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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網:語詞的叢林

周澤雄

你講的話事實上是正確的,但它暗示了一個謊言。一個非常熟悉的例子是:雖然丈夫宣稱他昨晚沒有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但他很清楚他們前天晚上在一起。

——朱利安·巴吉尼

妨礙真理髮現過程的,不是謊言,而是極其精闢的錯誤見解。

——利希滕貝格

某退伍軍人來到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愛德華·薩義德的辦公室,要求修習一門「有人數限制的專題研究課」。薩義德和他聊起來,知道他曾是空軍,在越南服役過。「你在空軍究竟是做什麼的?」薩義德問——

他的回答給我的震撼永生難忘:「目標搜尋。」我又花了好幾分鐘才弄清楚他是轟炸員,他的工作就是轟炸,但他把這項工作套上了專業語言,而這種語言就某個意義而言是用來排除並混淆外行人更直接的探問。

「永生難忘」的說法過於誇張,給一種行為換上新的說詞,掩蓋其未便告人的真實目的,原是一種廣泛存在的語言-心理現象。有句話是這樣概括的:「在可以說『玩具壞了』的時候,為什麼要說『我弄壞了玩具』呢?」類似策略,每個小孩都練過,以逃避來自父母的責罰。——知識分子應該保持敏銳,避免在司空見慣的事情上變得麻木,但具有足夠敏銳的薩義德,在那一刻大腦似乎有點短路,顯得閱歷不足。

在誠實與撒謊之間,有一片開闊地,我們可以用另一個專業語言「不完全事實」把它包裹起來,究其實,它是一種泯滅謊言與真相界限的語言技藝,骨子裡仍是謊言,卻讓人無法遽爾以謊言相斥。你看,無論「目標搜尋」還是「玩具壞了」,都有所隱瞞,但與撒謊又明顯不同,說話者可以假裝只是沒把話說完整,他隨時有權通過補充或坦白,把缺損意思補足。畢竟,轟炸前總要搜尋目標,無論玩具怎麼壞的,「玩具壞了」總是一個事實。類似例子如,在可以說「調整」的時候,為什麼要說「漲價」呢,「調整」當然包括下跌,但不也包括上漲嗎?既然包括,消費者覺得不爽,也無法把它與謊言劃等號。用「憤怒管理」來代替勸人息怒,意思差不多,但前者中的專業意味,卻會讓那些按小時收費的心理醫生賺到大錢。

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會遇到「不完全事實」四處流竄。我在某網店購物,正焦急等待快遞員摁門鈴,突然手機響了,是一條簡訊,內云:應客戶要求,包裹延緩配送。我喜歡用雲同步方式,在電腦和手機間延續自己的工作,偶爾,雲端伺服器出現故障,導致文件無法打開,這時,系統彈出一條消息:由於你沒有相應的許可權。顯然,對方預先設置的回復模板,把自己的差錯排除乾淨。你若和他理論,售後服務員會客氣地請你別介意,強調那只是系統設置,無法點對點地匹配客戶,聽上去好像系統設置是一種人力無法干預的自然力。其實,他們就是這樣設計的,其辯護策略在於:快遞無法送達,有時確實緣於客戶要求;雲端無法同步,有時確實由於客戶許可權受限,總之,他們很容易免去撒謊指責,享受謊言利益。某款瀏覽器慫恿我在手機上安裝它,但它並不明說,而是提醒我「未開啟安全瀏覽」,一旦點擊,該瀏覽器即火速進入安裝界面。肯定有些外行以為自己將要安裝一個殺毒軟體。該「不完全事實」的另一個居心是:不露痕迹地貶低別家瀏覽器的安全性,競爭同行只能吃啞巴虧,很難和它計較。

不是所有「不完全事實」都值得譴責,換個說法有時確有益處,比如,稱老年人為「資深公民」就頗可稱道,但將經濟下滑表述為「負增長」,就讓人傻眼了,好像詞語「下降」不配作為「增長」的反義詞似的。雖然統計學家不難找到專業辯詞,但其組詞智慧,頂多讓人想到古時寡婦的自稱「未亡人」:「下降」里硬嵌入一個「增長」,與「活人」里硬嵌入一個「亡」字,實屬半斤八兩——「不完全事實」的便利顯而易見,而它最大的缺陷,借用英國學者C.P.斯諾的妙語,就是容易「讓良心生鏽」。

我們記得美國前總統比爾·柯林頓是怎樣為自己辯護的,他矢口否認自己在總統辦公室與見習生萊溫斯基做的那些誰都知道該如何定性的事情,他聲稱「我沒有和萊溫斯基女士發生性關係」,在於他給自己的說法找到一個後門,即將性生活嚴格限定在某種古典情境里:性關係必須等於「完全性交」。只要聽證會接受他的說法,他就有望藉助別緻的「不完全事實」逃脫懲罰。他的策略沒有成功,後來被迫作出道歉。

