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殺人狂的人生:24歲第1次作案34歲姦殺女童
8月26日,自1988年起連續在14年間強姦、殺害多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甘肅省白銀市落網。經審訊,高某初步供述了在白銀、包頭兩地作案11起、殺死11人的犯罪事實,甘肅、內蒙古「8·05」系列強姦殺人殘害女性案成功告破。
DNA對比 確定嫌疑人
近日,甘肅省公安廳通過DNA-Y染色體檢驗,初步確定了犯罪嫌疑人,經過指紋比對和DNA進一步比對,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高承勇(男,漢族,1964年11月10日生,甘肅榆中縣人,身份證號為620123196411100018,戶籍所在地為蘭州市榆中縣青城鎮城河村428號),文化程度高中,已婚,身高180厘米。8月26日,辦案民警在白銀市工業學校一小賣部內將其抓獲。
高某現年52歲。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對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實施強姦殺人作案11起,殺死11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後續偵查預審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犯罪嫌疑人高承勇)
案情回顧
自從1988年第一次作案後,此後十餘年間,白銀市的人們一直生活在恐懼之中,一方面雖然警方提取到了嫌疑人的足印、指紋、精液、DNA等各種線索,但案件仍遲遲未能告破;另一方面還在不斷有人喪命。兇手從第3起案件後明顯加快了作案頻率,這給辦案人員帶來了更大的心理壓力,也給白銀市民帶來了更深的恐懼。
更為恐怖的是,犯罪嫌疑人高某落網的地點也是白銀市,此前已有人懷疑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就是本地人或者本地常住人,因為他需要十分熟悉這座城市才能從容安排作案時間。許多兇手殺人後會迅速逃離,他們自身也無法承受殺人帶來的恐懼,然而高某竟然一直居住在白銀市,居住在這個9人死於他手的小城市裡,他經過的某棟居民樓可能就是他某次行兇的地點,他也許還親眼見過某個死者的家人悲痛欲絕的場面,然後又去殺死下一個人。
接下來,我們來梳理一下高某在白銀市犯下的9起殺人案: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時許,居住在白銀市白銀區永豐街177-1號的白銀公司23歲女職工白某在家中遇害,警方勘驗發現,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26處」。
白某長得很標緻,個子不高,同事們叫她「小白鞋」。案發5小時後,有鄰居發現白某遇害了,據當時在現場的同事回憶,警察連夜從蘭州調來警犬,但沒有發現什麼線索。兇手作案時將白某屋裡的收音機開了很大聲,即便白某呼救,外面也聽不到。
警方推測兇手是定準目標後尾隨進入白某房間的。白某與母親、哥哥都住在廠里蓋的平房裡,有知情人稱白某與哥嫂同住一個院子,而且白某遇害的時候嫂子也在家,兩個房間相隔不遠,有人認為兇手在這種情況下作案說明他當時比較年輕,膽子大,不夠謹慎,但也有可能是因為兇手觀察了很長時間,很有把握,心理素質很好,從他這麼多年仍居住在白銀來看,兇手高某的心理承受能力確實非常人可比。
犯下第一起案件時,高某24歲。
之後好幾年,高某都沒有再犯案,直到6年後的1994年7月27,白銀供電局19歲女臨時工石某在其單身宿舍遇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共有刀傷36處」。
4年之後,高某再犯案,而且犯罪頻率忽然迅速加大,98年一年犯案4起,有觀點認為,兇手在這一年或許是生活遭遇了變故,或許是精神上受到了刺激。
1998年1月16日下午4時許,居民發現白銀區勝利街29歲的女青年楊某在家中遇害,調查證實楊某被害時間為1月13日。受害人「頸部被切開,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16處,雙耳及頭頂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1月19日下午5時45分,家住白銀區水川路的27歲女青年鄧某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頸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傷8處,左乳頭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7月30日下午6時許,白銀供電局職工曾某8歲的女兒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
受害人「下身赤裸,頸部系有皮帶,陰部被撕裂並檢出精子」。
