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婚姻死在了「彩禮」上
文 |聞敬
今天一大早,我剛一睜眼抓起手機,就來了一個姑娘跟我傾訴。
她說,她剛剛結婚,但非常非常不愉快!鬧得快離婚了。
為了大家讀著方便,暫且叫女孩子靈靈,男孩子叫小張。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小張家裡沒房,所以,他們決定婚後住靈靈家裡。但是結婚還是要回男方家裡結。
結婚的彩禮按靈靈家鄉習俗,婆婆家給了三萬一(說實話,真得不多,我們這裡好像十萬的彩禮也是不夠的)。
結婚前,在小兩口商量一些事宜的時候,靈靈問小張:在你家裡,我們新房的床和柜子是新的嗎?
小張說不是,是嫂子曾經用過的。
這可把靈靈氣壞了:
想想自己就覺得冤,彩禮要得少,沒房沒車住娘家,去他家結婚吧,連個「新房」都不給收拾,還要用別人用過的舊東西。
於是,靈靈一氣之下,又跟小張要了七萬塊錢的彩禮,婚禮現場公公臉色難看,關鍵環節,親手把錢交給了靈靈的父親。不知真相的父親一頭霧水,非常尷尬。
靈靈 知道,婆家這是故意給她難看。
就因為這七萬塊錢,小張一直耿耿於懷,婚禮上居然還哭了一鼻子,於是靈靈心一軟,又把這錢還給了公婆。本以為這樣可以討得小張歡心了。
哪知,婚後的小張一直跟她冷戰,不僅對她不理不睬,而且連她的父母也懶得搭理,靈靈一氣之下又跑去跟公公要這七萬塊。
公公對她說,錢都是借的,還回去了。於是靈靈對公公說:你要是說謊就是小狗!
公公當場就翻臉了,兩人吵了起來,她大罵公公讓他滾。
靈靈覺得非常氣憤:「發生了這麼多事情,他一點都不知道安慰我,還說我們性格不合,說要離婚!」
婆婆也出來助陣,要他們離婚,說靈靈是自己花高價娶回來的媳婦。
我的天!這是什麼事啊?
本來男情女意,然而,臨門一腳要七萬塊,出爾反爾,要了還回去,還回去又去要,還跟公公說了「騙人是小狗」的話!(這姑娘性子也太直了點,跟公公不能什麼話都說呀!)
面對這個爛攤子,靈靈顯然後悔壞了!
崩潰!
原本一段本應該還可以的婚姻,就此死在了七萬塊裡頭!
我能想像靈靈的糾結。然而,我更能理解小張的痛苦,一個貧苦農家出身的孩子,娶媳婦的資本都是父母給的。(雖然他們的彩禮真不多)
臨到結婚女方非要七萬塊,這對於男方來說,是一件及其刁難的事兒,還會被大家看笑話。
我閉著眼都能想得出,那些日子,小張的母親及家人會背後各種罵未過門的媳婦,以及她的娘家人,也不會給小張好臉色看,會罵他沒用,娶了這麼個玩意兒!
女子時光:聞敬我記得很多年前,我有個親戚家的表哥要結婚了。當然,就是農村裡的媒灼之言。
結婚,該走的過場,商量好的彩禮都按著執行了。結果,臨結婚還有三天時,表嫂家遞過話兒來,說要買一輛摩托車。
那時候,有條件的人家結婚就會買一輛,並不是必備品。表嫂此前,已經同意了不要摩托。
現在馬上要結婚了,又必須要,任憑媒人去勸也不行。
摩托五六千塊錢,不是什麼大數。但是,在我小時候,對於一個農村家庭已經是相當大的一筆,相當於現在一輛普通家庭轎車吧!
農村家庭兒子大了,娶媳婦蓋房,需要借債的不少。
按老人們的話說:九九八十一拜,前八十拜,都拜了,就差這一拜,不能為此丟了媳婦啊!必定,娶媳婦是個大事兒!
表哥的父母就去借錢。他們在親戚面前、在自己家裡把心中對媳婦家人的氣憤罵了一遍又一遍,罵完了又罵自己家和孩子沒能耐,要是有本事,就不要這種貨色。
大家都非常同情他們,覺得女方家簡直是太不通情達理了。
好歹湊夠錢,買了摩托,可以娶了吧!
