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校園暴力,湖北教育廳出新招!

2017年4月17日,湖北省教育廳聯合湖北省綜治辦、法院、檢察院、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團省委和省婦聯,聯合下發《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應對校園暴力,多部門聯動】

新京報記者在湖北省教育廳官方網站看到,《意見》從工作責任、預防手段、處置方式和統籌制度等四個方面,對防治校園暴力提出工作要求。《意見》中稱,發布這一文件的目的,是為「有效防治中小學生之間的欺凌和暴力問題,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並「結合我省實際」。

校園暴力發生,如何應急

1.《實施意見》明確,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學校和家長要及時相互通知,對嚴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要迅速聯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

2.嚴格保護學生隱私,防止泄露有關學生個人及其家庭的信息。

3.特別要防止網路傳播等因素導致事態蔓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使受害學生再次受到傷害。

如何預防校園暴力

1.在校園要展開法制及心理課程。

2.開辦家長學校,進行多方教學科普。

3.公安機關要完結校園鄰近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全掩蓋,在校園周邊設置警務室或治安崗亭,活躍巡查盤查。

如何懲治施暴學生

在處置方式部分,《意見》提出,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

1.「既做到真情關愛、真誠幫助,力促學生內心感化、行為轉化,又充分發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

2.「必須依法依規採取適當的矯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

3.「學校和家長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

4.情節較重的,「公安機關應參與警示教育」。

5.此外,《意見》中同時表述稱,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將依據相關法律予以處置。除對在校生明確相關政策法規外,《意見》還強調,對校外成年人教唆、脅迫、誘騙、利用在校中小學生違法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從重懲處」。

6.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並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

專門學校釋疑

1.什麼是專門學校?

所謂「專門學校」,即指曾經的「工讀學校」,在滿足九年義務教育的同時,對在校學生實施重點看護。更詳細的說,「工讀學校」是指國家為有輕微違反法律或犯罪行為未成年人開設的一種特殊教育學校,未成年人入讀工讀學校,不屬於行政處分或刑罰的範圍。

2.轉入專門學校的條件?

入讀工讀學校的兩個前提條件為,「未成年」和「未達犯罪」。這部分學生往往從普通的中小學退學、被開除,或者被學校認為不宜留校學習,但不足以送少年管教所,且尚未完成義務教育,故進入工讀學校學習。同時,普通學校在校生轉入專門學校,目前實行「三同意原則」,即本人、學校及家長均同意,以保障未成年人權益。

3.專門學校目前的現實困境?如何應對?

目前國內各地「專門學校」普遍存在生源不足的狀況,而大量需要特別看護的未成年人,沒有得到應有的專門教育。在不少學生及家長看來,將「有問題」的學生聚集在一起,會導致「近墨者黑」,因此即便普通學校已經無法對這部分學生實行有效的教育,家長也不願意讓子女就讀專門學校。

「專門學校的困境,在政府層面,需要加大宣傳,增加投入;而在學生及家長層面,則要轉變觀念。」

4.專門學校學什麼?專門學校怎麼管?專門學校是否有進有出?

(1)專門學校的教育內容,在常規的學校教育外,另有職業技能教育以及相應的法律道德教育。

(2)專門學校比普通學校嚴格,部分有條件的地區甚至實行一對一看護,學生普遍為寄宿制,學制通常為兩年。

(3)根據學生在專門學校的表現情況,教育部門可作出送回原學校、轉校、安置就業等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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