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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必須掌握的 7 大止痛藥

常用的止痛藥物可以分為非甾體抗炎葯和麻醉性鎮痛葯兩大類,後者目前在疼痛領域的應用主要是癌症疼痛的治療,亦可用於術後的短期止痛。本文對常用的止痛藥物進行了簡單總結,希望能對讀者有所幫助。  非甾體抗炎葯1.對乙醯氨基酚  適應證:適用於頭痛、關節痛及神經痛,癌性痛及手術後止痛。對阿司匹林過敏或不耐受的患者,本品尤為適用。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 0.3~0.6 g,根據需要一日 3~4 次。每日劑量不宜超過 2 g,療程不宜超過 10 日,不宜長期服用。服用過量時,可給予拮抗劑 N-乙醯半胱氨酸,12 h 內可達到滿意療效,同時可進行血液透析除去。  不良反應:主要是胃腸道反應,可引起噁心、嘔吐、出汗、腹痛、面色蒼白等。  注意事項:日劑量超過 4 g 可引起嚴重肝損傷和急性腎小管壞死。如有可能,可監測本品的血葯濃度。  2.布洛芬  適應證: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的疼痛,如頭痛、偏頭痛、牙痛、痛經、關節痛、神經痛及肌肉痛。  用法用量:一次 0.2~0.4 g,每 4~6 h 一次;緩釋製劑每次 0.3 g,早晚各一次。本品使用日劑量不得超過 2.4 g。  不良反應:偶見輕度消化不良、皮疹、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  特點:對血象與腎功能無明顯影響,胃腸道刺激性小,體內無藥物蓄積的趨向;本品鎮痛作用與阿司匹林相似,比對乙醯氨基酚強。  注意事項:布洛芬與其他同類葯有交叉過敏性。有支氣管哮喘病史的患者,可能會引起支氣管痙攣。本品禁用於活動期消化性潰瘍、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者。  溫馨提示:使用非甾體抗炎葯,用藥劑量達到一定水平以上時,增加用藥劑量並不能增強其止痛效果,但藥物的毒性反應將明顯增加。因此,如果需要長期使用非甾體類止痛藥,或日用劑量已經達到限制性用量時,應考慮更換為阿片類止痛藥;如為聯合用藥,則只增加阿片類止痛藥的用藥劑量。  麻醉性鎮痛葯3.嗎啡  適應證:嗎啡為強效鎮痛葯,適用於其它鎮痛葯無效的急性劇痛,如嚴重創傷、燒傷、手術後及晚期癌痛等疼痛。其明顯的鎮靜作用,能夠消除由疼痛引起的焦慮、緊張、恐懼等情緒反應,對疼痛的耐受力明顯提高,更容易耐受疼痛。嗎啡是治療重度癌痛的代表性藥物。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 5~15 mg,一日 15~60 mg;皮下注射,一次 5~15 mg,一日 15~40 mg;靜脈注射 5~10 mg。用於癌痛患者止痛治療時,劑量無封頂效應。緩釋製劑將每日總用量分為兩次給葯即可。  不良反應:便秘、呼吸抑制、排尿困難、嗜睡、頭痛、噁心、嘔吐等,均可進行對症治療。  注意事項:嗎啡不能單獨用於內臟絞痛(如膽、腎絞痛等),而應與阿托品等有效的解痙葯合用;過量時可致急性中毒,主要表現為昏迷、針尖樣瞳孔、血壓下降等,可用納洛酮 0.4~0.8 mg 靜脈注射或肌內注射進行解救,必要時 2~3 分鐘可重複一次,或將納洛酮 2 mg 溶於 NS 或 5%GS 溶液 500 ml 靜脈滴注。  4.羥考酮  羥考酮藥理作用與嗎啡相似,鎮痛作用強度與嗎啡相等或更高,鎮痛作用無封頂效應,目前認為單獨使用羥考酮是強阿片類藥物的有效替代葯。  適應證:用於緩解持續的中重度疼痛。  用法用量:緩釋片每 12 h 服用一次,用藥劑量取決於患者的疼痛嚴重程度和既往鎮痛葯的用藥史。除難以控制的不良反應影響外,應滴定給葯至患者疼痛緩解。首次服用阿片類藥物或弱阿片類藥物不能控制的中重度疼痛患者,初始用藥劑量一般為 5~10 mg,每 12 h 服用一次。迄今,臨床報道的個體用藥的最高劑量為 520 mg/12 h。  不良反應:同嗎啡。  注意事項:氨酚羥考酮為含有羥考酮的復方製劑,但未納入麻精藥品管理範疇,仍按照普通藥品管理,使用時需注意其他成分的每日極量,如氨酚羥考酮(對乙醯氨基酚:羥考酮 = 325 mg:5 mg)中對乙醯氨基酚每日用量不應超過 2 g。  5.哌替啶  即度冷丁,其鎮痛作用是嗎啡的 1/10,作用時間較嗎啡短,口服給葯的可靠性差,臨床上僅用注射劑型。  適應證:只可用於短時的急性疼痛,禁用於需要長期連續使用的慢性疼痛或癌性疼痛。  用法用量:100~150 mg 肌內注射,或 50~100 mg 靜脈注射,每 2~4 h 給葯 1 次。  注意事項:哌替啶在體內代謝為去甲哌替啶,具有中樞神經毒性,半衰期約是哌替啶的 10 倍,大劑量重複使用或連續輸注必然造成去甲哌替啶的積聚,出現震顫、抽搐、癲癇發作等中樞性毒性反應。  6.布桂嗪  又名強痛定,鎮痛作用為嗎啡的 1/3,但強於非甾體抗炎葯,對皮膚、粘膜及運動器官的疼痛有明顯的抑制作用,而對內臟器官疼痛的鎮痛效果較差。比嗎啡成癮性低但耐受性高,我國已將其納入麻醉藥品管理目錄。  適應證:中等強度的鎮痛,用於偏頭痛、三叉神經痛、炎症性及外傷性疼痛、關節痛、痛經、癌性疼痛等。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 30~60 mg,一日 90~180 mg;皮下或肌內注射,成人一次 50~100 mg,一日 1~2 次,對於慢性中重度癌痛的患者,首次及總量可不受常規劑量的限制。  不良反應:一般不嚴重,偶有噁心或頭暈、睏倦等,停葯後即消失。  7.曲馬多  曲馬多屬於非阿片類中樞性鎮痛葯,作用強度為嗎啡的 1/10~1/8,一般不引起藥物的耐受性和依賴性。  適應證:用於中重度急慢性疼痛。  用法用量:一次 50~100 mg,一日不超過 400 mg,可口服、靜脈、皮下或肌內注射給葯。  特點:曲馬多在臨床治療劑量無呼吸抑制,也無明顯的心血管系統副作用,因此對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尤為適合。  編輯:張躍奇  參考資料  1. 新編藥物學(第 17 版);  2.《癌症疼痛診療規範(2011 年版)》;  3. 中華醫學會臨床診療指南疼痛學分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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