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凌先生:施蟄存論作詞和詞律
06-13
詩詞名家施蟄存先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末從教席大隱於資料室後,充分利用資料室豐富的歷代詞學藏書,曾以檢索抄寫歷代詞籍的序跋、凡例遣日,從而專註於他早歲就頗為嚮往的詞學研究。 他晚年曾說起在抄集研討這些詞籍題跋的過程中,無意之間弄清楚了詞這一文學體裁的產生、發展的源流問題:「詞」這一種文學形式,在唐五代時,名為「長短句」、「曲子詞」。在北宋時,名為「樂府」或「樂府雅詞」,或「近體樂府」。到南宋中葉,才出現「詩餘」這個名詞;到南宋晚期,才確定這種文學形式的專名為「詞」。在南宋中葉以前,一切單用的「詞」字,都是「」字的簡體字,其意義是「歌辭」,是一個普通名詞。 江蘇某出版社印行的《唐宋詞集序跋彙編·凡例》說:「詞,這一文體,在唐宋時期不大為人所重視,是以『詩餘』而出現的。」施蟄存認為編者這句話失於考證,「可知他沒有注意到:從晚唐、五代到北宋,始終沒有出現『詩餘』這個名詞,再說,『詩餘』這個名詞,並不表示宋人不重視詞,恰恰相反,正因為詞的地位愈來愈被重視,故名之為『詩餘』,把它們推進了『詩』的行列。」 施蟄存對中國詞學發展史和傳統詞管理論均有極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他在研究中也並不一味沉潛於歷代詞論,而是有批判地繼承發展,因此他時有新見,發人深省。 在詞學專著、論文和詞學文獻的校勘整理外,施蟄存在與友人和讀者的通信中也常表露精湛的詞學思想(尤其在他創辦和主編《詞學》雜誌時期),給收信者及廣大讀者很深刻的啟示。 如他在致詞學研究者和愛好者劉夢芙、周玉魁等的信中指出,作詞宜多作小令、中調,勿多作慢詞。宋人文集中,除一二大家外,慢詞數量也不多。他還指出,勿作應酬、和韻之詩詞,多作自己抒情述志之詩詞,則人品與詩品或詞品自然高潔。 施蟄存並認為詞律不必鑽研,至現代更沒有意義了。一切文學體式起源於民間,原來沒有格律,到文人手裡就會有格律。有了格律,民間就不受束縛,再創造更自由的體式。唐代有律詩,而後民間有曲子詞。宋詞有了格律,民間就又產生了南戲和北雜劇,這些都是明顯的例子。不過詞在宋人,格律還不嚴格,《詞律》所斤斤較量的「又一體」,其實是多一個襯字或減少一個襯字,宋人並不以為是兩個體式。有些詞中的「衍文」,可能恰是襯字。因此不必去為宋詞定譜式,所以他認為不必專註於研究詞律。 施蟄存還認為詞中用字的平仄也不必太固定。宋人作詞甫畢即交歌女傳唱,她們如果覺得有不便於歌唱之處,自然會將仄聲改變為平聲的。去聲和上聲也是如此,她們會將上聲唱成去聲的。即如現代我們聆聽歌曲,歌者所唱均異於我們平時所讀。所以他認為斤斤於平仄也沒意思,因此他不主張現代詞學界再考訂詞律。 近年來我國眾多詩詞研究者,對中國傳統詩詞格律的改革與創新時有爭議,各持所見,至今聚訟紛紜無定論。施蟄存關於詞律的精闢見解當啟人深思。 http://news.guoxue.com/article.php?articleid=1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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