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領:早期佛教緣起思想要義

  內容提要:文章研究了早期佛教的緣起思想,指出緣起法則就是因果法則,它包含二種因果關係,一種是相待而起的因果關係,一種是相續而起的因果關係。緣起法則的展開,既包括緣起法則的內容,也包括對它的運用。緣起思想具體包括流轉思想、還滅思想、中道思想、緣生思想。其中,「流轉」解釋了雜染生命的存在狀態及其根源;「還滅」解釋了佛教的解脫之道和解脫之果;「中道」即緣起中道,分為正見中道和正行中道;「緣生」包括相待緣生法和相續緣生法。本文意在證明:對緣起的不同解讀成為後世各派佛學的理論分野,對佛陀緣起思想的誤解和背離是佛教滅亡的根本原因。  關鍵詞:緣起、流轉、還滅、中道、緣生  一、緣起法則與因果法則  緣起是釋迦佛所覺的內容和所傳的教法,緣起法則及其展開構成了早期佛教思想的基本內容。  在佛教看來,緣起是宇宙人生的普遍真理。緣起的抽象表達就是緣起法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緣起具有客觀必然性。佛陀告訴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正等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ii]緣起法則不是任何人的創造物,它是宇宙萬有及其組成要素之間內在的普遍的必然聯繫。一切諸佛都是因自覺此法爾得以成就,然後將所覺悟的內容用語言表述出來。已覺悟的人稱為佛,所覺悟的法稱為佛法。可見,佛法就是對緣起的如實了悟。《中阿含經》:「世尊亦如是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所以者何?諸賢,世尊說五盛陰從因緣生,……彼厭此過去、未來、現在五盛陰。厭已便無欲,無欲便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iii]  緣起法則就是因果法則,如《集論》說:「因果決定義是緣起義。」佛陀悟道,就是體證了因果法則的真實性和普遍性,宇宙萬有皆在因果鏈條之內,任何事物都是因果網路中的一結。在古印度各思想流派中,談因果不是佛教的專利,但主張徹底的因果論者,非佛教莫屬。如佔主流地位的婆羅門教,只是承認在虛幻不實的凡夫世界裡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但從勝義觀點看,作為物質和精神本源的原人、梵,是至上真理、絕對存在。梵本身超越了因果鏈條,凡夫世界雖然是梵的外現幻象,但梵自身卻是不依賴任何條件的形而上的永恆存在。  佛經中常說緣起甚深,就是說各種因果關係深奧難測。我們僅就佛陀用語言表述的緣起法則進行分析。「緣」即因緣的意思,「因」指內在的主要條件,「緣」外在的輔助條件。作為因果法則的緣起,是指因、緣、果之間的關係,就是「因」與「緣」和合而成「果」。《瑜伽》說「順益義是因義,建立義是緣義,成辦義是果義。」[iv]一個「緣」字連接了因、果,成就了因果。不能片面理解因果,認為有因必有果,而是有「因」有「緣」才必有「果」,如《瑜伽》說:「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待緣果生。」[v]  緣起法則包含二種因果關係,一種是相待而起的因果關係,一種是相續而起的因果關係。結合時間因素來考量,相待因果是同時關係,如稱兩頭,低昂時等;相續因果是異時關係,剎那變化,前滅後生。相待因果可以說是同時互為因果,如高與低、明與暗、心與境等。相續因果可以說是前因後果,因滅果生果又成新因,如此生住異滅,相似相續。故依相續因果而起必都是生滅的有為法;而依相待因果而起則包括有為法和無為法,無為與有為相待而有,無為名為不生不滅,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不生不滅,無為法與有為法相待而有,即是無為法的「生」,若此有為法「無」,與其相待的無為法則「滅」。  相待與相續,是對因果法則的完整表達,二者相輔相攝,不可或缺。對於相續因果關係的存在,人們可能沒有疑議,因為佛陀宣講的很明確,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就是相續因果的體現。正因為此,有人把緣起只等同於有為法的因緣和合相續而起。實際上,相續而起本身就隱含著相待而起,無明緣行既是緣起事相,同時也是緣起法則,緣起事相和緣起法則二者就是相待而起的關係。二者互依互存,同時而有,同時而無。  對緣起的不同解讀成為各派佛學的理論分野。