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漢語講座20----漢字的規範化
第四節 漢字的整理、規範化和標準化
學習要點:介紹簡化漢字的主要內容,和建國以來在這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果。重點掌握簡化漢字的具體方法;使學生在文字運用的實踐中樹立起使用規範漢字的觀念。結合目前的中文信息處理,介紹了漢字標準化的現狀及工作目標。重點是漢字的定形、定量、定音和定序,使學生了解目前漢字信息處理中幾種主要漢字編碼方法的優劣,促使學生學好漢字知識,適應現代信息社會的需要。
隨著社會的進步,交往的頻繁,文化教育的普及,人們對文字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對有悠久歷史的漢字進行整理,使之規範化是現代漢語文字學的主要任務。
漢字在歷史上曾有過相當重要的作用,在當代社會生活中也是不可替代的交際工具。漢字作為漢語的書寫工具,在社會交往中發揮了獨特的作用。但由於漢字字形複雜,數量眾多,加之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出現的許多人為分歧,造成了社會用字的混亂,加重了人們學習漢字的負擔,影響了使用效率。漢字整理就是要對漢字使用中的分歧現象加以統一規範,以利社會交際。下面談談漢字整理和社會用字規範化、信息用字標準化等問題。
一、漢字整理和簡化
(一)漢字簡化的內容
漢字的簡化工作包括簡化字形和精簡字數兩個方面。
1. 1. 簡化字形
漢字的繁體字筆畫繁多,結構複雜,給人們的學習和使用帶來不便,因此需要簡化字形。在不改變漢字基本性質,不破壞漢字整體面貌的前提下,適當地減少一些字的筆畫,廢除繁體採用簡體。
建國以來,在簡化字形方面,做了以下一些工作:從1956年起,國務院先後公布了四批簡化字,經過多年試用後,到1964年歸納整理,編印成《簡化字總表》,共收簡化字2238個,簡化了2264個繁體字。《簡化字總表》共分三個表:第一表是不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35個;第二表收可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132個和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收集了運用第二表的簡化字和簡化偏旁類推出的簡化字1754個。1986年10月10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在《關於重新發表「簡化字總表」的說明》中,對原總表中的個別字又作了調整。這次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作為社會使用簡化字的規範。
2. 2. 精簡字數
漢字數量很多,即使是通用、常用漢字,也有幾千個。一字多形的異體字的存在,增加了學習和使用的難度。因此精簡字數,主要工作就是整理異體字。在這方面,主要做了如下一些工作: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公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列出異體字810組,共1865字,淘汰了重複多餘的異體字1055個。1956年3月23日發表補充通知,恢復兩個異體字為選用字,這樣實際淘汰1053個異體字。1956年到1964年經國務院批准,將35個縣級以上地名中的生僻字改用了同音的常用字,如江西省的鄱陽縣改為波陽縣。另外,在《簡化漢字總表》中,用同音替代方法簡化漢字,也淘汰了一些繁體字,精簡了字數。這樣,以上幾項合起來,共精簡了字數1189個。1988年3月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發布(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的聯合通知》中又確認「翦、邱、於」等15個被淘汰的字為規範字,因此,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中,被淘汰的異體字由1955年發表的1055個減少為1027個。
