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孔子與《易經 》 (2010-05-25 13:12:46)轉載▼

聖人孔子與 易經孔子與《易傳》——論儒家形上學體系的建立按太史公的說法,「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史記·孔子世家》,本文述孔子言行多以此為據),十分明確地認為,孔子是《易傳》的作者。太史公從楊何受《易》,所述必有來歷。然而,自北宋歐陽修作《易童子問》以來,這一說法受到了懷疑。數百年來,置疑的範圍不斷擴大:從開始懷疑部分《易傳》非孔子所作,直到認為整個《十翼》皆非孔子作品。20世紀上半葉,《十翼》非孔子作品已成了多數人的共識。然而,這一所謂「定論」,隨著帛書《易傳》及郭店楚墓竹簡的出土,而被徹底推翻了。《史記》所載不誣,《易傳》為孔子晚年所作,這應是今天學術界的共識。這是本文立論的基礎。一、 孔子作《易傳》的目的《易經》是周代上流社會的常見典籍,它的主要作用就是用來占卜吉凶。這一點我們從《左傳》17處對《易經》的引用上,可以明確地認識到。孔子對《易經》的認識,與時人相比,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相同的是利用《易經》的占卜功能,預卜行為的吉凶結果。因為我們看到孔子也曾經多次運用《周易》占卜,並且,從沒否定過《周易》的占卜功能。不同的,也是凌越時人之處是,孔子並沒有停留在《易經》的卜筮功能上,而是更多地關注其道德因素。此義帛書《要》篇記載的十分清楚:子曰:易,我後其祝卜矣,我觀其德義耳也。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與史巫同途而殊歸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義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後乎?通過上述,我們看到孔子對《易經》的興趣主要集中在其「古之遺言」上,關注的是其道德訓誡意義。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僅停留在道德層面的人倫意義來評價《易傳》卻是不恰當的。孔子作《易傳》別開生面,並非是為了作《易傳》而作《易傳》,這與漢學家標榜的嚴守經文的疏釋原則是絕不相類的。這一特點,前人早已注意到了,《朱子語類》說:伏羲自是伏羲《易》,文王自是文王《易》,孔子自是孔子《易》。伏羲分卦,乾南坤北,文王卦又不同。故周易「元亨利貞」,文王以前只是大亨而利於正,孔子方解作四德。(《朱子語類》卷第六十七)意識到《易經》歷經三聖,面目各異,是朱子的犀利之處。然而,朱子認為「元亨利貞」至「孔子方解作四德」,是不確切的。《左傳》襄公九年載:(穆姜)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君必速出!」姜曰:「亡。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干也。有四德者;隨而無咎。我皆無之,豈隨也哉?必死於此,弗得出矣。」這說明,早在孔子之前就有用「四德」來解釋「元亨利貞」的傳統了(對文中所引《周易》與孔子《易傳》的關係,章太炎謂:「今思之,或文王以後,孔子以前說《易》者發為是言,而孔子采之耳。」(《國學講演錄》69頁)《左傳》楊伯峻注謂:「此八語皆見《易·乾·文言》,惟兩字有不同。穆姜非引《文言》,乃《文言》作者襲用穆姜語。」 文中明言,穆姜與人言徵引《周易》,則此一《周易》絕非穆姜一人所獨見,章說謂孔子作《易傳》前就有解《易經》的文獻,孔子《易傳》有採擷舊文之處,實為近理之言,楊說則顯然難從。)。以道德的角度闡揚易理,不是孔子的發明,孔子作《易傳》的真正價值並不在此。談到孔子作《易傳》的價值,章太炎認為:孔子贊《易》之前,人皆以《易》為卜筮之書。卜筮之書,後多有之,如東方朔《靈棋經》之類是。古人之視《周易》,亦如後人之視《靈棋經》耳。贊《易》之後,《易》之範圍益大,而價值亦高。《繫辭》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大道,如斯而已者也。」孔子之言如此。蓋發展社會,創造事業,俱為《易》義所包矣。此孔子之獨識也。章氏是一代國學大師,所論自有其不可磨滅之處,但若從孔學的整體來看,當能發現孔子作《易傳》有更深層的涵義。我們知道,孔子一生力倡仁政,強調「反躬修己」 、「克己復禮」,從人的內心出發,啟發人的道德自覺,體現了強烈的人本理性精神。這類例子在《論語》中比比皆是,茲不贅舉。值得注意的是,孔子的這種訴諸內心直覺的道德證明方式,常常不能收到應有的效果。一個顯著的例子就是《論語·陽貨》篇的宰我問孝: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這裡暴露的問題是:僅僅從良知上論證道德的正當性,並不能保證論證的效果。