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殺人案:高承勇開庭前用頭撞牆

白銀殺人案:高承勇開庭前用頭撞牆

2017年07月19日 07:45:32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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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圖集 7月18日,「白銀強姦殺人案」在白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988年5月,23歲的白傑在白銀市永豐街被殺。此後的14年里,又有10名女性遭入室殺害。2016年8月,疑兇高承勇在工業學校被抓,他承認了11起案件的犯罪事實。圖為央視曝光的警察押解高承勇畫面。來源:新京報[詳細]

原標題:白銀連環殺人案今天庭審繼續高承勇已承認7起指控

昨天,備受社會關注的「白銀連環殺人案」在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嫌疑人高承勇被控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等四項罪名。被告人高承勇的辯護律師朱愛軍告訴記者,按照案發時間順序,當天審理了檢方起訴的11起犯罪事實中的7起,「高承勇在庭審中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承認。」

據了解,由於該案件時間跨度長,作案次數多,案情複雜,程序上涉及大量的規範性文件,因此歷時較長。同時,此次案件開庭審理預計要2天半的時間,可能不會當庭宣判。

高承勇落網後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央視視頻截圖

指紋比對

DNA檢測央視視頻截圖

庭外聲音

一件紅風衣壓箱底近30年

7月18日上午,白銀中院開庭審理「白銀連環殺人案」。由於白銀市中院周邊道路正在修建中,經合議庭確定,高承勇改押送至白銀區法院第一審判庭接受審判。上午8點,押送被告人高承勇的警車抵達白銀區法院。隨後,陸續有受害人家屬來到白銀區法院。由於案件不公開審理,法院只允許受害者直系親屬一人進入參與庭審,其餘家屬們只能焦急地站在法院門口等待著庭審的消息。

17日上午,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趙永奇表示,對被告人高承勇提起公訴所涉及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

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高承勇行使訴訟權利,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為其指派了援助律師,也已依照法律規定查閱、摘抄了卷宗,並依法送達了檢察院起訴書副本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依法告知被害人近親屬有權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據了解,在刑事案件的同時,11名被害者的家屬也提出了附帶的民事賠償訴訟請求。

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警告訴記者,高承勇在看守所曾試圖幾次自殺,但都未能成功,在開庭前兩天,高承勇還曾用頭撞牆,被看守發現及時制止。據記者了解,白銀市中院為防止庭審中發生意外,在開庭前一天就調集了白銀市三縣兩區法院20多名法警參與維持秩序。

一名姓張的女士說,白銀連環殺人案,對她來說至今難忘,自家衣櫃里鎖了近30年的那件紅色風衣就是最好的見證。「那時我也就20多歲,流行風衣,我就買了一件,結果剛穿一天,就聽說了有人專殺紅衣女子,我回家就脫了,再也沒敢穿過。」張女士說,聽說這個案件開庭審理了,特意過來聽聽消息。她說,恐懼了多少年,從他被抓的那一天起,總算安心了。

律師聲音

高承勇庭上平靜沒有道歉

據了解,當天上午的庭審大約持續到中午11點45左右結束,有被害人家屬聘請的民事訴訟代理律師對法庭外等待的媒體表示,高承勇在庭上很平靜,不怎麼說話,沒有向受害人家屬道歉。庭審過程按案發時間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上午已審理完兩起案件。

昨天中午,記者撥打了高承勇辯護律師朱愛軍的電話,但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隨後,朱愛軍律師通過簡訊回復表示,暫時無法接聽電話。此前朱愛軍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除了中午的短暫休庭外,18日全天都在庭審當中,這三天時間將專門參與庭審,不處理其他工作,手機也將關機。

針對此前高承勇提到過要捐獻器官一事,法院方面表示,高承勇從來沒有跟合議庭成員提起過此事。對此,朱愛軍律師表示,此前在會見高承勇的時候,當聽律師提及對被害人家屬如何賠償的問題時,高承勇曾經表示過願意捐贈器官,但捐贈器官流程複雜,同時要找到合適的受捐者,朱愛軍認為操作的可能性並不大。

7月18日17時左右,被告人高承勇的辯護律師朱愛軍告訴記者,按照案發時間順序,白銀中院審理了檢方起訴的11起犯罪事實中的7起,「高承勇在庭審中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承認。」

家屬聲音

母親遇害時自己年僅八歲

第4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屬王雲(化名)參加完庭審後告訴記者,這起案件審了一個多小時,被告人高承勇在法庭上講述犯罪過程的時候心平氣和,好像犯罪是理所應當的一樣,毫無悔意。

王雲告訴記者,他母親去世的時候他才八歲,事發三個多月後他才知道母親遇害,「高承勇說找我爸,我媽就讓他進門了,我媽還給我爸打了傳呼,高承勇怕事情敗露,就下手了。」

公開報道顯示,1998年1月19日下午5時許,高承勇尾隨家住白銀區水川路的鄧某進入其家中,並將其殺害。

據受害人家屬介紹,此次審理,法院將11起案件分開,每起案件都將單獨審理。

一位受害人代理律師告訴記者,他代理的案件受害人家屬提出民事賠償57萬餘元,其中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各家不一樣,有家屬提出賠償金100多萬。」

此前,記者曾聯繫到被害人之一崔金萍的弟弟崔向平,他說:「其實也沒有提什麼要求,只是希望抓緊(把高承勇)繩之以法,賠償這塊兒他沒有資產,也沒辦法賠償。」

崔向平說,經濟賠償提出來只是個姿態,賠多少錢都不能彌補對家人的傷害,也挽回不了姐姐的生命。

案件回顧

追兇28年小賣部內找到嫌犯

據警方偵查,從1988年到2002年,高承勇在甘肅、內蒙古兩省區共殺害11名女性,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這些案件中,嫌疑人專挑年輕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殘忍,不僅強姦、殺害女性,還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體組織等,被害人年齡最小的年僅8歲。

