審」的思量。

  列表說明:

  前五識

  怎樣叫做「了別境識」呢?「了」是「明了」,「別」是「分別」,就是前六識:

  (1)「眼識」明了「色塵」的境界。

  (2)「耳識」明了「聲塵」的境界。

  (3)「鼻識」明了「香塵」的境界。

  (4)「舌識」明了「味塵」的境界。

  (5)「身識」明了「觸塵」的境界。

  (6)「意識」明了「法塵」的境界。

  「三能變」中現在先講初能變的「阿賴耶識」,所以叫做「初」。梵語為「阿賴耶」,譯為「藏」,其意義有三:

  (1)能藏:能藏一切法的種子,故名「能藏」,對種子說——「持種義」。

  (2)所藏:被前七識雜染法所熏染,故名「所藏」,對前七識說——「受熏義」。

  (3)執藏:為第七識所執持,故名「執藏」,對第七識說——「被執義」。

  最初的「阿賴耶識」叫做「自相」,其次的「異熟識」叫做「果相」,也就是「果報相」。再次的「一切種識」叫做「因相」,也就是「種子相」,因為在凡夫位一切雜染有漏的善、惡、無記法種子都藏在第八識中之故。

  【不可知執受 處了常與觸 作意受想思 相應唯舍受】

  「不可知」這三個字是什麼意思呢?這就要講到這第八識,因為無論「能緣」的「行相」和「所緣」的「境界」,在我們凡夫位中都是不能明了,因為我們凡夫「智慧」不夠,「法執」未除,「所知障」未破故。

  「不可知」並不是說連佛菩薩都不可知道,如果佛菩薩也不知道,怎麼可以講得出來呢?所以這「不可知」三個字但約凡夫位上說的,諸佛菩薩是究竟證到了。

  這樣說起來,「不可知」到底是甚麼東西呢?其意義有三:

  執有二義:一是攝為自體,二是持令不壞。

  受有二義:一是領以為境,二是令生覺受。

  甚麼叫做「攝為自體」呢?「攝」是「收攝」,就是攝收這根身為自體性。

  甚麼叫做「持令不壞」呢?「持」是「執持」,就是執持這根身不會損壞。

  甚麼叫做「領以為境」呢?「領」是「領納」,就是領納這根身為所緣的境界。

  甚麼叫做「令生覺受」呢?「覺」是「知覺」,就是令這根身有知覺的領受。列表說明之:

  「處」就是器界,山河大地等,但可作第八識所緣的境界。

  「了」就是明了,也就是第八識的行相。

  能緣的是「見分」。

  所緣的是「相分」(根身、器界、種子)。

  這第八識「能緣的見分」和「所緣的相分」都是深微和廣大,在凡夫位的智慧是難了知的。

  甚麼叫做「心所」呢?就是「與心相應」、「恆依心起」、「系屬於心」等意義。

  第八識計有五個「心所」,就是:

  (1)觸:是對於所緣的境界相接觸。

  (2)作意:是對於所緣的境界去注意。

  (3)受:是領受所緣的境界。

  (4)想:是想像所緣的境界。

  (5)思:是造作所緣境界的行為。

  第八識在五受(苦受、樂受、憂受、喜受、舍受)之中,只同「舍受」相應。因為第八識不是苦、樂、憂、喜的,是非苦、非樂、非憂、非喜,所以只有「舍受」同「第八識」相應。

  【是無覆無記 觸等亦如是 恆轉如瀑流 阿羅漢位舍】

  第八識的性質不是善,也不是惡,它是不善不惡的「無記性」;分為兩種,一是「有覆無記」,二是「無覆無記」。第七識是「有覆無記」,第八識是「無覆無記」。「心王」既然是「無覆無記」,那末它的「心所」也是「無覆無記」,所以說「觸等亦如是」。