事實上,同樣從良知出發,人們的道德抉擇往往是很不相同的。人們是否擁有共同的良知,是大成問題的。這就迫切需要為道德的存在尋找一個更具說服力的依據。孔子素來以仁義自任,卻一生坎坷:干七十二君,十四年去國流亡,頻遭排擠、冷遇,危難之際,連長期追隨他的及門弟子也產生了疑惑和動搖。道德信仰迫切需要在更高的範疇上得到證明,能夠滿足這一需要的只有「彌綸天地」的易道。孔子作《易傳》,為道德的合理性提供了最終的形上學依據,並因之確立了深邃、嚴密的貫通人天的「性命」(盡性至命)修養學說。這固然與易道「與天地准」的本身特點有關,但是,「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孔子對形上境界超凡的領悟力,邃密篤實的性命修養,是其中的決定性因素。二、《易傳》中的道德形上學體系(一)道德存在的形上學依據孔子一生關注倫理道德,這一點,古今學術界少有異辭。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易傳》中充滿了類似「君子以……」的道德訓誡,《易傳》的真正用意卻不在重複這些「古之遺言」,而是為道德確立堅實的形上學基礎。對此,「廣大悉備」的易道似乎給出了天然的答案: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繫辭上》)可以看出,在「剛柔相摩」、「動靜有常」的易道演化之中,人類的道德現象(賢人之德)只是其中合乎規律的一個環節,是順應乾坤之道的當然呈現現。《易傳》又謂: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可見,道德作為人道中事,本身就是易道的一部分,它存在的正當性的依據不在其自身,而在於更高層次的天地之道——易道。「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大德曰生」,作為易道演化的表現,從本質上說,道德的動力來源於天地大德——生生處息的功能。這一認識也表現在《序卦傳》對六十四卦排列順序的哲理化解釋上。《周易》中的吉凶卦象均是作為易道演化的結果自然地生成出來的。吉類的如:「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凶類的如:「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報有吉凶都是易道演化的一環,都是易疲乏規律的表現,這一點,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即使是聖人,在易疲乏面前,也只能是「則之」、「效之」、「象之」,這也是聖人之所以為聖人的根本原因。反之,如果是聖人立道,天地則之,則顯然荒謬,不能成立。這正充分說明了人的局限性,人並不擁有道德的最終立法權,這個權力只能不自超越人類的易道,來自其表現出的和生不息的功能。《易傳》還證明道德具有永恆的特點,它永不消失,萬古長存。這自然也是易道的特點決定的:乾坤其易之蘊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繫辭上》)意思是,易道作為大道,天地萬物是它的表現形式。如果天地萬物不存在了,也就無從認識易道了。反之,如果易道不存在,那就只有一種情況——乾坤運行停止,萬物消失。正反兩方面說的是同一個意思,即強調易疲乏與天地共在的永恆性。於是,合乎邏輯的認識就是,體現了易疲乏的人類道德也與易疲乏一樣,與天地共存,永恆不滅,萬古如斯。這樣,道德就成了絕對的律令,人類只能嚴格屬守,它的至高無上性和永恆性都是不容置疑的。需要指出的是,孔子將人類道德的存在依據歸結於形而上的易道,絲毫沒有損害人性的高貴、削弱人的道義自信。相反,為矢志投身於「仁義」之域的儒者,提供了無限的道德勇氣和絕對的自信。因為,他們的道德實踐體現的乃是宇宙間最高的真理。惟如此,他們的生命才獲得了莫大的價值,才是尊貴和偉大的。(二)盡性至命——對道德功利論的超越《易經》作為卜筮之書,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預卜事物的吉凶悔吝。如果我們細玩經文,就會發現,經文中表現的價值觀相當中立,基本上沒有從道德標準來看待吉凶。否則,就不會有《觀》之初六的「童觀,小人無咎,君了吝」,《否》之六二的「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大壯》之九三的「小人用壯,君子用罔」。以道德根源來解釋《周易》占卜結果,應當是周代禮樂文明大興之後的事。除上文所引的《左傳》襄公九年穆姜的話以外,還有昭公十四年的記載:曰黃裳,元吉。以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吉嘗學此矣。