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羋月傳》      錢江晚報

《羋月傳》編劇署名權案昨在溫州開庭,雙方就「誰是主創」展開激烈辯論小說作者蔣勝男稱自己的劇本是「造好了大樓」,對方反駁「只是爛尾樓」誰的《羋月傳》

通訊員 鹿軒 本報記者 王益敏 王湛

  81集的《羋月傳》劇終半年有餘,但圍繞著《羋月傳》的官司還在「未完待續」。

  去年4月3日,《羋月傳》小說作者、溫州籍編劇蔣勝男,起訴王小平及劇作單位東陽市樂視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下簡稱花兒影視),侵害其小說作者原著權及電視劇編劇署名權(本報曾作報道)。

  昨天,鹿城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在整整一天的庭審中,原被告爭論的真正焦點只有一個:到底誰才是電視劇《羋月傳》劇本的主要創作人員。

  「羋月案」回顧

  ●2015年4月3日,蔣勝男起訴王小平、花兒影視兩被告侵害原告作為《羋月傳》小說原著作者及《羋月傳》電視劇編劇的署名權。

  ●同年,花兒影視起訴蔣勝男違反約定,在《羋月傳》開播前出版發行小說。蔣勝男一審敗訴。二審時因電視劇已公映,小說的出版、發行時間限制條件被解除,二審法院判決撤銷一審判決。

  ●今年4月,王小平向北京市東城區法院起訴蔣勝男名譽侵權。

  ●今年7月,花兒影視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蔣勝男、《羋月傳》小說出版商和銷售商一併告上法院,索賠2000萬元。

她以為自己是唯一編劇

海報上卻多了個名字

  蔣勝男是溫州市鹿城區人,國家二級編劇,但在《羋月傳》之前,她並不算出名。

  相比之下,王小平則有名許多。作為一名影視劇編劇,她曾在2011年和丈夫、著名導演鄭曉龍打造了《甄嬛傳》。

  而花兒影視,則是影視界知名的大公司。

  到底是什麼讓這個超級IP團隊撕裂?這還要從7年前說起——

  2009年,蔣勝男在網上貼出大約7000字《羋月傳》章節(當時叫《大秦宣太后》),後經《甄嬛傳》作者流瀲紫介紹,蔣勝男認識了《甄嬛傳》導演鄭曉龍。

  2012年夏,蔣勝男將這部分文字發給了花兒影視,隨後與後者簽署了《電視劇劇本創作合同》。

  簽約時,合同明確約定「該作品系乙方(蔣勝男)原創小說(還未出版)改編劇本,依據《著作權法》第十五條,乙方享有原小說的發表和出版權利。」

  2014年6月,《羋月傳》啟動宣傳,但出現在官方海報上的編劇,卻多了王小平,後者甚至成為了電視劇「總編劇」。

  蔣勝男說,她在此之前,一直以為自己是唯一編劇。

  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羋月傳》電視劇官方海報及其他宣傳資料中,沒有註明根據她的小說進行改編。

  庭審辯論

  ●兩個編劇

  一個說對方只是「提意見」

  一個說自己是「策劃創作者」

  昨天庭審現場,原被告都委託代理人出庭。

  在蔣勝男看來,她在2014年3月底,就交付了所有53集劇本,其間沒有任何合作改編者。

  蔣認為,在自己進行劇本創作時,王小平只是作為導演方提出過寥寥幾點審稿意見,難以同列編劇。

  王小平的代理人則表示,蔣勝男起訴這件事,不但沒有道理,而且喪失了「感恩之心」。

  根據王小平的說法,花兒影視找到她,說蔣是個影視劇編劇新手,希望她參與策劃和創作,成為編劇之一。

  王小平說,從2012年11月到2013年初,他們反覆開會,蔣勝男根據大家的意見,將自己的分集大綱多次修改。後來公司還把審閱蔣勝男劇本的任務交給她,由她提出閱稿意見。

  ●兩個劇本

  一個稱自己搭了「大樓」

  一個稱對方只是「爛尾樓」

  事實上,在這個事件中,確實出現了兩個劇本,也就是53集的蔣勝男劇本(簡稱「蔣劇本」),以及《羋月傳》電視劇最終81集劇本(簡稱「王劇本」)。

  蔣勝男的代理律師表示,雖然,最終電視劇播放的內容,跟「蔣劇本」有一定出入,但其中絕大部分內容來源於「蔣劇本」,「就像我們造完了一幢房子,儘管裡面的傢具和床上用品有變動,但整體結構沒有變化。」

  蔣勝男請人對自己的劇本和電視劇劇本進行對比,最終結論是,在具體故事情節方面,相同或近似的情節比例為58%。

  但是,王小平及花兒影視代理律師並不這麼認為,他們說,蔣的劇本只是「爛尾樓」,他們進行了全方位的改編。

  被告代理律師還舉了好幾個例子,比如,從小陪伴羋月長大的葵姑等人物,都是後來加入的,「蔣劇本」之中根本沒有。

  被告方面,也請了專家證人,對方是資深編劇、編委會副秘書長余飛。他的結論是,兩個劇本之間,重大修改的字數比例為28.2%;完全不同部分佔比48.3%。

  蔣勝男索賠1元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從蔣勝男的訴訟請求上看,她幾乎全部傾向於名譽賠償。

  比如,她要在《羋月傳》電視劇官方海報、《羋月傳》片花上載明「根據蔣勝男《羋月傳》同名小說改編」;停止在電視連續劇、發布會、微博等處擅自署名「總編劇:王小平」等。而對於賠償經濟損失,蔣勝男只要1元錢。

  昨天,蔣勝男代理人蔣敏接受了錢江晚報記者採訪。

  「出現這樣的事情,很遺憾,原創、資本方和製作方之間,應該形成和諧的產業鏈體系,但由於很多邊界和規則模糊、缺失,這制約了內容產業的良性發展。」蔣敏說。

  昨天,法庭未對此案作出判決。

  通訊員鹿軒本報記者王益敏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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