  第八識的行相是「恆常」呢?還是「斷滅」呢?不是「恆常」,也不是「斷滅」。那末是什麼樣子呢?它是「恆轉」。「恆」是簡別不是斷滅,「轉」是簡別不是常住;它是無始以來流動,所以不是「常」,也不是「斷」,是「非常非斷」。譬如山上急水流下來的瀑布一樣,試看那瀑布的水,你說它是「常住」吧,它是時時刻刻在那兒流動著;若說它是「斷滅」吧,它又是不斷的在那兒流動著。所以第八識「相續流轉」,好像瀑布水一樣的「非常非斷」。

  第八識的「染污相」要到什麼時候才捨棄呢?小乘在阿羅漢,中乘在辟支佛,大乘在七地菩薩,並最後的佛果位,都是斷了煩惱障,所以都捨棄了雜染的第八識。上面的「初能變」已經略略的講過了,下面是說「第二能變」的「第七識」了。

  【次第二能變 是識名末那 依彼轉緣彼 思量為性相】

  第二能變是「第七識」,梵語叫做「末那」,譯為「意」。其意義為「恆審思量」,在初能變中已經說過了。

  這個「第七識」究竟是依託什麼東西呢?老實告訴你吧,是依託「第八識」。那末「第七識」又是緣的什麼東西呢?也是緣的「第八識」。所以叫做:

  (1)「依彼轉」。

  (2)「轉緣彼」。

  這兩個「彼」字都是指的「第八識」。但是這個「轉」字要讀兩次,第一次要讀「轉變」和「轉起」,第二次要讀做「轉過來」才對。

  第七識的「本性」是「思量」,它的「行相」也是「思量」,所以叫做「思量為性相」。

  【四煩惱常俱 謂我痴我見 並我慢我愛 及余觸等俱】

  這第七識的「相應心所」本來有十八個,現在先說四個根本煩惱:

  (1)痴:就是「無明」,無智為性,煩惱所依為業。這「無明」乃是「不共無明」,是第七識獨有。

  (2)見:就是「不正見」,染慧為性。「見」雖然可以通邪正,但現在談的是「無明之見」,即是「邪見」,一切見品所依為業。

  (3)慢:就是「高慢」,因邪見之故,而起了高慢。心高舉為性,不生敬重所依為業。

  (4)愛:就是「貪愛」,因見解不正,而起了貧著。根本煩惱共有六,何故僅言其四呢?因為——

  「瞋」是緣逆境,而起瞋恚,第七識緣第八識念念貪著,那裡還有什麼瞋恚呢?

  「疑」是不信,第七緣八,決定無疑,故留四除二。

  又當知貪、痴、慢、見,可通內外。通外者寬,可緣一切;通內者狹,唯執第八。故加一「我」字,正顯「第七識」緣「第八識」,執「第八識」為「我」,故云我痴、我見、我慢、我愛。

  第七識除了四個「根本煩惱」相應外,還有「遍行」五個、別境中「慧心所」一個、「大隨煩惱」八個。因為遍行五個是遍一切心,有見必定有慧去推想;有根本必定有隨從,所以有大隨煩惱相從,如何不有其餘?詳在《成唯識論》。

  【有覆無記攝 隨所生所系 阿羅漢滅定 出世道無有】

  「第七識」的性質是「無記性」,因為它被四個根本煩惱所覆,所以又叫做「有覆無記」。隨便第八識至何界,第七識都是一刻不離的,隨著第八識所生的地方,第七識就系縛在那裡。

  「第七識」要到下面三位時候,才滅了染污,才不執為「我」、「常」、「遍」、「一」、「主宰」。

  (1)阿羅漢位——是能捨棄雜染的第八識。

  (2)滅盡定位——是滅受想定的人。

  (3)出世道位——是無漏真空見現前。

  到了這三位的時候,它的染污就沒有了。

  【次第三能變 差別有六種 了境為性相 善不善俱非】

  「初能變」的「第八識」和「二能變」的「第七識」約略講過了,現在要講「前六識」的「第三能變」。第三能變分開來有六種差別不同,雖然不同,但都是以「了境」為「體性」,也都是以「了境」為「行相」。前六識是通三性(善性、不善性、無記性)的。

  【此心所遍行 別境善煩惱 隨煩惱不定 皆三受相應】

  「第六識」與「六位心所」是完全相應的。仔細區分,共有五十一個,

  就是:

  若是「受」的話,「苦受」、「樂受」、「舍受」都相應的。

  【初遍行觸等 次別境謂欲 勝解念定慧 所緣事不同】

  以上五十一個心所均各有其「體性」與「業用」。

  「遍行心所」有五:

  (1)觸:是根、境、識三種和合。分別為「性」,與受、想等所依為「業」。

  (2)作意:令心警覺發悟為「性」,任持攀緣為「業」。

  (3)受:是識之領納,分為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領納為「性」,想、思所依為「業」。

  (4)想: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

  (5)思:令心造作意業為「性」,能推善、不善、無記為「業」。

  這五個心所叫做「遍行」,乃普遍行動於八識心王、三界九地、三性、三際的,就是:

  ①八識心王——是遍行於一切心。

  ②三界九地——是遍行於一切地。

  ③善惡無記的三性——是遍行於一切性。

  ④過去現在未來的三際——是遍行於一切時。

  「別境心所」有五:

  (1)欲:於可愛事,希望為「性」,能與精進所依為「業」。

  (2)勝解:於決定境,如所了知,印可為「性」,余無轉動為「業」。

  (3)念:於慣習事,心不忘失,明記為「性」,與不散亂所依為「業」。

  (4)定:於所觀事,心注一境為「性」,與智所依為「業」。

  (5)慧:於所觀事,擇法為「性」,斷疑為「業」。

  這五個心所叫做「別境」,因為它是各別緣境的,就是:

  ①「欲」——是緣所樂境。

  ②「勝解」——是緣決定境。

  ③「念」——是緣曾習境。

  ④「定」——是緣所觀境。

  ⑤「慧」——是緣所觀境。

  【善謂信慚愧 無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 行舍及不害】

  「善心所」有十一:

  (1)信:於業、果、諦、寶等深正符順,心凈為「性」,與欲所依為「業」。

  (2)慚:於所作罪,對自羞慚為「性」,防息惡行所依為「業」。

  (3)愧:於所作惡,對他恥愧為「性」,防息惡行所依為「業」。

  (4)無貪:無著為「性」,惡行不起所依為「業」。

  (5)無瞋:以慈為「性」,惡行不起所依為「業」。

  (6)無痴:如實正行為「性」,惡行不起所依為「業」。

  (7)精進:善品現前,勤勇為「性」,完滿成就善法為「業」。

  (8)輕安:調暢堪能為「性」,除障為「業」。

  (9)不放逸:以無貪等四法為「性」,正行所依為「業」。

  (10)行舍:以無貪等四法為「性」,正行所依為「業」。

  (11)不害:以悲為「性」,不煩惱為「業」。

  這十一個心所所以叫做「善」者,因為它們可以領導你走向「善法之路」啊。

  【煩惱謂貪瞋 痴慢疑惡見 隨煩惱謂忿 恨覆惱嫉慳】

  「根本煩惱心所」有六:

  (1)貪:染愛耽著為「性」,生苦為「業」。

  (2)瞋:損害為「性」,惡行所依為「業」。

  (3)無明:痴迷為「性」,煩惱所依為「業」。

  (4)慢:心高舉為「性」,不生敬重所依為「業」。

  (5)疑:猶豫為「性」,不生善法所依為「業」。

  (6)見:染慧為「性」,一切見品所依為「業」。

  這六個心所為甚麼叫做「根本煩惱」呢?因為它們是一切煩惱的根本故。

  「隨煩惱心所」計分「小隨」、「中隨」、「大隨」三種,共有二十。

  先講「小隨煩惱」,計有十:

  (1)忿:心憤為「性」,能與暴惡,執鞭杖所依為「業」。

  (2)恨:結怨不舍為「性」,能與不忍所依為「業」。

  (3)覆:隱藏為「性」,能與追悔不安穩住所依為「業」。

  (4)惱:陵犯為「性」,能與憂苦不安穩住所依為「業」。

  (5)嫉:心妒為「性」,自性憂苦所依為「業」。

  (6)慳:心吝為「性」,無厭足所依為「業」。

  【誑諂與害憍 無慚及無愧 掉舉與昏沉 不信並懈怠】

  (7)誑:誑現不實功德為「性」,能與邪命所依為「業」。

  (8)諂:心曲為「性」,障正教誨為「業」。

  (9)害:損害為「性」,加鞭杖等所依為「業」。

  (10)憍:於盛事染著倨傲為「性」,能盡福慧為「業」。

  這十個心所為甚麼叫做「小隨煩惱」呢?因為它們是各別而起,並且行相粗猛故。

  次講「中隨煩惱」,計有二:

  (11)無慚:於所作罪不自羞慚為「性」,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業」。

  (12)無愧:於所作罪不他恥愧為「性」,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業」。

  這兩個心所為甚麼叫做「中隨煩惱」呢?因為它們是自類俱起,遍不善性故。

  再講「大隨煩惱」,計有八:

  (14)昏沉:無所堪任,蒙昧為「性」,於一切煩惱及隨煩惱所依為「業」。

  (15)不信:心不清凈為「性」,能與懈怠所依為「業」。

  (16)懈怠:於諸善品心不勤勇為「性」,能障勤修眾善為「業」。

  【放逸及失念 散亂不正知 不定謂悔眠 尋伺二各二】

  (17)放逸:於諸善品不能修習為「性」,善法退失所依為「業」。

  (18)失念:於諸善法不能明記為「性」,能與散亂所依為「業」。

  (19)散亂:令心緣散為「性」,能障離欲為「業」。

  (20)不正知:能起不正身語意行為「性」,違犯律行所依為「業」。

  這八個心所為甚麼叫做「大隨煩惱」呢?因為它們亦是自類俱起,遍不善性,並遍染二性(不善性、有覆無記性)故。

  這二十個「隨煩惱」相互的關係如何?列表說明之:

  「不定心所」有四:

  (1)悔:心變悔為「性」,障止為「業」。

  (2)眠:不自在轉,昧略為「性」,能與過失所依為「業」。

  (3)尋:思慧差別,意言尋求,令心粗相分別為「性」,於苦樂等所依為「業」。

  (4)伺:思慧差別,意言尋求,令心細相分別為「性」,於苦樂等所依為「業」。

  這四個心所為甚麼叫做「不定」呢?因為它們可善,可惡,皆不定故。

  「二各二」者,是說「悔、眠」和「尋、伺」,各有善惡二種。

  【依止根本識 五識隨緣現 或俱或不俱 如波濤依水】

  「根本識」就是「第八識」,因為一切法的「種子」都藏在「第八識」中,由「種子」生起「現行」,所以「前六識」都是依託止宿在「第八識」的。但「前五識」起「現行」的時候,不能隨自己的自由,必定要遇「緣」才可,應知道「前五識」的「緣」,也有多少不同啊。

  頌曰:「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從頭各增一。」表列以明之:

  九緣頌:「根境空光明,作意分別依,染凈根本依,最後種子依。」

  我們就知道,每個「識」照它的「具緣」,一樣也不可缺少,有「緣」(P161)則生,無「緣」不生,這是佛法唯一的定理。譬如波濤相似,是依風緣而生起的。

  【意識常現起 除生無想天 及無心二定 睡眠與悶絕】

  至於「意識」,它只要「五緣」就夠了。它的綠少,所以常常現起,但是也要除了下面五個地方:

  (1)無想天——即無想報。

  (2)無想定——即滅第六識。

  (3)滅盡定——即滅第七識。

  (4)睡眠時——即無夢時。

  (5)悶絕時——即麻木時。

  這五個時候「意識」都是不行的。

  【是諸識轉變 分別所分別 由此彼皆無 故一切唯識】

  「諸識」就是「八個識」,由這「八識」轉變出來的「見分」即是「能分別」,「相分」即是「所分別」。由此「見」「相」二分的道理,所以「我相」「法相」是虛假沒有的。

  自證分 見分——即我相影

  相分——即法相影

  「二影」離開了「二分」,當然沒有的。明白這道理,才知道一切法都不能離「識」了。

  【由一切種識 如是如是變 以展轉力故 彼彼分別生】

  一切法的生起,都是由「第八識」的「一切種識」,「種子」生「現行」變起來。千差萬別的變出來,都是因為「現行」熏「種子」,「種子」又生「現行」,展轉的力量,所以彼彼的一切一切才有分別生起。