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時許,白銀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銀區東山路的家中被殺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有22處刀傷,下身赤裸,雙乳、雙手及陰部缺失」。
98年的4起案件中,最慘絕人寰的是7月姦殺8歲女童的這一起,這一年高某34歲。網上有消息稱受害的小女孩在案發前還給高某倒過一杯水。
兩年之後,高某再行兇。
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時許,白銀棉紡廠28歲的女工羅某在家中被人殺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雙手缺失」。
羅某的丈夫在鐵路局工作,下夜班回到家後看到不到1歲的女兒躺在床上哭,而妻子趴在床邊,頭都快掉下來了。
2001年5月22日上午9時許,白銀區婦幼保健站28歲的女護士張某在白銀區水川路的家中被害,受害人「頸部等處有銳器傷16處,並遭強姦」。
2002年2月9日中午1時許,25歲的女子朱某在白銀區陶樂春賓館客房中被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強姦」。
(甘肅省白銀市水川路,九起兇案中就有兩起發生在這條長度僅約200米的路上。)
為什麼有的強姦了 有的沒強姦
從9名女性死者死時的衣著狀態來看,兇手大概都曾試圖對她們進行性侵,但其中只有3起成功了,分別是1998年7月30日遇害的8歲女童,2001年5月22日遇害的張某,以及2002年2月9日遇害的朱某。
從第三次行兇開始,高某多了一個新的「毛病」,即從被害者身上割下一部分皮肉或器官,其中第4起案件中受害者的左乳頭是被咬下來的,這或許預示著高某的心理越來越扭曲,殺人手法才會越來越變態。
而完成強姦的三起案件中,高某並沒有割下皮肉或器官,有網友認為,兇手之所以割下皮肉或器官因自己無法實施強姦,因而用這種手段作為心理補償。
這9起案件中的大多數案發時間都是白天,案發地點都是銀川市區,其中第1起案件的案發地點在死者親屬住所的旁邊,第7起案件死者羅某的住處就在廠保衛科的正後方,第9起命案發生地陶樂春賓館的馬路斜對面是白銀市公安局白銀分局人民路派出所,直線距離不超過50米,而在其東北方向的中心街上,就坐落著白銀市公安局白銀分局。
種種行為,結合兇手作案後一直居住在白銀市的行為,都顯示出兇手有著超乎尋常的心理承受能力。
但另一方面,兇手對每個遇害者都採取尾隨而後割喉的做法,有網友認為,這樣的行為多見於性格懦弱的兇手身上,如此看來,或許高某有著很複雜的性格。
有網友猜測,高某在生活中應該是個極為內向,不容易引起別人注意的人,所以白銀警方全城排查都沒有查到他,沒有人會懷疑他能做出這樣的「大事」。他變態的殺人手法或許起因於生活中與女性交往的障礙,性格完全扭曲後,用這樣的方法發泄情緒,報復女性。
24歲第一次在白銀殺人,38歲最後一次在白銀殺人(在包頭的案件警方尚未透露信息),這就是高某曾經那段沾滿鮮血的人生。他究竟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事,目前不得而知,網友們只能猜測,真實的情況要等警方審訊後公布信息。
不論他為什麼這樣做,不論他經歷過什麼,都希望他為自己的罪行付出應有的代價,他剝奪了11個人的生命,毀了很多個家庭。
當年還有一起案件,與白銀連環殺人案並稱全國知名的懸疑大案,這就是南京大學碎屍案,如今白銀案已破,不知南大碎屍案何時能告破。
「南大碎屍案」案情回顧
1996年1月19日清晨,在南京大學南邊,靠近南京市中心新街口的一條小巷裡,一位清掃大街的大媽在垃圾桶里拾到一包由黑塑料袋包裹的碎肉塊,當時她認為是豬肉,遂帶回家清洗,結果在袋內發現3根手指狀物,當即報警,警方對該區域進行細緻排查,發現若干袋/包屍塊,並確認屍體的身份是失蹤9天的南大學生刁愛青。這便是著名的南大「1.19」碎屍案。
(死者刁愛青)
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迹,將受害女學生刁愛青的屍體加熱至熟,並切割2000片以上。當時警方劃定了嫌疑人的大致特徵:一是單身中青年男性,身體很強壯,而且有單身宿舍,有爐子和刀等器具;二是情感生活受到過挫折,精神有偏執的傾向。隨後警方以南大為中心,對可能懷疑的作案地點和作案人群進行了詳細的排查,並在社會上廣泛收取信息,但是至始至終並未找到案發第一地點,即殺人或者碎屍地點,掌握的嫌疑人也逐一排除嫌疑。案發後,南京市公安部門進行了大規模搜查,並成立了專家組進駐南京大學,但至今兇手仍未落網。
