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三聚氰胺捲土重來再問食品監管(南方都市報 2010-2-2)

[社論]三聚氰胺捲土重來再問食品監管類別:時事評論 作者:南都社論原創 瀏覽量:1394  發布時間:2010-02-02 手機看新聞 版次:AA02 版名:社論 稿源:南方都市報

三聚氰胺毒奶粉捲土重來。去年以來,有關部門查處上海熊貓煉乳、陝西金橋乳粉、山東「綠賽爾」純牛奶、遼寧「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園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標案件。據言,這些案件中的產品都使用了2008年未被銷毀的問題奶粉作原料。針對奶製品行業出現的新亂象,國務院緊急布置食品安全清查工作。全國從昨日起展開為期10天的乳製品檢查整頓。

有毒奶粉事件在前年被揭發,各地30萬名嬰幼兒遭受程度不等的傷害。事件的善後及爭辯綿亘全年,乳製品產業信譽降至冰點。不幸的是,如此大的家國重創未能遏制罪惡,各種糾偏行動未能斷絕三聚氰胺繼續作亂。是見利忘義的製造商鋌而走險,還是此前運動式的監管遺有疏漏之處?抑或是受害者的憤怒無法產生實質的震懾?總之,三聚氰胺重來是偶發還是必然?

三聚氰胺是有毒的化學原料,前年3月密集發現於嬰幼兒泌尿系統的檢查報告當中。此事遲至9月才曝光,涉及22家重點奶粉生產企業,危害範圍迅速擴大到全國,成千上萬的幼童及其家庭卷進來。當年10月8日,國家五部門制訂嬰幼兒奶粉中允許添加三聚氰胺的限值標準,最高限值2.5mg/kg以上的奶製品不得銷售。與限值標準形成反差,各奶企召回的問題奶粉去向不明。

2008年查出有毒奶粉的總量規模始終是個謎,無論是廠家還是監管部門,都沒有公開這部分關鍵數據。現在的情形顯示,當時查獲的有毒奶粉沒被徹底銷毀,而是隱匿下來,存量奶粉變成存量罪孽。新案例中說是使用未銷毀的原料,可如何控制當年那些動輒以噸計的原料的流向?又怎樣證明沒有新增加有毒奶粉?全國大清查要拿出可靠數據,回答疑問,這是監管的基礎。

三鹿事件衝擊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名牌產品的免檢制度遭廢除,新的食品安全法借勢通過。律令有調整,但很難稱得上完善。三鹿事件發生的次月,山東、河南和福建等地的患兒家屬在石家莊狀告三鹿,被明確告知:政府制訂賠償方案,法院不予立案。去年3月,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向全國人大作報告,透露曾對三鹿毒奶粉事件制定司法措施。11月,三鹿完成破產程序。迄今為止,毒奶粉立案僅六起,司法懲治與救濟嚴重匱乏。

所有這一切,三聚氰胺有毒奶粉中蘊含的危機處理、監管態度和法治現狀等,那一樁樁往事歷歷在目,現在三聚氰胺又製造出新的受害人。過去曾經發生的那些,在當前顯現出後果。這不是借古喻今,因為2008年爆發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直到今天也沒有終結。除了數量未明的未銷毀奶粉,這在各個方面都有體現。

值得政府部門和社會大眾思考的是:兩年來,有關毒奶粉事件的處理模式是否存在漏洞?反思的中心詞大概離不開法治二字。三聚氰胺新案例已被認定是未銷毀的毒奶粉作亂,證實了一種處置不善的延遲效應。非刮骨無以療傷,國民不可能永遠困在2008年。因此,對新案例的定性不該與過去切斷關聯,否則很難獲得正確的立場,也就很難徹底擺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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