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著名家教選介(十五):嵇康、包拯、司馬光《誡子書》

歷代著名家教選介(十五):嵇康、包拯、司馬光《誡子書》

陳友冰

誡子書 嵇康

  【原文】

  人無志,非人也(1)。但君子用心,有所准行(2),自當量其善者,必擬議而後動(3)。若志之所之,則口與心誓,守死無二,恥躬不逮,期於必濟(4)。若心疲體懈,或牽於外物,或累於內欲,不堪近患,不忍小情,則議於去就(5)。議於去就,則二心交爭。二心交爭,則向所以見役之情勝矣(6)!或有中道而廢,或有不成一匱而敗之(7)。以之守則不固,以之攻則怯弱,與之誓則多違,與之謀則善泄;(8)臨樂則肆情,處逸則極意(9)。故雖繁華熠耀,無結秀之勛;終年之勤,無一旦之功(10)。斯君子所以嘆息也。若夫申胥之長吟,夷齊之全潔,展季之執信,蘇武之守節,可謂固矣(11)!故以無心守之,安而體之,若自然也。乃是守志之盛者也。(12)

  所居長吏,但宜敬之而已矣(12)。不當極親密,不宜數往,往當有時(13)。其有眾人,又不當宿留(14)。所以然者,長吏喜問外事,或時發舉,則怨或者謂人所說,無以自免也(15);若行寡言,慎備自守,則怨責之路解矣(16)。

  其立身當清遠,若有煩辱,欲人之盡命,託人之請求,當謙辭□謝(17):其素不豫此輩事,當相亮耳(18)。若有怨急,心所不忍,可外違拒,密為濟之(19)。所以然者,上遠宜適之幾,中絕常人淫輩之求,下全束修無玷之稱,此又秉志之一隅也(20)。

  凡行事,先自審其可不,差於宜(21)。宜行此事,而人慾易之,當說宜易之理。(22)若使彼語殊佳者,勿羞折,遂非也(23)。若其理不足,而更以情求來守,人雖復云云,當堅執所守,此又秉志之一隅也(24)。

  不須行小小束修之意氣,(25)若見窮乏而有可以賑濟者,便見義而作。(26)若人從我,欲有所求,先自思省。(27)若有所損廢,多於今日,所濟之義少,則當權其輕重而拒之(28)。雖復守辱不已,猶當絕之(29)。然大率人之告求,皆彼無我有,故來求我,此為與之多也(30)。自不如此而為輕竭,不忍面言,強副小情,未為有志也(31)。

  夫言語,君子之機,(32)機動物應,則是非之形著矣,故不可不慎(33)。若於意不善了,而本意欲言,則當懼有不了之失,且權忍之(34)。後視向不言此事,無他不可,則向言或有不可;然則能不言,全得其可矣。(35)且俗人傳吉遲傳凶疾,又好議人之過闕,此常人之議也。(36)坐言所言,自非高議。(37)但是動靜消息,小小異同,但當高視,不足和答也。(38)非義不言,詳靜敬道,豈非寡悔之謂?(39)

  人有相與變爭,未知得失所在,慎勿預也(40)。且默以觀之,其是非行自可見。(41)或有小是不足是,小非不是非,至竟可不言以待之。(42)就有人問者,猶當辭以不解。近論議亦然。(43)若會酒坐,見人爭語,其形勢似欲轉盛,便當無何捨去之。此將斗之兆也(44)。坐視必見曲直,黨不能不有言,(45)有言必是在一人,其不是者,方自謂為直,則謂曲我者有私於彼,便怨惡之情生矣(46);或便獲悖辱之言,正坐視之,(47)大見是非,而爭不了,則仁而無武,於義無可,故當遠之也。(48)然大都爭訟者,小人耳。(49)正復有是非,共濟汗漫,雖勝可足稱哉?就不得遠取醉為佳。(50)若意中偶有所諱,而彼必欲知者,若守大不已,或劫以鄙情,不可憚此小輩,而為所挽。引以盡其言。(51)今正堅語,不知不識,方為有志耳(52)。

  自非知舊、鄰比,庶幾已下,欲請呼者,當辭以他故,勿往也。(53)外榮華則少欲,自非至急,終無求欲,上美也(54)。不須作小小卑恭,當大謙裕;不須作小小廉恥,當全大讓(55)。若臨朝讓官,臨義讓生,若孔文舉求代兄死,此忠臣烈士之節(56)。

  凡人自有公私,慎勿強知人知(57)。彼知我知之,則有忌於我。今知而不言,則便是不知矣(58)。若見竊語私議,便舍起,勿使忌人也。(59)或時逼迫,強與我共說。若其言邪險,則當正色以道義正之。(60)何者?君子不容偽薄之言故也。(61)一旦事敗,便言某甲昔知吾事,是以宜備之深也。(62)凡人私語,無所不有,宜預以為意(63)見之而走者,何哉?或偶知其私事,與同則可,不同則彼恐事泄,思害人以滅也(64)。非意所欽者,而來戲調,蚩笑人之闕者,但莫應從小共,轉至於不共(65);而勿大冰矜,趨以不言答之。勢不得久,行自止也。(66)自非所監臨,相與無他宜適,有壺榼之意,束脩之好,此人道所通,不須逆也(67)。過此以往,自非通穆。匹帛之饋,車服之贈,當深絕之。(68)何者?常人皆薄義而重利,今以自竭者,必有為而作鬻,貨徼歡施而求報,(79)其俗人之所甘願,而君子之所大惡也。(70)

  又憒不須離摟,強勸人酒。(71)不飲自已,若人來勸,己輒當為持之,勿誚勿逆也(72)。見醉薰薰便止,慎不當至困醉,不能自裁也。(73)

【作者介紹】

  嵇康(223-263),字叔夜,祖先會稽人,本姓奚,後舉家遷至譙國銍(今安徽宿州市西),此處有嵇山,因而改姓嵇。父為治書侍御史,早逝,嵇康在母、兄的寵愛之下頗受嬌縱,養成任性不羈的性格和疏懶散漫的習氣。出仕後任中散大夫,世稱「嵇中散」。因娶曹操曾孫女長樂亭主為妻,被視為魏宗室,與司馬氏政權採取不合作態度。好友山濤離職時推舉嵇康代己,嵇康為此寫下《與山巨源絕交書》,又冷遇司馬昭心腹鍾會,因此埋下殺機。嵇康的友人呂安被其兄誣為不孝,嵇康挺身而出為其辯護,鍾會勸司馬昭乘機除掉嵇康。嵇康遂被以「不孝」和「非湯武而薄周孔」的罪名被逮捕並處以死刑。據《嵇康傳》記載:臨刑時,嵇康神色自若,「顧視日影,索琴彈之曰:"昔袁孝尼嘗從吾學《廣陵散》,吾每靳固之,《廣陵散》於今絕矣』」。於是奏《廣陵散》一曲,從容赴死。面對死亡陰影顯得如此從容:不懼己死,而憂美妙音樂的失傳,何等曠達的人生和完美的生命樂章的終結!自然會獲得時人和後人的愛重。

  嵇康是正始年間最具魅力的人物,它是當時著名的「竹林七賢」之一。在「竹林七賢」中,論年長,他不如山濤、阮籍;論文學,鍾嶸的《詩品》將阮籍列為上品,嵇康卻列在中品;論玄學修養,向秀似乎更優;論任誕作風,不及劉伶和阮咸;論官階,山濤最高;論財富,王戎為最,但竹林七賢的領軍人物卻是嵇康,「竹林之遊」即在嵇康的山陽寓所。嵇康要與山濤絕交,山濤卻為此到處讚譽嵇康;嵇康下獄,「豪傑皆隨康入獄」;嵇康臨刑,三千太學生上書司馬昭,願以康為師。其風采魅力,成為當時士子偶像式人物。嵇康去世以後,他的好友向秀撰著名的《思舊賦》,東晉的李充、袁宏、謝萬,南朝的顏延年、沈約、江淹、庾肩吾,唐代的王績,宋代的李清照都曾用各種文字,讚譽過嵇康。其中袁宏夫婦皆有讚詞,袁宏作《七賢頌》,其妻有《吊嵇中散文》,在文學史上難得一見。魯迅也深受嵇康的影響,魏晉作家中,「最使他喜歡的作家是孔融和嵇康」(王瑤《魯迅與中國文學》)。魯迅編校有《嵇康集》,在《紀念劉和珍君》中他又提到向秀懷念嵇康的《思舊賦》。清乾隆31年,蒙城知縣淡如水在安徽蒙城縣城東北隅嵇山上建嵇康亭。「嵇山夜月」為蒙城八景之一,亭內名人題詠頗多。

  有《嵇康集》,五代梁時有十五卷,隋代存十三卷,另有《春秋左氏傳音》三卷。魯迅編有《嵇康集》十卷。

嵇康臨刑奏《廣陵散》

【注釋】

  (1)人無志,非人也:人如果沒有志向,就不能被稱為人。

  (2)但君子用心,有所准行:但作為一個道德高尚的君子,應該有其行為準則。

  (3)自當量其善者,必擬議而後動:應當擇善而行,先確定目標,然後再行動。

  (4)若志之所之,則口與心誓,守死無二,恥躬不逮,期於必濟:一旦志向確定下來,就要心口如一,至死不悔,說到做到,必定達到目標。恥躬不逮:以自己的行動達不到目標為恥。躬:親自去做;逮:及,達到。

  (5)若心疲體懈,或牽於外物,或累於內欲,不堪近患,不忍小情,則議於去就:如果身心疲憊懈怠,或者被外部事物所牽累,或者被心中慾望所左右、不能忍受暫時的疾患,不能剋制細小的慾望,就會猶豫不定。議於去就:考慮去做還是不去做。