1. (一) 漢字簡化的方式
1. 1. 簡化字形
簡化漢字所採取的方針是「約定俗成,穩步前進」。早在漢字簡化之前,人民群眾在日常書寫中已經創造並使用了許多簡體字,事先並沒有統一的原則和方法。簡化漢字主要是把在群眾中廣泛流傳、在社會上廣泛使用的簡體字搜集起來,進行分析、研究,從中選出一部分加以確定,使之合法化,這就是所謂「約定俗成」;「穩步前進」是指漢字簡化要分期分批地進行,不能急於求成,只能逐步推行,才不致造成閱讀、交流的困難。
1)簡化漢字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局部刪除——就是把繁體字的一部分結構加以刪除。
(2)局部改動——就是把繁體字的局部字形加以簡化。
(3)整字改換——整個字形發生變形,有的甚至看不出原字的形體。
以上簡化方法是從繁體與簡體字形的差別上來分析的。如果從別的角度,還可提出另外一些簡化方法,如起用古字的字形結構也是一種簡化方法。特別要指出的是,用同音代替的辦法簡化漢字,雖然減少了筆畫,卻使一形兼表兩字,在實際使用中可能產生歧義,特別是現代漢字利用計算機進行繁體與簡體的字體轉換時,機器難以識別,造成混淆,影響交際。因此,這種簡化方法應謹慎使用。
簡化字中,有一大批是根據某些簡化字進行偏旁或部件類推而產生。用這種方法,簡化的數量多,也便於記憶和使用。但有些偏旁相同的繁體字卻有不同的簡化形體,因此,類推方法的使用也不是無限制的。
2)簡化字主要的作用有:
(1)簡化字使漢字變得容易認讀,便於書寫,從而方便了人們的交際,為普及教育、掃除文盲和排版印刷創造了便利條件。
(2)簡化字對計算機處理漢字也有一定的意義。漢字筆畫太多,計算機用點陣輸出漢字的技術要求就高,否則字跡模糊或形體缺損,影響效果。
雖然簡化漢字的成果有許多重要的實際作用,但也不能認為漢字的筆畫越少越好。 因為筆畫過少,字與字容易雷同,難以區別,會影響閱讀的效率;簡化字形同時又增加了漢字的數量,學過繁體的人讀現代讀物要學簡體字,而只學過簡體字的人讀以前出版的書又得學繁體字,簡化字越多,學習負擔越重;簡化太頻繁,也給詞典編纂和計算機編碼帶來困難,如果不斷簡化漢字,工具書就要不斷改版重印,而計算機的漢字型檔只要改變一個字,整個晶元就要作廢,重新生產,都會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此外,漢字編碼中的拆字和筆畫輸入法也要求字形相對穩定,否則編碼法也難穩定。
從文字的本質屬性看,文字是人們傳遞信息的工具,為了適應社會的發展和人們交際的需要,文字既要有一定變化,同時又必須保持相對的穩定。因為文字如果不變化,就會因脫離社會的需要而被淘汰,但如果經常變動,又會給人們的使用造成困難,在社會上造成混亂。
綜上所述,簡化漢字的最根本目的是有利於學習和應用,所以應該有個適當的限度。正如國務院在批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請示的通知〉〉中所說:「今後,對漢字的簡化應持謹慎態度,使漢字的形體在一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於社會應用。」
2. 2. 整理異體字
異體字是讀音、意義和用法完全相同,只是寫法不同的字,其中最通行的形體叫「正體」,其餘稱為「或體」或者「俗體」。
整理異體字,要根據「從俗從簡」的原則進行。所謂「從俗」,指選用通行較廣的字形,廢除較生僻的字;「從簡」原則指的是要選用的字筆畫不能大多。如果從俗和從簡的原則不能兼顧,或繁簡相差不大,就以從俗為主。因為從俗符合文字本身約定俗成的性質,而從簡又與漢字發展的簡化趨勢相吻合,兩個原則結合使用時以從俗為主,便於使漢字充分發揮輔助性交際工具的作用。
由移動部位和增減筆畫造成的異體,則根據書寫方便的原則進行整理。如由於偏旁上、下、左、右位置互易而形成的異體字,根據現代漢語從左往右的書寫習慣,一般選用偏旁左右組合的字。
