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常識:中藥之四氣五味
四氣即寒熱溫涼四種藥性,它反映藥物在影響人體陰陽盛衰,寒熱變化方面的作用傾向(性質),是說明藥物作用性質的重要概念之一。
藥性分寒溫,不晚於西漢時代。「葯有寒熱溫涼四氣」,則是首先由《本經》提出的。
四氣中溫熱與寒涼屬於兩類不同的性質(溫熱屬陽,寒涼屬陰。溫次於熱,涼次於寒,即在共同性質中又有程度上的差異。對於有些藥物,通常還標以大熱、大寒、微溫、微寒等予以區別,這是對中藥四氣程度不同的進一步區分)。
此外,還有一些平性葯,是其寒熱偏性不明顯,實際上也有偏溫偏涼的不同,稱其性平是相對而言的,仍未超出四性的範圍。故四性從本質而言,實際上是寒熱二性。
【四氣的確定】
藥性寒熱溫涼,是從藥物作用於機體所發生的反應概括出來的,是與所治疾病的寒熱性質相對應的。故藥性的確定是以用藥反應為依據,病證寒熱為基準。
能夠減輕或消除熱證的藥物,一般屬於寒性或涼性,如黃芩,板藍根對於發熱口渴、咽痛等熱證有清熱解毒作用,表明這兩種藥物具有寒性。
能夠減輕或消除寒證的藥物,一般屬於溫性或熱性,如附子、乾薑對於腹中冷痛、四肢厥冷、脈沉無力等寒證具有溫中散寒作用,表明這兩種藥物具有熱性。
【四氣的作用】
一般來講,寒涼葯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毒等作用;溫熱葯具有溫里散寒、補火助陽、溫經通絡、回陽救逆等作用。
五味 本義是指藥物和食物的真實滋味。
藥物和食物的滋味不止五種,辛甘酸苦咸是五種最基本的滋味。此外還有淡味、澀味。由於長期以來將澀附於酸,淡附於甘,以合五行配屬關係,故習稱五味。
葯食的滋味是通過口嘗而得知的。由於葯食「入口則知味,入腹則知性」,因此古人很自然地將滋味與作用聯繫起來,並用滋味解釋葯食的作用,這就是最初的「滋味說」。
【五味的作用】
《內經》最早歸納了五味的基本作用,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軟……同時還論述了過食、偏嗜五味對五臟系統的損害。這些損害有種種表現,總其大要,或直接損傷本臟,或伐其所勝而傷及他臟。故《內經》又提出了「五禁」等告誡。這些論述對於指導臨床用藥,具有一定的實際意義。
在《內經》論述的基礎上,後世對五味的作用作了進一步補充發揮,綜合前人的論述和用藥經驗,分述如下:
辛——辛能散、能行,有發散、行氣、行血等作用。
甘——甘能補、能緩、能和,即有補益、緩急止痛、調和藥性、和中的作用。
酸——酸能收、能澀,即有收斂固澀作用。
苦——苦能瀉、能燥、能堅。
咸——咸能軟、能下,有軟堅散結和瀉下作用。
淡——淡能滲、能利,有滲濕利水作用。
【五味的確定】
① 味的確定最初是依據藥物的真實滋味。 如黃連、黃柏之苦,甘草、枸杞之甘,桂枝、川芎之辛,烏梅、木瓜之酸,芒硝、食鹽之咸等
② 後來由於將藥物的滋味與作用相聯繫,並以味解釋和歸納藥物的作用。
③ 隨著用藥實踐的發展,對藥物作用的認識不斷豐富,一些藥物的作用很難用其滋味來解釋,因而採用了以作用推定其味的方法。
例如,葛根、皂角刺並無辛味,但前者有解表散邪作用,常用於治療表證;後者有消癰散結作用,常用於癰疽瘡毒初起或膿成不潰之證。二者的作用皆與「辛能散、能行」有關,故皆標以辛味。磁石並無鹹味,因其能入腎潛鎮浮陽,而腎在五行屬水與咸相應,磁石因之而標以鹹味。
由此可知,確定味的主要依據,一是藥物的滋味,二是藥物的作用。
由於藥物滋味和作用並無本質聯繫,兩者之間並無嚴密的對應關係,因而從古至今,五味學說在理論上和實際運用中出現不少分歧和混亂也就在所難免了。
性味合參
① 性和味分別從不同角度說明藥物的作用,二者合參才能較全面地認識藥物的作用和性能。
② 味同氣異者,作用有共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例如,紫蘇、薄荷皆有辛味,能發散表邪,但紫蘇辛溫,能發散風寒;薄荷辛涼,能發散風熱。麥冬、黃芪皆有甘味,前者甘涼,有養陰生津作用;後者甘溫,有溫養中焦,補中益氣作用。
③ 氣同味異者,作用有共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例如,黃連、生地黃均性寒,皆能清熱,用治熱證。但黃連苦寒,清熱燥濕,主治濕熱證。生地黃甘寒,能清熱養陰,用治虛熱證。
由於性和味都屬於性能範疇,只反映藥物作用的共性和基本特點,因此不僅要性味合參,還必須與藥物的具體功效結合起來,方能得到比較全面、準確的認識。因此,性味與功效合參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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