  (6)議於去就,則二心交爭。二心交爭,則向所以見役之情勝矣:一旦猶豫不定,便會做與不做二心;二心交爭不定就會導致立志之前的慾念取勝。二心交爭:指實現志向與向困難和慾念屈服這兩種不同的心思在內心反覆較量。

  (7)或有中道而廢,或有不成一匱而敗之。有的人半途而廢,有的人功虧一簣,最終都導致失敗。匱(kuì):潰敗。

  (8)以之守則不固,以之攻則怯弱,與之誓則多違,與之謀則善泄:用這種做事半途而廢的人去守城,就守衛不住;用這樣的人去進攻,就會膽怯;與這樣的人盟誓,他就會違背誓言;與這樣的人密謀,他就會經常泄密。

  (9)臨樂則肆情,處逸則極意:這樣的人遇到享樂的時候,就會放縱感情;居於安逸之地就會隨心所欲。

  (10)故雖繁華熠耀,無結秀之勛;終年之勤,無一旦之功:因此,這樣的人表面看來繁花耀目,但卻不可能結果;雖終年勤苦,卻一點收穫也沒有。

  (11)若夫申胥之長吟,夷齊之全潔,展季之執信,蘇武之守節,可謂固矣:伍子胥作長嘆時的心志,伯夷、叔齊寧願餓死不食周粟的高尚操守,柳下惠「坐懷不亂」的執著堅貞,蘇武堅守民族節操的志向,可以說都很堅定。申胥:即伍子胥,在吳率軍滅楚,報父兄之仇後,吳王夫差吳封其於申,因此成「申胥」。據《史記·伍子胥列傳》:吳越之爭時,越國派使向吳國求和,申胥諫阻吳王不許答應求和,但吳王受了伯嚭的挑唆,不但不聽,反而懷疑伍子胥有二心,賜劍命其自裁。伍子胥仰天長嘆道:「嗟呼!讒臣為亂矣,王乃反誅我!」語畢自刎而死;夷齊:即伯夷、叔齊。據司馬遷《伯夷、叔齊列傳》:伯夷、叔齊是商未周初孤竹國(今河北廬龍縣)國君之二子。因互相揖讓對方去繼位,結果都離開孤竹國,一同到了周。聽說武王伐紂,叩馬諫阻。後來聽說周取代商建立周朝,遂憤而不食周粟,西行至首陽山,採薇而食,後餓死於首陽山;展季:即柳下惠(前720—前621),展氏,名獲,字子禽,一字季,春秋時期魯國柳下邑(今山東平陰展窪人)人,魯孝公的兒子公子展的後裔。「惠」是他的謚號,所以後人稱他為「柳下惠」。有時也稱「柳下季」。他擔任過魯國大夫,後來隱遁,成為「逸民」。柳下惠被認為是遵守中國傳統道德的典範。據元朝胡炳文的《純正蒙求》:柳下惠有次出行,晚上住在都城門外。當時天氣嚴寒,忽然有一位女子來投宿,柳下惠恐怕她凍死,就讓她坐在他懷中,用衣服蓋住她,一直到第二天天亮也沒有發生越禮的事。後世稱之為「柳下惠坐懷不亂」並廣為傳頌;蘇武(前140—前60),字子卿,西漢杜陵縣(今陝西西安市東南)人。蘇武出使匈奴被扣,在匈奴前後共有十九年,手持漢使節杖,在北海牧羊,渴飲雪,飢吞氈,始終屈膝投降,是堅守民族氣節的著名人物;若夫:發語詞,表示議論。(11)故以無心守之,安而體之,若自然也。乃是守志之盛者也:所以說,內心裡沒有貪慾而平靜,外表沒有藻飾而接近自然之道的人,才是最能堅守理想的人!

  (12)所居長吏,但宜敬之而已矣:對居住之地的長官,只要尊敬他就可以了。長吏:地位較高的縣級官吏。據《漢書·百官公卿表》:「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為長吏」。

  (13)不當極親密,不宜數往,往當有時:不要和他過分親密,和他的往來也不宜太頻繁,一定要去拜訪的話,也應當注意控制時間,不宜坐的太久。

  (14)其有眾人,又不當宿留:若是和其他人一起去拜訪,那就不要單獨和他一起走在最後,也不要在他家裡過夜。

  (15)所以然者,長吏喜問外事,或時發舉,則怨或者謂人所說,無以自免也:之所以要你這麼做,是因為這些官員喜歡向人打聽一些隱私,一些壞人壞事被舉報揭發了,你就會被誤認為是告密者遭人怨恨,你又無法辯白洗清自己。

  (16)若行寡言,慎備自守,則怨責之路解矣:假如你少說話,謹慎守備管住自己的嘴,那就不會被人埋怨誤解了。

  (17)其立身當清遠,若有煩辱,欲人之盡命,託人之請求,當謙辭□謝:平時做人應當處清凈高遠。如果有人來麻煩、叨擾,想要你為他去拚命找人辦事,你應當婉拒。

  (18)其素不豫此輩事,當相亮耳:要讓對方明白,自己從不插手這類事。

  (19)若有怨急,心所不忍,可外違拒,密為濟之:如果那人的事情有冤屈或者真的很急,心裡有些不忍,那就表面上拒絕他,私下偷偷給他幫忙。

  (20)所以然者,上遠宜適之幾,中絕常人淫輩之求,下全束修無玷之稱,此又秉志之一隅也:之所以要你這樣做,是因為這樣上可以預防、遠離一些想要以此為借口拉攏、束縛你的人,中可以杜絕一些麻煩人士的請求,下可以保全自己一向的名聲,這也是堅守志向的一個辦法。

  (21)凡行事,先自審其可不,差於宜:在想去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先自己審度一下看看可不可以去做,考慮差不多了再去辦。差於宜:與適合接近、差不多。

  (22)宜行此事,而人慾易之,當說宜易之理:如果一件事你考慮必須這樣辦才合適,別人想讓你改變,你應當要他講清為何要這樣辦的道理。

  (23)若使彼語殊佳者,勿羞折,遂非也:如果他講的有道理,你也不要因此感到羞恥,有挫折感,立即聽從對方意見,改正自己不正確的想法。

  (24)若其理不足,而更以情求來守,人雖復云云,當堅執所守,此又秉志之一隅也:如果對方的理由不充分,僅僅想靠情感要求你這樣辦,即是他說破嘴,你也應當堅持原來的做法,這也是堅守志向的一個辦法。

  (25)不須行小小束修之意氣:在錢財上不要太計較、太小氣。束修:十條幹肉。《禮記·少儀》:「其以乘壺酒、束修、一犬賜人」。後用作饋贈的一般性禮物。

  (26)若見窮乏而有可以賑濟者,便見義而作:若遇見貧窮困苦的人,你又有可能去接濟他,那就應該見義勇為。

  (27)若人從我,欲有所求,先自思省:假如有人跟在你身邊而有所求,那你就應該反省考慮一下。

  (28)若有所損廢,多於今日,所濟之義少,則當權其輕重而拒之:假如對方花銷無止境,一天比一天多,已超出「救急就貧」本身的意義,你就應當權衡輕重拒絕他。

  (29)雖復守辱不已,猶當絕之:就算他糾纏不休,也應當拒絕。

  (30)然大率人之告求,皆彼無我有,故來求我,此為與之多也:但在大部分情況下,如果人家來求你幫忙,一般都是因為他沒有而你有,才會來求你,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多的。

  (31)自不如此而為輕竭,不忍面言,強副小情,未為有志也:如果你不按我說的去做,輕易就為別人竭盡所有,不忍心當面拒絕別人的請求,為對方的人情而答應他,抹不開面子,那就不是真正有遠大志向的人。

  (32)夫言語,君子之機:語言,是君子表達自己觀點的工具。

  (33)機動物應,則是非之形著矣,故不可不慎:當你說出對事物看法時,你對此的是非態度等都會輕易顯示出來。所以說話不可不謹慎。

  (34)若於意不善了,而本意欲言,則當懼有不了之失,且權忍之:假如你說這話會產生不好的結果,即是你想說,也應當考慮說出來恐怕有不好結果,也應當隱忍不說。

  (35)後視向不言此事,無他不可,則向言或有不可;然則能不言,全得其可矣:事後再回過頭看看,當時隱忍不說,沒有產生不好後果,就知道當時不說是對的。所以能不說就不說,這樣做可以保全自己。

  (36)且俗人傳吉遲傳凶疾,又好議人之過闕,此常人之議也:而且世俗之人傳好消息很慢,壞消息倒是傳得很快,又喜歡議論別人的過失短缺,平常人們都喜歡這麼做。

  (37)坐言所言,自非高議:這樣的人坐在一起議論是非,自然不是什麼高尚的話題。

  (38)但是動靜消息,小小異同,但當高視,不足和答也:(在這些嘴中),一點點小動靜,一點點差異變化,都會當作大事來高談闊論,這值得去附和嗎?

  (39)非義不言,詳靜敬道,豈非寡悔之謂:不涉及君子道義就不去發表意見,安詳靜心謹守值得尊敬的大道,這難道不是減少後悔的一種辦法嗎?