2001年,該案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2004年,白銀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詳細案情,並懸賞20萬元,希望能夠取得線索,但一直未獲突破性進展。

2016年3月,甘肅省公安廳重啟偵查工作,8月26日,辦案民警在白銀市工業學校一小賣部內將犯罪嫌疑人高承勇控制。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對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實施強姦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今年4月24日,甘肅白銀市檢察院發布消息稱,以被告人高承勇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向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書和案卷、證據後,依照法規進行了程序性審查,並於今年5月2日受理了本案。

採集指紋7000刑警查證線索

當年多起命案發生以後,警方的壓力與日俱增。警方從被害人的社會關係入手調查,並根據犯罪現場對兇手進行刻畫,將嫌疑人圈定為1966年至1974年出生的男性。後來,這一範圍擴大至1958年到1975年出生的男性。由於當時條件所限,所有的指紋只能靠人工鑒定。

當時DNA技術發展有限,指紋是破案最大的希望。為了核實一個可疑的指紋,公安部曾經協調了7000名警力進行查找。

從1988年的第一起案件,到2002年最後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似乎從來不掩飾自己的痕迹,專案組也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指紋、足跡、生物痕迹等證物。但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這些證物卻沒能幫警方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嫌疑人的線索。

參與案件偵破的民警劉同林說:「當時我們發現了一個人指紋非常相像,為了找到這個人,當時我們甘肅、廣東、浙江等幾個省的刑偵(力量)連夜行動,幾個小時把這個人找到了。通過指紋進一步的排查,時空條件的排查,把這個人就否掉了。」

改變思路警方建Y染色體資料庫

2011年,白銀市在公安部和甘肅省公安廳的支持下建立了DNA實驗室,並且逐漸發展了DNA-Y染色體技術。這也為專案組提供了新的破案手段。專案組成員張明彭解釋:「Y染色體是由父親傳給兒子,它呈一種家族式的遺傳。通俗地來講,它就像一棵蒼天大樹,它的根(Y染色體)是一樣的,我們利用DNA-Y染色體找到樹根,順著樹榦,找到我們想找的一片樹葉。」

2016年3月,公安部工作組先後4次帶領刑偵專家赴白銀市、包頭市研討案件,並派出了專家支援白銀市公安局DNA實驗室的工作。專案組決定將過去採集的一萬多份血樣建立DNA-Y染色體資料庫,進行統一比對。

2016年8月,專案組技術員發現一組血樣的Y染色體,與白銀連環殺人案案發現場的Y染色27個位點數據完全一致,隱藏了28年的嫌疑人終於浮出水面。

警方找到了高家的家譜,確定了犯罪嫌疑人是高家第十二代一名叫高某芝的人的後代。2016年8月26日上午,白銀市公安局偵查員穆建虎和同事在一家小賣部找到了高承勇。穆建虎說:「他的右手食指與案件現場一枚指紋極度相似。」高承勇被帶上了警車。警方問他,知道為啥找你么?他馬上說知道,我殺了11個人。

高承勇被帶回公安局後,立即進行了DNA常染色體和指紋的確認。檢測結果顯示,他就是白銀系列強姦殺人殘害女性案件的嫌疑人。

「白銀案」庭審首日:有受害者家屬向高承勇索賠千萬

剝洋蔥

4個受害者家庭沒有家屬出席

早上九點,合議庭三位法官在法庭落座,公訴人與律師也悉數就位。據了解,該案的審判長是白銀中院負責刑事審判的副院長,公訴人是檢察院負責公訴的副檢察長。

在昨日庭審中,該案的11位受害者,每個家庭都有代理律師到場,發生在內蒙古包頭那起案子的律師也來了。

兩位受害者家屬稱,他們之前收到法院通知,每個受害者家庭,只能有一位直系親屬出席庭審。但有4個家庭,昨天並沒有家屬出席。

出席庭審的一名家屬向新京報記者回憶,高承勇剃了平頭,白短袖、牛仔褲、黑布鞋,沒有穿看守所的黃馬甲。他戴著腳鐐手銬,低著頭,神色平靜。看到高承勇,有家屬「騰」地站了起來,有人甚至差點罵了出來。又被法警摁了回去。

據了解,11個代理律師在庭審中宣讀各家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白冶家是第一個,他們的訴訟請求是:依法從重追究被告人高承勇的刑事責任;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47萬餘元、喪葬費2萬餘元、精神撫慰金50萬元,以上費用合計100萬餘元。

出庭律師以及家屬證實,11個家庭里,申請民事賠償數額最多的一個家庭,索賠數額超過了1000萬。此外,索賠金額最少的是57萬元,比較普遍的數額是在一百多萬。

但實際上,律師們早就給這些家屬打了預防針——鑒於高承勇的經濟條件,他也許沒辦法給予他們任何賠償。

而在庭上,對於這些訴求,高承勇和他的律師沒有發表任何意見。

旁聽席上,高承勇的妻子張清鳳和兩個兒子都沒有出現。

在得知丈夫被帶走將近一年後,張清鳳依然無法接受他殺人的事實——她在電話里告訴辯護律師朱愛軍,他們共同生活了多年,高承勇沒有對她動過手,她無法理解「他會在外面做出這樣的事情」。

沒辦法面對這些家屬,是她不來旁聽庭審的原因。電話里,她還叮囑朱愛軍,如果查明案件都為高承勇所為,她想對被害人家屬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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