部派佛學和大乘佛學都把緣起法則當成絕對不生不滅的無為法,故把它排除在緣起之外。龍樹中觀學,詮解緣起側重相待,忽略相續,故倡導無生,隨拔三界為幻,成唯空論;無著唯識學,詮解緣起側重相續,忽略相待,故將萬有詮解為由識而生,隨消物入心,成唯心論。  1「早期佛教」泛指大乘佛教興起以前的佛教。本文之所以不用「根本佛教」或「原始佛教」的概念,因為「根本」一詞帶有老店正宗的意味,而原始佛教的存在雖然是歷史事實,但對它進行如實研究的文獻根據卻一向是困惑學術界的大問題。現存的關於佛陀遺教的最早典藉是《阿含經》,由於阿含經為不同部派所執內容也各有不同,這表明它已融入了部派佛教的相關思想,要分清哪是佛陀的原本教法哪是後人的詮解是不容易的。因此,用「早期佛教」含攝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淡化二者的時間界限,依據阿含去研究大乘佛教興起以前的佛教思想,可以避免文獻學上的爭議。  [ii]《雜阿含經》卷十二,《大正新修大藏經》第二卷,第85頁。簡為:大正藏2/85。下同。  [iii] 大正藏1/467。  [iv] 大正藏30/302。  [v] 大正藏30/304。  二、緣起法則的實際展開  在阿含經中,佛陀多將緣起法則表述為無明、行乃至老死之間的因果關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純大苦聚集;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行滅,行滅識滅,乃至生滅老死滅,純大苦聚滅。很明顯,十二緣生是緣起法則的核心內容,但不是唯一內容。十二緣生只是揭示了有情的輪迴與涅槃的兩種趨向,僅指出是什麼並不契合佛陀說法的本懷,還應指出應該是什麼,因為發現規律就是為了運用規律,以指導人生解脫的實踐,所以緣起法則的展開,既包括緣起法則的內容,也包括對它的運用。十二因緣,以及四聖諦、四念住、八正道、三十七道品,都是緣起法則的不同展開。各教法體系,可以說都是對十二因緣不同層次和不同向度的說明和運用。如《雜阿含經》卷十四,若能對十二因緣如實了知,便「名為見具足,直見成就,成就於佛不壞凈,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又說:「云何行如實知?行有三種,身行、口行、意行,如是行如實知。云何行集如實知?無明集是行集,如是行集如實知。云何行滅如實知?無明滅是行滅,如是行滅如實知。云何行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如前說。」[ii]由引文不難看出十二因緣與四聖諦,八正道之間的密切關係。接下來論述緣起法則具體展開的主要內容。  (一)流轉思想釋迦佛的教法不離世間。緣起的流轉門解釋了雜染生命的存在狀態及其根源,也就是佛教的業報輪迴思想。它批判地繼承了婆羅門教的業報輪迴思想。為深切地理解佛教緣起思想特質以及比較研究的需要,我們有必要先闡述一下婆羅門教的基本思想。  婆羅門教輪迴觀念的哲學基礎是「梵」、「我」、「幻」的思想。這三個詞最早見於《梨俱吠陀》,但它們的哲學內涵和相互關係到奧義書時期才得以明確和系統化。根據《奧義書》,「梵」(又稱大梵)是宇宙萬有的本源,是純意識、是最高存在。「梵」有有形的一面,一切都是梵。《石氏奧義》說:「梵永生,萬界所依,無人能超,世界就是梵。」[iii]梵是純意識,它包羅一切,梵又有不可言說的、無形的、絕對的一面,是形而上的常一不變的存在,只能勉強用「非-非-」的遮詮法表示。《布利哈德奧義書》說:「聖者所稱不壞之本體,它非粗、非細、非長、非短、……無眼、無耳、無語、無覺、無生力、無生氣、無口、無肚、無內、無外、不滅何物,無論何物亦不能消滅它。」[iv]《禿頂奧義》主張:「它不可見,不可捉摸,永存,無特性,是萬物不滅之源。」[v]對於梵的兩面性,《廣森林奧義》這樣總結:「大梵之態有二,一有相者,一無相者;一有生滅者,一無生滅者,一靜者,一動者;一真實者,一彼面者。」[vi]這一思想後來被為大乘佛學所繼承,創立了「真諦」和「俗諦」學說。二諦說又為吠檀多派所繼承,創立了「上梵」和「下梵」學說。  「梵」是宇宙的本源,生命的基礎,而「我」(小寫阿特曼,又稱梵我或神我)是靈魂,與梵同一同體,我即梵。《愛陀賴耶奧義書》:「梵我自思:『我欲造世界』而作世界,造銀河與氣界與死(地)與水……又思:『彼等無我如何能生成呢?我勢得入於彼等之內』,於已,梵破生族之腦門而往之。」[vii]梵完成了創世,並且梵內在於眾多生命之內,成為一個個靈魂——「我」,與「我」同在的整個現象世界,就是「幻」。  