  (40)人有相與變爭,未知得失所在,慎勿預也:人與人之間會發生一些爭論,在你還未權衡好得失的情況下,應持謹慎態度,不要去參與。

  (41)且默以觀之,其是非行自可見:可以默默地在一旁觀察,其是非自然會顯現出來。

  (42)或有小是不足是,小非不是非,至竟可不言以待之:有時小小的「是」其實算不得「是」,小小的「非」也不算得「非」,這種情況下不必介入干預。

  (43)就有人問者,猶當辭以不解。近論議亦然:就算是有人來問自己,也可以推託說不知道。在遇到別人爭論的時候也是如此。

  (44)若會酒坐,見人爭語,其形勢似欲轉盛,便當無何捨去之。此將斗之兆也:如果遇到酒會,別人開始爭論而且有越吵越厲害的趨勢,就應當找個機會離開而不要有任何留戀。因為這是他們將要開始爭鬥的前兆。

  (45)坐視必見曲直,黨不能不有言:如果你坐著不離開,就肯定會看出其中的是非曲直,屆時就會忍不住不說話。黨:同儻(tǎng),倘若、如果。

  (46)有言必是在一人,其不是者,方自謂為直,則謂曲我者有私於彼,便怨惡之情生矣:一說話肯定會贊成一方,批評另一方。爭鬥的雙方都會以為自己是對的,你現在說我不對這是在袒護偏私對方,這樣就會對你埋怨,產生惡感。

  (47)或便獲悖辱之言,正坐視之:如果由於惡感對你說出狂悖侮辱的話,你即使可以正襟危坐,對此挑釁不理不睬。

  (48)大見是非,而爭不了,則仁而無武,於義無可,故當遠之也:如果受到侮辱而不去抗爭,這就是大是大非了,這屬於不能用「武」來捍衛「仁」,這不符合捨身取義。所以還是在聽到這些人爭鬥時走得遠遠的好。

  (49)然大都爭訟者,小人耳:何況那些喜歡爭辯訴訟的,大都是小人。

  (50)正復有是非,共濟汗漫,雖勝可足稱哉?就不得遠取醉為佳:他們之間的爭訟,談不上什麼是非曲直,只不過在一起混日子罷了,你就是同他們爭贏了又算什麼呢?還不如離他們遠遠的,自飲自醉的好。汗漫:廣大,漫無邊際,這裡指天地間。

  (51)若意中偶有所諱,而彼必欲知者,若守大不已,或劫以鄙情,不可憚此小輩,而為所挽。引以盡其言:假如你有一些不願讓別人知道的私心,而對方又千方百計打探,對你無休無止的騷擾,想用這種你忌諱的私心來要挾你。你也不必害怕這些小人,為他們所要挾,讓他們說去就是了。

  (52)今正堅語,不知不識,方為有志耳:堅守正確的話語,對小人這類作為沒有感覺不去理會,才算是真有志向的人。

  (53)自非知舊、鄰比,庶幾已下欲請呼者,當辭以他故,勿往也:如果不是老朋友、鄰居,以及這類親朋好友,請你到他那裡去,你要找個理由推辭,不要去。庶幾:近似、這一類。表示推測。

  (54)外榮華則少欲,自非至急,終無求欲,上美也:摒棄外表的華美就可以讓內心無慾念,自己能認識到急躁是不好的行為,就能達到安詳的境界,這是最美的境界。外榮華:將榮華排除在外。「外」在此是動詞,相當於「排除」、「摒棄」;自非:自己以此為非。

  (55)不須作小小卑恭,當大謙裕;不須作小小廉恥,當全大讓:不需要作小小的卑微謙恭,應該在大處寬容謙讓;也無須計較小廉小恥,而應當保全大節。

  (56)若臨朝讓官,臨義讓生,若孔文舉求代兄死,此忠臣烈士之節:比如遇到朝廷招募時讓出官位,能捨生取義,像孔融那樣請求代兄長去死,這是忠臣烈士才有的節操。孔文舉:(153-208),字文舉,魯國(治今山東曲阜)人,孔子的二十世孫。東漢文學家,「建安七子」之首。求代兄死:孔融的哥哥孔褒是張儉的好友。黨錮之禍時,朝廷通緝黨人張儉;於是張便去投奔孔融的哥哥孔褒。不巧孔褒不在家,孔融當時只有十六歲。張儉因孔融年紀太小,沒有把前來的原因告訴他,孔融於是便把張儉留下。後來事情敗露,張儉逃走,孔融、孔褒卻被逮捕下獄。孔融說人是他留下的,他該負責;孔褒說:「彼來求我,非弟之過。」堅持由他承擔責任;孔母說她是家長,她該負責,鬧得「一門爭死」。郡縣官吏拿不定主意,只好如實上報朝廷。最後皇帝定了孔褒的罪,下令殺死了他。

  (57)凡人自有公私,慎勿強知人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千萬不要勉強去知道別人都知道的事情。

  (58)彼知我知之,則有忌於我。今知而不言,則便是不知矣:如果那人知道你知道他的私密,則將對你有所忌諱。假如你知道了不說,那就像不知道一樣。

  (59)若見竊語私議,便舍起,勿使忌人也:如果見到別人在竊竊私語,應該起身離開,不要使人忌諱。忌人:使動用法,使人忌、照人忌諱。

  (60)或時逼迫,強與我共說。若其言邪險,則當正色以道義正之:如果別人強迫你和他一起議論,其內容都是邪惡艱險的,那就應當義正詞嚴,用道義加以糾正。

  (61)何者?君子不容偽薄之言故也:為什麼呢?因為君子不應該容忍那些虛偽淺薄的話。

  (62)一旦事敗,便言某甲昔知吾事,是以宜備之深也:因為事情一旦敗露,那些當時在一起議論的人就會說:某某當時也知道我說的這件事(很有可能是他告的密)。所以更應當加以戒備。

  (63)凡人私語,無所不有,宜預以為意:大凡人聚在一起說悄悄話,會什麼內容都有,應當事先就有所戒備。

  (64)見之而走者,何哉?或偶知其私事,與同則可,不同則彼恐事泄,思害人以滅也:一發現對方有說秘密的端倪就立即離開,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假如你偶然知道了他的私下議論,同意觀點倒也罷了,如果不同意他會擔心你泄密,就會想辦法著將你殺人滅口。

  (65)非意所欽者,而來戲調,蚩笑人之闕者,但莫應從小共,轉至於不共:如果他居心不良,屬於戲弄、恥笑別人的缺點。你也不要因為是小事就附和,因為小事會演變成大的分歧。小共:小處相同;不共:大處有分歧。

  (66)而勿大冰矜,趨以不言答之。勢不得久,行自止也:遇到這種情況,也不要板著個臉,讓對方下不了台,只要默不做聲、不附和就行了。對方看到這種情況就會知趣,不再說下去了。

  (67)自非所監臨,相與無他宜適,有壺榼之意,束脩之好,此人道所通,不須逆也:如果不屬於自己監察臨視責任之外,之間有沒有利益交換關係。這類朋友僅僅是請你在一起喝酒交誼,這是人之常情,不需要拒絕他的邀請。監臨:負有監察臨視責任的官吏;壺榼(kē):盛酒或茶水的容器。這裡借指鋪陳酒具飲酒。束脩:見前面解釋。這裡指下酒菜。

  (68)過此以往,自非通穆。匹帛之饋,車服之贈,當深絕之:你現在和過去所交往之人,如果不是至交好友,對方如贈送馬匹布帛、車輛衣服都應當堅定的拒絕。通穆:相處和睦的知交;饋(kuì):贈送。

  (69)何者?常人皆薄義而重利,今以自竭者,必有為而作鬻,貨徼歡施而求報:為什麼呢?因為普通人都輕看義而重視利,現在他送你這些東西,肯定都是有所企圖的,是在做買賣。今日那麼大方的送給你,是指望有朝一日得到回報。

  (70)其俗人之所甘願,而君子之所大惡也:這種「禮尚往來」是俗人喜歡做的事,卻是君子最討厭的。

  (71)又憒不須離摟,強勸人酒:另外,酒喝過量時不要和別人糾纏,去灌別人酒。憒:精神昏亂;離摟:糾纏。

  (72)不飲自已,若人來勸,己輒當為持之,勿誚勿逆也:過量時就不要再喝了。假如別人仍來勸酒,就端起酒杯做一做喝酒的樣子,不要去嘲弄別人,不要去違逆別人的意思。自已:自己打住;輒(zhé)當:就應當;為持之:為對方拿起杯子。誚(qiào):嘲弄。

  (73)見醉薰薰便止,慎不當至困醉,不能自裁:感到醉意的時候就停下來,千萬不要喝到大醉,以至於無法自控的地步。

【譯文】

  人如果沒有志向,就不能被稱為人。但作為一個道德高尚的君子,應該有其行為準則。應當擇善而行,先確定目標,然後再行動。一旦志向確定下來,就要心口如一,至死不悔,說到做到,必定達到目標。如果身心疲憊懈怠,或者被外部事物所牽累,或者被心中慾望所左右、不能忍受暫時的疾患,不能剋制細小的慾望,就會猶豫不定;一旦猶豫不定,便會做與不做二心;二心交爭不定就會導致立志之前的慾念取勝。有的人半途而廢,有的人功虧一簣,最終都導致失敗。用這種做事半途而廢的人去守城,就守衛不住;用這樣的人去進攻,就會膽怯;與這樣的人盟誓,他就會違背誓言;與這樣的人密謀,他就會經常泄密;這樣的人遇到享樂的時候,就會放縱感情;居於安逸之地就會隨心所欲。因此,這樣的人表面看來繁花耀目,但卻不可能結果;雖終年勤苦,卻一點收穫也沒有。這就是君子為什麼要為之嘆息的緣故。伍子胥作長嘆時的心志,伯夷、叔齊寧願餓死不食周粟的高尚操守,柳下惠「坐懷不亂」的執著堅貞,蘇武堅守民族節操的志向,可以說都很堅定。所以說,內心裡沒有貪慾而平靜,外表沒有藻飾而接近自然之道的人,才是最能堅守理想的人!