  【由諸業習氣 二取習氣俱 前異熟既盡 復生余異熟】

  「諸業」就是善業、惡業、無記業,「二取」就是能取的見分及所取的相分,「習氣」就是種子的別名,「異熟」就是第八識的果報識。這就是說:

  一者,由三性習氣為「緣」。

  二者,由二取習氣為「因」。

  那末,前面的果報異熟受盡了,復再生第二個其餘的果報異熟了。

  【由彼彼遍計 遍計種種物 此遍計所執 自性無所有】

  現在要說到「三性」了,(1)遍計所執自性,(2)依他起自性,(3)圓成實自性。

  怎樣叫做「遍計所執自性」呢?因為它對於各種彼彼事物上,都去「周遍計度」這是甚麼?那是甚麼?名言種類,堅執我法。若論這「遍計所執」的「我」和「法」,有沒有「體性」呢?完全是沒有的。

  【依他起自性 分別緣所生 圓成實於彼 常遠離前性】

  怎樣叫做「依他起自性」呢?依是「依託」,他是「眾緣」,就是說,這宇宙萬有、森羅萬象的東西,大如世界,小如微塵,一切的一切沒有一法不是「依託眾緣」所成的。既然都是依託眾緣所生的東西,那末,就分別這眾緣所成的東西,這是甚麼?那是甚麼?

  怎樣叫做「圓成實自性」呢?圓是「圓滿」,成是「成就」,實是「真實」,性是「體性」。這圓滿成就真實二空所顯的「真如法性」,要怎樣才顯現出來呢?就是在「依他起性」上,遠離前面的「遍計所執」,就可以顯現了。

  【故此與依他 非異非不異 如無常等性 非不見此彼】

  「圓成實性」既然是在「依他起性」上遠離「遍計所執」,那末,這「圓成實性」和「依他起性」這兩種自性不能說它是「異」,也不能說它是「不異」;什麼理由呢?

  (1)若說它是「異」,離開了「依他起」的萬法,又不能顯現「圓成實」的法性。

  (2)若說它是「不異」,那末,「圓成實」的法性豈不是和「依他起」的法相,一樣的也有「生滅」了嗎?這道理如果不懂,我來說個譬喻吧。好像小乘說的「無常性」不能離開「一切法上」來顯現,圓成實的「真如性」也是在「一切法上」顯現啊。

  【即依此三性 立彼三無性 故佛密意說 一切法無性】

  上面說的是「三自性」,這裡說的是「三無性」:

  (1)相無性:就是說,前面的「遍計所執性」當然是沒有實在的相狀。

  (2)生無性:就是說,前面的「依他起性」當然是沒有一固定的生相。

  (3)勝義無性:就是說,前面的「圓成實性」是因為它在「依他起性」上,離開了「遍計所執性」,是約殊勝的義理來安立的。

  所以說,依前面的「三自性」才來安立這「三無性」。這三無性的說法乃是佛的密意——方便善巧,破凡夫外道的「我執」及二乘權教的「法執」,才說「一切法無性」,這是般若會上「畢竟空」的道理。

  其實「三自性」中只空其「遍計所執性」的「我、法」就夠了,至於「依他起性」的「俗諦」和「圓成實性」的「真諦」,還是有的。不然的話,只有能緣的智,沒有所緣的境,諸佛所證的「根本智」和「後得智」就都沒有功用了。何以故?因為:

  (1)根本智即是「親證真如」,亦即是「真諦」。

  (2)後得智即是「能緣差別」,亦即是「俗諦」。

  【初即相無性 次無自然性 後由遠離前 所執我法性】

  前面說過了「三無性」,第一是「遍計所執的相無性」,第二是「依他起的自然無性」,第三是「由遠離前面所執的我法性」。

  【此諸法勝義 亦即是真如 常如其性故 即唯識實性】

  「此諸法」三個字就是指一切依他起的法。「勝義」就是指的一切法的真如性,在佛不增,在凡不減,是不生不滅,常恆不變的「真如性」,也就是唯識的「真實性」。

  【至乃未起識 求住唯識性 於二取隨眠 猶未能伏滅】

  前面二十四頌是講「唯識相」,第二十五這一頌是講「唯識性」,後面這五頌是講「唯識位」。

  (1)資糧位:從最初發起菩提心一直到未證「唯識真如性」以前,他一心希望安住「唯識真如性」。但是他雖然是有這種希望,對於「能取的見分」和「所取的相分」,「二取種子」——隨眠——隨逐有情、眠伏藏識,這「二取」煩惱的種子,「現行」還沒有降伏,「種子」還沒有消滅,這是在資糧位上「十住」、「十行」、「十迴向」的當兒。

  【現前立少物 謂是唯識性 以有所得故 非實住唯識】

  (2)加行位:這「二取種子」、「能取的見分」和「所取的相分」(現行)為什麼不能降伏呢?而「種子」又為什麼不能滅除呢?這是因為正用功修「唯識觀」的時候,空境現前,他誤認這空境——少物,就以為是「究竟」;這「空境」就是「有所得的少物」,把這「有所得的少物」認作是「唯識的真如性」。老實說,如果把這「有所得的少物」當作「唯識真如性」,那不是真實安住「唯識的真如性」。這正是暖、頂、忍、世第一的「四加行位」。

  【若時於所緣 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 離二取相故】

  (3)通達位:設若到了對於「所緣唯識性」的時候,連「能緣的智」都無所得,在這時安住「唯識性」,才把「二取種子」——「能取的見分」和「所取的相分」,兩種相狀離開了。這就是初破了「一分無明」,而證到了「一分真如」之理,名為「見道初地」。

  【無得不思議 是出世間智 舍二粗重故 便證得轉依】

  (4)修習位:用功如果到了「無所得」的境界,不是口能說出,也不是心能想到,這叫做「不可思議」,也就是「出世間的智慧」,亦即是「無分別的智慧」,因為捨棄了「兩種粗重」:

  一是將「煩惱障的種子」捨棄了。

  二是將「所知障的種子」捨棄了。

  因此,便能親證得「二種轉依果」:

  一是能轉「煩惱」成「菩提」。

  二是能轉「生死」成「涅槃」。

  【此即無漏界 不思議善常 安樂解脫身 大牟尼名法】

  (5)究竟位:在這首頌裡面要分做七項來說明。

  ①無漏界:「界」是「種子」,「無漏界」就是「無漏種子」。

  ②不思議:「思」是「思慮」,「議」是「言議」,佛的境界是不可用心思言議的。

  ③善:就是「白凈法」,無量無邊的「無漏功德」所成。

  ④常:就是佛所證的「無為」和「有為」的一切「功德」,是一證永證,永無生滅的。

  ⑤安樂:「安」是「安然」,「樂」是「快樂」。佛既然把「煩惱障」和「所知障」通通都斷了,當然是「安然快樂」的。

  ⑥解脫身:解脫身本來是三乘(聲聞乘、辟支佛乘、佛乘)都有,因為都是斷了「煩惱障」所得的。不過佛證的是「無住涅槃」,其故有二——

  一是不住生死,即與「凡夫」不同。

  二是不住??槃,即與「二乘」不同。

  ⑦法身:就是宇宙萬有一切法,佛是親證「一切法性」,為他的「身」。這「法」有兩種分別,若是一真法界的真如性,那是屬於「無為功德的法」;若是在因地修的六度萬行的法,那又是「有為功德的法」。唯識家所說的「法身」是「無為」和「有為」兩種功德都有的。

  「牟尼」譯為「寂默」,它的意義是「真」本「圓」,「妄」本「寂」,「無上究竟」佛陀的「德號」。

  即說偈曰;

  【唯識意義 本非容易

  隨我所知 盡心竭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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