「幻」是「梵」的外在幻現,有兩部分,一是幻現為物質世界,產生那生命的物質元素,如地、水、火等。一是幻現為精神世界,產生生物界的生命,即個我或個體靈魂,以及生命體的感知機能。人的產生就是梵的幻現。《聖德格耶奧義書》說:「梵初作地、水、火三大要素,自命我而入其中,又分為三要素,乃見生理、心理機關之分化。」[viii]意思是說,梵先創物質世界,又創生命個體,並內化自已於生命之中形成靈魂,此外又創造了人的生理機能和心理機能,使人有了認知能力。由此可見,人有三部分組成:靈魂、意識、身體。正因為梵創了人的意識與身體,人以自己的感知力,反以身體與心理的我為我,而迷失了梵我。  梵本來為明,但幻現為萬有以後為生理和心理所限,形成無明。眾生不識自己本來即梵,反而以幻為真、以虛為實,執著貪愛自己的身心,由此無明而造種種業,隨業輪迴於善惡諸趣。奧義書認為,人體中寓含了一種靈魂(阿特曼),它是永恆不變的,當人的軀體死亡時,阿特曼繼繼在另一個身體存活,這就是輪迴轉世。一個人轉世的去向,取決於他過去的行為,也就是業。如《廣森林奧義書》說:「一個人歸於哪一類取決於其業,善業歸善人,惡業歸惡人,原我由其欲所成其人,有欲必有志,有志必有業,有業必有果。」[ix]  婆羅門教的輪迴理論,同時也指示了解脫之道。所謂解脫就是擺脫輪迴、靈魂回歸於梵,即梵我同一,「如河水之注于海,失其名色;聖者亦離名色入於最高我」。[x]如何親證「梵我同一」?奧義書指出,認知我的本性即梵是解脫的必要條件,「你知最高之梵,你就是梵。」因為作為遍在的,宇宙的終極原因的梵和作為內在的、人的本質的靈魂(阿特曼)在本性上的同一的。此外,在理論上通達後,還需要依理起行,需要經過道德行為和禪定修持,只有這樣才能擯棄情慾,擺脫對塵世的貪戀和業報規律的束縛,從黑暗走向光明,從生死走向永生,從虛幻回歸真實。[xi]  佛陀批判地繼承了婆羅門教的業報輪迴思想,剔除了其作為萬物主宰梵和梵我,汲取了輪迴和業的觀念,把佛教業報輪迴思想是建立在緣起論基礎上。依佛陀的實證,緣起論是宇宙萬有的普遍法則,任何事物的起滅都是緣起法則的作用體現,自然現象如此,社會人生現象也如此,生死輪迴不離緣起,涅槃解脫也不離緣起。不能把緣起法則理解或孤立、靜止的抽象存在,實際上它揭示的是事物之間的相互關係。真正弄清了這些,就是認識了該事物的規律,就是對該事物的如實了知。緣起論的根本精神,與近現代的發現規律和運用規律的科學研究非常相似。只是佛教緣起論的旨趣在解決人生問題。大正藏2/94。  [ii] 大正藏2/95。  [iii] 徐梵澄譯《五十奧義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第372頁。  [iv] 轉引自李志夫 《中印佛學比較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55頁。  [v] 轉引自龍達瑞《大梵與自我》,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第31頁。  [vi] 轉引自《大梵與自我》,第31頁。  [vii] 轉引自《中印佛學比較研究》,第57頁。  [viii] 轉引自《中印佛學比較研究》,第58頁。  [ix]《五十奧義書》,第620頁。  [x]《門達克奧義》,轉引自《中印佛學比較研究》,第60-61頁。  [xi]關於什麼是道德行為,奧義書中有不同說法,如《聖德格耶奧義書》,主張奉行五戒:苦行、慈善、正行、不殺生、說實話。《推提利耶奧義書》以不斷家系、不害健康、守祖祭、考親、敬神等為道德行為。  從釋迦的傳記,人們知道釋迦出家修道的根本動因是為解決生老病死的人生問題。人間若沒有苦惱就沒有成正等覺的如來,《雜阿含經》(卷十四)說:「以世間有老、病、死三法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意故,是故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但人間有生死苦惱,並不是佛教的獨家認識,因為當時印度的婆羅門教、耆那教等都承認人生是苦這一現實,也有業報、輪迴的思想,並依自己對輪迴的理解,提出了自己的解脫方案。那麼與外道相比,佛陀對輪迴的認識,有什麼獨到高明之處呢?  釋迦佛從老死苦惱入手,指出無明是眾生生死輪迴的根本原因。據《雜阿含經》卷十二記載:  「世尊告諸比丘: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禪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緣故老死有。