  對居住之地的長官,只要尊敬他就可以了。不要和他過分親密,和他的往來也不宜太頻繁,一定要去拜訪的話,也應當注意控制時間,不宜坐的太久。若是和其他人一起去拜訪,那就不要單獨和他一起走在最後,也不要在他家裡過夜。之所以要你這麼做,是因為這些官員喜歡向人打聽一些隱私,一些壞人壞事被舉報揭發了,你就會被誤認為是告密者遭人怨恨,你又無法辯白洗清自己。有時會講到別人提到的一些事,你在和官員談話時總是免不了要有所答覆,陷入兩難境地,實在難辦。假如你少說話,謹慎守備管住自己的嘴,那就不會被人埋怨誤解了。

  平時做人應當處清凈高遠。如果有人來麻煩、叨擾,想要你為他去拚命找人辦事,你應當婉拒。要讓對方明白,自己從不插手這類事。如果那人的事情有冤屈或者真的很急,心裡有些不忍,那就表面上拒絕他,私下偷偷給他幫忙。之所以要你這樣做,是因為這樣上可以預防、遠離一些想要以此為借口拉攏、束縛你的人,中可以杜絕一些麻煩人士的請求,下可以保全自己一向的名聲,這也是堅守志向的一個辦法。

  在想去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先自己審度一下看看可不可以去做,考慮差不多了再去辦。如果一件事你考慮必須這樣辦才合適,別人想讓你改變,你應當向對方講清為何要這樣辦的道理。如果他講的有道理,你也不要因此感到羞恥,有挫折感,立即聽從對方意見,改正自己不正確的想法。如果對方的理由不充分,僅僅想靠情感要求你這樣辦,即是他說破嘴,你也應當堅持原來的做法,這也是堅守志向的一個辦法。

  在錢財上不要太計較、太小氣。若遇見貧窮困苦的人,你又有可能去接濟他,那就應該見義勇為。假如有人跟在你身邊而有所求,那你就應該反省考慮一下。假如對方花銷無止境,一天比一天多,已超出「救急就貧」本身的意義,你就應當權衡輕重拒絕他。就算他糾纏不休,也應當拒絕。但在大部分情況下,如果人家來求你幫忙,一般都是因為他沒有而你有,才會來求你,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多的。如果你不按我說的去做,輕易就為別人竭盡所有,不忍心當面拒絕別人的請求,為對方的人情而答應他,抹不開面子,那就不是真正有遠大志向的人。

  語言,是君子表達自己觀點的工具。當你說出對事物看法時,你對此的是非態度等都會輕易顯示出來。所以說話不可不謹慎。假如你說這話會產生不好的結果,即是你想說,也應當考慮說出來恐怕有不好結果,也應當隱忍不說。事後再回過頭看看,當時隱忍不說,沒有產生不好後果,就知道當時不說是對的。所以能不說就不說,這樣做可以保全自己。而且世俗之人傳好消息很慢,壞消息倒是傳得很快,又喜歡議論別人的過失短缺,平常人們都喜歡這麼做。這樣的人坐在一起議論是非,自然不是什麼高尚的話題。(在這些嘴中),一點點小動靜,一點點差異變化,都會當作大事來高談闊論,這值得去附和嗎?

  人與人之間會發生一些爭論,在你還未權衡好得失的情況下,應持謹慎態度,不要去參與。可以默默地在一旁觀察,其是非自然會顯現出來。有時小小的「是」其實算不得「是」,小小的「非」也不算得「非」,這種情況下不必介入干預。就算是有人來問自己,也可以推託說不知道。在遇到別人爭論的時候也是如此。如果遇到酒會,別人開始爭論而且有越吵越厲害的趨勢,就應當找個機會離開而不要有任何留戀。因為這是他們將要開始爭鬥的前兆。如果你坐著不離開,就肯定會看出其中的是非曲直,屆時就會忍不住不說話。一說話肯定會贊成一方,批評另一方。爭鬥的雙方都會以為自己是對的,你現在說我不對這是在袒護偏私對方,這樣就會對你埋怨,產生惡感。如果由於惡感對你說出狂悖侮辱的話,你即使可以正襟危坐,對此挑釁不理不睬。但受到侮辱而不去抗爭,這就是大是大非了,這屬於不能用「武」來捍衛「仁」,這不符合捨身取義。所以還是在聽到這些人爭鬥時走得遠遠的好。何況那些喜歡爭辯訴訟的,大都是小人。他們之間的爭訟,談不上什麼是非曲直,只不過在一起混日子罷了,你就是同他們爭贏了又算什麼呢?還不如離他們遠遠的,自飲自醉的好。假如你有一些不願讓別人知道的私心,而對方又千方百計打探,對你無休無止的騷擾,想用這種你忌諱的私心來要挾你。你也不必害怕這些小人,為他們所要挾,讓他們說去就是了。堅守正確的話語,對小人這類作為沒有感覺不去理會,才算是真有志向的人。

  如果不是老朋友、鄰居,以及這類親朋好友,請你到他那裡去,你要找個理由推辭,不要去。摒棄外表的華美就可以讓內心無慾念,自己能認識到急躁是不好的行為,就能達到安詳的境界,這是最美的境界。不需要作小小的卑微謙恭,應該在大處寬容謙讓;也無須計較小廉小恥,而應當保全大節。比如遇到朝廷招募時讓出官位,能捨生取義,像孔融那樣請求代兄長去死依約,這是忠臣烈士才有的節操。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千萬不要勉強去知道別人都知道的事情。如果那人知道你知道他的私密,則將對你有所忌諱。假如你知道了不說,那就像不知道一樣。如果見到別人在竊竊私語,應該起身離開,不要使人忌諱。如果別人強迫你和他一起議論,其內容都是邪惡艱險的,那就應當義正詞嚴,用道義加以糾正。為什麼呢?因為君子不應該容忍那些虛偽淺薄的話。因為事情一旦敗露,那些當時在一起議論的人就會說:某某當時也知道我說的這件事(很有可能是他告的密)。所以更應當加以戒備。大凡人聚在一起說悄悄話,會什麼內容都有,應當事先就有所戒備。一發現對方有說秘密的端倪就立即離開,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假如你偶然知道了他的私下議論,同意觀點倒也罷了,如果不同意他會擔心你泄密,就會想辦法著將你殺人滅口。如果他居心不良,屬於戲弄、恥笑別人的缺點。你也不要因為是小事就附和,因為小事會演變成大的分歧。遇到這種情況,也不要板著個臉,讓對方下不了台,只要默不做聲、不附和就行了。對方看到這種情況就會知趣,不再說下去了。如果不屬於自己監察臨視責任之外,之間有沒有利益交換關係。這類朋友僅僅是請你在一起喝酒交誼,這是人之常情,不需要拒絕他的邀請。你現在和過去所交往之人,如果不是至交好友,對方如贈送馬匹布帛、車輛衣服都應當堅定的拒絕。為什麼呢?因為普通人都輕看義而重視利,現在他送你這些東西,肯定都是有所企圖的,是在做買賣。今日那麼大方的送給你,是指望有朝一日得到回報。這種「禮尚往來」是俗人喜歡做的事,卻是君子最討厭的。

  另外,酒喝過量時不要和別人糾纏,去灌別人酒。過量時就不要再喝了。感到醉意的時候就停下來,千萬不要喝到大醉,以至於無法自控的地步。

【簡析】

  這是嵇康遭友人呂安事件被逮捕後,在獄中寫給兒子嵇紹的信。在這封長達近兩千言的信中,嵇康沒有提及自己的遭遇和獄中的情形,甚至也沒有常見的絕筆書中交代後事。而是交代兒子要立志,並指教其如何才能「秉志」,尤其是生逢亂世如何避禍保身的種種辦法方法。尤其是謹言慎行和如何接人待物,詳細指點,,並苦口婆心一一說明為何要這樣做的原因,而且是巨細無靡,細緻周到。例如教育兒子說話謹慎。如果說出來不會有不好結果,就應當隱忍不說。能不說就不說,這樣做可以保全自己。而且世俗之人傳好消息很慢,壞消息倒是傳得很快,又喜歡議論別人的過失短缺。這樣的人坐在一起議論是非,不值得去附和;遇到有人戲弄、恥笑別人的缺點,你也不要因為是小事就附和,因為小事會演變成大的分歧。但也不要板著個臉,讓對方下不了台,只要默不做聲、不附和就行了。對方看到這種情況就會知趣,不再說下去了;與長官不要過分親密,也不宜往來太頻繁。一定要去拜訪的話,也應當注意控制時間,不宜坐的太久。若是和其他人一起去拜訪,那就不要單獨和他一起走在最後,也不要在他家裡過夜。因為這些官員喜歡向人打聽一些隱私,一些壞人壞事被舉報揭發了,你就會被誤認為是告密者遭人怨恨,你又無法辯白洗清自己;一發現對方有說秘密的端倪就立即離開,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假如你偶然知道了他的私下議論,同意觀點倒也罷了,如果不同意他會擔心你泄密,就會想辦法著將你殺人滅口;與人喝酒時已過量,別人仍來勸酒,就端起酒杯做一做喝酒的樣子,不要去嘲弄別人,不要去違逆別人的意思等等。

  這些處世經驗,不僅巨細無靡,而且圓融穩妥甚至老道圓滑,與歷史上記載的或是我們印象中的嵇康似乎有點格格不入,史稱嵇康「剛腸疾惡,輕肆直言,遇事便發」。他的友人也是「竹林七賢」之一山濤贊他是「岩岩若孤松之獨立」,這不僅指其外表,也包括內在的正直、孤傲。他也說自己是「直性狹中」,眼裡容不得一粒沙子。平時蔑視權貴、不避禍患、仗義執言。司馬昭曾欲征詔他為官,他不應;好友山濤推舉他為官,他為此竟然要與山濤絕交,寫下有名的《與山巨源絕交書》。面對死亡,又如此從容瀟洒,以面對跪倒在地為此送行的三千太學生,以一曲《廣陵散》結束生命。這不像有的論者所斷定的那樣:「強硬如嵇康,死也不肯屈就,死前才寫與己一生完全格格不入的告子書,真是耐人尋味」。其中有原因,也有相通:

  第一,這些巨細無靡、圓融穩妥甚至老道圓滑的處世辦法,皆是客觀存在的世態人心。嵇康以他的睿智深刻,洞若觀火,他曾寫過《與山巨源絕交書》,臨死前卻將其子託付給準備絕交、投靠司馬昭的山濤,而不是一直追隨他的向秀。後來山濤不付委託,一直照顧嵇紹長大成人更可見其知人知世之深。在這封家信中,作者更是對此加以總結來告誡包括自己年幼孩子的善良人們,如批評那些「臨樂則肆情,處逸則極意」那些幹事半途而廢之人:「以之守則不固,以之攻則怯弱,與之誓則多違,與之謀則善泄」;又如「俗人傳吉遲傳凶疾,又好議人之過闕」,這不就是諺語所總結的「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里」嗎;又如說送禮行賄:「常人皆薄義而重利,今以自竭者,必有為而作鬻,貨徼歡施而求報,其俗人之所甘願,而君子之所大惡也」。當今一些貪官如早一點讀讀這篇《誡子書》,可能不至於落得如此下場!

