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 妳不想被擾,又偏要騷,別總拿女權主張懟警察叔叔

女學生公交車上遭猥褻,民警提醒夏季著裝要避免暴露,你怎麼看?

引述新聞:前兩天,在西安一所大學上大一的小李在乘坐公交車時遇到了這樣的事。 小李說,5月28號,她打算趁著假期和舍友一起去爬山,在會展中心上了一輛905路公交車。 小李:當時車上人特別多,好不容易有一個座位,我就讓我舍友坐,然後我就站在她旁邊,有一個男生就站在我後面,因為很晃,他就一直在有意無意地撞我。 小李說,由於是端午假期,當時車上乘客很多,她原本以為對方是無意撞她的,可是後來她發現了事情的嚴重性。 路比較平坦了,他還在動,拿下體,動得還挺頻繁的。 小李發現不對勁就挪了一下位置,誰知這名男子也跟著一起移動。 民警提醒大家,夏季外出選擇著裝時盡量避免暴露,如果遭受類似的情況,要撥打報警電話,取得現場目擊者的證言,以便警方處理。

(《悟空問答》用戶提問)

  首先需要對這件事情定性。警察提醒女生夏天外出著裝避免暴露,是一種善意的提醒,也確實有助於減少遭遇性騷擾的概率,無可厚非。

  從性心理學角度,在公共場所實施性騷擾的行為人通常都具有某種性慾倒錯障礙或傾向。以題目描述事件來看,騷擾者顯然具有摩擦癖嫌疑。他們之所以會冒敗露的風險也要實施光天化日之下的性騷擾行徑,就在於他們一旦被性喚起就難以控制自己的性衝動。從臨床心理學的角度,這樣的人應該接受治療和矯正。但由於摩擦癖類似的性慾倒錯障礙者性騷擾的行為情節相對輕微,即便被抓獲也往往只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尚未及犯罪,因此不能強制要求他們接受心理矯治。

  因此,防範和避免在公共場所遭遇諸如摩擦癖或暴露癖者的騷擾,警方建議避免著裝暴露是沒錯的,過於暴露的著裝確實更可能激發他們的性慾,從而增加被騷擾的概率。

  不過,警方的善意提醒也僅僅只能是提醒,不能因此成為苛責女性著裝選擇的壓力,更不能因此將被騷擾歸咎於女性衣著暴露之錯。警方也不能因為有所提醒就懈於維護治安保障民眾出行安全之職責。

  同時,也要避免將類似技術性提醒事項做過度的解讀,認為這侵害了女性自由著裝之權利,甚至以女權主義的主張「我可以騷,你不可以擾」來詬病警方輕慢或歧視了女性。客觀的社會現實就是,男性哪怕赤膊出門也不會遭遇騷擾,而年輕女性著裝暴露確實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之麻煩。

  在我看來,女性完全應該有與男性同等之權利,包括著裝。我也會支持女性爭取裸上身之權利(歐美女權主義正主張和力爭祼胸的權利),但從防範和避免性騷擾的角度,警方的善意提醒仍然是積極的。我更希望中國社會能早日達到歐美社會那樣的文明程度,無論是女性還是男性都能自由發展而不會有安全之虞。如此,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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