如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緣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我時作是念,何法無故則老死無?何法滅故老死滅?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無故老死無,生滅故老死滅。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廣說。  我復作是思惟,何法無故行無?何法滅故行滅?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無明無故行無,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入處滅,六入處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  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徑、古仙人道跡。古仙人從此跡去,我今隨去。譬如有人游於曠野,披荒覓路,忽遇故道古人行處,彼則隨行,漸漸前進,見故城邑、古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木清凈。彼作是念,我今當往白王令知。即往白王。大王當知,我游曠野,披荒求路。忽見故道古人行處,我即隨行,我隨行已,見故城邑、故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流清凈。大王可往居止其中,王即往彼,止住其中,豐樂安隱,人民熾盛。  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徑、古仙人跡。古仙人去處,我得隨去,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我從彼道見老病死、老病死集、老病死滅、老病死滅道跡。見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行集、行滅、行滅道跡。我於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餘外道沙門、婆羅門、在家、出家,彼諸四眾聞法正向信樂,知法善,梵行增廣,多所饒益,開示顯發。」  經文開示了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等十二因緣關係。從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能大苦聚集,這就形成了緣起的流轉。緣起的流轉攝於緣起法則的生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染因染果,苦因苦果,相當於四聖諦的苦諦和集諦。如《長阿含經》說:「緣痴有行,緣行有識,緣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入,緣六入有觸,緣觸有受,緣受有愛,緣愛有取,緣取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病死悲苦惱。此苦盛陰,緣生而有,是為苦集。」  佛陀證悟緣起的經過,就是理入和行入,用今天的話說是發現規律和驗證規律。首先,釋迦在未成正覺前如實思維(正思維)人生現象,以揭示其規律。人為什麼有老死呢?他發現老死依生而有,若生無故老死無,如是他發現了老死、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無明之間的相依關係,而無明有故行有,無明滅故行滅,行有故識有,行滅故識滅,乃至生有故老死有,生滅故老死滅。一個生死流轉與涅槃解脫的因果關係鏈條在釋迦心中明確了,但這只是理入的過程,還須行入,對它進行驗證,否則,就只能停留在理論猜想階段,不能算是發現了客觀規律。釋迦把他思維的人生法則比喻成「古仙人道,古仙人道跡」,譬如有人行於曠野,搜荒覓路,忽遇故道古人行處。這條道路能否引向最終目的地呢?他循此而行,漸漸前進,見故城邑,古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木清凈,達到最終目標,即依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  因此,十二因緣揭示了人生的真相,釋迦正是根據對人生規律的如實了知,發現人生解脫之道路並循之獲得解脫。那麼,佛陀徹悟的只是人生真相嗎?