  第二,這些人生經驗中也自己一生遭遇和慘痛教訓,他是在用自己以熱血甚至生命踐行的一生,到最後為自己不到十歲的年幼兒子提供了一個活生生的「此路不通」的警告牌。據史載:嵇康一直看不起權貴和虛偽的「禮法之士」,並將「輕肆」和辱慢表現在臉上好行動上。大將軍鍾會出身名門,是司馬昭奪取曹魏政權的心腹,為人乖巧又陰險。《世說新語·文學》篇記載他想結交嵇康以拉抬自己的聲望,但素知嵇康孤傲,怕遭拒絕。有次他揣著自己寫的《四本論》去見嵇康,走到門前,還是不敢叩門,便將懷中的《四本論》從院牆扔進去,回頭便走。還有一次是硬著頭皮去拜訪嵇康,「乘肥衣輕,賓從如雲」,但嵇康卻光著個脊樑在樹下打鐵「箕踞而鍛,會至,不為之禮」。搞得鍾會很狼狽。不僅如此,還拿鍾會開涮,問他::「何所為而來,何所見而去」?「(鍾)會深銜之」,由此種下殺機。但就在如此險惡環境下,他仍不避厲害,挺身而出為呂安辯誣。呂安的哥哥呂巽為司馬昭相國掾,原是嵇康友。呂巽姦淫了弟弟呂安的妻子,又反誣呂安不孝。嵇康聞訊後,立即與呂巽絕交並仗義執言為呂安辯誣,結果被鍾會抓住機會,借呂安事件攛掇司馬昭殺了嵇康。

  所以嵇康在《誡子書》中告誡兒子一定要「謹言慎行」,以及如何對待長官,是以自己的生命代價換來的經驗在保護這個年幼的孩子。

  第三,這封家信中,不僅僅是巨細無靡,指導孩子許多圓融穩妥甚至老道圓滑的處世辦法,更有堅守原則、「立身清遠」的志向,而且要「口與心誓,守死無二」,堅持到底。這些種教誨,既是嵇康平時為人處事的原則,也是與《誡子書》息息相通、一以貫之之處,如「非義不言,詳靜敬道」;「若志之所之,則口與心誓,守死無二,恥躬不逮,期於必濟」;「不須作小小卑恭,當大謙裕;不須作小小廉恥,當全大讓」;「不須行小小束脩之意氣,若見窮乏,而有可以賑濟者,便見義而作」;「大見是非,而爭不了,則仁而無武,於義無可」。並為孩子樹立道德典範、學習榜樣:伍子胥作長嘆時的心志,伯夷、叔齊寧願餓死不食周粟的高尚操守,柳下惠「坐懷不亂」的執著堅貞,蘇武堅守民族節操的志向。之處,這些內心裡沒有貪慾而平靜,外表沒有藻飾而接近自然之道的人,才是最能堅守理想的人!這些皆是在講究大節,是一種大智慧。嵇康從來都是嵇康。做為一個父親,他希望自己的兒子保全性命於亂世然後多作義事;作為一個戰士,他要求兒子堅守人之為人最起碼的原則和底線。——「見義而作,非義不言。」從《家誡》中對兒子的諸種教誨中,我們不難看出《家誡》的背後,除了一個父親對兒子的殷殷相勸,除了父親對兒子的深深期許,隱藏的更多的是一個正直且充滿義憤的人對這個世道的強烈抗議和更加徹底的不妥協。這就是我們幾千年歷史裡唯一的嵇中散。

  嵇康的兒子嵇紹也沒有辜負父親的諄諄教誨,他和乃父一樣,是中國古代史中著名的志士仁人。據《晉書·嵇紹傳》,父親被害後,他「事母孝謹」。晉武帝太康中由山濤推薦,征為秘書丞,歷任汝潁太守,徐州刺史。元康初為給事黃門侍郎,封弋陽子,遷散騎常侍,領國子博士。趙王倫篡位,署為侍中。惠帝反正,選為御史中丞,未拜,復為侍中。嵇紹人品俊美,且有才具,嵇紹剛到洛陽時,有人對竹林七賢之一的王戎說:「昨於稠人中始見嵇紹,昂昂然如野鶴之在雞群。」尚書左僕射裴頠亦深器之,常對人說:「使延祖為吏部尚書,可使天下無復遺才矣。」

  嵇紹謹遵父親教誨,不妄與人交,且立節堂堂,頗有乃父之風。元康年間,賈謐權傾朝野,潘岳、陸雲等文學之士組成二十四友,望風跪拜。賈謐慕嵇紹之名欲與之交,嵇紹竟據而不答。晉惠帝永興三年(304),東海王司馬越持惠帝討伐成都王司馬穎,在盪陰戰敗,百官及侍從皆潰散,飛箭雨集,時為侍中的嵇紹以身遮蔽惠帝,血濺惠帝衣,死難。事後,惠帝侍從要將衣上血跡洗凈,惠帝說:「此嵇中侍血,勿去」。贈侍中金紫光祿大夫,進爵為侯。晉元帝為左丞相時,表贈嵇紹為太尉,即位後追謚曰忠穆。

  宋代文天祥在著名的《正氣歌》中,曾把「為嵇中侍血」作為「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的代表之一加以謳歌。

                    嵇康           安徽蒙城嵇康亭

敕劉禪遺詔 劉備

  朕初疾但下痢耳(1),後轉雜他病,殆不自濟(2)。人五十不稱夭,年已六十有餘,何所復恨,不復自傷,但以卿兄弟為念(3)。射君到(4),說丞相嘆卿智量甚大,增修過於所望(5)。審能如此,吾復何憂(6)!勉之,勉之!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7)。惟賢惟德,能服於人(8)。汝父德薄,勿效之。可讀漢書、禮記,間暇歷觀諸子及六韜、商君書,益人意智(9)。聞丞相為寫申、韓、管子、六韜一通已畢(10),未送,道亡,可自更求聞達(11)。

(《三國志》裴松之注所引《諸葛亮集》)

  【作者介紹】

  劉備(161-223),字玄德,東漢末年幽州涿郡涿縣(今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人。三國時期蜀漢開國皇帝,後人尊稱其先主。據《三國志·先主傳》劉備是漢朝的宗室,漢中山靖王劉勝的後代。為人謙和、禮賢下士,寬以待人,志向遠大,知人善用,素以仁德為世人稱讚,是三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三國志》作者陳壽贊為:「先主之弘毅寬厚,知人待士,蓋有高祖之風,英雄之器焉。及其舉國託孤於諸葛亮,而心神無貳,誠君臣之至公,古今之盛軌也」。

  劉備創業之初,勢單力薄,顛沛流離。雖然兩次佔據徐州,但都最終失敗,但是他注意收買人心,不論什麼情況,他都以民為先。他知人善任,三顧茅廬請諸葛亮出山,將諸葛亮著名的「隆中對」作為自己的立國綱要。他一生敬重諸葛亮,稱「如魚得水」,共謀大業。他在鄉黨之中得到後來勇冠三軍的關羽、張飛,又能重用行伍出身的魏延,成功地鎮守了漢中這個戰略重地。章武元年(221)3月15日(農曆二月初五)在成都稱帝,國號漢,年號章武,史稱蜀或蜀漢,佔有今四川、雲南大部、貴州全部,陝西漢中和甘肅白龍江一部分。次年伐東吳在夷陵兵敗,損失慘重,退回白帝城。章武三年(223)病逝於白帝城永安宮。終年63歲,謚號昭烈帝,廟號烈祖,葬惠陵。在成都市南郊武侯祠內之正殿西側。

                  劉備        中國郵政發行的「白帝託孤」郵票

【注釋】

  (1)朕初疾但下痢耳:我最初患的病是痢疾。朕:古代君主自稱;下痢:痢疾。一種腸道疾病,多由病菌引起。因主要癥狀是腹瀉,所以稱為「下痢」。

  (2)殆不自濟:恐怕好不了了。殆:恐怕,大概。

  (3)不復自傷,但以卿兄弟為念:我不再為自己傷懷,只是牽掛你們兄弟幾個。卿:舊時君對臣、長輩對晚輩的稱謂,相當於「你(們)」。按:劉備有四子二女。長子劉禪(shàn),甘夫人所生,後為蜀國後主。蜀亡後,被封為安樂公;次子劉永,先為魯王,後封為甘陵王。與劉禪寵臣黃皓不和,被劉禪疏遠。蜀亡後東遷洛陽,官奉車都尉,封為鄉侯;三子劉理,先為梁王,後封為安平王。早卒,謚為悼王;養子劉封,本姓寇。後因荊州之役不援助關羽而令關羽被呂蒙擒殺,劉備將他問罪,賜死。二女則於劉備南逃至長坂時,被曹將曹純所俘。

  (4)射君到:射君到白帝城來。射君:射援,字文雄,扶風人。其本姓為謝,後改姓射。獻帝初依附劉章,劉備立國後以謝援為祭酒,後遷議曹從事中郎軍議中郎將。死於任上。

  (5)說丞相嘆卿智量甚大,增修過於所望:說丞相讚歎你的智慧和肚量都很大,增長的修養超過了我的期望。丞相:即諸葛亮,為蜀漢丞相。

  (6)審能如此,吾復何憂:如果真如此,我還有什麼不放心的。

  (7)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不要因為壞事很小而去做,不要因為善事很小而不去做。