結果,結婚當天,又鬧了一肚子氣。
表哥家租了幾輛車去接親,到了女方那頭,有一些女賓要帶孩子過去,算上孩子每人一個位子的話,差兩個人。其實孩子在懷裡抱抱,稍微一擠也就夠了,就連賓客們也都這樣說。
可是,表嫂娘家,卻擅自又租了兩輛車。租就租吧,還不給錢,等計程車送到男方,跟表哥家要車錢。
車錢不多,兩輛車不到五百塊。
可是表嫂的母親心裡那股火氣,不出哇!本來就為臨結婚要摩托憋著一口氣呢!又來這個,這不是欺負人嘛!
她氣得好幾頓沒吃飯,勉強給表哥操持完了婚禮。
婚後,表哥的母親將情緒一股腦轉到了表嫂身上,三天一過,就跟表哥分家單過!對錶嫂愛搭不理、處處為難,隔三差五還要說個風涼話兒。
更是因為婚前那碼事兒,鄰居親戚的看錶嫂的眼光也怪怪的,好像她是個壞人似的。
其實,表嫂人非常好,性格開朗,勤勞肯干,嘴還特甜。要摩托車和租汽車也都是她那個要強的母親所為。
好在,在她的努力下,婆婆終於看出了兒媳婦還不錯,矛盾漸漸化解,終於拿表嫂當了家人。
像表嫂這樣有能力自己化解的,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
現實中更多的情況是,因為彩禮的問題而給婚姻留下後遺症。甚至影響今後的生活。
女子時光:聞敬這裡我想說一下我自己的故事。
我結婚那個時期,三金(金戒指、耳環、項鏈)是彩禮標配中的。一般女孩兒都有。
我個人不喜歡這些東西,也不願意隨波逐流,所以,這幾樣東西,當時老公提過要帶我去買,但我沒要。
我周圍的一些朋友,包括親戚都說我:這不是傻嗎?別人都有,就你沒有,好像你多輕賤一樣?你又不比別人差!
那時候年輕氣盛,當場就把他們懟了回去:我又不是為了這些玩意兒結婚,你們以為有這些就高貴了,我還嫌俗氣呢!
我覺得我這樣的才叫高尚!才是與眾不同!不喜歡給人家省幾個錢,有什麼不可以!
然而,臨近結婚,我卻後悔了!
當然,我後悔並不是因為我覺得沒要這些東西吃了虧。
我是想來想去,覺得還是應該有一個戒指,算個信物,留個紀念。(想來,思想里還是沒法免俗)
於是我就跟老公(那時候還是男友)說:「要不咱去買個戒指吧!不用買太貴的,留個紀念就行!」
那時候我倆都剛剛參加工作,一個月賺不了幾百塊,都是賺一個花倆的半月光族,倆人都沒有積蓄。結婚的一切費用,都是家裡出的。
老公跟我說:「我已經都跟家裡人說了你不要三金了,現在咱們要再去買個戒指,怕他們會說結婚前要這要那的,不太好吧!」
我一聽,腦子裡馬上腦補了一些畫面。
算了,不買了!反正我也不戴!
結婚後,隨著我們自己條件越來越好,老公多次提出去給我買一個戒指,想想必定意義已經不同,我自己也當真不喜歡,就一直拒絕。
所以,直到現在,我還是沒有戒指的!
有一點點的遺憾。不過,沒什麼大不了的!比起我擁有的幸福來,什麼戒指、項鏈、金耳環的,那算個啥啊!
隨著年紀增長,越活越明白,活在人世間,總有一些雞零狗碎的事兒。
什麼也不要太計較!計較的越多,失去的越多!
年輕的姑娘小夥子們,關於婚姻碰上金錢這件事兒。
當然,有好的物質條件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兒。
如果沒有,而你又非常愛那個人,就不要計較這些身外之物了,什麼多點少點,只要人是你認定的那個人,你就擁有了最大的財富。
我們可以一起奮鬥,一起賺錢,然後,想買什麼就買什麼,這種感覺,才叫真得好!
作者簡介:聞敬(趙文靜),業餘撰稿二十年,雜誌、公眾平台簽約寫手,主寫婚姻,家庭、親情,親子,熬各類雞湯。 公眾號:女子時光(ID:xinansister010) 微信:34247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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