顯然不全是,當他循此路漸漸前進的時候,沿途有「故城邑,古王宮殿、園觀、浴池」等,這證明他不但發現了人生的真相,同時還發現了人所依存的世界的真相,他發現人生是緣起的,人所依存的世界同樣是緣起的,二者密切相關。他將自己發現並親證的宇宙人生真理表述為緣起法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宇宙萬有都是緣起的,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因緣關係,在眾多的因緣關係中,佛陀最關心的是人生的因緣關係,故他每次談到緣起法則,總是具體展開為人生的染凈因果關係,這是佛教的命脈所在。重人生解脫,反映了佛陀的救世本懷。在佛陀看來,解決了人生問題同時順帶地就解決了宇宙問題。若明白了要走的路而不肯實際走上去,妄談道路旁有無園觀林木,這是愚不可及的戲論,故佛陀對於世界的有邊無邊等無記問題,總是沉默不答。  十二因緣所展示的人生法則表明,由於無知,人的身、口、意會造種種惡業,由業而感生死苦果,無始以來,在三界六趣中沉輪生死,如車輪一樣循環不絕,苦不堪言。人為什麼會求樂得苦呢?原因在無明。對於無明不同的經論有不同的詮釋,但基本內容是指不明白人生依緣而起,無常計常,無我計我,認為人有一個常一不變的精神主體——神我(靈魂),因此執著自我產生貪愛。佛教以無我論否定婆羅門教的梵本論,正因為諸法是緣起的,所以既不存在作為造物主的大梵,也不存在作為人的本質的靈魂(梵我)。佛陀認為婆羅門教的梵本論是無法被證實的理論虛設。在人生價值上,承認創世主的存在無疑降低了的人在宇宙間的地位,梵與人的關係成了主與仆、本與未的關係;在人生解脫上,梵創了人,人又回歸於梵,這是毫無意義的決定論陷井。在人生倫理上,承認梵是人的本源和主宰,則梵應該為人的行為負有一定的道德責任,也就是說人為其自己的行為負有不完全責任,這反映了婆羅門教業報輪迴思想的內在矛盾。  與此不同,佛教的十二因緣說,真正肯定的人的個體生命的自主性,在人的當下一念,人有完全的意志自由,依意而起身業和語業,對自己的生命和別的生命造成相應的影響,因此,人對自己的行為負有完全責任。佛教所說的人生無常,在人生倫理的層面上講,是人生去向的眾多可能性,人依自己的意念,造不同的業,這些業因依眾緣成熟為相應的果報,即所謂自作自受,共作共受。轉染成凈,由凡夫而成佛,只是人生的眾多去向中的一種。這是佛陀所走過的路,他在路上插了路標,任何真正想擺脫痛苦獲得解脫的人,都能沿此路達到目的,圓滿福德和智慧,成就無上正等正覺。雖說人人都有成佛的可能性,但決沒有成佛的邏輯必然性,佛教無常無我的緣起論,破除了決定論的陷井,走成佛之路還是走成魔之路,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意願。  佛陀業報輪迴的流轉思想,不僅反對婆羅門教的梵本論,而且還反對順世派(順世論)的一生論。前者被稱為常見、後者被稱為斷見。順世論不承認有超自然的實體或梵的存在,主張宇宙萬物是自然而有,世界是由地、水、火、風四種物質元素組成。四種元素的特殊組合而成的肉體能產生意識,肉體與精神是統一的。人死後身體分解,意識也隨之消失,沒有永恆的脫離肉體而存在的靈魂。故他們否認有前生和來世,認為人生只此一世,不存在業報輪迴,人生目的就在於享樂。佛教承認有貫通三世的意識之流,認為順世論在理論上是不完備的,在實踐上是有害的。在人生倫理上,一生論者不容易解釋紛繁多樣的社會人生現象;人生目的在於享樂的價值取向,在沒有因果報應的約束下,使道德自律和道德責任成為虛設,因此會產生破壞人心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後果,助長一切惡行。佛陀斥責順世論者為邪惡之人,象捕魚的漁夫、俘獲並且殺死他們。  十二因緣含攝的業報輪迴思想,是緣起法則在人生領域的具體表現。業是指因,報是指果,因緣和合,果報則生。佛陀昌明了人的意志自由和完全責任。但這種自由並不存在因果法則之外,因果法則是意志自由的活動平台。人可以如實認識因果規律,然後運用規律,打破因果鏈條,從染因染果到凈因凈果。大正藏2/80-81。  (二)還滅思想  提到還滅,人們很容易聯想到消極的灰身滅智,把身心回歸到虛無。實際上,還滅所滅除的是貪、瞋、痴等煩惱,是對人的凈化和提升。釋迦逆觀十二因緣,如實了知眾生超越生死輪迴的還滅次第。據《長阿含經》:  「菩薩思惟苦集陰時,生智、生眼、生覺、生明、生通、生慧、生證。於時,菩薩復自思惟,何等無故老死無,何等滅故老死滅?