  (8)惟賢惟德,能服於人:只有賢明有德行,才能使別人信服。

  (9)可讀漢書、禮記,間暇歷觀諸子及六韜、商君書,益人意智:可以讀一讀《漢書》、《禮記》。時間空閑的時候,也可以將《老子》、《莊子》等諸子的著作以及《六韜》、《商君書》都看一看,可以增長人的修養和智慧。《漢書》:東漢班固著,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自《漢書》以後,中國歷代官修斷代史都仿照其體例;《禮記》:又叫《小戴禮記》。戰國至秦漢年間儒家學者解釋說明經書《儀禮》的文章選集,其作者不止一人,是一部儒家思想的資料彙編。與《周禮》《儀禮》合稱「三禮」;諸子:春秋戰國時期一些思想家的著作,包括《老子》、《莊子》、《韓非子》等;《六韜》:又稱《太公六韜》、《太公兵法》,全書以太公與文王、武王對話的方式編成。舊題為周初太公望(即呂尚、姜子牙)所著,但學者普遍認為是後人依託,作者已不可考。一般認為此書成於戰國時代;《商君書》:也稱《商子》,其內容龐雜,涉及經濟、政治、軍事、法治等等諸多重大問題,現存24篇。關於《商君書》的作者一種意見認為《商君書》基本是偽書,第二種意見認為作者是商鞅,第三種意見認為作者並非一人,是商鞅遺著與其他法家遺著的合編。

  (10)聞丞相為寫申、韓、管子、六韜一通已畢聽說丞相已為你抄寫了《申子》、《韓非子》、《管子》以及《六韜》,已經抄好了。申:即《申子》,戰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申不害的著作。申不害(約公元前395~公元前337)。東周鄭國京(今中國河南省滎陽縣東南)人,著名的思想家和改革家。韓國滅掉鄭國後,韓昭侯重用他為丞相,在韓國主持改革,十五年間便使韓國強盛起來。《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中說他原來信奉道家思想,後來分化出來,成為法家。他的著作《申子》原來有兩篇,《漢書·藝文志》中說是六篇;韓:即《韓非子》,先秦時期法家代表思想家人物韓非的論著。韓非,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省新鄭)。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管子:即管仲(公元前770~前476),齊國政治家﹑思想家。其著作《管子》是戰國時各學派的言論彙編,內容很龐雜,包括法家、儒家、道家、陰陽家、名家、兵家和農家的觀點。

  (11)未送,道亡,可自更求聞達:但沒有送達白帝城,在從成都送來的路上丟失了。你可以另從知識淵博的人那裡去找來這些書讀一讀。

【譯文】

  我最初患的病是痢疾,後來轉成疑難雜症,恐怕好不了了。人活到五十歲死去就不能算是短命,我已經六十多歲了,還有什麼埋怨的?我不再為自己傷懷,只是牽掛你們兄弟幾個。射君到白帝城來,說丞相讚歎你的智慧和肚量都很大,增長的修養超過了我的期望。如果真如此,我還有什麼不放心的!你努力去做吧,努力去做吧!不要因為壞事很小而去做,不要因為善事很小而不去做!只有具備賢明和德行,才能使別人信服。你的父親德行不深厚,不值得仿效。你可以讀一讀《漢書》、《禮記》。時間空閑的時候,也可以將《老子》、《莊子》等諸子的著作以及《六韜》、《商君書》都看一看,可以增長人的意志和智慧。聽說丞相已為你抄寫了《申子》、《韓非子》、《管子》以及《六韜》,已經抄好了,但沒有送達白帝城,在從成都送來的路上丟失了。你可以另從知識淵博的人那裡去找來這些書讀一讀。

  【簡評】

  建安二十四年(219),劉備佔領漢中後不久,關羽孤軍北伐,雖然水淹七軍、擒于禁、斬龐德、威震華夏、圍曹仁於襄陽,達到軍事上的最高峰,但是荊州後方空虛,東吳呂蒙以白衣計乘機奪取荊州(主要是江陵和公安),最後關羽被吳軍擒獲,遭到殺害。關羽被東吳殺害以後,劉備報仇心切,竟不聽諸葛亮勸告,親自率軍出征,攻打東吳,但在章二年(222)年夏被吳將陸遜在夷陵之戰中打敗,最終撤退到白帝城,接著病倒在白帝城的永安宮。這篇《誡子書》就是章武三年(223)劉備臨死前,頒發給他的兒子劉禪的詔書。

  詔書中提到「汝父德薄,勿效之」,實際上是暗自譴責自己不聽諸葛亮的勸告,意氣用事,傾舉國之兵大舉東進,結果兵敗夷陵(今宜昌市),使剛剛立國的蜀漢元氣大傷,從此由盛轉衰。

  這份詔書中提到對子女的教育有三點值得注意:一是「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一切從小處做起,注意細節,因為對小惡來說,是「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對小善來說,是「集腋成裘,聚沙成塔」。二是「惟賢惟德,能服於人」。對君主是如此,對一般領導也是如此;三是多讀書,可以「益人意智」。尤其是《漢書》、諸子等歷史哲學著作。

  但正如蘇軾所云:「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史稱劉備知人善用、弘毅寬厚,但對自己的兒子卻偏聽偏信,盲目短視。聽射援跑來一說:「丞相嘆卿智量甚大,增修過於所望」,就立馬覺得「審能如此,吾復何憂」。但劉禪實際上是個「扶不起來的阿斗」後來的史實也證明。當了皇帝後,「親小人,遠賢臣」,昏聵胡塗,整天飲酒作樂。結果弄得國破家亡,自己被俘當個名副其實的「安樂侯」。據史載,晉武帝司馬炎舉行宮廷宴會,故意讓人奏起蜀樂,在座的蜀國老臣聞樂思念故國,皆淚下沾襟。但劉禪仍然嬉笑自若。司馬炎問他,他居然說「此間樂,不思蜀」,以至落下個「樂不思蜀」的成語。今日居然有人說這是「大智慧」。如果這是大智慧,張邦昌、汪精衛也可算具有大智慧了。我倒是以為,劉備出於溺愛或望子成龍心切,偏聽偏信,沒有真正了解和認清自己的孩子,這倒可以為今日官二代、富二代的一個很好的借鑒和教訓!

家訓 包拯

  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1);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2)。不從吾志,非吾子孫(3)。仰珙刊石,豎於堂屋東壁,以昭後世(4)。

(《包孝肅公集》)

  附:

明志 包拯

  清心為治本(5),直道是身謀(6)。秀干終成棟,精鋼不為鉤(7)。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8)。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9)

(《包孝肅公集》)

  【作者介紹】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或稱包文正,字希仁,廬州人(今安徽合肥肥東縣人)。因朝廷曾授予龍圖閣直學士、天章閣待制等銜,故人稱「包待制」、「包龍圖」。又因其其廉潔公正、不攀附權貴,又有「包青天」、「包黑頭」等稱號。

  據《宋史·包拯傳》和鄭樵《通志》介紹:包拯是楚國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孫()。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讀書耕田。父包令儀,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進士,官至刑部侍郎,致仕後返回原籍,贈太保。母宣氏,贈馮翔郡太夫人。由於家境殷實,包拯從小受到良好的傳統教育。二十八歲中進士,任命為大理寺評事。但包拯兄弟三人,長兄包瑩、二兄包穎均早前去世,只存包拯一人所以他信守聖人「父母在,不遠遊」的教誨,沒有就任,在家侍奉父母。後又任命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由於父母年事已高,不願意隨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又一次放棄官職留在家裡。改任監和州稅,又不赴。直到仁宗天聖五年(1027)父母亡故後才出任天長(今安徽天長縣)知縣。由於清正廉潔,受到上司重視和世人稱讚,康定元年(1040)以殿中丞出知端州。慶曆三年(1043)回朝任監察御史里行走,兩年後升任監察御史。慶曆五年(1045)充任賀契丹正旦使,出使契丹。抗節陳詞,有功於國。回國後歷任工部員外郎、充河北轉運使戶部副使、天章閣待制知諫院、龍圖閣直學士河北轉運使,然後出知揚州、廬州、池州、江寧府。嘉祐元年(1056)回朝以右侍郎中權知開封府。嘉祐三年,遷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嘉祐四年,遷給事中,三司使;嘉祐六年,任樞密副使。七月死於任上。贈禮部尚書,謚「孝肅」。

  包拯為人清正廉明,立朝剛毅有政聲。在監察御史任上,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在三司戶部副使任上,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以往一般都是由親王、大臣兼任。歷來京官難當,一是皇權可以隨便干預地方事務,二是皇親國戚都聚集在這裡,仗勢欺人,無理可講。在北宋政權存在的一百多年間,出任開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個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包拯在開封知府的任期內,秉公理政,鐵面無私,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因為他行得正、坐得直誰也拿他沒有辦法

  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皇祐二年(1050),包拯升任天章閣待制,擔任諫官。一上任,就將魏徵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請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此等等,朝廷亦多採納施行。包拯對於自己的這一段經歷曾做過十六字的總結:「披肝瀝膽,冒犯威嚴,不知忌諱,不避怨仇」。

  包拯尤以清廉公正,嚴懲貪官罪犯聞名於世。史傳中傳頌的有「三彈張堯佐」、「七斗王魁」、「參倒張方平」、「嚴懲張可久」、「抗命懲任弁」等許多驚心動魄、可歌可泣事迹:

  張堯佐是宋仁宗寵妃張美人的伯父,沒有什麼才幹,卻憑藉張美人的關係,官運亨通。最初,張堯佐被委任為「三司使」,身為諫官的包拯極力反對,向皇帝諫議說,像張堯佐這樣的人,就連小官也沒有資格做,更不用說「三司使」這樣顯赫的大官了。但仁宗愛屋及烏,不但不理會,反而又加封張堯佐為節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繼續上諫,堅持怒責張堯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聞。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張堯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進諫,痛加陳詞,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當面辯論起來,終於迫使皇帝罷了張堯佐的官。

  三司使張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假公濟私。有一次,東京城一個名叫劉保衡的商人,開了一間酒坊,經營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麥,摺合現錢一百多萬貫,他一時拿不出,張方平下令劉保衡變賣家產抵償欠債,同時,又趁人之危,用極低的價格買下了劉保衡的家產。包拯獲悉之後,大為震怒,認為張方平作為朝廷命官,卻利用職權,巧取豪奪,罪不容恕,於是上書皇帝,彈劾張方平,張方平因此被罷官。

  淮南轉運使張可久,利用職權,販賣私鹽一萬多斤,在宋代是一項很嚴重的罪行。案情揭發後,張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審理。按法例,販賣私鹽的罪行輕重,是依照查獲私鹽的數量來定刑的。數量越多定罪越重。張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販賣私鹽,數量雖多,但是轉手迅速,從來不留倉儲,被查獲的數量並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時,也無計可施。包拯主張不能過分拘泥成法,要嚴判張可久。他說,張可久身為轉運使,竟然目無法紀,公然販賣私鹽,這種罪行不能等同於一般老百姓,必須重判。在他的建議下,張可久受到嚴厲懲罰,被判流刑。

  任弁在擔任汾州知州時,利用職權,公器私用,役使一百多名兵士為他做私家工作。有的,為他織造駝毛緞匹;有的,為他做各種私人雜務。他的罪行被揭發時,佔用的工役達二萬三千六百多個,摺合細絹一千六百餘匹。根據宋朝的法律,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行,不僅要做出賠償,罰銅十斤,還要充軍到三千里外的邊疆去。但宋仁宗體恤任弁對朝廷有功,免去了他發配充軍三千里外的刑罰。包拯上書據理力爭,他說,作為知州這樣的大官,知法犯法,不能隨便減輕對他的懲罰,迫使仁宗收回成命。

  淮南轉運使王逵出名的貪酷。為人又嫌貧愛富,話本小說和傳統戲曲就有「王魁負桂英」。他出任地方官後,橫行不法,隨意增派各種名目的苛捐雜稅,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萬貫。他把搜刮來的錢財,大量賄賂京官,謀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殘忍,並且隨意殺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轉運使時,百姓聞風逃散,紛紛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逃避迫害。老百姓對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寵信,官運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轉運使的高職。包拯為民請命,七次上書朝廷罷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陳利害,甚至無意之間把唾沫噴到了皇帝的臉上。在包拯的不斷彈劾下,王逵終於被罷免。

  嘉祐元年(1056)包拯以右侍郎中權知開封府。開封知府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職務,

  以往一般都是由親王、六部大臣兼任。歷來京官難當,一是皇權可以隨便干預地方事務,二是皇親國戚都聚集在這裡,仗勢欺人,無理可講。在北宋政權一百多年間,出任開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個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但包拯在開封知府兩年多任期內,秉公理政,鐵面無私,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因為他行得正、坐得直,誰也拿他沒有辦法。以致當時京師流傳:「關節不到,閻羅老包」。

  至於民間流傳的還有陳州放糧、處死貪污救災糧款的劉國丈兒子和女婿,連皇上出面說清都不準。又用龍頭鍘處死鍘嫌貧愛富企圖殺死前妻秦香蓮和兩個孩子的當朝駙馬陳世美,以及一些明察秋毫的斷案故事。

  有《包拯集》。

包公任開封府尹大堂上的三台銅鍘(龍頭鍘、虎頭鍘、狗頭鍘) 合肥包河香花墩包拯讀書處的「廉泉」

【譯文】

  我最初患的病是痢疾,後來轉成疑難雜症,恐怕好不了了。人活到五十歲死去就不能算是短命,我已經六十多歲了,還有什麼埋怨的?我不再為自己傷懷,只是牽掛你們兄弟幾個。射君到白帝城來,說丞相讚歎你的智慧和肚量都很大,增長的修養超過了我的期望。如果真如此,我還有什麼不放心的!你努力去做吧,努力去做吧!不要因為壞事很小而去做,不要因為善事很小而不去做!只有具備賢明和德行,才能使別人信服。你的父親德行不深厚,不值得仿效。你可以讀一讀《漢書》、《禮記》。時間空閑的時候,也可以將《老子》、《莊子》等諸子的著作以及《六韜》、《商君書》都看一看,可以增長人的意志和智慧。聽說丞相已為你抄寫了《申子》、《韓非子》、《管子》以及《六韜》,已經抄好了,但沒有送達白帝城,在從成都送來的路上丟失了。你可以另從知識淵博的人那裡去找來這些書讀一讀。

  【簡評】

  建安二十四年(219),劉備佔領漢中後不久,關羽孤軍北伐,雖然水淹七軍、擒于禁、斬龐德、威震華夏、圍曹仁於襄陽,達到軍事上的最高峰,但是荊州後方空虛,東吳呂蒙以白衣計乘機奪取荊州(主要是江陵和公安),最後關羽被吳軍擒獲,遭到殺害。關羽被東吳殺害以後,劉備報仇心切,竟不聽諸葛亮勸告,親自率軍出征,攻打東吳,但在章二年(222)年夏被吳將陸遜在夷陵之戰中打敗,最終撤退到白帝城,接著病倒在白帝城的永安宮。這篇《誡子書》就是章武三年(223)劉備臨死前,頒發給他的兒子劉禪的詔書。

  詔書中提到「汝父德薄,勿效之」,實際上是暗自譴責自己不聽諸葛亮的勸告,意氣用事,傾舉國之兵大舉東進,結果兵敗夷陵(今宜昌市),使剛剛立國的蜀漢元氣大傷,從此由盛轉衰。

  這份詔書中提到對子女的教育有三點值得注意:一是「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一切從小處做起,注意細節,因為對小惡來說,是「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對小善來說,是「集腋成裘,聚沙成塔」。二是「惟賢惟德,能服於人」。對君主是如此,對一般領導也是如此;三是多讀書,可以「益人意智」。尤其是《漢書》、諸子等歷史哲學著作。

  但正如蘇軾所云:「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史稱劉備知人善用、弘毅寬厚,但對自己的兒子卻偏聽偏信,盲目短視。聽射援跑來一說:「丞相嘆卿智量甚大,增修過於所望」,就立馬覺得「審能如此,吾復何憂」。但劉禪實際上是個「扶不起來的阿斗」後來的史實也證明。當了皇帝後,「親小人,遠賢臣」,昏聵胡塗,整天飲酒作樂。結果弄得國破家亡,自己被俘當個名副其實的「安樂侯」。據史載,晉武帝司馬炎舉行宮廷宴會,故意讓人奏起蜀樂,在座的蜀國老臣聞樂思念故國,皆淚下沾襟。但劉禪仍然嬉笑自若。司馬炎問他,他居然說「此間樂,不思蜀」,以至落下個「樂不思蜀」的成語。今日居然有人說這是「大智慧」。如果這是大智慧,張邦昌、汪精衛也可算具有大智慧了。我倒是以為,劉備出於溺愛或望子成龍心切,偏聽偏信,沒有真正了解和認清自己的孩子,這倒可以為今日官二代、富二代的一個很好的借鑒和教訓!

家訓 包拯

  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1);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2)。不從吾志,非吾子孫(3)。仰珙刊石,豎於堂屋東壁,以昭後世(4)。

(《包孝肅公集》)

  附:

明志 包拯

  清心為治本(5),直道是身謀(6)。秀干終成棟,精鋼不為鉤(7)。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8)。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9)

(《包孝肅公集》)

  【作者介紹】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或稱包文正,字希仁,廬州人(今安徽合肥肥東縣人)。因朝廷曾授予龍圖閣直學士、天章閣待制等銜,故人稱「包待制」、「包龍圖」。又因其其廉潔公正、不攀附權貴,又有「包青天」、「包黑頭」等稱號。

  據《宋史·包拯傳》和鄭樵《通志》介紹:包拯是楚國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孫()。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讀書耕田。父包令儀,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進士,官至刑部侍郎,致仕後返回原籍,贈太保。母宣氏,贈馮翔郡太夫人。由於家境殷實,包拯從小受到良好的傳統教育。二十八歲中進士,任命為大理寺評事。但包拯兄弟三人,長兄包瑩、二兄包穎均早前去世,只存包拯一人所以他信守聖人「父母在,不遠遊」的教誨,沒有就任,在家侍奉父母。後又任命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由於父母年事已高,不願意隨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又一次放棄官職留在家裡。改任監和州稅,又不赴。直到仁宗天聖五年(1027)父母亡故後才出任天長(今安徽天長縣)知縣。由於清正廉潔,受到上司重視和世人稱讚,康定元年(1040)以殿中丞出知端州。慶曆三年(1043)回朝任監察御史里行走,兩年後升任監察御史。慶曆五年(1045)充任賀契丹正旦使,出使契丹。抗節陳詞,有功於國。回國後歷任工部員外郎、充河北轉運使戶部副使、天章閣待制知諫院、龍圖閣直學士河北轉運使,然後出知揚州、廬州、池州、江寧府。嘉祐元年(1056)回朝以右侍郎中權知開封府。嘉祐三年,遷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嘉祐四年,遷給事中,三司使;嘉祐六年,任樞密副使。七月死於任上。贈禮部尚書,謚「孝肅」。