二、社會用字的規範化
社會用字規範化,指的是在各種社會交際場合,使用漢字都要遵循統一的形體標準,包括正確書寫字形,不寫錯字、別字,不寫被廢止的繁體字、異體字,不寫不合規範的簡化字,,正確讀字音,不錯讀亂讀字音等,也包括及時了解掌握國家發布的有關用字法規,並在實際應用中積極遵守。
(一)社會用字的規範化的意義
書寫漢字不是個人的私事,不可憑個人的好惡決定取捨,應該做到規範化,這有著非常重大的意義:
1.充分發揮文字作用
社會用字規範才能發揮文字的作用。文字是記錄語言的符號系統,是輔助語言的書面交際工具。只有大家都使用規範字,才有利於用文字表達情感、交流信息,從而提高漢字使用效率。若社會用字隨意化,勢必造成混亂,這與我國作為一個幾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形象是不相符的。因此,1986年6月24日國務院在〈〈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通知〉〉中鄭重指出:「當前社會上濫用繁體字,亂造簡化字,隨意寫錯別字,這種用字混亂現象,應引起高度重視。」
2.適應現代化需要
社會用字規範化是現代化的需要。現代化要求信息的傳遞迅速而準確,文字是人們傳播信息的重要載休,從報刊雜誌、各種書籍到各種電子媒體,以至信息高速公路,都以文字為信息的物質載體。
3.體現良好文化素養
社會用字規範化體現了人們良好的文化素養,也是維護祖國語言文字純潔,保證其健康發展的需要。若不規範的字出現在商店招牌、街頭廣告、標語口號中,甚至大量出現在報刊書籍中,人們卻習焉不察,長此以往,勢必會對祖國的語言文字造成嚴重污染,影響社會的文明程度。
1. (一) 社會用字規範化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所謂使用規範字,指使用規範的通用漢字,主要以國家正式公布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為規範;也指使用規範的簡體字,以《簡化字總表》為規範。
1. 1、 防止寫錯字、別字
寫錯字指寫得不成字;寫別字,是把甲字寫成了乙。錯別字是錯字和別字的總稱,人們通常也把錯別字簡稱為錯字。
1)寫錯別字的原因
寫錯別字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
(1)主觀上,對正確書寫的必要性認識不足,認為寫字是個人小事,同別人無太大關係,多一筆少一筆不必太計較;或認為自造簡化字,別人也能看懂;或認為文字能記音就行等等,因此不認真學習漢字,不會寫或不太清楚的字也不願查字典,草率了事。
(2)客觀原因是漢字數量多,結構複雜,有些偏旁、部件或字形之間很相似,難認、難寫、難記,與拼音文字相比,漢字寫錯的概率較高。
2)常見錯誤
寫錯別字主要有三種情況:
(1)因偏旁、部件相似相近而寫錯。
在這類易錯字中,形聲字往往是聲旁相同而形旁不同,因此辨析清楚不同形旁所表示的意義,對於辨別字形很有幫助。
有些形近字不是形聲字,也應抓住特點,把形、音、義結合起來進行比較。如「灸」與「炙」,前者讀jiu,從火久聲,針灸;後者念zhi,會意字,從夕(肉)從火,像火烤肉。還可通過抓住形近字之間的主要差別,編出口訣,幫助記憶。如「戌」、「戍」、「戊」、「戎」和「戒」幾個字的形、音、義都不同,根據形體差異編成口訣:「橫xu(戌)點shu(戍)wu(戊)中空,十字交叉就念rong(戎),戎加一豎就是jie(戒)」。這樣還把讀音與字形結合起來了。
(2)受上下文影響,常結合在一起使用的雙音節詞中的一個字受另個字偏旁影響而誤寫,即偏旁同化的錯誤。如:
編輯—編緝 清晰—清淅 安排—按排
(3)由於音同、音近或意義相近而寫了別字。如
直截了當一直接了當 陰謀詭計一陰謀鬼計
歪風邪氣一歪風斜氣 自力更生一自立更生
提綱一題綱 貢獻一供獻 針砭一針貶
要避免這類錯別字,了解字義相當重要。如了解「詭」字的意思為「狡詐」,而「鬼」是迷信中人死後的存在形式,就不會把「陰謀gui計」中的「詭」誤寫為「鬼」了,因為整個成語的意思是「暗地裡策劃的一些害人的計謀」。