即以智慧觀察所由,生無故老死無,生滅故老死滅,有無故生無,有滅故生滅,取無故有無,取滅故有滅,愛無故取無,愛滅故取滅,受無故愛無,受滅故愛滅,觸無故受無,觸滅故受滅,六入無故觸無,入滅故觸滅,名色無故六入無,名色滅故六入滅,識無故名色無,識滅故名色滅,行無故識無,行滅故識滅,痴無故行無,痴滅故行滅,是為痴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入滅,六入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死、憂、悲、苦惱滅。菩薩思惟,苦陰滅時,生智、生眼、生覺、生明、生通、生慧、生證。爾時,菩薩逆順觀十二因緣,如實知如實見已,即於座上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痴的滅除,就是消除了生命的一切雜染,證顯了寂滅無為,稱為涅槃。《雜阿含經》說:「貪慾永盡、嗔恚永盡,愚痴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名涅槃。」[ii]  還滅思想,包括四聖諦中的滅諦和道諦。滅諦有二種,如《瑜伽》說:「何等法滅故名滅諦耶?答:略有兩種,一煩惱滅故,二依滅故。煩惱滅故,得有餘依滅諦。依滅故,得無餘依滅諦。」[iii]有餘依滅諦又稱有餘涅槃,無餘依滅諦又稱無餘涅槃。有餘涅槃和無餘涅槃的差別,在於是否有作為果報的身體。  隨著佛教的演化,不同經論對滅諦的解釋有所不同。[iv]本文採用阿含的解釋,滅諦即是對涅槃的概括,《雜阿含經》卷十八:「一切煩惱永盡,是名涅槃」。[v]關於滅諦是「苦」的滅盡還是「集」的滅盡,古來就有爭議。[vi]  涅槃是道諦所證之果,因此涅槃又稱沙門或沙門果,道諦又稱沙門法。「云何沙門?謂息止諸惡不善之法、諸漏穢污、為當來有本煩惱熱苦報生老病死因,是謂沙門。」[vii]又「何等為沙門法?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何等為沙門義?謂貪慾永盡、嗔恚愚痴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名沙門義。」[viii]依佛陀的教法,轉染成凈是個有操作性和次第性的過程,依據去除煩惱的程度的不同,涅槃也相應分為四個層次,即四沙門果。《雜阿含經》(卷二十九):「何等為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何等為須陀洹果?謂三結斷。何等為斯陀含果?謂三結斷、貪恚知薄。何等為阿那含果?謂五下分結盡。何等為阿羅漢果?謂貪恚痴永盡、一切煩惱永盡。」[ix]「結」指系縛,引伸為煩惱,又稱結使。所謂「三結」,指有身見結,戒禁取結、疑結;「五下分結」,指把眾生系縛於欲界的五種煩惱,即有身見結、戒禁取見結、疑結、欲貪結、嗔恚結等。  涅槃解脫是佛教追求的理想目標。八正道是佛陀開顯的通向涅槃的正確道路,包括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攝於四諦的道諦。  正見,又作諦見,即見苦是苦、集是集、滅是滅、道是道,對緣起法則和緣生法如實知見。《雜阿含經》(卷十三)佛告諸比丘:「若於眼如實知見,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見已於眼不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如實知見。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於意不染著。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不染著故,不相雜、不愚闇、不顧念、不系縛,損減五受陰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染著悉皆消滅,身不疲苦,心不疲苦,身不燒,心不燒,身不熾然,心不熾然,身覺樂,心覺樂,身心覺樂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消滅,如是純大苦聚陰滅。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見修習滿足。」[x]  正思維,又作正志、正分別、正覺。  正語,又作諦語,即離妄言、兩舌、惡口、綺語等。  正業,又作正行,諦行,遠離殺生、偷盜、邪淫等行為。  正命,指以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不以咒術、屠宰等邪命維持生活。  正精進,又作正方便,謂能求方便精勤,如法善巧,使已生惡法斷除,未生惡法不起,已生善法不斷成長,未生善法漸令生起。  