  包拯為人清正廉明,立朝剛毅有政聲。在監察御史任上,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在三司戶部副使任上,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以往一般都是由親王、大臣兼任。歷來京官難當,一是皇權可以隨便干預地方事務,二是皇親國戚都聚集在這裡,仗勢欺人,無理可講。在北宋政權存在的一百多年間,出任開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個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包拯在開封知府的任期內,秉公理政,鐵面無私,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因為他行得正、坐得直誰也拿他沒有辦法

  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皇祐二年(1050),包拯升任天章閣待制,擔任諫官。一上任,就將魏徵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請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此等等,朝廷亦多採納施行。包拯對於自己的這一段經歷曾做過十六字的總結:「披肝瀝膽,冒犯威嚴,不知忌諱,不避怨仇」。

  包拯尤以清廉公正,嚴懲貪官罪犯聞名於世。史傳中傳頌的有「三彈張堯佐」、「七斗王魁」、「參倒張方平」、「嚴懲張可久」、「抗命懲任弁」等許多驚心動魄、可歌可泣事迹:

  張堯佐是宋仁宗寵妃張美人的伯父,沒有什麼才幹,卻憑藉張美人的關係,官運亨通。最初,張堯佐被委任為「三司使」,身為諫官的包拯極力反對,向皇帝諫議說,像張堯佐這樣的人,就連小官也沒有資格做,更不用說「三司使」這樣顯赫的大官了。但仁宗愛屋及烏,不但不理會,反而又加封張堯佐為節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繼續上諫,堅持怒責張堯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聞。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張堯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進諫,痛加陳詞,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當面辯論起來,終於迫使皇帝罷了張堯佐的官。

  三司使張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假公濟私。有一次,東京城一個名叫劉保衡的商人,開了一間酒坊,經營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麥,摺合現錢一百多萬貫,他一時拿不出,張方平下令劉保衡變賣家產抵償欠債,同時,又趁人之危,用極低的價格買下了劉保衡的家產。包拯獲悉之後,大為震怒,認為張方平作為朝廷命官,卻利用職權,巧取豪奪,罪不容恕,於是上書皇帝,彈劾張方平,張方平因此被罷官。

  淮南轉運使張可久,利用職權,販賣私鹽一萬多斤,在宋代是一項很嚴重的罪行。案情揭發後,張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審理。按法例,販賣私鹽的罪行輕重,是依照查獲私鹽的數量來定刑的。數量越多定罪越重。張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販賣私鹽,數量雖多,但是轉手迅速,從來不留倉儲,被查獲的數量並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時,也無計可施。包拯主張不能過分拘泥成法,要嚴判張可久。他說,張可久身為轉運使,竟然目無法紀,公然販賣私鹽,這種罪行不能等同於一般老百姓,必須重判。在他的建議下,張可久受到嚴厲懲罰,被判流刑。

  任弁在擔任汾州知州時,利用職權,公器私用,役使一百多名兵士為他做私家工作。有的,為他織造駝毛緞匹;有的,為他做各種私人雜務。他的罪行被揭發時,佔用的工役達二萬三千六百多個,摺合細絹一千六百餘匹。根據宋朝的法律,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行,不僅要做出賠償,罰銅十斤,還要充軍到三千里外的邊疆去。但宋仁宗體恤任弁對朝廷有功,免去了他發配充軍三千里外的刑罰。包拯上書據理力爭,他說,作為知州這樣的大官,知法犯法,不能隨便減輕對他的懲罰,迫使仁宗收回成命。

  淮南轉運使王逵出名的貪酷。為人又嫌貧愛富,話本小說和傳統戲曲就有「王魁負桂英」。他出任地方官後,橫行不法,隨意增派各種名目的苛捐雜稅,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萬貫。他把搜刮來的錢財,大量賄賂京官,謀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殘忍,並且隨意殺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轉運使時,百姓聞風逃散,紛紛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逃避迫害。老百姓對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寵信,官運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轉運使的高職。包拯為民請命,七次上書朝廷罷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陳利害,甚至無意之間把唾沫噴到了皇帝的臉上。在包拯的不斷彈劾下,王逵終於被罷免。

  嘉祐元年(1056)包拯以右侍郎中權知開封府。開封知府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職務,

  以往一般都是由親王、六部大臣兼任。歷來京官難當,一是皇權可以隨便干預地方事務,二是皇親國戚都聚集在這裡,仗勢欺人,無理可講。在北宋政權一百多年間,出任開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個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但包拯在開封知府兩年多任期內,秉公理政,鐵面無私,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因為他行得正、坐得直,誰也拿他沒有辦法。以致當時京師流傳:「關節不到,閻羅老包」。

  至於民間流傳的還有陳州放糧、處死貪污救災糧款的劉國丈兒子和女婿,連皇上出面說清都不準。又用龍頭鍘處死鍘嫌貧愛富企圖殺死前妻秦香蓮和兩個孩子的當朝駙馬陳世美,以及一些明察秋毫的斷案故事。

  有《包拯集》。

包公任開封府尹大堂上的三台銅鍘(龍頭鍘、虎頭鍘、狗頭鍘) 合肥包河香花墩包拯讀書處的「廉泉」

【注釋】

  (1)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包家後世為官作宦的子孫,如果有貪污和違法亂紀行,家族不準接納他們。贓濫:臟,貪贓,貪污;濫:泛指違法亂紀行為。

  (2)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他們死後,也不準入葬家族墓群之中。大塋:家族墓群。歿(mò):死去。

  (3)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不追隨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孫。

  (4)仰珙刊石,豎於堂屋東壁,以昭後世:珙刻石刊布,豎立於大堂東面牆壁下,以此明白告訴後人。仰:下輩對上輩、卑對尊的敬語。珙:不知姓氏,名珙,有可能是主持刻石的包家子孫,也有可能是刻石工匠的名字。明代吳曾《能改齋漫錄》所記「包拯家訓」中說:「珙者,孝肅之子也」有誤。從此以訛傳訛,皆以為「珙」是包拯之子。從今出土的包拯與其妻董氏《墓志銘》可知,包拯只有包繶、包綬(即綖)兩個兒子。長子包繶,官太常寺太祝等,二十幾歲病死;次子包綬(先名綖),字君航,歷官太常寺太祝,四十八歲轉官潭州通判,死於赴任途中。並沒有叫包珙的。

  (5)清心為治本:內心清澈是治國之本。

  (6)直道是身謀;正直守道才能更好做人。

  (7)秀干終成棟,精鋼不為鉤:挺拔的樹榦會成為棟樑之才,好鋼不會用來做成彎鉤。

  (8)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府庫充盈,偷盜的倉鼠和麻雀就會高興;將草鋤盡,狐兔就會因無草可吃而發愁。指立身正直,壞人就無空子可鑽。

  (9)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歷史典籍上有許多這方面的訓誡,不留下任何污點。

  【譯文】

家訓

  包家後世為官作宦的子孫,如果有貪污和違法亂紀行,家族不準接納他們。他們死後,也不準入葬家族墓群之中。不追隨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孫。珙刻石刊布,豎立於大堂東面牆壁下,以此明白告訴後人。

明志

  內心清澈是治國之本,正直守道才能更好做人。挺拔的樹榦會成為棟樑之才,好鋼不會用來做成彎鉤。府庫充盈,偷盜的倉鼠和麻雀就會高興;將草鋤盡,狐兔就會因無草可吃而發愁。歷史典籍上留下許多這方面的訓誡,不留下任何污點。

【簡評】

  《明志》這首五律是用來表白自己的人生志向和理想追求。作於仁宗皇祐五年(1053)出任廬州知府之時。廬州府州治在今合肥市。明代蔣一葵《堯山堂外紀》卷四十七談到這首詩的背景時說:「包孝肅出守本郡,不肯少屈法以阿鄉曲,故流俗稍稍謗議,公為詩以見意云:"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干終成棟,真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兔狐愁。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包拯就是合肥人,他年輕時讀書就在今市內環城公園包河上的香花墩。家鄉人來做地方官,自然有許多親朋好友前來攀附,求官求財,得不到目的,就開始埋怨誹謗。因此包拯寫此詩明志,告訴親友和世人自己的理想追求和處世原則。全詩開頭兩句直白明志,最後兩句點明要這樣做的原因。中間四句皆用比喻來告誡親友和世人:他要正直為官,不曲不鉤,不給鼠雀兔狐任何巴結謀私的空隙和機會。因為他牢記歷史教訓,不願留下任何污點。

  包拯對親朋故舊如此,對家人要求更嚴,這篇《家誡》就是證明。全文僅三十七字,疾言厲色,巉刻斬絕,決定沒有絲毫商量餘地,措施沒有一點拖泥帶水之處。表明包拯要家族世世代代清白做人、不貪不濫的堅定決心。

  其實,包拯不但對親友嚴,對家族嚴,對自己要求更嚴。據史載:康定元年(1040)包拯以殿中丞出知端州,三年任滿後回朝任監察御史里行走。端州出產一種名硯,是朝廷欽定的貢品,和湖筆、徽墨、宣紙一道,並稱「文房四寶」中的絕品。以往在端州任職的知州,總要在上貢朝廷的端硯數目之外,再多加幾倍,作為賄賂京官的本錢。包拯上任之後,一改陋習,決不多收一塊。離任時,就連他平時在公堂上用過的端硯,也造冊上交了。這個故事在民間流傳更帶有神奇色彩後來,包拯升任,離開端州,他的船在羚羊峽口遇到一陣奇怪的大風雨,他親自下艙檢查,發現船艙里私藏了一塊端硯,這是當地百姓悄悄送給他的。包拯一言不發,將那塊名貴的端硯丟入江心。民間傳說,羚羊峽口有一個名叫「硯洲島」的島,就是當年包公擲端硯的遺迹,下游的「黃布沙」就是包住端硯的黃布。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正因為包拯本人剛正廉潔,才能以右侍郎中則不高的官階而且是代理的身份(「權知」)「打坐開封府,讓奸吏杜絕,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而且一坐就是兩年多。其原因,就如京師民諺所云:「關節不到,有閻羅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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