有些詞的常用義不是原義而是引申義,要弄清字(詞)的原義才能避免寫別字。如「提綱」誤寫作「題綱」,若了解「提綱」之「綱」是魚網上的總繩,引申指事物最主要的部分,而「提綱」本義為提著網上的總繩子,引申為抓住事物的最主要部分,也常用來指代事物的主要部分,就不會把動詞「提」誤作文章標題之「題」了。
有些成語出自古代寓言或歷史故事,了解其出處,對於避免寫錯別字有極大的幫助。這類成語如「班門弄斧」,掌握了「班門」指傳說中木匠的始祖魯班的家門口,就不會由「搬弄」一詞聯想,把「班」字誤為「搬」了。又如「濫竽充數」之「濫」常被誤寫為『爛」,但若了解來歷,知道南郭先生所吹之竿並不破爛,而是他不會吹竽卻混在裡面充數,就知道「濫」為「沒有限制」之意,就不會再寫錯了。
(4)因弄錯字的筆畫而寫錯字。如把「卑」字中從「白」字撇出的斜撇誤為豎、撇兩筆,寫成「卑」;把「刊」字的第一、三筆都誤為撇,寫成「列」字。
要克服這種寫錯字的毛病,應在平時注意區分不太明確的筆畫,在認識模糊不清時,不可粗心大意,而應及時查字典或向別人請教,否則可能永遠弄不清楚某字的正確寫法,在使用中出現似是而非的錯誤。
2. 2、 掌握漢字的規範字形
1)掌握新字形
《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簡稱《字形表》)中規定的新印刷體,是印刷物上通用的規範字形,也是語文教學、書面交際及漢字信息處理的字形標準。《字形表》中對舊字形所作的調整有以下幾方面:
(1)印刷體與手寫體力求一致。
(2)筆畫和筆勢盡量便於橫寫。
(3)筆畫作了一些調整,包括筆畫直化;筆畫連接;筆畫延伸。
(4)部件調整,主要是精減合併部件。
(5)結構調整,如:變上下結構為左右結構等。
2)掌握簡化字
除熟悉《簡化字總表》正文中的簡化字形,還要特別注意學習該表對簡化字使用的56條注釋,這些注釋對那些有特殊情況,容易混淆的簡化字作了說明,其內容歸納起來,涉及10個方面:
(1)明確某些字的筆畫數、筆順、結構。
(2)指出某些字不能多點;某些字應當有點。
(3)說明有些簡化字的字形是從原來繁體字結構里取出來,且作了一些變動,這些字往往容易寫錯。
(4)說明有些字的偏旁很容易同另一些字的偏旁混淆。
(5)說明有些字簡化以後同其他字形相似。
(6)說明特殊簡化的字。
(7)說明某些部首合併。
(8)說明有一部分簡化了的字,用在意義容易相混的詞句中不可簡化。
(9)指出有兩個讀音的簡化字,一部分,兩種讀音都簡化了;另一部分,一種讀音可以簡化,一種讀音不可以簡化。
(10)規定簡化宇的字形同另一罕用古字字形相同時的處理辦法。
這些注釋都是經過多年實踐應用,針對出現的問題,為避免用字混亂而作出的說明,我們應認真學習,使用時細心區別。
3. 3、 防止誤讀字音
讀錯字音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受方言讀音影響而讀錯;另一種是對字的正確讀音未掌握而讀錯。對第一種情況,主要是找出方言與普遍話讀音之間的差別,加強練習,使發音力求標準。誤讀字音主要原因是對漢字正確讀音未掌握。具體分析,有以下幾種情況:
1)對多音多義字的讀音未能全面掌握。如把「傳記」的「傳(zhuan)」讀成「傳說」的「傳(chuan)」;把「都是」的「都(dou)」讀成「首都」的「都(du)」,把「遊說」的「說(shui)」讀成「說明」的「說(shu)」,等等。
2)任意讀半邊字或根據熟悉的字的半邊來類推字音。如:把「悖逆」的「悖(bei)」讀成「bO(勃)」;把「一蹴而就」中的「蹴(cu)」讀成「就」;把「皈依」中的「皈(gui)」讀成「fan(反)」;把「桎梏」中的「梏(gu)」念成「gao(告)」等。
3)誤讀聲調。如把「負載」的「載(zai)」讀成第三聲zai;「把「切合」中的「切(qie)」誤讀成第一聲「qie」;把「泥濘」的「濘(ning)」讀成第二聲ning。這種誤讀,有時是受方言讀音的影響,有時是由於古今語音演變規律與普通話聲調不相符而造成的。
4)不了解異讀字的審音結果,不清楚審訂後的標準讀音。如把「質量」的「質(zhi)」念成第三聲;把「教室」的「室(shi)」讀成第三聲;把「傾向」的「傾(qing)」讀成第三聲等。