正念,即念身不凈,念受是苦,念心無常,念法無我。  正定,指離粗重雜染不善之法的禪定,亦即與正見正念相應之禪定。  八正道就是正確的身、口、意三業,是純凈無漏法生起的正因。依側重不同,八正道又被稱作戒、定、慧三增上學,或者把八正道的某些環節進行細化,就形成了不同的道支,如四念處,七覺分等。故《雜阿含經》說:「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修習滿足。」[xi]這表明八正道的修習圓滿,就是各種道支的修習圓滿,煩惱除盡,證得涅槃。  緣起的還滅,含攝了道諦和滅諦。道諦為因,滅諦為果,但二者是相待而起的因果關係。因為道諦是生住異滅的有為法,涅槃是無為法。《雜阿含經》卷十二說:「如此二法,謂有為、無為。有為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無為者不生、不住、不異、不滅,是名比丘諸行苦寂滅涅槃。」[xii]有為法與無為法,二者異質,有為法不能相續和合生起無為法,但無為法可依有為法爾證顯。《長阿含經》,大正藏1/7。  [ii] 大正藏2/126。  [iii]《瑜伽師地論》第六十八卷,大正藏30/674。  [iv](1)《法蘊足論》卷六謂滅諦即為涅槃。(2)《集異門足論》卷六謂擇滅無為即是滅諦。(3)《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舉出兩種說法:其一認為滅盡四諦中之『集』即為滅諦,如譬喻論師及分別論者皆如此主張。其二認為滅盡『苦』及『集』始可稱為滅諦,如說一切有部之大論師妙音(梵Ghos!a)及如是說者皆主張之。(4)三無性論卷上以七真如中之清凈真如配上滅諦,而謂『惑』之滅盡即是滅或滅諦。(5)《四諦論》卷三分別滅諦品認為『愛』之滅盡為有餘涅槃,『苦』之滅盡為無餘涅槃。(6)《成實論》卷十一滅諦初立假名品之說,滅盡假名心、法心、空心等三心,即是滅諦。  [v] 另參考《增一阿含經》卷十七、《中阿含經》卷七。  [vi]據《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所說,譬喻者以業煩惱盡為滅諦;分別論者認為後有之愛盡除是滅,亦是滅諦,而其餘之愛盡除及余之有漏因盡除,則唯是滅,並非滅諦;妙音及如是說者認為墮於自相續或他相續的五蘊盡,或有有情數及無情數諸蘊盡,皆是滅,亦為滅諦。可見,譬喻師與分別論者唯以「集」滅為滅諦,妙音與如是說者則以「苦、集」滅盡為滅諦。我們認為這兩種說法並無矛盾,因為「集」是因,「苦」是果。以「集」滅盡為滅諦者,符順有餘依涅槃義;以「苦、集」並滅盡為滅諦者,符順無餘依涅槃義。  [vii]《中阿含經》卷四十八,大正藏1/725。  [viii]《雜阿含經》卷二十八,大正藏2/205。  [ix] 大正藏2/694。  [x] 大正藏2/87。  [xi] 大正藏2/87。  [xii] 大正藏2/83。  (三)中道思想  佛陀的教法源於內證。譬如正觀緣起,即是從如實觀察自己的身心入手,能觀與所觀是高度統一的,故由正觀所得的正見本身就是正行,四聖諦、八正道等莫不如此。但為了論說的方便,我們還是將理論與實踐分開,中道分為正見中道和正行中道。正行中道就是依緣起法則所進行的轉染成凈的修持,即八正道的修習。  中道正見來自正觀緣起。《雜阿含經》:「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如來離於兩邊,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乃至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等苦滅。」就世界觀來說,或執世間一定是「有」,或執世間一定是「無」,在佛教看來都是偏執的「邊見」,因為世間是緣起的,若從生起世間的因素和合的一邊看,世間是「有」,若從生起世間的因素散滅的一邊看,世間是「無」。因此,不能脫離特定的條件,抽象地談論世間的定有或定無,這也是緣起思想的方法論指示。  就人生觀來說,或執人生是「常」,如婆羅門教的梵我論,或執人生是「斷」,如順世外道的一生論,在佛教看來都是偏執的「邊見」。人生是緣起的,無明集則行集,乃至有生老病死苦聚,這是人生的相續的「常」的一面;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老病死苦滅,這是人生的斷的一面。對作為凡夫的人生來說,不能定執是「常」或是「斷」,同理,作為聖者的「人生」來說,他們也是依緣起而有,故也不能定執是「常」或「斷」。