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禮教鼓吹妻妾和睦 致清代女同性戀團體盛行
2012年09月02日 13:07來源:鳳凰網歷史 作者: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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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正統的道德觀念中男性把女性「失貞」、「失節」的「淫行」當做大罪,禮教竭力鼓吹妻妾之間和睦相處,讓家庭中妻與妾、妾與妾「相愛如姊妹」,她們往往因之而發生了近似於同性戀的感情。
本文摘自《性的歷程》,作者:王威,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
妻妾之間的性關係比之於偷情通姦顯得溫和而隱秘,只要不對宗族構成威脅,男性不唯默許甚至鼓勵。
自有文明以來,書寫權利為男性獨有,因此中國歷史上,男風不絕於書,而相對的「女風」則至為罕見。此等情形,不獨中國為然,直到19世紀英國維多利亞女王主政之時,尚不信世間有女同性戀一事,以至於當時的大臣無法立法。
其實男性或者女性的同性戀現象,都各有其相當深刻的社會原因。清代的女同性戀情形可謂至為激烈,張心泰《粵游小志》說:「廣州女子多以拜盟結姊妹,名金蘭會,女出嫁後,歸家恆不返夫家,若促之過甚,則眾姊妹相約自盡……盡十餘年風氣又復一變,則竟以姊妹花為連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儼若藁砧(丈夫)者。」
這些金蘭會的姊妹又稱自梳女。凡經「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約均屬無效,男家不得強娶。她們互相結盟,滴血為約,永不外嫁;她們結拜為姐妹,親如夫婦,禍福與共,終生不渝。她們的住房稱「姑婆屋」,她們死後埋在「姑婆山」,生死不落夫家。
另梁紹壬所著的《兩般秋雨盦隨筆》卷四《金蘭會》中則有這樣的記載:
廣東順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結姐妹,名金蘭,女出嫁後歸寧,恆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婦禮,必俟同盟姊妹嫁畢,然後各返夫家,若促之過甚,則眾姐妹相約自盡,此等弊習,雖賢有司弗禁也。李鐵橋廉使令順德時,素如此風,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塗父兄,且鳴金號眾,親押女歸以辱之,有自盡者,悉置不理,風稍戢矣。
兩相印證,不然看出,女性為了贏得自己的自主之權,剛烈到用自己的生命去見證自己的「愛情」。以至於儒家知識分子大為震恐,動用政權和族權的力量來加以懲罰。
我們還可以從光緒年間的《永明縣誌》找到這樣一條資料:「桃州……其母亦為女計消遣,訪他家之女年貌相若者,使其女結為內交。桃州謂之行客。相處以切磋針鑿其間,即無他慮,而有用之年華已消磨於不覺。」顯然,最初「行客」之興起,乃由家族主導,為了防止女子起「淫心」、犯「淫行」,因此安排女性結對,使之安穩閨中消磨歲月。
然而當女子之間有真正的「愛情」產生,轉變成了純粹的女同性戀之時,便會激發巨變。有些行客在全意阻止密友出嫁未遂的情況下,甚至闖進婚禮,持刃刺傷密友的新郎。
到了清末,商埠開放的上海華洋並處,五方雜居,成為十里洋場奢靡繁華之地。風氣所開,居然出現所謂「磨鏡黨」的組織,顧名思義便可知曉這是一個純粹的女同性戀者團體。《清稗類鈔》第三十八卷《洪奶奶與婦女昵》記載甚為詳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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