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且夫《易》不可以占險。」充分說明,以道德定吉凶已成了當時的共識。周人的這一認識傳統在孔子的《易傳》中得到了相當程度的繼承。但嚴酷的現實,一生的遭遇,不允許孔子簡單地停留在道德決定吉凶的認識水平上。事實上,道德與否並非總是與結果的吉凶有著必然的聯繫,這理論常常遭到來自生活的尖銳質疑。以孔子行跡論,拋開政治上的挫折、失意,一生中頻遭大難,其最顯著者有:流亡其間,與弟子習禮於樹下,宋司以桓欲殺之;過蒲,蒲人止之,弟子公良孺舍死相鬥,方免;遷蔡大夫,派人圍困孔子於陳,不得行,絕糧,從者病,莫能興(均見《史記孔子世家》)。最後一次的蔡地絕糧事件,甚至在弟子中造成了信仰危機。儘管當時孔子處變不驚,「講誦弦歌不衰」,一向質直粗豪的子路仍忍不住有種被命運捉弄的感覺,「慍見(孔子)曰:『君子亦有窮乎?』」意即,您平素教導我們行仁義定會有好報,現在到了這步田地,該怎麼解釋呢?另一高足子貢也勃然變色,表示困惑,以至於勸孔子降低追求的標準,以求為世所容。看到群弟子多有不滿之色,孔子問子路:「吾道非耶?吾何為於此?」意在探問子路是否動搖了道德信仰。果然,子路的回應似問似答,充滿了因惑:「意者事未仁耶?人這不我信也。意者吾未知耶?人之不我行也。」意思是,還是我們道德修養上有缺欠,要不怎麼會處於這樣不利的境遇呢?似惑實怨。孔子的回答意味深長:「有是乎!由,譬使仁者而必信,安有伯夷、叔齊?使智者有必物,安有王子比干?」指出,遭遇因頓的原因並不在於道德修養的程度不夠,以伯夷、叔齊為例,說明仁不必信,以比干為例,說明行不必果。也即是說,仁義之士並不一定「吉,無不利」。這一觀點的提出,等於廂當程度上否定了傳統的道德與結果相對應的觀念。既然道德未必一定與吉凶結果相對應,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吉節從何而來?不能保證必致吉利的仁義道德又有什麼價值?前一個問題,孔子在《序卦傳》中已經回答了,即《吉凶的出現作為易道的演化有其必然性,並非都是人的意志支配的結果,人需以達觀的心態面對這一規律。解決第二個問題首先要撇開道德的功利目的,直接審視其自身的價值。《說卦傳》謂: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何為「性」、「命」?《周易程氏傳》解為:「天所賦為命,物所受為性」,意即,人作為天地萬物之一,其生命的本質——命,是至高無上的易道貼切予的,「性」是「命」落實在個人身上的具體表現。關於「性」與「命」的關係,徐復觀先生的分析頗為精彩:性的根源是命;但性拘即於形體之中,與命脈不能無所限。能盡性,便突破了形體之限隔,而使性體完全呈露;此時之性,即是性所來之命,一而非二,,這就是「至於命」。「至於命」的人生境界,乃是與天地合其德的境界。似神秘而非神秘。由此我們看到,孔子肯定的人生價值,在於通過仁義道德的實踐,實現人性的自我完善,從而體現「命」所具有的易道本質。這一過程是不考慮吉節結果的,是非功利性的。因為,吉節不過是外在於人的自然表現,而「盡性至命」屬於「反躬修己」內在修養,君子只需要「正位凝命」即可,並不需要外在的證明。一切都由自己做主,所謂「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一切都以內在的充實為目的,所謂「不怨天,不尤人」、「求仁得仁又何怨焉」。至此,「盡性至命」從理論上解決了類似陳蔡之厄帶來的信仰危機。需要指出的是,「性」、「命」之說的提出,也並非始於孔子。如《左傳》成公十三年,劉康公就說過: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儀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為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引文的後兩句話,「能為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值得特別注意,它表明,劉康公的「定命」說,需要有福禍結果的功利性支持。孔子與其的根本區別,在於將道德的目的與道德的功利效果剝離開來,使道德實踐排除了干擾,具有自身滿足的特性。孔子「盡性至命」的理論,在堅守道德立場不變的前提下,回應了來自現實境遇的嚴峻質問,其立論的深邃、嚴密遠遠超過了以往將道德視為吉凶之源的認識水平。長期以來,周人認為,「天」根據人的道德情況來決定人的吉凶禍福,許倬雲先生認為這是對殷人認識的突破.我的更多文章:太極八卦互轉原理(201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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