人生緣起的真相就是含攝兩邊,亦斷亦常,又超越兩邊,非斷非常。  我們把佛陀「緣起即中道」的思想,稱為緣起中道。緣起中道,不僅是事實判斷,而且是價值判斷,符順佛教追求解脫之意趣。  從佛陀緣起論中我們可以解讀出它蘊含的辯證思想。斷與常、生與滅、有與無等對立的性質,可以有機地含攝在緣起的統一體內;依據特定的條件,對立的雙方可以轉化,如無明起則行起乃至相續後有「有」,無明滅則行滅乃至人生後有「滅」,在染凈和合的人生位、「有」和「無」的對立因素又和合共存,此消彼長,推動著緣起法的變化。  中道是對緣起的如實開顯,是依緣起正理而起的正見和正行。一切法都是緣起法,都含攝著矛盾雙方的對立與統一,表現為一個變化的過程。在變化過程的任一時點上,都有性質不同的矛盾雙方的存在。在凡夫位包含著染與凈、善與惡、常與斷等各類矛盾。在佛位雖沒有染凈、善惡等矛盾,而有心識一類相續所體現出來的「常」與「斷」的矛盾;佛不執善惡,但無時不在純善之中。天台宗的性具論,主張佛不斷惡。這種善惡各有其不變自性的觀點,違背緣起論的根本精神。依據緣起正理,心是無常的。從倫理學的角度講,無常就是無記,心自體無善無惡,無記心與其它的條件結合起來,則可為善為惡,故善與惡都是緣生法,依特定條件而有,依特定條件而無,故沒有永恆不變的善性或惡性。大正藏2/67。  (四)緣生思想  緣起法則所揭示的是抽象原理,各種條件依特定原理結合起來而形成或顯現的事物,稱為緣生法。借《瑜伽》的話說就是:「諸行生起法性,是名緣起。即彼生己,說名緣生」。此處所謂「法性」,就是我們所說的「法則」、「原理」,緣起指的就是這些理則,緣生指相對靜止的事物的果相。  《雜阿含經》解釋了緣起法和緣生法的不同含義。緣起所揭示是基本原理,依此原理而存在的萬事萬物,稱為緣生,「依緣而生的法」的意思。緣生法指的是物質的或精神的存在物,被稱為「法」。《雜阿含經》(卷十二)指出了緣起法和緣生法的不同:「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因緣法及緣生法。云何為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緣生法」。經中的因緣法就是緣起法,顯示了諸法之間的因果關係,指的是抽象的「理」。緣生法指的是依緣起理而生起的有相對獨立性的法,指的是具體的「事」。人們易把緣起和緣生的因果關係片面化,主張「因名緣起,果名緣生」。根據緣起理則和事相的互為因果關係,既可說「因名緣起,果名緣生」,也可說「因名緣生,果名緣起」。  顯然,緣起法的含義有廣狹二種,廣義的緣起法包括緣起法則和緣生事相兩方面,狹義的緣起法僅指緣起法則。在廣義的緣起法中,佛經用「法說」和「義說」來區別法則和事相的不同:「謂此有故彼有,……乃至能大苦聚集,是名緣起法法說。云何義說?謂無明行者,彼云何無明?若不知前際,不知後際,不知前後際,……是名無明。緣無明行者,云何為行?……」[ii]「法說」詮示的就是(狹義)緣起法的內容, 「義說」是緣生法的內容。  緣起和緣生雖有區別,但又相輔相成,不可分割。離開緣起就沒有緣生,同理,離開緣生也沒有緣起。緣起和緣生都是有條件的具體存在,有什麼樣的緣起就有什麼樣的緣生,反之亦然。若割裂二者,把緣起視為凌駕萬有之上的常一不變的永恆存在,將陷入獨斷論的虛幻之中。佛陀入滅後,歧說紛呈,不少派別把緣起和緣生分別等同於無為和有為,佛教緣起論在演變中開始向自己的反面。  我們已論述,緣起包括相待因果法則和相續因果法則。與此相應,緣生法也包括兩類:相待緣生法和相續緣生法。相續緣生法依相續因果法則而生成;相待緣生法依相待因果法則而顯現。譬如與有為法相待而有的無為法,就是相待緣生法;依眾緣和合而成的有為法,就是相續緣生法。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都是相續緣生法。不過,相續緣生法與相待緣生法的區別不是絕對的。如「欲界」依「欲有」而顯、「色界」依「色有」而顯、「無色界」依「無色有」而顯,故「三界」對「三有」來說是相待緣生;三界各對其自類因緣來說是相續緣生。  一切法都不離緣起法則,故一切法都是緣生法。世間法和出世間法、有為法和無為法等一切諸法都不例外,正如《中論》所說:「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iii]  大正藏2/84。  [ii]《雜阿含經》卷十二,大正藏2/85。  [iii] 大正藏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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