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劍:推進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
榮劍:推進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
作者:榮劍
作者按:本文以《領導制度改革新機》為題,已發表於《財經》雜誌2013年第15期(
十八大以來,重啟改革成為社會各個階層的一個基本共識。在經歷了長時期的經濟高速增長之後,社會內在的矛盾正以各種前所未有的方式湧現出來,制度性弊端日益顯現,以前可以忽略不計或暫時擱置的問題,現在已經迫在眉睫。
社會各個階層普遍認識到了,必須重啟改革,深化改革,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當前所面臨的總體性和制度性問題。但是,鑒於近20年來改革話語的變異,以及在改革話語下所發生的舊體制復歸現象,有必要對改革重新定義。當改革話語已經淪為一種意識形態修辭時,必須對改革正本清源。我的看法是,必須回到鄧小平的思想路線上來,推進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的基本綱領
鄧小平於
鄧小平明確提出,必須進行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這抓住了改革的核心訴求。他認為,妨礙甚至嚴重妨礙社會主義優越性發揮的制度弊端,主要存在於現行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之中,其主要表現是:官僚主義現象,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家長制現象,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就是要徹底剷除滋生這些現象的制度根源。但是,後來進行的經濟體制改革,並沒有從根本上觸及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政治體制改革又遲遲不能進行,則進一步加劇了原有制度的固有弊端。鄧小平當時嚴厲批評的那些問題,如高高在上,濫用權力,脫離實際,脫離群眾,好擺門面,好說空話,思想僵化,墨守陳規,機構臃腫,人浮於事,辦事拖拉,不講效率,不負責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諉,以至官氣十足,動輒訓人,打擊報復,壓制民主,欺上瞞下,專橫跋扈,徇私行賄,貪贓枉法,至今可以說一個都沒有解決,甚至愈演愈烈,已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這表明,不對黨和國家領導制度進行改革,其他領域的改革都無法深入下去。
之所以把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放在首要地位,是因為鄧小平從文革教訓和毛澤東晚年錯誤中深刻認識到,制度比人更重要,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特點。他指出:「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他還特別提到,毛澤東也認識到,斯大林破壞社會主義法制,在英、法、美這樣的西方國家不可能發生,但這樣的認識並沒有阻止他發動文化大革命,給民族帶來浩劫。正是通過這些沉痛教訓,鄧小平告誡全黨:「如果不堅決改革現行制度中的弊端,過去出現過的一些嚴重問題今後就有可能重新出現。」
基於當時全黨的思想認識水平,鄧小平主要是從官僚主義、權力過分集中、家長制、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和各種特權現象上,剖析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根本弊端;他尤其認為,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即一切權力集中於黨委,黨委的權力又往往集中於幾個書記,特別是集中於第一書記,是導致其他弊端產生的總病根。對於這種權力過分集中的制度安排,鄧小平說了三個「必然」:「必然造成官僚主義,必然要犯各種錯誤,必然要損害各級黨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制、個人分工負責制等等」。為此,他號召全黨,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項艱巨的長期的任務,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是實現這個任務的關鍵。必須對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弊端進行有計劃、有步驟而又堅決徹底的改革,只有這樣,人民才會信任共產黨的領導,社會主義事業才會有希望。
鄧小平明確提出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應當是一切改革之綱,是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應有之義,也是解決總體性和制度性問題的根本途徑。當前社會所出現的一系列矛盾,完全是因為沒有全面貫徹鄧小平的改革思想所造成的,沒有繼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沒有及時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尤其是沒有進行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由此導致了權力失控、腐敗惡性膨脹、社會不公加劇和民怨沸騰的狀況,執政黨面臨著亡黨亡國的危險。因此,現在亟需回到鄧小平的改革路線上來,嚴肅地認真地分析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內在弊端,找到正確的解決辦法。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
在上世紀80年代初期,執政黨所面臨的困境遠沒有像現在這麼嚴重,黨和人民的關係也沒有像現在這樣離心離德。當時鄧小平主要是基於文革災難和毛澤東晚年錯誤的歷史教訓,以及已經顯露出來的各種制度性弊端,高瞻遠矚地提出了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的歷史任務,認為這個任務在毛澤東時代根本沒有完成,而現在完成這個任務的時機和條件已經成熟。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是執政黨前所未有的實踐,也是一項系統工程,在黨的歷史和社會主義國家歷史上都沒有任何先例或經驗可以見鑒。鄧小平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勇於正視黨的歷史教訓,深刻反思黨所犯下的錯誤,著眼於現實中的問題,從不合理的權力結構和制度弊端入手,提出了關於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一系列設想與措施。其中包括:反對權力過分集中,反對領導幹部兼職過多,理順黨政關係,培養中青年幹部隊伍,解決好黨內權力交接,以及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家長制,反對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反對各種特權,包括反對封建主義和資產階級思想。所有這些設想和措施,都是針對當時執政黨所面臨的突出問題,不解決這些問題,鄧小平認為將直接關係到黨和國家是否會改變顏色,全黨為此必須高度重視。