律師出身的柯林頓有此反應情有可原,因為,在強調對抗制的法庭,若善加利用,提供「不完全事實」非但不是一種過失,還是律師(包括檢方)能力的體現。這份技藝在西方非常古老,古羅馬的西塞羅提到當年一群政府法律人士「聲稱所有海岸都是公共財產」,西塞羅的朋友、傑出律師阿奎留斯在反駁時,把海岸「定義為海浪玩耍的地方」。我不清楚這件事的真實寓意,但顯然,把海岸說成「海浪玩耍的地方」,對於「海岸是公共財產」的說法是一種打擊,儘管,阿奎留斯只不過利用了「不完全事實」這個法術。

律師的工作當然禁止說謊,但又將如何表述事實視為一種技藝。我們知道,隱瞞而非主動揭露對當事人不利的事實,是辯護律師的職責。訴訟雙方在法庭上強調某些事實和觀點,往往只是把焦點導向對自己有利的那部分事實,引誘陪審團忽視或廢止另外一部分事實。強化事實好比電影屏幕上的特寫鏡頭,只要把強光照在特定事實之上,你不欲人知的那些事實就會溢出屏幕,沒入黑暗。美國法庭上一個有趣現象是,每當律師在交叉詢問時要求證人只能就某件事回答「是還是不是」(Yes or No),幾乎總是暗藏著一個「不完全事實」的伎倆,即他認為:簡單的回答對自己有利,包含更充分事實的詳細回答則會讓自己陷入被動。好萊塢電影《殺戮時刻》里就有一個教科書般的場景:為了對辯方請來的專家證人實施污名化,影帝凱文·斯派西扮演的檢察官通過「Yes or No」的強硬策略,得到了自己恰好需要的那一小部分事實:該證人曾強姦過一位少女。影片結尾時觀眾才從辯護律師口中獲悉:所謂「強姦」是一個陰差陽錯的指控,完整復原後的事實是:強姦者和被強姦者後來成了夫妻,他們生兒育女,生活美滿。

「善意的謊言和惡意的不完全事實之間僅有一步之遙,它會在哪裡跌倒呢?」朱利安·巴吉尼在《大論戰中常見的思維陷阱》一書里如此追問。我想,不存在簡單答案,但需要人們警惕的「不完全事實」,總是出現在政客和知識分子筆下,他們的言論構成「不完全事實」的深水區,充滿未知風險。經濟領域的「不完全事實」亦極為常見,股票市場上的「概念炒作」,幾可視為「不完全事實」的別稱:某個板塊集體飄紅,往往就是因為一個似是而非、亦真亦假的概念,資本市場隨之暗潮湧動,巨浪滔天。

葡萄牙某一任總理說過一句話:「政治是一種不把真相說出來的藝術。」作家薩拉馬戈「基於良善的動機」,沒有報出該總理的大名。不過類似表述比比皆是,本來也不必掛靠在某人名下,喬治·奧威爾就說過:「政治語言的目的,是為了使謊言看上去更真實可信,使謀殺變得更值得尊敬,讓空話顯得更有分量。」索爾仁尼琴提醒世人,「政治家的天才就在於從人民的災難中也能取得成功。」英國科學家查爾斯·珀西·斯諾男爵在一次演講中告誡聽眾:「如果你用詞語表達政治目的,那麼這些詞語很快就會失去其本身的所有意義。如果你試圖搬弄『自由』這個詞,記住奧斯維辛大門上的題字——『勞動帶來自由』。」基本上,只要牽涉到政治性表述,顧名思義就是一種幼稚,安布羅斯·比爾斯曾如此定義外交:「一種為自己國家的利益而說謊的愛國主義藝術。」

讀《遠去的勝利:德國前線將領二戰回憶錄》一書,發現納粹黨魁希特勒的指揮藝術,幾可讓人噴飯。希特勒身份的特殊之處是,「他既是德國的最高統帥,也是黨內的鼓動家。」該雙重身份誘導他把自己的名譽,建立在某種虛幻的神聖性上。他禁止德軍在形勢不利時撤退,不是基於對當前戰局的研判,而是捍衛自己演講時作出的信口開河許諾——他曾向德國人民保證,德軍不會失敗,德軍佔領了哪裡,哪裡就是德國的土地。對於請求撤退的將領,希特勒認為,只要把該種行為定性為「失敗主義者」,同時撤銷他的職務,勝利就獲得了保障。希特勒對變換語詞的痴迷,完全是病態的,就在德軍「第6集團軍將被蘇軍分割包圍,B集團軍群前線也會出現一個巨大的缺口」、將近三十萬德國軍人堪堪就要葬身冰原之際,希特勒忽發奇想,頒布了一道命令:「被包圍於斯大林格勒的第6集團軍將更名為『斯大林格勒堡壘部隊』。」齊格菲·韋斯特法爾將軍沮喪地分析道:

這是希特勒開展心理戰的一貫方式。他以為使用「堡壘」一詞便可一石數鳥。蘇軍會誤以為斯大林格勒地區有重兵防守,其防禦工事足以阻擋他們的進攻;斯大林格勒的德軍部隊會認為他們正處於一座能夠抵禦蘇軍長期包圍,並使他們免遭巨大傷亡的堡壘之中,因此受到鼓舞並堅守陣地;……全世界也會因此忘掉這裡局勢的真相,即德軍最高指揮機構的無能導致一個集團軍無謂地被包圍(和消滅)。

索爾仁尼琴在《古拉格群島》里告訴讀者,蘇聯領袖曾提出這種要求:「庫爾斯基同志!在我看來,應當把槍決擴大適用於……孟什維克、社會革命黨人之流的各種活動;擬定一個把這些行為同國際資產階級聯繫起來的表述方法。」一種由政府主導的全面懲治行為是否合理,居然不在於犯罪事實的司法確認,而是取決於一個臨時抱佛腳的全新「表述方法」,新的表述將確保千萬顆人頭落地。在此之前,布爾什維克曾堅決反對死刑,他們號召群眾起來革命的一個口號是:「打倒被克倫斯基恢復的死刑!」兩相對照,不是公然食言了嗎?沒關係,只要祭出「不完全事實」的魔法,改個名字,一切就名正言順了。於是——索爾仁尼琴寫道——「『死刑』也就改名為——最高措施,並且不叫做『刑罰』的最高措施,而是所謂『社會保衛』的最高措施。」無獨有偶,納粹對猶太人實施的種族滅絕,也有一個類似名詞,叫「終極方案」。反正,哪怕大地血流成河,語言上仍必須保持潔凈。索爾仁尼琴提到的另一個例子更有趣:為了「避免使用『暴動』這個詞和另一個更壞的詞『起義』」,有人竟然想到「用一個羞答答的、不那麼刺耳的、和平的名詞『春歇』」來代替。該創意的事實基礎在於,暴動和起義確實是在春歇期發生的。

「不完全事實」作為一種立竿見影、「嘴」到成功的文字秘技,如缺乏相應制約,即使在民主制國家也不乏嘗試者。1949年通過的關於戰俘待遇的第三日內瓦公約,曾對「戰爭罪犯」在羈押和審判期間的最低待遇作出規定,而2002年1月後陸續羈押在美國關塔那摩海軍基地的戰俘,顯然沒有達到該最低標準。如何應對來自輿論的尖銳批評呢?好辦,改個名字唄,時任美國國防部長唐納德·拉姆斯菲爾德宣布他們不是戰俘,而是「非法的戰鬥者」。具有一半巴基斯坦血統的英國學者薩達卡特·卡德里揭露道:

儘管有人嚴肅地指出美國政府的錯誤,但政府並不在乎。日內瓦公約規定,對罪犯身份的「任何懷疑」應當以有利於罪犯的方式加以解釋,直到有法庭來解決爭議。而五角大樓的一個軍事律師解釋說,這個規定是不相關的,因為布希總統並沒有任何懷疑。

葡萄牙作家薩拉馬戈在《謊言的年代》里曾如此評價小布希總統:「這位仁兄才智平庸,粗魯不堪,溝通能力極其含混,並且時常喪失理智,無法抗拒誘惑而滿口胡說八道。他呈現在世人面前的面貌,是一個牛仔的可笑姿態,而且錯把他接手管理的這個世界,當作放牧的牲畜。」

另一方面,當某些勢力決心為惡時,即使說出無懈可擊的話,他們仍可能通過別緻的解釋,讓它墮入黑暗一邊。納粹黨人曾頻頻強調「法律就是法律」,乍聽頗為可敬,誰知真實意思是,「沒有人有權引用更高權威作為不服從法律的借口,」哪怕法律要求你屠殺猶太人,你也不能以該屠殺違背自然法和人類良知進行抗命。「法律就是法律」的唯一例外是,希特勒剛剛發表了新的意見,無論他說些啥,都必須立竿見影地成為新的法律。

孟德斯鳩曾提到征服世界的古羅馬軍團是如何玩弄語詞花招的:「有時他們濫用他們語言中名詞意義上的細微區別。他們毀掉了迦太基,說他們曾答應保存的只是國家,而不是城市。」該花招與莎士比亞喜劇《威尼斯商人》中聰明的鮑西婭捉弄猶太高利貸商人夏洛克的方式如出一轍:鮑西婭允許夏洛克割下安東尼奧一磅肉,但不能見血,因為合約上只寫了一磅肉,不包括血。