讀音的正確與否不僅反映人們文化水平的高低和整個國家及全民族的文化素養,而且會對人們的口語交際產生影響,出現歧義和誤解。因此,我們要對正確讀字音予以重視,遇到生僻字,不知其讀音或有些吃不準的讀音時,應勤翻字典,平時注意積累,提高讀字正確率。
4. 4、 及時了解國家有關社會用字的規範條例
我國政府對社會用字的規範非常重視,自解放以來,有專門的科研隊伍對社會用字進行調查、研究,並在此基礎上出台了許多有關社會用字的法規,主要有:
1)地名用字的規範
我國地名用字中有許多生僻字,難寫難認,而且這些字除用作地名外不作它用,理應廢除。從1955年3月到1964年8月,經國務院批准,將35個縣級以上地名中使用的生僻字改用了同音的常用字。如江西的「雩都」改「於都」、「大庾」改「大余」、「虔南」改「全南」、「新淦」改「新干」、「新喻」改「新余」、「鄱陽」改「波陽」、「尋鄔」改「尋烏」等,這些地名用字,已作為附錄收入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
《總表》中。
2)計量單位用字的統一
1959年,國務院發布《統一我國計量制度的命令》,淘汰了一批表示計量單位的特造漢字。
1977年7月,文字改革委員會、國家標準計量局聯合發出了《關於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的通知》,淘汰了部分計量單位的舊譯名及代表舊譯名的生僻字或複音字,共廢除了20個複音漢字。
3)大眾傳媒用字規範
1987年4月1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廣播電影電視部公布了《關於廣播、電影、電視正確使用語言文字的若干規定》,指出:廣播、電影、電視使用語言文字應做到規範化,對全社會起積極的示範作用;盡量使用普通話,減少方言的使用;使用文字要合乎規範,不應使用已經簡化了的繁體字、被淘汰了的異體字和不規範的簡化字,消滅錯別字;使用普通話要合乎規範,應避免讀音差錯,等等。
4)商業用字規範
1987年4月10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商業部、對外經濟貿易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關於企業、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裝、廣告等正確使用漢字和漢語拼音的若干規定》,指出:企業、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裝、廣告等具有廣泛的社會性,用字必須合乎規範,並就繁簡字問題、異體字問題、字形問題作出規定,並指定了遵循標準;書寫行款一般應採用左起橫排;使用漢語拼音,要求以普通話語音為標準,提倡分詞連寫;在商品包裝、廣告等上面出現企業名稱、地址時,應當使用漢字,或漢字與拼音並用,不得僅用漢語拼音;企業、商店的牌匾應採用規範字書寫,等等。
5)出版物有關用字規定
1987年1月1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標準局、國家計量局、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中宣部新聞局、中宣部出版局聯合公布了《關於出版物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對出版物在涉及數字(如表示時間、長度、重量、面積、容積和其他量值)時使用漢字和阿拉伯數字的體例作了統一的規定。總的原則是: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而且很得體的地方,均應使用阿拉伯數字。遇特殊情形,可以靈活變通,但應力求保持相對統一。重排古籍、出版文學書刊等,仍依照傳統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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