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以什麼為尺度呢?鄧小平提出了三個標準: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鄧小平明確認為,中國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大國,能夠也必須達到這三條,「黨和國家的各種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須用是否有利於實現這三條來檢驗。」鄧小平充分認識到,社會主義的前途和生命力取決於能否實現人民的自由、民主和富強。
現行黨和國家領導制度,顯然遠遠沒有達到鄧小平所提出的這三條標準,相應的規章、法律和制度雖然在形式上都建立起來了,但是在實際的運行中並沒有遵循鄧小平的基本要求,以民主和法治的原則來處理黨內事務、政府事務和社會事務,沒有建立起一整套制度約束、法律約束和道德約束的基本機制,以致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權力失控、制度性腐敗和政治信用危機等一系列問題。
薄熙來王立軍事件的爆發,突出地表現出現有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根本弊端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薄熙來在重慶之所以可以為所欲為,王立軍之所以可以肆無忌憚地凌駕於法律之上,就在於他們高度集中地控制著權力,在運用權力時不受任何約束。薄熙來作為政治局委員,尊享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至尊地位,其言行不僅在重慶被奉為最高準則,而且得到整個國家統治機器的背書,執政黨的宣傳、司法、財政和其他各種資源均被他調動起來,形成對重慶模式的全方位支持。他領導的「唱紅」和「打黑」,從一開始起就破綻百出,盡顯文革遺風和破壞法治的勢頭,卻得不到執政黨從基層到中央的任何批評和制止,任其在錯誤的軌道上發展下去,直至不可收拾為止。鄧小平所批評的黨的權力過於集中於第一書記的惡果,在薄熙來那裡可謂登峰造極。
黨和國家的權力高度集中於個人,超越法律,不受任何控制和制約,是現行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根本弊端,是所有制度性腐敗的總根源。改革的核心要求,就是要用民主和法治的方式,徹底改造這種高度集中的不受控制的權力結構,著重解決權力的定期授予和權力的可控問題,真正實現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權為民所控。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的路徑與方法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涉及到國家政權最核心的部分,涉及到對原有權力體系的重大調整,涉及到新的權力結構的重新構造,這無疑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絕無可能一蹴而就。鄧小平之所以在1980年就著手準備完成這項任務,一方面是鑒於十年文革動亂之後新的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另一方面是鑒於這個任務的艱巨性。鄧小平清醒地認識到,他在位期間,是完成這個任務的有力條件,可以藉助於他的權威和威望,加快改革進程,即使不能全部完成這個任務,至少可以為完成這個任務「奠定鞏固的基礎,確立正確的方向」。執政黨十三大,就是以鄧小平關於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的講話為指導思想,確立了政治體制改革的基本框架,如果不是後來發生的突發事件,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一定會按照十三大的精神全面展開。
現在重啟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無疑面臨著比30年前更加困難的局面。一是鄧小平之後的領導人,個人權威不斷遞減,無復鄧小平以一己之力就可開創新局面的威望和能力。二是目前所出現的制度性弊端比30年前更為嚴重,解決的難度更大。三是新的改革領導力量和依靠力量在現有的權力結構中還難以迅速脫穎而出,制度和人陷於死循環狀態。這就是說,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已經錯過了最佳時機,現在積重難返,改和不改均面臨二難選擇。社會流言,改是找死,不改是等死,或許從一個角度反映出改革的艱巨和複雜。
正是在這樣一個困難的形勢下,必須向鄧小平學習,必須回到鄧小平的思想路線上來,以大無畏的勇氣和堅定的信念,從舊體制中殺出一條血路,堅定不移地重啟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改革不會找死,只有改革才能喚回執政黨的新生,重鑄執政黨的合法性,恢復執政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制度改革是解決中國當前所有政治問題和社會問題的惟一選擇。
重啟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首先必須堅持鄧小平提出的三條標準: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這是改革的正確方向。要勇於承認,中國現行制度的民主化還遠遠沒有達到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水平,執政黨十八大提出以富強、民主、文明、自由、法治、公平、正義、和諧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來建設中國,是完全符合鄧小平所指明的改革方向,也符合世界政治民主化的主流。改革必須按照這個方向進行,以人類共同價值為導向,不能有絲毫偏差,否則,就會走向老路和邪路。
其次,依據改革的正確方向確定改革路徑,必須堅定不移地走市場化、法治化和民主化之路。市場化導向的經濟體制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成果,但是還要繼續深化,尤其是要對近些年來持續加強的國家主導發展模式進行徹底改革,遏制國進民退的趨勢,進一步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為保護和鞏固經濟市場化進程,必須下大力氣建設法治國家,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最大權威,把權力關進位度和法律的籠子,防止文革重演;同時以憲政民主為導向,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保證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權為民所控,真正實現政治民主化和法治化。
第三,改革的方向和路徑確定之後,還要有正確的方法,要有時間表、路線圖和具體的措施。在積累了30年改革經驗之後,參照世界先進的政治制度,現在不需要再摸著石頭過河了,可以立即實行的有效辦法和措施很多,關鍵在於實施的決心。根據當前所面臨的突出問題,先從法治建設著手,加強反腐力度,加快推行官員財產公開制度,進一步開放言論,應是可以做的事情。推進這方面的改革,可以迅速收拾人心,凝聚共識,重建執政黨的政治信用,為下一步改革核心權力結構創造條件。
在鄧小平時代應當完成而沒有完成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這個歷史性任務,再一次擺在了我們現在這個時代的面前。能否完成這個任務,關係到執政黨的命運,關係到自由民主制度的建設,關係到人民的福祉,關係到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任重而道遠,所有中國人都有責任為完成這個任務而奮鬥。
——來源: 共識網 | 來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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