我們生活在語詞的叢林里,變換語詞既那麼方便,巧加變換有時又能帶來巨大利益,令權力場上的人慾罷不能,因此,如何對抗謊言及其孿生兄弟「不完全事實」,就成了對政治人物和知識分子的考驗。在著名的「沙利文訴《紐約時報》案」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布倫南大法官在裁決書里宣布:「我們裁定:依據憲法,不能建立這樣一種規則:一個指向政府運作的非人格化的抨擊,構成了對負責政府運作的官員的個人誹謗。」不僅如此,為了杜絕政府可能藉助語言創意來打壓批評者,裁決書還未雨綢繆,禁止政府變換「法律魔術」,意思是,你無權藉助修辭技藝,想方設法地虛構例外。布萊克大法官針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即「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給出的著名警告是:「不得制定法律,就是不得制定任何法律(no law means no law)。」

普通知識分子不具有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權威和司法力量,他們無法把自己的建議轉換成一條禁令,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將無所作為。比如,他們應該具有足夠的閱歷和識見,擅長識破語詞叢林里的各種迷霧,而不必像薩義德乍聞「目標搜尋」時表現的那麼天真。亞倫·德肖維茨寫下這句話時——「邊沁曾譏諷說,當人們『想遂行己意卻又不想說明緣由時』,便會援引自然權利。我則要補上一句,『而且不想說服多數人時』。援引上帝或自然等於堵塞了論證的空間。」——他展示了自己的見識。當喬治·奧威爾指出「反對思想自由的人,總喜歡把自己說成是在提倡紀律、反對個人主義」時,他同樣展現了自己對此類滑頭語言的熟稔和厭煩。沃爾特·李普曼在《公眾輿論》里曾專章討論「速度、詞語和清晰度」,他寫道:「從理論上說,如果每一個事實和每一項敘述都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名稱,而且人人都一致同意這種名稱,那是有可能消除交流中的誤解的。」由於那是不可能的,他正色告誡道:

語言決不是一個完美的達意工具。詞語和貨幣一樣是要反覆流通的,它今天會激發出一種想像,明天又會激發出另一種想像。同一個詞語在記者與讀者的頭腦中是否能喚起同一個想像,這誰都沒有把握。……

世界太大,我們面對的情況太複雜,我們得到的信息又太少,因此,輿論的絕大部分就必定會產生於想像。

為了避免歧義,作家毛姆提醒人們留意一條由斯賓諾莎建立的「很好的規則」,即,「用以表達事物性質的語詞,其常用的意義與他意欲賦予它們的意義務必不致牛頭不對馬嘴。」如果能做到的話,僅憑這一條,知識分子就會積攢無上功德。英國著名散文家威廉·赫茲里特也有類似意見,在《談平易的文體》里,他鄭重推薦:「有一種可行的技巧,那就是堅持使用絕對普通的詞,而這些詞所表達的意思既不會因為某些令人生厭的情形而被貶低,也不會藉助於那些呆板而專業的典故來顯示其重要性和說服力。」哲學家裡最擅長寫出「平易文體」的阿瑟·叔本華,也呼應過這個觀點:「沒有比寫作無人能夠理解的東西更容易的事了;與此相反,也沒有比用人人都必然能夠理解的方式表達深奧的思想困難的事了。」——所謂「必然能夠理解」,也就是預先把各種歧義蒸發殆盡的表述,不給「不完全事實」立錐之地,除非有人刻意要那麼做。

這不容易做到。出於無能或投機取巧,姿態各異的「不完全事實」仍是輿論界的常規風景。有學者在英國《衛報》上見到一個例子,某君批評「出版業缺乏文化多樣性」,所持理由是,「『只有』13%的從業人員來自少數族裔群體。」但批評者(不管有意還是無意)遺漏了一個核心數據:「在當時英國的總人口中,少數族裔僅僅佔到了8%左右。」如果他補上這個數據,批評將變得滑稽。托馬斯·索維爾在《知識分子與社會》里也概括過若干「知識分子自身對於智力標準的違背」的例子:「將個案視為趨勢(例如認為資本主義把工人變得更窮,好像他們之前倒更富裕似的),以及『單獨一國的國際比較』。」後者可以李斯特·梭羅教授為例,他在說到失業問題時宣稱:「美國是工業國家中最『糟糕的』,但他在這樣評價時,卻只單獨引述了美國的失業問題,而忽視在西歐及其他國家中失業問題逐漸惡化的情形。」越是虛假的批評,越需要藉助「不完全事實」的咒語。

法國文學批評家聖伯夫曾受到一位記者的決鬥挑戰。根據習慣,被挑戰者有權選擇武器,他告知對手:「我選擇拼單詞——你被打死了。」——這也是一個活用「不完全事實」的例子,聽上去卻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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