2008年的一篇報道顯示,一位當年參與偵查「1·19」碎屍案的警官稱:由於當年還沒有DNA技術,法醫只能通過屍塊上的體貌特徵、肌肉纖維組織等確認死者為女性。根據兇手的碎屍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認定兇手的職業是醫生或屠夫,並對符合作案條件的這兩類職業的人群進行了廣泛排查。由於被害者是大一新生,交際並不廣泛,而且這名女生比較內向和單純,這給警方的調查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南大碎屍案」的各種消息的傳播並未停息,各種關於案情的猜測、分析也甚囂塵上。2008年6月19日21點49分,網友「黑彌撒」在天涯社區發帖《關於南大碎屍案的一點想法》。「黑彌撒」分析,兇手和刁愛青可能因「打口碟」相識甚或相愛。「黑彌撒」還為兇手畫像:男性,案發時年齡在30歲至40歲之間,亦有可能在30歲以下,相貌端正,氣質成熟穩重,性格內向,為人謙和,單身,受過高等教育,文化素質較高,喜歡聽音樂,亦有可能愛好文學,獨居在南大附近,懂得一些醫學方面的知識。
「黑彌撒」的帖子進一步將「南大碎屍案」擴散,成為全國皆知的「懸案」,有人甚至懷疑發帖者即為兇手。據鳳凰網轉述南京當地媒體報道,稱警方曾接觸過「黑彌撒」。黑彌撒本人1982年出生,南京人,法學專業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師事務所工作過。警方的結論認為「黑彌撒」發帖並無惡意,對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觀猜測。
2016年初,有網貼稱今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屍案」20年追訴期的最後一天,此後即使抓到兇手也沒法追究刑事責任了。沉寂已久的「南大碎屍案」再次引發多方關注和討論,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官方微博「公安部刑偵局」表示,追訴期是針對未被發現的犯罪,對於已經發現的犯罪,以及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此案是公安機關已在偵查案件,警方必將依法追查到底,絕不放棄。
另一起轟動一時的懸案是清華大學朱令鉈中毒案,雖然朱令沒有喪命,但鉈中毒給她身體留下的殘疾無法徹底抹去,她的家庭也永遠無法回到原來的樣子。
「
2013年我曾去朱令家中採訪,朱令的父母對我說他們還在為案子努力,想給女兒一個交代。那時朱令的神智一會清楚一會糊塗,視力只剩下光感,別人問她多大她都答22歲,那是她遇害時的年紀。
回想起那次採訪,印象最深刻的是隔壁房間「咚咚」的聲音,那是朱令在做康復訓練,印象里朱令個子不矮,中毒後身材也比較胖,當年朱令的父親74歲,母親73歲,照顧女兒已讓他們覺得很吃力。老兩口後來接受別的媒體採訪時說,有一天離開人世,無法再照顧女兒時,就把女兒一起帶走。這話讓人聽著,悲從中來。
清華大學鉈中毒案
1994年11月24日,朱令因不明原因發病,四肢疼痛,病因無法確診,之後病情好轉出院。1995年3月9日,朱令再次因不明原因發病,前往北京市協和醫院就醫。3月15日,朱令癥狀加重,開始出現面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主呼吸消失。
(案發前的朱令)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學、北京大學力學系學生貝志城將病症翻譯成英文,通過互聯網發出求救電子郵件,回信大多認為朱令是鉈中毒。但協和醫院無法做相關檢測。4月20日,朱令父母找到可以做鉈中毒檢測的陳震陽教授,後者即出具了檢測報告,認為朱令為兩次鉈中毒,並判定是有人投毒,同時建議服用普魯士藍解毒。然而此時,朱令的神經系統已受到嚴重損傷。
(中毒後的朱令)
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父母向清華大學保衛科報案。但保衛科卻在第一時間通知了朱令室友,要她們保護好證據。4月28日到5月7日,朱令宿舍發生盜竊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丟失。此後,朱令案未見進展。
1997年4月2日,警方突然傳訊孫某,在對其進行8小時問訊後,孫某被家人帶回家。此後,警方再沒有找過孫某。
2005年12月30日,孫某在網上發表聲明自稱清白,有同學用真名或化名回貼支持。
2006年1月29日,一位自稱孫某同班同學的人匿名在網上發表文章,公開了孫某在網上發表聲明前發給好友的「發帖綱要」,指導如何配合回帖。
2013年5月3日,美國白宮網站上出現關於朱令案的請願,簽名人數突破10萬人。朱令案再次進入公眾視線。7日下午,朱令父親吳承之在家中接受鳳凰網對話,稱不贊成白宮請願,懷疑孫維是唯一嫌疑人。
2013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在微博聲明中稱,對於「這起案件未能偵破,我們至今深感遺憾」,並對朱令令的個人不幸遭遇「深表理解和同情」。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工作中未受到任何干擾。「有一些案件受偵辦條件限制,礙於證據滅失等客觀因素,最終無法偵破。」北京警方希望公眾能理性看待,尊重偵查工作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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